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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人才培养方面在当时那一特殊历史发展的国与国建交时期,苏俄音乐对我国音乐影响最为深刻。自当时1898年中东铁路运营以后,沙俄有大批人口移民到了我国东北,那一时期东北人口中有不少俄罗斯人。可以说,对于俄罗斯人而言,他们非常酷爱艺术,不仅建立了大量各类俱乐部,同时也兴建创办了许多音乐学院,为那一时期的中国增添了不少异域文化风情。最重要的是,西洋音乐在当时广为流传,也间接的为国家培养了一批音乐人才。比如,在1927年成立了国立音乐学府,学府内由大批俄侨任教。一直到1947年,其学府内的教授级俄籍人数多达38人。可以说,这些俄侨音乐家不仅为我国那一时期的音乐文化教育植入了较为先进的音乐教育思想观念,同时在不少俄侨任教的带动下,当时国内音乐学院的学生演奏技巧水平与音乐综合素质都提升了一大截。在华工作期间,诸如扎哈罗夫等俄侨任教先后为我国培养除了贺绿汀、萧淑娴等当时著名音乐家,并为近代钢琴专业学科教育发展带来了卓越贡献。
(二)音乐创作风格方面二十世纪中叶,国内的音乐学府不仅聘用了大量俄侨音乐家来国任教,同时还加强了国与国之间的音乐学府文化交流活动实行,外派人员到俄罗斯地方音乐学府深造留学。自1952年以后,我国上海音乐学院不少人都被派往到苏俄留学,包括上海音乐学院的林应荣、徐宜、吴菲菲等人赴俄深造。这些人深造留学归来,均成为了著名的音乐家,同时这些音乐艺术家的教学理念与作品创作风格都明显带有着浓厚的苏俄音乐风采。比如当时我国著名的音乐理论家、作曲家兼指挥家吴祖强也深受其苏俄音乐教育文化影响,在1953年赴苏俄财科夫斯基音乐学院予以深造学习。自其1958年学业有成归来后到中央音乐学院任职多年,先后在管弦乐、舞剧、大合唱、独奏曲等多种音乐体裁形制及音乐作品方面获得盛誉,诸如舞剧《鱼美人》、《红色娘子军》,以及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等作品都为国家民族乐器音乐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外,诸如夏之秋、黄晓和等近代知名音乐家的作品也能透露出明显的苏俄音乐色彩。总之,那一历史时期下,国内有不少音乐艺术家精晓西洋音乐,对中西音乐文化的融合与交流带来了重要促进作用。
二、苏俄音乐对中国大众音乐的主要影响
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苏俄音乐理论与实践和国家那一时期改革血拼发展阶段的时代呼声两相呼应,形成了一种左翼文化艺术文化思潮。在当时,许多老电影中的插曲被人们深刻认知,比如《渔光曲》,由任光作曲,并在当时莫斯科电影节享获“荣誉奖”。步入20世纪五十年代后,由苏俄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创作出的《第十一交响曲》也广为人们知晓。其作品的产生,对我国交响曲创作带来了深远影响。其中不少音乐艺术学者结合人民英雄纪念碑作为其革命题材选题材料,用以创作出了多乐章的交响乐。再比如20世纪的国内不少大都市,像华尔兹、探戈等多种艺术社交舞的流行,都为我国那一时期的社会文化生活带来了不少文艺乐趣。
三、苏俄音乐对中国音乐教育的主要影响
苏俄对孩子的音乐启蒙教育在国际上的音乐教育建设方面都可以说是典范。他们并不一味主张孩子能够在未来成为音乐家或作曲家,而是真切希望这些儿童能够提高音乐素养和通过音乐来陶冶情操,强调的是在玩乐中学习,学习中玩乐。受此教育理念影响,自中东铁路运营以后,不少俄侨来华任教工作。特别是在十月革命之后,我国东北一带、新疆、上海等地都涌入了不少俄国外来人口。其中,不少任职俄侨的到来,不仅将音乐文化理念与教学方法植入了我国音乐教育体系中,同时在国内音乐学院创办方面也出了不少力,并且教导出了不少音乐人才。如在上海音乐学院任职的钢筋系主任郑曙星教授,其师从著名钢琴家格尔施戈琳娜。
总之,那段时期里,不少苏俄音乐学者来华任教,为我国音乐学院办学与人才培养等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教育理念对我国那一时期的音乐学者深有影响,潜移默化的提升了其音乐素养。
四、结语
关键词:音乐赞助人西方音乐文化
当我们审视西方音乐历史的时候,通常会以音乐创作史作为基本视角,而往往忽略了音乐赞助人制度等与创作史同步同行的社会音乐文化环境。但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学界开始对这一问题投入了更多的关注目光,如美国音乐学家帕里斯卡(ClaudeV.Palisca,1921-2001)在《美国音乐学的跨学科倾向》一文中,强调了音乐赞助人制度的作用及研究意义:“音乐学家很有理由进行对保护人制度的研究……保护人的个人趣味无疑促进了某些风格、手段和体裁的发展。关于受到赞助的音乐家的数量和质量,可以得到的乐器,以及音乐演奏的地点等信息,可以告诉我们很多乐谱上所不能揭示的东西。除了这些与音乐有关的事情,对保护人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提供一幅当地生活与文化的生动画卷,有时甚至还启发历史学家对统治者的政治活动、教育、消遣和出游的动机的认识。”①因而,本着这一思路,笔者将通过对古罗马到古典主义时期历史进程中音乐赞助人制度的概括性描述,来力图进一步印证它与音乐体裁的发展、作曲家的创作以及写作技法的革新之间的内在联系。
究其历史,音乐赞助人制度可谓由来已久。早在古罗马时期,当音乐作为一种供王公贵族们享受的娱乐品而被艺奴表演时,赞助人制度便已悄然“兴起”了。第一位音乐赞助人可被认为是尼禄——一位酷爱声乐表演的古罗马皇帝,他推崇音乐并定期举办以音乐比赛为中心的“神圣节日”竞技会(如公元60年和公元86年,他分别在罗马、多米提安举办的音乐比赛),带动了古罗马音乐的发展。公元476年,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方世界步入了中世纪。从这一时期开始,基督教成为了深刻影响着西方人道德观念、行为系统和价值准则的文化中心,而附属于宗教礼拜仪式的基督教音乐几乎成为音乐艺术的唯一“主宰”。这时,教皇被看作是音乐艺术的主要赞助人,音乐家们均供职于各地教堂,应约写作各种类型的宗教音乐,奥尔加农、第斯康特、经文歌等复调音乐类型就是在此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中世纪时期,西方的封建贵族特别是骑士阶层孕育了世俗游吟诗人的音乐艺术。法国南部的阿奎丹公爵、威廉九世和英王理查作为热爱游吟歌曲的赞助人,扶植了大批才华横溢的游吟诗人。在他们的庇护下,世俗音乐在这里悄然于宗教音乐的夹缝中顽强生存了下来。
文艺复兴时期,随着宫廷文化的兴起,王侯贵族跃升为西方音乐的另一重要赞助人。音乐家们或服务于宫廷或任职于教堂,遵照赞助人的意愿进行创作和表演。在这一时期,作曲家们写作了大量的宗教音乐(如经文歌、弥撒曲)及世俗音乐作品(如牧歌、歌谣曲)。在西方各国的赞助人中,意大利的赞助人(包括佛罗伦萨的梅迪契家族、米兰的斯福尔扎家族、费拉拉的埃斯特家族、曼图亚的贡扎加家族等)恐怕是最为慷慨的了。他们不惜重金从法国、荷兰等地请来了富于才华的音乐家任职于意大利各城市。如斯福尔扎家族就在1474年前后聘请了18位室内乐乐手和22位唱诗班歌手,若斯坎等多位作曲家就曾受聘于此。意大利的“慷慨之举”换来的是其在音乐艺术上的繁盛及显著地位。
巴洛克时期,意大利成为西方音乐的中心。1600年,歌剧于意大利诞生,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音乐事件是意大利的有识之士为复兴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艺术而促成的。出身于古老银行家族的佛罗伦萨贵族乔瓦尼·巴尔弟,就是其中一位提倡文艺复兴新思想的赞助人,他曾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致力于“复兴”之事,常召集佛罗伦萨的音乐人士在自己家中讨论有关艺术理论和复兴改革的细节问题,最终,他们将讨论结果付诸实践——由佩里作曲完成了西方音乐史上的第一部歌剧《达芙妮》。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也是西方音乐历史上重要的赞助人。他执政之后,主要致力于推动艺术的持久发展(1661年创建皇家舞蹈学会,1669年和1671年创建科学研究学会和音乐学会),并颁布法令强调舞蹈艺术的至善至美②。在他的引领下,路易十四的宫廷乐长——作曲家吕里开始尝试将豪华壮观的芭蕾场面与戏剧因素融合在一起,进而创造了具有法国民族传统的歌剧形式——抒情悲剧。1741年的巴洛克晚期,亨德尔开始了清唱剧《弥塞亚》的创作,这正值其一生中最为艰难困苦的时期:他经营的歌剧院再次破产,负债累累,亨德尔一度中风和精神崩溃。正当他想挥泪离开英国返回故乡时,爱尔兰总督挽留了他,并邀请亨德尔前往都柏林,在他的赞助下创作。在那里,亨德尔以巨大的创作热情仅用14天便完成了这部旷世奇作,此剧一经上演,便场场爆满,获得空前成功。那宏伟壮丽的音乐风格不仅深深印入了人们的心灵,也直接影响到海顿、莫扎特及贝多芬的音乐创作。爱尔兰总督的慧眼识英才,奠定了亨德尔在清唱剧创作领域中的重要地位。
18世纪下半叶,正值交响曲这一体裁开始走向成熟的历史时期,此时出现了一位富有音乐修养的赞助人——卡尔·泰奥多公爵。他在曼海姆修建了歌剧院、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培育出德国最好的管弦乐队,世称曼海姆乐派,这个乐派在套曲形式方面为交响曲体裁的成熟奠定了基础,进而为海顿最终确立古典交响曲四个乐章的典型套曲结构做了实践上的准备。酷爱音乐的匈牙利赞助人——埃思特哈齐家族赞助了海顿,其中的尼古拉斯·埃思特哈齐公爵酷爱音乐,他频繁举行各种音乐活动,并严格要求要不断地出新作、改善演奏方式。海顿在他手下工作30年,创作出108首交响曲,并做了各种改革的尝试,这促使其作品从结构到配器上日益走向成熟,正如海顿所述:“亲王欣赏我的每一项工作,表扬我。作为乐队指挥,我可以进行试验,观察是什么乐器加强或减弱了效果,从而改进、替换、省略或试用新的东西。我与世隔绝,周围没有人干扰我、把我引入歧途,因此,我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来。”③最终,海顿以其对交响曲套曲结构和乐队编制等方面的卓越贡献而被后人誉为“交响曲之父”。
西方的音乐赞助人制度,究其表现形态,是从古罗马开始就已经随着音乐专业化的加强、音乐社会作用的转变而体现着赞助人与音乐家之间不平等的“主仆”关系,这种关系在封建王权力量最为强大的文艺复兴与巴洛克时期表现得更为鲜明,如巴赫一生辗转任职于各地宫廷与教堂中,1708年,他在魏玛宫廷任风琴手时,因卑微的音乐家不能面见高贵的赞助人而只能在有活动开关的屋顶上为公爵的礼拜仪式配乐。海顿虽颇得其赞助人的赏识,却也得终生穿着仆人的号衣,并遵守关于其穿着、举止、言谈的诸多苛刻规定。而到了18世纪中、下叶,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强烈地冲击着封建专制制度,当自由、平等、博爱的呼声响彻欧洲大地并深入人心之时,“那些在过去的世纪里,一直处于贵族、教会奴仆的乐师、琴师,现在意识到要为自己的才能和智慧而骄傲,要具有卢梭所讴歌的那种平民的自信与自尊。从海顿、莫扎特直到贝多芬,这种挣脱桎梏的意识的觉醒,争取作为‘人’的、个性自由的思想和行动在逐步深化”。④于是,莫扎特愤而辞去在萨尔斯堡的供职决意要成为自由音乐家,而贝多芬则成为第一位主要靠乐谱的印行等方式“谋生”的独立音乐家(需要说明的是,贝多芬虽然是一位自由音乐家,但他的创作与其赞助人仍存在着密切联系,如科隆的选帝侯马克西米连·弗朗兹曾帮助他在维也纳崭露头角;又如卡尔·范·里奇诺夫斯基王子⑤资助他前往布拉格举办音乐会;再如津斯基王子和鲁道夫大公为他设置了年金以便其常驻维也纳等)。自此之后,西方音乐家逐渐走向自由之途,而音乐赞助人制度虽继续伴随着历史的进程而存在着,但却是以“隐性”的方式而存在于西方音乐文化之中了。⑥
通过以上叙述应该看到,也许就某一层面或时期而言,西方的音乐赞助人制度束缚了音乐家的个性意识,并成为他们内心深处的一处隐痛。但就其积极意义来说,该制度始终伴随着音乐发展的各个方面,它是音乐向前推进、造就西方淳厚而深远的音乐历史的一个外在动因。我们在审视西方音乐历史之时,如果能够以此作为“参照系”的话,在很大程度上将会获得关于西方音乐历史的新诠释与新认知,而本文的写作目的正在于此。
注释:
①(美)帕里斯卡,《美国音乐学的跨学科倾向》,余志刚译,原载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第59—60页。
②详见《路易十四谈论公众娱乐活动的重要性》,DonaldJayGrout,ClaudeV.PaliscaHistoryofWesternMusic(SixEdition),W.W.Norton&CompanyInc.,2001,P.316.
③唐纳德·杰·格劳特、克劳德·帕里斯卡著,汪启璋、吴佩华、顾连理译《西方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1月,第4版,第534页。
④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年,第175页。
⑤贝多芬曾将其《c小调钢琴奏鸣曲》题献给他。
⑥这主要指赞助人制度广义范畴上的延伸,包括梅克夫人与柴科夫斯基的创作、为作曲家提供宽松的创作环境和良好学术氛围的美国音乐院校(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
参考文献:
[1]唐纳德·杰·格劳特、克劳德·帕里斯卡著,汪启璋、吴佩华、顾连理译.西方音乐史(第四版),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
[2]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年.
[3]保罗·亨利·朗著,顾连理、张洪模、杨燕迪、杨亚汀译,杨燕迪校.西方文明中的音乐,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
关键词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文化文化相对主义
在当下有关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走现代化发展道路等问题的争论中,“音乐文化”是一个被大家频繁使用的名词,但同时也是一个被误解,误用最多的概念。最为常见的误解之一就是将它的内涵等同于“音乐艺术”。在某些学者的言论中,“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常常被混为一谈,不加任何区分。于是便出现类似“音乐的现代化”,音乐价值的相对性等等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述。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但是,还有一些人反对将音乐纳入现代化进程,这类人被称为“文化相对主义者”。他们以“文化相对主义者”作为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文化相对主义者”原本是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尊重,各尽所长,共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赞同。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文化相对主义者”否认存在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否认人类文化发展的共性,否认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规律性、否认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必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深入细致地分析,弄清那些文化现象以及这些文化现象的哪些价值具有相对性,共通性,普遍性,进而在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相比较中,分清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哪些是“不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人云亦云。
然而,一些信奉“文化相对主义者”的学者们却没有这样去做,以至于“文化相对主义”在他们的手上完全变了味,走了调,成为一种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借口。他们以一种对立的心态,来看待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彼此通融的历史与现实,以虚无主义的观点来否定现代化对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些学者手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只是,狭隘民族主义及“国粹”论的结合物,它既不新鲜,也不先进,用它来解释文化历史现象,或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必将造成观念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失误。
总之,文化、音乐,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音乐文化首先是为20世纪的中国人民而存在。中国音乐文化朝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主的,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21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化进程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有生命力的同时也是在审美趣味上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文化。它是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之间完美的交融。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任重而道远,而中国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则是整个社会现代化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
音乐是艺术,音乐文化是音乐的精炼化。音乐文化在时代中洗礼中逐渐形成,具有独特性。音乐文化将音乐艺术变成更为形态化的概念,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音乐文化的内容丰富,包括各种音乐形式,并在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地域特征。音乐教育,是指将音乐知识、音乐文化、音乐内涵传递给受教育者而进行的传递过程。其中,音乐教育从属于音乐文化,是音乐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存在的形态和发展趋势必然受到音乐文化的制约。音乐文化中的音乐教育应该是多元的、相互渗透的。音乐文化是进行音乐教育的载体,而音乐教育是对音乐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所以,音乐文化与音乐教育是密不可分的,音乐教育离开音乐文化,就失去了内容和作用;音乐文化离开音乐教育,那么音乐就没有未来,因为再也没有比音乐教育更合适的方式来传承音乐文化。
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特点
在我国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的总目标,指出要“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在《标准》中所阐释的,凸显了出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多元性、民族性、时代性。多元性是在多元文化上体现出来的,不同的文化产生的音乐有不同的特点,音乐文化之间的碰撞会产生更加种类丰富的音乐,并精炼为一定的教育形态。民族性是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基本特征,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着其独特的生活风俗、民族风情,更有着不同的音乐。时代性是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另一特征。不同时代,我们的生活有着不同的面貌,人们的追求、信仰、爱好都会有所变化。是人创造出音乐的,人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状态,音乐更是如此。
三、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
(一)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主要途径
音乐文化最为生动的存在便是渗透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在劳动中,劳动人民会喊几声号子;在工作中,工作者会听一点音乐放松;在娱乐中,人们会去KTV唱唱歌。因此,音乐教育可是渗透式的,就通过环境的熏陶、民间的活动、社会文化宣传等,都可以来传递音乐。然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仅仅通过渗透是不够的,更需要的是传授到民族音乐最为重要的技能、经验、内涵等。通过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就是将最为精华的民族音乐文化系统地传递给学习者,这种方式已经成为现阶段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主要途径。一方面,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具体来说有着较为多样的途径,教学的内容更为丰富,能够帮助学习在短时间内最大限度的获得系统知识。这些系统知识,是音乐教育中的核心内容,直接保存了民族音乐文化的系统性,还保证了不同民族的音乐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保留自身稳定风格。另一方面,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所传承的民族音乐文化,是应该有所选择的。具体来说,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教育内容应该适应时代的社会需求与学习者的需求。如果教学内容是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就很难被人们所接受,更别提未来的发展了。那么,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就所选择的应该是世界音乐文化宝库中最珍贵、最重要的内容,要是能够体现民族音乐文化特战和内涵的内容。音乐文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更是离不开音乐教育的传承的,多元化音乐教育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必要手段,更是民族音乐未来发展的一个保证!
(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丰富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
文化的产生、变化、保留、发展是永不停歇的构成,在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音乐文化产生。音乐教育传播着音乐文化,在音乐文化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让文化能够在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不同民族间流动与融合。音乐教育对音乐文化所背负的责任,并不仅仅是传播这么简单,而是在传播过程中促进者音乐文化的内容系统化、信息更正等,最终实现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音乐教育更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教育这一活动时,他们之间的差异决定他们对音乐的理解有所不同,让音乐文化并不是一种复制,而是一个创造,衍生出更多音乐理解、音乐作品等,赋予了音乐文化新的内涵。音乐文化始终处于传承与变迁的过程中,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所起到的作用应该是促进音乐文化进一步融合与创造,培养优秀的音乐人才增强音乐文化的活力,从而促进本民族音乐的发展。因此,在多元化音乐教育中,需要更好地发挥传承作用,有效合理地借鉴和传播各类音乐文化,实现真正发挥其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影响。
(三)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为本民族音乐文化未来发展打下了基础
关键词: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文化文化相对主义
在当下有关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走现代化发展道路等问题的争论中,“音乐文化”是一个被大家频繁使用的名词,但同时也是一个被误解,误用最多的概念。最为常见的误解之一就是将它的内涵等同于“音乐艺术”。在某些学者的言论中,“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常常被混为一谈,不加任何区分。于是便出现类似“音乐的现代化”,音乐价值的相对性等等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述。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但是,还有一些人反对将音乐纳入现代化进程,这类人被称为“文化相对主义者”。他们以“文化相对主义者”作为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文化相对主义者”原本是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尊重,各尽所长,共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赞同。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文化相对主义者”否认存在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否认人类文化发展的共性,否认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规律性、否认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必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深入细致地分析,弄清那些文化现象以及这些文化现象的哪些价值具有相对性,共通性,普遍性,进而在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相比较中,分清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哪些是“不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人云亦云。
然而,一些信奉“文化相对主义者”的学者们却没有这样去做,以至于“文化相对主义”在他们的手上完全变了味,走了调,成为一种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借口。他们以一种对立的心态,来看待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彼此通融的历史与现实,以虚无主义的观点来否定现代化对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些学者手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只是,狭隘民族主义及“国粹”论的结合物,它既不新鲜,也不先进,用它来解释文化历史现象,或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必将造成观念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失误。
总之,文化、音乐,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音乐文化首先是为20世纪的中国人民而存在。中国音乐文化朝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主的,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21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化进程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有生命力的同时也是在审美趣味上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文化。它是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之间完美的交融。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任重而道远,而中国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则是整个社会现代化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