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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总结

饮食安全总结

饮食安全总结范文第1篇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是民生热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向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一是重视监管制度建设。以制度化建设入手,从准入标准、日常监管、食品安全保障、应急处理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坚持“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三是从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在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同时,准确把握准入条件,严格餐饮服务许可。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合理统筹、措施有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服务指导为先的工作理念,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是针对海沧区阿罗海购物广场、天虹商场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在筹建及装修阶段,即对其中的27家餐饮单位进行建设指导,促进其合理布局及完善卫生设施建设,避免餐饮单位在申办许可证时因卫生条件不达标须整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间浪费;二是服务海沧区经济发展建设大局,配合征地拆迁工作。抽调二名业务骨干参加区征地拆迁工作组,发挥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优势,服务水头、东屿征地拆迁工作,促进37家餐饮单位及时搬迁或转型;同时,拓宽工作思路、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状况。

力求创新,加强监管

1、创新监管模式。首批在4家学校食堂中建立“全球眼”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卫生监督员只需在计算机上操作,就能实时对食堂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实时记录并第一时间通知整改。这样的监管模式,将视频监督与现场监督紧密结合,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节约了执法人力,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规范食品安全操作的自觉性,极大提高了执法监督效率。

2、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自今年7月份以来,在全区推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各餐饮单位门厅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安全等级、食品安全承诺书、各项管理制度及举报投诉电话等。通过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餐饮单位的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服务水平。当前已免费并统一安装公示栏1820张,占餐饮总数80%以上。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通过培训班、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召开“餐饮服务环节预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一期,对176家集体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的业主与卫生管理员共310人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卫生四下乡、食品安全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6万份;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报道监督工作动态19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入天心岛小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加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教育与行业自律,而且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与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格许可,规范审批

把好市场准入的第一关口,规范餐饮服务的行政审批。对受理的许可申请,逐宗认真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限期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颁发许可证。一年来,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651宗,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10张,注销许可证32张,变更许可证1张,不予许可8张。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率、建档率均达100%。

突出重点,全面整顿

1、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迎接省级文明城区考评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中心任务。为做好迎检备查各项工作,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加快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等有力举措,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采取拉网式检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形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2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850户次,监督整改131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免费发放台账登记本、消毒记录9750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餐饮服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并如期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在第三季度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海沧区食品安全单项成绩排名全市第一。

2、推进示范建设,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首批选取海富路、阿罗海城市广场作为示范街(店)进行筹备、推广。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形成线面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诚信建设、动员社会监督等有效形式,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3、强化集体食堂专项治理。以学校、企业、工地等集体食堂为重点监管对象,积极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从春季开学以来,开展了多轮次的专项治理。对学校食堂许可持证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及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食堂使用的食用油、食盐及食品添加剂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同时通报区教育局。一年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272户次,责令整改32户次。同时,对辖区的117家企业及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责令整改。一年来,我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调味料及查处河豚鱼等专项整治行动。掌握辖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名单,实行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验收登记台帐制度;对加工经营河豚鱼的餐饮单位一律严肃查处。一年来,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检查中当场销毁过期调味品81公斤;抽取辣椒酱、火锅底料25份样品进行苏丹红指标检测,合格率100%。

5、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依据卫生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规范》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年来,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380人次,为春节、五一、人大政协两会、国际马拉松、海沧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论坛、中高考、中秋国庆、文博会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累计保障重点餐次79场。

6、严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持“指导与处罚并举”的原则,在加强监督指导的同时,对无证经营、未取得健康证明、不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过程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历打击。一年来,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1起(其中警告12起,立案9起),罚款3.4万元。

受理投诉,及时查处

饮食安全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日常监管与技术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由注重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经营全过程的监管,由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通过对餐饮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强化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管。年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70%,完成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任务。

三、工作方法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今年全面完成中小学及建筑工地食堂和城区70%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餐饮业许可量化评分表和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分别进行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级依据。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评为差。

(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新、扩、改建餐饮单位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已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申请年度复核时,监督部门使用《餐饮业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评价结论。

(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发放许可证后,每年定期使用《日常安全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经营过程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对结果为差的餐饮单位加大监管和抽检频次。

(三)安全信用度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综合餐饮业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餐饮单位安全信用度等级。信用度等级分为A、B、C三级。对餐饮单位的安全信用等级确定和监督频次依照下表进行。

四、实施步骤

年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组织餐饮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重点学习掌握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程序,营造全员参与量化分级管理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各餐饮单位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认真自查,切实组织实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量化分级评价。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总结量化分级评价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公示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小组,负责对我区量化分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食品监督许可科负责量化分级日常管理工作。各餐饮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饮食安全总结范文第3篇

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和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资料,欢迎参阅。

总结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0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监督,促进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饮食安全总结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市局和区食安办下达的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省局下达的6个品种共计62批次的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为自制面食10批次、养殖鱼类10批次、生食水产品10批次、自制糕点10批次、餐饮具20批次,盒饭2批次。

(二)承担市局下达的100批次食品及70批次餐饮具的抽检任务。抽检的品种分别为生猪肉20批次、蔬菜30批次、生面条20批次、煎炸油30批次。

(三)完成区食安办下达的4个品种共计202批次。抽检品种为火锅类食品10批次、大米32批次,鲜榨果蔬汁100批次,冷菜60批次。

(四)完成局自定的餐饮具600批次的抽检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场所

监督抽检的场所应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大米的抽检对象专指学校食堂。

(二)抽样实施

1、抽样安排

具体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批次数、检验项目等详见附件1。

2、抽样分配

各中队监督抽检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1)样品编号

①承担省局抽检任务样品编号:

A、餐饮具样品编号为:J2-02-01~J2-02-20,其中招宝山中队J2-02-01~J2-02-06;骆驼中队J2-02-07~J2-02-13;庄市中队:J2-02-14~J2-02-20;

B、盒饭样品编号为:O2-02-09;O2-02-10;

C、养殖鱼类样品编号为:8月份:C3-02-06~C3-02-10;10月份:C4-02-06~C4-02-10;

D、生食水产品样品编号为:8月份:D3-02-06~D3-02-10;10月份:D4-02-06~D4-02-10;

E、自制糕点样品编号为:8月份G3-02-06~G3-02-10;

10月份:G4-02-06~G4-02-10;

各中队按照规定的编号规则要求,并统一使用“样品登记标签”,规范填写并粘贴在每个样品包装上,同时对每个样品另外再加封条进行封样,封条须加盖公章。

②承担市局及区食安办抽检任务样品编号:各中队各自按常规要求编号,保证所采样品清晰可辨,否则加贴小标签。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承担区食安办抽检任务的,可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检单1份,买样费可刷卡并附购买清单,本局办公室报销。

(3)送样时间:

请各中队按时做好采样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样至餐饮保化科,由餐饮保化科统一送至各检测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餐饮保化科负责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联系各检测机构,做好抽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按要求向市局、区食安办汇总上报抽检工作情况,并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承担具体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格抽检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为积极做好本次监督抽检工作,各中队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抽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填写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抽样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各中队应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方法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可以经快速检测方法初筛的样品,原则上需经快速检测后再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饮食安全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党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严格落实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目标要求

利用三个月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

1、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许可条件的,待有效期满后予以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虽持有效许可证件但实际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该许可。

2、对无证经营或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超范围经营以及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认真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

(二)全面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专人负责索证资料和进货渠道的管理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索证资料齐全、台帐记录详细”。特别要加强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及“农家乐”餐饮店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索证档案和进货台帐格式,切实解决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索证资料不全、进货台帐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1、对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触犯刑罚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的原料库房、操作间的清查力度,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或来源不明的原料,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管理或销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3、严查肉及肉制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未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及肉制品的行为,触犯刑罚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餐桌、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食堂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购进出售的各类食品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健全完善进货台帐,认真登记备案,确保食堂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所有炊工必须定期体检,持证上岗;要合理搭配营养套餐,一日三餐定好菜谱,不能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饮食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步骤,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乡镇、公安、卫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管理力度,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科学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配足配齐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回潮现象发生,同时,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卫生、教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顿工作,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