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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乡镇申报材料

文明乡镇申报材料

文明乡镇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镇所辖19个行政村,全镇总户数3,670户,常住人口16,396人,流动人口105人。在市委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创建平安城的总体要求之后,镇党委从稳定全镇政治局面的大局出发,把创建安全文明镇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突出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强化安全文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做为发展生产和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保证和前提条件来抓,使全镇出现了人民群众多年企盼的政治安定、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的可喜局面。

一是加大防范力度,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镇结合本镇实际,率先实行了警区制,共设有警区3个,分别在中心村的兴林、解放、二林设立了办公室,每个警区配有摩托车一台、无线通讯座机一部。现有专职治安联防队8个,专职治安员28名,每个专职治安员配有对讲机一部,并建立10户联防组344个,义务联防人员4,761人,进行全方位控制,全天候防范。此外,在全镇落实了物防、技防措施,使全镇物、技防措施覆盖面达100%。今年全年刑事案件发11起破7起,治安案件发45起,全部进行了查处,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黄赌毒案件,案件人口发案率控制在1‰以下,人口犯罪率不超过0.5‰。流动人口犯罪率不超过3‰;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超过5%;治安稳定面达95%以上,没有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闹事事件。

二是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促进综治各项措施落实。年初,***镇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配齐了专抓综合治理的党委副职,成立了创建安全文明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安全文明镇的日常工作。在加大综治工作投入的同时,调整充实了基层政法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一年来,先后为基层政法组织投入达15万元,切实改善了办公条件,选派5名镇干部,充实到基层政法组织,先后调整了4个治保会、5个调委会,切实增强基层政法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战斗力。综治工作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档、卡、簿、册齐全,并且能够及时填写上报。

三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促进全民素质提高。***镇结合"三五"普法,及时制定了依法治乡方案,健全了安全文明镇公约和村规民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共用广播宣传普法知识34次,印发法律知识宣传单5,000份,开展法律咨询22次,使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100%。同时,对53名"两放"和"五犯"人员及劣迹青少年建立了帮教组织,落实了帮教措施。一年来,"两放"和"五犯"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劣迹青少年改好率达100%。此外,还强化了流动人口管理,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实行登记、照像、办卡制度,并对从中查出的14名重点人口落实了监控措施。

由于落实了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各项任务措施,***镇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农业和经济稳步发展,人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今年全镇人均纯收入达3,500元以上。

文明乡镇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坚持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主题和要求,按照创建县级文明乡镇的相关要求,以提高全镇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养为目标,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任务,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镇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塑造新人,切实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责,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镇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不断巩固和深化创建活动成果。县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各站、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镇领导班子坚持把文明乡镇的创建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责任,牵头负责,使创建活动常抓不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创建措施,把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做到与各项目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镇领导班子以“四好”要求为目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学习创新,团结协作,勤奋务实,廉洁自律,立足本职,主动有为,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二、明确创建目标,开展特色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县级文明乡镇创建活动,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文明意识和争先意识进一步提高;攻坚克难、务实高效、团结协调、廉洁自律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努力建设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实现一流的管理和服务,创造一流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2014年将我镇建设成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县级文明乡镇。在开展县级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过程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一)、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美德

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体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系列庆祝活动。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种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精神内涵,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节日生活,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涉及人事变动、重大决策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制度,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好“”制度;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做认真学习的表率;坚定信念,从严自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与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站得出来、顶得上去、把群众带动得起来。

(三)、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表率作用

大力宣传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推动道德建设,激发道德意识,努力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镇上组织开展党员义工日,从群众真实需要入手,积极帮助困难弱势群体,解决他们亟需解决的问题,让党员义工日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推动和谐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广泛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活动的文化和知识含量,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广泛开展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民俗活动和文娱活动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注重品德礼仪,树立文明风尚

积极开展四创联动活动,突出思想引导和习惯养成,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使基本道德规范成为共识和共为,自觉“讲道德、守规矩、明礼仪、树形象”;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办公办事文明,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仪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文明,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围绕倡导文明言行,普及礼仪知识,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实践,展示干部职工文明礼貌的良好形象。围绕“改陋习、树新风”,引导干部职工培育科学精神、养成良好习惯、提高文明修养,努力革除陋习,形成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良好风尚。

三,增强社会服务,加大作风建设

“优质服务”是作风建设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群众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要着力在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着力在倡导诚实守信、树立良好风气上下功夫,坚持把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措施,不断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弘扬便民为先、服务至上的精神,确保风正心齐,积极向上,爱岗敬业,道德风尚良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镇注重加强服务意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镇便民服务中心争创一流服务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确定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单位,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以及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等。通过落实切实举措来对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和环境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努力建设,现镇便民服务中心已经建设成为方便、高效、有序的服务单位,在全镇获得良好的美誉度和满意度。

四、学习科学技术,开展文体活动

镇加强科学技术、教育理念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学习科学技术的积极性,定期组织村社区致富能手和村民代表培训学习各类农业科技,种植技术等,以此带动各村社区群众掌握技术,实现农民致富。目前镇成为了考烟基地、大樱桃种植基地、金银花种植基地的大镇,农村产业结构正积极转型。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各村建立了农家书屋,增强群众的文化知识,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素质。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了卫生防疫措施,保障了全镇卫生状况处于较佳状态。打造了属于我们的特色文化,将僰苗风情与本镇旅游文化相结合,让镇更具文化魅力。

五、加大环境治理,改善卫生条件

乡镇建设树立大局意识,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居民生活舒适”的要求,抓好工作的落实。抓好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环境,配套公共设备,使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化,达到干净、整洁、优美。

(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完善考勤制度和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用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和杜绝上班期间喧哗、串岗聊天和玩电脑游戏等现象。

(二)、落实卫生责任制。保持办公室内桌椅门窗整洁,各类标示牌健全,办公用具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痰迹。乡镇内市场环境要注重卫生清洁,市场环境无“八乱”现象,落实“六归”,做到卫生无死角,无以街为市现象。

(三)、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进一步净化、美化、绿化乡镇环境,安排专人负责乡镇的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

六、强化综合治理,保持秩序稳定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净化,建立安全机制。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干部职工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进一步树立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重大事件的预防处置机制,做到平时预防好、关键时候处置好。积极建立横行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稳定社会秩序。镇“安全社区”建设如火如荼开展,通过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指导,各部门大力在镇范围进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深入村(社区)宣传安全、平安、和谐的安全理念,开展防盗、防骗、防邪的专项宣传活动,增强法制知识,让民众远离,避免上当,肃清了镇的非法宗教和活动,加强了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安全。同时,关注关爱帮扶弱势群体,解决他们生活难题,使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文明乡镇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两类。

(一)综合考核包括:

1.乡村旅游规划编制情况;

2.乡村旅游产品开况;

3.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4.乡村旅游市场培育情况;

5.规范乡村旅游管理情况;

6.乡村旅游人才培训情况;

7.建立旅游发展的组织协调机构及运行效果;

8.年度乡村旅游综合收入情况;

9.乡村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安排及使用情况。

(二)单项考评包括:

1.年度特色旅游乡镇创建情况;

2.年度特色旅游村创建情况;

3.年度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明星户)创建情况,包括生态休闲农庄、特色农业观光园、民俗风情园、农家乐等四种类型乡村旅游点创建情况。

三、考核标准

综合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市乡村旅游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依据得分率换算成市政府对各县(区)乡村旅游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得分。

单项考核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价体系》(详见附件2),综合得分达到60分以上认定为市特色旅游镇(村)。根据《省乡村旅游点等级评定表及说明(试行)》(详见附件3),对各县(区)申报的乡村旅游点硬件设施、功能布局、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水平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在626分以上认定为市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明星户)。

四、考核程序

(一)综合考核程序

1.各县(区)政府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对照《市乡村旅游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完成自评打分,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2.各县(区)政府于12月25日前将《市乡村旅游工作综合考核自评得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依考核内容分类装订成册,一式3份上报至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委办、市政府办督查处通过审核材料和实地检查对各县(区)政府年度乡村旅游工作自评得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4.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县(区)乡村旅游工作综合考评得分上报市目标办,换算成市政府对各县(区)乡村旅游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得分。

(二)单项考核程序

1.特色旅游乡镇、特色旅游村评定考核:

(1)各县(区)政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乡镇、村进行申报。各县(区)政府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特色旅游乡镇、特色旅游村评定申请,同时报送如下附件:

①申报单位总体情况介绍(文字材料及光盘);

②《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价体系》自评表一式3份;

③依据《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价体系》各项考核内容制作的台帐资料3套(需依大类分订成册)。

(2)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设、规划、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在接到申报申请后1个月内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3)检查通过的,在网上、旅游网等媒体公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相关证书、铜牌。

2.乡村旅游点评定考核:

(1)各县(区)旅游局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各县(区)旅游局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乡村旅游点评定申请,同时报送如下附件:

①申报单位概况及创建工作情况介绍;

②《省乡村旅游点等级评定表》自评打分表一式3份;

③乡村旅游点经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的证明材料;

④乡村旅游点各项设施、设备通过安全检测证明。

(2)市旅游局组织市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和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在接到申报申请后1个月内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3)检查通过的,在旅游网公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相关证书、铜牌。

(5)对检查得分较高,创建效果显著的单位,作为我市省级三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点的申创单位,向省旅游局推荐上报。

五、考核奖惩

1.对各县(区)政府乡村旅游工作单项考核未达到《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中明确的乡村旅游发展年度目标任务80%的,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文明乡镇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县申报革命老区工作领导组。研究工作时人大、政协、纪委负责人参加。在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的基础上,组织工作班子具体实施。

二、工作简况。此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3月26日上午由副县长戴荣同志主持会议,老区办、民政局、政研室、党史办、档案馆、文体局、旅游局、广电局等单位和已退休的3位史志工作者周朝云、杨升华、戴西伦同志参加。老区办主任王明香同志传达上级指示和学习考察的主要情况,戴副县长布置有关单位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扶贫办兼老区办主任王明香直接领导和安排布置工作任务,进行过程中常听取汇报,解决疑难;老区办常务副主任宋发强、老区办股长赵正富、办公室主任许坤,工作人员李应凤、李世琼与3位退休干部一道工作,查阅了有关档案和有关书籍,复印了60万字左右的档案材料,编印了162条印证材料篇目,编印了文体局、旅游局和周朝云老师提供的有关照片及300余幅万字的说明文字,在县党史研究室提供综合材料的基础上,老区办根据档案材料和有关史书,撰写打印了13000字的《老区革命斗争历史简介》,向县委政府写了一份追认王兴书为中共党员和革命烈士的请示,送交县委主管领导审阅,县民政局提供了900人参加革命活动的名单。此阶段到4月10日。

(二)4月12日上午向市委工作班子李平主任一行汇报。县委副书记申琼同志主持会议,县几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李平同志边听汇报边翻看老区办写的综合材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交换了威、镇两县工作的基本情况,开导我县还需进一步挖掘政权组织,参加人员、所作贡献、历史地位等资料。他强调三县人口是全市人口的一半,申报全国革命老区不仅是三县而且是全市的一件大事,按照夜书记的指示“志在必得”,能够申报成为全国“金牌老区”是对全市人民的一个重大贡献。

申副书记重申市领导的意见和决心,简介参观考察中成为部级革命老区的经验和得到的关照。强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作为大事抓好落实,并由县委加发了传真;当即布置组成3个组,由老区办、文体局、民政局、党史办抽人参加,3位退休干部参加3个组,分别到洛泽河、白水江和南部片区。白水江组当天下午出发,另两个组第二天一早出发。向重点乡镇传达汇报会议精神,大家认识到这是我县的一件大事,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放松或放弃就等于是对人民的犯罪。因此有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过问,安排布置,甚至到第一线;有的乡镇由副书记、副乡镇长过问,安排布置甚至到第一线,还抽出2—3名工作人员配合县的工作组一道调查采访,村、社配合,又获得大量第一手新材料。进行中,王明香同志常电话过问。

3个组于16日返回。当晚王主任召集各组汇报,布置分工疏理。补摄照片及文字说明,采访记录50000字,综合补充材料5600字,5个附件12800字;新增加革命活动人员1828人,在县内外牺牲的人员亦发现不少。鉴于乡镇对各革命阶段历史年代不够了解,各乡镇间有交叉,故时间有错、人员重复,老区办又用了几天时间对所报名单进行了疏理校正,这一工作到4月28日暂告结束。

文明乡镇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拓宽农民融资渠道,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房屋登记任务,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房屋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市集体土地登记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农村房屋登记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农村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率要达到50%以上,并力争在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9月25日-10月20日)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领导讲话、发放通告、派发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其中10月14日-10月20日登记受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统一培训。

(二)集中办理阶段(*10月21日—今年12月底)

受理: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上门受理。在完成测量、申请人签字、实地踏勘、公告、制作询问笔录入等工作,经初步审核后,由乡镇将登记材料报送登记机构图文数据录入、审核及发证。

审核:房屋登记机构对各房屋登记点的登记受理材料,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集中图文数据录入,录入完毕后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制作相应的房屋权属证书。

领证:各乡镇从登记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下村分户发放。

各乡镇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安排好登记各项工作,确保*底前房屋所有权证可以发证发放率达到50%以上。

(三)检查整理阶段(今年12月底)

各乡镇整理好档案资料,及时移交房屋登记机构,并对发证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转入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与要求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各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建设、国土、公安、财税、民政、司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责:

各乡镇政府:负责设立房屋登记点,配备相应的人员;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出具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受理(包括材料初审、申请人签字鉴证、制作询问笔录等);现场查看;公告;发放权属证书;整理、装订档案等工作。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的业务指导、图文数据录入、登记审核,对由各乡镇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合格后记载于登记簿,制作权属证书。

公安部门:负责出具房屋登记所需的人员身份、户籍情况证明。

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中涉及的完税手续。

司法部门:负责办理涉及赠与、继承、析产(分割)、委托、处置被监护人房屋以及港、澳、台或其他境外申请人申请登记房屋等需要办理公证的公证手续。

民政部门:负责出具房屋登记所需的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和办理门牌证。

国土部门:负责先行确认初始(或初次)登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即先行办理土地证)。

在申请登记前,如需办理交纳税费、出具证明、公证等事项的,按各自职责分工,由各相关部门现场服务、先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