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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管理

担保贷款管理

担保贷款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创业担保贷款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技术

中图分类号:F832.479 文献标识码:A

创业担保贷款档案是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和客户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记载了创业贷款从申请到考核然后到发放直至还款的各个环节,是责任划分和认定的依据,也是保全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的重要法律依据。创业贷款档案管理是指对创业贷款工作相关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继而进行移交、保管、统计、利用和销毁等一系列工作的过程。做好创业贷款档案管理是创业贷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创业贷款工作规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规避贷款风险的有力保障。

1.创业贷款档案分类

按照其性质,创业贷款档案可以分为: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两部分。创业贷款中的文书档案是指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创业贷款的政策、文件等以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申请、答复文件等,包括创业贷款的实施办法、贴息的管理办法、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等等,这些档案构成了创业贷款工作的基本依据。业务档案是指在具体工作业务发生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包括申请资料、考察表、回访记录、贴息资料、材料交接单和审批表以及各种报表等。申请资料又包含申请人的申请表、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担保人的证件复印件等。

按照流程分,创业贷款可以分为贷款前档案、考察审批档案、贷后管理档案、贴息档案等。贷款前档案主要包括申请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征信查询结果等。考察审批档案主要包括考察表、考察照片、贷款借据、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贷后管理档案主要包括:贷后检查表、催收记录等。贴息档案主要包括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利息清单、银行卡复印件和贴息申请登记表等。

按照业务类别分,创业贷款可以分为个人贷款档案、企业贷款档案、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贷款档案。

从档案的载体上划分,创业贷款可以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影像档案。在具体工作实务中,创业担保贷款档案往往采取三种档案形式并存,或者以其中一种或两种形态存在。其中,纸质的档案是基础。因为纸质档案具有原始性,最具法律效力,所以分类、整理和保存纸质的档案是创业贷款档案管理的重点。

2.创业贷款档案的管理

创业贷款业务流程各个岗位均会形成个人贷款档案资料,由于个人贷款业务量大,因此其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量很大。做好个贷档案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2.1规范贷款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统一纸张、格式和摆放顺序。所有纸质档案都需要用A4纸,填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者中性笔填写。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合理的申请档案的排列顺序依次是:申请表、反担保人承诺书、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反担保人结婚证复印件、反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反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双方户口簿复印件、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产证明。

2.2规范归档程序

要想做好贷款档案管理,就必须严格按照整理档案的顺序和规范进行整理。按照贷款流程,每个流程产生的档案及时归档。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创业贷款的业务流程是: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贴息。

申请受理时产生的档案就是申请档案,申请档案按照一定的顺序排放整理后,以后各流程中产生的档案都要以此为基础。贷前调查时产生的档案,主要就是贷款调查表和调查照片,包括资格审查的结果、征信查询结果等。贷款调查通过之后,就到了审批环节,审批是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调查情况和征信情况对该笔贷款风险进行专业判断,从而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审批意见。形成的档案主要是审批表。审批通过的贷款,需要和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贷后管理档案主要是贷后检查的过程中形成的。贴息档案是在申请人贷款结清之后,贷款贴息申请时产生的。由于每一笔业务从申请到贴息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周期会超过一年,所以在实际业务工作中会以年度为单位,将每年度中产生的申请档案和审批档案一起整理,贷后管理档案和贴息档案单独归档。

2.3完善信息系统,进行数字化管理

现在创业贷款业务大部分实现了系统管理,从受理到考察、审批、贷款发放、还款和贴息都从系统内进行操作。系统操作的优点就是贷款流程中的大部分信息都可以体现,解决了纸质档案管理中标准不统一、不结束所有流程无法归档的问题,而且查阅方便快捷,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在信息系统中管理档案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输入档案信息要准确、规范。由于创业贷款的受理一般在镇、街道的人社所,基层的业务受理人员多且不固定,标准不一致就会导致档案信息的准确性有偏差,所以要制定统一规范的录入标准。二是输入档案信息要及时。每一笔业务发生的每一个进展都要在系统内体现出来,如果输入不及时,不仅会导致下一个流程无法继续进行,而且会导致档案的缺失。三是输入的档案信息要全面。尽可能地把档案信息通过文件扫描、数码成像等形式把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录入存储,同时把照片及视频等考察影像一并纳入数字化管理范围,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数据库。

2.4创业贷款档案的移交

创业贷款的业务档案长期存放在业务部门弊端很多,一是业务部门人员不熟悉档案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二是保管不集中,库房安全存在隐患。因此创业贷款的业务档案应该定期向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科室进行档案移交。

2.5创业贷款档案的保密和查阅

贷款业务档案记录着重要申请人及担保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业务档案中包含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资产情况、家庭成员等信息。对于企业客户而言,业务档案包括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上下游客户等重要商业机密。所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档案资料的查阅、借用必须按照程序办理,并详细记录,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档案借阅人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从业人员的,需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报分管负责人签批;档案的借阅人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以外的人员,需要持相关证明文件,经担保中心审批并报负责人签批后,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借阅。档案借阅人员应严格保守个人信用档案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随意添加、涂改、勾画,也不得折叠、污损、撕毁、裁剪、拆散、更换档案里的材料。如档案内容有遗失,借阅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并负相关法律责任,担保中心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2.6创业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的档案保管期限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只能参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保管期限规定》将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又分为10年、30年。因此,在实际业务工作中,将创业贷款档案中的文书档案部分,保管期限定椤30年”或者“永久”。由于业务档案的主要作用一是上级或者审计部门检查时用,二是发生纠纷、诉讼时的依据,并不经常使用。所以一般来说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当业务档案已超过规定保管年限,可以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档案销毁清单,担保机构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部门监销,贷款档案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3.完善创业贷款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3.1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实现创业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化

可以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法规政策,健全创业贷款业务档案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工作经验,制定可行的工作标准和档案的分类大纲、保存期限,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2加强贷款档案的设施建设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专门配备档案室、档案柜、灭火器、温湿度计等设备。由于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大量的纸质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需要存档备查的资料,受环境限制,保存不当就会流失。采用图像扫描的方式,将纸质档案转变成数字档案,存入系统或者制作电子检索目录,用光盘备份数据,形成电子档案。如果条件不允许,要及时将创业贷款的档案移交到有资质的档案管理部门,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3.3加强对创业贷款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

由于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不可能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员,单位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又不熟悉业务档案,所以创业贷款中心就要分工明确,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具备档案管理的能力。同时,要积极与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参加档案管理的培训,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档案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业务档案管理的办法,及时学习新的档案管理技术。

4.结束语

创业贷款的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规范管理创业贷款档案,可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可以使创业贷款工作有据可依、有档可查;对推动小额担保贷款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只有充分重视创业贷款的档案工作,采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对创业贷款各个流程产生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利用,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顺应新时期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 李延兴.小额贷款中心档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6(18):230.

[2] 张庚桥.小额贷款信用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兰台内外,2016(4):43.

担保贷款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抵押贷款;信息不对称;担保;效果

一、引言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实行担保。抵押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

贷款抵押的作用和现状,已有许多论述。当借贷双方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时,抵押和担保既有利于解决银行面临的逆向选择,也有利于借款人避免银行的信贷配给(Stiglitz&Weiss,1981,1986;Besanko&Thakor,1987;蓝虹,穆争社,2004)。办理抵押贷款可加大公司所有者/管理者个人违约成本并提高借款人履行合同的激励(InwonSong,2004)。

我国抵押贷款发展较快。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调查组对国有商业银行10个县级以上机构2000年末贷款情况的统计调查,其中信用贷款占贷款余额的28.58%,担保贷款占71.42%(其中抵押贷款41.45%)(窦广涵,刘昱,2004)。

如何衡量抵押贷款的实际担保效果?抵押贷款是否具有普遍的实际担保效果?实际担保效果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何?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进行初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研究综述与概念设定

1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国外实证研究表明,因为在贷款清收过程中可以出售抵押物还贷,贷款抵押能够提高贷款偿还水平,实现较高的贷款回收率(Carty,1998;Gupton等,2000;G.Kabance.,2001;KEmery.,2003;J.Franks,AdeServigny,SDavydenko,2004;JGrunert,MWeber,2005)。从多国数据比较来看,抵押物对贷款回收率的影响,因破产法及对债权人权利的影响、抵押物的种类、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方法及重评频率的不同而表现出明显差异;宏观经济状况对抵押物变现价值有显著影响(J.Franks,AdeServigny,SDavydenko,2004)。Franks等人的研究对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但没有对影响的大小进行定量测算。

国内研究内抵押贷款的研究文章主要采用了定性分析、列举归纳的方法。研究文献集中在存在的问题的归纳(王志成,2002;苏建军,2004;王国恩,2004;)、抵押物价值评估质量(鹿亚芹,2003)、评估、登记费用高(叶春茂,胡友生,叶向东,1996;李瑞丽,2000)、抵押物种类的选择(朱建华、杨晓荣,1997)、以物抵债的限制条件(王春玲,2004)、快速变现的限制(程凤朝,2004;左利英,2005)、法定清偿顺序的影响(王国恩,2004)、抵押物破产受偿率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8;隋军等,2002;四川省政府体改办调研组,2003)等方面,缺乏对抵押物担保效果进行系统实证研究的文献。

2概念设定

抵押贷款名义保证率:=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贷款金额,其倒数即银行平常所称的“抵押折扣率”。

抵押贷款实际保证率:抵押物处置收入净额/抵押贷款金额,本文将其定义为“抵押贷款实际保证率”,并以该指标来衡量抵押贷款担保效果。

贷款回收率:=1-贷款损失率

抵押物评估价值变现率:=抵押物变现净值/抵押物评估值*100%

三、方法与结论

(一)样本及处理

本研究利用银行已处置完毕的抵押贷款档案资料,共取得广东地区贷款抵(质)押物处置有效样本1799个,涉及贷款金额70.9亿元,覆盖当地各个行业与地区;贷款发放时间1984-1999年,贷款抵押办理时间1995-2002,抵押物变现时间1996年至2004年。

为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对数据进行了如下清洗处理:

1、剔除了无效抵押数据。

2、对明显异常数据进行了核实修正:(1)剔除了原数据中贷款金额低于3万元的数据;(2)对实际担保率大于400%的数据进行了逐户核实。

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主要结论:

1、样本总体的实际担保效果不服从正态分布,为偏态双峰分布,其分布直方图如下:

实际担保率的均值为48.88%,显示担保的平均效果欠佳;标准差43.55%,效果波动大,稳定性差;分布明显向低端(10-20%)和高端(100%)集中,显示大部分效果很差,小部分效果好;分布呈现双峰分布,说明可能存在某种或某些系统性影响因素。

2、评估质量基本呈现向低端集中的β分布特征,评估质量差,评估质量对担保效果有显著影响。

从银行角度看,评估质量(评估价值变现比率)的理想分布应是一个均值大于或等于100%的正态分布,而且标准差越小,评估质量越稳定。

评估价值变现比率的实际分布情况如下图:

从上图来看,分布基本服从β分布,评估价值变现比率越低样本比率越高,评估价值变现比率均值仅为39.84%,评估质量很不理想。

进一步对评估质量与担保质量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两者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0.545,双尾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00,数据显示两者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3、处置时间呈现近似正态分布,与实际担保效果无明显相关关系

处置时间的分布如图,呈现近似正态分布,其均值为54.79月,标准差为32个月。处置时间长,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抵押物本身产权不完善,另一方面主要是1999年以前抵押物处置市场发育程度很低。

对处置时间长度与实际担保率进行相关分析,数据显示,双方相关关系显著的假设不能得到支持(Pearson相关系数为-0.006,双尾显著性检验参数为0.806),即从实证数据看,不能认为处置时间是实际担保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4、贷款金额与实际担保效果的相关关系获得数据支持

对融资金额与实际担保率进行相关分析,数据显示,双方相关关系显著的假设得到支持(Pearson相关系数为-0.123,双尾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00),即从实证数据看,融资金额是实际担保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双方呈负相关关系。大额贷款抵押的实际担保率总体上低于小额抵押贷款的实际担保率,一是大额抵押物评估技术难度更大,二是其评估更易受借款人影响,三是大额抵押物与小额抵押物相比,市场需求面窄,更难变现。

5、处置成本率呈现β分布特征,与实际担保效果的相关关系获得数据支持

处置成本率的分布如图,呈现β分布特征,其均值为20.45%,标准差为21.78%。由于数据的β分布特征,处置成本率数据主要集中在15%以下的区间里(低于12%的数据占了50%),处置成本率较高的,主要是小额抵押物、划拨土地等。

对处置成本率与实际担保率进行相关分析,数据显示,双方相关关系显著的假设得到支持(Pearson相关系数为-0.306,双尾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00),即从实证数据看,处置成本率是实际担保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6、不同种类抵押物实际担保效果呈现明显区别

不同种类抵押物实际担保效果区别明显。不动产的回收率总体上高于动产的回收率,具体如下表:

7、多元线形回归分析结果讨论

研究试图对实际担保率与处置成本率,融资金额,评估价值变现比率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回归模型1,2,3均能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1的F检验,其决定系数R2约为于0.4。

四、改进抵押贷款管理的政策建议

1、提高抵押物评估工作质量。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第一,由银行而不是企业作为抵押物评估委托人;第二,建立与落实评估机构与评估人员评估质量的记录与考核制度;第三,建立与落实抵押物的评估期限管理与重评估制度;第四,建立银行内部评估审核制度,并实行严格的任职资格管理。

2、区别对待不同种类、不同地区、不同金额的抵押物选择与评估折扣率。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第一,建立不同种类、不同地区、不同金额抵押物担保效果档案,在此基础上制定种类、地区、金额区别对待的评估折扣率;第二,对不同种类、地区、金额的抵押物评估价值审核实行区别授权,严控高风险种类和地区。

3、选择抵押物和评估折扣率时,必须考虑抵押物处置成本率的影响。

4、严格规范抵押贷款操作,最大限度降低抵押物登记、处置等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5、区别对待存量与新增贷款。新增贷款实行最严格的抵押物,而原抵押物价值不足的存量贷款,只要能补充抵押物,明显降低整体风险,可以考虑在一定时间内灵活处理。参考文献:

[1]JosephE.Stiglitz,Andrew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71,No.3(Jun.,1981),pp.393-410

[2]JosephE.Stiglitz,A.Weiss,"CreditRationingandCollateral",inEdwardsetal.,editors,RecentDevelopmentsinCorporateFinance.1986

[3]Bester,Helmut,"TheRoleofCollateralinCredit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EuropeanEconomicReview,(June1987),Vol.31,No.4,pp.887-899.

[4]Besanko,David&Thakor,AnjanV,1987."CollateralandRationing:SortingEquilibriainMonopolisticandCompetitiveCreditMarkets,"InternationalEconomicReview,DepartmentofEconomics,UniversityofPennsylvaniaandOsakaUniversityInstituteofSocialandEconomicResearchAssociation,vol.28(3),pages671-89

[5]Carty,L.V.(1998):BankruptBankLoanRecoveries,Moody’sInvestorsService,Juny1998

[6]Gupton,G.M.;Gates,D.;Carty,L.V.(2000):BankLoanLossGivenDefaulted,Moody’sInvestorsService,Nov2000

[7]Kabance,G..(2001):MexicanBankruptcyandRecoveryRateStudy,FitchIBCA,Dec2001

[8]Emery,K.(2003):Moody’sLoanDefaultDatabaseasofNovember2003,Moody’sInvestorsService,Dec2003

[9]Franks,J.;deServigny,a.;Davydenko,S.(2004):AcomparativeAnalysisoftheRecoveryProcessandRecoveryRatesforprivateCompaniesintheU.K.,France,andGermany,StandardandPoor’sRiskSolutions,July2004

[10]Grunert,J.;Weber,M.(2005):RecoveryRatesofBankLoans:EmpiricalEvidenceforGermany,

[11]InwonSong,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人员,“贷款分类和准备金计提中抵押的处理”,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网站

[12]蓝虹,穆争社,抵押、担保机制的功能及效果的博弈分析,财经论丛,2004,(4)

[13]窦广涵,刘昱,我国银行担保贷款的现状及风险防范,华南金融研究,2004年第2期

[14]理明:《国家计委中小企业融资课题组的报告显示-中小企业贷款出现新动向》[N],《经济参考报》2001年4月3日。

[15]杨思群:《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改革》[C],载于李扬,王国刚,何德旭主编,《中国金融理论前沿II》[A],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24-254页。

[16]苏建军,银行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西安金融,2004,(1)

[17]王国恩,贷款抵押风险的生成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

[18]王志成,抵押贷款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中国审计,2002(9)

[19]鹿亚芹,资产评估质量及评价研究,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20]叶春茂,胡友生,叶向东,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难点与对策,银行与企业,1996,(6)

[21]李瑞丽,关于抵押贷款登记收费问题的调查,南方金融,2000,(5)

[22]朱建华、杨晓荣,西方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广东金融,1997(4)

[23]王春玲,抵债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改进措施,中国房地信息,2004

[24]左利英,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国际经济合作,2005,(1)

[25]程凤朝,论以资抵债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问题,2004,10,16,

[2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规范破产,为企业优胜劣汰提供司法保障,人民司法,1998年第5期

担保贷款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抵押担保;新资本协议;抵押品

一、新资本协议下抵押担保介绍

(一)抵押品和担保主体的范围

一个合格的担保主体从理论上讲,只要保证人的风险比借款人低,其提供的保证就能够降低资产风险。但为保证资本计提的审慎性,新资本协议标准法对信用保证提供者的范围进行了必要限制,仅认可以下两类实体提供的信用保证:、公共部门、商业银行和风险权重比交易对象低的证券公司;评级为A-以上(含)的其他实体,包括具有较低风险权重、能提供信用保证的母公司、子公司和附属公司等。

(二)抵押担保的处理方法

新资本协议标准法允许商业银行采用简单法和综合法两种风险敏感程度不同的方法考虑抵押的风险缓释效应,高级内部评级法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内部风险计量结果考虑抵押担保的风险缓释效应。

(三)抵押担保的管理要求

新资本协议扩大了合格抵押品和保证人的范围,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风险敏感度不同的计算方法,同时对商业银行抵押担保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才能考虑抵押担保的风险缓释效应。

法律确定性要求:所有抵押交易、表内净扣和保证所使用的法律文件,必须对所有交易主体都具有约束力,并且确保在所有相关的国家内可以执行,这些交易必须经过有效的法律审查予以确认。

抵押品估值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抵押品估值制度,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为债券提供充分的保护。在抵押品可销售的情况下,抵押品必须按照当前的公平价值或低于当前公平价值来估值,并对抵押品价值实行连续监控,具体的估值频率取决于抵押品的种类,一些金融抵押品应实行盯市估值。

抵押担保管理要求:对于抵押交易,为保证抵押品对债权提供充分的保护,交易对手的信用与抵押品价值不能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因此,商业银行不能接受交易对手或与其相关的集团发行的债券为合格的抵押品。商业银行必须建立明确和严格的程序,确保出现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时,能够及时清算抵押品。当抵押品被第三方托管时,银行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托管方将抵押品与其自有资产相分立。对于保证交易,保证必须是保证人的直接负债,保证人承担的业务必须由文件明确说明,保证义务必须清楚定义并不可撤销。

二、目前抵押担保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已制定了专门的贷款抵押担保管理制度,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认定、抵押率的确定、抵押品的后续管理及相应的追偿措施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明显的漏洞。

(一)抵押保证交易的执行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法律确定性及可实施性是抵押担保风险缓释效应在资本监管中得到认可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抵押权和对保证人进行追偿时还存在一些障碍。一是国内司法实践不完全支持在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偿还债务时,银行及时地对抵押品进行清算或收为己有,司法仲裁和执行的链条和程序过长,影响了抵押品的占有、处置和变现,增加了银行的回收成本。二是在保证贷款中相当一部分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人违约情况下,商业银行不能及时地要求保证人履行代偿义务。

(二)抵押担保管理管理不善,疏于监测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虽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贷后管理工作,重贷轻管问题有所改善。但在抵押贷款管理中,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一抵了之、不管不问的情况,甚至出现办妥抵押手续后,内部管理松懈,致使债务人能够轻易解除抵押、私自处置抵押品而导致抵质押权落空的情况。

(三)普遍存在抵押品价值高估情况

抵押品价值高估除了借款人有虚增押品价值的强烈动机外,还与信贷经办人员尽职调查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格、缺乏评估技能等因素有关。尤其是商业地产、工业厂房、机器设备的评估存在高估问题更为严重,抵质押物变现价值不能有效覆盖有关债权,难以真实计量押品的风险缓释能力。

三、改进和加强贷款抵押担保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有效建立严格的抵押担保管理政策和程序

一是结合信贷风险管理流程的整合,重新整合和再造担保抵押管理流程。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重新对有关制度进行梳理,明确界定抵押担保交易中相关部门、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提高抵押担保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独立性。二是建立清晰的抵押接受标准,重点审查抵押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立中介机构和内部评估相结合的抵押品价值评估机制,保证价值评估的审慎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各类抵押品设置合理的抵押覆盖率;明确要求只有高于借款人信用等级的经济主体才能提供保证,对保证人和借款人采取相同的评级标准。三是强化对抵押品和保证人的持续动态监控,对各类抵押品的估值和保证人的评估要有明确的频率要求,定时监测抵押品实物及价值变化情况,确保贷款存续期内抵押保证交易的充分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二)细化抵押率

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应根据具体债项的特点,如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种类、期限、贷款条件和行业生命周期特点以及抵押资产市场价格变动规律等,进一步细化抵押率。

(三)制定完善的内部抵押资产价值评估技术操作规范

商业银行价值评估需遵循谨慎和保守原则,在市场价值属性前提下,其价值往往根据市场行业数据确定,当行业健康发展,市场数据能体现资产价值特性时,商业银行可大部分接受外部中介评估的结果,但对价值评估过程中具体参数的选取,如机器设备价值评估中安装费用的计算等,则应持谨慎原则,不予考虑或折价考虑。

(四)建立抵押品管理信息系统

商业银行应建立自己的抵押风险数据库,至少应包括评估数据库和回收数据库。评估数据库应根据不同区域、行业、资产类型等制订统一的资产信息卡和市场信息卡,将评估所需资料进行搜集、汇总和整理。回收数据库应具体到小类,应将资产处置前价值、变现价值、处置税费及其他未知因素等列清楚,并定期汇总分析,以此作为调整商业银行内部抵押率的依据,也为今后开发抵押品价值评估模型和违约损失率模型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罗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文献及评述[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银监会.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缓释处理指引[Z].征求意见稿,2008.

担保贷款管理范文第4篇

为防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风险,推动职工利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购房,根据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现就以期房抵押申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以所购期房抵押申请委托贷款的个人,抵押的期房主体结构没有封顶的,其借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60%,抵押物为商品期房的,同时不超过个人交存公积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含);抵押物为其它期房的,同时不超过个人交存公积金余额的15倍,且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含)。

二、用于抵押的期房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的,其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抵押物为商品期房的,同时不超过个人交存公积金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含);抵押物为其它期房的,同时不超过个人交存公积金余额的15倍,且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含)。

担保贷款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额 担保 贷款 困境 对策

小额担保贷款一直是我国就业政策的重要部分,在我国创业、就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小额担保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待业人员、有就业意愿的人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发放的贷款,是为了促进有能力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且组织起来创业,是对诚实有信、有就业愿望的人提供的贷款,并由担保机构担保。小额担保贷款从1999年就已经在上海、重庆等地开始实行了自给自发的小额贷款业务,为缓解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提供了支持。但随着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发展,其存在着诸多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亟需解决。

一、我国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困境

(一)小额担保贷款与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存在一定矛盾

商业银行股东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因而,商业银行所发放的贷款都追求高回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则是为自主创业、微型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提供金融服务,是一种包容性金融体系,为许多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因而,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成本相对于其他贷款业务要高,当金融市场出现变动,市场资金紧张,贷款利率较低等情况时,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利息,不会产生其他经济效益,所以商业银行对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门槛高,手续繁复,制约发展

从近年来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情况看,许多限制导致小额担保贷款并没有真正带给弱势群体较大的帮助,例如许多人员因为缺乏有效的身份证明,无法得到相应的申贷资格或优惠政策。同时,由于担保机构为降低自身风险,在确保担保贷款的还贷能力时,增加了反担保条件,许多贷款人无法满足反担保条件,因而得不到相应的贷款。以此同时,小额担保贷款所设立的这些门槛也制约了其长远发展。另外,小额担保贷款涉及劳动、银行、财政多个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伴有复杂的申领手续,如申报、审核、审批、放款等需层层审核,手续繁复,导致贷款效率低,申请周期长,甚至无法在规定时限里办结审批。我国目前推进的一系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无法与当前操作流程相匹配,例如在小额担保贷款扩大扶持之后,许多贷款人如大学毕业生,因为身份认证问题而无法享受到新政策等,直接制约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

(三)担保机构的担保落实难

小额担保贷款所针对的客户大多数是个人或微型企业,其还款能力较差,在银行所办理的小额贷款所需的担保基金一般在贷款金额五倍的资金,因而,政府担保基金无法发挥其信用放大功能。虽然在本质上小额担保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但在操作中却采用的商业化模式,担保机构为规避风险,往往需要贷款人员提供反担保,如实物资产、抵押品等,而多数贷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住房,当贷款人无法在预定期限无法归还贷款,根据相关法律,担保机构并不能将居民住房变卖或拍卖,因而担保机构也十分顾虑房屋作为抵押品,担保无法落实。

二、实现小额担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优化贷款

程序小额担保贷款一直存在着手续繁琐,程序复杂的问题,这些繁复的手续都直接影响着贷款业务的效率,因而,我国小额担保贷款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应该改进贷款手续和程序,规范贴息资金审核、拨付程序,简化贷款手续程序,强化监督和控制。对于担保机构,可以实行联保,增加抵押物种类,如汽车、机器设备等,并扩大反担保的对象范围,从机关事业职员扩充至收益明显的企业中上层管理人员,而对于无反担保人的个人贷款,可将产权、专利、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二)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由于地方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的支撑,一些地区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管理、评估、担保等方面,没有建立科学的机制,制约着贷款业务的发展。因此,在工作管理上,应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力度,并不断创新和调整财务管理机制,保持信息对称,有效地规避风险;在评估方面,政府部门应该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根据地方经济情况,调整贷款规划,制定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在担保方面,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降低反担保门槛。同时,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真正为弱势群体展开有效的金融服务,将创业项目、创业培训、金融服务进行有机结合,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加强协调机制的建立

小额担保贷款和商业银行目标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而需要加强协调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积极配合财政贴息资金拨付、担保基金的建立,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尽可能保证弱势群体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不仅要完善信贷监管机制和方法,探索和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例,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为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还需要各商业银行及时调整信贷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微小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服务。

总之,随着国家政府对小额担保贷款的研究和分析,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制度,已经逐渐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扩大了承办机构,建立了相关担保机制。随着小额担保贷款的逐渐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所设计的政策群体范围增加,与地方政府、财政贴息等都已经紧密相连,我国小额担保贷款正在逐渐走出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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