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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意识,重点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到固化责任,铁腕整治,强化机制,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全力维护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落实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不留死角,不存侥幸,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府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府办《关于吸取南山区“2•27”火灾事故教训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设施设备、教育教学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设施安全合格验收制度和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1.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校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排查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从校长到每个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3.各学校要依法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4.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校长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校长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

5.各学校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3日前和下一年1月5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详见附件)立即上报,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区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2008年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各区教育局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对履行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结合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首先从自身查起,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2.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检查。各区教育局要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深教党[2008]12号)的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建设、校园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安全、饮食卫生、校车与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内容,突出重点,定期对所属学校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

3.严格落实各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凡未按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学校,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坚决落实各级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学校,要同时追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点追查组织领导是否得力,防范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监管人员是否履职等。对,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给予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收集归档工作。

4.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加大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督促学校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整改的学校,由教育部门责令停办;四是未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学校,实行领导约谈、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对各级教育部门因检查督促不力而导致学校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今年内全面建立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辖区所属每所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学校检查的情况;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对于学校周边存在的事故隐患,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档案,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由当地政府组织整改。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区教育局、学校要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隐患情况必须依时、准确逐级上报。二是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三是公开制度。各区教育局要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给学生及其家长以知情权和避险权。四是举报制度。发动学校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演练。通过校报(刊)、板报、横幅、警示牌、班会等,对广大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发挥家庭在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各学校以“珍惜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组织观看《火海逃生》等安全教育影视片,举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至5月15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参与“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吸取南山区“2•27”火灾事故教训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5月10日前制定本辖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将学校或本单位自查、教育部门检查和落实整改措施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巩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市教育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提高对“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积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内容,分解任务,严格分工,落实职责,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实行问责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2篇

通过开展学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化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工作重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各中小学、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饮食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省教育厅制订的有关中小学六个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及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区中小学学生专用车管理实施意见》(柯教体监〔20*〕22号)以及《*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专用车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教育的意见》(柯教体监〔20*〕167号)的要求,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等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的学生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物品采购流程以及索证是否齐全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定期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按标准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有无过期药品。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校舍有无危房或破旧校舍,地处水库下游和山坡的校舍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对已出租的房屋,是否明确责任,与使用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礼堂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工作步骤

全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30日前)。各校要按照区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机关相关部门、学校工作责任,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09年全年)。各校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第一时段(2009年3月至10月):围绕汛期、中考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期间的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汛期学校校舍安全工作,严防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中考的安全,做好学期结束安全工作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2、第二时段(2009年11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浙江台风恶劣天气多发和气候干燥的特点,做好消防、建筑工地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区教体局要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各学校深化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于2009年11月1日前报局纪检室。

并做好迎接区政府、市教育局的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教体局成立由陈先福局长任组长,王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叶龙、周昭斌、陈武明、姚宏光、邵祥云、查红卫、余志宏、王毓文为成员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各校要根据深化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本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学校,要实行问责制。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3篇

(一)成立市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二)市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三、活动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起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围绕今年安全工作重点,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开学初的安全检查工作。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结合“隐患治理年”整体部署,认真搞好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好第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第二阶段(4月至7月):在排查的基础上,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1.全面治理引发学校事故灾难的隐患点,并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认真落实各校严重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与防汛责任人体系数据管理系统。

3.认真组织开展高考、中考安全检查,确保考点、考场无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暑假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假期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措施。

2、做好汛期学校安全渡汛工作。

3.秋季开学前认真开展校舍及安全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秋季按时开学。

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新入学安全教育,开展紧急状态下的安全、逃生演练。

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联合公交交警部门,认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相关措施。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开展全市“平安校园”复检验收工作。

4.搞好总结,迎接上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阶段的总体部署和学校特点,迅速、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力求实效。各中心校要切实加强对下属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校加强督促指导。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4篇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和各镇街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特别是中小学D级危房)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学及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否有一名副校长(园长)分工负责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考核;否认真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对不良行为学生有帮助的措施;否对学生在校的重要时段和重要地点进行监控管理;学校建筑和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D级危房整改,校舍安全及学校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特别是学校经过房屋等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的D级危房,学校是否采取立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否采取立即封闭等措施,对D级危房的整治是否有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二)特别是普九”期间修建的房子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是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否有制度杜绝学生在寝室和教室内使用各种微波炉、电热杯、电热棒等;否针对学生在清明等传统节日上坟扫墓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情况。全面检查各学校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否反复教育广大师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车辆,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各学校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实施监测情况;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校车存在管理不规范、超载等问题严重)否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更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等警示教育。否建立了学校校车运行情况管理台帐;校园周边及学生行走的主要通道的交通警示标志是否齐备;否有交通管理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四)依法清理学校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学校饮食、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对学校水源(含二次供水)食堂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学生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藏、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堂是否烹饪出售食用菌、四季豆、凉菜等存在隐患的食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食堂是否严格实行定期消毒制度;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二次供水是否管理到位;学校有无预防突发性流行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校园周边的饮食、副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否销售“三无”或过期食品。否建立了对学校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五)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坚持排查制度,常用设施设备。各学校对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厕所化粪池沼气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是否经常组织排查;对有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否建立了对以上设施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否按有关规定每年进行检测,六)防雷、防汛安全。各学校防雷、防汛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否组织对广大师生开展以“防雷防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否举办“防雷防洪防汛”相关安全知识讲座,否向师生介绍了预防雷电的常识,室内防雷的措施,人被击伤后的应急措施以及防汛相关知识,否要求学生在没有父母等大人陪同下不得独自到河边玩耍或看洪水;雷雨期间不得看电视或接电话等等。否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了防洪撤退应急演练,要求全体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按照防洪撤退路线有序撤离。否建立了防雷防洪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措施等。

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七)防地质自然灾害情况。对学校周边和校园内可能受到滑坡、塌方、雷击、泥石流、洪水等危害的校舍是否请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舍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通过墙报(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站、班会(队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八)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和当地镇街政府联合对校园周边存在河、溪、池、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否对排查出有溺水危险的地方及时报告区教委和当地镇、街政府、村社;否采取督促危险水源相关业主落实警示标志和在410月期间坚持在有溺水危险区域进行巡逻、劝阻等防护设施;校园内是否有警示标语。对学生进行反复告诫,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塘、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严禁学生擅自下水游泳、洗澡等教育,否有防溺水工作预案、

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对无照经营的小食部、书摊、游戏厅、网吧是否坚决予以取缔;否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建筑物安全整治,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情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不安定因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黄赌毒现象等问题;否全面清理整治了学校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学校大门、财务室、食堂、储藏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校园内是否要求做到人走灯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绝缘靴,十)学校电路电线安全情况。学校是否建立规范和安全使用电路电线制度;学校电工是否配备具有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配电室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制度;学校电工是否按规定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千万要注意学校用电高峰时期超负荷,特别要注意“普九”期间安装的电线电路质量等问题)防止移动电火花产生,保持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等工作;学校电工是否经常对校园内规范使用电线电路、电气设备、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等用电设施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学校电工在检修用电设施设备时是否按规定坚持二人以上共同操作的安全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建立电线电路安全隐患定

期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制定有按照重在防范、从紧从严的原则,十一)学校危化品安全情况。学校实验室管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对危化品使用的重点部位、重点物品检查整治方案;否建立有坚决堵塞和消除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对危化品的购买、使用、按要求配备存放危化品的设施等实行流向登记制度;否按规定有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期间检查、危化品的取用、危化品的销毁、危化品安全保卫的具体措施;否确保学校危化品“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坚决防止危化品落入手中。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堂课必须是安全知识教育课,十二)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按安全教育课时规定安排开课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要求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落实情况;否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的情况(要有图片和资料等文字说明)

四、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副区长牟小云任组长,区政府成立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任谢钢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区教委副主任龚家伦任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任务与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进行:全区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学校、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要亲自安排部署,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9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区教委。

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三)联合执法整治阶段(9月1日—9月9日)学校房屋、构筑物、设施设备、地质灾害、交通等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多部门合作。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学校地质自然灾害防范:区国土分局配合实施;

学校校舍安全:区房管局配合实施;

区建委、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交通安全:区交警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区消防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电线电路安全:供电部门配合实施;

学校防雷防汛设施安全:区气象局配合实施;

学校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配合实施;

学校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区卫生局配合实施;

各镇街政府、各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区综治办配合实施;

区教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是否落实,四)检查考核阶段(年9月10日—9月20日)考核检查内容除本方案中提出的专项整治的内容外。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到位情况,

检查痕迹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五)回头看”阶段(年9月21日—12月15日)区政府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要对上学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回顾,对存在隐患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出新学年安全工作的整改方案,做到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切实巩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果,总结成功的经验,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承载着家庭与社会的殷切期望,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承担着国家未来发展的历史使命。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人文校园、数字校园、文明校园”等六个校园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工作机构。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人员培训,保障安全工作经费,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

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原则。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建立安全隐患监控网络,对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做到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安全隐患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协调,积极配合,争取早日解决。

构建长效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四)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点)基本情况,并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以此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广大师生安全的重点突出隐患,又要进一步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个月的第一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周,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建立起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学校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校刊、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健康成长”宣传活动,五)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学校在开展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常识,营造学校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重视的良好舆论氛围。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文第5篇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等重点领域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防中毒、防爆炸、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件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10、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2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安排部署阶段。学校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学校具体的排查治理任务,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人。

自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前为学校自查整改阶段。结合学校自身安全状况,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完成整治。对治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督导检查阶段。从5月1日开始至7月10日,县督查组、镇督查组将先后到我校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四、具体要求

(一)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镇中心校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