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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

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

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搞好这次换届,对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鲜明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重”用人导向,注重考察、识别、使用干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十三五”发展蓝图,全力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做好街道换届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民利,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表达;必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遵循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具体要求,按照“三重”导向和“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六个坚决调整”用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大力选拔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树立敢于担当的导向,把那些坚持原则、勇于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广大干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把那些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用起来,引导广大干部一心为民、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

(二)合理设置领导班子职数。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7至9名,其中正职3名,含街道党委书记1名、办事处主任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专职副主席、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长(兼任副主任)等副职均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限额内设置。街道党委委员按7至9名配备。党委领导班子应配备1名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配强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纪委书记不能专职的,应当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党委和办事处班子成员可按规定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

(三)突出党政正职选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以律己、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担任街道党政正职。街道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具有街道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街道党政正职配备要注重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气质相容。充分用好后备干部、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优秀学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闯敢干的干部、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干部以及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其中35岁以下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少于5%,优秀女干部担任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少于5%,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四)优化街道领导班子结构。大力选拔善做群众工作工作和熟悉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城镇建设、乡村环保和治理、劳务经济、金融财政等人才进入街道班子。突出选拔在脱贫奔康中有开拓精神、能打开局面,特别是讲奉献、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重点选配与脱贫攻坚相匹配的专业型、管理型、治理型人才。注重选配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街道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干部应不少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五分之一,努力形成老中青结合的梯次配备。注意选配优秀女干部进街道领导班子,女干部总量要比上届有所增加。街道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二。选拔人员采取组织推荐、综合考察、择优比选、区委研究、正式提名、提交选举的步骤进行。当选人员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公务员登记。

(五)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交流。注意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在同一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街道任党委书记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三、切实做好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

(一)搞好班子分析研判。换届前,要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认真做好街道领导班子全面分析研判,切实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班子整体结构和运行情况,清楚班子职数职位和配备优化方向,清楚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履职情况、作风表现和特长特点、个人意愿,清楚班子成员进退留转及干部储备情况,清楚对干部的举报、审计、党风廉政等方面情况。根据分析研判结果,提出街道领导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对有举报的要提前梳理核查,为换届人事安排做好准备。统筹考虑街道党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换届和选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及协商提名区政协委员等工作。建立民情直报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出现的干扰选举的非法或非组织活动问题、隐患。

(二)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按照街道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适当扩大参加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保证谈话时间,提高谈话质量。根据谈话推荐和人选条件、班子结构、党风廉政初核等情况,考察组与街道党委沟通研究,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初步人选名单,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形成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参照《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在街道一定范围进行推荐。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按照纪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街道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坚持组织把关,注重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群众口碑。

(三)提高干部考察质量。要根据考察对象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考察方案,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党建履职、勤政廉政等进行考察。优化考察程序和环节,简化测评项目,提高民主测评质量;适当扩大延伸考察范围,有针对性地昕取知情人意见;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干部实绩和群众口碑;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增强直观了解。强化综合分析,注重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坚决将那些不敢担当、不下深水、当脱贫攻坚“局外人、旁观者”的干部调整下去。

(四)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关口前移、从严把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举报必查。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全程“放下”、责任倒查等要求。注意听取街道党委意见,注意听取、审计等方面意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适当扩大考察预告和公示范围,畅通反映问题渠道。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街道党委和单位要对考察对象廉洁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对出现“带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责。

四、从严从实抓好街道党委换届选举

(一)做好党委工作报告起草和审议工作。街道党委书记要按照区委指导意见,亲自主持报告起草工作。党委工作报告要系统总结街道五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科学规划街道未来五年发展。要充分发扬民主,反映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使报告起草和审议的过程,成为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研究当地特点、明确科学发展思路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

(二)做好党代表推选工作。按照党代会代表选举的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突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规党纪、熟悉基层情况、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代表,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比例,注重扩大外出务工返乡党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代表比例,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强化组织把关作用,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街道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0%。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会前征求代表意见,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可开展代表提案工作。会前可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提高代表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三)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召开党员大会,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区委批准,也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0%;实行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选举时,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排序。要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说明,着重讲清楚有关政策规定、班子结构要求、人选情况及方案形成过程,讲清楚党委关于班子建设的总体考虑。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在提供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增加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奖惩等情况,注重运用多种方式介绍候选人。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采取有计划地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自我介绍、现场答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五、依法做好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换届选举工作

(一)依法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严格人选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人大代表人选应当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履职能力。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党外代表应占有适当比例,控制领导干部人选的比例。街道党委要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认真组织街道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和介绍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

(二)精心组织召开人代会。完善人代会选举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办法,起草好办事处工作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安排街道人代会日程和选举事项,抓好会前准备、预备会议、代表大会、会后工作等关键环节,安排足够时间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好候选人酝酿提名,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说明提名人选的提名理由,让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权利,代表可从差额考察人选中联名提出人选。注意运用多种形式介绍候选人,增进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街道党委在人代会期间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贯彻党委意图,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思想引导。街道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代表的,应参加大会临时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自觉贯彻党组织意图,带头履行职责,确保人事安排方案顺利实现。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指导组必须参加选举大会,加强工作指导。

六、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明确监督责任。街道党委要把加强街道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街道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街道纪委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持“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等行为,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跑风漏气、隐瞒实情等行为,坚决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坚决查处造谣诬告、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法或非组织活动等问题,以铁的纪律保证街道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信谣、不传谣、不搬弄是非,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3月底前,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书面公开承诺。

(三)强化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着力维护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严格监督问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对换届选举中的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取得上级党委满意、基层党员群众满意的实效。

七、加强对街道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市、区委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换届工作。街道党委书记是街道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抓好落实。街道党委要统筹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和“好书记选育计划”实施,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为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奠定基础。

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深入贯彻中央、区、州、市党委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坚持换届选举和中心工作有机统一,坚持严明纪律和凝聚民心有机统一,选出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结构搭配优的人大代表队伍,为加强镇人大建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推进我镇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镇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及代表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坚持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四是坚持严明纪律。严格落实换届选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二、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及任务

根据选举法和自治区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成立镇换届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统一领导我镇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职责:在市选举委员会领导下,根据《选举法》和《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主持并统一领导镇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研究制定镇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全程负责人大、政府换届工作。

(一)组织秘书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起草人大和政府工作报告;

2.做好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工作;

3.起草大会的开幕词、闭幕词等文字材料;

4.起草本镇换届选举各类方案、通知、各阶段计划等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

5.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操作及组织指导工作;

6.负责草拟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等会议相关材料;

7.完成换届选举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编写选举工作简报;

2.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宣传报道;

3.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册的制作、悬挂;

4.负责选举各阶段的宣传报道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纪律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各选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下发督查情况通报;

2.负责对换届风气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向镇选举委员会进行报告并组织查处;

3.制定考察方案,统筹协调做好人大代表候选人员的考察等工作;

4.完成换届选举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维稳安保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海拉提及镇派出所全体民警

职责:

1.接待处理换届选举期间和会议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工作,特别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并积极进行疏导;

2.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中反映的重要情况,捕捉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3.做好投票选举日当天的维稳工作,确保选举顺利开展;

4.完成换届选举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

(一)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市、镇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政治上有问题、正在服刑或者有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能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二)规范提名推荐,坚持差额选举。镇选举委员会严格审核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建议人选,镇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各选区要同等对待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各民族的候选人在本民族中差额选举。

(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进行。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各选区收集汇总,上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张榜公布;经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报经镇选举委员会审批后,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张榜公布。

(四)加强考察审查工作。由镇组织办牵头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主要对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五)继续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应有所提高;严格掌握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少数民族代表要予以保证;统筹兼顾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本次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市、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我镇市人大代表选举和镇人大换届工作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七个阶段,历时45天。

(一)学习准备阶段(2016年6月1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参加换届选举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区、州、市有关换届选举文件、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及部署要求,熟练掌握代表选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加大警示力度,组织干部选民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引以为戒;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10日,共10天)

主要工作任务:

1.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队员;

2.各村、社区、监狱、中心学校相关单位要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组织广大选民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代表法、选举法及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等,做好思想发动和氛围营造工作;

3.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准备工作;

4.要求各村悬挂有关换届选举内容的横幅至少1条,标语至少20条。

(三)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6月11日—22日,共12天)

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宣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公民意识的教育;

2.划分选区,本次按市级和镇级划分两套选区,成立各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3-5人,名单于6月12日前报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3.进行选民登记。各选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区划分的选民小组进行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即对1998年7月12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予以登记),填发选民证;

4.公布选民名单(2016年6月22日北京时间24:00前张榜公布);

5.镇选举委员会向各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四)提名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2016年6月23日—27日,共5天)

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宣传代表法,重点宣传代表的条件和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程序;

2.按照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分选区于6月27日北京时间24:00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即第一榜)。

(五)酝酿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2016年6月28日—7月5日,共8天)

主要工作任务:

1.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于7月5日北京时间24:00前按选区进行张榜公布(即第二榜)。

(六)投票选举(2016年7月6日—12日,共7天)

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投票选举的法律程序;

2.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必须在7月11日北京时间24:00时前停止;

4.7月12日各选区召开选民大会或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全镇统一为北京时间10:00整开始选举,16:00整结束);

5.选举委员会审查选举结果;

6.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即第三榜);

7.填发代表证。

(七)总结上报(2016年7月13日—15日,共3天)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撰写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及时整理、分类、立卷、归档选举工作资料,并做好有关数据、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做好换届选举组织工作

(一)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责任。全镇各选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把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做好;各包片领导、干部要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检查指导所在选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各选区抽调的工作队要切实参与到选举工作各个环节,调查掌握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造成换届出现失误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坚持依法做细选民登记工作。本次选民登记工作可以以上届换届选举时的选民登记册为依据,采用补充登记、除名办法进行。上届换届选举后至本届选举日前(含选举日)新增的年满18周岁的(即1998年7月12日前出生)、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核查准确后进行补登;对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核查准确后从选民名单中除去。截止选举日前如发现有漏登、错登的,应予及时补登纠正和发给选民证,并进行选民名单补正公告。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三)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局选民资格证明。

(四)坚持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要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关于提名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规定,选民按照法律规定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一律列入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然后再由各选区选民小组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候选人。

(五)坚持按投票结果宣布当选人。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结果,在经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不论正式候选人或候选人以外的人当选,其选举结果都一样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否定。

(六)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要按照选举法规定,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由镇选举委员会确定各选区投票形式,以投票站和投票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选举大会和各投票站可以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使用时须由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要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

(七)加强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确定。

六、严格换届选举纪律

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现在,他已经习惯于每年填写一份表格,选出自己感兴趣的培训课程,并目。在每次代表活动前参加一些专题培训。

“我觉得上海市的人大代表培训,有点像中医的‘先清后补’,开始先理清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法律文件,然后再看你缺什么就补什么,非常有用。”薄海豹这样告诉《望东力周刊》记者。

他觉得,在掌握了代表履职“应知应会”的内容之后,培训项目还可以再细分,便于代表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兴趣选择,“就如同吃饭一样,套餐需要,自助餐也需要。”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从1996年起探索人大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培训工作委员会,这样专门为代表培训而设立的机构,在全国独此一家。上海的人大代表培训,已经从附带性转向专门性,从随意性转为计划性。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赖于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过去几年中,上海市人大工作的一大亮点就是强化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培养,为代表履职提供各方面的资料信息、履职程序操作的墓本知识。比如在人代会期间,为提高议案质量,特别开办培训班,提供议案咨询等。

据悉,上海市人大自2003年换届以来,开办各类人大代表培训班191期,参加人数2.9万人次,学员对培训质量评定认为好和较好的占96%。

龚学平说,换届之后培训是个人问题,“如果不加强培训,要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推动社会政治文明,是一句空话。”

培训只要好好做就有效果

福建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土宜峻,在本县四个乡镇中选取41名人大代表做了个问卷调查。“从调查情况看,代表的履职水平在不断进步,但代表培训开展得不是很理想。”

王宜峻告诉《望东方周刊》记者,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代表中68%认为当选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激动有余,责任感不强”;超过四成代表不了解提出议案的具体要求;在承办单位处理自己提出的议案,建议过程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会“积极关注,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大会闭会期间,只有不到一半的代表主动联系选民,帮助选民反映问题;一些较为刚性的监督方式,如罢免权、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等,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代表不了解这些权力运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而多年来被“束之高阁”。

王宜峻分析说,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也没有制定一个明确的培训目标。

据他介绍,2005年底,清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员编写了代表培训教材,到各个乡镇举办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知识培训班,系统介绍了如何审议工作报告,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等。从今年初县人代会和各乡镇人代会的召开情况看,代表们的议案质量都有所提高,在会上发言更为踊跃。“培训只要好好做就有效果。”

不过王宜峻也表示,培训经费短缺是个大问题。没有经费,培训只能停留在肤浅的层面。他告诉记者自己建了一个网站,介绍一些人大制度的知识和信息,“这个花钱不多,主要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

来自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田必耀认为,地方人大的培训还是有些薄弱。他说,湖南一个乡选人大主席,居然选了一个连人大代表都不是的副乡长,连基本的法律程序都不懂;据说有不低于十分之一的乡级人大一年都没有开过一次会议。

田必耀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9号文件”出台后,代表培训次数增加了,几乎比以前翻了一番,而且针对性也增强了。不过他认为,缺乏实践训练,缺少案例培训,一份报告念到底的被动、单向的培训方式,是很多地方人大代表培训都存在的问题。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主任张朴说,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长期坚持,必见成效”。

一年前,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即“9号文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全国人大代表系统性、制度化的培训制度,并对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有新的要求。

2005年12月,全国人人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到每一位代表手中,全国人大代表培训被明确分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三个阶段。

源自全国人大的这轮培训热潮,也带动了地方各级人大的相关举措。有研究者说,任职的第三、四年,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成熟期,而对于未来面临换届的各级人大,培训工作的担子将会更重。

中国有290万名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名,省级2万多人,地市级12万人,县级58万人,乡级218万人。新当选代表的比例占总数的70%至75%,第八、九、十届全国人大平均每届有73%是新当选代表。

这样算来,换届之后全国“新手上路”的人大代表会超过200万人。

不当“哑巴代表”、“举手代表”

在两年前的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社曾经播发过一则很有意思的通稿,标题是“从‘荣誉代表’到‘民意代表’”。

报道说,河南焦作市起重运输机械总厂的普通刨工姚秀荣,1993年被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回忆说:“头一次当代表很兴奋,但不知道人大代表的含义,头三年当代表,我就是开开会,举举手,吃吃饭,休息休息。”

在当了三年“哑巴代表”之后,第四年姚秀荣就调研民警值勤情况一口气做了45分钟的发言。专家说,这表明了人大代表对自身权利的清醒认知。

事实上,像姚秀荣这样因为“初来乍到”而对人大制度不熟悉的代表并不鲜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今年“两会”期间表示,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并不是因为代表素质不高,全国人大代表无论来自哪里,都是人民选举出来的高素质的最高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但高素质并不等于履职能力高,因为每个代表的知识结构、经验背景都不一样,作为人大代表履职应该有相应的知识、能力。

有评论说,中国对全国人大代表的培训已经开始进入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

薄薄四页《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代表培训的基本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应知应会”,即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意识;二是“知情知政”,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

与建议,三是“履职专题”,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结合立法、监督和代表专题调研、视察等,学习有关专门知识,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代表的学习安排也相应地分为三个阶段:委托选举单位对代表进行初任培训,进行最基本的学习;在一至两年内完成代表履职培训,第三阶段主要是专题学习,比重最大。

有专家分析说,人大要关注民意,而现在的民意很复杂,有时甚至是有冲突的,判断什么才是真正的民意,要求代表具备分析判断能力,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把代表工作列为人大工作的第一项,这在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而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培训工作。

一年来,全国人大共举办了五期培训班,共有约500名代表受训。早在第一期培训班开始时,就提出将用两午时间使每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都接受一次系统培训。

今年,全国人大将围绕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人大的立法,监督等重要工作,举办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培训班。李连宁表示,今年起,全国人大将完善远程教育培训,为代表开设一些网上讲座使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代表也能有机会接触到履职学习。

据报道,人大代表培训的费用由全国人大负担,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为此准备了上千万元的资金。

代表不只是培训出来的

在十多天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培训现状与前景”研讨会上,有学者称先有代表才有培训,因而人大代表不是培训出来的,培训只是对代表履职的一种技术支持和服务。

事实上,此前已有人提出,“哑巴代表”开口之后,更重要的是他们说什么、怎么说。

中央“9号文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培训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代表的作用能不能发挥好,关系到广大市民的愿望能不能表达,利益能不能维护,权利能不能实现。正如一位人大代表所说的: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

换届任职期间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渴望真爱”为你整理了这篇团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10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团县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抓紧抓实整改任务

团县委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从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抓实干,把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对照,对自身所存在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

对于巡察整改工作,团县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办督促,专题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梳理,把具体问题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负责人。

(三)强化警示提醒,突出整改成效

巡察反馈后,截止目前,巡察反馈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尚未整改到位0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5项,追缴资金5.4042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自我批评2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

二、对标巡察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领导班子配备不健全。按县委编办核定‘一正二副’的职数,团县委领导班子长期没有配齐配足,个别领导岗位空缺时间长,2015-2019年期间,基本上只有1名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工作,甚至书记和副书记都空缺,时间达6个月。挂职副书记、兼职副书记没有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其中1名挂职副书记在2020年1月至4月到岗履职3个月,就被抽调到市创建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组织部进行了沟通,并和分管县领导进行了沟通汇报。二是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对接,协调挂职、兼职副书记到位的职责问题。三是对挂职、兼职副书记履行自身相应的职责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并和组织部门沟通挂职副书记任职到期重新配备问题。

2.关于“重要理论学习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不清晰,2016年至2020年均未按照规定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未严格开展季度交流研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对重要讲话精神、思想理论和全国两会精神等重要内容进行主题学习研讨会。二是严格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研讨,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形成规范台账,对上级文件精神和重要理论学习做到不漏项、不缺项。

3.关于“相关组织换届不及时。按照《团章》等规定,县、镇乡级团委三年一届,届满应及时换届。团县委及配套组织换届均存在超期换届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团章》规定,按期开展县级团委换届。二是严格按照《团章》规定,与乡镇街道党委进行沟通,按期开展乡镇街道团委换届。三是严格按照《青联章程》和少工委换届规定,按期组织青联和少工委换届。

4.关于“民主决策不够规范。团县委研究‘四重一大’事项基本上是领导授意经办人员做方案,方案交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等项目实施结束后经费支出时拿到班子扩大会议上过一下。决策程序简单化,‘事后补课’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团县委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例会,会上认真学习“四重一大”文件精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进行了学习。二是团县委原书记和原副书记对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等问题作出书面剖析材料,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反腐倡廉相关重大事项、重大决定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做了对照检查。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避免出现“事后补课”现象。

(二)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弱化。特别是村一级团组织形同虚设,村级团干老龄化和空心化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抓住村级组织换届契机,积极推荐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兼任团支部书记。二是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面完成,产生新一届村级团干751名。三是组织发动新一届的村(社)团干部开展开门“六个一”行动,帮助基层团干快速进入状态,焕发基层团组织战斗力。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谋划、部署、指导多,具体落实少,班子平时花在抓业务工作上的时间精力多,抓党建工作精力较少,没有与职能工作统筹抓。2015年-2019年,仅1名党组书记,无党组成员,以党组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少,一般都以班子(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机关党建业务培训,机关干部对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班子成员也将花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党建工作中。二是培训会上落实了党建工作主要责任人,要求以后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是以后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党建年度工作任务,以党建工作带动团建工作。

3.关于“指导基层不够深入。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服务需求不多,缺少经常性的指导和服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青年之家”开展了工作督查和指导服务,对无法正常运行的“青年之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今年共青团磐安县委和尖山镇陈界青年之家被评为全省“闪亮青年之家”。二是深入冷水小学等学校,走访学校青年教师、学生团员和困难学生。三是积极走访方前、九和、安文街道、新渥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和指导乡镇街道团线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与青少年需求相关的活动,主动了解青少年所需。

4.关于“创业大赛成果运用不够。从2015年开始组织的创业大赛,得到了青年朋友的广泛参与,历年来有100多个项目参与比赛,获奖50个项目。但比赛结束后,跟踪项目、服务项目不够扎实,项目落地落实不多,2015年-2020年5年期间这些大赛项目落地的只有15个,抓落实出成果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县青创大赛后续进行了跟踪,把其中特别优秀的三个项目推荐到市里参加市青创大赛。二是与青创园相关负责领导和部门进行对接,积极推荐有条件的青创项目落地。三是积极探索和丰富帮助青年创业的形式。

5.关于“财务人员把关不严。存在级别工资发放错误、讲课费发放未缴纳税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要求相关责任人员退还违规费用,违规资金都已退回。团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问题做了自我批评和对照检查。二是请臻诚会计事务所的专业会计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三是以后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规范经费支出。

(三)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违规发放工作补贴。存在超标准发放误工工资,差旅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要求相关人员退还违规发放补贴。二是请臻诚会计事务所的专业会计对团县委和青少年宫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新学习了相关财务制度。三是以后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规范经费支出。

2.关于“违规支出工会经费。存在超额支出工会费、活动奖项设置不合理、跨年度使用工会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青少年宫重新制定了《磐安县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请臻诚会计事务所的专业会计对青少年宫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工会相关制度规定。三是青少年宫全体干部对工会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学习,以后规范开展各类工会活动。

3.关于“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青少年宫存在违规使用工会费等问题,作为主管部门不知情,监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要求相关责任人员退还违规费用。团县委对原青少年宫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分别做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均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改正,以后坚决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制定《磐安县青少年宫公务交通费用使用管理办法》,以后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加强监管。三是今年团县委以及下属单位青少年宫将一起搬至群团中心办公,下属单位监管缺失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善,以后团县委将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全面领导,强化下属单位各职工的规矩意识。

三、持续巩固深化,推动成果有效运用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团县委将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成果持续、深入落实。

1.坚持驰而不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严格按照“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久久为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做好“回头看”,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对未完成的或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深化整改的任务,坚持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体干部职工延伸。团县委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团县委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