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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训总结

纳税实训总结

纳税实训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方便纳税人办税为出发点,以办税服务厅建设为抓手,以落实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效为根本,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着力构建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工作平台,全面提升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准。

二、检查内容

(一)税法宣传情况。是否在国税网站向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告知办税流程、办理时限、报送资料等信息;税收政策变化,是否及时编印税法宣传材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并将电子信息在网站上同步;主管国税机关是否存在未及时、全面向所辖区域内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等。

(二)培训辅导情况。对企业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是否分类组织培训;对低风险纳税人、新办一般纳税人培训面是否达到100%等。

(三)12366热线运行情况。是否及时向纳税人发放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资料,扩大热线影响;12366远程坐席答复是否及时、准确;坐席人员是否准时在线等。

(四)服务厅建设情况。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手册规定的内容是否全面落实;规范窗口设置、功能区域划分和标识是否清晰;应提供的表证单书是否齐全;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布办公时间;是否提供必要的便民设施;显示屏、排队叫号系统、服务评价系统、自助办税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配齐,能否正常使用。

(五)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程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办税服务厅是否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并有局领导带班,厅主任值班,能及时接待纳税人咨询、来访;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脱岗、迟到或早退,窗口人员不在岗是否放置“暂停服务”离岗提示牌;工作时间是否一律着装,不混装,不玩游戏,不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等;接待纳税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行为规范;是否按照统一的办税服务流程提供服务,不擅自增加报送资料内容或数量;内部流转传递需调查审批的文书是否及时传递并办结;在征期、认证高峰等时段是否出现纳税人排长队现象。

(六)税源管理及税收执法情况。税收管理人员、评估人员、稽查人员在开展评估检查过程中,税收执法是否公正税收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态度粗暴现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检查工作是否存在重复下户情况;税务人员执法中是否存在故意刁难或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定期对已开展或正在开展评估、稽查或其他检查的纳税人进行了回访等。

(七)税务网站服务情况。政务公开、法规查询等版块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应予公开的信息是否按规定全面公开;网上咨询互动及投诉举报版块是否有专人负责;咨询和投诉举报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并及时回复纳税人。

(八)防伪税控服务情况。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收费依据和标准是否公开;防伪税控维护单位是否存在强行收费、搭售通用设备情况;防伪税控维护单位培训是否及时,系统出现问题时是否能够及时提供维护服务。

(九)网上办税服务情况。是否提供网上办税、上门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申报方式供纳税人选择;是否有对网上认证、抄报税系统的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解决方法进行专人指导;网上申报、网上认证、抄报税系统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国税机关或软件服务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现象。

(十)中介服务情况。税务收费依据和标准是否公开;国税机关、税务人员是否有为纳税人指定税务的;纳税人对收费和服务是否满意等。

(十一)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稽查、监察、纳税服务等部门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纳税人投诉举报事项;对确实因为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原因,违反工作纪律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是否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是否及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实施步骤

(一)召开座谈会。根据纳税人的规模、行业等不同类型,按照适当比例随机选择部分纳税人,在2012年5月20日前,分期举办纳税人座谈会,区局不得少于80户、县局不得少于50户,其中2011年以来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对象不得少于20户。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风险提醒户由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借此发放《纳税人服务需求调查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表》和相关宣传资料等,认真收集和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同时做好汇总统计、资料整理装订等

(二)开办纳税人培训班。在2012年5月20日前,为2011年到2012年5月10日前所有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办税人员开展培训。就税收执法、优惠政策、网上办税、发票领购、工会经费征收等问题进行释疑解答。培训辅导实行登记制度,并同步开展培训辅导效果、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培训结束,纳税服务部门应将培训辅导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开展网络调查。采用网络平台的方式同步进行服务需求调查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针对收集到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为今后更具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四)全面自查自纠。各县区要抽调人员,依据纳税服务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上列举项目,重点围绕办税服务厅基础设施建设,纳税服务软环境建设,纳税服务制度落实,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能等方面开展检查。深入查找办税服务“硬件”、“软件”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办税环境,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五)督查验收整改。市局将适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明查暗访、走访纳税人等方式对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将其列入当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靳小丰副局长为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纳税服务科),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督促检查等。

(二)提高认识。纳税人满意度不仅反映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感受与期待,也反映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总体状况,关系到国税的整体形象,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协作。市局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加强指导,加强督促,合理安排分项自查工作,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边规范、边完善。

纳税实训总结范文第2篇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理论,按照“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我局按照《某县“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文件要求进行开展普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召开了全体税务干部动员大会;责成普法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年度实施计划;党组每年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确立各部门、单位骨干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并成立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至少进行了业务培训1次。普法工作已纳入我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有专职的普法联络员,普法固定资产。

二、积极开展税收法制教育宣传,优化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拓展宣传载体。以某税务QQ群、微信平台等载体开展政策宣传;利用税法宣传月等契机,以开展广场咨询、政策培训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利用税收政策培训会,开展重点、难点事项的重点宣传。二是丰富服务手段。对“营改增”大辅导、企业减负增效的税收政策进行归集开展专项宣传服务;积极进行税法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税法宣传“六进”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相关税法知识的知晓率。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汇缴培训、对小微企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等涉税法规的宣传,纳税遵从度得到提高。四是扩大宣传范围。我们紧紧围绕税收宣传月宣传主题开展了税收宣传活动,利用多种载体进行税法宣传,如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告栏、短信平台、电视台以及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适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流程等内容。“七五”普法以来,共向纳税人电子宣传信息20000万余条,编制并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通“某税务-网上纳税人之家”QQ群。通过“某税务-网上纳税之家”QQ群可以适时涉税通知,进行涉税辅导和纳税提醒,上传涉税单表,受理纳税人咨询,使纳税人能快速地享受到某税务提供的多项便捷服务。举办税收政策解读会,由征收管理科牵头组织开展征管改革内容的宣传,增进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了解;由纳税服务科牵头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组织县局领导、分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开展政策确定性沟通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组织税收业务培训,由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企业汇算清缴培训以及关联申报和非居民税收业务培训,提高企业汇算清缴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营改增”纳税人,多次组织“营改增”纳税人进行涉税辅导,使有关营业税纳税人平稳过渡到增值税纳税人,不给纳税人带来因政策改变而产生负面影响。

三、找准“着力点”,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一是结合“春训”活动,制定《“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年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二是改进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作用。今年我局组织部分税务干部前往总局培训学院进行分类别的小班化培训,9月我局将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赴镇江大学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均组织考试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税法解读”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学法、守法。

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依法治税

围绕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促进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构建了全面、清晰、严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

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按要求对所属单位及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考核;按规定严格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按月对机内信息进行监控检查,及时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进行纠错、整改、追究,对解决执法随意性的问题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税收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领导,夯实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供保障。

1、要求各分局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社会群体组织的联系。各分局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税收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与社会群体组织加强联系,利用社会中介力量大力宣传税收法制工作。

2、落实“七五”普法经费保障。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纳税实训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法;课程;实训项目;设计与实施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4-0140-02

《税法》课程的实训项目训练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我院在多年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该门课程比较完整的实训项目及其流程,通过专业能力培养、教学软件等相关实训项目的设计和学生的实际操作,达到了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目的。

实训项目设计思路

(一)内容设计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思想,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线,从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三个维度设计课程教学目标,基于工作过程来解构和重构实训教学内容,以税法规定的主要税种和征纳税流程为载体,将教学内容设计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的计算缴纳,税收教学软件实训项目的设计,参加税收技能竞赛活动,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参加税法宣传月、税源普查活动,税收征管等6个实训项目。

(二)教学方法设计

总体上,采用引导文教学法,按照资讯——计划与决策——实施——检查——评价的路径实施教学。具体到每个项目,灵活应用直观教学法、讲授法、案例法、竞赛法、角色扮演法、分组讨论法等,在“做中学”、“学中做”,实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将“做”放在教学实施的首位,在“做”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三)教学手段的设计

多媒体教学手段 主要包括电子课件、多媒体教学软件,用来为学生演示办税业务操作过程,使学生了解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流程并完成模拟操作。

网络教学手段 在互联网上提供与实际工作相同的纳税申报客户端软件,提供虚拟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和原始记录,使学生通过这些软件操作,能够在网上完成与真实项目相同的办税业务。

(四)考核与评价设计

本课程的考核由基础知识和实训能力两部分构成,基础知识占30%,实训能力占70%。实训能力考核由6个实训项目的考核组成。具体计算方法是:本课程总成绩=基础知识*30%+实训项目*70%(30%+30%+15%+15%+5%+5%)。

实训项目设计与实施

(一)专业能力实训项目设计与实施

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解释税法条文为主,忽视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为解决这一弊端,我们按“XX税税款计算—XX税纳税申报—XX税会计核算”的工作过程创设学习情境,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地进行训练,让学生亲身经历完整的工作过程,完成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岗位流程的融通(见表1)。

(二)税收教学软件实训项目设计与实施

为解决教学过程中教师做的多,讲的多,教学时数占用多,学生参与少的问题,增加学生课外训练时数,加强对教学软件安装以及主要模块流程、操作技巧的训练,较好地实现教学内容与实际业务的结合(见表2)。

(三)税收征管实训项目设计与实施

为解决学生虽然在理论上掌握了税收征管的流程,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能适应岗位的实际情况,在教学中通过与税务机关、人民法院和企业合作,组织学生参与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专项行动,行政复议听证,旁听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掌握税收征管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流程,提高学生业务实际能力,培养学生依法纳税和遵纪守法的意识(见表3)。

(四)技能竞赛实训项目设计及实施

针对忽视竞赛工作,缺乏与同类院校的交流与学习的实际,重视竞赛工作,集中师资力量,对竞赛的方案、内容、方法步骤等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大赛交流学习,把握课改动态,寻找差距与不足,展示人才培养水平,检验教学质量(见表4)。

(五)税法宣传月、税源普查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税务系统开展的税法宣传月活动、税源普查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了解税收、企业、具体业务等,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见表5)。

(六)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实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

近年来,我们与当地税务机关合作,借助我院纳税人培训学校的平台,组织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见表6)。

总体效果:选择的实训项目比较恰当,方法应用得当,目标明确,计算过程准确,填表和纳税符合程序,活动与课程内容相匹配,考核比较完善,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高,理论与实践能较好地结合起来,教学效果好,达到了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目的。

思考与启示

实训项目设计是课改的前提 实训项目的设计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教学内容的取舍,以及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标准、师资、实训条件等教学要素,要全面考虑。

教师观念转变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通过培训及多种途径和措施,让教师熟悉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内涵以及项目实训的内容、方法和实施流程,以此来改变教师教学观念、教学行为、教学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良好的实验实训条件是项目实施的保障 在重视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实训项目的制度建设,特别要开发适合本课程的实训配套教材、实训指导书,形成自己的特色。

“双师型”教师是实训项目实施的关键 项目的实施对教师的要求很高,不仅要有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功底,还必须要有基层一线的实践能力,后者是我们欠缺的,是以后努力的重点。

参考文献:

[1]戴士弘.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案例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张重山.浅谈项目教学法在《数控技术》教学中的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2(6).

[3]王曙光.税法[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5]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6]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工学结合模式课程研究课题组.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建设指导方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纳税实训总结范文第4篇

工作要点和主要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质量

(一)加强计划管理。做好收入任务的分解和落实,了解掌握税源在各行业和各管理人员中的分布情况,将收入计划分解落实到个人。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加强动态和责任管理,把收入计划工作做实、做细。修订完善《收入预测分析和收入完成质量考核办法》,促进收入预测和计划管理水平的提高。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持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二)加强税收分析。注重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宏观方面重点分析影响税收收入的经济发展、税收政策等因素,微观方面加强对税源结构及行业分布特点、重点税源情况等的分析,科学判断税源变化趋势和税收收入增减原因。加强收入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要动向,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继续做好专项税收分析,进一步发挥经济税源分析在“四位一体”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加强税源监控。抓好重点税源管理,修改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切实落实监控机制,提高重点企业报送数据的质量和对重点税源数据的分析应用能力。密切跟踪监控纳税大户的税款申报、缴纳情况,把握收入变动趋势,充分发挥税源管理的作用,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和征收的主动性。

二、进一步提高征收管理质效

(一)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探索按重要事项与环节分工、组织形式上实行个人和团队相结合的专业化税源管理,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一般性税源按事管理、零星税源协作管理。根据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架构,开展部分科室跨行业管理的整合,做好试行专业化税源管理的相关工作,对重点税源管深管细,努力实现税源的优化管理,提高税源管控能力。探索实施大企业管理。对总局指定的大企业按照规定组织纳税人自查,并加强税源跟踪监控。落实《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要求,引导企业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依据风险程度实行差异化针对性的税收管理。落实市局即将推行的分行业管理的要求,提高对房地产业、金融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征管基础性工作。按市局要求推行网络发票,实现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简并发票票种,简化发票验旧要求,做好有奖发票兑奖工作,充分发挥发票管理对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按新修订的《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简化纸质资料,做好征管资料和社保费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提高征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压缩欠税规模,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加强部门配合,对新欠税企业采取一切办法进行清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理旧欠。加大欠税考核力度,全面考核清欠实效,保持清理欠税的高压态势。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承担税收协定待遇管理的模块需求编写任务,尽快熟悉掌握关联交易申报、涉外税务审计、转让定价业务规程等三个模块的运用操作,加强对模块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巩固信息化建设成果。深化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继续开展数据分析利用,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税种管理。继续贯彻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加强跨年度老合同营业税过渡政策到期后的宣传辅导解释工作,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到位。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工作和年金个税申报管理工作。注重企业人员股票期权行权及境外上市股票转让所得的管理,加强个人收入申报审核。继续落实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审核。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认真学习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清算工作,提高清算效率。根据国务院、总局和上级有关税制改革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制度改革。

(四)深化纳税评估工作。以专项评估、行业评估为主导,以重点税源企业为着力点,推进深度评估工作。成立专门纳税评估小组,集中人员力量,加大评估力度。评估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上级局和分局确定的大户或情况复杂户实施评估;随机抽查税管员已完成的评估户特别是评估无问题户;对各科评估发现的部分大要案案源实施评估,努力提升评估质量。进一步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职能,由征管科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实行归口管理。调整评估、审计工作要求,促进纳税评估工作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开展评估案例的交流讨论和评比,共同提高评估工作水平。

(五)加大规费征缴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内就业华侨参保规定、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参保规定等各项社保新政,提高社保费申报质量,加强费源监控和停保控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医保参保工作、社保费年度申报和残障金年度申报征收工作。继续落实好市政府2009年社保费减征政策延续至2010年的要求,确保社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

(一)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学习落实总局即将制定的反避税各项新制度法规,提高反避税操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小组”的工作任务,通过反避税骨干人员的带动作用提高反避税工作成效。强化同期资料管理,按规定做好同期资料的归集整理分析工作,同时认真收集纳税人对同期资料准备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酒店管理公司的调研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补充行业调查报告,明确调查方向和目标,为行业性典型性反避税工作打好基础。继续关注货运(快递)行业避税动态,做好预约定价安排续签工作,巩固和拓展行业反避税调查成果。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反避税调查调整任务。各管理科要结合所管理企业、行业的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反避税工作,实现对更多避税企业的调整,同时进一步提高调整质量。继续做好反避税调查调整结果的评估建议和跟踪管理,扩大反避税成效。

(二)探索非居民专业化管理。认真学局拟制定下发的国际运输税收管理办法,加强对新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非居民专业化管理的探索试行工作,在管理二科开展试点,通过开展专项调查,以正确归属应税所得为重点探索加强代表处税收管理的新思路。加强非居民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结合反避税工作开展对非居民间接转让、低价转让股权逃避税的调查调整。利用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手段,加强非居民付汇税收源泉扣缴管理;对不需开具税务证明的付汇事项加强税收后续管理,解决可能存在的税源流失问题。承担市局布置的外籍人员个税管理调查工作,以港、澳、台和东南亚籍人员为重点,积极探讨解决外籍人员收入申报偏低问题,提高外籍人员个税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继续加大外籍人员税收约谈力度,严格规范约谈工作要求,灵活应用约谈方法技巧,提高约谈成效。充分发挥税收情报的效用,利用税收情报核查非居民税源,识别和查处外籍个人利用境外支付方式进行逃避税行为。继续开展省市重点工程涉及非居民税收管理情况调查,对涉及非居民涉税事项的及时纳入管理并落实档案管理和统计报告机制。

(三)提高税收协定执行水平。认真学习税收协定执行手册和税收协定条文解释,掌握税收协定的具体内容,提高依据税收协定对居民、非居民的纳税人身份、纳税义务、常设机构、收入所得来源地及征免税进行判定的能力和准确性。抓好《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执行落实工作,切实落实协定优惠待遇。贯彻落实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规定,一方面做好“走出去”个人的年度申报汇算抵免工作,另一方面做好投资国与我国税收协定的宣传辅导,加强对“走出去”的管理和服务。

(四)提高情报利用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即将制定的《情报交换业务流程》和情报交换指导意见,拓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之成为加强外籍人员税收监管的有力手段。完成情报收集和核查任务,重点加大专项情报收集上报的力度,提高情报收集核查质量。对与情报所反映问题类似的企业和对象组织专项评估分析和审核,提高外来情报的利用价值。

四、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能力

(一)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依照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税收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意识。抓好省局、市局执法检查通报指出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避免屡查屡犯,扩大整改效果。继续开展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做好试运行指标转正式运行指标的辅导提醒工作,及时反映运行问题,规范完善自动化考核工作。

(二)积极推行“无过错推定”原则。继续加强对“无过错推定”原则的宣传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法律与情理的关系,体现人性化执法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和问效机制,确保“无过错推定”原则落实到税收执法的具体工作中,让广大纳税人切实得到实惠。注意收集“无过错推定”原则运用的案例,加强总结分析,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三)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加强对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处罚标准,同时进一步细化落实管理措施,检查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继续加强宣传和调研。围绕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注重突出民生,突出特色,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税收新政策和外商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纳税人的遵从度。继续做好课题调研工作,下达调研任务,落实调研计划,努力提高税收调研质量。

五、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层次

(一)转变纳税服务理念。切实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人的正当需求应予以满足的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一站式”纳税服务和涉税(费)业务“同城通办”业务。修订完善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加强人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办税服务厅软、硬件建设,做好办税服务窗口受理和网上涉税申请受理准备。加强服务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和办税服务场所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层次。拓展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外税e家》网上税收宣传服务交流平台的作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纳税服务。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服务海西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用好用足社保费减征政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通过税收调控职能的发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我市经济的加快复苏。

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班子议事执行规则,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增强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正确性。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级干部特别是各科室主要领导的作用,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体现作为。继续做好科级干部提任和分局人员岗位调整,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管理范围和工作重点,整合和优化资源,激发干部活力,推动工作开展。新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和效能工作的重点薄弱环节,规范完善制度机制。继续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税、检、法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加强源头预防工作,增强防范效果。加大监督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对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和查处、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以及对科级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行风和效能建设,坚持以查纠和整改为主线,充分发挥内外监督督导体系的作用,认真查处行风效能方面的投诉,形成行风政风的持续改进机制。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培训档案,努力完成培训任务。重视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普及型培训和提高型培训的结合,既努力为业务骨干和优秀人员争取高层次的学习培训机会,又有针对性地组织新政策法规、国际(涉外)税收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培训的实用性。继续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日常学习交流,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进一步拓展知识范围,优化知识结构。

(四)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切实加强财务经费、资产装备、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落实经费预算管理和开支审核等内控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产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办公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纳税实训总结范文第5篇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局、景德镇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改革、服务发展,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治税抓好组织收入。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综合发力、精准施策、精细到位,做到“解经济之困、减企业之负、增民生之福、保发展之稳”。按照总局“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省局“八个不”的要求,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严防出现收过头税、引税、提前预收、虚收空转、异常入库等现象。2019年,我局组织入库计划口径税收收入366171万元,同比增收7713万元,增长2%。组织入库财政口径税收收入381176万元,同比增收8249万元,增长2%。顺利实现奋斗目标。

(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共为企业减免税金61868.34万元。其中:鼓励高新技术减免18664.72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4416.55万元,改善民生减免7634.97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2263.88万元,支持三农减免2591.23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减免549.63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15446.42万元。保障减税降费红利落实落袋,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挂图作战,扎实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联动推进政策落地。2019年,共计减税降费40522.31万元。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78号、省局14号文件要求,协调征管部门组织开展税收业务协调会,进一步细化丢失发票、未按期申报等税收违法事项行政处罚明细标准,提升税收治理精准度。

(四)突出重点提升征管服务质量。一是抓好“夯基础、立规范、防风险、促落实”。针对省局强基固本督导组7月份在我局调研发现的118个问题,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逐项整改落实。9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回头看”,并形成调研报告,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二是打好“降成本、优环境”组合拳。科学整合办税服务场所资源,办税服务厅9月23日整体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四个一”办税,落实“不打烊”式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便捷、高效办税。展开“滴灌式”精准辅导,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税企连心卡”1035张,推出4类82条便民服务措施。

(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力融入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积极贡献税务智慧和力量。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双创双修”行动,助力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保留4项行政许可外,取消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时通过“双公示”平台对外公布税务行政许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要求,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整合落实税务“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纳税人免费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开展减税降费、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进企业、社区、校园等活动,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纳税服务格局。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适时开展文件清理。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字〔2019〕78 号文件要求,对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宣布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份,分别是《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重点工程税收代扣代缴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13〕50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平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评估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13〕58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字〔2017〕181号),上述三份文件,已由《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等三个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的通知》(乐府办字〔2018〕75 号)予以替代。

(七)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的法治审核。为保障机构内部运转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同时强化对内管理、加强法治监督,市税务局法制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助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要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重大纳税人权益和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确保决策机制全程依法依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在充分调查讨论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尾表态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税务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具体工作和责任分工并有序落实;先后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全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落实日常协调指导、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充实人员配置和装备保障。统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共7大类,涉及税收强制、税收保全、大额行政处罚、大额行政征收等内容,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我局配置执法记录仪7台,计划比照景德镇市局模式完善筹建税务约谈室。

(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执法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有效推进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应审尽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提出负责性审理意见,依法依规形成审理决议。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市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全年暂未收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确保法律专业人才尽早尽快参与应诉程序。

(十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19年未发生网络舆情。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三)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信访管理工作。全系统调解工作人员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调解形式积极妥善处理税务争议。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信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例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明确各项任务,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未出现上访事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具体要求,依托各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我局政府信息需求,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密切了征纳关系,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19年市税务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58条。

八、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五)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主要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年召开各类会议集中学法3次,主要学习国家宪法、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制度、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治税能力水平。个人自学要求领导干部要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开展法制专题培训,组织收听收看总局、省局税收相关业务视频培训10期,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199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9年分类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十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懂政策规定,学懂办税流程,学懂系统操作,真正做到将政策学深吃透,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迅速落地。举办多期面向纳税人的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针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特点,强化减征政策宣传培训,举办了多期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加强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参加培训的纳税人达2000余人次,培训辅导覆盖面达100%。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精准辅导和上门走访两种形式,开展减税降费新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助力纳税人拿好“减税降费”大礼包。一方面采取线上推送,采取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相关税收政策11000余条,各分局通过税源管理微信平台线上发送短信700多条。另一方面采取是线下发力。由局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组成保障团队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业务和技术现场支撑,快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办税问题,采取“走下去”的办法,开展点对点精准滴灌式辅导,助力企业发展。共走访企业90余户,发放各类减税降费宣传资料4000余份。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七)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景德镇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景德镇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内聘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各1名,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税务法律救济、法治学习培训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3次会议,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内容,研究部署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项制度”等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和使命”落到实处。

(十九)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推进法治税务工作中作为领导者、组织者、引领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研法,引领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守法与执法相融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工作中全面体现税收法治精神,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把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的一项重要内容,检验督促全体干部自觉学法知法,浓厚的学法氛围在全系统蔚然成风。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做好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用人导向的重要内容,以用促学、以考促学,确保税务干部持证上岗执法、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一年来,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2020年重点落实以下工作计划,确保在依法治税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一、持续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是我局近年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工作实际和基层反映的诉求,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充实人才储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根据上级制定的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完善税务机关的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落地到位。

二、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式的培训,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勤于学习的基础上,制作些典型案例资料和分门别类编印些查案手册,供干部个人作为学习读本,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税收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对内实施部门交叉检查;对外构建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把税收执法权装进社会和纳税人监督的“笼子”里。

四、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降成本 优环境”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有关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改革红利落到实处,不断了解跟踪新政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反馈“减税降费”工作成果,积极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待省局新的权责清单后,及时跟进修改权责清单,对外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配套落实制度,确保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