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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合作协议书

微商合作协议书

微商合作协议书范文第1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生产“___________”牌微型计算机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_”牌微型计算机,甲方应负责“______”牌微型计算机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_____”牌微型计算机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__________”牌微型计算机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_”牌商标微型计算机,甲方对“__________”牌商标微型计算机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1.1.交(提)货地点在,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3.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1 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2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

3.3 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4 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 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1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2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3.3 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4 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1 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微商合作协议书范文第2篇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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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推荐合同样本·合作合同书范本·技术合作合同·广告合作合同·合伙合同·长期合作合同·战略合作合同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微商合作协议书范文第3篇

萨科奇

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宣布法国政府将投资7.5亿欧元数字化法国图书,发誓保护法国的文化遗产。该项目由法国文化部负责实施。“我们不会仅仅因为无法向自己的数字化项目提供资金,就让一代又一代人传承下来的法语遗产白白流失。” 萨科齐表示,“我们不会把自己的遗产拱手让给一个外国公司。不管这家公司多么友好,多么大,多么的美国化。”

贝纳德

为了阻止谷歌扫描全球图书、垄断网络上的知识和侵犯著作权,德国决定倾政府之力将全国的文化遗产数字化,未来将整合成欧洲数字图书馆平台的一部分。德国文化部长贝纳德(Bernd Neumann) 表示,“德国数字图书馆”(DDB)是欧洲对谷歌的回应,目的是保护国家的文化认同和保护著作权。“将文化资产数字化是政府的责任。”他说,“不能让网络上的图书完全或者是几乎由一家私人的公司掌控。”

鲍尔默

在各国的反对声音不绝于耳之时,微软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反对谷歌公司就建造数字图书馆与图书作者和出版商达成的协议。微软、雅虎以及谷歌的其他竞争对手都攻击谷歌的在线销售有版权图书的行为,称这是谷歌要垄断图书市场的一个阴谋,谷歌以此可以抬高网络书价,进而扩大谷歌的网络搜索引擎的影响力。

谷歌网上图书馆颠覆了传统的出版模式,而新模式的出现往往也意味着一种新的利益分割方式的出现――图书作者与谷歌之间的利益分割、出版商与谷歌之间的利益分割――这其中利益的博弈非常激烈。如果谷歌得以成功进军数字图书领域,通过搜集和分析消费者的阅读数据,谷歌将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图书搜索服务,而其竞争者却难以获得这些数据。凭借在搜索方面的核心优势,谷歌很可能在数字图书领域取得垄断性地位,这必然引发传统的既得利益者的反对。目前,谷歌抛出的分成方案中,版权方只有选择接受或是不接受的权力,而一旦拒绝,图书将被从谷歌删除,这又会极大地影响图书被消费者了解和购买。另外,微软、雅虎、亚马逊等均已经加入反对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的“开放图书联盟”。未来,更多的是利益共享,一家独大的企业可能举步维艰。

这一年,施密特的谷歌不大太平。 谷歌的“数字图书馆”埃里克图书扫描项目自提出以来引来了世界各国政府和竞争对手的高度关注与强烈反对。谷歌因此官司缠身,并终于在今年年底“收获”了来自法国的30万欧元的罚单。

“数字图书馆”是谷歌在2004年12月启动的图书扫描项目,该项目计划将全球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所属图书馆的藏书转化为电子书。用户可通过单词或短语在“数字图书馆”的首页进行搜索, 网站将提供相关图书标题的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就能看到与搜索内容相关的图书页面,同时还会看到该书的相关网上书店的链接。对于那些仍在版权保护期的图书,消费者可以浏览不多于20%的内容,同时选择付费下载或者购买图书;而对已过保护期的图书,消费者可以全文浏览,也可付费下载。将大型图书馆的绝版图书扫描到庞大的数据库中,谷歌的这项服务无疑有助于文化知识的传播。但谷歌的扫描并没顾及到作品版权的问题,因此受到作家和出版商的集体诉讼。

美国出版商协会和作家协会在2005年将谷歌告上法庭,认为谷歌违反了版权保护法。不过谷歌和图书作者以及出版商在2008年达成和解。版权所有者和出版商同意谷歌数字化他们的图书,而谷歌则会出资1.25亿美元建立一个《图书版权档案》。在这个档案中,作者和出版商可以登记作品,其后,他们可以在广告或者图书销售中得到分成。根据这份美国法律协议,除非版权所有者明确选择不参与协议,否则谷歌将有权向美国互联网用户提供图书的大部分内容,包括“不知所踪”的作家的作品。谷歌将在美国向互联网用户销售在线阅读全部图书的权限,收益与出版商和作者共享;但欧洲以及其他地区的读者会被禁止访问。

该和解协议在提出后,遭到了来自英、德、法等欧洲国家的强烈抗议。德国政府公开反对谷歌和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称这将破坏国际社会传统的版权规则,并损害德国出版商和作家的利益。北欧出版协会则认为谷歌在美国的协议将架空欧洲版权所有人掌控其作品的权利,使该协会成员在协议中无法获得发言权。法国出版业联合会也表示,和解将不利于美国以外的出版商,因为除非版权所有人提出拒绝申请,否则所有绝版图书将自动列入谷歌的在线图书馆。就算目前谷歌只被允许将其数字图书馆的内容提供给美国网络用户,欧洲出版商们仍然担心存放于美国大学图书馆里的数百万份欧洲作品都将最终卷入谷歌的计划之中。此外美国司法部在对该协议的基本内容和方向表示认同的同时,也要求其修改部分条款。另外,目前已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却可能未得到任何报酬,这些权利人都被“蒙在鼓里”。

微商合作协议书范文第4篇

鲁迅先生的长孙周令飞抨击目前人物传记、回忆录写作中对传主粉饰的现象。他是在5月9日上海鲁迅纪念馆举行沙飞百年纪念的座谈会上说这番话的。

周令飞称赞沙飞的女儿王雁倾其个人积蓄,遍访沙飞战友,搜尽历史资料,还原一个真实的沙飞。同时,他又以自己在近十年中为还原一个真实的鲁迅所做的工作中遇到的事为例,批评有的人为政治或个人需要,在写回忆录或传记时,对于自己有利的拼命拔高,对不利的极力掩饰,这是对历史的极大不负责。

周令飞说,他近几年协助父亲周海婴整理出家庭相册和周海婴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到五十年代初的大量摄影作品,都由父亲回忆作了详细的注释,在各地展览和出版画册,填补了这段历史的空缺,父亲去世后更觉珍贵。现在母亲也年迈体弱,嘱托他们要抓紧史料的整理。周令飞呼吁名人的二代、三代都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这个重任,不要让历史留下遗憾。

牛津女生成为“新罗琳”

英国牛津大学20岁女学生香农(Samantha Shannon),与出版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布卢姆斯伯里(Bloomsbury)出版社达成出书协议,金额据报达六位数英镑,成为新一代罗琳。她的新小说将述说以未来世界作背景的冒险故事,整个故事预计会分成七集或以上推出。

香农在牛津大学修读英国语文学位,正研习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香农于15岁时开始足不出户,每天在自己睡房内埋首长达15小时,尝试写她的第一本小说。如今,她已为她的未来世界冒险故事做好情节上的详细铺排。

根据香农与布卢姆斯伯里出版社之间的协议,布卢姆斯伯里出版社将会出版她的首本小说The Bone Season和两本续集。布卢姆斯伯里出版社为女作家罗琳出版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在全球销量逾四亿本。

京东图书单月销售额过亿

中国最大的网络零售商京东商城近日捷报频传,除了自营母婴频道3月销售额突破1亿元外,其图书频道也于4月首次实现月销售额过亿,这距其正式上线图书品类只有一年半的时间,在价格拼杀近乎惨烈的图书音像领域,京东商城成功实现突围。

京东商城相关人士表示,尽管图书音像是众多电商的必争之地,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京东的图书音像团队经受住了市场的严峻考验,凭借精细化管理和稳步经营策略,使得图书音像业务实现了跨越式的快速发展,并在刚刚过去的4月销售额首次突破一亿元大关。

中国首部“微笑漂流书”沈阳起航

5月8日是第65个世界微笑日,中国首部微笑漂流书《此致 微笑》在沈阳启程。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出席并启动《此致 微笑》图书漂流,共有全市各界群众代表逾4000人参加启动式。

据介绍,这部名为《此致 微笑》的“漂流书”需多人接力,从8日起的45天时间里,传递者可以在书的空白处记录关于微笑的故事,或书写一段关于微笑的小诗,或是黏贴一张关于微笑的照片,最终合力完成创作。

主办方表示,在经历40余天的漂流后,《此致 微笑》最终将漂回沈阳,但微笑的传递却不会停止。正如这本书的后记所说:我们用世界最美的表情相识,必将拥抱在微笑的生活巨著里。微笑,待续……

亚马逊或在下半年

彩色电子书阅读器

台湾业界消息称,亚马逊很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彩色电子书阅读器,供应链制造商开始在5月份出货相关零部件。

亚马逊新款彩色电子书阅读器将内置电容式多点触摸面板,取代之前黑白电子书阅读器中使用的红外线触摸面板。

元太科技董事长刘思诚表示,元太科技也计划彩色电子纸显示屏产品。消息称,亚马逊很可能会采用彩色电子纸显示屏产品。此外,亚马逊今年预计将出货600万台电子书阅读器。

韩寒获亲自接见

大陆知名作家韩寒近日首度访台,出席民间论坛,5月3日便以“专业人士”身份,获亲自接见。初次见到华人文坛知名的青年意见领袖,连声说“久仰”,韩寒看来有些腼腆,一直保持微笑,并未多做响应。

面对来访的十多位大陆民间专业人士,重申现阶段两岸关系能维持和平与繁荣,是因为当局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期许未来两岸继续本着和平、理性、互惠态度互动,使两岸关系更好。

远见杂志举办“共创两岸和平红利论坛”,邀请多位大陆籍及华裔美籍人士访台。除韩寒外,还包括前GOOGLE大中华区总裁、创新工厂董事长李开复,和万通实业董事长冯仑、UT斯达康创始人薛蛮子、新东方教育集团创始人王强等共15人,5月3日一同获接见。这也是首次在官邸内接见以大陆籍人士为主的访宾团体。

“愤怒的小鸟”给出版商们上了一课

《愤怒的小鸟》的开发公司进入图书出版领域不足五个月,不过他们对出版真谛的理解似乎超越了很多经营时间久远的传统出版商。

“实际上不管我们选择印刷渠道还是数字渠道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谁在关心、阅读和聆听我们,谁在和我们交流,交流是出版的全部意义所在。” Rovio公司市场总监Peter Vesterbacka说道。

很多传统出版商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宿命论,那就是印刷出版物将被Web页面取代,而Web页面最终又会被应用所取代。但Rovio公司出版的却是印刷版图书,尽管他们已经做出了极其出色的应用。

去年11月,Rovio出版了他们的第一本图书《坏蛋猪鸟蛋菜谱》(Bad Piggies'' Egg Recipes)。Rovio Books的Sanna Lukander评论说:“讲故事有很多种途径,图书不输于任何其他的方式,用读者感到舒适的格式和渠道将故事与读者分享,这是出版商真正应该做的事情。”

Rovio公司还计划出版以愤怒的小鸟为主题的一系列彩色画图书、板书和贴纸书,全部都是印刷版。

首本书《姚明OPUS》中英两国将同步推出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英国OPUS传媒集团与姚明近日就《姚明OPUS》出版项目在上海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微商合作协议书范文第5篇

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UNCITRAL)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律支持在电子商务方面国际商业合同的使用,其模型建立了批准和承认以电子手段形成合同的规则和标准,为电子合同实施的合同格式和管理设置了查错规则,定义了有效的电子书写和原始文件的特征,为了立法和商业目的提供了电子签名的可接受性,支持在法庭和仲裁过程中提供了计算机证据,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UNCITRAL制定了一些原则用来指导管理全球电子商务合同的起草,如:

1. 参与方应自由地在他们认为适合时签订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

2. 规则在技术上应保持中立(如:规则既不应要求也不应采用特殊技术),并且规则应着眼于未来发展(如:规则不应阻碍未来技术的使用或开发);

3. 作为必要的或实际的要求现存的规则应被修改,而新的规则应被采纳以支持电子技术的使用;

4. 过程应包括高技术商业部门以及还未在网上运作的业务。

   支付标准

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核心,国际通行的网上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主要有银行卡支付、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电子资金转账、微支付等。

1. 智能卡支付标准(SET)

1996年2月1日MasterCard 与Visa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与技术合作伙伴GTE、Netscape、IBM、Terisa Systems、Verisign、Microsoft、SAIC等一批跨国公司共同开发了安全电子交易规范(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简称SET)。SET是一种应用于开放网络环境下,以信用卡为基础的安全电子支付系统的协议,它给出了一套电子交易的过程规范。通过SET这一套完备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可以实现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加密、认证机制、密钥管理机制等,保证在开放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购物的安全。由于SET提供商家和收单银行的认证,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可靠和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特别是具有保护消费者信用卡号不暴露给商家等优点,因此它成为目前公认的信用卡/借记卡的网上交易的国际标准。

SET协议采用了对称密钥和非对称密钥体制,把对称密钥的快速、低成本和非对称密钥的有效性结合在一起,以保护在开放网络上传输的个人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隐蔽性。其重点是如何确保商家和消费者的身份和行为的认证和不可抵赖性,其理论基础是著名的非否认协议 (Non-repudiation),其采用的核心技术包括X。509电子证书标准与数字签名技术(Digital Signature)、报文摘要、数字信封、双重签名等技术。如使用数字证书对交易各方的合法性进行验证;使用数字签名技术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不可否认;使用双重签名技术对SET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支付信息和定单信息分别签名,使得商家看不到支付信息,只能对用户的订单信息解密,而金融机构只能对支付和账户信息解密,充分保证消费者的账户和定货信息的安全性。 SET通过制定标准和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解决了一直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问题,包括购物与支付信息的保密性、交易支付完整性、身份认证和不可抵赖性,在电子交易环节上提供了更大的信任度、更完整的交易信息、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少受欺诈的可能性。

虽然早在1997年就推出了SET1.0版,但它的推广应用较缓慢,主要原因是由于昂贵、互操作性差和难以实施,它提供了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复杂程度显著增加;另一个原因是由于SSL的广泛应用。此外,银行的支付业务不光是卡支付业务,而SET支付方式适应于卡支付,对其他支付方式是有所限制的。而且,SET协议用以支持"B to C" (business to consumer)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即消费者持卡在网上购物与交易的模式,而不能支持B to B模式。

尽管有诸多缺陷,但SET已获得IETF的认可,成为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的协议。

典型的智能卡系统有CyberCash和First Virtual Holding等。SET协议可更好地保证智能卡在INTERNET环境下进行网络直接交付。

2. 电子现金支付协议

电子现金(e-cash或digital currency)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具有多用途、灵活使用、匿名性、快速简便的特点,无需直接与银行连接便可使用,适用于小额交易。其主要好处是可以提高效率,方便用户使用。目前电子现金一些只需要软件,而另一些则需要新硬件--主要是智能卡,即主要有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或数字方式的现金文件。也可采用现金转卡或采用Mondex卡转卡的方式。其安全使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包括限于合法人使用、避免重复使用等。不同类型的数字货币都有其自己的协议,用于消费者、销售商和发行者之间交换金融申请。每个协议由后端服务器软件--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和客户端的"钱包"软件执行。

电子现金支付已经有三种典型的实用系统开始使用,分别是:Mondex, Netcash, Digicash。

Mondex:欧洲使用的、以智能卡为电子钱包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功能,安全可靠。

Netcash: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设置分级货币服务器来验证和管理电子现金,其中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得到保证。

DigiCash:无条件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通过数字记录现金,集中控制和管理现金,是一种足够安全的电子交易系统。

3. 电子支票

电子支票(e-check或e-cheque)支付目前一般是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这种方式已经较为完善。电子支票支付现在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公共互联网络上进行传输。电子资金转账(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简称EFT)或网上银行服务(Internet Banking)方式,是将传统的银行转账应用到公共网络上进行的资金转账。一般在专用网络上应用具有成熟的模式(例如SWIFT系统);公共网络上的电子资金转账仍在实验之中。目前大约80%的电子商务仍属于贸易上的转账业务。

电子支票支付遵循金融服务技术联盟(FSTC,Financial Services Technology Consortium) 提的BIP(Bank Internet Payment)标准(草案)。典型的电子支票系统有E-check、NetBill、NetCheque等。

4. 微支付

"微支付"(micropayments)的特征是能够处理任意小量的钱,适合于因特网上"不可触摸(non-tangible)商品"的销售。一方面,微支付要求商品的发送与支付要几乎同时发生在因特网上;另一方面,商品销售、处理与运输的"瓶颈"为保持成本低廉设置了障碍。为保持每个交易的发送速度与低成本,目前有很多厂商在致力于发展别的协议以支持SET和SSL所不能支持的微支付方式,其中之一是微支付传输协议 (Micro Payment Transport Protocol, 简称MPTP),该协议是由IETF制定的工作草案。

"微支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其定义随着对象而变化,有许多系统声明其是"微支付",允许支付小于现有货币面额的数额。如IBM开发的"Micro Payments"、Compaq 与Digital开发的"Millicent"、CyberCoin开发的"CyberCash"等。

联合电子支付联盟JEPI(Joint Electronic Payment Initiative):是由World Wide Web协会和CommerceNet领导的一个联盟,目的是对支付协商过程进行标准化。在买主一方(客户方),JEPI是WEB浏览器和wallet使用不同协议的接口,在卖主一方(服务器方),JEPI在网络和传输层之间,将下层来的事务送给适当的传输和支付协议。

  智能卡标准

智能卡是一种内部嵌入了集成电路的、信用卡大小的电子卡,具有储存信息量大、数据保密性好、抗干扰能力强、储存可靠、读写设备简单、使用灵活、操作速度快、脱机工作能力强易于携带等特点。

智能卡大致分接触式、非接触式2种。它们又分别有存储式、带CPU式两种。智能存储器型卡中有硬件的逻辑保护,以密码加密形式来保护其存储内容不被非法更改;较先进些的存储卡里面有读写的安全模块做算法的加密认证等;CPU卡因运算速度和存储容量的不同而不同;有的CPU卡里带FPU,能加快数学算法的运行,如公开密钥的运算等.非接触式的同样分为存储式的和带CPU式的,它主要应用于容量或认证比较快捷方便的地方,如公交、门禁控制等。

智能卡提供了一种简便的方法,可用来存储和解释私人密钥和证书,并且非常容易携带。智能卡可以配合SET或SSL使用。SET非常好地解决了智能卡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智能卡上存放的证书使持卡人的身份得到认证,并直接在每一次网上购物时签上客户的数字签名。

1997年全球智能卡发行量达13亿张;1998年达到16亿张,增长率为23%;到2000年,发卡量预计将增至30亿张。推动智能卡发展的主要领域是银行金融界、电信业、交通业以及医疗保健和身份认证系统。其中,金融业的增长将尤为迅速,电子支付将使智能卡的发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欧洲是智能卡最大的市场,但亚洲和美洲市场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据不完全统计,至1998年,我国已发行IC卡约8000多万张。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00年,我国IC卡发卡量将在2亿张以上。智能卡已在电信、交通、医疗、商业、旅游、公用事业等众多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得到更大的发展。

1. 智能卡国际标准

(1)全球PC/SC计算机与智能卡联盟

Bull、HP、IBM、Microsoft、Simens、Nixdof、Sun、Toshiba、Verifone和Gemplus组成了计算机与智能卡联盟,制定计算机和智能卡连用标准.以达到通过一张智能卡,插入异地网络计算机,即可通过因特网查询本地资料或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2)EMV集成电路卡规范(EUROPAY- MASTERCARD- VISA Integrated Circuit Card Specifications )

该规范是基于ISO标准的规范,最早由VISA于1992年着手研制,此后VISA联合EUROPAYT和MASTERCARD共同完成了该规范。1996年6月,EMV出版了EMV集成电路卡规范第三版,1998年5月对该版做了更新,该规范用附加的数据类型和编码规则为金融服务企业扩展了ISO 7816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