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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金融论文

宏观金融论文

宏观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国际上,信贷资产转让是获取“消费者剩余”的逐利行为;但是近期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却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异化的背后,展现了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与国外完全不同的金融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当局需要背负强化监管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双重任务。要完成任务,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从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资源,改善基本金融环境。

【关键字】信贷资产转让;异化;金融环境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自主达成的交易,必须满易双方对市场条件变化之后产生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和瓜分。从国外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在交易量上有了重大发展;在交易对手的范围上,由银行同业拓展到了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展开。最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转让推进到了新阶段。随着商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银行业也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转让中存在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与瓜分,并且所有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形式上与西方的信贷资产转让并无二致。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景象,甚至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基于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的目的,本文思考了以下问题: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是什么?中国的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与国外不相同的景象,其内在根源是什么?中国监管当局又应该从中获得何种启示?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

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业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接受非金融机构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担保;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不包括金融同业的各类权益性资产(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包括有一次性买断和回购。

一般而言,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按照现代金融理论,银行是生产金融产品的机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向社会上的个人和机构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而生产金融产品并收取服务费的过程。因为信贷业务的实质仅仅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所以银行拥有信贷类金融产品的部分控制权,比如银行拥有贷款合同,以保证贷款到期时能够收回资金的使用权。故,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结果就是:贷款者获得了资金的暂时使用权,银行获得了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标志物——保证到时收回资金并获取服务费的信贷合约。

从经济学的最新进展看,只要两个主体对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就存在交易空间,并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消费者剩余”。依此看来,只要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产的评价不同,他们也就具有对信贷合约进行转让的动力。而对同一信贷合约产生不同主观评价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由于某一时点,不同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需求约束不同,而流动性需求往往为硬约束,所以部分银行为了获取流动性,就会降低对已经发放出去但未到期不能收回的信贷资产的评价,而提高对现金资产的主观评价。二是在某一时点不同银行为分散风险而需要调整的信贷合约的区域、行业、企业分布结构的内容不同。对于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对A银行而言,也许是需要增加的项目,但对于B银行而言,也许正好是需要减少的项目。这样一来,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三是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比如,A银行因为资本结构变化等原因,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他们对于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合约的评价就会降低,相反也就可能存在一家B银行会提高对于该合约的主观评价。特别是由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对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态势的评价的不同,不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信贷资产合约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主观评价。由于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只要达成交易的成本低于这一“消费者剩余”,我们就可以肯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肯定会进行这一类信贷合约的交易。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以于是就以超乎寻常的高速在增长。

三、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

从上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参与信贷合约交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不同银行对同一信贷合约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明显的趋利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我国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我们就会发现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

2002下半年,我国央行开始批准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事实上在2002年上半年,就有银行已经秘密开展此类业务(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信贷资产转让主要采用回购形式;二是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都很短;三是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其实,正是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完全不同的涵义。如果极端一些,甚至可以认为,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正常寻利行为,而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

第一,具有上述三种特征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因为信贷资产转让采用的是回购方式,相当大一部分转让期限在十天之内。这样一来,卖出行能够改变信贷资产结构的时间就少于十天。这样一个相当短期限的信贷资产结构改变,对于银行业务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因为回购期限短,信贷资产转让只会带来帐面信息的改变,并不一定带来现金的实际流动。即使有现金流动,除非卖出行面临特殊的支付困难,否则这种确定的非常短期的现金流对银行的流动性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并且,对于如此短期的现金需求,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交易成本低得多的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而不必须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因为同业拆借是一个标准化的市场,银行参与该市场的参与成本很低,合约的谈判成本也非常低。相反,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要涉及很多笔业务,要涉及信贷资产的合约条款和资产状况的确认等等,可以肯定其交易成本很高。

第三,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监管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对于银行日常经营状况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管进行。为此,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中,设计了十项指标,来保证监管者比较充分地掌握银行的经营信息。如果在上报监管信息前夕,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只要所转让资产组合适当,完全可以轻易的修改这十项指标。又由于这种转让业务期限极短,在商业银行上报监管信息之后的极短时间,商业银行相关的经营状况又会还原。这样,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事实上就处于严重失真状态。或者说,监管当局掌握的仅仅是银行上报监管数据时的信息,而不是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信息。

如果银行依据上述非现场监管数据,对相关银行下监管结论,制定监管策略,那可能就会带来严重问题。幸运的是,目前监管当局一方面有多种信息收集渠道,同时还有强有力的现场监管手段,并且初步建立了持续监管的机制与架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述信息进行甑别。但是,因为甑别成本相对高昂,而监管当局受限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的约束,并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对此进行清理。所以,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合法方式掩盖经营信息,逃避监管的。如此一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就不仅不具备发达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功能,相反异化为合法逃避监管的工具。

四、异化的原因

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同时形势要求监管当局鼓励中国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竞争能力。所以,面对这种异化,我们不能够以“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但是,也不能够对此视若无睹。从金融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合适的“药方”才是上上之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之下,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没有足够的“消费者剩余”供商业银行获取,而规避监管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根本动力。

从金融基本制度环境看,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因为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一方面要面临追求短期受益的所有者的压力,比如国家财政增加收入的压力和股东每年分红的压力;另一方面,政企没有在根本意义上完全分开,政府干预金融的现象虽然有在最近几年有明显好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银行经营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考虑政府当期的一些特殊要求。但是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与银行长期经营战略在时间轨迹上趋同,有时甚至明显背反。再则,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银行家市场,应行经营者面临的不是市场化的约束,其准入与身价不是由市场确定,相反银行经营者面临的只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当局的行政约束。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转轨进程中,金融法规与监管框架都处在不停的剧烈变化之中,银行经营者难以形成长期的预期,自然其行为就难以长期化。在行为短期化的基本背景时,银行经营者的行为会发生明显的变异,突出体现在并不关心银行未来的长远发展,而是特别关注银行当期在同业中和监管标者评判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银行每年的盈利多少。我们可以预测,凡是能够改善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充分利用;相反,对于恶化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尽量规避。从金融市场环境看,目前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并不大,自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获取信贷合约“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利率浮动范围差别不大。这限制了各个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不同资产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的能力。于是,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定价的差异很小,各家银行都没有为获利目的进行资产转让的交易价值空间。价格管制导致了消费者剩余“租值”的耗散,在此也许获得了另外的例证。

第二,风险评价粗放,差异不大,各家银行缺乏对某一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获利的能力空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银行业目前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家银行还在以扩张市场份额为核心进行运作。信贷资产管理能力的深度提升,银行经营的集约化,精细化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对于风险管理,核心也就仅仅是应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消解因风险过高带来的监管当局对于该银行发展强加的外部约束。真正为了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而强化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明显不足。这样一来,各个银行对于风险管理就显得比较粗放。突出表现在贷款风险分类比较松,没有专门的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已有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注重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而不是对于全部信贷资产的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粗放,使得银行之间对于同一笔或一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价没有太多的本质性差异,自然,他们对于该笔资产的评价差异不会出现太多的差异。当然,不存在他们在承担这些资产转让带来的交易成本之后还能够获益的风险定价空间。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根本态势不发生改变,即使利率市场化成为现实,我们也不能够奢望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能够顺利出现。

第三,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格局,促成了银行经营战略的同质性,阻碍了银行对信贷资产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努力余地。中国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差别化可以说是监管当局梦寐以求的。为此,监管当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拼命突破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正全力以赴,要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正一心谋求成为城市商业银行。金融差别化,并没有成为商业银行的追求。相反努力扩大势力范围,获取一切可能的客户资源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时尚和目标。这样就导致了,我国每一家银行都努力做所有的银行业务,而所有的银行都在相同的业务领域进行残酷的“搏杀”。于是乎,银行之间的个性化服务,差别化服务都成为服务于该“搏杀”的工具。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非不理性。因为,我国目前的人均GDP还在1000美元左右,而在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能够为金融服务提供盈利空间的潜在客户是相对集中的。目前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备,个人征信体系又相对缺失,更加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成本。所以,各家银行就努力争取相同的高端客户,互挖墙脚,进而业务趋同。遗憾的是,这种合乎个体理性的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真正进行差别化服务的努力。在此,合符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银行不会主动出让某一类优良信贷资产,也不会在没有额外补偿的前提下受让某一类高风险不良信贷资产。

总而言之,我国银行利用资产转让业务修改非现场指标,合法逃避监管,正是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核心要义之所在。而监管当局批准此项业务时,所希望的银行优化资产组合、改善银行流动性、提高银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最多只是副产品。

五、对金融监管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矛盾的两方面:一方面,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另一方面,资产转让业务“理性”的异化导致非现场监管部分失效。这其实是目前中国监管面临双重目标的典型表现。这个双重目标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不仅仅要负责金融的规范;还要促进金融发展。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同时满足规范和发展的双重目标,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规范意味着对己有的监管制度的认同和毫不动摇地执行;而发展意味着商业银行某一些突破现有规则和制度的行为应该也必须得到认可。

更进一步说,这其实是在考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艺术和水平。因为我国目前金融发展处于低水平,又立即要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低速发展都不行,不发展就更行不通。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的层次上,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再加之,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金融业已经承受了较多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太多的能力承担试错成本。所以,规范,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避免银行发展落入低效率“纳什均衡”陷阱是监管当局必须面临的现实。

这样看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双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以促进中国金融发展为己任;另一方面,在监管中,对于发展中的新问题,要通过发展监管技术和模式的监管发展理念来解决,要主动的促进中国监管事业的发展,使其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决不能受限于监管技术和水平而让金融业“削足适履”。

要促进中国金融发展,必须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改善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可能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少部分人和地区获取资源的便捷手段,而对改进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就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多的变为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业务范围趋同,金融服务的对象一致,对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对另外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出现金融业整体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发展困境。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站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方向,以及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纵深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胡美军.中国金融监管的困境解读[J]上海金融研究,2001(6).

宏观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1.什么是金融

金融,顾名思义,“金”是黄金、资金,“融”是融通,即“资金融通”。金银的易携带、易分割及价值大等特性使之成为充当货币的一般等价物――价值的代表,因此,金融是价值的流通。而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金融的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不再局限于价值的流通,更多的倾向于经营的资本化、信用化以及杠杆化,更符合现代金融的发展要求。

2.什么是宏观金融

根据金融主体行为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微观金融和宏观金融两大类。一般地,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金融行为被归类为微观金融的范畴,主要包括资本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而政府和货币当局的金融行为被归类为宏观金融的范畴,主要包括货币和金融制度的安排。宏观金融是以宏观平衡人类整体经济利益关系为目的的社会金融行为,是人类的社会性金融活动。

3.什么是宏观金融理论研究的方法论

宏观金融理论研究的方法论是指关于研究宏观金融领域的一般方法的总称,它为我们准确、有效地研究宏观金融理论提供了组织、计划、设计和实施研究的基本原则。

二、 宏观金融理论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

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万事万物都是普遍联系的,金融理论的发展过程也不是独立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当中,而是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密切相关。在二十一世纪之前,金融理论的发展是杂乱无章的,学者们仅从自身出发进行研究,各方向的金融理论研究层出不穷,宏观金融理论的研究缺乏系统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从而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宏观金融理论的发展。

宏观金融理论的发展从始至终都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研究,并未形成完备、系统、科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当代宏观金融理论研究不需要经过科学的检验和检测就能成功的观点明显违背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在当代宏观金融理论的研究中,若要持续有效地发展就必须使之上升到理性高度,并形成一套系统、科学的行为准则,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进而形成科学的“方法论”,以此来指导我们有效地进行当代宏观金融理论的研究。因此,在当代宏观金融理论的研究领域中,形成一套系统的、科学的方法论十分重要,它关系到研究结果是否有效的问题。

三、 当代宏观金融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形式主义倾向严重

宏观金融理论研究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理论方法和工具,如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数量模型分析、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等,促使着宏观金融理论的研究向科学化、严谨化发展。20世纪20年代之前,学者们较为关注运用金融理论的知识去科学有效地解释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经济现象,通过案例分析来实现金融理论知识的合理运用。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计量经济学学科的出现,论文就更倾向于应用数学模型来解释经济现象,以此来彰显其理论研究的准确性和严谨性。然而研究者们对于这些数学模型并未深刻认知,有时过于追求模型论证而忽略其现实经济意义。目前论文撰写过程中,研究者大多未能正确认识金融工具与金融理论的关系,忽略金融工具的服务性作用,过于追求数学模型等工具而忽略金融理论。

2.研究成果普遍缺乏创新性

研究的创新性是为了通过研究者分析问题,提出观点来推动金融理论的发展。而目前多数研究者忽略理论的探究,在广泛阅读大量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自身的思考和研究略有欠缺,从而难以实现理论的创新。

四、 宏观金融理论研究的一些方法

宏观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宏观经济;威胁;反思

1宏观经济学对金融危机的阐释

每一次金融危机过后都是对宏观经济学理论的一次拷问,而经济学家试图找到对金融危机的有效解决途径。然而面对不同学派与立场的研究中,对金融危机的形成与发展的观点差异较大,尚未形成一个可以达到高度共识的立场。从西方主流学派的经济学观点中能够明确,沿袭凯恩斯主义的传统经济学派认为,金融市场产生的信贷泡沫是产生经济危机的关键因素,以宏观调控不力,导致经济行为逆向选择,最终形成了经济危机的爆发,并引起经济倒退的现实危机。依据其学术观点能够明确,金融危机并未形成与宏观经济学理论的实质性冲突,而强调了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但是在宏观政策的调控下,并非所有政府都能承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宏观调控是否有效受到质疑,而宏观经济学理论是否能够预见金融危机的产生,也是需要进一步深思的问题。如果失去对金融危机的预见性,单从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采取的挽救措施来看,经济倒退是可以避免,但从中损失的经济效益却无法挽回。而且宏观调控也并非每次都能到达预期的效果,如果宏观调控失去力度,是否意味着金融市场就此萎靡不振,而无法前行。

2金融危机的现实影响

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影响最为严重的莫过于进出口行业。一方面,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会从经济层面拓展到生产经营环节,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在2007年金融危机中,美国支出的GDP总额超过70%以上,而国内消费高于10万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消费支出也超过1万亿美元。当时国内需求无法弥补金融危机的需求减少,而相关调查显示,美国经济每下降1%,我国出口贸易下降6%。另一方面,次贷危机削弱了美元的金融地位,从出口产品的优势地位下行逆转,产生了贸易逆差。美国联邦储备局不断降低基准利率,并未国有银行注入流动资金,与我国当时采取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形成鲜明对比,在大量美金流入我国之后,人民币升值而美元贬值,导致我国的出口价格优势降低。金融危机过后,虽然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并不高,但是贸易出口额下降的事实不容忽视。虽然同比出口金额上升,但这种增长速度也受到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并非健康的经济发展模式。而东南亚和欧美地区的海外企业频繁毁约,也造成我国企业外部信用环境一度恶化。

3金融危机时期对宏观经济学理论的反思

宏观经济学主流学派,认为自由市场的贸易环境并非宏观调控能够控制,而自由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是客观存在的。当宏观经济学认定金融危机属于意外因素时,“黑天鹅事件”属于偶尔失效,并非金融市场体系存在根本问题。这样的思想认定政府干预的无效性,尤其对宏观调控比喻成为扭曲的资源配置,认为其金融影响力会对金融危机产生负面的消极作用。同时也要部分学者认为,美联储在金融危机中的宏观调控,加剧了金融危机的恶化,以及延长了影响时间。相对于主流经济观点,近些年来在非主流宏观经济学的活跃度异常明显,几乎完全倾向于政策观点,并就主流经济学观点的问题深究其责。但是非主流经济学理论也错综复杂,并非单纯诊断政府宏观调控有效性的实质作用。其中,奥地利学派以坚持极端市场化观念为主导,认为政府行为的宏观干预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金融市场混乱,而后形成了经济衰退的现象。而新制学派则认为,金融危机的爆发源于对金融交易市场的治理失误。而后凯恩斯学派却反对主流派对金融危机的解释,也不同意其他非主流学派对金融危机的现实观点。其经济学观点将金融济危机归纳为政府干预实效的偶然性,并视金融危机为突发事件和单纯意外,这样的非对称信息也未能触及金融危机的深层机理。

参考文献:

[1]张凤林.金融、经济危机引发的宏观理论与政策反思———基于后凯恩斯经济学派的视角[J].经济学家,2013,(03):32-41.

宏观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 宏观调控 问题 措施

一、引言

(一)论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现代信用经济的发展,金融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近年来,金融调控在我国金融改革、监管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我国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市场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宏观调控,金融调控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调控手段多样,包括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利率政策信贷计划与手段等,通过这些来实现对我国经济的调控。近年来,我国金融宏观调控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金融调控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调控的力度,对我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有关我国金融宏观调控问题的探究,找出其解决方案,为正确发挥我国金融调控作用献计献策。

(二)论文结构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引言部分,从我国金融调控对于市场有效运转的作用开始,讲述论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为下文论述做好铺垫。

第二章主要研究我国金融调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选取了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第三章针对上述我国金融调控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其中不乏笔者自己的一些见解,为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献计献策。

第四章是结束语部分,对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作出展望,同时总结论文主要观点,使得文章总体结构更加完善。

二、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

我国现已大批过去的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建立了新型中央银行体制,这为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便利。然而,这其中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即中央银行缺乏相应的权力。国外的很多国家,其中央银行皆有很大的独立性,相对来说,我国中央银行缺乏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权力,其存在没有独立性可言。深入分析我国综合信贷计划可发现,其制定实施对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支的依赖性过大,这严重阻碍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发挥。要想摆脱这种局面,必须使得中央银行保持绝对的独立性。

(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法律制度滞后于经济发展,我国金融方面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很多方面的法律仍然欠缺,这不利于我国金融主体的健康成长。另外,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不完善,会计专业不规范,会计行为不严谨,会计人员素质低等,导致一些企业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另外,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建设起步较晚,其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无法满足经济告诉发展的需要。再加上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相对较差,从而导致我国金融宏观调控难以有效实施。

(三)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业务主管、监管职权不明,导致得过且过思想泛滥,造成发现问题却难以有效解决。监管内容狭窄,不能实行有效监管,我国监管仍然是重审批、请管理,这些都势必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另外,金融监管手段及方式单一,内部控制与监管流于形式,导致总体效率低下。再加上一些监管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不能保证监管高质量,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三、改善和加强我国宏观调控措施

(一)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

要想加强我国金融宏观调控,必须使中央银行具有“超脱”地位,保证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对经济的宏观分析及预测、对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应有自己独立的判断能力,而不是过分依赖其他部门。改革现有的领导体制,直接对全国人大负责。在其内部实行垂直领导机制,消除“地方化”行为,让中央银行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确保其在金融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责能够顺利实施。

(二)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健全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在遵从国际惯例及市场原则的情况下,深化和完善法律细则,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有效会计机构,建立符合金融活动的会计门类,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另外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支付信息的电子化传输,并向国际规范靠拢。

(三)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首先,要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投资融资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机构。另外,要加强金融立法建设,完善金融法律法规。还要加强金融队伍建设与监管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现有金融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可以通过金融监管人员的资格考试,建立各种培训制度,建立各种奖惩制度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

四、结论

金融宏观调控手段对我国经济平稳发展至关重要,然而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且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对于金融政策的关注加强,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会呈现越来越好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建立符合国情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J].中国金融. 2011(13).

[2]刘明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控制研究[J].特区经济. 2010(07).

[3]朱磊.实现金融宏观调控高效运作的对策[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02).

宏观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2007年,在这次因次贷危机引爆的全球经济危机中,微观审慎监管所暴露的缺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此,宏观审慎监管被广泛提及。本文对宏观审慎监管进行了理论分析、必要性分析,并对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实施做了一些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 微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 系统性风险

2007年,在全球的经济一片欣欣向荣时,一场来势迅猛的金融危机迅速的将经济由高峰拉下。这场金融危机是在世界经济处于低通胀、低利率、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发生的,人们对此进行了剖析,由此得出:现行的微观审慎监管还不足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金融体系的安全需要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并驾护航。

一、 宏观审慎监管的定义

宏观审慎监管,就是从宏观层面上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监管。它是相对于微观审慎监管而言的。国外的很多学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而是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在两种监管形式的目的、关注范围和所注重的风险性质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来得出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国内很多学者的文献宏观审慎监管一个较明确的定义。总体认为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对微观审慎监管的升华。但是,通过仔细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些都是通过将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兼管做比较并进行总结而得出的结果。这样使定义更精炼和明了。

二、 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一)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要求宏观审慎监管的存在

经济发展有一个周期,在历经繁荣之后必定会经历衰退。在经济回升阶段,利润增多,作为实际经济市场上有限理性的人们普遍对未来的预期向好。这时,消费者会提高消费,企业会增加投资,银行则会降低信贷标准,这些会进一步的推动金融泡沫的增长。银行降低信贷标准,也会形成很多的不良资产。周小川认为金融体系的内在顺周期特征来源于信用评级问题和来自外包的羊群现象,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盯市原则和按模型定价以及新巴塞尔协议内部评级法。黄亭亭则认为个体行为有限理性和市场行为短期性是导致顺周期性的根源。许多国外学者也对金融体系的内在顺周期特征进行了论述,其观点都大致相同。

(二)现有的对金融体系是否稳健运行的衡量指标存在缺陷

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的微观审慎监管通过规定资本充足率、资本流动性来对单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但是,从这次爆发的金融危机可以看出,这两个指标并不可靠。因为这次的次贷危机是在一个经济高增长、低通胀、低利率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这两个指标来判断金融体系的稳定存在漏洞。正如日本银行行长白川方明认为:金融机构债务杠杆率增长最显著的领域并非是传统银行业务,而是在交易账户中持有的证券化金融产品。按照现在的资本充足监管的规定,即使这些金融产品最终转变为高风险资产,它们的风险权重也不大。所以,现有的监管制度无法精确的评估金融机构的风险。周小川也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做出了评价,指出了现存的监管标准的不足。

(三)合成谬误

合成谬误是由经济学家萨缪尔森首先提出的。经济学分为宏观和微观。合成谬误指的是当微观的每个个体都达到最优时,在宏观上,作为这些个体的整体并不一定达到最优状态。微观审慎监管强调的是对单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当单个金融机构能够稳健经营时,那么作为这些金融机构整体的金融体系也应该是安全的。国外学者也就合成谬误对金融体系所造成的风险做出了阐述。但是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学者,对合成谬误的解释大致相同。

三、宏观审慎监管的实施与工具

目前,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于宏观审慎的实施以及该采取哪种实施工具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

(一)通过逆周期的资本要求措施来调节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

前面,我们指出由于金融体系存在的内在顺周期性使宏观审慎监管成为必要,那么,我们就要考虑用什么宏观监管的实施工具来消除顺周期性。通过逆周期的资本要求措施来调节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的具体操作也就是:在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要求而建立防御性缓冲;在经济萧条时,降低金融机构的资本要求。许多学者提出了资本要求的具体实施:他们通过建立两个乘数来对资本要求进行数量化。实施逆周期的资本要求是大多数学者达成的已知共识。

(二)金融监管机构有必要在执行货币政策时采用宏观监管的视角

在凯恩斯提出政府可以采用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对市场干预,以实现物价稳定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方法以来,很多国家都会采用这套宏观经济政策。近些年来,各国央行相当成功地实现了物价稳定的目标。单纯地采用货币政策反而会增加危机爆发的风险。所以,政府在采用宏观经济政策刺激经济的增长时,要采用宏观监管的视角。IMF的最新分析报告中也指出“宏观经济政策,没有考虑到系统风险的积累”。郭田勇、廖力也指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都必须处理好不确定性问题。

(三)有关宏观审慎监管实施的其它方面。

除了上述有关宏观审慎的实施方法外,国外和国内的很多学者还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1.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盯市原则和盯资金原则

有关学者在2009年提出了要用盯资金原则来补充原有的盯市原则。周小川也认为现有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公认会计准则的不足,指出了在经济系统中,要建立一种断路器机制,来抑制特殊情况下盯市原则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带来的顺周期性。

2.要注重信息基础建设在金融稳定中的作用

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多样化。而不论是微观审慎监管还是宏观审慎监管,都需要多方面的数据来进行调查。需要有完备的信息基础建设和信息处理机制。白川方明就对次做出了论述。郭田勇、廖力则倡导建立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3.要关注系统重要性机构

系统重要性机构是指那些在金融体系中大而复杂的,往往经营范围涉及投资银行、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和保险等多方面的机构。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因而它们会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更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也指出了固有的“太大而不能倒”或“太关联而不能倒”的问题。黄亭亭也提出了三个识别系统重要机构的标准:规模、不可替代性和相互关联度。

四、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的配合

微观审慎监管关注的是单个金融机构所存在的外部风险,而宏观审慎监管则重视由所有的单个金融机构因为内在相关性而组成的整个金融体系,因此,微观审慎监管是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

要将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结合起来,可以从下面两个维度进行:1.跨行业角度。首先要从微观上把握单家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融产品、风险管理模式等方面,再将各种因素综合,从宏观上考虑整个金融体系是否稳健运行。2.时间维度。宏观审慎兼管要重视风险的动态变化。金融体系的内在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要对风险进行时刻的监管。监管当局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对风险的监控。

国外和国内的很多学者都对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结合使用提出了很多观点,但是大部分都是从上述两个维度进行了阐述。白川方明、巴曙松、谢亚和黄亭亭都从这两个角度对宏观审慎监管进行了分类。

五、总结

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就频频爆发,但宏观审慎兼管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直到最近的美国次贷危机,宏观审慎监管才跃入人们的视野。一个新的理论和观念的提出,并不能马上检验它的正确性,只能通过一次次的应用,才能说明它是否有效。但是,却能为我们执行宏观审慎监管指明了一个方向。这篇文章总结了最近学者关于宏观审慎的探讨,也可以为以后宏观审慎监管的实施提供一个参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