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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报告

评估工作报告

评估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高度关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注重从重大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凡是不能使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能出台,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能出台,保护部门利益和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更不能出台”三个不出台”要求,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制性,最大限度地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准则,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二要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把实现科学发展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通过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预防并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要坚持全面客观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群众,掌握民生意愿和关注热点的重要载体,科学、全面、客观、真实地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把握各个阶层、各类群体、各地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四要坚持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与政务公开、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设,与法治、平安、幸福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规划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利益公平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重点领域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前或过程中,认真分析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保障和促进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顺利实施:

(一)风险评估范围

1关系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

2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调整;

3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

4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5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

(二)风险评估的重点领域

1企业改制;

2征地拆迁;

3涉农利益;

4教育;

5医疗;

6环境保护;

7安全生产;

8食品药品安全;

9城镇建设;

10劳动保障;

11社会管理;

12组织人事。

三、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评估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否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情;否在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之内,能否为本级财力所承受,实施的时机是否恰当;思想工作是否到位,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否会对生态、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和潜在影响,否会对长远发展产生影响等。

(三)可行性评估。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等。

(四)安全性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一)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责任主体必须牵头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报告,与决策建议、决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等一并提交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审定。对需要提交本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需提交同级党委维稳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再报本级党委政府审批。

1重大事项方案制订的职能部门,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几个部门共同实施的事项,牵头部门是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同级党委、政府指定。

2镇重大事项由镇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村(社区)重大事项由村(社区)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

(二)协调督促的责任主体。各级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协调督促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

五、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落实工作报备。镇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每年年初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确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向同级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新增的事项随时进行报备)经维稳办公室汇总、审定后,向镇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新增的事项随时进行报备)

(二)建立专门班子,深入调研评估。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同时要针对具体的评估事项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班子;

2要认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工作人员组成及资格条件、评估内容、措施、方法、程序、时限、纪律等要求;

3要分别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事项涉及人、涉及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和心理动态。风险评估走访对象中必须要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且原则上不低于走访对象的5%

4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对评估事项进行听证和论证,必要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5要确保每个步骤落到实处,建立评估台帐,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均要记录在案。

(三)汇总分析论证,形成专项报告。对调研收集的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评估事项实施的条件、内容、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数、范围和可能的表现形式及激烈程度等作出评估预测,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并提交本部门、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报本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需要提交本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评估事项,需提交本级维稳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所形成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重大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3群众的反映、涉及地政府的意见、专家的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

4重大事项实施的风险预测及相关防范化解措施;

5评估结论。

(四)严格标准要求,科学审核评估。各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要全程跟踪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严格审核报告,对评估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审查审核意见;对需要提交本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评估事项,要由本级维稳领导小组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审查审核意见。

各部门要将审查审核意见和决定向本级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各村(社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村(社区)审查审核意见和决定上报镇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作出同意实施的评估意见:

(1)符合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根本利益;

(2)应当公示的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3)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认同;

(4)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核心问题上无不同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还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群众知情率达100%反映的核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主要矛盾化解率达100%

2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暂缓实施的评估意:

(1)应当公示的未公示,或者公示的范围比较小,社会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

(2)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暂时未认同的

(3)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核心问题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岐的

(4)被媒体、网络持续炒作形成热点,暂缓实施不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5)存在重大矛盾和问题暂时无法化解消除,实施有待时机和条件成熟的

(6)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事项直接利益关系单位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暂时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7)其他暂缓实施的情形。

3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实施的评估意见:

(1)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

(2)明显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

(3)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不可能解决的

(4)容易引发相关地区、部门和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相互攀比,将对社会产生明显震动的

(5)其他应当不予实施的情形。

(五)完善维稳对策,做好全程稳控。对已经评估、审核,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稳控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重大事项完成后,要将过程稳控的情况形成报告报镇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正确引导,坚持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改革发展上,放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上。要加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力度,研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支持。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从机制、程序、组织、力量、决策等各个方面予以重视和落实,明确具体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有效协调和督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办法。特别是牵头单位实施改革、制定发展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重大项目的部门,要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行业、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和办法,加强对重大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评估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主要做法

在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中,泰安市编办本着全面部署、循序开展,注重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程序,精心操作,扎实推进,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实际,创新谋划评估思路。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作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泰安市编委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的意见》,明确把“三定”职能作为评估工作的重点,重新审视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基础和依据,找准了机构编制评估的切入点;通过检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情况,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科学正确履行职能,找准了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工作的关键点。省编办充分肯定了泰安这一创新做法,将《履职评估意见》全文刊发于《机构与行政》予以推广。

(二)客观系统,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评估的核心,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估的水平和质量。在充分把握《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和泰安市编委《履职评估意见》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坚持一致性原则,将评估指标的设定与评估目的紧密融合,做到方向明确;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力求评估指标客观可测、简易可行、系统实用。紧扣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任务,确定了五方面评估内容,并细化为18个一级指标,70个二级指标;设计了《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表》,包含评估核查节点154个,要求部门自评时严格把握。一是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检验“三定”职能是否细化量化、工作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通过评估职责落实,检验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具体、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是否有效落实、协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三是通过评估履职行为,检验工作行为是否认真负责、职权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责任行为是否清晰具体;四是通过评估履职效果,检验工作业绩是否争先进位、创新工作是否效益显著、社会评价是否满意认可;五是通过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检验机构设置是否必要合理、编制配备是否科学适宜、政策执行是否合乎规定。

(三)点面结合,合理确定评估对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点面结合,综合考虑机构性质、行业特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示范带动作用、职能调整变化、领导重视等因素,泰安市市直确定了10个、县市区确定了51个政府部门单位作为履职评估对象。这些部门单位既有政府行政机关,也有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既有综合管理部门,也有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既有经济管理部门,也有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评估工作。纸上得来终觉浅,再好的蓝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都是纸上谈兵。泰安市采取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与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分六个步骤,推进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评估准备。主要是拟订评估方案,梳理评估部门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情况,设计调查问卷等。二是动员部署。组织召开评估动员会议,明确评估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从机构编制、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法制、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进行业务培训,掌握评估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三是部门单位自评。市直评估部门单位按照要求,梳理分析职能履行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格,按时完成了自评工作。四是实地评估。坚持方式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听、查、谈、看、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地掌握评估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认真分析所涉及内容的问题点、关键点,有针对性地验证查找问题。五是分析评定。评估组综合部门单位自评、实地评估、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定,形成评估报告报市编委。六是反馈整改。根据市编委研究意见,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评估部门单位,并就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五)公正有效,综合运用评估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不仅是履职评估的延续,更是评估的目的。实际工作中,泰安市将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按照“台账销号”制度要求,建立了评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提出了分类解决的办法。一是对部分部门存在的职能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合理、日志记录不规范以及私设机构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对主要职责发生较大变化的畜牧兽医部门,及时进行了“三定”规定的修订;三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奶吧监管等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明确职责划分的建议意见;四是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部门按程序进行了提报研究;五是对机关事业人员混岗、离岗人员占编不能补充人员等涉及多部门管理、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敏感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向有关决策机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六是对调整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设置测绘地理信息机构、集中设置行政审批机构等事项,按照这次中央部署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解决。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强化了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理念,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强化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的认识更加明确,增强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提高了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创新创优情况评估,有利于部门培育工作新理念,改进工作新方式,建立工作新机制,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新效益,开创工作新局面。将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履职行为方面的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工作人员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判定工作量饱和程度,增强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提升行政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部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机构编制意识。开展履职评估,解决了机构编制部门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缺少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实现了既管职责配置,又管职责履行的“双管”机制,更有利于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评估,有利于全面掌握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准确把握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和工作量大小,以及围绕大局发挥作用情况,科学合理进行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开展履职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以及与法规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有助于发现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关系不顺的混乱现象;有助于梳理、分析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理清各自的职责范围,推动部门职能及时进行清理、调整、优化,使职责配置更加衔接紧密、执行顺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进一步摸清了新一轮改革涉及部门的管理体制、职能状况,认真梳理了现有机构和编制资源,摸清了底数、掌握了现状、理清了改革重点难点,为下一步改革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履职评估工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需要机构编制系统上下的群策群力,需要各部门的倾力配合。泰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履职评估工作的开展,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泰安市编委会议、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对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多次召开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督促调度,为履职评估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调研先行是基础。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是掌握全局和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是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泰安市坚持调研先行原则,深入开展了“对上”、“对下”、“对外”三方面学习调研活动。通过对上学政策、对下知需求、对外取经验,找准结合点,提出开展履职评估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的思路。通过参加省编办组织的重庆、宁夏学习考察,以及对青岛市、邹城市等地先进经验的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评估手段,夯实了评估工作基础。

(三)制度建设是保障。制度是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泰安市从职能管理作为机构管理和编制管理的基础入手,紧紧抓住职能管理和职能落实两项重点,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创新,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职能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机关人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及时对部门编制的《职能精细化管理规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会同泰安市政府督查室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市国土资源局等16个部门单位,265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了抽查评估,有力促进了各项制度的施行,保障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评估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1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5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选定市一院、市延安医院和官渡区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各试点医院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患者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费用、人均药费情况整体有下降趋势,患者对临床路径管理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保障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试点工作。

各试点医院均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试点专业科室、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订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试点医院试点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任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工作。

二、围绕目标,扎实开展

(一)市一院:在去年原有的重点试点科室和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增加了临床路径管理科室和病种。今年在心内科、呼吸科、普外科和产科等10个科室共21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进入路径例数、完成路径例数和变异例数分别为444例、426例和28例,完成率为95.9%。

(二)市延安医院:在2010年妇产科、肾内科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4月份起在全院21个临床科室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并要求每个科室至少开展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目前全院共开展51个病种。今年进入路径例数、完成路径例数和变异例数分别为888例、805例和83例,完成率90.6%。

(三)官渡区人民医院:去年5月份开始在妇产科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将试点科室和病种分别扩大到5个和8个,进入路径例数、完成路径例数和变异例数分别为134例、132例和46例,完成率98.5%。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政策不配套,影响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单独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而没有进行医保付费制度的改革,如DRGs付费制度等支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缺乏动力;二是目前的医保报销政策制约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如住院和门诊的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和比例,不利于引导患者尽量在门诊完成必须的术前检查项目,从而缩短住院待查时间等。

(二)由于各试点医院病人多,而医院信息化系统尚未建全,医疗文书及表单全部手工书写,医务人员工作量大,客观上造成临床医生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试点医院信息化系统尚未建全,致使医院管理工作难以监控到位,且临床路径实施资料的分析、效果评估等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偏差,难以进行系统的资料存储及统计分析。

(三)临床工作中,由于患者病情复杂多变,但临床路径较为单一,变异情况较容易发生,患者依从性差。不论从医方的诊疗或是患方的要求均导致临床路径实施存在一定困难。

四、建议

(一)加强对试点医院的指导和评估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对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全面、客观地掌握试点相关数据,特别是试点工作开展2年时间的终期评估数据,为下一步政策制定提供有效的依据。

(二)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医院范围,要求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都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同时,结合“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和“三好一满意”等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评估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张汪镇服务于83个自然村,自然人口8.7万(包括田陈矿区),全镇学校(园)校舍建筑面积46497平方米。现有成教中心1处;中学2处,学生1008名;小学10处,学生3069名;公办幼儿园7处,民办园2处,保教点5处,在园儿童1306名。中小学入学率为100%,幼儿入园率为98.9%。全镇中小学在编教师478名,其中在职在岗396人,学历达标率为100%。

二、自评工作情况

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镇街教委办2014年度教育目标责任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滕教督【2014】 号文件)精神,镇教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对2014年度全镇教育目标完成情况于11月   日—    日进行了全面自评,组成了以分管镇长为组长,教委办主任为副组长、教委办副主任、工会主席及两个中学、三个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按照滕州市教育局《2014 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细则》滕教字〔2014〕   号文件通知要求,围绕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实是求事的原则,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张汪镇教委在市教育局领导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凝心聚力、努力工作,教育工作驶入了发展快车道,各项工作均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树立发展意识,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14年以来,我镇投资100余万元,改建了张汪幼儿园、坝桥幼儿园、任庄幼儿园、邓联幼儿园和张庄幼儿园。投资150万元的翔瑜幼儿园和餐厅即将竣工投入使用。由日本大使馆援建、投资110万元的贾庄幼儿园现正在内部装修。投资200余万元用于改善中心幼儿园和其它学校附设园办园条件,更新幼儿学习桌、充实大型玩具、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大幅提高。投资近60万元为邓联小学、坝桥小学、张庄小学、翔瑜小学新建了水冲式厕所,投资近20万元新建了张庄小学餐厅,投资439万元的夏楼小学3011平米综合教学楼、450平米的餐厅和200平米的水冲式厕所,投资185万元的皇殿岗小学1293平米的幼儿园和350平米的餐厅,即将开工建设;大宗村小学3600平米的幼儿园和学生宿舍现已完成图审和勘探,已进入项目招标程序。全镇教师实现了人手一机,中心小学、大宗村小学、辛集小学、翔瑜小学完成了教师办公桌更新,张汪中学、中心小学等10处学校完成了学生桌更新。投资87.6万元用于张汪中学、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幼儿园、皇殿岗小学、张庄小学、邓联小学校园绿化工程。投资46.8万元完成蒋庄中学、辛集小学、翔瑜小学的采暖工程;投资39.7万元改造了中心小学会议室和蒋庄中学、中心小学教学楼门窗。张汪中学、中心小学、大宗村小学等5处学校顺利通过枣庄市规范化学校复评,辛集小学通过了枣规验收,张汪中学通过枣庄市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规范化学校验收,辛集小学、大宗村小学和邓联小学通过滕州市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规范化学校验收。大宗村幼儿园通过枣一类园验收,坝桥幼儿园通过滕一类园验收。我镇中心小学教学楼从2007年就被鉴定为危房,多年来维修都没有落实,今年,经过我们多方努力,并在市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与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达成原滕州市第二职业高中校址内土地、校舍校产(现在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所有)出借给张汪镇政府办学使用的协议,解决了学校安全隐患。

(二)树立平安意识,强化安全措施,千方百计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每月召开全镇校园安全专项会议;充实镇教委和各学校安全办公室人员队伍,建立镇教委领导包案制度,与各校园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建立校园安全“十项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强化安全投入。统一给全镇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了四季安保服装和安全保卫器械,按月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投资30余万元完成了各校园监控联网,更换了损坏的安保器械,配备了校园应急照明装置和红外线防入侵报警装置。三是强化安全督查。先后4次联合镇综治、安监、公安、交警、城管、供电、食品药品等部门开展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活动,取缔非法校车4辆、非法摊点9个、非法幼儿园7处,下达《张汪镇校园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268份,《张汪镇非法民办园取缔通知书》64份,《张汪镇非法校车取缔通知书》20份,《张汪镇校园建筑工地整改指令书》6份,跟踪复查51次,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树立责任意识,加强教师管理,教师专业化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一是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月、师德承诺、寒暑期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了“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社会评教育”和“建幸福教师团队、话幸福教师生活、扬幸福教师风采、凝幸福教师文化、书幸福教师人生、争做幸福教师”等主题教育暨“三十佳”教师评选活动。教师的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家长的认可。二是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师训经费专款专用,每年选派镇管理干部、教师、班主任参加省市县级培训,参与培训领导干部、教师达1000余人次。启动“张汪名师”评选,建立名师工作室,组建教研团队,辐射带动广大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今年共有30余名教师受到各级政府和部门表彰,78名教师获得各级各类教学业务奖项达228项。三是实施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全面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系统干部考核和选拔机制,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用人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问责办法》、《教职工管理规定和请销假制度》,建立了干部管理档案,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干部考核。今年在全镇教育系统内公开竞聘教育干部4名,调整干部37名,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四)树立质量与管理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开足、开全、开好课程,严格作息时间,规范考试评价等重点环节,建立定期检查、查实必究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课程实施方案,重点监控学校音体美、英语、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和实验等课程的实施。二是素质教育成果显著。严格落实课程方案,认真抓好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开展习字一刻钟、美文诵读等活动,全镇各中小学都形成了自己的育人特色。张汪中学以“古薛文化”、大宗小学以“孝心教育”、中心小学以“礼仪教育”、辛集小学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带动全镇中小学形成具有张汪特色的育人品牌。140余名学生在国家、省市比赛中获奖。组织举办了教职工书画比赛和象棋比赛,举行了全镇中小学生秋季田径运动会。在全市中小学秋季田径运动会上,张汪镇中学代表队荣获农村组第二名的好成绩。中心小学、大宗村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的全国青少年英语口语电视大赛连续三年荣获山东赛区金奖,在全市农村小学中处于领先地位。三是教育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召开了十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张汪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实绩实施细则》和《张汪镇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等文件规定。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通过开展活动,切实整顿教师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问题。广泛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发放致家长一封信4000余封、召开家长会42次、家访学生3960人、帮扶困难学生120余名,帮扶资金及物质合计40000余元。在全市和镇党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电话问政调查中,我镇教育工作位居较好名次,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2014年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建设工程按时拨付,扎实推进。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按照文件精神,今年落实了2014年人均30元的薪级工资。在这一年里,张汪镇教育工作驶入了发展快车道,教育整体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市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滕州市文明单位”、“滕州市学校安全信访稳定先进单位”、“全市基层工作年先进集体”、“ 滕州市青少年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等20余项荣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我镇中小学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校舍标准化建设任务艰巨,工程配套资金缺口较大;二是教育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镇部分学校还没有实现班班通多媒体,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力差;三是教师缺编和师资力量薄弱,部分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特别是音体美英语等学科教师严重不足;四是生源流失问题。近几年,城区学校与乡镇学校争生源,家长太过追求城区学校环境条件,造成我镇中小学生向城区流失严重;五是非法幼儿园和非法校车的取缔问题。我镇还存在非法幼儿园和非法校车,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环境,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整治取缔非法幼儿园和非法校车。

评估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室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08年9月在全县县镇机关中开始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2009年9月正式开通,全县5710项行政权力已实现网上常态化运行,累计办理事项4万多件。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4865项、提前办结率97.28%,非行政许可8262项、提前办结率97.95%,报警率1.19%。现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照考核验收指标体系中县(市、区)应达的目标细则,对标找差,自查自纠,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权力库

38.外部流程

指标说明:行政权力外部流程图应与实际运行相一致;及时调整外部流程图,并申请变更。(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自查评估说明:我县高度重视行政权力库的动态调整,在县委下发的《效能建设巩固年主题教育实施意见》和县政府下发的《***县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2011〕150号)中分别对行政权力库动态管理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针对部门机构改革,根据新“三定”规定,及时组织指导各部门认真梳理职能,明确新增、取消和加强的权力事项,将各部门权力事项调整、合并,确保所有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新增权力事项80项,取消16项,暂停行使298项,恢复行使399项,同时变更调整相关权力事项的外部流程图等信息项,确保与实际运行相一致。

证明材料:

(1)《***县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2011〕150号);

(2)《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巩固年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海委〔2011〕17号

39.内部流程

指标说明:与外部流程相衔接,内部流程图将办理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内部处室各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名称、职责、时限等,及时报送备案,并实际运行。(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自查评估说明:充分利用我县内控机制建设契机,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流程,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岗位职责、行使权限和工作标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均衡的要求,科学设置事项办理流转环节,做到权责明晰、制约有效。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步骤和环节都进行具体的规范,定人、定岗、定要求,明确具体岗位间的流转关系,在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县行权系统中所有在用的7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按照运行轨迹网上实时运行。

40.裁量基准

指标说明: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作为实际运行的依据;建立完善处罚裁量基准网上运行方式和相应规则;按规定及时调整裁量基准,并备案。(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自查评估说明:为了进一步规避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风险和权力事项的网下运行,我县合理设置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每项处罚权力行使的法律依据、依据其违法行为对其违法情形的选择、情形处罚信息、处罚种类选择等要素,确定  

4683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计算基数、系数”,实际运行中,根据不同事项的标准,系统自动根据相关基数和系数,得出唯一且固化的处罚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及时调整裁量基准,并报法制办备案。

二、权力运行平台

41.行政机关全覆盖

指标说明:所有行政机关全部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权重:2分,自查得分:2分)

自查评估说明:

建设初期,我们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建设后完善”思路,将全县39个政府部门和14个镇全部纳入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建设范围,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完善,现在全县所有行政机关全部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11年7月,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县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2011〕150号),将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纳入县、镇机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作为县镇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绩效考核,有力推动全县各部门将行政权力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42.权力事项全覆盖

指标说明:行政权力库中所有在用行政权力全部网上运行。(权重:2分,自查得分:2分)

自查评估说明:

我县5710项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后,凡在用的事项都网上运行,且实现两级电子监察全覆盖。为保障所有权力事项全上网、真上网,我们狠抓绩效考评,在原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的基础上,根据出现的不规范运行现象,不断优化绩效考评办法、细化考评细则,分设“信息公开、规范办理、评议投诉”等6个子目标进行量化考评,将权力事项网下运行、事项超期、事后补录等作为重要考核点,实行倒扣分制。同步优化网上绩效考评系统,对各部门的权力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考评,按照得分高低动态公示考核结果。根据不同考核点进行分类排序,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实现网上自动考核与专项督查有机结合,引领权力网上实时规范运行。同时,我们强化结果运用,今年以来,共对6个部门38件事项超期、10个部门106件事后补录和8个部门45件网下运行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严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目前,我们正在竭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部门业务权力的融合,已经尝试将人社局的农保和社保征缴等方面的权力纳入网上运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与住建、民政、国土、交运等部门的深度融合。

证明材料:

(1)《***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

(2)《***县“效能建设巩固年”主题教育绩效考评办法》海办发〔2011〕11号

(3)《关于对2011年1-8月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督查通》海效办〔2011〕1号

 

三、网上政务大厅

43.信息管理专栏

指标说明:在政府网站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专栏中设置组织管理一栏。(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自查评估说明:在行权外网新增加了“组织管理”模块,设置了领导讲话、单位发文、制度建设、督查通报、工作动态和业务培训等6个子栏目,并根据工作动态实时更新相关内容。

44.信息公开

指标说明:公开权力信息、办事指南、外部流程图,提供相关表格下载。(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自查评估说明:在行政权力外网系统的“行政公示”栏目及时公开事项信息:包括事项名称、承诺期限、办理部门等基本信息,同时也可以具体了解该权力事项的办理依据、办事流程、业务表单等。

45.办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