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汇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效途径。我区把构建和谐人际关系贯穿创城全过程,以“学雷锋、倡关爱、做好人”活动为主线,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发现推荐典型、培养引导典型、宣传学习典型,大力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掀起了“学雷锋,争做**好人”的新。
形成常态机制。为推动“学雷锋,争做**好人”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区文明办动员全社会积极推荐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在评选办法上,坚持“月度评十佳、季度评十杰、年度评十星”,即每月评出十件好人好事,入围“月度十佳”;每季从本季度入围的“月度十佳好人”中评出十件好人好事,入围“季度十杰”;每年从本年度入选的“季度十杰好人”中评出十件好人好事,入围“年度好人十星”。此项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各种渠道推荐上报的好人好事已达200余件,先后有40人荣登**区十佳好人榜,有10人获得第二季度好人十杰。
突出“关爱”主题。动员全社会积极为孤寡老人、孤儿、单亲学生、残疾人和困难户等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倡导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精神,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社会氛围,构建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广泛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提倡勤俭节约、倡导文明交通、幸福平安建设、便民利民服务等活动,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普及活动,宣传环保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实施牵手共建。在全区实施城乡牵手“五个一”关爱行动,由全区50家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分别从农村挂包帮扶一位孤寡老人、一个单亲学生、一个孤儿、一个残疾人和一户特困户,通过资金帮扶、爱心捐赠等方式,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目前,文明单位共帮扶248户,累计为“五个一”帮扶对象提供帮扶救助钱物达10万余元,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配合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声势,全面提升我校师生的综合素质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管理机构,落实责任。
我校加强创文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进行分工:
组 长:任 琴
副组长:赵荣刚
组 员:少先队总辅导员及各班的班主任。
分工:辅导员负责活动的统筹安排,各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幸福感。我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校内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组织教师开展师德专题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分享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不断深化“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学生” 活动。积极配合所属街道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府谷的浓厚氛围。
(三)不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月活动。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积极开展校内外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
(四)不断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围绕我国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四大传统节日,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节日社会氛围。在“我们的节日”活动中,我校通过春节探访老人、学雷锋、清明拜祭革命先烈、端午进行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等活动,并通过节日知识讲座、诗文朗诵会、诗歌创作征集、板报墙报手抄报比赛等各种活动形式,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民族精神。
四、工作要求
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是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本校的工作方案,并做好分工,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形成声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校园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新热潮。
(三)加强沟通,及时汇报。与学区、社区加强沟通,科学统筹各种资源,形成合力,以进一步增强活动影响和效果。并进一步做好每月28日的工作汇报,争取圆满完成上级的任务。
今天我们召开广州市第一批文明社区示范点的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心得、工作经验,听取大家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刚才15个示范点作了很好的工作汇报,区文明办、街道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说明大家一年来做了很多的工作,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里,我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对大家一年来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结合大家发言中提出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2005年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5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为构建和谐广州,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2005年,广州市再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我市及增城市顺利通过省文明城市复评,从化市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越秀区北京街、荔湾区金花街桃源社区和天河区骏景社区居委会主任何月玲等14个单位和个人受到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越秀区广卫街都府社区、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等35个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市领导对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们2005年打了一场硬仗,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我市今后精神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区、县级市、街道、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辛勤劳动,离不开在座的各位同志的辛勤工作。
在过去一年的创建工作中,以文明社区示范点为代表的各类示范点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发挥了先进典型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荔湾区耀华社区接受了总理和省委张德江书记的检阅,极大地鼓舞了全市社区建设和基层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天河区石牌街等12个现代公民教育示范点,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开展现代公民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积累了宝贵经验。越秀区大新街加强“三结合”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荔湾区建立少工委双主任制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海珠区等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睦邻日”或邻里节活动,受到居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一致好评。全市区级以上文明社区覆盖率从50%上升到75.6%,文明社区创建基础扎实,覆盖面广,社区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15个文明社区示范点中有8个社区被命名为省文明社区,一个被评委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我办编写的《广州市社区建设先进典型荟萃》,15个示范点全部入选,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总结推广,为全市社区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二、巩固提高,认真做好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精神文明建设担负着重要任务。各区、各街道和社区示范点要在以下工作中,找到自己的着力点,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巩固提高,争取新年取得更大的进步。
(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扎实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1、抓好创建工作的巩固、提高。在全市即将启动的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各单位、各社区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特别是社会影响大、工作难度大、群众反响强烈的工作项目,要化大力气,力争取得绝大多数市民群众普遍满意的实际效果。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工作,使“三创”在目标统一的基础上达到同创共赢,推动创建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2、抓好创建宣传。街道、社区等要抓好社会公益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公益宣传阵地的规划布局和统筹利用,继续保持创建宣传力度,动员更多市民群众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参与创建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和参与率。今年我们将举办“文明广州”摄影大赛,希望各单位能积极参与,展现我们的社区文明风采。
(二)围绕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扎实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
1、以“文明广州、礼仪亚运”为主题,深入开展市民文明礼仪教育。精心组织“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以《广州市市民礼仪手册》为教材,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教育资源,在全体市民中普遍开展一次倡导文明言行、普及礼仪知识教育。
2、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着力在建设良好社会环境、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上狠下功夫,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不断拓展思想道德建设阵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认真总结现代公民教育示范点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辐射作用。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利用“学雷锋纪念日”、“现代公民行动日”、“现代公民教育电影百日行”等活动载体和“文明交通”、“小手牵大手”、“千名志愿者进社区”以及社区居民论坛等活动形式,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教育宣传,做好中华道德名言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工作,精心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教育的社会氛围,努力倡导和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目前我们初步选定在越秀区的盐运西社区、荔湾区西关大屋社区等进行“中华道德名言进社区”的试点工作。今后,各单位有好的思路和项目,可以和我们及时联系,我们将尽可能给予支持和指导。
3、从关心、教育和服务“新市民”出发,积极探索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更新观念,立足于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把外来流动人口的教育、服务和管理纳入本地公民道德教育工作范畴,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和活跃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探索经验,扩大工作领域,营造和谐氛围,培育合格公民。
(三)围绕培育“四有”新人目标,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大力加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关工委的重要作用,遵循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命名一批“广州市未成年人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加强街道、社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促进社区内的各类文体设施等资源向未成年人开放。大力倡导建立社区教师、社区少工委制度,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重视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努力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善于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动漫作品等各类新兴媒介,贴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断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有效性。扶持社区公益网吧建设,不断总结试憔椋晟乒芾碇贫取=⒆ㄏ钭式穑崩判愣髌罚哟笳嬉剂Χ取?
(四)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要按照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工作要求,深化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对区级以上文明社区要抓好巩固、重点提高,着力在营造社区和谐文明氛围上下功夫。要努力整合各类资源,多建设群众普遍欢迎、方便实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以社区为阵地,广泛开展“睦邻日”、“邻里节”活动,通过社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平等友爱、团结互助、和谐相处的新型邻里关系。这项活动,今后几年我们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抓好市级文明社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各区、县级市要分批确立各自的示范点,做到抓先进带后进,抓重点带一般。
2、继续深化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5月份举办全市“四进社区”文艺、体育展演。各社区示范点要将“四进社区”活动作为一个品牌活动长期抓好,并力争在文艺、体育展演活动中出好成绩。
以上四大项工作希望各区能认真贯彻,取得新的成绩。尤其是各示范点要高标准推进,在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胆实践,创出特色。
三、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1、正确处理文明示范社区和平安和谐社区的关系。在2005年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提出2010年前80%的社区达到文明社区标准,80%以上的社区到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自治好、管理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要求。这个奋斗目标回答了部分同志提出的现在省、市建设平安和谐社区,文明社区还要不要搞、怎么搞的困惑。文明社区创建与平安和谐社区创建两者在目标、任务、创建标准和内容方面基本相同,和谐统一,两者并不矛盾。文明社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个重要项目,而且是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传统表彰项目,必须加强,不能削弱。需要注意的是各区、街道和社区在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和文明社区工作过程中,要统筹安排,要有机结合,不要另起炉灶,各搞一套。在推荐表彰先进名单时,要互相考虑,要与民政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推荐平安和谐社区时要考虑它是不是文明社区,推荐文明社区时要考虑它是不是平安和谐社区,这样,我们的工作将会融会贯通、互相促进。
2、要抓好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创建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采取重点突破的方法,但要长期坚持就不容易,所以创建工作一定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我们的示范点是在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上的名单基础上,经过区、街推荐确立起来的,很不容易。为了加强创建,保持品牌,去年,我们每个社区扶持了5万元创建经费,对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今后的扶持将集中在那些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和创新项目上。所以各示范点一定要巩固成果,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把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日常工作中,避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做法。为了促进各单位长效机制的建立,今年我们将建立文明社区管理办法和文明社区示范点管理办法。对工作滑坡的,不再适合担当示范任务的,将予以摘牌。
3、要切实履行示范点的工作职责。示范点作为文明社区的重点工作对象,要履行一下工作职责:一是要成为创建文明社区的工作示范点。示范点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中要成为各方面工作的先行者,示范者,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二是要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参观学习点,成为我市对外接待外省兄弟城市学习交流的参观点,在环境整治、对外宣传和接待方面要做好一些基本的工作。三是要成为市、区、街道文明办系统的工作联系点。我们市、区、街道文明办系统要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等工作首先在示范点得到体现,要加强对示范点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帮助,从人、财、物方面切实解决示范点的一些实际困难,多提供工作方便。
同志们,社区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是我们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着力打基础、抓重点、求实效,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活力广州、文化广州、祥和广州和生态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首先,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检查考核组来东营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这是对我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情况的一次检阅,更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对我们今后的创建工作将会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我
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基本情况,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东营区成立于1984年,是东营市的中心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的指挥中心及其下属的50多个二级单位,全国著名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都坐落在我区。全区辖4镇、6个街道办事处,面积1154平方公里,人口58万。近年来,东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等十部门通知要求,以建立健全社会诚信环境、形成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以创建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为载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规划,真抓实干,“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组织领导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东营区城乡市场繁荣活跃。2004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亿元,增长17.1,人均消费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在经济繁荣的背后,也有部分不法商贩见利忘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对于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打击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东营区高度重视“百城万店无假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宣传部、文明办、经贸局、工会、计划局、工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以东区宣发[2004]18号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及主要活动安排。为加强对活动的指导,专门成立了东营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指导小组,深入到各企业、商户中,指导开展创建活动。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应对措施。指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充分调动全区上下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切实加大了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发放倡议书,在区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宣传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及方法步骤,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2004年至今,全区共在区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稿件110余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发稿5条。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扎实推进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效工程,点多面广,量大责重,稍有懈怠,就会引起连锁反映,影响活动效果。针对中心城区人流、物流密集,社会购买力旺盛,容易发生消费侵权的实际,我区在认真把握上级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确立了“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五个重点,做好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认真组织实施,促进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健康深入发展。
(一)一个中心
一个中心,即创建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按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我区将济南路和淄博路确定为全区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其中济南路为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创建重点。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指导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深入到济南路各企业和商户中,广泛宣传创建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的意义,引导和鼓励各商户参与创建。银座超市、商业大厦、供销商场、百货大楼等10家企业发出了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倡议,带动了沿路所有商户的创建,参与活动的商户达到了98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又因势利导,组织商户互评,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局面,济南路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五个重点
一是抓重点商品。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日常用品等列为整治的重点,实施商品放心工程。按照“沿线推进,逐点整治”的原则,坚持常规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保证示范街两侧商店的商品质量。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组织的消费者问卷调查中,市民对济南路两侧商户商品质量的满意率达到了97.7。
二是抓重点环节。在对城区商场、市场进行整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到经营食品和药品、日常用品的企业,从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抓起,对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没有质量安全标志的不得采购、供应和销售。制定了《实施流通领域商品监督管理制度》,对商品准入、备案登记、质量抽检、信息公告、分类监管、商品
退出、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证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监管质量。同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各商家纷纷响应新“三包”政策,全区上下形成了积极参与、政府引导、社会监督的创建机制。
三是抓日常监管。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不间断地对市场和商户进行监督检查,变过去的节日集中检查为每天常规检查。实行部门领导包片、科室长包段、工作人员包门面的方式,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作体系,实现了工作区域的无缝隙覆盖。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了辖区市场。
四是抓载体建设。为使“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实效,我区十分注重载体建设,先后组织了“食品放心工程”、打击地条钢专项行动、建筑材料集中整治、打假宣传咨询和服务、“百城万店价格诚信”宣传、“百城万店重诚信”、“青年文明号助万家”、“争创服务品牌”、药品及诊所专项整治等活动,将省级示范街创建指标的达标过程融入到具体的创建活动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至今,全区共组织打假、检查等活动40余次,受查处企业13家,案值193万元。
五是抓典型带动。我区十分注重典型的培育,激发各企业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以典型带动促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健康深入发展。东营银座购物广场以诚信、维权为主题,广泛开展打假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价格诚信宣传活动”、“青年文明号与顾客共话诚信及青年文明号诚信服务展示和青年文明号助万家”等活动;商业大厦开展了“质量管理、争创无假货商店”活动;三联家电围绕“每走一步首先想到的是顾客”这一宗旨,坚持无假冒伪劣产品、差价返还、冒犯顾客赔偿、提供缺货信息优惠、有奖提意见、商品包修终身六项承诺,为油城市民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这些典型的经验报道后,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三个结合
一是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情况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建设情况纳入创城工作指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了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区委、区政府两个督查局和区创城办督查组定期调度、督查,年底实行考核奖惩,有力地推动了示范街的建设。
二是与建设“信用中心城”相结合。自2002年开始,我区提出了建设“信用中心城”的战略决策,以金融信用、产品质量信用和社会中介信用为突破口,实施信用道德、信用制度和信用网络建设三大工程,着力培植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大主体,利用6年的时间,打造东营区“文明立区,诚信兴业”的崭新形象。工作中,我们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作为产品质量信用建设的重点,细化了工作目标,纳入信用建设体系,与“信用中心城”建设形成了互动工程。
三是与质量兴区相结合。按照质量兴区的总体安排,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创建指标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做到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限、定奖惩,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健全机制,规范创评,确保“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实效
建立完善一套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是确保“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成效的保障。我们重点探索建立了四个机制:
一是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示范街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各部门、单位再进行细化分解,做到层层负责,人人参与。按照《关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由区文明办、区创城办会同区委督导检查局和区政府政务督查局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督促检查机制。区人大、政协都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示范街创建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组织代表、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及时向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和区委、区政府两个督查局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定期进行督查和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12365”质量热线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及“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监督投诉网站和投诉热线的作用,加强对商贸企业诚信情况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发挥了舆论监督职能,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曝光,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弘扬扶贫济困的慈善宗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满足困难群体的需求。坚持慈善为民、服务为本,建立起“政府支持推动、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自主运作”的工作体制,在全市努力形成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经过3至5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县、乡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体系;争取到年,市、县两级慈善救助基金达6000万元,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达到10元;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管理体系,加快“慈善超市”建设,在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慈善超市;市级建成慈善工作网站,年县市区建立慈善网站。
三、任务与措施
(一)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慈善宣传是普及慈善意识、弘扬慈善文化、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措施,也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慈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把宣传现代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与建设“文化荆州”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慈善工作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要在德育课程中增加慈善理念、慈善行为、典型人物和事迹等教育内容,培养学生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重要内容,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引导,使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更多的企业主动加入慈善事业,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慈善资金筹集力度。慈善资金募集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要转变思维方式,创新捐赠模式,建立捐赠工作新机制。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充分挖掘全市慈善资源潜力,形成长效捐赠机制,不断做大慈善资金规模。主要方式:
1、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每年的10月至11月,由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在全市范围内有组织地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鼓励、引导和动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捐一天的经济收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捐一天利润的办法,充实慈善救助资金。
2、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凡有捐赠意愿或愿意定向救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且认捐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基金可以留在捐赠个人或单位,每年按照认捐基金总额的6%(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付慈善组织。市、县两级慈善机构可与有关社团联合组织专项募捐活动,实施定向捐助。
3、一次性捐赠。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一次性的捐赠款物。捐赠款物可以在当年一次给付慈善组织,也可以在3—5年内,分年度给付。同时,较大额的捐赠资金本金可留在本单位运作,每年将本金利息分两次给付慈善总会,每次各交一半。
4、积极开展普通民众的个人捐赠工作。在全市公民中倡导自觉性、经常性的从事慈善捐助和做义工的现代慈善意识和行为,在金融机构开通网上慈善账户,在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设立慈善募捐箱,让来源于普通民众的个人小额捐赠持续不断,真正成为我市发展慈善事业的源头活水,使“人人慈善”成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主旋律,做大做活我市慈善劝募市场。
(三)加强对社会慈善募捐活动的统一管理。慈善募捐活动必须由合法的慈善公益机构组织开展,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进行募捐、义演、义卖等慈善募捐活动的,必需经属地民政局批准。全市性的慈善募捐活动,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市慈善总会或政府指定的慈善机构承办。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发动和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各类社会募捐活动。各级慈善组织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承担社会慈善捐助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事宜。
(四)对慈善捐赠资金实行税前列支。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慈善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扩大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和支持慈善捐赠活动的开展。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款,在国家税收规定比例以内部分,准予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对于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款,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单位和个人可凭市慈善总会或经认定的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其他慈善组织出具的“捐款专用票据”,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
(五)对慈善捐赠行为给予鼓励。
1、每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荆州慈善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并大力宣传“荆州慈善之星”事迹。
2、对认捐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和认捐5万元以上的个人,增选为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认捐3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认捐1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个人,增选为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认捐虽低于上述标准但成绩突出的,增选为市慈善总会理事。
3、对捐赠30万元以上善款的企业负责人和认捐5万元以上的个人,授予“荆州市慈善家”荣誉称号,颁发相关证书,享受相应待遇。
4、在全市各项评优工作中,要把是否参与慈善事业作为重要评比依据之一,对有较大贡献的企业或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考虑。重视推荐社会责任感强、对慈善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人担任社会职务。
(六)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阳光运行”制度,形成慈善项目资金追踪和反馈机制,并定期向公众公布有关善款筹集、管理、使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团管理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慈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审计部门要依法对社会捐赠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对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借用慈善募捐活动进行非法筹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
(七)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市直及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同时,还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度,要建立慈善网络,慈善信息,落实慈善优惠政策,维护捐赠和受助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慈善超市”和市、县、乡三级捐赠站点的平台作用,为市民捐款捐物提供便利。
(八)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慈善资金主要用与开展好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助困、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等救助活动,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边远农村倾斜,为百姓排忧解难。要主动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储备救灾物资,接收、分发国内外慈善捐赠款物,资助和创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利用“慈善超市”、慈善网络等载体,汇总各类求助信息,整合各类慈善救助资源,合理调配发放各种救助款物,避免重复救助,提高救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