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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全责任制度

培训安全责任制度

培训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1篇

《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

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安全生产法》等20余部法规对安全培训作出规定,总局出台了4部部门规章、42个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机构准入、教考分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7项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安全培训机构4051家,有专职教师2.1万人。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

如何理解《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吸收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抓住当前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大好机遇,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提升和升华。可以说,《决定》的出台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继承创新的过程,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华山:《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目标的具体内容

孙华山:前面已经说过,“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9.2%、96.1%、98.3%;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合格上岗率分别为84.0%、93.6%,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行政执法上岗证率为95.0%。应该说,这几年,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的成效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我们感到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这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适当的,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

具体来说,“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两个明显提高”指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提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要求

孙华山:《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一是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主要有6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5项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

《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决定》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孙华山: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决定》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宣讲辅导。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措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抓紧制定落实《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培训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强化全员培训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提升街道安全宣教培训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抓好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宣教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为基础的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 、抓好群众性宣传,创新安全文化建设形式。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把热爱安全事业的社会公众充实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等在全街道得到普及,增强社会安全意识。

3 、开展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召开在建工地管理工作会议等契机,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讲、事故案例的剖析、企业负责人的承诺表态,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二)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4 、培育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文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和灵魂。为更好贯彻上级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要求,要引导企业积极探索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充实和丰富创建内容,注重发挥基层班组、党、团、工会组织在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建科学的安全监管模式,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在建筑工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参观学习活动。

(三)明确主体责任,突出培训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 、明确职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培训主体责任。要督导企业落实好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责任。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坚持安全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持续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坚持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参加再培训制度。三是经费保障责任。企业要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四是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定和落实考核奖惩机制;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和社会的公开监督。

6 、切实抓好安监干部的执法培训。一是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力争所有安监从业人员全部参加,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基层基础。二是大力开展安监干部教育培训,积极邀请专家授课,深入扎实开展业务知识提升培训;配合上级做好安监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换证培训,进一步提高安监干部执法能力水平。三是配合专项治理、执法监察等活动的开展,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7 、努力扩大覆盖面,大力实施全员培训工程。一是要依法强化对非高危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二是继续大力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确保100% 持有效证件上岗。认真做好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技术管理机构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取证工作。三是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四是要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以易燃易爆岗位、特殊工种岗位为重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类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培训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3篇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煤矿行业管理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令3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经过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创新了培训理念,创新了培训方法,创新了培训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推动了集团公司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形势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今天借此机会,现就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企业基本情况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甘肃省重要的动力煤生产供应基地。2001年8月整体改制为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更名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煤为主,多业并举,综合发展的多元化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7586人,下属30个二级单位,其中全资子公司8个,控股上市公司1个。集团公司煤炭地质可采储量4.6亿吨,现开采三块煤田6对矿井,产能达到每年1000万吨以上,采煤机械化程度100%。安全生产连续5年全省领先,2011年实现千万吨零死亡,步入全国先进行列。集团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节能先进企业、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产品质量信誉AAA等级企业;甘肃省优秀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能源保障突出贡献企业、保增长调结构先进企业、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先进企业、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甘肃省纳税百强第10名,2011年名列全国煤炭企业100强65位,煤炭产量50强47位。

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近年来,集团公司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集团公司方方面面。特别是2012年集团公司再次明确位置,把安全培训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各二级单位也是对安全培训工作常抓不懈,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安全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强化责任落实,助推了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网络基本形成

近年来,集团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管理“六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保障措施,强化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靠实了安全责任。在安全培训上,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为安全生产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

(二)强化了“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首先,在高管人员培训上,从2010年起,我们经常性聘请煤矿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分期分批对高管人员进行了培训,对煤矿事故原因进行专门分析、讲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或杜绝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集团公司与上海浦东干部学院建立了长期委托培养合作关系,有计划地选派高管人员到院校学习深造,参加行业高级人才研修等形式的技术交流研讨与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和领导的执行力。2010年401人参加培训,8人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2011年466参加培训,8人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三)强制特种作业培训,确保持证率

重点抓了煤矿特种作业、地面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特种作业复审的要求,对特种作业按期进行复训。按照特种作业“教考分离”的原则,全部参加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考核,保证了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目前集团公司六个生产矿、两个基建公司,共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4698人,全部持证上岗。

(四)在职业技能鉴定上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职业技能鉴定与单位岗位培训相结合,下达指导性计划开展鉴定。年初根据各单位取证情况,下达给各单位自主培训计划,根据生产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开展鉴定。二是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安全培训相结合,下达指令性计划开展鉴定。三是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技术比武相结合,在竞赛中开展鉴定。2012年计划培训鉴定1000人次,现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期,培训鉴定560人。

(五)坚持开展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集团公司在各生产矿采取业余与脱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矿井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矿井概况、工作环境、井下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标准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按照应培尽培的要求,组织培训,经集团公司统一考核合格后颁发了《靖集团公司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办理了签证手续。同时,对新上岗员工实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六)强化农民工教育培训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19号)的规定,对农民工进行了相应的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达到了上岗的培训要求。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七)、加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在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建立班组管理机制,注重班组长选拔任用,纳入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强化班组建设。先后举办了8期区(队、班)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有1044人在集团公司培训处参加了本次培训,对班组长全部轮训一遍。举办了16期矿井生产骨干安全培训班,对2096名生产骨干进行了培训。另外有628人参加了青工注册培训,分批次组织13名总工程师和27名安检人员到中国矿大进行培训,多渠道加强了人员安全培训。

三、安全培训教育主要措施

安全是煤炭企业的“天字号”工程,必须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近年来,集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安全生产理念,规范职工岗位行为,巩固安全工作成果,为集团产值超百亿,再造一个新靖煤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注重理念培育,文化引领,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思想观念保证

思想和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安全理念创新,注重人文环境营造、安全文化力引领、文化载体推进,营造了和谐顺畅的软环境,从而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1、发挥宣教阵地作用,警钟长鸣。形成了以班前会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培训,贯到生产作业现场“传、帮、带”为主的安全教育“一条线”;以井口到井下运输大巷悬挂安全理念、安全标语为主的安全教育“一长廊”;以地面灯箱、橱窗为主的安全教育“一条街”;以区队、班组学习室、每日一题为主的班前安全教育“一园地”;以广播、电视、局域网为主的安全教育“一阵地”的安全教育系统。使安全警示时时见,安全警句时时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处处传,全员安全素质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升华。

2、实行安全文化熏陶,营造氛围。近年来,集团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理念引导为切入点,以提升素质为着力点,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环境。形成了“尊重赏识,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行为规范;启迪内心,保护自我”和“预测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制度到位”等安全工作理念。同时,集团公司工会和共青团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安全网员和青监岗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定期举办技术比武、技能竞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操作本领,举办系列以安全为主题的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素质,在员工心中树立了“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强烈安全意识。

(二)注重整章建制,建立培训运行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从建立、健全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整章建制,确保安全培训落到实处。

1、建立培训制度,照章操作。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靖远煤业集团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处章程》、《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办法》、《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

2、制订培训规划,分步实施。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把开展职工培训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履行、“第一资源”来开发、“第一责任”来落实,制订了《靖远煤业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纲要(2009-2013)》、《靖远煤业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五年培训规划纲要(2010-2014年)》、《靖远煤业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等,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职责,突出了重点、细化了标准,量化了考核。

3、形成培训流程,严格标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培训处三级资质的作用,贯彻国家关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坚持强制培训、统一标准、教考分离、严格程序、规范发证的原则,保证“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

(三)注重安全培训基地建设,为安全培训提供可靠保障

安全培训教育,必须拥有一定条件的培训场地和教学设施,才能确保培训的正常启动。集团公司下属职工培训处,成立于1988年,2001年取得省煤矿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是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抓企业安全培训硬件设施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经过近二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集团公司培训处(培训基地)现已成为一个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应用电视、文字、计算机课件、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进行教学和安全培训为一体的新型安全教育培训实体。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拥有一座面积5582平方米的综合教学大楼,可同时容纳38个教学班,设有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装备了矿井综合模型综采(综放)开采生产系统及安全演示装置、掘井通风与安全演示装置、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及压顶板管理演示装置、智能型瓦斯(煤尘)爆炸试验装置、灾变风流逆转演示装置、电气防隔防爆示教及操作、矿井避灾路线声、光、电演示板(水灾、火灾、瓦斯事故)等装置。配置了电脑、打印机、DVD、电视机、投影仪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建成了多媒体教室11间。2011年集团公司投入76万元在内部信息办公自动化平台项目中建立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将复杂枯燥的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知识,浅显易懂地表现出来,实现教师按需点播,学员按需使用,为理论、实验教学奠定了良好基础。经过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逐步达到“模拟教学现场化、课堂教学电教化、考试考核立体化”的现代化办学要求。

同时,在培训经费筹集上,注重执行培训文件,合理进行培训收费。根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和集团公司职教工作实际,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职教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煤炭生产矿井按提取额的50%上缴;水电处、总机厂、生活公司按40%上缴,其余经费单位按30%上缴,同时要求各单位按月、足额提取,专款专用,职工教育经费分级管理使用,为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注重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教育质量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提高培训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培训模式管理、基层单位管理和档案管理,锐意创新,统一规范,确保质量。

1、在教学管理方面,坚持培训班办班审批制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严格按照统一大纲要求,认真落实场地、师资、教材及实践性教学计划等内容,严格选聘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或集团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健全完善了《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短训班学员考勤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短期培训班补充管理规定》等制度和办法。坚持“四查一评”,即查备课、查教案、查听课、查作业批改、学员对教师授课进行评教;坚持由学员填写《短训班培训质量调查表》;坚持深入短训班听课等制度,及时了解培训教学状况和学员意见建议。在教学过程中,形成了特色化的3类“A+B”教培模式。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后备干部和科级干部,采取“专家教授+管理精英”授课的方式;针对技能和岗位知识的培训,采用“培训+观摩体验”的教学模式,针对基层安全生产骨干,采用“培训+拓展训练”的模式,突破了单纯的课堂讲授,提高学员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2、在学员管理方面,加强考核。严格按照《靖煤集团公司短训班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班主任定时点名、不定时抽查,严格学员的请销假手续,加强对学员的纪律约束,如实开据报工单,加强与学员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学员出勤及学习状况。对集中调训学员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由教师负责授课,学员管理等工作,职教管理部门负责考试组织、试题抽取、监考人员确定,阅卷登分等工作。考试试题从试卷库中抽取,任课教师不出题考核,不参与监考,做到了教学与监考分离,教学与阅卷分离。同时,我们将短训班的考试及格率与任课教师当月的绩效工资或讲课费挂钩,严格按及格率奖罚兑现,促进了培训教学质量的提高。在集团公司培训处举办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班考试都由省局派专人进行监考,在各二级单位举办的安全培训班考试都由集团公司培训处派专人监考,按考试成绩办理证件,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发证。目前集团公司培训班学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培训模式管理方面,推行“21+1+3”。按照集团公司2012年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推行“21+1+3”全员安全培训模式。即职工每月出勤达21天后,由各生产矿安排脱产带薪培训1天,每年集团公司安排脱产带薪培训3天。培训由各生产矿、各基层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优化方案、靠实责任、抓紧实施。有关单位(部门)积极协商衔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4、基层单位管理方面,开展自主培训。每年集团公司各单位自主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达到2万多人次。首先,将基层单位员工队伍进行分层分类,不同工种有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不同层次有不同目标要求,力求避免“一刀切”。其次,在区队开展“四个一”(每日一题、每周一例、每月一考、每季一评)、规程措施、形式任务教育等业余培训活动,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牵头负责监督和考核。第三,充分利用《煤矿安全技术仿真培训教学管理系统》软件,由区(队)长、党支部书记、技术员负责组织,利用班前班后会、检修节假日等时间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结合自身实际自选培训内容,每月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与工资收入分配挂钩。

5、档案管理方面,不断完善。按照《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培训处和各二级单位实行档案的两级管理,档案内容主要有:教师教案、培训质量反馈表、短期培训登记表等。集团公司培训处对参培学员的信息录入电脑管理,同时建立完善的个人档案,做到了立卷明确、资料齐全、分类存档。

6、增配教师、充实力量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保证职教工作的正常开展,集团公司培训处积极培养教师。2010年有7名中青年教师赴兰州资源环境学院进修煤矿主体专业课程;2012年有9名教师赴西安科技大学、兰州资源环境学院进修,促进了教师知识更新和业务转型。重新聘任了10余名全矿选拔的业务技术骨干为安全技术培训兼职教师,使职教教师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学历达标,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知识教学的需要。

虽然我们在安全培训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矿区安全生产的需要还有差距,存在的问题也还较多,但最主要的问题我们感到上级对我们认定的培训资质较低,目前的三级资质不能满足安全培训的需要。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积极准备,申报煤矿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以便更好地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服务。

四、今后工作思路

培训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4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民工作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常年奋战在最艰苦、最危险的岗位上,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区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大都缺乏必要的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成为各类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近三年来,在我区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中,80%-90%为农民工,死亡人群中95%以上是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造成的。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已经成为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切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事来办。区成立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指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明确职责任务,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培训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民工安全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措培训经费,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四到位”。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规划制定、督促检查和加强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培训主体和受益主体,尊重企业、依靠企业、造福企业,是推进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工作方法。其职责分工:(1)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通俗易懂、应知应会的教材,制作图文并茂、案例剖析教学光盘;协助各镇(街道)、开发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试点工作。(2)各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负责镇(街道)、开发区和企业的师资培训;帮助企业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3)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4)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履行责任主体,把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企业内部“三级教育”,积极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保证全体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杜绝“零培训”上岗。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各行各业,情况比较复杂。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今年,在培训对象上,要首先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劳动环境危险的岗位做起,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特种作业等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全年培训和受教育人数力争达到3万人以上,农民工较多的镇(街道)、开发区要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万人行动”,努力提高培训率;在培训内容上,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贯,抓好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公民安全常识和逃生应急常识的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培训形式上,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更多的采用多媒体、电视、漫画、通俗易懂的资料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在培训方式上,要针对中小企业多、组织难度大、企业生产经营忙、集中培训难的实际情况,可采取镇(街道)、开发区集中授课、发放读本个人自学、组织送教上门等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企业组织农民工安全培训搞好服务、创造条件。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为更好地推动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区安委会已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从机制上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项监察,加强对农民工持证上岗的日常检查,加大对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查处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组织安全培训及农民工依法接受培训的意识,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依法、正常、有序地开展。要建立培训奖惩制度,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本系统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区安监局,从20*年第二季度起,将每季度(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农民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

培训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5篇

认真贯彻市委党代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继续保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三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落实村居、场圃、园区、站所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镇直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职工行为主体责任。以落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抓手,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每个岗位,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以继续深化和提升“1+3”安全监控体系实施效果为载体,促进企业职工强化行为主体责任,把危险点源排查、监控和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

3、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职责。建立健全镇、村居安委会联席会及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专题座谈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整体推进安全生产良性运行。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通过年初定指标、年中查进度、年终总考核的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实现。

5、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积极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平台,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6、拓宽宣传视野,打造常识普及平台。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居民传播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文化。同时,在全镇主要交通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娱乐广场等人员集聚地制作宣传版面,开展安全生产文化长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一条街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7、加强交流互动,打造政策宣传平台。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消防日”及重大节日活动,与市民和广大群众开展网上交流互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解答安全生产疑难问题,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打造交流互动,打造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模式。

(三)建立健全多层面的安全生产培训网。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努力构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8、强化培训责任,抓好“三项岗位”培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发23号通知精神,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把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任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建立健全“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9、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自身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督查,日常安全检查必查培训,督促企业将安全培训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健全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开展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新职工岗前和职工换岗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10、启动教育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由安委会牵头,镇、村居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作各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学习课件,通过职工、社会群众、外出农民工的培训,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培训,全镇每年不低于1万人,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本质安全度。

11、提高监管素质,加强能力培训。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组织监管人员培训,除安监局举办安全管理知识、监管执法能力培训班外,要适时组织参加省市及举办的各类专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学习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升全市监管队伍素质,提高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网。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12、协作联动严格监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村建、国土资源、工商等行业安全监管指导职能,形成安全生产“大家唱”的格局。镇、村要适时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群防群控监管网。

13、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一步筑牢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屏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履行“三同时”手续,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5、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在全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现状排查摸底,理清工作思路,抓紧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6、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7、有序推进“安保互动”运行机制。对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加大宣传,拓展“安保互动”的覆盖面,实现生产经营企业、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互惠双赢。

18、加快技术进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强力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及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有关的安全设施。进一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推动标准化工作从化工、非煤矿山等行业向其他行业有序延伸。

19、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在全镇努力打造综合监管队伍、行业监管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安全专家队伍“四支队伍”,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和内部管理“两个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和约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规范执法、服务执法。

(五)建立健全全天候的应急救援网。以消防应急救援中心为基地,以开展应急演练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发挥其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资源,完善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专家等应急资源数据库,健全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联动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平台应用和管理水平。企业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平台,实现快速预警、决策指挥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21、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根据镇情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全覆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站所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促进相关应急预案间的衔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做到全员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