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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2015年,__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6个目标”,即: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80%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5%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州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办公厅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精神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减排监测体系指标职责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体系建设年度计划。并将建设计划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县(市)区和企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全面推进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验收、有效性审核工作,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1.州环境监察局按照环保部下发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确认考核基数。同时要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工作,规范数采仪的安装,做好自动监控设备新建与更新安装计划。各县(市)区环保局应密切配合州环境监察局,根据计划任务积极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计划实施并按时完成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等工作。

2.州环境监察局每季度对本地区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完成整改验收,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数据传输有效率。

3.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污染源监控中心和现场端数据传输建设,加强对监控中心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稳定传输,有效发挥监控中心对污染源的监控作用。

(三)大力推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与信息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仍然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企业自行监测与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要高度重视企业自测工作,健全完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督促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州环境监察局、州环境监测站和国控企业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上及时、完整地自行监测结果。

(四)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信息工作。

州环境监测站完成2015年贵州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监督性监测与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

1.制定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制定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3.对10%的国控企业开展质量控制检查和现场抽测;

4.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

5.编制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季报、年报、质量保证与控制报告并及时州环保局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州环保局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在州环保局官网及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站上及时、完整地监督性监测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涉及总量、监测和监察等部门。要明确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解任务,将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经常化、网络化、制度化。

(三)加大建设力度。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投入,落实配套资金、专项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污染源监控、监督性监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所需的资金支持,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基地一座名城”的战略目标,重点打造煤化工、新兴能源、绿色食品、矿产资源和旅游文化五大产业集群,以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技术改造、招商引资、生态和环境保护、惠民行动项目投资为主线,创新引资方式,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项目组织、推进和落实工作力度,为实现“双十双百亿”工程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次跨越、冲刺全省十强县”提供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县2009年拟建项目100个,总投资295亿元,其中计划2009年完成投资60亿元。这些项目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其中:

(一)城乡建设项目40个,总投资59.8亿元,其中计划2009年投资9.5亿元;

(二)技术改造项目9个,总投资165.3亿元,其中计划2009年投资19.2亿元;

(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根据市里统计表确定;

(四)招商引资项目15个,总投资57.9亿元,其中计划2009年投资27.3亿元;

(五)生态和环境保护项目14个,总投资9.0亿元,其中计划2009年投资2.4亿元;

(六)惠民行动项目22个,总投资2.7亿元,其中计划2009年投资1.6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包保责任。100个项目的组织机构和包保分配原则以《2009年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推进工作方案》为基础,新统计纳入的项目按行业进行任务分解,包保推进工作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套机制、一套方案、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包保机制,严格按推进工作方案执行。各部门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要把项目推进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排出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科学谋划,提升项目质量。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强化对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项目具体推进方案的研究,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的选址选定、项目的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方式、项目的建设方式等等,要形成一个具有操作性、能具体实施的推进方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一切按照规矩办、一切按照程序办、一切按照政策办、一切按照要求办”的“四办”要求,来实施项目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推进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河流域*市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现就实施《规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我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指标以内,主要河流、水库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20*年50%的河流控制断面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使海河等主要工农业水源水质有所改善;20*年70%的河流控制断面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全部河流断面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的大事抓紧抓好。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部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实施《规划》的相应工作班子和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实行一把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抓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分清责任,狠抓落实

为确保本届政府水污染防治任务的完成,必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计委负责对实施《规划》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协调推动。市建委、市经委、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市政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要抓紧对《规划》确定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市计委要尽快把《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纳入前期工作计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国家争取增量资金,并分期分批地列入市、区县和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市建委要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负总责,并组织市市政局等部门加快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增容;逐步完成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及大沽排污河整治工程。市水利局、市市政局分别对所管辖的河道水质、污水调控负总责。要制定清污分流及污水调控工程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努力改善海河等国家考核河道的水质。市经委、市农办、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节水办等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内六区要强化对海河干流的环境监测与管理,配合市政、水利等部门在20*年前完成卫津河、红旗河、墙子河、复康河、北运河等景观河道的综合整治,使河水流动,水质变清,河岸绿起来。环城四区、滨海三区及五县要按《规划》的要求完成污水调控工程。从20*年起,把城镇及工业开发小区污水处理工程列入逐年年度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环城四区要配合市水利部门在20*年前综合整治外环河景观。大港、汉沽、静海、东丽等区县要加强本地区水库的环境整治,使其发挥备用水源的社会功能。

市环保局对全市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负总责。要把实施《规划》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实施《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协调解决。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任务要求,在20*年1月30日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引滦水质安全

蓟县、宝坻、武清、北辰等区县,要严格按照引滦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市计委、市水利局要抓紧落实*市饮用水源保护亚行贷款项目;市水利局要抓紧制定引滦专用明渠工程、引滦输水明渠护砌工程、引滦输水黎河综合治理工程、于桥水库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尔王庄水库增容工程的实施方案,并分期分批列入建设计划,逐步实施;市环保局、水利局要建立水质监控协调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水质监测及信息交流,确保引滦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市水利局要根据引滦水质、水情合理调水,努力改善海河干流水质。

四、切实增加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投入

各级财政要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列入财政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资金到位。要多渠道、多方位筹集水污染防治资金,逐步建立社会化投资机制。市对外经济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外资,搞好水环境保护的中外合作项目。

要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有关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专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巩固限期治理成果,所有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必须确保设施完备、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一切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及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内。环保部门要加大水质监测及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要加强海河流域入境河流及本市河流断面监测网络建设,认真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全面实施《20*年*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自本通知之日起实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功能区达标月报制度,各区县政府每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填报上月地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月报表和工业水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情况月报表。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环境功能区达标进行考核,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核定。市环保局负责对各区县的“一控双达标”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市政府报告。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 施工组织 计划

一、工程概况

西部新城还迁住宅一期C地块二标段人防地下车库工程是以平战结合的方式设计的,平时用做地下车库并配备战时系统,战时作为人民防空工程而启用战时系统。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635㎡,设计为5个单独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划分为4个抗暴单元且每个抗暴单元的建筑面积均小于500m;本工程各防护单元均有3个人员出入口,疏散宽度,各防护单元均设有一个,战时主要出入口和一个战时次要出入口,且均为室外出入口。

二、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资源计划

施工资源计划主要包括: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施工工具需要量计划、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需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生产工艺设备需要量计划和技术文件配备量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

依据施工合同,对人防工程的施工节点计划没有具体要求,只是要求最终交工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

我们自己编制的工程施工节点计划为:

2009年11月15日:完成基坑支护、降水工作并进行土方开挖;

2010年春节前:完成人防结构工程的施工;

2011年1月29日:工程竣工验收。

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见人防汽车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在人防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中,关键线路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防水工程-人防结构-后浇带-防水工程-土方回填。而结构工程的施工后期将在冬期施工期间进行,冬期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冬期施工技术方案将是保证工程施工工期的前提和保证。

(三)施工成本计划

成本责任人对成本控制项目进行分析,在工程筹划阶段给出具体的控制实施方案,由项目部成员讨论后实施,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内部定期公布现阶段成本运行情况,根据预算成本进行分析,讨论得失,改进控制措施。

工程材料成本:工程所需材料必须由项目工长制订材料计划,项目材料汇总后,经项目总工和预算员审核后材料科进行采购。材料到场后由材料部门及工程部协同管理,保证不丢失、不损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材料使用,不能浪费。

临时设施成本:工程临时设施本着够用的原则进行考虑,不能铺张浪费。现场施工用的临时水电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如将原售楼处做为办公临建。

办公用品成本:办公用纸张应进行双面打印,来往文件尽量采用复印形式,大型办公用品要有责任人进行维护,易损耗物品应有针对性使用办法。采取项目部组成内部区域网,减少书面收发文,采用网上收发,调阅资料。

机械的维修与保养:机械管理员应定期对工程机械进行检查维护,避免机械疲劳带病作业造成机械损害。设置维护检查记录,力求增加机械设备的周转寿命。

技术质量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交底,由技术质量部下达质控项目标准交底,同时会同工程部门进行检查落实,保证不出现返工及大面积修补现象。技术人员应熟读图纸,学习新工艺、新材料,利用可靠的措施办法减少施工成本。要求各栋号主体结构部分墙体及顶板做到清水混凝土标准,减少抹灰层,以节省人力、材料等。

积极推广建设2005版十项新技术,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四)施工质量计划

组织保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编制《质量计划》。

技术保证:“方案在前,施工在后”,先交底后施工,保证工程主控项目质量要求内容明确。

经济保证:提供质量保证经费,奖优罚劣,优质优价。

合同保证:各分包合同签定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并具体落实各工程项目上,并有配套检查交接惩罚措施。

施工操作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操作人员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者,故从施工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以及对他们的管理均要有严格的要求,对操作人员加强质量意识的同时,加强管理,以确保操作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均由材料部门统一采购,对本工程所需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