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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

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

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1篇

为落实市政府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敬老院及散居五保供养安全管理年”为主题,强化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着力提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稳定,全力促进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体制机制、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和安全管理队伍等五项建设,达到“九安全”:即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水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行为安全、住宿安全,最终实现责任事故零目标,确保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建立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坚持五保对象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事务办主任、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落实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层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加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由乡镇与区民政局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敬老院与乡镇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村与乡镇签订散居五保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对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安全管理工作实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一是要有紧急处置预案。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及职责、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等。

二是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建立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等。

三是要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根据实际,设置门卫、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等各安全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到人,确保层层抓落实。

四是要落实散居五保供养“三项制度”。各乡镇必须克服“重集中供养、轻分散供养”的倾向。在今年内,各乡镇务必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五保对象年审制度、巡视走访制度、包保责任制和监护制度。特别是每个五保对象要落实1个包保责任人或1个监护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五保对象落实监护人),各乡镇要建立五保对象包保责任人、监护人台卡,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散居五保对象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搞好排查,杜绝隐患

一是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以安全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搞好安全应急演练;对散居五保对象落实“防高温、防雷击、防水淹、防火、防盗、防跌、防走失、防食物中毒、防流感、防传染”等十防措施。

二是落实敬老院“三设置”要求。即在敬老院内重点部位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灯。

三是拉网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在6月底以前组织人员对本乡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对象住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敬老院要实现“三杜绝”:即杜绝用电用火(吸烟)安全隐患、杜绝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杜绝老人外出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在7月份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全区敬老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建好队伍,抓好培训

一是抓好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多渠道、宽视野的选拔人才,将政治素质好、有爱心、有热心、有耐心、敢于负责、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同志选任到敬老院院长的岗位。同时,区民政局将在区福利服务中心、西眉敬老院建立敬老院院长培训基地,拟于8-9月份对全区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进行一轮培训,并将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同时加强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及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一年每个岗位不低于两次的安全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阶段(6月1日-15日)。各乡镇认真组织学习市局《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良好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各乡镇按照安全管理年活动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六个一”工作为载体,制定工作方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落实敬老院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集中人力、物力,对各敬老院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继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要将在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工作方案,并从解决瓶颈性问题着手,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2013年1月15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区民政局对在此次活动中探索出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在全区积极推广应用,更好地巩固“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成果。同时区民政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量化打分的方式。检查结果将由区政府通报,得分最后一名,要向区民政局提交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本“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能职责见遂安民政〔2013〕65号文件)。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职责。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敬老院安全管理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下达,明确职责,不留死角,充分调动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2篇

一是领导重视。

近年来,我区民政局始终把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展好本次专项检查,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社救福利科科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民政助理、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通过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采用自查、集中检查的形式,确保各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二是重点突出。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大家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

如山水城社会事业局每月组织辖区内敬老院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朗高养老院的消防安全活动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等台账资料比较齐全,加上各镇(街道)民政办都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敬老院管理人员调配工作,从而确保入住老人时时有人照料,杜绝了因疏忽而导致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检查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3篇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区养老机构“两节”期间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立即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并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由局主管领导为组长,老年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检查小组,全面部署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工作监管到位。同时,要求辖区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自查,督促整改

因疫情防控需要,辖区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养老机构自查的方式以及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一是我局要求养老机构按照上级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以及院民房间、活动室电器线路、电器运行等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养老机构食堂设施设备配备、食品与原材料采购储存和索证索票、餐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要求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定期开展院内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院内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三是在养老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养老机构进行不定期视频连线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责任人、有责任追究机制,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

(四)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养老机构要利用横幅、标语、公示栏、宣传单、学习资料等宣传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提高服务队伍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4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意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全县所有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单位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排查整治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从2014年6月22日至10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至7月20日)。动员督促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20日)。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细致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扎扎实实的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积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制定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9月20日至10月10日)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迎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以这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排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本着不论问题大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公共媒体和各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服务对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养老院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管好用好灾后重建项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目标考核实施意见。

第二条考核分市、镇两级,市级考核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实施,考核内容为敬老院制度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卫生安全和生产发展情况;镇级考核由各镇(街道办)自行组织,考核内容为敬老院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第三条考核方式为查看资料,现场询问。

第四条考核时间分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二章敬老院考核内容

一制度建设

第五条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管理发展目标和计划、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人员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卫生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敬老院各类规章制度上墙公示。

第七条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建立能详实反映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记录。

二财务资产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按规定设立财务人员,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条敬老院建立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目,定时盘点,房屋和设施设备无人为损坏和丢失,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十条敬老院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无违规现象,专款专用,无克扣、截留和挪用现象,收支平衡。

第十一条敬老院按月如实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三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设施设备操作规范上墙明示,工作人员按操作规程使用。

第十三条敬老院无私自搭架电路、违规使用电器、燃具现象,无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敬老院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五条敬老院供给食物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持有体检健康证明。

第十七条院内环境整洁、院容美观,区域管理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无异味。

第十九条集中供养对象面容和衣着整洁。

四生产发展

第二十条敬老院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院办生产,空闲土地利用率高,种养品种多样化,经济价值高、适用性强,年生产收益不低于8万元。

第二十一条敬老院倡导和适时开展争取社会各界献爱心活动,多渠道壮大敬老院经费来源渠道,年募集捐赠资金不低于3万元。

第三章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一)副院长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负责拟定敬老院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配合做好集中供养对象入院协议签订工作。

第二十三条负责安排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定岗定责,督促落实。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排院民疾病预防和治疗,落实生活不能自理院民护理工作,妥善处理丧葬事宜。

第二十五条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

第二十六条带头执行财经制度,努力增收节支。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七条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第二十八条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广泛听取工作人员和院民意见和建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二)财务人员考核内容

第二十九条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秉公守法。

第三十条负责各项具体会计事务处理工作,做到单据规范,数据真实,报账及时。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公示制度。

第三十二条负责登记敬老院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资工作。

第三十三条负责敬老院印章、空白凭证的管理工作,按年度整理、保管财经方面资料和档案。

(三)护理人员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尊老爱幼,坚守岗位,负责做好每天常规服务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做好责任区和院民宿舍区卫生工作,始终保持公共活动区和院民宿舍整洁。

第三十六条负责定期清洗院民衣被。对患有传染性、皮肤病等病院民的衣物实行单独消毒清洗。协助院民做到被子叠放整齐,生活用品放置有序。

第三十七条负责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院民食宿工作。对入院后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院民实行隔离护理。对痴、呆、傻、残院民给予特殊护理。

第三十八条每日负责院民就寝、出勤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第三十九条负责管好用好公共物品,爱护院里一草一木。防火防盗,严禁发生火灾等责任事故。

第四十条经常与院民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掌握院民思想动态,收集院民意见或建议,及时向副院长反映院民的思想和身体状况。

第四十一条根据安排,积极组织有一定活动能力的院民参加适度农副生产和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生活。

(四)炊事员考核内容

第四十二条具体负责院民膳食和饮水工作,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

第四十三条按时供餐,合理配餐。根据老人的需要或医嘱安排食软食。

第四十四条负责食品卫生工作。做好餐具、厨具消毒工作,保持操作间、工作区域卫生,及时处理变质变味饭菜,严防食物中毒。

第四十五条配合做好食堂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四章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