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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事故案例

饮食安全事故案例

饮食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1篇

突出“夯基础、强队伍、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主题,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深化重点品种、区域和突出问题治理,切实排查和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学校食堂、提供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分级率100%,其他应量化分级餐饮单位年度量化分级率95%以上;A级餐饮单位数增长10%以上。

(二)各级自行开展餐饮食品抽检品种不少于3个,总抽检批次不少于所管辖餐饮单位数的30%。

(三)各级实施餐饮安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数不少于所管辖餐饮服务单位数的5%,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四)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整规任务,全年专项整规行动不少于3次。

(五)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全市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不少于30家,建设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

(六)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食物中毒人数除以辖区常住人口数)不高于万分之一,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始终保持监管主动地位。

1.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按照餐饮业态许可审查标准,强化许可分类审查审批,合理规划经营布局,完善配备安全实施,制定落实管理制度,为证后监管打好坚实工作基础。

2.深化专项治理。以学校食堂、提供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高风险单位为重点,围绕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群众反映突出、投诉举报频繁、监管实践典型问题等,加强与教育、旅游、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严防问题食品流入或产生在餐饮环节。

3.强化投诉处理。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规程,加强扎口管理和交办处理,强化对社会舆情的监测研判,及时核查、处置、反馈涉及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对立案查处案件的相关举报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4.完善监管制度。围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地方实际,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各项制度,着力构建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增强风险管理意识,着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5.完善量化管理。进一步发挥量化分级管理的抓手作用,实现量化分级与其他重点监管工作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倡导和推广“明厨亮灶”,全面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和管理水平。

6.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针对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定向抽样检验,切实提高抽样的靶向性和阳性率,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加大核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

7.强化稽查执法。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稽查执法力度,强化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中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能力。规范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集中力量办好案情复杂、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大案要案,发挥稽查执法办案对餐饮安全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8.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能力提升培训,夯实监管人员专业理论与监管实务基础,全面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前培训及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其守法诚信经营。

9.提升应急水平。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事故报告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切实防止事故的升级和蔓延,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强化全程控制管理,不断提升监管保障能力。

10.加强保障工作。加强重大活动信息归集和汇总分析,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和规模、供餐形式、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管方式。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重大活动主办者和餐饮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力争实现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落实大型酒席申报制度,加强与卫生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业务指导工作。

11.推进信息建设。推广电子监管,电子索证索票等信息手段,在学校食堂、餐饮规模企业分层分级实施全程信息化监控,探索逐步实现产品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继续开展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通过业务分析通报、组织案卷评优、监督技能比赛、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共享信息资源,提升队伍技能,引导监管方向,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合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12.深化示范创建。加强与教育、旅游、商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量化分级管理,逐步增加A级餐饮单位数量,降低C级餐饮单位比例,推行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创建餐饮安全样板区域和示范单位,开展“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文明餐桌”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3.推进诚信建设。以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等级为基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结合实施“黑名单”制度,扩大量化分级管理的社会影响面,提升餐饮企业自律意识。

饮食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2篇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1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网络建设。在市局网站上建设了“应急管理”窗口,公布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根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努力加强涵盖应急管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专门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准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抢救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五)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控制;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治理、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重大节日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全面开展和加强了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重点工作。总体来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七)积极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米易县普威镇发生家庭聚餐引发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及前期处置进行了解,并协助指导米易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设立了应急管理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多部门衔接、协同配合,需要政府牵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演练,保障预案演练经费。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应急办主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应急能力。

饮食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3篇

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以下目标:

----学校食堂符合《*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许可条件》或《*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其中:A级达到20%以上,B级达到40%以上;

----基本完成全省学校校内食品店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和放心店改造任务,并实现食品统一配送;

----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

----城镇管网通达地区的供水覆盖农村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质量明显提高且达到国家标准;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不断规范,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无证无照摊点基本消除;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普遍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各地要围绕上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载体,编制学校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规划,落实今后一个时期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学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构建食堂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各地要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把食堂“四关”。一是严把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关。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审查,按照国家有关食堂卫生设计规范要求,组织食堂建筑设计会审,促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的要求,加快学校食宿工程建设步伐,保质保量完成学校食堂改造任务。二是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因地制宜开展学校食品定点配送工程。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和追溯制度,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分类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三是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食堂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环节的卫生监管,定期抽检食堂销售的食品,强化重点时段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大力推行餐饮“五常法”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可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督察,促使食品留样、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控制非本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对爱心营养餐的监管,确保营养餐的安全、营养和卫生。四是严把食堂经营和财务管理关。按照“自主经营和托管经营等并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从事学校食堂经营活动,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负食品安全责任的承包经营行为。原则上不得由个人承包学校食堂。鼓励中小学校食堂由学校通过责任制等方式自主经营,积极探索托管经营等新型的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实行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卫生量化分级考评达到A级的餐饮服务公司(含饭店、酒店)经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堂托管经营企业和自主经营的监督,制定严格的食堂经营利润控制指标和分成比例,核定饭菜销售成本,把好食堂经营的成本关、利润关和分配关,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的稳定。

三、严格经营资格准入条件,规范校内食品店经营行为

各级经贸、工商部门应积极引导和支持连锁超市(便利店)、放心店向学校延伸,教育部门要利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开展放心食品进校园活动。通过开设连锁超市(便利店)和培育统一配送的食品放心店等形式,对校园食品店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经营者准入条件,将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相应配送能力的食品企业纳入准入范围,通过招标形式择优选择经营单位。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校园食品店的监管,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促使经营企业“按制度经营、按要求进货、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网的作用,依靠教师和家长的力量,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杜绝经营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

四、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

各级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分段监管、综合治理的思路,落实监管职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卫生许可,探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巡查检查、举报投诉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点多、经营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店和饮食摊点。结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新特点,积极探索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给学生一个清洁消费、放心消费的环境。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协同整治运行机制。要强化综合监督的职能,加大暗查暗访和督察督办的工作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取得实效。

五、强化学校用水管理,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必须在20*年底前改用自来水;只能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应申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识,并由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B”级以上的企业提供,禁止无证无照或证照、标识不全的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督促学校建立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所需检测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供水设施(含桶装饮水机)和水井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保护,落实防污和消毒措施,加强自备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管理,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紧密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青少年联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纽带作用,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饮食教育活动,使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学校要统筹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八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有条件的地区,可与消保委等部门合作,创办消费教育学校,逐步开展健康饮食和食育工作。通过上述活动,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教育培训等机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一是编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操作手册。学校要制定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流程。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覆盖所有学校、报告责任主体(人)明确、相关部门协调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得当”。四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印常识手册,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注重提高学校和老师的应急及心理干预能力,及时消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给学生造成的心理影响。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联防联控机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加大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的投入。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评估体系,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查。

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等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与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

饮食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4篇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逐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我市餐饮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新模式,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增强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提升我市餐饮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目标:

(一)以点带面,整体提高。通过在全市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办、示范街、示范店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全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得到进一步提高,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

(二)明确职责,强化考核。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健全机制,全力推进量化分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建立诚信经营的激励机制,促进餐饮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饮食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负责人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餐饮服务单位各项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落实到位,整体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得到显著提升,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六)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七)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直接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作用。以开通举报热线、在线举报等方式为着力点,畅通举报途径,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创建部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部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领导小组。(具体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开展辖区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收集餐饮服务信息,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单位档案。

(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创建餐饮服务示范点的做法。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首先确定几个试点开展工作,并制定示范乡镇办、示范街、示范店实施计划,明确餐饮服务示范点的监管人员及监管责任,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待经验或者管理制度成熟后再向全市推广。

(三)建立餐饮服务监管体系。一是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有关标准,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规范餐饮服务市场准入。二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食堂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农村集体用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该户户主及餐饮主事者。四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用餐备案制度。农村集体用餐应向村食品安全工作站汇报,村食品安全工作站要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备案,由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熟知熟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硬件和管理上的具体要求;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原料采购、记录、索证、索票以及贮存、加工和管理等内容,保证原料安全、操作规范、管理到位;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

(五)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日常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及集体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并做出A、B、C级的评分。对被评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公开举行授牌仪式;对被评为C级的餐饮单位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和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餐饮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以此调动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市食药监局要密切配合市食安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和控制。如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市政府食安办和市食药监局报告。

(七)应急值守工作常态化。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应急值守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向社会公开举报热线,举报热线要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人员不脱岗、不空岗,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第一时间发现隐情、及时排除隐患。

职责分工

(一)市食安办:协助政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对各部门、各乡镇办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协调各乡镇办配备专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员3名,并在各乡镇办加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乡镇办主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每个行政村配备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由村支书或主任和村一名卫生室医生担任,并在各村委会加挂“食品安全工作站”牌子,给予村工作站协管员适当补助。

(二)市食药监局:协助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方案;负责起草对各乡镇办和相关监管部门目标考核的相关文件;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出台餐饮安全监管相关文件;负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进货验收台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集体聚餐备案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备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抽检力度,严防“地沟油”、劣质食用油等不合格油脂流入餐桌;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在社会聘请一定数量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

(三)市商务局:配合市食药监局搞好特色餐饮安全示范街建设工作,严防不合格肉类、酒类等产品流入餐桌。

(四)市财政局:按照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关规定,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经费的预算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划拨创建工作经费。

(五)市教育局:配合市食药监局,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及学校食堂食品抽检工作;负责落实各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程;落实学校食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各类学校落实留样制度,设置专用留样冰箱;督促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达标。

(六)市工商局:监督各食品流通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和指导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严防流通环节的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

(七)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

(八)市卫生局: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食药监局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体检工作。

(九)市城管局:配合食药监局做好小餐饮、食品小摊贩治理工作。

(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级乡镇办年度考核;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支出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每月按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

实施阶段

(一)摸底调查阶段(7月20日前):市食药监局先期开展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单位信息档案。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宣传发动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组织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学习餐饮服务量化评分细则,熟悉相关内容。

(三)建立示范乡镇办、示范街、示范店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确定一个示范乡镇办、一条示范街和十个示范店,市食药局根据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督检查评价等情况,对餐饮服务示范点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餐饮服务信用档案,全面推行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评估小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信誉度评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小结。

(五)推广阶段:在阶段性小结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铺开,逐步实现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分级管理。对日常监管量化分级评价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年监督检查1次,日常监管量化分级评价为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半年监督检查1次,日常监管量化分级评价为C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达不到评级标准的,停业整顿,逐步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的总体目标。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积极创新机制,推动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创建部门要全面履行其职责,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合作,扎实开展示范市建设工作。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市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市建设取得实效。

饮食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5篇

检点:针对我乡特点,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专项整顿”中没有落实整改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在地域上,重点是农产品种养殖及初级农产品购销环节、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在品种上,重点是粮食、蔬菜、食用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酒、饮用水、儿童食品、调味品等;在场所上,重点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黑窝点、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餐饮单位、旅游景区等;在查处的违法行为上,重点是无证、无照及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销售过期食品。

整治目标:通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我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十二五”食品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阶段。各责任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全面实施、集中整治阶段。各责任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3、国庆、中秋两大节日检查整治。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历年长假期间发生的食品卫生问题,制定严格的监督检查方案。节日期间重点对景区、景点内的餐饮业、接待旅游团队的餐饮单位、农家宴及工地食堂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项目、加工冷荤凉菜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存放生熟是否分开、肉禽类来源、检疫情况、豆制品及食品来源、餐具消毒情况等。

4、自查总结、考核验收阶段。各部门要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开展自查,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结合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总结于10月16日前报送区食安办,区食安办会将适时组织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情况。

三、工作任务

重点开展以下方面进行整治:

1、加强流通环节的整治

一是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召回、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2、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进一步健全餐饮消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及城郊结合部、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消费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卫生日常监管,认真查找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全力保障健康饮食。

继续完善规范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加工原料行为,加大对乳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味、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督抽查力度。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是整顿食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行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地情况,明确具体任务,制订具体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确保此次行动的顺利开展。

2、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部门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在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中发现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