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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2019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欺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加班薪酬(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人员调动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

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对滥用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2、颁发奖品、奖金3、提级提薪

第十节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4、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

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在厂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请参照本章第十七节保险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不计工资,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如有违反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主动要求辞职的,则按照第十一节第1条的规定,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内日结算个人全部工资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属第八、九节1、2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属第八九节3、4、5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8元/天,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保险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

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员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2019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按国家规定有薪假最低工资为580元/月。

厂方免费为员工提供体育娱乐器材和影视服务等。

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产品质量以及对工作的热爱与积极性,经厂部研究决定现推出评选优秀员工奖励活动,奖励方法为两种:月奖金与年终奖金。

月奖金、年终奖金评比标准:奖励评比实行积分制由工厂规章制度与厂部管理者评定构成,每人每月30分,遵守工厂规章制度者即可得到20分。另厂部管理人员拥有10分权力,对工作积极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应给予加分奖励。

注明:1、当月请假超过10天者,不给予参加评分。

2、当月评比分数,当月发放奖金。

注明:1、总奖金金额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2、进厂不足三个月试用期者不予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3、进厂不足两个月(含试用期)天者不予参加任何奖励评比。

第十七节保险制度

第一条公司为车间员工购买“平安智诚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的保险项目。

第二条此保险为一天24小时全保支险种,保险金额为每人260元/年。其中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险金220元/人/年的费用由公司出缴,另40元/人/年的费工作时间段的保险金额有员工个人出缴

第三条参保规定:保险期限一年,不接受小于一年的短期投保。员工在未满一年内离职者,公司将有权扣除剩余不在职月份的参保金额(缴费标准是18.33元/人/月)

第四条下列情况,公司将扣除员工剩余月份参保金额

1.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例如:某人2019年3月上岗且参保,2019年9月离职,那么那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2019年9月-2019年12月的参保金额

2.工作满一年,但第二年未满全年的;例如:某人2019年1月第一年上岗且参保,在2019年8月离职的,那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2019年9月-2019年12月的参保金额

第五条下列情况,公司不予扣除员工参保金额:

1.工作刚满一年的离职的

2.工作满整年的,例如某人2019年2月上岗且参保,2019年2月离职的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上班期内应规范将厂牌佩戴左胸前,并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

严禁私自带音响、点心、零食、果点、香烟、火种进入车间。

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瞌睡。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

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停工休息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工卡交人事部在当日休息一栏印上“休息”字印生效。

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质量管理政策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工厂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至少有一位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对质量政策的执行及管理质量政策及产品质量;

每个部门必需有一个品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并负责向工厂质量管理部门部门主管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

每个部门的小组必需按排至少2位QC人员,负责对产品质量的质量检验并向本部门品管汇报;

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1、来料检验(IQC):所有五金必需100%全检,以使上线产品100%合格;

2、在线半成品检验(LQC):所有上线之半成品必需按不低于30%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检;

3、成品检验(OQC):所有成品入箱之前必需进行100%全检;

4、已包装成品检验(FQC):所有完成包装的产品必需按AQL进行抽检,按相关标准,如属返工产品则需提高标准加严检验

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文件记录:

1、每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必需作书面记录(检验报告)并存盘;

2、对不良品的发现及处理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3、对管理措施的执行或纠正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一般检验标准及方法:对所有物料、配件、裁片、成品、包装的检验必需有一只“合格”的客批样品作参考!

检查五金时一定要着手套,商标五金在包装之前一定要粘保护胶膜;一般常见问题有:生锈、脱皮、变形、斑点、利边/角、指模、砂点、防酸处理不良、底脚焊接不牢(铭牌易出现)、色泽(有光哑要求及镀金色产品易出现)、较位松或紧死(活动扣及链易出现)等;检验时需要特别注意:规格、型号、名称、标签等情况;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线上检验: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前道工序的品质检验需要有更高的标准

包装检验;检验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检验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产品的要求,特别注意:贴纸不要错、以及清洁度和包装的安全性。

第八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置、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置点定置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设备调用、搬迁位置,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置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第九章装配车间制度

为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第一节工作程序

第一条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合理安排各项装配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服从主管的装配安排和调动。

第二条装配工进行安装产品时应首先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第三条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管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四条各种装配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第五条在装配过程中,待装产品与成品一定要分开放置,桌面上不得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的零件、部件。

第六条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装配工具,均由仓库库管员发放,装配工无权到仓库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装完成后,一定要上交仓库。

第七条装配工自检出来的不合格零部件,一定要放置在不合格品盒子内,(标明零部件名称、不合格数量和不合格原因)。装配过程中对检验员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时间。

第八条产品装配完成后,标明成品数量和不合格产品数量,通知仓管入库。

第二节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第一条有物必有位:装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

第二条有位必分类:装配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第三条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三节基本要求

第一条装配工作台面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下班后,应将其工作用具摆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下班。

第二条装配工工作流程有序,请员工保持肃静,严禁在工作时大声喧哗、打闹。

第三条装配车间桌面、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装配产品完成要及时清理

第四条装配车间内禁止吸烟

第五条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制度,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每个装配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装配工自身的素质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置。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各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退回重开或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单上

签名后,在由库管员发放新工具,无签名无旧工具者库管员不得发放任何工具。

第五条采购日期:

1、凡常用易损的工具,厂部决定一月可分别采购两次。(每月15号和30号)为采购日期。

2、各部门员工所需用的采购工具都要上报各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工具采购单,请分别予15号和30号之前提交给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第十一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出入各公共场所自觉依次排队,礼让步先,禁止喧哗哄挤,出入生产车间和仓库自觉规范戴证,并接受当值人员检查。

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违章者将由当值人员按程序登记呈报人事部按有关规章处理。

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保持宿舍环境美观整洁,禁止往宿舍窗外随口吐痰、不得随手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各自衣物、洗洁用品找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损坏设施、设备

服从住宿安排,严禁私自调换房号、床号的行为。深夜23:00点后应返房休息,。

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严禁在宿舍区、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超时回厂,不予开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冲凉房地面湿滑,禁止在内嬉笑打闹,谨防摔脚,不乱放杂物、不使用热水洗衣、煮饭等各种用途,请保持冲凉房整洁卫生

因随气候变化不同,为使员工身体健康,本厂安装有热水器,提供热水冲凉,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物体。故严格要求不用时既时关闭液化气阀门开关,做好随冲随关,注意安全使用液化气。

凡是在厂区冲凉者一律扣除热水器液化气费用,费用均按实际冲凉人数分摊,新入厂的员工冲凉不到15日者均按半月计费,超出15日者按全月计费。

直系亲属要进宿舍探访,需持亲属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审批(严禁带儿童入厂区),经批准入宿舍者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时,未经批准留宿者,严禁在舍区留宿。

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厂部提倡员工勤俭、节约能源。洗手、洗衣、入厕不关闭水龙头者,日间、夜间人走后不关闭电源者同视为浪费资源。

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第十三章安全操作规程

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一定要在确保离合器脱开的情况下,才能开机。

在使用脚踏板时,冲压或剪切间隔中,脚应移开脚踏,严禁将脚常搁于脚踏板上。

机床工作中,如发现滑块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击声及噪单,成品有毛刺及质量小时,应立即关机检查。

任何时间都须注意机床及模具紧固螺丝或传动皮带的松紧并做出正确处理。

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冲制小产品时,应用工具夹取,严禁直接将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穿托鞋、上机操作。

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以防工件毛刺伤及人手。

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每次关机后,切记切断电源后并将“双手/脚踏”开关置于中间位置。

第十四章消防制度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八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服装厂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科学决策敢为人先

现任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南工作部部长、襄樊三五四二纺织总厂厂长、党委书记胡福生,是在1995年5月,工厂处于最困难的时候接任厂长职务的。面对种种困难,他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和带领员工知难而进,大胆在工厂内部进行改革,紧密围绕市场做文章,不辞艰辛进行市场调研,当他认识到企业要摆脱困境,必须要进行新产品开发时,便果断在生产精梳纱、高档服装面料上创品牌,分步实施设备改造的战略决策。工厂及时成立了以总工程师主要负责的新产品开发办公室,不求大而全,只求少而精,进行重点突破。工厂投资2.8亿元,先后从英国引进清梳联合机,从日本引进了4台浆纱机、10台自动络筒机、301台不同幅宽的喷气织机,从瑞士引进了整经机、气流纺机,从美国、德国引进了空压机等。这些先进设备,为工厂走向世界,赢得市场,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三五四二工厂实施跨越式的大发展,这绝对不是一种偶然,而是工厂全体员工卧薪尝胆,艰苦创业的结果,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科技先行拓市场,提高企业核心力量的结果,也是决策者抓基础、创品牌、增效益、求发展思路成功的体现。目前工厂生产的福龙牌纱、布新产品陆续闪亮登场,普受国内外客商的青睐。

从严治厂讲求认真

胡厂长与班子成员清醒认识到,引进先进装备,只是为企业走向世界一流创造了基本的物资条件,要真正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还必须通过严格的管理来实现。胡厂长说: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很多事情不是不会做,而是没有认真去做。因此,工厂在管理上,坚持严细恒实,尤其讲求认真。为使各项规章制度都能落到实处,工厂严字当头并分别采取了四大措施:

一是将企业的部分规章制度编印成员工必读手册,人手一册,认真组织学习,优化提升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素质,更好地展示企业的整体形象;二是坚持每月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不讲情面,并由车间代表给职能部室综合考核打分,每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10%的比例进行淘汰,不断调整岗位;三是每季度由企管部门牵头对全厂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作出评价,提出意见,限期改正。在制度面前,领导带头严于律己,全厂一级严于一级,厂级干部严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严于一般干部,一般干部严于员工群众,以此共同落实一个严字。四是每年对员工要进行一次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对不合格的干部予以降职、免职,对不合格工人不予调升工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从严治厂并非盲目无情,随意苛求,而是为有法可依,以诚取信,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严而有信,以此治厂自然能因人气先上而带动企业活力倍增,进而充分发挥装备效力,保证产品不断升级。

以人为本尤重德才

服装厂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 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4.2.5.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4.2.5.3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2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8.8 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2.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的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6)卖方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予以尊重。

3.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办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或主任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技术员: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操作工: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3)星期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日为卖方技术人员在合同现场的有薪休息日。

(4)对于卖方技术人员未经双方现场总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经双方总代表同意的事假,买方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但经医生证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连续超过15天,买方不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每月开出的帐单一式四份和双方总代表签署的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经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将卖方技术人员的月技术服务费汇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如卖方开出的帐单有误,买方有权拒付有误的部分,但按时支付无误部分。

4.工作联系工作制度

(1)卖方在技术人员来华前两个月应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职务、经历、工作单位、懂何种外语等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卖方技术人员来华前七天,应用电报或电传将其姓名、解切启程日期、班机号、抵达日期、行李件数和重量等通知买方。

(2)卖方技术人员到达本合同工厂后,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卖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在买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3)卖方技术人员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进行。

卖方技术人员如需加班时,需事前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同意。正常工作日八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及星期天、节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卖方技术人员在投料试车、考核期间在每周四十八小时内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应尽量在短期内安排倒休,每加班六小时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时考勤1.5小时,每小时按日技术服务费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本附件三5条规定支付。

(4)卖方技术人员在华工作期限,自抵达合同现场之日起至离开合同现场之日止计算。

(5)卖方技术人员每天工作的实际时数,有薪节假日和加班时数,按日记载在“记时卡”中,“记时卡”一式二份,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作为支付卖方技术人员日技术服务费和加班费的依据。

(6)工作进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发生的问题或责任事故以及解决的办法应用中、英文记载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

(1)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可携带夫人和两名十五岁以下的子女来华,其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十二个月并带家属者,每九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3)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不带家属者,每六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休假时间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前提,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15天假期自卖方技术人员离开合同工厂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卖方同意在卖方人员休假期间不减轻其对合同工厂承担的义务。

6.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8.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备为执行合同工厂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翻译人员。

(2)买方应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出中国国境和在中国居留期间的手续,费用由卖方自理。

(3)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从住宿地点到本合同现场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在中国的医疗(镶牙、配眼镜、滋补营养品的费用除外)。

(6)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现场免费提供一间住房,室内设有必要的家具和卫生设备。按本附件五项第1和第2条规定,带有家属者,适当增加住房。

(7)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费用均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8)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车服务,费用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9)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买方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办理适当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用品和其现场所需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仪器的入、出中国国境的手续,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但上述物品在运进或运出前,卖方须将品名、数量、重量、提单号、金额、规格及进出口日期预先通知买方。

9.其他

(1)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自费召回或更换卖方技术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接工作期间,买方只负担一人的技术服务费。

(2)卖方技术人员连续生病15天不能上班时,卖方应自费派遣同等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前来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任何一个卖方的技术人员,其更换费用由卖方负担。

附件二 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同意接受买方_________名实习生包括翻译到_________国卖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共___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

2.卖方选派技术熟练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卖方应保证买方技术人员在上述工厂各个不同岗位上进行操作、培训,使他们懂得和掌握设备的工艺、操作、检验、修理和维修等技术。

4.培训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试验仪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参考资料、工作服、防护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适的办公室。

5.卖方应于培训前三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一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服装厂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英姿疯爽的黄埔军服

剧中杨立仁通过楚材介绍成为黄埔军校的参谋教官,而立青也在国民革命元老董建昌和共产党籍黄埔政治教官瞿恩的帮助下,考入了黄埔军校。他们所穿的是当年国民革命军的军服。

当年的国民革命军军服和北洋军军服相似,不过将上衣的立领改为立式的翻领。北洋军军服依照的是当年欧洲军装的立领式设计,而国民革命军军服则仿照更新的翻领式设计。

国民革命军早期没有军衔标志,典型的着装是头戴青天白日帽徽的军帽,身着灰布军装,打着绑腿,脚穿草鞋,背上一只斗笠。

国民革命军的对手北洋军,则都头戴五色帽徽的军帽,但军服样式却各不相同,例如的奉军军服,就受日本影响较大,采用竖式肩章,军服颜色也是黄色;而孙传芳的直系部队,军服则为灰色。黄埔军校生也着灰色军装。为与敌人相区别,黄埔军校官兵都系着红带。

北伐后的杨立青驻守上海,由瞿恩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立青先后参与了南昌起义、整编农民武装、反围剿等重大军事事件。

作坊里走出来的红军军服

南昌起义的队伍依旧身着国民革命军军服,上衣为中山装,官兵均戴大檐帽,军官穿长筒靴,士兵打绑腿。为与旧军队区别,每人系一条红领巾。这条红领巾后来成为了儿童团、少先队员的标志。

红军开始拥有自己独特的军服,是在1928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成立以后。1928年4月28日,朱毛红军在井岗山胜利会师。5月4日,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正式成立,任军长,任党代表。当时红军服装的基本型制为西式军裤,中山装式上衣,军帽为列宁式八角帽。红军没有军衔标志,只在军服领子上缝红布领章,它象征着红旗普照全国。而军服的颜色,用元帅的话来说:“灰蓝色代表天空、海洋、青黛的群山和辽阔的祖国大地。”

随着红军队伍的不断壮大,军服的需求也不断增多。1928年5月上旬,红军缴获了永新县官僚资本家邱西美的300多匹白漂布。亲自指派红军副师长余贲发,在宁冈县桃寮村张家祠,建立起桃寮被服厂。起初缝衣的布料都采用的是白漂布,然而白色军服不仅不耐脏,而且白军服在打仗的时候还暴露目标。于是被服厂干脆用墨烟将布染成黑色,并取名为“井冈山墨黑”。

被服厂做出来的都是便服中山装样式,上衣有四个无盖口袋,钮扣是五个布结纽扣;裤子前面不开口,也没有扣子。红军战士都叫这种裤子为“桶子裤”。

1929年3月后,红四军占领闽西重镇长汀城,没收了反动豪绅的财产,又向资本千元以上的商人筹借军饷,共筹得资金5万余元。红四军前委决定利用这些钱,以及长汀的缝纫和印染条件,赶制4000套军装。当时长汀的商店并没有红军所需的灰布,后勤供给部又与染布坊联系,以便把布匹染成灰色。红军将分散开的个体裁缝工与一家专做军装的裁缝厂的人员组织起来,在南门街郑屋成立了红军临时被服厂。这便是后来发展壮大的中华苏维埃被服厂。

当时共有裁缝师傅20多人、缝纫机12台。被服厂两班倒,每班8小时,日夜加班赶制新军服。红军新军服的样式是由、、等亲自审定的:灰蓝色布质军服,上衣为中山装式,两个上贴袋,领口缀红领章,领子上绣一圈黑边。裤子为普通西裤样式,配绑腿。军帽为列宁式八角帽,缀红五星帽徽。身着新军装的红四军战士,随后在南寨广场举行盛大的阅兵典礼。

换装不断的军服

在《人间正道是沧桑》中,杨立青后来又成为了保护党在敌后地下组织安全的特科人员。而此时的杨立仁,则已经是中统驻上海的情报长官。立青与立仁之间,因不同的信仰和政治立场,而经历了数次险象环生的交锋冲突。

中统正式成立是在1938年,它是在1937年成立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一处的基础上成立的,而二处就是我们后来所特指的军统。中统作为中央的党务调查组,其成员属于“CC系”的文官党务干部。从《人间正道是沧桑》杨立仁的着装来看,说楚材、杨立仁等属于中统,违背了历史的常识。就军服着装而言,如果编剧把杨立仁设计成军统的人,会让人物和剧情更令人信服。

在红军着手统一军服的同时,1929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也颁布了《陆军军常服暨礼服暂行条例》。这是国民政府首次对陆军军服以条例的形式进行统一。

1929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又公布了《陆军军常服军礼服条例》。除了军服样式规定之外,在军衔领章上做了较大的改动。将官军衔领章由全红色改为全金色。校、尉军官的领章底色改为所属的兵种色。士兵仍用黄色底色,士官在领章上加缀三道蓝线。炮兵的兵种色也由浅蓝色改为蓝色。

到1936年1月,国民政府正式颁布实行《陆军服制条例》。此条例中军官和军佐的服装分为大礼服、礼服和常服3种。

大礼服用于参加有国民政府主席出席的阅兵式,参加有最高军事长官出席的国庆、新年宴会、阅兵式,参加国家大典以及本人的婚礼和家庭祭礼时穿用。

礼服用于参加部队阅兵,跟随国民政府主席或最高军事长官进行在军队中的巡视活动,被国民政府主席或最高军事长官接见及迎送国民政府主席或最高军事长官时,参加就职,卸任仪式及重要集会,拜访外国重要官员时穿用。

就军常服而言,军队将、校军官冬装均为呢子军服,呢子的颜色为暗绿色。而普通军官冬装与将校军官夏装的颜色则为黄色。将官的胸章边框为红色,所以当时在军中有“见红就立正”的说法。

军队军帽的样式,是受德国野战帽的影响而产生的。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军队、八路军与新四军都采用的是这种军帽。德式着装、兵器装备与训练对军队影响很深。

服装厂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产品质量承诺书内容

我公司生产的系列水处理设备,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一年,一年内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本厂负责保修、包换,一年质保期满后,本厂对易损部件优先、优惠,以成本价供应,并提供终身服务。本厂所提供的主体设备使用寿命均保证在十年以上,并严格按标准生产制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售后服务承诺

对于贵公司(厂)水处理系统工程,我厂在售后服务方面作如下承诺:

一、 我公司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质、包换、保修;

二、 合同签订后,保证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三、 本公司确保所提供的设备调试达到合同指标,如因我厂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系统验收不合格,我厂将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期间产发生的费用由我厂承担。

四、 我公司在系统调试期间负责对需方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能独立操作;

五、 对于需方的技术咨询,随时给予解答;

六、 在交付设备时,本厂向需方交付以下资料: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

当接到用户反应质量问题的信函或电话后,保证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于2个工作日内派出服务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产品质量承诺书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 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 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 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签 字:

承包方(公章): 签 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签 字:

X年X月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内容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产品质量视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的定位和华为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华为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验体系。公司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标准,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所有物料必须符合欧盟ROHS标准,选用国内外最具影响力的供应商,建立严格的产品工艺指标,并与物料供应商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华为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讲解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电阻、电容,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做到产品72小时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华为质量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