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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意见

实习单位意见

实习单位意见范文第1篇

实习单位意见一:该生综合素质较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能和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实习单位意见二: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单位意见三:该生综合素质较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能和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实习单位意见四: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单位意见五:***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 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实习单位意见六:xx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xx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实习单位意见七:xx实习期为一个月。xx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际问题。

实习单位意见八: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单位意见九: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受到大家好评,望今后发扬成绩。

实习单位意见十:该生在本服务处实习的这一段时间,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恳,负责,责任心强,知识面广,基础知识扎实,在专业技术上遇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生活积极向上,举止文明.与同事之间相处融洽,善于与领导沟通,主动积极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总体评价为优,希望该生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

实习单位意见十一:xx大学应用化学系xx博士于2007年在我xxxxx公司实习.在来我公司前,xx博士已充分了解本公司项目课题的基础上,并在xx 大学进行了前期实验工作.在来我公司后,态度端正,工作努力,勤勤恳恳,完成了从实验室研究到工厂生产的项目任务,对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莫大的贡献. 现实习已结束,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意见十二:XX同学积极主动,态度端正.实习期间,她主动要求到各部门了解学习,努力从多方面开拓自己的眼界.她先后去了财务管理科、招标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设备管理科、法制办公室等主要业务部门.通过学习书面材料和与各部室人员的交流,她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单位科室的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还协助完成了一些她力所能及的行政事务工作.这种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各科室人员的一致好评.

实习单位意见十三: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 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实习单位意见十四: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单位意见范文第2篇

2、c同学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学习认真,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成为国家有用之才。

3、c同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好学肯动脑,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操作技能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4、c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加强学习尽快成才。

5、c同学工作努力,能按师傅要求去工作,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提高,希望今后更加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建设人才。

6、c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领导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7、c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共2页,当前第1页12 8、c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本人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9、c同志,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人际关系方面能够很好的团结同事,受到了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希望在今后努力学习,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实习单位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费用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州人事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州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州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

工作中要重点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参加见习实践。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科室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见习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见习计划中来。

(二)组织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

1、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见习单位应当是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市本级(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开发区)今年将确定5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2、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在具备见习单位条件的基础上,一年内为毕业生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并能从见习毕业生中录用10%以上为正式员工的,可确定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予由州人事局等六部门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可以继续挂牌,今后可长期参加我市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实施。

3、见习单位申报程序。通过新闻媒介,公布我市的见习工作政策和申报程序。能够满足见习条件和要求的用人单位,可自愿提出参与申请,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州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确定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须与组织实施机构签订《见习单位参与实施机构开展*州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2)。

见习单位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试运行一期后,经评估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见习实施

1、见习信息。根据见习单位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在*州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单、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2、见习学员报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市人才中心报名:(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农村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3、见习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报名经人事部门复核后,由人才中心负责建立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双向选择或依托人才市场供需直接见面等形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帮助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实现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由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签订《*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实施机构鉴证备案。

五、见习管理与跟踪服务

1、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为见习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在见习期间被聘用的,中止见习活动)。在该单位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2、见习期间各方应按照协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生的见习关系,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经核实人事部门可取消其参与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3、见习期间,人事部门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能力和工作能力,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州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见附件6),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作为今后招聘选用的依据。

5、见习单位应做好就业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密切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人事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抓实做好。

实习单位意见范文第4篇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积累高校毕业生实际工作经验,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遴选能够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一定时间内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就业制度。

本办法所称就业见习生是指具有户籍的生源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所属就业部门具体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统筹管理就业见习岗位资源和调剂配置工作。

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本辖区就业见习人员各类信息台帐,提供便捷、高效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录用备案和人事等“一站式”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第四条 就业见习岗位可通过两种渠道解决,即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按实有编制数确定就业见习岗位,原则上编制10名以下设立1-2个,10名以上设立2-3个;企业中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每个基地见习人数保持在3-20人。

第五条 具备条件的州内企业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部门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申报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见习专业和岗位情况,填写《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对申办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和实地考查,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审批。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和管理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时,须填写《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见附件2),然后经参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考察考核和公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确定见习对象。当岗位需求大于见习生源时,原则上不经过考试等程序,可直接确定为见习对象。重点考虑见习单位岗位需求和见习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和确定见习人员。就业见习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生源情况,按用人需求下达见习通知,签订《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3),作为就业和财政部门核拨见习岗位补贴的依据。

第七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见习协议。在相应协议期限内可享受见习岗位补贴,同时按现行政策规定纳入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范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就业见习岗位补贴标准按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资金来源按现行渠道解决。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岗位补贴实行用人单位、地方财政和就业专项资金三方分担机制。在见习基地就业见习的,岗位补贴由见习基地和就业专项资金两方分担,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建立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补贴标准逐步增长机制。

就业见习生在协议期限内,按规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 见习单位首次申请见习岗位补贴应提供如下材料:见习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见习协议或相关文件,填报《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补贴资金申请发放表》(见附件4),经就业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按季度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见习单位或见习基地兑现岗位补贴时,必须以现金形式按规定足额支付给见习生本人。

第九条 见习生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逾期15日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见习机会,取消就业见习资格,同时今后不再给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

见习生见习期间,其档案免费托管在生源地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心(所)。用人单位将见习期间的考核、鉴定等有关情况及时记入档案。户籍由见习单位委托当地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心(所),本人愿意将户口迁入就业地区的,所在地给予落户。

见习生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或基地应根据就业见习期间现实表现,对见习生德才表现及职业能力等方面写出见习鉴定,并报就业部门备案,作为推荐就业或用人单位招聘选人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连续计算。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后,见习期限可以延长,续签协议时用人单位需提供上年度考勤、现实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见习期满解除协议的,于次月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由人才服务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专门就业指导和优先推荐就业等服务,优先提供创业贷款扶持,鼓励期满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此基础上,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就业见习人员,还可享受《关于印发〈关于积极促进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组字〔〕169号)等现行政策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见习协议违约的,经就业部门批准后,做如下处理:

(一)解除见习协议,取消见习资格;

(二)停发见习补贴;

(三)不享受《关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

(四)将有关事项记入其个人档案;

(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见习期间,见习者发生重大疾病,可按以下程序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见习者出具医院(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重大疾病证明的,经见习单位同意并报就业部门批准,可暂停见习工作,治疗期间继续享受见习岗位补贴;

(二)治疗痊愈并到就业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后,可返回见习单位继续就业见习;

(三)在见习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进行见习工作的,见习者出具三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疾病证明并经同级就业部门批准后取消就业见习机会,但在见习协议期限内可继续享受见习岗位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见习者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现行政策给予享受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对已被录取或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见习工作的,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并于次月停发见习岗位补贴(第十二条第一、三款除外)和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四条 见习期间,见习者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要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如下:

(一)请假7天以内的,由见习单位审批;

(二)请假15天以内的,在事业单位见习的由见习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审批;在党政群机关见习的,由见习单位审批;见习基地见习的,由基地审批;

(三)请假15天以上的,先由用人单位批准后报就业部门审批;

(四)事假1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逾期将取消就业见习机会。

(五)见习者擅离见习岗位达7日或擅自解除协议的,取消就业见习机会。

第十五条 就业见习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制度。休假期间,见习者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逾期不归者,取消就业见习机会。

第十六条 对已安置的见习者原则上不予调整见习岗位,但在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就业部门批准后,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给予调整就业见习岗位。

第十七条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参加各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各见习单位把见习生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见习的依据,考核不称职的,见习单位报经同级就业部门同意后,可解除见习协议,于次月停发见习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纳入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见习者在见习期间给见习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见习者个人承担。

第十九条 见习者在见习期间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由就业部门解除见习协议。

第二十条 见习人员系中共党员、共团员的,在见习期间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见习单位,参加该单位有关组织活动,并按规定缴纳党费、团费。

第二十一条 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监察等部门牵头定期检查各地区和各单位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见习基地建立、见习岗位落实和见习岗位补贴资金兑现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虚报、谎报见习生人数,骗取、套取见习补贴资金以及扣发截留见习生岗位补贴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习单位意见范文第5篇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缓解我市专业人才短缺的矛盾,根据省人事厅等六厅委《转发人事部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浙人才[2006]103号)、温州市人事局等六局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通知》(温人才[200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的确定和

对在本地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具备见习条件并能积极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业,经人事部门考察核准,可确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试点单位。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经考核可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

见习岗位的数量由人事、财政、劳动社保部门共同确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的征集每年一次,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报经市人事局审核确定后,通过*市政府网、*人才网和《*日报》统一。

二、见习学员与见习岗位的对接和见习期管理

见习学员为本地生源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的、尚未就业的应届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本市紧缺专业可放宽到非本地生源),具体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当年毕业生报到情况以及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情况予以公布。对未就业的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提出见习要求的,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对接工作由见习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与高校毕业生自行商定,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由市人事局确定。对接后的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毕业生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应予允许。见习单位应制定见习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有关管理工作,为见习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见习期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等服务,见习活动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对见习学员进行考核鉴定,并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三、见习补贴标准及支付方法

见习期间,为见习学员发放的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年度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见习补助由见习单位全额发放,政府差额补助每人每月400元(所需经费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支付办法为见习单位先向见习学员按月足额支付,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活动结束后,经市人事局审核,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市财政局按实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