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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森林公园 收费权 质押贷款

近年来,收费权质押贷款在我国融资领域悄然兴起,并显示出勃勃生机。目前公路和农村电网建设两类项目中,收费权质押贷款已成为融资主流方式,学校收费、水电费收费、移动通信收费、环境污染治理收费及有线电视收费等多种形式的收费权质押融资也在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中。而与公路收费权具有相似性的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在目前实践中还没有开办,理论界研究也基本处于空白。在资金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森林公园乃至林业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林业建设融资需求巨大,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商业银行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因此研究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问题,显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一、森林公园及其收费权质押贷款的法律依据

(一)森林公园定义及其发展

森林公园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依托丰富的生物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开展森林旅游,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森林公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一定面积和界线的区域范围;第二,有相对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有良好的森林环境是这一区域的特点;第三,该区域必须具有旅游开发价值,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区域内可为人们提供游憩、健身、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等活动;第四,必须经由法定程序申报和批准。1982年,我国第一个部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建立,将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此后,森林公园建设以及森林生态旅游飞速发展,到2003年底全国森林公园总数达到1658处,总面积1900多万公顷,初步建立起了以部级森林公园为骨干,省级、市(县)级森林公园为支撑的全国森林公园发展网络。

(二)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的法律依据

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1款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000年12月13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75条第1款第(四)项的规定办理。”该司法解释为公路收费权质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除公路收费权外还具体包括哪些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农村电网建设收费、学校收费、水电费收费、移动通信收费、环境污染治理收费及有线电视收费等多种形式的收费权质押融资都在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中。与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非常类似的旅游景点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国内已经有过尝试,如2002年7月22日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旅游景点“东屿岛”有关的观光门票收费权作质押担保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口分行签订两亿元贷款合同。笔者认为,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在实践中学校收费权和森林公园收费权等都应该都属于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范畴。

二、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近年来,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森林旅游日益显现出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投入严重不足,建设和管理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森林公园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森林公园建设至今尚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投入很少,与巨大的资金需求相比,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虽然森林公园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但由于森林公园建设开发资金需求巨大、初期基础设施和宣传等投入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等特点,各类投资主体都有巨大的融资需求。我国森林公园大多是近10年来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森林公园担负发展旅游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双重任务。目前能用于抵押的有效资产大部分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或者根本没有,而林木等森林资源资产属于国有且因生态保护需要而不能砍伐,根本不能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标准把森林公园风景资源划分为地文、水文、生物、人文、天象5大类资源,每类资源都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而森林公园门票收入就是森林公园风景资源巨大经济价值的最直接体现之一,因此森林公园收费权是可以质押的一笔巨大无形林业资产。如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将为解决森林公园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提供一个有效的途径,拓宽了森林公园各类投资主体的融资渠道,极大地提高他们投资森林公园建设的积极性,使森林公园丰富的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强大的经济优势,促进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促进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五大部分组成,入世后我国金融改革正在不断提速,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存贷利差仍将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目前约为60%),信贷业务的竞争对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家银行都在不断开拓新的信贷市场和创新信贷产品。商业银行天生具有逐利性,目前,我国森林旅游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及可观的经济收益,吸引了大批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进行森林公园的投资开发。2002年全国森林公园建设投资达45.86亿元,其中90%以上的资金全部来自部门、企业、个人的投入,森林公园建设融资需求非常巨大。这使得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这一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将会为商业银行带来良好的效益,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认识到这一点后,必将会积极尝试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这块“金融新奶酪”绝不会拱手让人。利益驱动下商业银行通过担保方式创新和信贷品种创新等方式,设计出期限、内容、用途符合市场需求的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产种,将会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盈利力,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

(三)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总目标的需要

新世纪,国家林业局提出了既要把我国林业建成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又要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经济需求,建大生态,办大产业,促进林业建设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总目标。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2001年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森林公园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将森林公园作为经营性企业来发展,并提出要把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的典型代表,使森林旅游业真正成为我国林业产业中优势产业和强势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森林公园越来越成为人们休闲出游的重要目的地之一。森林旅游逐步成为了林业产业中最具活力和最有希望的替代产业和新兴的主导产业。到2003年底全国1658处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面积达到1900多万公顷,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2年我国森林公园开展旅游的直接收入(以门票收入为主)首次突破亿元大关,2003年则达到50亿元,2003年我国森林公园年接待旅游人数高达3亿多人次,占到当年全国旅游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森林旅游综合社会产值达到1000亿元,森林公园成为了带动当地旅游业和整个经济发展的龙头。多年的实践证明,建设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正是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双重性的具体体现,其具有的资源保护和开发效益同向发展、良性互动、带动功能强、就业容量大的独特优势也将得到充分发挥。建设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必将成为现代林业发展中重要的一环。

三、开办和发展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措施

目前,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由于政策、制度、社会环境和认识不足等原因还没有开办,还面临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应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促进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办与发展。

(一)完善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方法体系,为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项目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森林公园风景资源是创造森林公园物质产品(主要是旅游价值)和生态环境产品的主要生产要素之一,因此完善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方法体系,有利于解决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的价值体现和有偿使用的问题,为森林公园开发建设与管理提供可靠保证和促进风景资源的保护,同时也为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项目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是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分为地文资源(包括观赏地质结构、生物化石点、自然灾变遗迹、名山、火山熔岩、沙地、岛屿、洞穴等)、水文资源(包括风景河段、漂流河段、湖泊、瀑布、泉、冰川等)、生物资源(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人文资源(包括历史古迹、古今建筑、社会风情、地方产品等)、天象资源(包括雪景、雨景、云海、朝晖、夕阳、佛光、极光等)5大类, 每类资源都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目前,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经济评价方法主要有直接市场价格法、替代花费法、旅行费用法、条件价值评估法,但每一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缺陷。因此,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方法体系, 针对我国森林公园实际探索最适合的评价方法并在森林公园建设前、建设开发中、生产经营中采用相同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建立权威的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机构,在进行资格认证的前提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社会提供科学的、权威的、咨询、评价等服务。

(二)国家应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

政府应在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森林公园建设,科学地编制森林公园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森林公园建设中的社会投资积极引导和有效调控。减免森林公园收入营业税,并向森林公园所在地的相关旅游企业征收林业生态税和林业资源税,专门投资于森林公园建设,增强森林公园的盈利能力,使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对商业银行更具吸引力;建立健全林业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在司法解释中明确担保法第75条第1款第(四)项“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包括森林公园收费权,使商业银行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国家应该大力宣传森林公园建设和发展的积极因素,引导并帮助商业银行了解到森林旅游正逐步成为林业产业中最具活力和最有希望的替代产业和新兴的主导产业,森林公园正成为带动当地旅游业和整个经济发展的龙头,森林公园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及可观的经济收益,改变商业银行对森林公园建设资金投入大、经营周期长、见效慢的片面认识,消除偏见和顾虑;国家应通过给办理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的银行税收上的优惠,给予森林公园建设的投资者信贷财政贴息优惠等政策,来鼓励商业银行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增强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并降低该业务的风险。通过采取这一系列的措施达到鼓励商业银行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目的。

(三)商业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确保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应积极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大胆尝试开办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贷款。首先尝试办理森林景观特别优美,有珍稀动植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旅游收入较高的知名森林公园或发展潜力大的森林公园的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应注重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评估的科学性,确保森林公园收费权质押登记等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必须坚持授权有限制度、贷审分离制度、贷款“三查”制度和贷款动态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用科学的风险度量化标准代替以定性为主的评价体系,改变传统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提高分析风险、监控风险、转移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商业银行要不断深化自身机制的改革,强化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建立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降低贷款风险,确保银行资金安全,把森林公园的收费权质押贷款培育成银行的优质贷款。同时,商业银行又必须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努力做到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加强业务发展的步伐,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森林公园的收费权质押贷款的贷款方式和管理办法,逐步扩大业务范围,将其培养成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形成紧密新型的银企合作关系,实现速度、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综合发展。

[参考文献 ]

[1]李扬.中国金融理论前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6.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研究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08-0118-02

1 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走进森林,回归自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森林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适应了人们的这种需求,并日益成为一种新时尚。森林公园承担着保护国家森林风景资源和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户外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的特定场所的责任,已经成为森林旅游的重要载体。

2 南通市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2.1 森林公园建设得到发展

狼山森林公园自1998年被江苏省农林厅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以来,在公园建设上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视,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据不完全统计,在2007~2009年,该森林公园接待游客达418.5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2.2万人次,以门票为主的直接收入11520.1万元,为社会提供就业1000余人,初步形成了“吃、住、行、游、购”的服务体系。森林公园建设、森林旅游产业开发已经成为南通市生态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年累计投资额逐步提高。

2.2 森林公园社会影响力得到增强

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回归自然、追求时尚的欲望也与时俱进。2008年5月,狼山森林公园作为“首届江苏省森林生态旅游节”的分会场,吸引了大批省内外的游客和旅行社,为南通市的森林风光和生态文化走出南通,走出江苏提供了契机。此外,每年“迎春百花展”、“荷花节”、“展”等活动的成功举办,都充分显示了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地位。2009年,针对“大圣菩萨诞辰日”举办了一系列以“祈福、朝圣、感恩”为主题佛教纪念活动,将佛教文化与森林旅游紧密地结合起来,吸引了众多信徒前来朝拜和游览。作为南通市经济生活台“新人妙会”节目的合作单位,每年会在这里举办多场大型公益活动,为森林公园带来了活力和温馨的氛围。

3 南通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3.1缺乏科学的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上的合理性,影响了南通市森林旅游资源优势的发挥。旺盛的香火为公园带来了丰厚收入的同时,使公园在发展方向上与森林公园的建设方向产生了偏差,新修建的佛堂正在慢慢吞噬着为数不多的森林资源。在公园的建设中没有科学的规划,致使自然和人文景观不相协调,限制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影响了森林公园的建设质量和森林旅游业的三大效益的发挥。

3.2 缺乏合理的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南通市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南通市的森林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五山地区,但该地区却分属3家不同的单位经营管理,其中只有狼山风景区因旺盛的香火带来了丰厚收入,军山和剑山的经营面临困境。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经营管理,正逐渐影响着南通市森林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制约着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

4 南通市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

4.1理顺关系,建立合理的经营管理机制

森林公园经营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社会、生态与经济三大效益的最大化,这就决定了其经营不可能走完全市场化、企业化的途径。建议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有利于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森林旅游业发展要求的森林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优质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合理规划发展,充分发挥资源和地缘优势。

4.2坚持原则,科学编制公园的总体规划

大力提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色”的森林公园建设理念,坚持以保护自然景观为主,适当辅以人造景观的建设方向,保持森林公园内各类自然景观独特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没有规划不能建设”的原则,认真做好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3加快立法,实现森林公园的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有关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做到依法保护、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应依照法律、法规,整顿无规划的建设行为,取缔不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森林旅游开发项目,加大查处森林公园内破坏景观环境等不法行为的力度,坚决制止不经批准擅自征、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4.4转变观念,拓宽森林公园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森林公园建设投资需求量大,资金回收期较长,特别是建设初期资金依赖性大,需要政府的支持,将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将公园内的接待服务、休闲娱乐项目、商业网点等经营性项目全面推向市场,广泛调动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发展森林旅游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社会化程度。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国有郁山林场是始建于1960年,林地总面积33620亩,2017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定性生态公益性一类县财政事业单位,现有职工45人,其中在职职工32人。退休13人。郁山林场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以“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立足林场实际,依托区域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林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新编【2017】25号,国有郁山林场定为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郁山林场与郁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原有人员整体划入县国有郁山林场,其职能由县国有郁山林场承担,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不变。森林公园与国有郁山林场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担负郁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应管理职能。

(一)造林绿化

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沿黄绿化、碳化林生态能源林基地决定,新安县按照市委、市政府“七绿”建设要求,组织实施的“绿带”建设工程之一,以沿黄绿化工程企业共建林项目在新安县郁山林场石寺坡林区进行规划建设规模1200亩(80公顷),总投资1800万元,,栽植雪松、油松、白皮松、大叶女贞等常绿树种和银杏、五角枫等彩叶树种近8万株。并将沿黄绿化、碳化林作为生态能源主要绿化战略目标。

(二)森林资源保护

1、资源管理

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林场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周边群众保护森林意识,采取打击毁林犯罪,预防和严管多头并进,有效预防和制止毁林事件的发生。长期以来,林场周边村民通过开荒或借边界纠纷不断侵占和蚕食国有林地,使国有林地受到严重侵害。林场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县政府出面解决,二是配合县林业执法大队和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此的打击力度。

2、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重大灾害隐患。林场面积3万余亩,周边分布着30个行政村,10多个厂矿,人员密集,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近年来,林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森林防火机制,聘用专职护林员22名。并建立林场专业化消防队伍,并单独成立林场消防中队,配备了森林消防车辆2辆,从而大大减轻了林场森林防火的压力。

林场健全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期间昼夜值班,以领导带班并制定值班管理制度,可全面掌握林区地面火情动态。郁山林场共有2个林区(郁山林区和石寺坡林区)和11个管护区,每个管护区配备1名护林员,与林场职工同工同责。加大防火宣传,林场每年防火期内都印发防火宣传日历、宣传单,结合市、县防火通告,向林区周边住户、学校、企业、厂矿挨家挨户发放,书写固定防火标语,防火横幅,对于林区接壤的地块进行逐户登记。

3、森林病虫害防治

有害生物是森林资源的又一大杀手。落实、健全森防预警机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和措施。林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设立专门测报人员,增添森防机具,每年春季幼虫出土后上树前,林场对有林地进行喷雾防治,及时准确上报病虫信息,这些措施使林场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害的发生。

(三)基础设施建设

1.林场现有办公场所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林校在郁山建学生实习基地时建的二层办公楼,办公条件非常艰苦。为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今年,林场多方筹措资金对郁山场部办公楼、院区、大门进行改造,对石寺坡分场场部院区硬化,建起了院墙,职工的办公、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

2.截止2020年3月15日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郁山部级森林公园对石寺坡林区进行项目建设柏油路修建、山顶回廊、公共卫生间、生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实施长远性和有序的发展旅游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郁山森林公园以新的面貌展示给游人,将沿黄绿化企业共建林项目建设成小浪底库区南岸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生态文化建设

郁山森林公园立足实际,依托区域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1999年报省林业厅批准,建立郁山森林公园,并完成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于2000年正式对外开放。2002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郁山森林公园升格为部级森林公园,面积为2133公顷。2018年郁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被省林业局专家审批,现已送国家林业局审批。2008年郁山龙翔山庄落户森林公园,目前,该山庄已发展成为集餐饮、酒器博物馆、书法艺术基地及钧瓷体验馆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企业,2016年通过引资,洛阳彩梦实业公司梅花鹿养殖基地入驻森林公园,现已完成鹿舍设施建设,梅花鹿已达到上千头,形成规模性产业链,主要经营鹿肉、鹿茸、鹿血酒等产品。通过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从而壮大了林场的实力和扩大了林场的影响,为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做了一定的有效探索。

(五)改革和发展情况

2017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郁山林场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县财政事业单位,目前郁山林场主要经济来源有二个方面,一是县财政资金,用于职工正常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二是争取项目资金,主要为森林抚育及造林资金;因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林场经济较为困难。为了维持林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林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内部管理,推行竞争上岗。为解决职工人浮于事的局面,林场首先从强化管理入手,根据林场实际,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制定了一套《新安县国有郁山林场管理制度》和《郁山林场科室管理机制》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等有章可依,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确保林场工作正常运转。近年来,林场积极申报国家补贴森林抚育和造林项目,让林场职工都投入到项目实施中,既实现了森林生态效益,又增加了职工的收入。通过以上措施,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涨,职工的工资待遇也有了极大改善和提高。

(六)林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存在问题

1、林场边界纠纷问题。林场周边与铁门、南李村、石寺、正村4个镇和新安产业集聚区共30个行政村以及15个厂矿企业接壤。长期以来,林场周边村民通过开荒或借边界纠纷不断侵占和蚕食国有林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土地(林地)流转和企业征占用林地的不断增多,由于利益驱动,林场周边的的集体组织(行政村、村民组)和村民私下与他人(企业)签订协议,非法将国有林地长期租于他人或卖于他人,使国有林地受到严重侵害。单凭林场、林业局难以处理这些纠纷和侵占行为,解决国有郁山林场周边林地被侵占和地界争议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2、林场经营面积与国土三调数据存在误差。郁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2241.4公顷(33621.4亩),经与自然资源局对接,自然资源局国土三调数据为2049.9公顷(30748亩),与郁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相比,林场界内减少了279.3公顷(4189亩),林场界外增加了87.7公顷(1315亩),实际减少面积191.6公顷(2874亩)。通过对接国土三调数据和查阅自然资源局档案,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991年4月4日-9日,国营新安郁山林场(新安县国有郁山林场前身)与林场毗邻的铁门镇薛村村,正村乡的西白村、上坡村,石寺镇的磨窝村、渠里村、石寺村、下孤灯村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共7份)划定林场边界,协议一式三份,并由土地管理局执存,现在自然资源局的林场边界即为双方协议所划边界。

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为:该协议为双方志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无权更改。如需更改,须双方解除或重新签订协议。

林场认为:该协议的签订已历30年,签订的背景是什么已无从查起。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有林地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3、项目的实施问题。林场争取来的项目主要是森林抚育和造林,按照省林业厅有关文件规定,这些项目可以由林场组织职工实施,但是按照财政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省级森林抚育和造林等项目必须通过招标实施,只有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可以由林场职工实施,而林场又没有相应资质去参与竞标,所以争取来的项目却不能由林场职工自己实施。

4、基础设施滞后问题。郁山林场1963年建场,基础设施几十年来基本没什么改善。林场现有场部1座,分场场部1座,林场场部办公场所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林校建学生实习基地时建的二层平房,既是办公场所,也是职工宿舍区,现年久失修,加之办公楼处在郁山煤矿的采空区,墙体已严重损坏。2013年筹集资金对办公楼进行加固维修并对院区进行了硬化,同时对石寺坡场部进行了部分修缮。林区护林点1处还不通车,生活必须品运送靠肩挑背扛,而这两个点住的都是老职工,生活极为艰苦。

5、技术力量有待提高。林场技术力量薄弱,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林场职工出现青黄不接现象,50岁以上及退休职工占总人数近三分之一,困体制问题,林场近年来又没有进人,特别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二是职工大都是初中、高中文凭,且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大多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和技术上无法独当一面,特别是电脑信息化操作方面。

二、改革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依据,以培育健康、高效的森林生态绿化为目标,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能力,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森林经营管理,大幅提高林场职工人均收入,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加大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建设部级森林公园。

(二)工作重点和规划目标

1、工作重点

坚持把森林资源保护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利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郁山部级森林公园的作用,开展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2、规划目标

(1)森林保护规划目标

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每年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0.66万亩,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6%以上,

(2)森林火灾率控制目标:森林火灾率控制在0.5%以下。利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蓝天卫士),对林场森林进行全面监控,使防火监控面积达到100%。

(3)基础设施建设

景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林区道路18公里道路进行白变黑全面提升。改造修建护林点2处。2020年11 月 11 日,县委宗书记调研沿黄绿化生态廊道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谋划郁山森林公园绿化提升方案,现规划设计已全面完成,报县委县政府上会研究后实施。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一套适合林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重视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开拓精神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林场班子中,实行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政绩考核。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加强制定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制度约束、考评激励、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考,严明奖惩,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动员全社会参与林场建设,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发展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努力争取上级扶持资金,逐步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林场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经营方式。林场职工要改变观念,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以营林、造林、护林为主,大力营造用材林,积极开展第二产业,搞好种植、养殖业、旅游业,使林场造林、护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4、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积极争取上级造林项目,把义务植树活动引向深入,搞好全县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努力在5年内将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84%提高到92.3%。

5、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国有林地管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林场林地情况,争取政府支持,解决林地纠纷。二是严厉查处毁林、破坏林地、侵占林地行为。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增加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落实防火目标责任制。四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三、今后工作发展和建议

1.县委县政府督查通知要求完成郁山森林公园提升和沿黄绿化基础建设、道路建设,创建以森林公园为核心的生态建设。

2.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审批,打造“3A”级生态绿化公园。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建立管护机制和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场森林资源和边界进行确定。

4.建议:

(一)上级林业部门协调资源自然局对林场边界、森林资源进行确认、划界,保持林场原有边界现状。

(二)郁山林场办公楼(原洛阳林校实训基地)建设时间长,再加上房屋裂痕,多次翻新,已形成危房。林场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重新筹建办公用房,迟迟未得到批复。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省局领导、总场党委:

九九年三月份,我从千层板林场调总场任场长助理兼森林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在总场协助主管场长分管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公园建设、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等工作,在公司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一年来,在总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找准自己的位置,积极为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自己的发展思路和见解,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团结带领公司一班人和全体职工,从零开始,从严要求,大胆管理,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并超额完成了总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成绩的取得,是开发公司的同志们发扬塞罕坝艰苦创业的精神干出来的,也是与总场领导和科室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这里我向他们表示感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述职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个新组建的公司的总经理,自己深知肩上担子的重量。要想把一个企业搞好,不论在政治理论、业务素质,还是在廉洁勤政等各个方面,都应该是表率,都要超出别人才行。为了达到这个要求,自己制订了学习计划,工作再忙,也要抽出一些时间进行学习,包括政治、业务、经营管理、科技、历史、哲学等各个方面的书籍都涉猎到。一年来,我比较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文选》、《简明旅游百科全书》、《新合同法》等有关书籍,坚持记学习笔记。通过系统学习,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九九年总场下达给森林旅游开发公司计划总收入100万元,实际完成163万元,占计划的163,其中:门票收入117万元,林地资源补偿费43万元,其它收入3万元。计划利润60万元,实际实现利润86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完成七个,项目引资突破了总场下达的20xx万元的指标。

三、为完成各项指标所作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发挥优势,抓班子带队伍

现在的森林旅游开发公司,是在原总场开发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它兼有森林公园行业管理和旅游经营管理的双重职能。针对公司领导班子新、人员新调配、职工思想复杂的现状,班子成员关心的是能否完成总场下达的100万元的经济指标,能否让职工拿上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和领导班子认真分析,找出开发公司的优势所在:一是总场的高度重视,选配了五名领导,领导力量在全场是最强的,二是公司共23名职工,有共产党员九名,接近一半,三是有在职和不在职曾经在领导岗位上工作过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八人,还有新调入的部分骨干,这就是我们开发公司的优势,只要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一定会很好地完成总场下达的指标。班子形成共识后,提出了“我靠公司生存,公司靠我发展”的口号,制成大型牌扁,悬挂于公司正门,以此来增加全体职工的凝聚力,树立自信心。为了尽快使公司工作进入正常运转,我和书记逐个和部门经理及员工们谈话,做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各种思想问题,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手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作用。

开发建设大旅游,兴办大产业,必需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是当务之急。在公司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组织员工外出考察学习其他先进森林公园的公园建设、经营管理、导游接待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指导工作,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一举扭转了开发公司过去“收容队”的形象,不但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带出了一支团结、稳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二)建制度、严管理,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森林旅游开发公司建立伊始,我和班子成员一起,积极谋划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年度工作思路和公司《管理办法》,通过多次与县里协调运作,制订了《门票管理办法》,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认真讨论、修改完善,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贯彻执行,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非常显著。有了制度加上严格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工作中,我特别注意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一年来,由于森林旅游开发公司工作刚刚起步,工作千头万绪,为了完成总场下达的各项任务,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几乎没有完整地休息过一个星期天。公司全体员工们,也都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工作,尤其是遇有紧急任务,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如在配合围场县县庆和‘99森林草原节首游式工作,由于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为了按期完成任务,公司通过认真部署、具体组织,临时抽调精干力量,仅用了十四天就圆满完成了筹备任务,完成公园山门停车场及百花坡停车场8300多平方米的建设任务,为‘99森林草原节首游式的成功举办创造了必备的条件,受到围场县领导及总场领导的好评。

(三)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实施资源开发带动战略

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 相当迅速。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旅游形势的需要,站在全场角度和我场兴建大旅游、大产业的角度上,严格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多方筹集旅游建设资金,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国家、集体、单位、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扩大开放,吸引资金。一年来,招商引资项目7个,吸引资金20xx多万元,有效的促进了公园景区景点、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等方面建设都得到了很大改善,接待档次有了明显提高。

(四)、抓宣传、促开放,提高公园知名度

为了开发建设大旅游,公司制定宣传计划,大幅度增加资金用于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社等传媒大力宣传塞罕坝,还多次派员参加京、津等地举办的旅游促销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发放各种旅游宣传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组建了塞罕坝森林旅行社,与北京、天津、石家庄、辽宁、山西等地的旅游机构进行联系与洽谈,建立业务关系。配合市旅游委、围场县政府组织举办了‘99木兰围场森林草原节活动,举行了首游式剪彩和“保护自然、热爱自然、享受自然”百人签名活动,举办了满蒙民俗风情歌舞和民族活动表演,推出了几条特色旅游线路。通过森林草原节活动,展示和宣传了塞罕坝森林草原、蓝天白云和浓郁的满蒙风情等主特色,为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还多次利用外出机会,多方联系、运作项目开发建设事宜,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抓规划、促落实,全面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工作

1、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总场决定由我作为负责人组织修订和完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今年六月份完成了修订工作,并聘请参加中国林学会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分会塞罕坝学术讨论会的专家教授对总体规划进行评审、论证并获得了通过,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又委托省林勘院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已完成修订、编审工作。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加紧了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的建设,新建成百花坡、黄花滩、滦河漂流等旅游景点。配合县庆修建了公园山门、百花坡和公司院内三处停车场,面积达8300多平方米。塞罕湖两个码头工程也已经全面竣工,蓄水后即可投入运营,创造经济效益。

3、公司的环境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总场的大力支持下,改造了公司大门,新建了花坛,按装了自来水和暖气,铺设了地板瓷,还更新了办公设备。使公司的环境和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较好地树立了公司的环境形象。

(六)组织实施两大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治理旅游环境

九九年四月份总场为了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创建“文明森林公园”活动,在全场范围内全面启动了“精神文明建设两大治理工程”,责成我担任两大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开发公司和总场文明办共同组织实施。我和领导小组的同志们一起,开展宣传教育,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同时,从清理大牲畜、场区环境卫生、清理外来户、绿化美化城区等九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受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在旅游环境治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总场要求,经过外业清查测量,内业汇总制图,分年度摸清了所有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总场占用林地资源管理办法》,报经省局批复。在清查落实中,补办了占用林地合同等有关手续,规范了审批程序。经过前后近三个月的努力,场区面貌焕然一新,公园旅游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使我场创建“文明森林公园”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几点体会

1、发挥政治优势,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做好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

2、领导班子团结,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制度严明,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

3、领导要想大事,做实事,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就能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如解决职工子女就学、家属就业问题,在公司虽算不上大事,但是个人就是大事。今年以来公司先后安排了六个长期岗位的职工家属和子女就业,还安排了十多个季节性的岗位,解决职工家属和子女就业。我还为公司职工子女联系学校,送走了两个大学生,职工们反响强烈,效果非常好。

五、公司几项主要工作思路的谋划

1、紧紧围绕总场确定的开发建设大旅游、大产业的总体思路,扩大开发开放范围和领域,走生态旅游开放带动的路子。统筹协调,各方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招商引资、外联,集资或实施股票上市等多种渠道,吸引开发建设资金,大力培育旅游市场。

2、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环境资源的保护是森林公园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准备建立一个具有综合职能的森林旅游派出所,履行环境资源保护和森林旅游治安管理等职能,确保我们这片绿色不被破坏,为开发建设大旅游、兴办大产业保驾护航。

3、在项目建设方面,启动塞罕湖水上游乐项目,招商建设旅游宾馆、建设湖心亭、购置水上游乐设施,搞整体综合开发,力争启动“商品一条街”工程。立足本场优势,扩大开发旅游商品,采取精加工、精包装,打出“塞罕坝”品牌的旅游纪念品。

4、继续加大旅游促销力度。利用报刊、因特网、举办旅游研讨会、制做音像制品、设立旅游驻外办事处等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公园知名度。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推动定边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更大程度惠及人民群众生态红利。根据《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暂行)》、《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区一高地”战略,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承和发扬“榆林治沙精神”,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加居民绿色福利和生态红利为核心,以实施重点林业工程、繁荣生态文化为重点任务,把定边建设成具有区域特色、生态宜居的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2021-2022年,深入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扎实开展“创森”四大体系建设,大力营造生态结构稳定的森林斑块和森林生态走廊,进一步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到2022年末,形成基本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较大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m2以上。城区乔木种植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水岸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郊区森林自然度达0.5以上。全面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建成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通过省林业局验收,获批“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三、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森林网络

1. 县域森林覆盖率达30%以上,且分布均匀,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县域指标。(责任单位:林业局)

2.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 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城区绿地建设乔木种植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的6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城市集中供水区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责任单位:水利局)

8. 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责任单位:林业局)

9. 县域内公路、铁路、河流、湖泊、水库及城区骨干道路等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灌、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责任单位: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防护绿化隔离林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污染等效果显著。(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气象局)

11. 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县域内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一定规模的片林或环城(镇)林带。(责任单位:林业局)

13. 近五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3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14. 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县域面积的0.5%以上,农田林网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林业局)

15. 在建筑物墙面、立交桥等适宜进行垂直绿化的空间积极推进立体绿化。(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森林健康

16. 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县域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责任单位: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自然度达到0.5以上。(责任单位:林业局)

18. 森林树种丰富多样,以乔木为主,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树种搭配,针叶、阔叶混交,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责任单位: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 自然保护区、重要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以及动物栖息地环境得到合理保护,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责任单位:林业局)

20. 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各类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1. 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做到全树冠移植,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并保护好原有大树,采取扩盘、松绑、去电线、补水肥等措施进行复壮。(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2. 绿地和各类裸露地表覆盖措施到位,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新建森林公园等公共休闲绿地硬化面积比例小于20%。(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3. 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近两年没有发生严重滥捕乱猎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滥砍乱伐林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毁林、重大森林火灾等案件。(责任单位:林业局)

24. 林地和道路两侧林木周边没有建筑或生活垃圾,森林卫生状况良好。

(三)林业经济

25. 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好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森林旅游收入逐年增加。(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林业局)

26. 建立多处林木种苗、花卉、经济林果、用材林、林下种养殖等特色生态产业基地,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群众增收和国土增绿相协调,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本地绿化苗圃培育的优良乡土绿化苗木基本能满足森林城市建设需要。(责任单位:林业局)

27. 森林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在沙漠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场所,游憩道路两侧树木应悬挂植物分类标牌。建成一处森林体验基地。(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科协)

28. 每年举办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责任单位:科协、林业局)

29. 公众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统计局、林业局)

30、尊重乡风民俗,保护具有传统文化的林木和林地,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并按照城市所处的不同地带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城乡绿化。(责任单位:林业局)

31. 选择经济价值高、景观效果好、地方特色鲜明的树种,对乡村周围及乡村庭院、道路、水岸和游憩场所进行绿化,充分发挥森林和树木的多种功能。(责任单位:林业局)

32.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建立各类纪念林基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林业局)

33. 鼓励企业、公民积极参与造林增汇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公民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充分发挥森林城市在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责任单位:林业局)

34. 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小区、单位要尽可能拆墙透绿,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的建设成果。(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四)创森管理

35.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森林城市建设,创建组织机构健全,指导思想明确,政策措施有力。(责任单位:创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6. 科学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留足绿化空间,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相关规划相衔接,通过政府审议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考核办、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

37. 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把森林城市作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乡村绿化在内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管护费用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38. 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贯彻,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责任单位:司法局、林业局)

39. 森林城市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制订了包括森林经营、管护、更新和监测等技术手册,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责任单位: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 森林城市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森林城市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信息化管理,森林资源基本信息及管理、监测资料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创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林业局)

    四、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具体建设内容是:加快马莲滩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开工;开工建设野生丁香自然保护建设;城区道路绿化建设7公里;新建公园广场10个;对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其他道路进行绿化,绿化里程100公里;绿化美化村庄40个;按计划完成各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每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0万亩以上;完善巩固提升沙化封禁保护区建设;发展经济林产业基地2000亩;新建苗木基地3000亩;发展林下经济1000亩以上;采油区生态综合治理2个;能源林建设面积3万亩;绿色示范企业建设2个。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教,生态科普培训;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五、实施步骤

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将创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创建申报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

按照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和量化打分,达到申报标准后,高规格、高起点、高质量做好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创建要求上报县政府申请创森文件、县政府创森工作报告、县林业局创森指标自查报告。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3年8月)

1. 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完成重点区域绿化任务,着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提高森林覆盖率,确保全县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森林覆盖率、城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和集中居住村庄林木绿化率、道路林木绿化率、防护隔离林带建设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创森”推进会和现场会,各责任单位确立专人负责“创森”工作,尤其是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承担主要自查指标的部门。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创森工作小组,切实做好“创森”工作。县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和考核办要做好“创森”协调和跟踪督查、考核评比和整改提高等工作,抓好“创森”活动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3. 全方位、多视角做好创森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2月)

1. 邀请第三方对照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完成各项工程资料、考核资料、创建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包括:县政府申请文件、县政府创森工作报告、县政府规划实施报告、县林业局创森指标自查报告、第三方指标评估报告、创森典型照片、专题片等。

2.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迎接省林业厅评审组考核验收。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2027年1月)

按照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评价标准及实施方案,提升巩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成立“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玉祥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乔治浩    县政府副县长

董建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治安    林业局局长

韩义国    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万光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雷睿翔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白  萍    科协主席

杨  帆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杨卫东    财政局局长

蒋登峰    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高如鹏    环保局局长

李小涛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军    水利局局长

罗志刚    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  诚    交通运输局局长

屈彦智    工业商贸局局长

魏岳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廷奎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李  剑    民政局局长

刘相东    统计局局长

张国智    定边街道办主任

高  敏    安边镇镇长

张明强    白泥井镇镇长

贺海洋    白湾子镇镇长

钟学强    贺圈镇镇长

李光平    砖井镇镇长

李阳阳    盐场堡镇镇长

刘  洋    红柳沟镇镇长

赵利军    姬塬镇镇长

赵彦宾    郝滩镇镇长

葛昊明    堆子梁镇镇长

薛志有    新安边镇镇长

尚宝山    杨井镇镇长

夏  渊    油房庄乡乡长

孟巧丽    冯地坑镇镇长

白  桦    石洞沟镇镇长

屈文飞    学庄乡乡长

艾  飞    樊学镇镇长

王  永    张崾先镇镇长

赵永东    纪畔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业务办公室两个工作机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韩义国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负责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及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创森信息,报道创森工作进展。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业务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赵治安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起草年度工作任务及分解方案;负责组织落实创森工作项目计划,确保各项目标按计划完成;负责对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监督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创森工作有关的会议、培训、调研、评审、评估和业务检查;负责收集创森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信息沟通反馈。

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部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重点工程的实施,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考核办要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安排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实施;财政局负责各级财政资金的落实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配套资金,搞好工程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任务落实

加大公共财政对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县政府要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有一定的增幅,确保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林地资源,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开发政策,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业主投资省级森林城市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产业园、生态观光园、生态文化创意园和人居森林社区。通过对城中村农民的集中安置,将置换土地部分收益用于绿化建设和惠民产业发展。

(三)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将所承担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具体单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创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该实施方案编制本辖区的创建方案,将年度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包抓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的进度统计和督导检查,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对在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创建进程的,要实行问责机制。

(四)强化工程质量,确保创建成效

实行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要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严把设计和施工关。各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文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工程所需材料,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绝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建设;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县政府组织牵头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对达到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和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拨付剩余工程款;对达不到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单独组织竣工验收;落实管护责任。对于建成的项目,各乡镇要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各项管护措施和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五)加强舆论宣传,做到全民动员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定边城市综合竞争力、将定边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生态宜居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通过举办知识大赛、生态文化创意大赛、森林旅游文化节、田园花海旅游观光节、盐湖鸟类湿地拍摄大赛,利用户外广告牌、出租车和公交车、电子显示屏等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促使广大市民形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共识,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