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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坚持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制定措施,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3、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积极整改,务求收到实效。

三、对象范围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科级领导干部;县委各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四、方式方法

采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述职述廉和县委统一组织集中述职述廉相结合。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均不少于5人。

五、内容要求

1、本年度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

2、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情况。

3、本年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

4、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具体实在,言之有物,简明扼要。班子主要领导的报告不超过4000字,班子成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个人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领导班子也要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

六、程序步骤

1、征求意见,准备报告。述职述廉考核之前,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各自分工,深入村组和分管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收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专题报告。述职要讲个人出了什么思路,干了什么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存不存在不廉洁行为,切忌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述廉要严肃认真,不回避问题,不一语概括。

2、述职述廉预告。在考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考察组通知要求,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预告,公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预告期不少于七天。乡镇除在集镇、街道张贴预告外,还要在广播上进行播放。

3、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全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党委委员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不是委员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工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所属科室(含车间)等中层负责人。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属班子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一

一、主要做法

(一)责任清单明任务。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印发《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细表》,厘清了乡(镇)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40项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3个层面44项监督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履职有据。

(二)签字背书促落实。由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36份,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8份,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各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执行制度严约束。严格实行乡(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委、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纪委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双报告制度。出台并严格执行《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试行)》和《xxxx县纪委书记约谈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机制,通过日常督点巡查年终检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整改,力促责任落实。

(四)强化培训增素质。以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执纪能力为主题,采取四种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每月一讲专题培训。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轮流讲学,每月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跟班锻炼顶岗培训。轮流抽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各室顶岗锻炼,促进新人尽快适应角色,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明晰工作职责和方法。三是外出学习脱岗培训。抓住机遇,适时选派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去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深入了解当前形势,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同时建立本县外出培训优秀学员师资库,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课堂确定命题,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听取外出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收获和感悟,分享培训学习经验,促进培训成果运用。四是实战演练以案代训。从乡镇纪委或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办案,进行现场办案培训,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案件查办增实效。为更有效督促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要求重点乡镇查办4件案件,部分乡镇至少查办3件案件,一般乡镇查办2件案件,并加大目标考核分值,确保乡镇纪委发挥监督作用,敢动真格,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两个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1.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一是部分乡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负什么责?怎样承担责任?二是部分单乡镇认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灾后重建及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当着单位分内的主业来抓,党委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业务,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大,凡是涉及纪检监察的工作,都是纪委的事情,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给纪委去做。三是有的乡镇党委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只重视具体业务工作,把一岗双责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没有用实际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一岗双责的观念淡薄。

2.监督责任意识不强。一是有的纪委认为党委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是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委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没有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的作用。二是有的纪委不能尽快适应三转要求,理解和把握监督责任上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相对简单,停留于抓效能、抓工作纪律,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浮于表面、监督不深入、监督不到点子上。三是有的纪委定位不准,习惯于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愿、也不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

(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一是在制定落实责任制上,存在照搬照抄、上传下转等问题,与实际结合不够,使责任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内容空泛。二是在落实责任分解上,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对重点牵头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任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纪委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不能保持相对独立性,导致职能定位不准、履责存在错位。四是在落实责任考核上,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考核流程停留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考核形式多以听汇报、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考核扣分一般也只在发生案件或问责事件后才会出现,考核结果差异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与激励机制挂钩不够,以致存在责任履行好差一个样。五是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的尺度难以量化,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追究由谁决定、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惩戒性、科学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责任落实措施不力。一是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乡镇领导班子未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些党委负责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时,常采用形式主义的套路,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样板动作,习惯于年初开会部署、年中发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等传统模式,重部署轻落实,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检查、考核,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二是监督责任缺乏担当。主要表现在乡镇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不强,认为纪委的监督是来挑刺和出难题的,对同级纪委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乡镇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管理不愿抓不敢管,制度形同虚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或作风问题存在当老好人、睁只眼闭只眼现象,不敢处理,怕得罪人,又担心影响个人政绩,还怕影响到单位考核,故而导致单位内部管理缺失,监督缺位。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1.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需要着力提高四种意识。一是知责明责尽责意识。党委和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诸多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二是工作主体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具体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具体、具体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责任田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将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视作自己的责任田,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研究方针策略,创新开拓实践,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四是表率示范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党员干部做出示范、树立榜样。

2.切实增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担当,着力提高三种意识。一是依规履职的意识。纪委要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按照赋予的法定职能,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既要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聚焦主业的意识。以三转为主轴,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树立再监督的意识。三是铁面执纪的意识。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在面对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取得实效。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理解、厘清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并自觉履行到各自的工作职责中去,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系统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展专家讲课、警示教育、廉政承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播廉政文化,浓厚落实两个责任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坚持廉政建设逢会必讲,组织开展好党政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切实当好表率,唱好主角。每年讲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三是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精心编发廉政短信、廉政专栏、廉政汇编,用好用活一墙一屏一栏一网一节目(即廉政文化墙、电子屏、公示栏、纪检监察网站、廉洁xxxx节目),动态宣传各级关于廉政建设的讲话、政策、案例,增强全县上下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执行双背书制度,即每年由县委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县纪委向下级纪检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每年由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每季度报告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一是改进检查方式,探索建立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坚持县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大督查、专项检查、执纪查案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二是建立五廉监督制度,即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全委会对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访廉、问廉、评廉、督廉的五廉监督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导入和建立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建立巡察机制。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监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每季度开展巡察不少于1次。四是严格执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年终检查考核与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等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实行纪委约谈。对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了解情况,提醒约谈,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启动责任追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力度,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纪检组织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二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和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26.4%。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97.7%、26.8%和24.3%。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97.8%,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量激增,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严抓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让纪律成为变形金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紧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检查。始终坚持以烧船称钉的决心惩治腐败,零容忍、无、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一)乡镇纪检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化主责主业、优化工作机制、深化能力建设,不断规范“七有”建设标准,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和谐提供纪律保证。

(二)乡镇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乡镇纪检工作是推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纪委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作用发挥以及硬件建设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薄弱环节,迫切需要明确任务,厘清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

二、主要任务和主责主业

(一)明确“两个责任”。一是党委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干部队伍建设、检查督促、作风建设、预防腐败、廉政教育等职责,支持乡镇纪检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制定符合乡(镇)情实际的落实主体责任方案。

二是纪委监督责任。乡镇纪委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乡镇纪委要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之职,直面问题,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主要监督乡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内法规及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行使公共权力、履行“一岗双责”、“两居”工程建设等情况,涉农涉牧政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查损害农牧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等。

(二)乡镇纪委重要责任。一是协助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体推进乡镇机关、基层站(所)、行政村“三位一体”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件及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二是重点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对乡镇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乡镇党政领导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涉农涉牧等惠民政策、落实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执行上级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等情况,实施好绩效考评差异化管理及绩效工资发放分配工作。

三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坚持全员办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执纪问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申诉,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执行“一案三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将纪律审查挺在法律之前,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实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是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测试,运用培训学习、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打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纪检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八进”创建活动,建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坚持全员办信息制度,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五是健全改进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处理、诫勉谈话、函询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党内监督制度。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农村“三资”监管,督促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指导把关村(社区)党组织选好村级纪检员,选好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三)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是乡镇纪委书记的主要职责。主持乡镇纪委全盘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对乡镇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全程监督,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法规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廉政教育、制度预防的执纪监督工作。牵头推进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接待和处理举报,参与和指导案件查办处理,受理党员干部对乡镇党委和纪委批准的党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主持召开乡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落实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做具有特色纪检好干部”要求,抓好乡镇纪检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化制度。完成上级纪委、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是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协助纪委书记抓好乡镇纪委日常工作,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提出并督促落实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接待和处理举报,调查处理案件,抓好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主责主业。负责起草和督促执行乡镇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等,完成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乡镇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是乡镇纪委委员的主要职责。带头宣传执行各级纪委的决议决定,参加乡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按照乡镇纪委分工,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参与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参与涉农涉牧等政策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参与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和申诉受理。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承办乡镇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

目前,县乡镇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主业不突出,纪委书记、副书记兼职过多,纪委委员没有发挥作用;有的业务不熟练,履职能力严重不足;有的任务不落实,“两个责任”流于形式,监督执纪问责没有实质内容;有的怕得罪人,不愿监督、不会执纪、不敢问责,工作不作为,制度不落实,群众不信任;有的作风漂浮,对上级纪委批办的事项不深入调查、不认真对待,敷衍了事,马虎过关;有的工作不规范,执行制度规定随意性大,落实“七有”标准不统一、不到位、不全面现象普遍存在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乡镇纪委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党委主动担责,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乡镇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细化分解责任制,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乡镇机关、基层站(所)、行政村。协助乡镇党委强化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贯彻“一岗双责”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二)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乡镇纪委要全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在执行纪律方面,要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重中之重,牢牢看住纪律这条底线,寸步不让地抓好纪律审查,改变惯性思维,从管少数向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从“盯违法”向更加注重“盯违纪”转变,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零线索、零案件”的乡镇要向县纪委做出说明。

二是在监督检查方面,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对各种不正之风严肃问责、严厉惩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从节点控制入手,加强对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驾、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通报问责,严查各种“”问题。坚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信息,建立作风效能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问题零容忍、严惩戒,乡镇纪委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肃查处乡村党员干部截留、挪用、套取强农惠农资金,侵占集体“三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典型案件和不正之风。建立长效督查机制,查处通报“一案双查”的典型,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三是在制度预防方面,要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和站所、村(社区)对人、财、物三个方面的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以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使这些制度和纪律真正能够实行。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各领域的办事公开、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在廉政教育方面,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督促教育干部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把牢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和人生价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敢批评、敢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要大力加强纪检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重要工作信息漏报迟报、零报告的要追究责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做出检查,年底考核要扣分。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领导干部讲党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部署,常委会党组书记联系常委会工作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从分管工作的角度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党课注重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言传身教、激发自觉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的过程,作为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过程。

2、加强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主任会议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等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学、专题讨论、心得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地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认真开展理论研讨。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等专题,通过采取互查互评、基层调研、集中座谈、书面征求,照镜子活动、点评问责等渠道,深入查找党组班子成员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列出28条问题清单,将清单内容层层分解,列出计划表和完成时限,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着力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

3、突出立规执纪,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会会议会前学习制度。二是严格依法履职,增强监督实效,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守则。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完善了关于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关于开展视察、调研的工作办法。四是牢记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选民和代表制度,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人大制度,信访工作制度。五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二、强化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刻把握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的主张和县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实践。

2、增强政治敏锐性。学深学透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自治县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动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亮剑、坚决斗争。

3、提高政治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主动向县委汇报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自觉地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紧扣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安排,紧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确定调研课题,力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有深度、有质量、有见地的建议,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督促、支持“一府两院”将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力为促进发展做好“护航”“监督”工作。

三、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监督实现新突破

1、紧扣发展主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决算、财政预算变更、审计等方面的报告。作出了推进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审议意见,确保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科学规范运行。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将xx县三塘湖综合能源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xx健坤牧业有限公司牛羊产业化项目贷款资金还款计划的报告》,为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县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审议监督。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听取和审议了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农牧业发展和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稳定提高农牧业生产能力;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工业经济质量;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现代农牧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现代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审议意见,全力支持政府抢抓机遇,破解难题,科学发展。

3、关注社会热点,强化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的监督。常委会围绕xx族医疗卫生事业,农牧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扶贫开发、大河镇小城镇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提出了加大哈医研发力度,促进xx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牧业生产科技含量,发展较为完善产业链;抓好扶贫开发项目质量,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建议。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推进热点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注重工作实效,强化监督职能。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环保局、卫生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发改委等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重点及存在的问题,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提供依据。

四、抓住重点,注重实效,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

1、立足保障法律实施,开展有效监督。常委会对《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环境保护法》、《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法》、《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对《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力度等建议,既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了法律尊严,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2、立足公正公平,加强司法执法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检察院关于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及加强法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建议,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办事效率的提高。

3、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注重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民情,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20余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件。通过受理来信来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五、完善程序,深化监督,人事任免引入新机制

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其中任命和决定任命26人(次),免职和决定免职12人(次)。通过视察、调研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六、创新载体,规范服务,代表工作得到新拓展

1、强化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常委会年初认真制定代表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以会代训、举办法制讲座和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20名基层县人大代表,赴河南、北疆考察学习,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

2、搞好服务,激发代表工作活力。继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通过联系、接待、走访等方式,向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的选题引导和安排,围绕政府为民办的实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促进代表更好的履行职责。

3、夯实基础,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处”作用,加强代表的培训和教育,通过表扬先进、约谈后进等方式,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等,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强化督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38件意见建议,通过常委会领导分工重点督办,各工委对口认真督办,乡镇人大参与督办,政府分管副县长重点领办,承办部门认真负责办等方式,努力提高办理效果。主任会议选择4件代表建议作为督办重点,先后邀请63名代表参加督办工作,承办部门面对面答复代表,并征求办理意见。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达88%,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七、加强联系,深入指导,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有新提升

一是为促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对各乡镇人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比,同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全程参与,相互观摩、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形成乡镇人大工作竞争奖励机制,提高乡镇人大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和联络员学习培训工作,举办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强化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乡镇人大工作职能,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召开常委会议和开展三查(察)活动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使他们了解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提高组织开展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四是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赴河南、北疆和北戴河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扩展思路,增长知识。五是严格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乡镇人大制度,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好年度人代会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同时注重协调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八、尽职尽责,服务发展,助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常委会班子成员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一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交办的山南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扩建项目、国泰商务宾馆建设、既有节能改造、农业机械化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土地和房屋征收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设任务,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二是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县级领导包乡镇联村等工作,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协调部门单位,积极做好了扶贫帮困等工作。三是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联系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代表宣传群众、带动群众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沟通思想、排查隐患、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是常委会高度重视办公室“访惠聚”工作,要求工作组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访惠聚”能力,认真听取工作组入户走访了解到的民情民意,积极为工作组协调解决了,巴彦德村自来水供应时间短,路边林带围栏等事项,推进“访惠聚”工作取得实效。

九、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认真做到勤政、廉政

常委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以及机关党员干部会,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并利用会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全体人员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常委会切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在干部队伍中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常委会领导从自我做起,带头廉洁自律,严以律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勤俭节约、热情有度的做好接待工作,自觉遵守用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通报机关财务情况,在重大事项的决定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班子成员间互相通气,达成一致,形成了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学习不扎实、学用脱节。学习中读文件的多,深入思考的少;泛泛学习的多,有针对性学习的少;对党的文件学习的多,对人大工作知识学习的少。学前安排不够细致,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二是依法监督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纸上监督多,口头监督多,实际监督少,听取“一署两院”部门意见的多,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少。

三是对基层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指导服务不够。对乡镇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指导不够,对基层人大的指导仅限于工作调研视察和参加相关会议,在发挥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作用方面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够多。

四是主动担当意识缺乏。有时还存在着对复杂问题和尖锐问题深入研究不够,遇到的问题还未真正做到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干劲和勇气。

对此,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创新思维,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新规律、新特点,努力提高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充分利用“xq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课程内容,积极开展自学,把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增强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实效。坚持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积极配合自治区、地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的专题调研等工作,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

三是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工作。常委会要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放在重要位置,研究探索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更好方式,注重法律效果、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保证讨论决定事项的科学可靠和顺利进行。对县政府提出的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四是严格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任免条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增强人事任免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肃性。积极探索和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组织开展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活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是努力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保障和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代表联系,坚持常委会联系走访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进一步活跃和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对代表联络处工作指导,组织代表参加视察、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各种活动,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继续抓好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大代表履职宣传力度,不断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积极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继续坚持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调研、评议、制度建设的指导,注意听取和吸纳各乡镇人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各乡镇间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努力做到业务能力培训到位、联系工作及时到位,经验总结推广到位,进一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3、突出主体作用,确保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县人大常委会以“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有效方式。

一是紧抓代表培训工作。一方面,抓好集中培训。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以宪法和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基本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计划预算的审查、代表职责以及如何当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等基本业务为主要内容,采用集体授课辅讲方式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各乡镇人大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6月下旬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把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集中学习培训列为一项重要议程,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史颖锋、市人大法制委主任王晓立分别进行了《怎样当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行政许可法》相关知识专题辅讲。还集体学习了《监督法》、《阳城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阳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及《阳城县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等。10月至11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又分别组织省市和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精神;同时,还要求乡镇人大组织本乡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精神。在人大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宣传落实*精神的热潮。另一方面,抓好阵地建设。在继续巩固代表活动阵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小组学习等活动。要求代表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宣讲*精神,收到良好效果。再一方面,提供精神食粮。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山西人大》、《晋城人大》等报刊,从不同渠道提高代表素质。

二是加强代表联系工作。介于换届选举后代表工作的实际需要,首先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拟定了《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小组划分的意见》。及时出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安排》,完善了多年坚持的“双联”制度,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选民的沟通和联系。还督促各乡镇制定《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制度》;其次坚持进行情况通报。编印了人大常委会《会刊》和《人大工作通讯》,为代表知情知政搞好服务。

三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积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项活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二是分批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通过代表列席发言,反映基层真实情况;三是组织各级代表参加相关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开展监督,替群众说话,为百姓办事;四是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据统计,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先后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列席常委会议66人165人次。

四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在办理今年人代会的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一是建立了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注重从提高办理质量入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需要县政府办理的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二是完善了分工督办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制度》,要求政府将承办单位报送到人大,人大根据工作性质落实到工委和分管主任头上,对口督办;三是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在平时按分工经常性对口督促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年中又专门与县政府共同对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9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在实地视察了解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重点意见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县政府在议案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了办理答复“三签字”。即承办单位的答复件有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名,有企业政府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有代表本人的签名,加强了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

4、监督指导乡镇,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取得新发展。今年,新一届乡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开创了新局面。一是监督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监督指导的办法(试行)》,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如,町店镇人大对副乡镇长及“七所八站”开展的工作评议,驾岭乡人大组织乡政府班子成员集体向代表述职,凤城镇、润城镇、东城办、次营镇、河北镇人大等组织代表视察乡镇重点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了代表建言献策的作用,调动了代表模范带头的积极性。前段,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组织人员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验收评比。二是注重同乡镇人大的联系。继续坚持了《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10月底在东城办召开了第6次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总结推广了东城办人大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的工作经验。

此外,常委会还在元月份对2006年度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对去年的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在4月份对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监督。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1件380余人次,办理上级转来的案4件。县人大常委会荣获省人民代表报宣传工作特等奖,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第二,扎实地抓好了干部队伍建设,为文明和谐平安创建工作提供了动力。

创建文明和谐平安机关,要靠强有力的干部队伍;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需要精而实的干部队伍;改善县城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离不开细且优的干部队伍。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抓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创建文明和谐平安机关,为全县文明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做贡献。一是坚持集体学习强素质。在坚持“每周一法”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还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在元月份集体学习了《监督法》;4—6月份,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4—至5月份,结合换届选举工作的需要集体学习了《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10—12月份,按照县委要求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精神。二是经常深入基层搞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形成调研报告。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在分管工作中,更是认真负责主动工作,带领所分管室委深入基层搞调查,形成了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进行严格管理抓作风。按照《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手则》的要求,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着力加强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和谐型人大机关建设,促进整体工作上新台阶。同时,紧抓人大机关楼的节假日安全工作,牵头做好了综合值班制度,保证了整个机关的安全。

第三,认真地落实了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为阳城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努力。

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指示,积极完成了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机关做好了包村帮扶工作。派驻下乡工作队,积极帮助白桑乡涝泉村完成了填沟造地、修路栽树等工程;还根据县委要求,为贯彻落实*精神,从20*年12月28日至20*年元月下旬,先后派驻近3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分三组分别深入白桑乡淇讷村、吕河村、通义村,扎实开展“做宣传、搞调研、办实事、送温暖、受教育”活动。为1492户村民每户送春联2幅、*报告单行本一册,准备送出近万元的物资,去慰问特困户。二是班子领导都完成了分包重点工程建设及联系乡镇任务。此外,还参加了“百日大调研”活动,根据要求撰写了高质量有价值的调查报告,等等。

第四,严格地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提供了坚强保证。

常委会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要求人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时时事事做到“五带头,三坚持”。

“五带头”,即,一是带头坚持学习。学理论,学法律,学习人大制度等有关知识,不断增强了班子成员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二是带头遵守纪律。要求班子成员都要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人人自觉遵守纪律,个个高效务实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带头做好工作。以大局为重,积极思进,奋发有为,及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带头联系群众。按照分工要求和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的安排,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到代表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群众意见;五是带头廉洁自律。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