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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范文第1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职责,与全县44个乡镇签订了2014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乡镇与村、村与农户都层层签订了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林有人护,山有人巡,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我县积极利用文件、会议、标语等方式,积极开展了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技术人员进学校,开展“六个一”活动。今年3月,在镇小学开展了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加强了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真正达到了“教育一个,引导一片,带动一面”的效果。二是在重点林区乡镇开展了“科技下乡”、“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等活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林区,通过院坝会议、打招呼、发放森林防火明白纸等形式,向林区群众开展了面对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是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技术人员利用县城赶场之机,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的原则,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通过散发外形美观、内容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年画、防火手册等资料,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让群众真正明白森林火灾的危害及注意事项。截止6月底,共召开局务会、职工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达10次,在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2期,发放安全生产以及森林防火文件、通知、电文等共12份,张贴、悬挂安全的宣传标语,横幅60条(幅),督促有成片林的乡镇刻制、粉刷岩石森林防火标语350幅,发放铝制宣传标牌5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县召开了各种林业安全生产会议达5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杜绝了全县森林火灾和各类林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督促检查

深入贯彻《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一是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凡需野外生产用火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向县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批后在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方可组织实施。二是防火期内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坚决把火种堵在林外。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加强了林区火源管理,消除了各种火灾隐患。上半年共开展了2次专项督促检查,检查了20余个乡镇,近50个重点林区村,发现隐患3起,整改3起,整改率达100%。县委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也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李国生、副县长姚长琼等领导在“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段前深入长田、鱼峰等重点林区乡镇进行了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维护了林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了林区安全。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防火综合控制能力

一是按照省上明确的时间节点,采取下任务、明责任、定人头、限时间等措施,坚持抓硬件建设和软件配套相结合,扎实推进重点林区“六有”乡镇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重点林区乡镇全部达到森林防火“六有”建设标准;二是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各乡镇按照森林防火面积的大小、重点林区村的多少及防火程度的难易,都组建了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民兵应急队或义务扑火队,采取以会代训和短期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分批组织防火队伍学习林火原理、安全避险等理论,熟悉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机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效提高森林防火队伍的扑火作战能力。

五、强化应急值守,科学有序处置森林火情

一是落实了值班带班制度。在防火期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为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从县局至各乡镇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节假日都有一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强化了林业安全生产的预防管理。二是抓好应急演练,做好扑救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规定,按照预警分级响应预案要求,在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森林防火演练。今年5月,县林业局组织鱼峰乡应急分队人员与各片区林业站长到鱼峰乡开展了森林防火演练。通过演练活动的开展,较好地展示了县近年来狠抓森林防火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锤炼了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为及时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了参考和依据,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的全面提升。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范文第2篇

一、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

我县下辖15个乡镇,160多个行政村,5个县属农林牧场和2个国营林场。近年来,通过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中日合作造林项目、中韩合作造林项目、灌木林建设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一批重点生态林业建设项目的相继实施,我县森林资源大幅提升,共有林业用地面积84.9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6.34万亩,灌木林地12.57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11.9%。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我县森林防火的重点是沿黄河两侧黄河护岸林、治沙林场,包括湿地林场范围内的渠口乡、通伏乡、头闸镇等7个乡镇,总面积约 10 万亩。在这些重点防火区域,近几年来我县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项目投资,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地设施建设,专门配备消防车、灭火器、打火把等扑火机具,配备专职护林员,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各乡镇、林场都相应的组建了扑火队伍,组成了约400人的森林扑火机动力量,其中包括县消防专业队80人,13个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各20人,黄河湿地林场、治沙林场半专业队各20人。为了提高队伍的扑火能力,我县每年秋冬季都组织一次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以专门对森林防火应急中队进行点验,并讲授了各种防火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拉得出,用得上,可安全有效快速地扑灭火灾。多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起来,我县林区防火在防火意识、隔离带设防、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扑火机具装备,加强宣传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林区防火意识有待加强。重点林区防火单位领导对防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不能落实到行动上,重形式、走过场、对待森林防火工作只限于会议上讲一讲、下去转一转,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矛盾、隐患和深层的问题研究的不深不透,有针对性的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认真,重点林区管理不严,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培训演练工作滞后。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主要职责,必须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森林防火队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培训和演练工作是预防扑救火灾的有效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来丰富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通过实战演练,来提高各类扑火队伍的应急反应素质和扑救火灾能力。平时不加强训练,遇实战紧急情况容易出现慌乱、盲目,甚至可能发生伤亡事故。

(三)防火隔离带设防不合理。缺乏水源和统一规划,一旦发生火灾不能有效的隔离和阻止火灾的蔓延。如前几年4月5日发生在渠口和通伏交界处的火灾,由于没有较好的防火隔离带、缺少水源,一旦起火、车辆、人员和防火机具很难到达指定位置,影响火灾的扑救。

(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防火经费投入不足,配备的扑火机具没有专业人员的维护和保养、灭火器材过期失效、防火器材库房乱堆滥放杂物、保管不严和不会正确操作等现象存在,导致一部分机具不能使用,影响到扑火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展开。

(五)林区防火宣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火灾时有发生。近几年来,不论是黄河护岸林还是各乡镇的宽幅林带、农沟等林地,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火灾出现,据不完使有限的森林资源遭到损害,主要还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防火意识、防范意识差。黄河护岸林人为点火烧稻茬子、农沟、农渠人为点火撩烧杂草等现象不断出现,起火隐患随时发生。

(六)缺乏有效的检查督查机制。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一是要靠制度来约束,二是要将抓好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做为林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有林业局林政检疫站负责落实,处于监督地位的林政检疫站,因为人员较少,防火业务不熟练,没有专用车辆,深入基层时间少,经费不足,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上作用发挥的不够。

(七)人员防范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学习防火扑火知识,保证发生火灾后人员上得去、打得赢,不仅要求每个人要有较高的责任意识,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但事实上,我县目前森林防火工作管理不严,人员素质不高,防火意识不强,宣传工作不到位,缺乏培训学习,业务不熟练,一知半解,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在有效的时间内保证完成任务。

三、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完善适用于我县实际的森林防火预案,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落实预防各项措施,做好突发火灾紧急处置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任务,尤其要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各成员单位领导和有林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林业工作的重要议程,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列》,把“三分造,七分管”的林业理念落到实处,把森林防火列入到年度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之中。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我县近两年都发生过因群众焚烧稻茬子而引起的河滩地火灾,因此,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在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典型事例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从娃娃做起,从身边人做起,提高群众对森林防火形势的严重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重点林区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进去林区的闲散人员、车辆严格审查登记,同时,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采取发放通告,签定防火责任书等形式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因地制宜地开展培训演练,不断提高防火指挥员和战斗员的综合能力。在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演练学习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指挥员和战斗员在实战中的组织指挥方法、战术的应用、人员部署、兵员调动以及火场应急管理、紧急避险以及自我保护等应变能力,确保快速有效的指挥效果。

(五)加大防火管理经费的投入。建议区、市、县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像植树造林一样,加大森林防火资金的配套投入,转变重造轻管的观念,支持基层森林防火工作。

(六)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建议林业局和防火重点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风力灭火机、灭水枪、割灌机、油锯、灭火水车等必要的扑火装备。同时,还要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凡是配备防火器材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制定专人将配备的防火器材集中保管、定期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对沿黄河两侧湿地林场内的道路、防火隔离带进行规划,设置防火隔离带,一旦失火,可以有效阻止火势的蔓延,减少损失。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范文第3篇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位推动,压实了防火责任。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我县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的四级责任制方式。在9月27日召开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防火工作,总结前一年度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文件。全县森林防灭火会议结束后,各乡镇随即召开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将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工作任务传达部署到每一个乡、村干部,每一个护林巡查员和林区每一位群众。

2、加强宣传造势,增强了防火意识。为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高火险天气县防火办通过移动、政府信息平台向乡、村、组干部,群众发送防火手机短信30万条,在县电视台每日滚动播放警示标语,县、乡两级都组织防火宣传车上路巡回宣传、县森林消防大队携带扑火机具上路巡查。新增警示牌210块,张贴宣传标语4.5万份,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4.3万份,张贴省、市通告和禁火令5.2万张,全县210所学校开设了一堂森林防火课。县防火办、森林公安局和林业工作站相互配合,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查清野外用火原因,严厉查处野外用火肇事者。

3、强化督促检查、促进了工作开展。从2018年12月份起,分六次对我县各乡镇进行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文件等方式共排查出了13起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在春节、全国“两会”和清明前分三阶段由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各地各部门“十查十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事故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下,很好地履行了督查组的作用。

4、完善队伍建设、提升了应急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已形了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队伍网络,现有森林消防大队1个、防火中队6个,乡镇半专业扑火队18个,村级应急分队178个,防火网络覆盖全县林区各个角落,形成了有效的布控。县森林消防大队2005年升格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队员从建设初14人增至39人,财拨人均工资2800元/月(含社保、医保个人部分)。每年投入20万元添置风力灭火机等抢险救灾设备,进一步提高队伍扑火处置能力,现大队有各种车辆7辆。今年下发《关于做好乡镇半专业 村级应急分队 护林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在近期县防火办会同县森林消防大队到各乡镇上路巡查、宣传,有火扑火。同时对乡、村两级扑火队设备和人员进行点验,并对风力灭火机主机手进行培训和防火设备维修。每年举办2期乡镇扑火指挥员、半专业扑火队队长培训班,对火灾扑救技术要求、安全知识、火灾扑救程序、森林火灾预防等方面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扑火指挥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各乡镇也分别举办了由护林员、村干部及涉林站所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重点防期内县森林消防大队、各林场消防中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全员到岗到位,24小时值守,严阵以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5、健全监控体系,提升了防控能力。为了全面加强林火防控工作,我们形成了一整套防火监控体系,一是坚持防火值班,尤其高火险时段。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重点防火期县、乡防火值班室都坚持24小时值班,并由领导轮流自带班,确保了火情动态的上传下达。二是做好火情巡查。每个行政村都聘请了1-2名护林员,全县聘请216名护林员专门负责巡查宣传,各基层林业工作站也不定期对野外用火进行巡查,发现违规野外用火,及时予以制止,对“五种”特殊人群进行了登记造册,落实了监护人和责任。三是制定了《奉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节日期间的专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能确保统一行动,及时制止火灾的蔓延。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制度,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学生、老人的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强化监护人对“五类”人员的监护责任。切实绷紧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这根弦。

三是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力度。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审批野外用火申请,落实好“五个禁止”,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并切实加强督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20**]59号)文件及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两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我县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我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全县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新晨

(二)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基层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乡镇要指导协调有关村委会,组织本村村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防汛抗旱队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二)深入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农)场、森工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各旅游风景区等,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扑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建立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

(三)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县气象局要结合乡镇政府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县气象、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四)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安监局要指导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建立队伍调运机制,组织队伍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县、乡财政可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五)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电力、供水、建设、供热、交通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新晨

(六)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卫生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各县级医院要与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和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费用由县、乡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七)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建立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

四、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县、乡两级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建设、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出明确的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由团县委、卫生局负责组织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新晨

乡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范文第5篇

一、我区森林消防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我区林业用地面积达106.33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48.44万立方米,毛竹总株树为2582.23万株,省以上重点公益林45.98万亩,森林覆盖率69.5%。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区西部山区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农民生活方式逐步改变,林内可燃物也大量聚增。20__—20__年,全区分别发生森林火灾(情、警)41起、56起、99起,森林火灾发生逐年上升,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对我区的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近年来,区政府越来越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在森林消防工作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防火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省、市森防指对我区的各项考核。

1、强化领导,逐步落实责任。我区不断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逐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是从乡镇长(街道主任)、村(居)委主任、校长及护林员,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步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确保在防火警戒期做到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人员对我区森林消防工作进行检查;三是相继制定和完善了《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森林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各村、居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将以上相关内容纳入本村、居的村规民约。

2、大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利用农民信箱、新闻媒体、网络、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城镇农村,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二是电视台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森林消防重点时期在黄金时间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在森林公园、景区、进入林区主道口等重要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宣传立体卡通;三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监督,针对农村老年人、小孩、痴呆人员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通过老人协会、中小学校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

3、完善预案,实施科学扑救。重视森林消防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应急处置管理:一是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__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__区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建立区域联防机制,相继与周边县、市、区及有关乡镇、林场建立了3个联防区,联防区设有专门的指挥机构、扑火队伍,克服了由于行政区域的不协调而扑救森林火灾难的弊端。

4、完善装备,逐步改善设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90多万元建成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配合全区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程,制定规划逐年建设,近三年已建成175.77公里;三是加强装备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市森防指的支持,先后配备了197台风力灭火机、37台油锯、63支水枪、8500把二号工具和2台6组高压水泵。今年,我区配备了一辆消防指挥车和一辆消防运兵车,另投入30多万元购买消防器材。

5、突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指挥体系建设,设立区级森林消防指挥部,19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长潭水库管理局设立森林消防指挥所,有森林消防任务的340个村设立森林消防指挥小组;二是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分别建有管火、扑火两

支队伍,按照各自防火责任区和工作职责,履行森林消防任务,有些乡镇、村执行了护林员执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与人武部、武警的合作建设,于20__年积极协助武警完成了武警森林消防队的组建。目前,全区共建有区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级民兵武装应急森林消防队和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等各类森林消防队389支,实行区乡森林消防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不脱岗漏岗,确保上下联络畅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区林特局领导哪里有火险就去哪里指挥扑救,并且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乐于奉献、“拉得出、打得响”的高素质战斗队,多次帮助各县市区扑救森林大火,受到省市防指、各兄弟县市区的高度赞誉,为森林消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区森林消防工作中存有一些不足之处:

1、 三个不利因素增加了森防难度

一是生产生活习俗有待转变。由于我区群众生产性用火习惯根深蒂固,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屡禁不止,加上“清明节”明火上坟这一独特的民俗,拜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很难从根本上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布防、巡视、检查、处理,人为火源防不胜防。

二是气候条件不稳定、林相结构较单一。__局部地区干旱少雨现象频频发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从我区森林林相结构来看,全区森林以针叶树幼中龄林为主,森林结构较单一,火灾自控能力低,易燃性极强。目前,我区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林下植被和枯枝落叶越来越多,极易被点燃,如果对火灾防控不力,极易蔓延成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是相关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有些乡镇街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将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和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范围;村级责任不足,虽然每三年乡与村签定了森林消防责任状,但乡镇对村级的考核办法很少。

2、 两种认识不够到位增加森防隐患

一是一些干部对森防缺乏足够认识。有些干部对森林消防形势估计不足,危机意识不强,存在着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些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资金投入不足、防火机构不健全、消防监督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特别是对区政府明文规定的清明节期间禁止明火上坟,一些乡镇禁止不力,有些乡镇街道甚至不执行区里的规定(主要是其领导认识不到位),导致该乡镇街道设卡巡查成为摆设,鞭炮、纸钱、香烛管理失控。有些单位工作人员(甚至党员),公然与政府倡导的“严禁明火上坟”相违背,甚至与设卡巡查人员对抗,态度极其恶劣。

二是群众对森防的认识仍不足。群众的扑火积极性不高,在扑火过程中,很多群众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让救火人员快点救火,自己却袖手旁观。更有甚者,救火人员让他们帮忙把后勤物资(食物、水等)送到救火前线去,他们却坐地起价,跟救火队员谈起报酬。

3、资金投入不足成了制约森防工作的瓶颈

一是林相改造经费投入不足。我区森林林相改造势在必行,但从资金投入情况看,这几年财政用于林业建设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虽然不小,但林相改造的资金需求与投入仍然差距很大。

二是防火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受资金限制,防火阻隔体系建设滞后,不适应预防和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需要;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滞后,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极为不利;监控设备缺乏、林区便道不畅,难以满足森林消防的需求。

三是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不够健全。目前我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无专门编制和专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效率;巡山员工资待遇低,有的乡镇街道不能及时兑现扑火队员的扑火补贴,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在规范津补贴后取消了扑火补贴,这些都影响队伍的扑火积极性;乡镇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不强,全区有389支森林消防队伍,虽每年培训,但因组织管理松散、队员流动性强、扑火装备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繁重的森林防扑火任务,有些时候,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已到达火灾现场,乡镇一级的消防队才刚召集好人员,姗姗来迟。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半专业消防队员和村义务消防队员未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三、对我区今后开展森林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区的森林消防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应当引起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区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建议:

1、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区、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消防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消防设施建设、明确森林消防工作职责、搞好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我区应当建立和健全各级政府森林消防工作首长问责制,在全区政府系统中进行联动,痛下决心,全面禁止明火上坟,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动手、百姓共响应。

2、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森林消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消防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消防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森林消防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3、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加强森林消防工作机构建设极其必要。建议区政府落实消防办专门编制,配备专职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我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素质高,扑火能力强,建议增加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临时编制来扩大队伍,配备先进装备,并将其打造成能够应对地方消防、抗洪救灾、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一支全能队伍,与武警、消防、公安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增加他们的力量。对于乡镇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继续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强扑救能力。

4、加大森林消防资金投入力度。森林消防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建设森林消防指挥中心和林相结构改造以及森林消防宣传、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扑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消防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我区应当对上述森林消防工作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而且不挤占职能部门的原预算额度。对于工作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节假日森防值班补贴、相关人员通讯补贴等不纳入规范津补贴范围。

实际工作表明,巡山员制度对森林消防的作用非常关键。我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非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多、分布广,巡山员任务繁重,建议区政府提高巡山员的工资待遇,落实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巡山员作用。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