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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第1篇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第2篇

乙方:xx物流有限公司(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充分、平等的协商,特制订本运输合同。

一、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送货要求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送货过程的货物相信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在途车辆位置情况信息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计划货物运输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负责上门提货并按甲方要求准确无误无损的把货物送达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运输方式:

3、运输货物的工程名称:

4、运量:约吨(最终重量按双方核定的重量为准);

5、规格:每车货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则上均在营运车辆规定的范围以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预定的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发运货物,承运方必须保证委托方的运输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时,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与所送货物相符的相应出货单据。明确表达乙方托运货物的价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车辆正常送达;

3)甲方负责安排托运货物的装卸,并衔接好客户的收货事宜,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收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拒绝装车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甲方装卸工不能将破损,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装进车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运通知后,按时将合格车辆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运输计划;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的地,但如遇天灾、山洪、塌方、地震、战争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须即时通知甲方并将预急处理措施告诉甲方:

3)货物在承运期内,丢失、短少、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按成本价格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及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将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好,必须将有效签收回单(含有收货人、收货数量、收货日期时间、图章等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运输的货物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以外包装为准)进行清点核对。对装车过程进行监装。对装车过程的不当操作及外观或包装有疑问的货物应指出,纠正或拒装,装货后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所承运的货物负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以及货物卸错地点需要转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货损、货差按成本价格赔偿);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发货计划运输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如乙方擅自终止运输合同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的合同总价作为赔偿;

7)运输质量:乙方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干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文明作业规定,与甲方客户发生争

议,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吨;

2、结算方式为单项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核定的重量开票结算;

3、付款:工程铁塔承运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运输(可抵扣)发票,在三个月内以汇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仅限——承运期间国家新颁布相关禁运条例或有特殊安排等,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铁塔厂乙方:xx物流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第3篇

----------- ----------货物准于月 日搬入水陆联运货物运单  承 运

----------- ----------

日期戳

地点运单(   )字第号-----------

----------指定于 月 日装车或船  托运人起运站港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

----------- 到达站港收货人 ----------

━━━━━━━━━━━━━━━━━━━━━━━━━━━━━━━━━━━━━

┃车种│车号│标记载重│整车或零│承运船名││第一转出船│ │第二转出船│┃

┃│││担 │││名│ │名│┃

──┼──┼────┼────┼────┼────┼─────┼───┼─────┼────

┃││││ 航 次││ 航 次 │ │ 航 次 │┃

──┼──┼────┼────┼────┼────┼─────┼───┼─────┼────

┃││││ 航 线││ 航 线 │ │ 航 线 │┃

──┴─┬┴─┬──┴──┬─┴┬───┴─┬──┴─┬───┼───┼─────┼────

┃发站(局)││到站(局) ││ │港名│第二换│港名 │第三换装 │港名┃

┃或 ││或││第一换装地├────┤装地点├───┤  地点  ├────

┃││ ││ │站名│ │站名 │ │站名┃

─┬──┴──┼────┬┴──┴┬────┼────┴┬──┴───┼─────┴────

┃托│名 称││开户银行││换装站、港│换装站、港日│换装站、港日期戮┃

┃运├─────┼────┼────┼────┤ ││┃

┃人│地址电话 ││帐号││日期戮│ 期戮  │┃

─┼─────┼────┼────┼────┤ ││┃

┃收│名称 ││开户银行││ ││┃

┃货├─────┼────┼────┼────┤ ││┃

┃人│地址电话 ││帐号││ ││┃

─┴┬─┬──┼─┬──┴──┬─┴──┬─┴─────┴──────┴──────────

┃托运│货││ │货物重量的│计费重量│费率记载 ┃

┃人标│物│包装│件│确定 ││ ┃

┃记 │名││数│ ││ ┃

┃│称││ │ ││ ┃

──┼─┼──┼─┼──┬──┼─┬──┼────┬────────────────────

┃│ ││ │托运│承运│铁│水路│ 铁路 │ 水路  ┃

┃│ ││ │人 │人 │路│││┃

──┼─┼──┼─┼──┼──┼─┼──┼─┬──┼──┬──┬─┬────┬──┬────

┃│ ││ │公斤│公斤│公│公斤│运│费率│等级│费率│等│ 费率 │等级│ 费率 ┃

┃│ ││ │││斤││价│││(海)│级│ (江) ││ (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货物分次搬入记载 │  费用项目  │铁路│海运│江运│河运┃

┃件数│ │重量│ ││ ││││┃

──┼─┴──┴─┼─┬─┬──┬──┬──┬───┼───────┼──┼──┼──┼──

┃ 记││月│日│货名│件数│重量│经办人│ │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托载││ │ ││││签 章├─┬─────┼──┼──┼──┼──

┃运事│├─┼─┼──┼──┼──┼───┤ │运 费││││┃

┃人项││ │ ││││ │ ├─────┼──┼──┼──┼──

┃│├─┼─┼──┼──┼──┼───┤承│装(卸)费 ││││┃

┃││ │ ││││ │运├─────┼──┼──┼──┼──

┃│├─┼─┼──┼──┼──┼───┤时│换 装 费││││┃

┃││ │ ││││ │核├─────┼──┼──┼──┼──

──┴──────┼─┼─┼──┼──┼──┼───┤收│港 务 费││││┃

┃运单提出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发货人(盖章) │ │ ││││ │ ├─────┼──┼──┼──┼──

──┬──────┼─┼─┼──┼──┼──┼───┤ │ ││││┃

┃ 记││ │ ││││ │ ├─────┼──┼──┼──┼──

┃承载│├─┼─┼──┼──┼──┼───┤ │ ││││┃

┃运事││ │ ││││ │ ├─────┼──┼──┼──┼──

┃人项│├─┼─┼──┼──┼──┼───┤ │合  计  ││││┃

┃││ │ ││││ ├─┼─────┼──┼──┼──┼──

─┬┴┬─┬─┬─┼─┴─┴──┴──┴──┴───┤ │ ││││┃

┃货│受│电│变│费│ 货物分次交付记载 │ ├─────┼──┼──┼──┼──

┃物│理│报│更│用├─┬─┬──┬──┬──┬───┤ │ 运 费  ││││┃

┃变│站│号│事│处│ │ ││││ │ ├─────┼──┼──┼──┼──

┃更│港│ │项│理│ │ ││││ │ │ ││││┃

┃运├─┼─┼─┼─┼─┼─┼──┼──┼──┼───┤交│装(卸)费 ││││┃

┃输│ │ │ │ │月│日│货名│件数│重量│经办人│付├─────┼──┼──┼──┼──

┃记│ │ │ │ │ │ ││││签 章│时│换 装 费││││┃

┃载├─┼─┼─┼─┼─┼─┼──┼──┼──┼───┤核├─────┼──┼──┼──┼──

┃ │ │ │ │ │ │ ││││ │收│港 务 费││││┃

┃ │ │ │ │ │ │ ││││ │ ├─────┼──┼──┼──┼──

┃ ├─┴─┼─┴─┼─┼─┼──┼──┼──┼───┤ │ ││││┃

┃ │处理站│(经办 │ │ ││││ │ ├─────┼──┼──┼──┼──

┃ │港日期│人签 │ │ ││││ │ │ ││││┃

┃ │ 戳 │ 章) │ │ ││││ │ ├─────┼──┼──┼──┼──

─┼───┼───┼─┴─┼──┼──┼──┼───┤ │合  计  ││││┃

┃ │ 编制│ 记录 │ 内容 ││││ │ │ ││││┃

┃记│ 站港│ 号码 │ 摘要 ││││ │ │ ││││┃

┃录├───┼───┼───┼──┼──┼──┼───┼─┴─────┴─┬┴──┴──┴──

┃事│ │ │ ││││ │货物于 月 日到达│ 货物交付日期┃

┃项│ │ │ ├──┼──┼──┼───┼─────────┼─────────

┃ │ │ │ ││││ │货物于 月 日卸下│ ┃

┃ │ │ │ ├──┼──┼──┼───┼─────────┤ ┃

┃ │ │ │ ││││ │货物于 月 日通知│ ┃

━━━━━━━━━━━━━━━━━━━━━━━━━━━━━━━━━━━━━

注意事项:1.本运单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或加盖戮记代替,不得使用钢笔填写;

2.粗线内各西半球由托运人填写。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____局  起运港站托运人  运单( )字第号

━━━━━━━━━━━━━━━━━━━━━━━━━━━━━━━━━

┃发站或起运港│ 托运人名称 ││  到站或到达港 │  收货人名称  ┃

──┬───┼─┬─────┴────┼─────┬──┼──┬──┬──

┃│ │ │重量│ │铁路│海运│江运│河运┃

┃货物│ 种 │件││  费用  ││││┃

┃名称│ 类 │数├─────┬────┤  项目  ├──┼──┼──┼──

┃│ │ │ 实际重量│计费重量│ │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

┃│ │ │ ││运费 ││││┃

──┼───┼─┼─────┼────┼─────┼──┼──┼──┼──

┃│ │ │ ││装(卸)费 ││││┃

──┼───┼─┼─────┼────┼─────┼──┼──┼──┼──

┃│ │ │ ││换装费││││┃

──┼───┼─┼─────┼────┼─────┼──┼──┼──┼──

┃│ │ │ ││港务费││││┃

──┼───┼─┼─────┼────┼─────┼──┼──┼──┼──

┃│ │ │ ││ ││││┃

──┼───┼─┼─────┼────┼─────┼──┼──┼──┼──

┃合计│ │ │ ││ ││││┃

──┴───┴─┴─────┴────┼─────┼──┼──┼──┼──

┃承运时核收│ ││││┃

───────────────────┼─────┼──┼──┼──┼──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第4篇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托运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政编码: 邮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日起到日为止。 货物运输起止点。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运输货物总价为人民币用总价为人民币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托运方(甲方):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第三条货物运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四条用车车型及数量: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

第五条运价及费用:

第六条运费期限: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运费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第5篇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如何确立?

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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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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