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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工作要点

督查室工作要点

督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强力推进重点工作实施,确保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今年下半年,委机关各相关科(室)牵头,各县(区)经信局配合,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环资与经济运行科);

(二)加强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等重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投资规划科);

(三)加强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情况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四)加强对产业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综合科);

(五)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企业科);

(六)加强对百项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技术创新科);

(七)加强对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技术创新科);

(八)加强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食协秘书科);

(九)加强对两化融合深度行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信息产业科);

(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企业科)。

三、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自7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各责任科(室)要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事项、重点内容、组织措施。8月10日前要将相关资料书面报驻委监察室备案。

(二)全面检查。8月11日—9月30日,各责任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重点工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重点检查。10月1日—10月31日由委组织人员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四)督促整改。11月1日—11月10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五)总结上报。11月11日—11月20日,各责任科室认真总结前阶段的工作,开展深入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按要求于11月20日前报委监察室,并积极迎接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组织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

四、几点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相关科(室)和人员要认真按照工作部署和明确的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举措,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效能效率,千方百计地解决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督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组织机构

(一)成立督查办公室。

为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证政令通畅,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督查办公室(简称督查室)。督查室与党政办合署办公,督查室正副主任由党政办正副主任兼任。

(二)完善全镇督查网络。

政府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抓好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分级承担督查责任。同时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配备1名督查工作联络员,便于快速交办督查任务。

二、建立规范的督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镇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查对象:镇委、镇政府授权督查室对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领导行为原则。督查工作是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要把督查与决策摆在同等重要地位,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难点问题,要亲自部署督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2、分工协作原则。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各项督查工作。当督查事项涉及几个部门或村(社区)时,主要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协调解决问题,其它责任单位要从全局利益出发,积极主动配合。

3、时效性原则。督查工作必须讲效率、求速度、按要求时限解决问题,做到督查及时到位。

4、求真务实原则。督查工作必须求质量、重实效、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坚决克服作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等形式。

(四)督查内容:

1、上级和镇委、镇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2、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3、镇委联席会议、党委会议、党委书记、镇长办公会议、镇委、镇政府各项协调工作会议决定的工作贯彻落实;

4、镇委、镇政府下达给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工作责任制目标的实施和落实;

5、上级和镇委、镇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6、镇政府及所属单位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

7、镇政府各办公室有关工作布置的落实;

8、其他需要专门督查的事项。

(五)督查程序:

1、督查室根据年初的三级干部大会、人代会精神,制定本年度《督查工作要点》,明确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反馈时限,报镇领导审定后,作为全年督查工作大纲,印发给各部门、各村(社区)执行,督查室定期跟进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2、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性工作会议所作出的重要部署,督查室要把握会议精神,将部署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开展决策督查的具体事项,草拟“任务分解表”和《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完成时限,报镇领导审定后,由相关单位或村(社区)贯彻执行,督查室要及时收集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计划,跟进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的综合汇报。

3、镇委联席会议、镇委书记、镇长办公会议决定需要抓落实的事项,由镇督查室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通知”、“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通知”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或村(社区),镇督查室跟进抓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4、上级及镇委、镇政府其他决策部署,由镇督查室随时按需立项,以《督查通知》形式进行交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六)督查要求:

1、凡是镇委、镇政府每个季度布置的工作任务,所涉及的部门和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督查室报送工作计划;季中要适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季度结束前一周要报送工作总结,反馈工作落实情况,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报送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由督查室综合向镇委、镇政府进行汇报。

2、凡是镇委、镇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分别在一周内向镇督查室报送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由镇督查室综合向镇委、镇政府作出反馈。

3、镇委联席会议决定的需要抓落实的工作事项,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督查室报送工作计划;工作落实过程中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工作完成后一周内要报送工作总结。

4、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抓落实的工作事项,有关单位及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镇督查室报送工作计划,动态报送工作进展,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5、凡是书记、镇长到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调研并作出工作指示,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督查室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三、建立健全督查运行机制

(一)实行网上办公制度。各部门周一上午将本周工作计划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至督查室,由督查室整理后在政府办公网上公布,便于镇领导随时掌握部门工作情况,并将要督办的事项批转督查室跟进,加强部门间的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二)建立例会制度。督查室每周召开督查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布置本周督查,对镇联席会议确定事项下发通知进行跟踪落实。每季度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检查分析上季度完成情况,布置本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加强督查系统业务学习制度。督查室要定期学习省市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通报镇委联席会议精神,确保督查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积极创造条件从各部门、各村(社区)选调督查联络员到督查室进行跟岗锻炼,督查室也不定期选派同志到市督查室跟岗学习,定期邀请市委、市府督查室到我镇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镇督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一)实施督查实绩考核。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部门、各村(社区)对督办事项如果没在限期内办结的,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给予扣分。三次督查不能完成任务的部门和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如果列入督查工作内容的事项办理出色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督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程、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教育局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

二、督查范围

(一)负责对局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的督查。

(二)负责对教育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

(三)负责对事关民计民生、社会反映较多、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网络、媒体、热点教育问题进行督查。

(四)负责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行督查。

(五)负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及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等问题向局长室提出处理建议。

(六)负责其他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

三、督查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开展工作,确保令行禁止,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职能。

(二)归口办理原则。由局监察室负责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涉及多科室办的督查事项,按局主要领导批示或由局监察室指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

(三)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讲求时效原则。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督查雷厉风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和原因,抓紧催办。

(五)有过必究原则。对工作不落实或工作不力的直接责任人,向局务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给予相应处理。

四、督查程序

(一)立项交办。对纳入督查范围的事项,以一事一立、便于操作为原则,及时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账,明确督办事项的主办、协办单位及责任人,确定办理目标和时限要求,并将任务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

(二)跟踪督查。督查任务下达后,要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中发现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自身职能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局主要领导或是条线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检查催办。对照台账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所有滞后的事项,由局监察室下发《催办提醒单》,责成责任单位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进进度,确保按既定目标完成序时进度。

(四)报告反馈。督查事项报告由承办单位负责,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办结报告应协商一致,由主办单位负责。所有督查事项报告应及时汇总整理,分别上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五)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在规定完成期限内仍未完成任务,以及到期未报告反馈落实情况的,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局监察室或职能科室拟定处理意见报局纪委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督查方法

(一)书面督查。通过下发《督查通知单》、《督查交办单》、《催办提醒单》等方式,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现场督查。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直接进行现场督查,同时可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会办督查。对涉及多个职能科室、情况复杂的督查事项,局监察室组织相关科室,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会办。

(四)网络督查。依托“铭锐”网络平台,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实时通报。

六、督查工作制度

(一)交催办制度。对立项督查事项,及时分解任务,建立台账,明确督办事项的主办、协办单位及责任人,确定办理目标和时限要求,向相关单位下达《督查交办单》。定期对纳入督查台账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及时落实或是落实滞后的事项由局监察室向有关责任单位下达《催办提醒单》,采取紧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例会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滞后)推进会,对未达序时进度的工作在会议上予以通报,点评分析原因,集中解决问题。局监察室可以根据督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提请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召开项目会办交办会。

督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实行“三个到位”,树立督查工作权威

(一)思想认识到位,解决好督查工作认识问题。市委尤其是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督查意识,多次在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市委市政府全市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建设,把科学决策和督促检查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各区县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均先后出台加强督查工作的决定等文件,对督查工作提出要求,统一认识。全市上下抓督查、抓落实的共识已经形成,为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到位,解决好督查工作层次问题。市委通过建立和完善“一把手”抓督查落实的机制,明确党委、政府是督查工作主体,“一把手”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督查。市委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决策、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市委书记袁本朴先后10余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督查工作,经常听取督查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和不打招呼深入基层、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督查实情,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常委、秘书长余海元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督查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去年以来,市委实行市委常委会每季度集体督点工程制度,对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的12项重点项目(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有力地带动了各级抓督查、抓落实的积极性。

(三)措施落实到位,解决好督查工作落实问题。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必要的组织协调、情况通报、考核评议、列席会议等督查工作权力,强化绩效管理和效能督查,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干部增强了执行力,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全市上下形成了行行重落实、人人抓督查的良好风气。

二、立足“三个围绕”,力推决策、工作落实

近年来,我们认真履职,紧紧围绕重大决策、工作部署落实抓督查。仅去年就督要决策、重要工作事项654项,办结率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抓督查。我们紧紧抓住城市化建设、新型工业化、重点工程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社会稳定、干部作风等工作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如为推进全市38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市委督查室先后3次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办等部门,坚持每季度深入到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定期将工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全市,推动了38项重点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推进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的12项重点项目(工作)的落实,市委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坚持每月进行现场督查,推动了重点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通过督查推动,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2.2亿元,同比增长24.3%,拉动GDP增长5.2个百分点。

(二)真督实查,围绕市委决策落实抓督查。去年我们先后对中央、省委和市委53个会议和15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每次市委常委会议召开后,市委督查室都及时拟定督办通知,按照“定任务、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工作要求、定落实时限”的“五定”要求,对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查,每半月将督查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委,推动了市委决策的落实。为了落实好省委关于失地农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委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措施,市委本朴书记先后5次现场督办,市委督查室坚持每半月跟踪督查,使这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受到省委领导、省委督查组的好评。

(三)注重实效,围绕领导批示事项抓督查。去年以来,我们加大对市委领导尤其是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事项落实的督查督办力度,坚持从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原则,实行周报月结、一事一办一报、现场核查等工作制度,落实专人对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督办落实过程中,明确责任领导、主办和协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坚持一督到底。全年督办市委领导批交办事项达853项,办结率98%,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特别是年初针对市城区猫儿洲村乱搭乱建情况,市委督查室根据市委本朴书记指示精神,放弃春节休假,组织人员坚持每天逐社逐地段巡查,有效地制止了乱搭乱建行为。

三、坚持“三个突出”,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一是突出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督查。为了推动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的解决落实,我们重点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群众、环境保护、平安创建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促进了社会稳定。为使市级领导挂案督办的案件和失地农民安置补偿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市委督查室多次组织人员对领导挂案督办的案件逐件逐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全年办结案件64件,有效地减少了集访、缠访,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船山区群众反映的永兴镇白鹤林村、安国寺村群众修建村道路的问题,市委督查室先后12次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实地督查工程进展情况,形成督查报告6期,保证了工程按时竣工,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二是突出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各种难点问题,我们坚持契而不舍,一抓到底。比如针对群众反映**城区水污染问题,市委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市电视台、**日报社等单位组成督查组,深入市城区饮用水源上游的市宁丰皮业有限公司、沱牌集团公司、高金食品射洪分公司、射洪超强肉食品公司、大英万胜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并对超标排放进行了严肃处理。去年市委督查室先后18次对沱牌公司污水处理厂、射洪县污水处理厂、大英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8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进展情况,确保了3个污水处理厂按时开工建设,沱牌公司污水处理厂已于今年3月底投入试运行。

三是突出对干部作风问题解决情况的督查。去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全市效能革命狠抓干部作风的督促检查。对少数不在状态、上班打麻将搞、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共达53次,在召开全市“效能革命”动员大会那天,市委督查室组织10个督查组,深入各区县、市级部门对参加大会54个收看点的参会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无故缺席、迟到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分。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全市机关干部中产生了极大震动,推动了干部作风的根本性好转。

四、加强“三项建设”,完善督查工作制度

近年来,我们加强督查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改进督查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督查工作职责。在总结多年来督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去年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制发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决定》、《**市督查工作规则(试行)》、《**市督查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领导督查、重大事项专报、领导批交办事项周报月结、重点项目定期督办、督查工作明查暗访、督查情况通报、分级分职能负责等11项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思路、任务、程序、原则,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网络建设,奠定督查工作基础。针对各区县换届、市级各部门干部调整的情况,及时对从事督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充实和完善。目前,市级部门均确定专兼职督查工作科(室)和人员,5个区县都配备专职督查人员。全市形成了以市委督查室为中心,以5个区县委督查室为主干,以107个市级单位兼职督查科(室)为重点的督查工作纵横网络体系,为督查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好党委督查部门“总调控”的作用,不断探索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重点探索通报督查与现场督查、定期督查与跟踪督查、领导督查与督查部门督查、督查部门督查与职能部门联合督查,督查工作与目标管理、明查与暗访、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注重整合力量,提高了督查效果,保证了市委各项决策的落实。

五、注重“三个考核”,建立督查约束机制

为促使各级各部门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我们建立了督查工作约束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督查工作有为、有效。

一是加强督查工作考核,推动督查工作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对5个区县委、政府和107个市级部门的督查工作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同时纳入总体目标管理。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自查与考评、资料与实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逗硬考核奖惩。明确对在督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将其作为评定“四好”班子和干部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督查督办工作较差或落实不力、敷衍推诿的单位,对承办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单位目标分,并按照《**市对执行力不强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从而有效地树立了督查工作权威,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督查室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服务大局,提升质量效益,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管股

参与股室:质监站

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个百分百”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规划技术股

参与股室:规划股、村规股、规划监察大队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和实施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三)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城建股

参与股室:质监站、燃气办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对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开展督促检查。

(四)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村规股

参与股室:建管股、质监站

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危房改造及新建房屋的质量安全情况,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检查。

(五)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质监站

参与股室:建管股

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墙体保温材料和施工环节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六)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管股、质监站

参与股室:城建股、招标办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注册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责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县工程招标机构市场行为、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建设监理市场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住宅质量和工程勘察质量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质监站

参与股室:建管股

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健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开展应用高强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3年7月上、中旬)

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并印发我局的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3年7月下旬至11月中旬)

认真组织好县级检查及自查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省厅和市局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时梳理分析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成效。局有关股室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对本县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中旬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小组。

由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安排、协调专项检查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各成员具体负责本业务股室牵头工作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其他业务股室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由各业务股室牵头,政策法规股参与。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与行业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