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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

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

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实行经费支出“两级一支笔”审批制度

1、部室负责人及其所属部室员工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部室行政负责人审批,计入部室包干经费;

2、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发生的费用,由公司领导审批,计入相应包干经费;

3、办理例外事项支出、超预算支出、综合性公共事务支出,由经办部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与报销,归集计入特殊事项,定期予以通报。

四、奖金类费用的发放归口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1、季度考核奖。机关各部室、各独立核算单位的季度考核奖,应按照要求履行考核程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计划财务部负责拨付,计入各单位部门的工资费用;

2、单项奖。机关部室及供应、销售、机修、设备中心等独立核算单位的单项奖励,由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财务部负责拨付,计入各单位工资性费用;

3、各种补贴补助。由部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财务部负责支付,计入部室工资性费用;

4、政府部门、社团、企业给予的奖励款或返还款,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财务部负责支付。

三、实行经费预算管理的办法

1、预算的内容和原则。重点是部室四项费用和专项费用这两类可控费用项目,预算遵循权责对等、归口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部室一定的自,充分调动各部室的积极性、主动性。

2、预算的编制。实行部室根据职能及管理事务申报计划、财务审查平衡、公司领导审批下达的程序制定预算。

3、预算的审批。年度经费预算由总经理批准。预算内的经费项目,由各部室自己行使职权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项目,一事一报批,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批准。

4、预算执行的分析。对执行结果与预算有偏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分析,尤其是偏差较大的项目,经办部室要重点详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至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

5、预算的调整。公司的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公司总经理,经批准后予以调整。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6、预算的考核。考核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以财务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为标准,定期考核,通报成绩,鞭策落后;结果考核以各部室年度预算为标准,对全年费用节超的单位部门,计划财务部分别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奖罚。

五、职教培训活动集中管理,规范运作。

各部室、分公司拟举办培训班的,应事前申请,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基地安排;需组织到外培训学习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对聘用教师授课费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标准核准支付。此项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总承包,节约和超支等比例奖罚。季度终了,计划财务部根据节超情况,提出考核预兑现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六、电话费用管理

1、固定电话。办公室电话费、在职副处以上领导住宅电话费、离退休副处以上领导住宅电话补贴,由通讯中心负责统一结算,限额内开通,超支费用自付。此项费用由通讯中心总承包,节约和超支等比例奖罚。

2、手机话费。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手机通讯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依据移动、联通公司合规的明细清单到计划财务部报销付款;部室副处以上领导手机费用年度包干,按月计算,年末凭合规票据支付,超支自理。

七、外出学习考察费。

公司委派或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按照公司财务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其费用由所在单位部门承担。牵头单位提供费用分割单,公司领导签字后,计划财务部负责转账。

出境学习考察活动,由组织部初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与报销事项,此项费用单列。

八、坚持车辆集中管理、努力降低运行费用。

为确保机关公务用车,强化节约意识,对机关片独立核算单位用车仍然实行公里承包,在额定公里内按每公里…元负担行车费用,超标按每公里…元负担费用。车队应做好行车公里数统计,定期反馈用车里程。计划财务部按用车公里数计算用车费用,转给各用车单位承担。

车队应加强管理,实行人员工资及车辆行驶费用总包干,节余与超支部分按规定比例奖罚。

九、经费管理的责任部门

机关各项经费预算指标归口由计划财务部实行总承包,并与其工资奖金挂钩,年终按所管理单位部门经费总节超额的20%计奖罚,并实行季度考核预兑现,年终清算。

十、会计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1、备用金借款。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因公务经审批后,可向财务部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并应及时还款冲销。对于已借款未还清的人员,不予办理再借款;对于借款超过三个月未报销还款的人员,将从其工资中扣减。

2、外来原始票据的要求。发票抬头的日期、单位,内容栏中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的大小写及开票人等栏目必须完整填写,不得缺漏或涂改,并加盖公章;票据要分类粘贴,力求整齐美观,并注明某类费用张数及金额;购买实物的发票,除有领导批准外,必须有验收单或领用证明单,做到经办、验收手续齐全。

会计人员应加强对报帐员报销规则的指导,切实维护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

3、自制报销单的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填写报销人、附件张数、大小写金额及事由等内容。附件张数、大小写金额若漏填或填写不准,单位领导不予签字,财务不予报销。

出差路费一律按直达目的地路途计算,因游览或绕道车费和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自理。无故超期和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报销时间要求。出差归来30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否则扣减差旅补助。

5、差旅标准。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实行限额报销,超支自负,其住宿标准、出差补助、车船票、市内交通费和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仍执行现行文件规定;单身职工每月可报销往返两趟的交通费(矿区内可以乘坐班车的不予报销),计入部室包干费用。

6、规范招待费、会议费支出。

①各部室接待公司内部来人,一律安排员工餐厅自助餐;

②各部室接待系统外来宾,应节约支出,陪客一般不超过3人,原则不准上高档烟、酒、饮料。

③公司领导接待系统外来宾就餐、住宿,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凭交办领导签字的原始单据、发票予以报销,费用单独列支;

④公司召开大型综合会议,所需就餐及会议场所等事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公司会议通知、发票予以报销,费用单独列支。

十一、监督检查。为确保政策落实,公司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规,严肃处理。

十二、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项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为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部室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挖潜增效,稳健经营,现根据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恒源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9、业务招待费:核算各部、室开展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费、服务费等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该费用下达指标包括直接报销费用和定点宾馆酒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了加强县卫生局行政绩效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发〔20xx〕27号)、《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祥政自建办发〔20xx〕2号),以及《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卫生局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卫字〔20xx〕30号),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重点

(一)县人民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

主办: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强化重大流行疾病防控,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建设,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协办:(推进城镇化建设)广泛开展集市和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认真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下庄、云南驿中心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惠民工程:“7.9”地震恢复重建任务,卫生系统涉及8个项目。

(四)绩效监督。

二、管理任务分解

(一)深入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85%以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前3年的平均水平以内,继续保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平稳形势,年内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二)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四)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分别向县效能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五)认真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责任股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六)实施好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滚动项目和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

(责任股室: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七)认真实施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配送制度。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八)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九)完成禁毒、人口计生、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责任相关任务。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具体内容为禾甸、米甸(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

(禁毒相关工作由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牵头完成,人口计生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牵头完成,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完成,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完成)

(十)按照20xx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度,配合做好协办工作项目。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一)年内向县发改局申报储备项目5个,向上争取资金8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二)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三)做好信访、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

(信访工作由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法制监督与科教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五)年度内重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十六)建立内部绩效监督组织,聘请绩效监督员,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对分解的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情况;完善职工工作日志,加强对职工日常绩效监督。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十七)配合做好上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和审计,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和评价,对重点工作的督查。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十八)认真实施ab岗制度,联合办理的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关系,主办部门(人员 )牵头组织,协办部门(人员)权力配合。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一)4月30日前,分别向审计、发改、财政、督查和监察部门报送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财务行为,加强人防财务管理,提高人防经费的使用效率,依据《人民防空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行政经费应与人防经费分开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纳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或相关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人防经费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费用,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防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归口,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经费实行系统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受上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人防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及规章制度;

(二)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

(三)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五)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六)管理人防国有资产;

(七)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必须单独设置人防财务机构,配置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熟悉业务,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切实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人防经费预算是指人防办公室根据人防建设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人防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表附后)。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新建工程支出、续建工程支出、加固改造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平战结合支出、其他支出。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来源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年度人防建设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经费预算应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留有余地。

第十条中央政府预算拨款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人防办公室根据财政部批准的人防经费预算,向省、自治区、直辖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拨付。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预算拨款由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按批准的预算请领和使用。

第十二条社会负担的人防经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一管理。

财政专户存款利息要全部用于人防建设。

第十三条人防办公室对直属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的特点、事业的发展计划、事业单位的收支善及人防办公室的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编报的人防经费预算,报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后执行。上级批复的人防经费预算,由人防办公室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时,必须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为组织人防建设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人防经费收入包括:

(一)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指人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从中央财政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取得的中央财政拨款。

(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指人防办公室从财政部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取得的中央财政拨款。

(三)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指人防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收取的各项人防建设资金。

(四)平战结合收入。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利用人防国有资产,开展平战结合,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及经营部门缴纳的人防国有资产占用费。主要包括:

1.工程使用费收入,指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所取得的收入;

2.通信服务收入,指利用人防通信设备、设施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3.科研技术服务收入,指人防事业通过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科研、设计、咨询、定额、质检、劳务、专利转让等收入;

4.设备租赁收入,指利用闲置的人防设备、设施、库房、场地等出租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以外的收入,包括:损毁、拆迁人防工程的赔偿收入、库存物资溢价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述以外的收入,包括:损毁、拆迁人防工程的赔偿收入、库存物资溢价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

第十七条平战结合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成本核算。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单位事业单位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人防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程建设支出。指新建工程、续建工程、加固改造工程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前期费、建筑安装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维护管理支出。指对平时尚未使用的人防公共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材料、水电、工具费和维护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下洞补贴、劳保用品、医疗费用等。

(三)应核销工程支出。指在人防建设中发生的不列入工程的成本的支出和非常损失。包括:报废工程处理支出、工程报废净损失、购置维修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前期准备费,抢险费、器材折价、盘亏及毁损、施工伤亡抚恤、坏帐损失、已完工程贷款的延期利息等。

(四)组织指挥支出。指开展人防组织指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防指挥所业务建设、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实施防空演习、购置和维修指挥车辆等项支出。

(五)通信警报支出。指开展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及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购置、安装和维修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线路租赁等支出。

(六)宣传教育支出。指开展人防宣传、防空知识教育和人防干部教育培训所发生的支出。

(七)科学研究支出。指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下达的科研项目进行研究试验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机构支出。指人防事业机构和编制人员必需的公务费及人员经费,开支标准执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支出。上述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专业会议、技术档案、财务管理费用、管理人员下洞补贴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等支出。

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按中央政府预算拨付人防业务费指标的10%掌握,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使用。以后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平战结合支出。指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创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

(一)人员经费,指平战结合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下洞补贴、社会保障、公务费和其他费用支出。

(二)设备设施维修费,指维修更新工程设备设施所必需的材料及修缮费用支出。

(三)水电燃料费,指开展平战结合所耗费的水电费和煤气油等燃料费用支出。

(四)其他费,除上述以外的必要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上缴上级支出。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上级人防办公室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人防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每个建设项目支出要单独核算,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三条人防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确定,报同级财务部门和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

各类人员的下洞补贴标准由各大军区人防办公室确定,报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节余和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结余应按拨入经费、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和其他收分别反映,作为事业基金全部结转下年度用于人防建设。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年终将平战结合收与平战结合支出对冲,剩余的净收按先上缴后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中50%用于人防工程建设,20%用于人防业务建设,30%作为职工福利基金。上缴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人防事业单位的结余扣除专项拨款后,按照固定比例进行分配,其中50%转作事业基金,用于事业发展或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的差额;50%用于职工福利、医疗。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撮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指按规定规定的用于职工福利的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生活困难补助和福利待遇,以及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必要的奖励支出。

(二)医疗基金。指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三)住房基金。指用于职工住房补贴的资金,提取标准、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对行政人员的规定执行。

(四)修购基金。指固定资产变价收和报废残值收及垆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从收中撮的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和大修理的专项基金。

(五)其他基金。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专用基金,其提取标准和管理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项专用基金必须坚持先提后用,先收后支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力求节余。

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属于单位自有资金,由单位按本规定管理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各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三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库存物资等。

库存物资是指为人防建设而储备的资产。包括:设备、工器具、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各单位应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卷的管理,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出纳和会计必须分设,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格现金收付手续,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二)对应收和预付款项应按户设立明细账进行核算,要经常清理结算,不准办理报销业务,不准无根据地冲转核销。

(三)对库存物资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积压物资应尽快利用和处理,对物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调账。

第三十二条财政专户存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收取的并按规定存入同级财政部门专户的人防建设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要加强对收取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资金的管理,要依法执收、及时缴存;财政部门要保证其专款专用,及时按计划拨付,不准将存入财政专户的人防资金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或挪作他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存入财政专户的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资金,是用于人防建设的专项费用。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收到财政部门拨回的财政专户存款,要全额用于人防建设。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人防固定资产分为:人防工程(含口部管理房和伪装房);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包括办公、生活用设备、工具等);专用设备(包括: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设备,仪器、仪表及施工机具等)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第三十四条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对;固定资产报废或转让,应按规定权限报批;大型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技术鉴定,按规定报批;利用人防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应通过资产评估。

人防固定资产对外一律实行有偿转让,其收入转入专用基金的“其他基金”,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人防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

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时,应当经过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记入平战结合收入;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记入平战结合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包括债卷投资)是指人防办公室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以实物、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单位对外投资应报经上级人防办公室批准,涉及境外投资,应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在建工程是指尚未竣工验收的各类人防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应按项目进行造价核算。建设造价包括:

(一)建筑安装费,包括: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所支出的费用。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包括:通风空调、发电、供水、消防、电视监控、广播通信、音响等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和平战结合所需的生产工器具、家具购置费。

(三)其他建设费,包括:勘察设计、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四)其他费用,包括: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工程质量奖、工期提前奖、贷款利息、竣工验收费、预决算审查费等。

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在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要及时转入已完工程。

第七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八条负债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九条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指从财政部门、金融部门、上级人防办公室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以及向单位和个人的集资款。

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股金不在其列。

(二)应付款项包括:预收款项、暂存款项以及未负的各种货款、劳务款、上交款等。

(三)应交税金指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应交未交的税金。

第四十条各单位在发生上述经济业务时要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要分别管理,单独核算;对各项负债要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

第八章划转撤并的资产清算

第四十一条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二条单位的资产清算,应当在上级人防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办理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划转撤并单位的人防国有资产经上级人防办公室批准,并根据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书关系改变,但仍属国家所有,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管理,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人防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核准处理。

(四)单位合并,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多余的人防国有资产由上级人防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核准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财务报告时反映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各单位应当逐级、定期向上级人防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人防办公室应当汇审本地区各所属单位的会计报表,报送上级人防办公室,同时抄送同级财务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本期收入、支出、节余、分配以及资产、负债的变动情况;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七条财务分析的内容主要时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经费支出、工程造价等。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

(一)资产负债率,用以衡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二)经费支出比率,用以掌握经费支出的结构情况,按已完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组织指挥支出、通信警报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计算。计算公式为:

某项费用支出比率=某项费用支出/经费支出总额×100%

(三)平战结合收益率,是考核人防平战结合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平战结合收益率=(平战结合收入-平战结合支出)/平战结合总收入×100%

(四)某项已完工程单位造价,是考核人防工程建设成本的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

单位造价=已完工程的全部投资/已完工程总建筑面积×100%

(五)某项工程造价比率,分析考核工程投资的结构情况。按建筑安装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其他建设费和其他费用分别进行考核。计算公式为:

某项费用比率=某项费用支出/已完工程总支出×100%

除上述指标分析外,各单位还可根据管理需要,增加或者细化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八条财务监督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检查;

(四)对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先进集体进行审核、检查;

(六)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财务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技术服务规范管理为主线,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活动为抓手,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持,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对象

对72个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中:武鸣县10个、横县11个、宾阳县9个、上林县6个、隆安县7个、马山县10个、兴宁区3个、江南区3个、青秀区3个、西乡塘区2个、邕宁区3个、良庆区5个。

(二)建设标准

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侯诊大厅、男性诊室、女性诊室、治疗室、女性检查室、检验室、B超室、乳透室、心电图室、咨询(悄悄话)室、放取环室(人流室)、结扎手术室、更衣室、缓冲区、洗手室、消毒供应室、康复室(康复床6张以上,且内设卫生间)、避孕药具室(库)、人口学校、医护办公室、药具办公室、档案室、计算机室。

普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侯诊大厅、节育手术室、更衣室、缓冲区、洗手室、妇检室、检验室、治疗室、咨询室、B超室、乳透室、消毒供应室、康复室(康复床2张以上,且内设卫生间)、避孕药具室(库)、人口学校、科技办公室、药具办公室。

三、资金筹措

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督查工程进度情况,核拨建设款项。县区财政适当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落实土地和前期(可研论证、项目选址、办理“两证”)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完成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方案报批、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等前期相关手续工作。

第二阶段,完成隶属新建服务所项目的勘探、设计、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并进入施工建设。

第三阶段,完成项目的监理、施工、装修等工作。

第四阶段,完成组织验收,并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人口计生委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对建设项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建设进度情况通报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任务。

(二)加强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区是负责具体抓好本县(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的主体。对本县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等负责并严格监督。市人口计生委是实施项目工作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计划与具体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确认、指导与督查和组织验收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县区落实项目用地立项及审批有关手续等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规划和办理项目用地有关手续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县区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与报建手续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项目资金,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拨付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