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

特殊教育是一门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综合学科。据《中国统计摘要2009》中关于我国主要年份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统计,2007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仅有3.5万。经计算,我国特殊教育师生比约为1∶70,师生比例的严重失调极大的制约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体育教育在特殊教育中的重心是让残疾学生掌握正确的锻炼方法的同时促进残疾学生的身心康复。然而,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就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因素。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的省份城市,其特殊教育体育师资是否满足学生的特殊需要;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的现状能否适应特殊教育的需求等问题都值得探讨和研究。开展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的现状调查研究对成都市特殊体育事业的发展、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培养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理论价值,拟为促进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参考。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该文以四川省成都市6所特教学校体育师资为研究对象。选取特教学校体育教师14名为调查对象。1.2研究方法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地调查法、观察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成都市特教学校师资现状进行系统分析。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体育教师的性别与男女比例

参与调查的14名体育教师中有男教师7人,女教师7人,男教师数量与女教师相同(如表1所示)。男教师中青年教师的比例最高,达到了57.1%,中年教师占人数的42.9%,老年教师数量为零。而女教师中青年教师和中年教师的数量基本相当,分别为42.9%和57.1%。老年教师数量也为零。总体上来说,中年教师是特殊体育教育领域的主力军。

2.2体育教师专职、兼职与代课情况分析

当前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专职教师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达到了64.3%。兼职教师的比例占总人数的21.4%。代课教师占14.3%。由此可以看出,成都市特教学校对于体育教师的需求是供不应求的。通过访谈各校体育教师得知,各区各学校对有编制体育教师的名额有所限定,但仅有的体育教师人数不能满足学生特殊的需求,因此需要通过代课教师及兼职体育教师共同完成体育课的教授。

2.3体育教师的执教与学历情况

由表2可以看出,执教年限在1~5年的特教体育教师有7人,占总人数的50%,6~10年工作年限的有2人,占14.3%。11~20年的有4人,占总人数的28.6%。执教年限21~30年的体育教师有1人,占7.1%。由此可以看出,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中多以1~5年的新进教师为主。由表3可以看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中,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14.3%,大学本科学历的教师占28.6%,大专学历的教师达到7.1%,31~50岁中年教师大学本科学历为35.8%,本科学历的教师达到了总人数的7.1%。51岁以上教师大学本科学历为7.1%。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主要以青年教师为主,年龄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下。

2.4体育教师的专业结构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主要来自4个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是体育教师的主要来源,占总人数的71.4%。其次是特殊教育专业,占到14.4%,康复训练专业和普通教育专业,分别占教师总数的7.1%和7.1%。这几个专业在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中都充分发挥着各自的优势。体育教育专业的体育教师具备完善的体育教学能力,但是在特殊教育教学中教学对象的不同会遇到很多问题。而特殊教育毕业的教师了解不同类型智力障碍儿童的特点,但对体育相关知识的掌握及运用则是他们的劣势。

2.5体育教师的科研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从未撰写发表学术论文的占总教师的42.9%,撰写发表过1~2篇学术论文的体育老师占42.8%,撰写发表过3~4篇学术论文的体育老师占14.3%。在对制约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发表撰写论文的原因分析后可以看出,制约体育教师撰写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五点:第一是学校缺少参考资料是最制约体育教师撰写最主要的原因;第二是体育教师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撰写;第三是体育教师没有掌握撰写的能力。第四是学校没有具体要求;第五是教师对此不感兴趣。(如表4)

2.6体育教师培训状况

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中从未参加过培训的体育教师占21.4%,每年参加培训次数为1~2次的体育教师占总人数的57.1%,每年参加培训次数为3~4次的占21.4%。(如表4)如图1所示,在对成都市特教学校体育教师参加培训内容分析后可以看出,培训内容主要有6个方面:动作康复培训;相关理论培训;动作训练培训;感知训练培训;特奥项目培训;其他培训。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严重缺乏;体育教师性别比例失调,女体育教师太少。(2)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中专职体育教师欠缺,体育教师的第一学历总体偏低,高学历的体育教师所占比例不高。(3)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培训情况不容乐观,特殊体育师资培养院校较少,国家经费扶持力度小;学校及体育教师对相关培训不够重视;大部分体育教师参加过短期的培训,效果不显著。

3.2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增强法律意识,更新观念,扩充特殊体育师资培养院校,在师范院校与体育院校开设有关特殊教育体育课程。(2)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培养与心理素质的训练;加强科研活动,提高教师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3)加强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在职培训,加大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经费及相关培训的投入。(4)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根据不同教学对象的需求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满足学生的需求。

作者:曾艳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参考文献

[1]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新世纪成都市残疾人事业的新跨越[Z].2004.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02]359号)[EB/OL].,2002-12-05.

[3]中国残联.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www.gov.cn/fwxx/cjr/content_1308391.Htm.

[4]李璟寒.中国残疾人事业与残疾人竞技体育的互动发展—透视残疾人竞技体育观的嬗变[J].体育科学,2011(2):25.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语言多元文化的国家,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及其他相关民族政策的扶持下,使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发展。 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 30 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旗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齐特教专业教师,完善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提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教学质量”。这使得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本文主要利用现有文献资料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与阐述,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对民族特殊教育领域的关注。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下的民族教育与特殊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说是指导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因此在中国教育实践中也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对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指导意义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和马克思主义人学等两个理论视角进行解释和阐述。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视角下的民族教育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创立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科学地揭示了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规律 ,发现了民族压迫的社会根源和阶级实质, 阐明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现实意义,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和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斗争的相互关系以及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统一的共和国的思想(金炳镐,2007)〔1〕。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我们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又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实质,又结合了中国当代民族问题的实际, 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和具体化,因而它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以科学严密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基础,宽广扎实的历史学、人类学基础以及预示人类进步方向的社会发展学说为基础,是民族教育研究的学科理论基础(宝玉柱,2009)〔2〕。建国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保障和发展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历史和实践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实践指导的正确性。

 

(二)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视角下的特殊教育

 

人具有两种属性,一种是自然属性,一种是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揭示人和其他动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社会属性揭示出只有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才能相互确认作为人的全部方面。对于人的本质属性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常重要的方面。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揭示出了作为一个人最根本的一个方面。王培峰(2010)〔3〕运用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属性进行了如下阐释:残疾儿童少年自然属性中存有生命体器官缺损或资质、能力的不足等自然存在的差异,这主要是生物遗传性获得和环境因素的后天性获得;残疾儿童少年的社会属性的差异,如态度、情感、价值观、素质、能力、社会行为等的不同,尽管受其自然存在差异的影响,但不是他们自然存在差异的必然结果,而是在社会实践、社会关系中,由社会分工及其活动、劳动(如隔离的特殊教育等)造成的,是社会实践的产物。马克思认为人们在社会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既是人存在与发展的一种表现,又是人存在与发展的一种需要。这就告诉我们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可以从其自然属性上理解,但同时也要了解社会关系层面赋予残疾儿童的“特殊性”,而后者是影响残疾儿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关于特殊教育的观念相对落后

 

关于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非残疾群体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在我国,对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虽然比起建国初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有区域差异。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几个省份处在中西部社会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地区公众对特殊教育的认识程度。非残疾群体(公众)对民族残疾群体的观念深刻影响着该群体平等地接受更好的教育服务的机会。因此解决民族残疾群体教育的实际问题,须从改善普通公众对民族残疾群体的看法和观念入手。这里指的“普通公众”也包括民族残疾群体的家长、监护人等与残疾群体密切接触,并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社会角色。二是残疾群体自身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六岁以上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教育文化程度相对落后影响其对自身处境和未来发展的客观评价和主观态度,并在大多数时候易被非残疾群体的观念和看法所影响。

 

(二)针对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少数民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较为薄弱。这直接或间接导致民族残疾群体成为处境不利的社会群体,进而影响其整体的生活质量。民族残疾群体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其接受教育的能力和机会,并在两者之间形成恶性循环。对民族残疾群体的社会保障不仅依靠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在更大程度上依赖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政策支持。而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对民族残疾群体的倾斜或特殊政策较少、针对民族残疾群体的服务性机构(如重度残疾人的社会福利院、庇护安养机构、就业指导机构、康复训练机构等)鲜少、支持性机制(如康复医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扶助救济服务等)运作缓慢,限制了民族残疾群体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三)现阶段我国的特殊教育无法满足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

 

针对少数民族的教育必然涉及与民族性有关的概念,少数民族特殊教育也不例外。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与非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有着较大的差别,而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其民族性上。其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残疾的诊断与评估的影响;二、双语特殊教育的需要。针对第一个问题,当涉及到民族性问题时,一般常模化的针对主流群体的诊断与评估标准常常无法准确、公正和公平地判断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残疾程度和特殊教育需要。另一个问题是双语特殊教育需要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在民族学校实行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但是目前关于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双语教学尚无系统的研究结论,加之具有特殊教育技能的双语教师的匮乏、双语教材教具的开发编写困难等问题,适合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双语特殊教育成为了民族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下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特征的讨论

 

(一)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内在发展动力的双重性

 

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就告诉我们需要用辩证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来解释和分析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因此可以将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上述特殊问题理解为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特有规律的现象反映。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现象既能够反映少数民族教育的本质特点,也能反映特殊教育的本质特点。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过程也符合教育的一般规律。从这种角度理解的话,少数民族教育构成了教育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特殊教育同样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王培峰(2010)认为残疾儿童少年在自然存在方面的特殊性与其作为人之本质的普遍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残疾儿童少年自然存在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运动构成着他们存在与发展独具的内在动力系统要素之一。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特殊问题是在以上两种内在动力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双重性发展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二)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内在多元性

 

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的观点正确阐释了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认为民族的差异、民族文化的差异最终要用民族所处的物质生产条件去解释。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因素构成了其独特的文化形态。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属于这种独特的文化形态,是民族文化在民族教育与特殊教育交叉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文化多样性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民族教育也在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课题。如何看待文化的多样性便是其中重要的课题之一。郭献进(2011)〔4〕认为少数民族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教育内容的文化多元性,各类民族学校一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同时也进行着本民族或其他民族文化知识的教学。而民族特殊儿童除了具有文化多元性以外还具有属性多元性,即残疾属性与文化属性。可以说民族地区特殊教育无论是其教育对象还是其教育内容而言都具有较鲜明的内在多元性,进一步说,是其教育对象的多元性决定了教育内容的多元性。

 

(三) 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音乐教育;对策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1-0099-01

清朝末年我国对于特殊群体的音乐教育就已出现,随着近些年来社会政治经济与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对于特殊群体的音乐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所谓特殊群体是指在智力、身体、感官、情绪、沟通能力等方面与正常情况有所差异的社会群体。一般的语言交流是满足不了他们接受教育的需求的。这些人群可以通过音乐的娱乐功能带给其快乐感。因此对于特殊群体来说提出科学的、合理的音乐教育方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意义的。

一、特殊群体的身心特征

1、生理特征(1)智力障碍:多由于先天或儿童期疾病引起的大脑发育受阻所致。因而这类人群身体素质会比较差,小肌肉群欠发达,或者表现为反应迟钝、动作不协调等。(2)视觉障碍:他们主要的感知途径就是通过听觉和触觉,因而更敏锐。(3)听觉障碍:主要是指听力低下乃至丧失听力的人群。

2、特殊群体的心理特征主要体现在:感知能力慢且不准确;记忆速度慢;语言能力发展缓慢,连贯性不足;很难清楚的表达;不易理解抽象定义;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易消极压抑;缺乏自信心等。

音乐可以开发智力,音乐教育能促进人的大脑发育,增强人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因而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有特殊技能的音乐教育者是十分必要的。

二、音乐教学法的缺失

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的是教师,因此师资力量必须走在教育前头。在我国从特殊教育师范院校走出来的学生通常使用的是普通师范院校的音乐教学法,学校里没有针对特殊人群音乐教学的课程,因此,都缺乏对于特殊群体音乐教学方法,不易结合特殊人群的生理与心理特征和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从而开展音乐教学活动。教学方法的采用是决定教学成败的关键,因此特殊音乐教育的目标是要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人群的教育需要,培养并发掘他们的潜能,增强其生活自理与社会适应能力。

导致特殊教育音乐教学缺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落后的传统观念。传统的音乐教育都十分看重教师在课堂上面灌输并传授音乐技能,轻视培养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和自学。2、尴尬的边缘学科。特殊音乐教育是特殊教育与音乐教育交叉的综合性分支学科,具有特定的学术含义。专家学者们对于特殊学校的音乐教育不够重视,放任其发展。3、教学实践难以完善。处于一线的特殊学校教师缺少更新教学理念的勇气,缺乏理论知识与科研水平。由于特殊群体的特殊性,师范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缺乏个别化教学的经验。

三、特殊音乐教育的学科意义与价值

据了解,在我国特殊群体已突破8600多万人,因此如果没有这个群体的音乐教育,就不能算是全民参与的现代教育,因而发展特殊音乐教育是实现教育均衡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特殊音乐教育拥有与音乐教育学科同样的教学内容和性质,研究特殊群体的认知和心理特征,探讨特殊音乐教育的规律,寻找合适特殊群体音乐教育的内容、目标与方式,帮助他们学习掌握音乐表现技巧,提升音乐文化素养,是现代教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特殊群体的音乐教育已然显现出国际化的倾向。

特殊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差异在于其教育对象的特殊化。个体的差异性是普遍存在的,普通人群在生理、心理和接受能力等方面也存在着很大差异。因而普通人群有针对个体特点的特殊教育的客观要求,某些特殊人群特有普遍音乐教育的可能与需求,我们都应当根据个体的差异性的实际需求,制定出个别化的教育计划,从而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游戏教学模式、特殊教学辅助手段等都是特殊音乐教育的优势。

特殊群体中的大多数缺少应有的谋生手段和基本的生活能力,对他们进行音乐教育能够挖掘其潜在的能力,使其掌握劳动就业的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减少家庭负担。对于特殊群体的音乐教育可以有效地缓解特殊人群的生理或心理缺陷,帮助他们找回做人的价值与意义,使其享受应有的权利与乐趣。

四、对于特殊音乐教学的策略

1、提高思想认识,确立个别、合理、有效的特殊音乐教育教学方法;2、重视理论研究;3、完善教育体系,编写适用于特殊群体的特殊音乐教学法教材;4、打破传统理念,加强教学实践。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幼儿园的特殊儿童是一个弱势群体,虽然存在智能不足、肢体障碍、性格异常、行为异常或其他显著障碍,但他们同样需要享受教育的公平。在实践研究中我们发现,通过吸纳和运用感觉统合训练、沙盘游戏疗法、蒙台梭利操作法、美术治疗等干预方法,对幼儿园的特殊儿童实施早期干预,可以有效解决儿童成长中的问题,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关键词】幼儿园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2)05-0006-04

【作者简介】陈蕾(1964-),新疆乌鲁木齐人,女,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院长,教育硕士。

一、问题提出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3岁~6岁的学前儿童处在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极易因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心理和人格的偏差。近30年来,由于家庭结构、养育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加之幼儿出生创伤、早期父母陪伴的缺失等多种原因,导致儿童的心理问题明显增多。据全国22个城市的调查发现: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为12.97%,这种状况如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一代人的素质。因此,早期干预势在必行。

幼儿园的特殊儿童是一个弱势群体,虽然存在身心发展障碍,但他们同样需要享受公平的教育、优质的教育。为此,2007年10月始,我院开展了“幼儿园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方法的研究”。该研究旨在对本院3岁~6岁在园特殊儿童的发展情况进行观察研究,吸纳和运用感觉统合训练、沙盘游戏疗法、蒙台梭利操作法、美术治疗等干预方法,对幼儿园的特殊儿童实施早期干预,以及时解决儿童成长中的问题,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并深入研究幼儿园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方法的常用技术,尝试建立幼儿园特殊儿童健康教育体系。同时,依托课题研究在幼儿园建立一支心理干预师队伍,增强班级教师对特殊儿童教育问题的敏感度,使其更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并能及时发现问题的苗头,运用科学的方法,协助心理辅导师做好转化工作。研究成果可弥补幼儿园在特殊儿童教育领域研究的不足,为教师的个别教育和班级管理提供帮助,而研究成果的推广还将有助于社区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研究的理论依据

在关注特殊儿童成长方面,我们吸纳了全纳教育、融合教育、生态式早期干预的教育观念,提倡容纳,反对排斥,强调特殊儿童同样应当得到适宜的教育服务。在干预方法的尝试和探索方面,我们参考和吸纳了感觉统合理论、蒙台梭利教育理论、精神分析治疗和人本主义治疗等理论的相关观点。

(三)本课题的基本观点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应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积极的帮助。参考有关研究,我们将幼儿园早期干预定义为:有组织、有目的地对学前3岁~6岁有发展缺陷或有发展缺陷可能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保健、医疗、营养、心理咨询、社会服务及家长育儿指导等综合,其内容(措施)包括预防、鉴别、治疗、教育和训练。

每个儿童有独特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因此,教育应尽可能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并为特殊儿童发展所需的教育提供必要的服务,使他们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幼儿园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开展和实施,既能够帮助在园的特殊儿童解决成长中的困难,又能满足其在集体中的教育需要,从而培养他们的自治能力、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集体生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幼儿园特殊儿童的现实情况,我们将特殊儿童界定为:可以接受幼儿园集体教育但有身心发展障碍的儿童。类别包括五种:(1)智能不足——智力发展迟滞,语言能力比同龄儿童差;(2)肢体障碍——上肢、下肢或躯体发展不协调,完成同龄儿童普遍性的动作有困难;(3)性格异常——过度焦虑、退缩行为、交往不良、极端自我、情绪障碍、强迫症等;(4)行为异常——注意缺陷、多动症、攻击行为(暴力、语言或表情攻击)、入睡困难、不良习惯(如吮指)等;(5)其他显著障碍——神经性呕吐、不明原因腹痛等。类别判断采用《中国儿童发展量表》和《Achenbach儿童行为表(家长用)》来综合评定。

二、研究过程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行动研究法来开展课题研究。在实践研究中采用的具体方法包括:(1)个案研究法。为每个个案建立了独立档案,通过详细的个案材料分析干预效果。(2)调查法。采用《幼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成长状况调查表》和《特殊儿童行为表现调查表》对个案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个案的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3)观察法。设计《儿童行为现场观察表》,对幼儿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有目的性、计划性和系统性的重复观察,收集干预前后数据,比较干预效果。(4)文献研究法。根据研究目的或课题内容,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来获得有关资料。(5)描述性研究法。通过具体的实例来揭示干预情况,通过对实际问题的描述说明对某些现状的看法。

(二)研究工具

《幼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成长状况调查表》《特殊儿童行为表现调查表》《中国儿童发展量表(3—6岁)》《Achenbach儿童行为表(家长用)》《儿童行为现场观察表》《儿童感觉统合训练测试量表》。

(三)研究步骤

1.筛选特殊儿童。本研究在确定课题研究方案后,通过专家引领、师资培训,成立了感觉统合训练、沙盘游戏疗法、蒙台梭利操作法、艺术疗法四个研究小组,并由经过培训的人员组成测量小组,运用《中国儿童发展量表(3—6岁)》和《Achenbach儿童行为表(家长用)》分别就幼儿的发展水平和行为表现两方面筛选出特殊儿童。征得家长同意后,确定参与干预的特殊儿童名单,共计78人。将特殊儿童随机分配到四个干预组中,不设对照组。

2.收集前期观察数据。根据特殊儿童现实表现,记录《儿童行为现场观察表》,作为前期观察数据。

3.开展实验干预。开展一周两次的实验干预,为期一年。

4.收集后期观察数据。运用《中国儿童发展量表(3—6岁)》《Achenbach儿童行为表(家长用)》和《儿童行为现场观察表》对特殊儿童进行干预后测。

发表特殊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特殊教育 科学发展观 质优速快

中图分类号:G76文献标识码:A

1 特殊教育目前的困境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实施主要为两大教育安置模式: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肖飞用了“有点困惑,有点担忧”来描述我国随班就读的困境:普通学校班容量过大,老师没有多余时间和精力照顾特殊儿童的需要;普校教师缺乏特殊教育的知识技能;缺乏对随班就读生的系统、持续地援助与支持。而特殊教育学校也面临法制缺失、资金不足、师资薄弱等发展困境。法制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律。经费方面,有调查显示64.44%的特殊学校校长认为配额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师资方面,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中生师比11.98:1,而2002年的日本生师比已经是1.57:1了。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确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典型的表现就是“以人为本”的不足,形成了“重快轻好”的基本格局。未来特殊教育何去何从?这已成为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时代命题。

2 特殊教育未来的出路

2.1 科学发展观是一切行动的纲领

十七大报告第一次全面准确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使科学发展观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报告把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概括为四方面: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创新,树立和实践质优速快的特殊教育科学发展观,这是特殊教育未来发展的唯一出路。

2.2 第一要义是大力发展特殊教育

尽管我国特殊教育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更要看到其进展以及对社会、特殊儿童发展起到的作用。且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来解决。要把握特殊教育发展规律,看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规律的异同,创新特殊教育的发展理论。让更多的特殊儿童获得科学的文化知识,让更多的特殊儿童实现自我发展,让更多的特殊儿童看到生活的希望,这都需要特殊教育的存在。

2.3 发展特殊教育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

我国的传统教育中就蕴含着丰富的“人本特教”的理念,如孔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思想,《学记》中的“教也者长善而救起失者也”“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就其失也”思想,杨贤江的“全人生指导”思想等等。因此,特殊儿童无论是选择随班就读,还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要倾听特殊儿童的心声与意愿。我们要关注特殊儿童需要什么,而不只是我们一味的给他们什么。

2.4 发展特殊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无论在课程设置,还是其他教育安排上,都要考虑特殊儿童的全面发展要求。同时,全面发展并不是要同步发展,因材施教与补偿教育非常重要。协调发展,要求努力促进特殊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各个环节与各个方面相协调,随班就读与特校安置的协调发展,还有城乡特殊教育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坚持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实现个人成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促使特殊儿童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健康成长。

2.5 发展特殊教育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我国城乡特殊教育的发展差距还比较大,在教育经费投入上两极分化尤其明显。数据显示,2005年东部地区辽宁、江苏、山东特殊教育事业性经费拨款均过亿元,而西部甘肃、青海,中部江西均不足1500万。另外,在随班就读过程中,普通学校如何兼顾普通儿童与特殊儿童的发展,特殊学校如何兼顾不同障碍、不同程度特殊儿童的发展。不能一味为了追求全纳教育的实现程度盲目发展随班就读,这样反而带来负面作用。陈光华对我国大陆随班就读态度研究表明,目前社会对随班就读还没有形成一个宽容的氛围。

3 积极推进科学发展的特殊教育

3.1 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扶持力度

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在法制健全程度、教育经费投入、师资建设、教师专业化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差距。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国家要不断完善特殊教育的法制体系,尽快颁布《特殊教育法》。要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从而为学校的环境建设、资源补充以及师资培训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国家还要从政策等方面引导、鼓励师范类大学大力培养从事特殊教育的专门人才。

3.2 科学地理解全纳教育

目前,还有许多人对全纳教育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全纳教育就是随班就读,把特殊教育学校排除在外。我国国情决定了随班就读是实现全纳教育的比较有效的手段,但又不能作为全纳教育的全部。因此,只要能够为特殊儿童提供一个开放、平等、不存在歧视、满足个体发展需要的教育,都可称得为全纳教育。普通学校正规、开放、常态的学习生活氛围与特殊教育学校专业的特殊教育水平和较丰富的特殊教育教学资源各有其长。因此要加强普通学校与特殊学校的合作与互动,促使特殊儿童无论在普通学校还是特殊学校都能得到专业的教育。

3.3 为特殊教育提供更加和谐宽容的社会氛围

目前我国社会对特殊儿童的拒绝歧视与错误认识仍然存在,如培智学校被称作“傻子学校”,盲校被成为“瞎子学校”。这就为特殊儿童将来走向社会带来很大的障碍与舆论压力。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引导对特殊儿童更宽容、正确的社会舆论,要淡化他们的“特殊”,强化他们的能力。一个宽容、开放的社会氛围,是对特殊儿童最好的教育。

参考文献

[1] 肖非.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 现状 展望[J].中国特殊教育,2005(3).

[2] 王辉.中国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问题调查报告[J].中国特殊教育,2006(10).

[3] 苏春景,刘英.关于“人本特教”的内涵及其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9(7).

[4] 赵小红.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及政策建议[J].中国特殊教育,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