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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调研报告

信息通信调研报告

信息通信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网络环境下财务报告相关性的影响因素

(一)提供具有预测价值的信息会计的基本功能是预测。财务预测所提供的信息不同于历史性财务报表,因为投资决策主要与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关。只要财务预测的质量可靠,这些信息将远比财务报表提供的历史信息更具实用性,这正是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的理由。传统财务报告由于受限于技术等原因,很少在实务中涉及预测信息的披露。但在网络环境下,各种网络工具和技术使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成为可能。Litan andWilson(2000)从财务报告本身角度出发,提出更有效地利用互联网的能力,生成具有前瞻性的财务报告,不仅要描述历史成本,而且提供更准确的组织当前和未来的前景;企业要把重点放在用户的信息需求,而不是纯粹的公司角度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上。因此,企业发展前景规划、盈利预测披露、风险预测、重大投资项目收益情况预测等信息是财务报告相关性的重要因素。

(二)披露完整的信息 相关性与信息的完整性有密切关系。如果信息不完整,会导致虚假信息或误导。从而使信息不可靠和不相关(IASB,2001)。除了基本的报告要素外,根据充分揭示原则,财务报告应披露影响信息使用者判断的非财务信息及专项、重大事项,以弥补基本报告内容的不足。非财务信息及专项、重大事项信息包括背景信息、公司的行为守则、产品与服务情况、公司经营的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社会责任信息、公司治理报告、关联交易信息等。根据Berk(2001)的研究,许多公司扩大其财务报告,包括朝向战略目标进程的措施,以及关于社会和环境表现的信息。这些努力有助于减轻风险并建立诚实和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的良好声誉。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披露这些信息,则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报告的相关性。

(三)建立会计与管理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流程网络环境下财务业务一体化是将财务会计流程与经济业务流程有机地融合,实时生成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成信息。具体做法是将企业所有财务系统和非财务系统的数据集中到一个逻辑数据仓库,当需要信息时,具有数据使用权的各级被授权人员通过报告工具自动输出所需信息,使得财务与业务之间的信息能及时有效传递。同时,信息集中也避免了数据的不完整和重复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企业的数据共享,简化了流程,并能加强财务对业务的及时反映和监控,真正将会计控制职能发挥出来,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同时,有助于企业向使用者提供更加相关的财务报告。

(四)提供个性化信息,实现按需报告按需报告的思想源于美国会计学家乔治・索特提出的事项法。他认为,“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务只是提供有关事项的信息,而让使用者自己选择适用的事项信息”。其后,又有学者提出了交互式按需报告模式,这种模式是“大规模按顾客需要组织生产”思想在会计报告中的应用,是相对于通用报告提出的,目的是通过提供按需求编制的报告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多样化需求。对于目前的通用报告,使用者、学者和监管者均对其有用性提出了质疑。使用者发现财务报告往往与决策不相关,这是由于它们更像是为遵循标准和法规而编制的报告而不是用来交流信息的工具,没有考虑到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是多样化的。因此从披露内容和形式上看,考虑到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由于决策目标不同而导致的的信息需求差别,应按需提供报告,使财务报告具有针对性从而提高相关性。

(五)实现披露模式上的互动性Barr(2000)将互联网描述为一种沟通模式的转变。在上市公司的财务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与投资者的关系。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单向的,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按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个沟通平台。而国外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关系是双向的,是一种可以使投资者与上市公司随时保持沟通的机制。因此,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缺乏沟通的互动性和效率,并且不够系统化和长期性。而要做到按需报告,财务报告系统必须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做到披露模式上的互动性。如薛云奎(1999)提出了“会计频道”的概念,肖泽忠(2000)研究了“交互式按需报告模式”,张天西等(2003)提出了“多层界面报告模式”。近年来XBRL的发展可实现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分析、挖掘、、展现功能,有助于这一模式在实践中的应用。

(六)将财务报告中的关键数据链接到其明细的来源、变化Sorter(1969)认为,传统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价值理论的产物,价值法下的财务会计假设预知了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及该需求的同一性,这将导致财务报告数据的高度综合性,使得信息使用者只能接受通用财务报告模式,而不能得到自己所需的财务报告。Sorter指出,在不完全了解信息使用的需求和决策模型的情况下,会计应立足于提供与各种可能的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的信息,由使用者从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即将数据综合的任务交给信息使用者。因此,财务报告应包括足够的明细数据以便使用者能重构发生过的经济事项。在理论上看此模式有利于信息透明度,提高相关性。网络技术中的超链接为这项任务提供了有用的工具。Price(2001)描述了因特网上数据的三个特点:高度、宽度和深度,就是指超文本链接。与传统的硬拷贝(纸、磁盘)报告相比,超链接提供了信息系统中一系列相互联系的项目之间的自动链接,允许使用者根据特定的兴趣和目标制定个人浏览在线信息的搜索战略(Conklin,1987;Boehler,2001),从而提供获取信息数量上和方法上的灵活性,在提高财务报告相关性方面意义重大。

二、财务报告相关性问卷调查与分析

(一)问卷设计与概况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26份,回收308份,其中剔除回答不完整的和非上市公司的59份,有效问卷为249份。被调查者中普通财务人员占77.89%,构成了被调查主体;其次为部门主管,占19.76%,其他人员占2.35%。问卷主要围绕网络环境下的上述6项能促进财务报告相关性的因素展开,将各个项目分为非常重要、比较重要、一般、不太重要和不重要五种情况,并依次赋予5、4、3、2、1的分值,以每种情况出现次数的比重作为概率分别计算平均值和标准离差率。在分析中计算汇总两类百分比。一类是被调查者中赞同上述因素能够提高财务报告相关性的人数所占百分比,另一类是实际能做到这些项目的公司占总数的百分比。分析方法是以平均值和标准离差率来衡量赞同程度和意见分歧程度,并通过比较两类比例(观点赞同比例和实际比例)发现观念与实际之间的差距。调查分析目的主要是从普通财务人员的角度来看网络技术对财务报告相关性的作用,进而找到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问卷调查情况如表1所示。

统计分析:(1)特征一的平均值为3.53,介于一般和比较重要之间,但倾向于比较重要。即半数以上调查者(55.02%)认为网络环境下企业应该向投资者提供具有可预测价值的信息,网络技术也具有促进企业提供预测信息的力量。本项目的标准离差率相对较小,说明在这点上被调查者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但在公司提供预测信息的实务上还尚未涉足。(2)特征二的平均值为3.64,介于一般和比较重要之间,说明大部分(63.86%)人认为此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有正向关系。从标准离差率来看,被调查者的意见分歧程度一般。实际能做到的企业只有20%。(3)特征三的平均值为4.15,介于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之间,即大多数人(75.9%)认为企业应建立会计与管理控制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流程。此项目的标准离差率为0.32,在本组中基本居中,说明在这点上被调查者的意见分歧程度一般。实际值为63.03%,与观点赞同率有一些差异,说明企业实际还有待进一步加强。(4)特征四的平均值为4.05,与特征二的结果相似。大多数人(81.53%)认为企业应根据客户订制,提供个性化信息。从标准离差率来看,被调查者的意见较为集中。实际比例(2.8%)与赞同率相比有明显差距。(5)特征五的平均值为4.28,介于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之间,即76.71%的人基本赞同此项目。其最低的标准离差率说明被调查者的意见较为一致。实际操作中,能做到与投资者互动的企业只有1.2%。(6)特征六的平均值为3.18,介于一般和比较重要之间,说明大部分人认为链接到明细数据来源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关联性不明显。本项目的标准离差率较大,说明在这点上被调查者的意见分歧程度较大。而实际上几乎没有企业能做到这一点。

从相关性的以上特征看出,大多数人认为网络环境下应提高财务报告的相关性,但实际执行情况某些方面差强人意。

三、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信息通信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营者特征;受教育程度;CSR信息披露

一、 引言

企业通过CSR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所以,CSR报告在推动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上起到重要的作用,并且是利益相关者与企业沟通的重要工具(Chapple et al.,2005)。然而,2010年度,在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企业中,了CSR报告的企业仅有274家,接近一半的企业没有CSR报告。此外,已的CSR报告质量也参差不齐。

那么,是什么因素影响企业CSR报告数量和质量呢?近些年来,一些研究已经从企业规模、企业类型等方面对CSR报告的影响展开了研究。相关研究研究发现企业规模可以影响诸如企业CSR报告数量、慈善行为等结果(沈洪涛,2007)。

以往的研究发现企业类型、企业规模、企业所在行业、领导层群体特征与CSR报告数量有关(Tarca,2001)。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国有控股企业了更多的CSR报告;企业规模和CSR报告成正相关关系;相对于非污染性行业,污染性行业了更多的CSR报告;臧伟等(2010)从高层领导群体的视角探讨了高层领导者群体特征与CSR的关系,发现CSR报告数量与高层领导者群体的平均年龄及平均受教育程度成正相关关系。此外,现有研究关注了着企业类型、企业规模、企业所在行业对CSR报告质量的影响。已有研究发现企业规模、行业特征对CSR报告质量具有正向影响。然而,就经营者个人特征对CSR报告数量和质量的影响还没有展开专门的研究。由于CSR信息披露对推进CSR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企业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需要研究经营者个人特征对CSR信息披露的影响,探讨这些影响因素对CSR信息披露产生怎样的影响,不仅如此,还要从经营者的个人层面和企业所在行业层面,分层次仔细研究。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提出并检验,经营者个人特征对企业CSR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行业间是如何变化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理论上,本研究填补了已有研究还未讨论经营者个人特征对CSR报告数量和质量的影响这一空白;在实践上,本研究结果为企业如何提升企业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 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设

1. 经营者身份特征对CSR信息披露的影响。因果定向理论是自我决定理的一个分支。因果定向理论认为人们具有朝着有利于自己决定的环境定向发展的倾向,并且越是具有自主定向的人越勇于承担CSR(Fogarty et al.,2004)。Patton(1992)发现自主定向不仅受到先天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后天学习的影响。

因果定向理论对于理解经营者个人特征对CSR信息披露的一个主要贡献可能是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的影响。许多社会心理学上的研究已经直接或间接的证实了,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自我定向的程度也越高。一个接受过较高教育的经营者倾向于自己做决定,而不是让其他群体成员来做决定。没有接受过较高教育的经营者往往倾向于倾听群体成员的意见。产生这些结果背后的原因是由于心理因素决定的,当经营者受过较高的教育后,就会对自己的判断、决策、看法更有信心。相反,当经营者受的教育层次较低的时候,往往会听取他人的意见与判断,因为经营者会认为其他人,特别是受过更高教育水平的人提出的意见会更稳妥或更准确。根据因果定向理论,越是自我做决定的人越勇于承担CSR。

受到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愿意自我做出决定,进而越倾向于承担CSR。例如,当一个人独自做某件事情的时候,他会首先考虑到做这件事情的后果以及需要为此承担的责任;相对而言,而当一个人通过其他人的看法做出决定,他会认为对这件事情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要小,因为他可能会认为提出这一看法的或意见的人也应该承担责任。

CSR信息披露被定义为企业通过公开的文件来说明企业履行了哪些方面的CSR(Wood,2007)。企业CSR报告是近年来CSR信息披露的主要表现形式。虽然企业CSR报告是CSR信息披露的方式,但对于不同的企业的CSR报告质量却有很大不同。高质量的CSR报告能更好的披露企业履行CSR方面的信息,从而企业能更好地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因此,应从企业是否CSR报告和CSR报告的质量衡量CSR信息披露情况。基于以上推理,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1:经营者受教育程度越高,企业披露的CSR信息越好,这反映在企业更多CSR报告(H1a),以及CSR报告的质量越高(H1b)。

2. 行业特征的调节效应。现有的研究对于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和经营者自我决定倾向关系的研究相当清晰。然而,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信息披露的关系则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明确,虽然从直觉上觉得这种关系是正确的。虽然,已有研究注意到企业所在行业会对CSR报告产生影响。但没有研究关注行业划分可能对经营者个人特征和CSR信息披露之间关系的影响。Delmas和Toffel(2012)的研究指出,在污染性的行业里,企业受到更多的外界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来自于媒体、舆论、公众监督、政府等。这样高污染性行业的行业特征就会限制个人特征的作用。例如,由于受到媒体、舆论等关注,污染性行业会更重视CSR信息的披露。从这个角度来说,污染性行业的行业特征会限制经营者个人特征对CSR信息披露的作用。

如前所述,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出于自身原因,其特点是内在的动力导致企业经营者重视CSR履行。由于污染性行业的特征对企业CSR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出于外在压力。所以,我们预期行业特征对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CSR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由此提出本研究第二个假设:

H2:行业划分(污染性行业与非污染性行业)调节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CSR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以至于越是污染性强的行业,越会降低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数量(H2a)和质量(H2b)的正向性。

三、 变量测量

本研究对象均为2010年度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企业的CSR报告。选取500强企业作为我们的研究样本是因为,从这些企业所获得的数据更为客观与真实,并且使我们的研究结论更具有普遍性,从而保证了研究的外部效度。

1. 被解释变量。本研究测量了2个因变量,分别是CSR报告的数量和CSR报告质量。CSR报告的数量通过一个虚拟变量进行测量。其中0表示没有CSR报告(如前所述,这里不包括了强制的CSR报告),1表示了CSR报告。精确测量CSR报告质量对本文非常重要。我们参照由北京大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0》CSR报告质量指标体系,得到每一份CSR报告得分,我们通过正态性检验发现CSR报告质量服从正态分布,为节省篇幅,这部分结果没有列出,如需要可从作者处获取。

2. 解释变量。经营者个人特征。我们测量了经营者的受教育程度。选择这个变量作为自变量,而不是其他经营者个人特征变量,如年龄等人口统计特征。主要是通过理论分析,我们认为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企业披露CSR方面的信息影响关系更直接或更强。从接受教育程度推算出受教育的年数(小于三年=1;3年以上,但未完成小学教育=4;小学教育=6;初中教育=9;高中教育=12;技校=13;大专=15;本科=16;硕士=18;博士=22),现有的研究很多把受教育程度作为分类测量。但是,本研究认为如果把受教育年数作为间距测量会更有优势,这主要因为(1)报告与否作为离散因变量,那么受教育的年数就可以作为教育对于报告数量和质量的边际作用来解释。(2)将受教育程度作为一个间距变量只有一个自由度,从而最大化利用样本的信息。此外,采用虚拟变量来测量行业划分。其中1表示污染性行业。0表示非污染性行业。在本研究中,我们将行业划分作为调节变量纳入解释变量之中。

四、 研究结果

假设1的实证数据结果总结在表1中。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CSR报告数量和质量均具有系统性关系。从系数的符号上可以看出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与假设H1a、H1b的方向相同:即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数量和质量具有正效应。所以,假设1得到了实证数据的支持。

γ00是条件总体均数估计;γ01是行业划分的主效应;β1表示经营者年龄主效应;β2经营者服务年限主效应;β3表示领导层的平均受教育水平;β4表示领导层中党员比例;β5表示企业类型的主效应;β6表示行业内财务排名的主效应;β7表示领导层平均服务年限;γ10表示经营者受教育程度的主效应;γ11表示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企业行业划分间的交互作用。Var(u0j)是随机截距的方差,相当于组内相关系数ICC的显著性检验。

表1还报告了假设2的检验结果。行业划分(污染行业与非污染行业)对两个因变量(CSR报告数量、CSR报告质量)都具有系统性的关系。即使引人了所有控制变量,这一关系依然是显著的。行业划分的系数符号为正,这表明相对于非污染性行业,污染性行业对CSR报告数量和质量的影响更大。此外,相对于非污染性行业,污染性行业的CSR报告的质量较低。调节作用的结果显示,行业划分对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CSR报告数量和质量之间的关系均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然而,就CSR报告的质量而言,行业划分并不具有调节作用。这些结论支持了假设2中关于行业划分对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CSR报告数量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但不支持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与CSR质量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我们通过找到受教育程度的中位数,对低于中位数和高于中位数的两组样本分别进行回归得到图1,从图1上可以看出,对非污染性行业而言,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数量的影响较大;对污染性行业而言,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数量的影响较小。这些结果支持了H2a,但不支持H2b。

五、 讨论与结论

1. 经营者身份特征的主效应。本研究主要贡献是发现了经营者身份特征对于CSR报告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经营者的受教育程度对企业CSR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均具有正向的影响关系。这些结果支持了我们之前的预计。除此之外,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受教育程度对人存在的影响主要有政治影响、经济影响、文化影响。这些可以看成是教育的社会功能,这种功能使人更加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因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这种社会功能就越强,越有利于个人对CSR的重视。此外,在一个企业中,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的影响可能不仅仅是教育的社会功能所导致。目前,大多数高学历的经营者都接受了CSR方面的知识,并从中感受到了CSR的重要性,这无疑对CSR报告产生重要的影响。

行业划分主效应及调节作用

本文的另一个重要的发现是,行业划分对受教育程度与责任报告数量的调节作用。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行业划分调节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数量的关系。这表现相对非污染性行业,污染性行业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对CSR报告的影响较小。这些结果符合我们之前的预计:污染性行业的行业特征对经营者个人特质的作用起到抑制效果。一般污染性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同时对公众的生活影响也会更大,污染性行业受到了舆论、媒体、政府、公众等更多的监督,对污染性行业而言,它们受到了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压力(马连福和赵颖,2007)。对任何企业而言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污染性行业受到的外部环境压力远远高于非污染性行业受到的外部环境压力。在污染性行业中,企业CSR报告更多的是受到了社会舆论、媒体、政府的影响,这些会限制经营者个人特征的作用,比如,无论经营者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污染性企业由于受到社会的约束,都希望CSR报告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声誉。相反,在非污染性行业中,企业受到的外部压力较小,经营者个人特征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一发现同时也表明,尽管污染性行业了更多的CSR报告,但从报告的动机方面却和非污染性行业有区别,即污染性行业CSR报告的动机更多的是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而非污染性行业更多的是基于社会利益方面的考虑。

参考文献:

[1] Chapple, W., Moon, J.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in Asia.Business & Society,2014,44(4):415-441.

[2] Delmas, M., Toffel, M.W.Stakeholders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ractices: An Inst- itutional Framework.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012,13(4):209.

[3] Fogarty, T., Rogers, R.Financial Analysts' Reports: An Extended Institutional Theory Evaluation.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 ociety,2014,30(4):331-356.

[4] Kakiley, E.An empirical study of CSR reports of UK, Society and Cultural,2013,23(10):13-22.

[5] Patton, D.M.Intra-Industry Environmental D- isclosures in Response to the Alaskan Oil Spill: A Note On Legitimacy Theory.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1992,17(5):471-475.

[6] 臧伟.高管团队特征与CSR的关系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论文,2010.

[7] 马连福,赵颖.上市公司CSR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07,(3):78-80.

[8] 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CSR信息披露.会计研究, 2007,(3):9-1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企业社会责任对员工态度和行为的影响研究”(项目号:71172125)。

信息通信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 财务报告 披露 调查

一、导言

199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Internet)商务性应用的急剧高涨,Internet的用户呈几何级数迅速膨胀。1998年初Internet用户突破1亿,1995年5拢??澜缟贤?耸?汛?.7亿多。 1999年12月31日,中国上网用户达890万,WWW站点数约15153个……不久前,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财富》论坛第六届会议将2000年的会议主题聚焦于“网络经济”,与会的500强企业巨子们纷纷表示要把整个企业都搬到网上,有些还拟出了精确的时间表。许多国际企业开始对自己在线和非在线客户有所区别,对前者实行各种优惠倾斜政策。这些制定未来市场游戏规则的巨头们的行动,以及各国政府加速出台的网络化进程计划预示着网络经济的全面启动。使用Internet为工具来交流公司信息正变得越来越普及。Internet的迅速发展对会计也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最让信息使用者们感受到的影响和变革之一是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改变。

在国外,1995年美国证监会(SEC)就要求上市公司用磁盘、光盘或计算机网络接口向SEC的EDGAR系统(电子数据收集、分析与检查系统)提交通用财务报告。EDGAR系统与Internet连接,为进入Internet的用户能便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之后许多国家也先后采取措施加快这方面的动作。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发展很快。一项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之托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在检验了欧洲、亚太地区、北美和南美22个国家,660个公司在Internet上的企业报告后证实有86%的企业上网,近三分之二的公司在他们的网站上以某种形式其财务报告。为能很好地适应网上报告的发展和实施必要的监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高度关注这方面的发展动态,它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专门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及其的研究报告,被认为是IASC进行网上财务报告准则研究的先导。

在中国,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网上财务披露的工作始于2000年。中国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开披露其1999年度的财务报告。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在2000年4月30日首次成功地实现了959家上市公司1999年报的网上披露……,上网浏览1999年报的投资者达9000万人次,累计下载年报共566万份,平均每家年报下载5000次。 2000年6月27日,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又联合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全文上网。这一切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应用Internet进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另外,沪深两所网站的访问人次和年报的点击数激增,也反映了信息使用者对网上披露方式的关注和认可。可以预见,通过Internet披露财务信息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经济和技术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既影响企业提供信息的能力,也影响用户对企业信息的需求和利用信息的能力。目前,中国企业需要加快发展和进一步完善使用Internet提供信息,以此吸引投资,拓展业务和改进经营;信息使用者急需更及时、便捷地获取企业信息,支持其决策。因而,了解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现状,查明已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技术进步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乃至财务会计发生怎样变化的任务已现实而急迫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我国上市公司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并作分析。我们希望通过网上典型调查,对目前中国企业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希望能够揭示当前网上财务披露存在的问题,也力求能为未来会计的相关研究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调查对象、调查问题和数据收集

(一)调查对象

为使调查结果更具有代表性,我们选择在有关上市公司排行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较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调查对象,按网上搜索与观测渠道的不同分为三组:

1.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6月27日公布的上交所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以下简称“沪市最佳”。

2.上海证券交易所30指数公司,简称“上证30指”。

3.中国大陆上市公司100强,简称“大陆百强”。

(二)调查问题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1.使用条件与水平。了解调查对象中有多少公司已经具备使用互联网披露财务信息的基本条件及其使用水平。

2.重视程度。了解调查对象对在各自网站中披露财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3.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公司利用各自网站以何种方式、披露哪些财务信息和相关信息。

4.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及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

5.审计信息的披露。了解调查对象如何进行审计信息的披露,财务信息的可信性。

6.信息利用。主要调查利用网上财务信息的便捷程度。

(三)数据收集方法

主要采用网上测试和观察方法进行。

1.分别采用搜索引擎Sohu、Yahoo China和《2000年中国上市公司速查手册》提供的网址,对调查对象在线网站进行检测。

2.通过28项指标对上述六方面调查内容进行分项检测,指标设计见文中调查表。

3.本次调查网上测试时间截至2000年7月25日,之后的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我们将调查结果汇总于“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调查表”,并分析如下:

(一)基本条件

在网络环境下,网址是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联接、沟通最基本的前提。所以,我们首先通过“网址”与“进入网站”两项指标的测试,说明公司使用互联网的条件与水平。

1.网址。采用中国证券报《2000年上市公司速查手册》中提供的网址,发现沪市最佳36家信息披露公司中,有同址的公司仅为30家,占83.33%;通过Sohu进入“中国上市公司”网站,发现上证30指网页中有网址公司仅11家,占36.67%;通过Yahoo China进入大陆百强网页,有网址公司仅24家,占24%。从总体上说,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水平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前23年的水平。如美国95%(Delletal,1998)、英国92%(Lymer,1997),除沪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外,其他两组调查对象还低于爱尔兰37%(Nianih Brennan,1998)。

2.进入网址。根据调查对象网址,测试能否顺利进入各公司网站。结果发现:部分公司有网址,但无法进入;部分公司有网址,却无法找到公司网站(可能网址有错);能够顺利进入的比例三组分别是:沪市最佳组75%;上证30指组33.33%;大陆百强组20%。

(二)重视程度

我们通过设置“网上信息的主要类型”、“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两类指标,目的是要了解调查对象在自己的网站中主要披露了哪些信息?财务信息居于何地位?以反映公司对在互联网上自愿披露财务信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调查结果显示:

1.各公司网站中提供了多种多样的信息,如公司简介。产品与服务、新闻、股票与投资、电子商务、市场动态、信息反馈、企业文化、人才招聘、网站图、娱乐天地等等。比例最高的是公司背景(或简介)、产品或服务介绍,位居第三或第四位的网上信息即为财务信息。已有半数以上的公司披露了财务信息,具体比例是:沪市最佳组55.56%,上证30指组80%,大陆百强组50%。

2.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网络经济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在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情况下,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因而,醒目程度关系财务信息在“争夺眼球”之战中,能否有效地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关键之一。本次调查将在公司网站首页中有独立财务信息链接或经1-2次点击即可发现财务信息标识的列为醒目。结果发现:沪市最佳组为29.63%,上证30指组为30%,大陆百强组为30%。而不易发现或很难查找的多为网页中没有单独体现财务链接,如海尔公司将所提供的有关财务指标放在股票信息栏中,还有的公司包含在投资栏或新闻栏中。

(三)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我们发现三组调查对象中,部分公司按现行会计规范要求全文披露财务报告,全文披露的比例:沪市最佳组7家,占46.67%;上证30指组4家,占50%;大陆百强组5家,占50%。其他公司则大大缩减披露信息的数量,对信息披露形式也进行了重新选择:一部分公司采用文字形式摘要说明财务状况(多为原报载摘要文字部分的拷贝);有的公司则重新选取部分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披露,如前述海尔公司仅在股票信息区列出主要财务指标表,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股东权益”“股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虽以往的研究均说明财务报表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核心。但本次调查未见有公司单独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来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许多采取摘要披露策略的公司反将报表略去,仅以文字摘要形式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这种在无强制要求和监控状况下进行的网上报露,反映了企业披露财务信息的“自然心态”,但大大简化或省略的做法究竟出于避免导致竞争劣势的考虑,或单纯简化或便于下载之目的则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还有不少公司同时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财务报告。

(四)网上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对现有网上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我们主要通过“披露是否充分”、“有否披露审计信息”、“有无信息安全说明”。“是否可比”等指标进行检测。首先,披露信息的充分程度以会计规范要求为准,我们认为,大大简化和省略的财务披露将有可能对用户准确理解和分析利用财务信息形成阻碍,导致理解上的误差,或发生潜在问题。第二,“有否披露审计信息”和“有无信息安全说明”主要针对网上信息的可靠性而言。检测结果,?渡蠹菩畔⒌墓?驹?3%以上,其中:沪市最佳组11家,占73.33%;上证30指组6家,占75%;大陆百强组8家,占80%。信息安全说明在三组调查对象中均为零。这说明网上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仍无保障,存在应用财务信息的风险。第三,有些公司提供了往年的财务信息,有的则没有提供。总的看来,前者提供信息的口径基本一致,后者则部分地出于各公司建网时间不一之故,新建网站公司有些没有以前年度信息。

(五)审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本项检测旨在了解公司提供审计信息的形式。分“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简要说明”等指标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多数公司采用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的方式来披露审计信息,其中:沪市最佳组有7家,占63.64%;上证30指组有4家,占66.67%;大陆百强组有7家,占87.5%。其余公司则采用简要说明或提示的方式说明所被露信息已经经过审计。另外,各组均未见有任何提示提请读者关注信息传送安全问题。

(六)利用情况

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可以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在此主要从用户能否方便地利用信息的角度考察。我们采用“便于浏览”、“便于分析”、“便于下载”、“便于反馈”等指标进行检测:1.便于浏览。主要观察财务信息有无明显标识、必要的链接、是否能在网上打开浏览等。从实际观测看,三组中有60%-75%的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基本便于浏览,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技术性问题,如无醒目的路标或网站图;许多公司报告中缺乏必要的链接,因而在浏览报表时可能发生不便察看有关报表附注的情况;不能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还有一些公司的财务报告须下载后方可打开阅读等。2.便于分析。主要观察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有无在线分析工具、能否下载等。调查结果各组的比例是:沪市最佳组为40%;上证30指组为50%;大陆百强组为50%。那些不完整或经过大量简化的财务信息加上没有提供任何在线分析工具,或不便下载,这样的信息对使用者有多少价值值得探讨。3.方便下载。我们发现调查对象的财务披露一般均能较方便地下载,只是全文披露公司的财务报告文件较大时,若不采用pdf文件,则须花费较长下载时间。4.便于反馈。沪市最佳组为60%,上证30指为62.5%,大陆百强组为90%。

四、总结、启示与建议

本研究提供了中国部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现状的实地研究结果。文中就调查内容所实施的检测揽括了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调查表明:

1.目前许多中国上市公司已经积极、大胆地在自己的网站中自愿披露财务信息。这使财务信息跨越地理限制,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中得以更迅捷、广泛地传播,使公司财务信息真正成为全球范围的公共产品。Internet上的财务披露对改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加强公司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改变传统纸质报告仅限于在已要求和被要求收到财务信息各方中流动的状况,进一步拓宽财务信息的披露面,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大大降低财务信息的传播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调查总体看,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比例仍然偏低。

2.互联网的特性导致网上财务报告产生了许多在传统传播媒体(印刷媒体)下不可能产生的问题,如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不仅受所披露会计信息质量本身的影响,还受到发现网址和进入难易、披露信息的数量、信息传送安全,以及使用者能否下载和分析数据等因素的制约。当然,也受信息消费者“网上冲浪”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影响(此项暂未列入本次调查)。据观察,各调查对象的网站状况、披露策略和披露结果很不一致。鉴于目前尚缺乏网上报告准则,我们应该提醒信息提供者,他们的网上仍应遵守现存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免误导读者或发生潜在问题。同时,在衡量和评判网上报告优劣之时还应结合考虑网上报告的特殊性,对此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事务协会的《“最佳互联网年度报告”指南及简要说明》中列示的最佳实务要求值得借鉴。这份最佳实务的要点包括:(1)年度报告要能独立且巧妙地集成于公司网站。(2)提供及时的信息。(3)能发挥电子媒体的杠杆作用,而不仅仅是复制报告的印刷版本。(4)应考虑电脑的屏面效果,而非页面效果。(5)灵活地使用pdf文件,使报告易于下载。(6)规定醒目的标志(路标)和网站图。(7)适当的提示能有效地导航。(8)保存历史记录,增加透明度,便于使用者对财务数据进行纵向对比。(9)具有反馈机制。(10)与其他相关领域相结合,如投资者协会。(11)使用多币种和多语言,增加财务信息的使用价值。(12)提供价格信息,反映当前和过去的趋势。(13)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公司的网上报告实践也为我们作了较好的示范:英特尔、微软等在网站中留给使用者公司财务部分的清晰的提示;他们的网址中提供各种可下载的格式、采用各种不同语言的报告、反映以不同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表述的财务报表,并均给予明示;还有丰富的在线分析工具?ü?チ??岣卟莆裥畔⑾喙匦缘呐?Φ龋?庑┚?橹档梦颐茄?啊O啾戎?拢?颐堑耐?媳ǜ嬖谂?都际鹾捅ǜ婺谌莸确矫娑蓟褂写?慕??br> 3.关于网上财务信息的完整与安全。由于目前网上财务信息的本实施管制者监控,且网址中的内容又可以经常变换。信息提供者似有可能偏离会计准则要求的信息,或增减原按法定要求进行的披露。因而,对信息者应进一步明确其提供信息的责任;使用者应关注所读信息的可靠性;监管者应考虑可能的控制措施,如开展网上审计;建立一个可在监管部门控制下的服务性财务报告网站,这是一个带有强制性质的存档性财务信息网点,以牵制公司网站中的财务披露。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信息使用者在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时不致于承担太大的牺牲财务信息可靠性的风险。

4.关于网络会计研究。网上财务报告实践发展很快,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看来网络会计的研究和对网上财务披露管理的研究已滞后于实务,现应大力鼓励开展相关研究,以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实务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0年

2 《电子发展与决策》第1期第5页

3 J Figg.Study Urges Online Reporting Standards, The Internal Anditor, Feb.2000

4 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的通告.1999.12.28

5 上海证券报.2000.6.29

信息通信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该报告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于去年11月9日至12月15日,对中国43个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调查而生成的。调研组以普通公民身份就有关链接、信息检索系统、电话、电子邮件、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系统等项目的有效性进行了实际验证,并对中国部分地方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调研、测评和分析。报告执笔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说:“调研发现,一些政府门户网站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情况不好,按照我们设计的测评指标,43个城市中半数以上不及格。”

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陷入“迷宫”

报告指出,不少政府网站存在信息不集中的现象,有的政府网站同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平台,但内容既有交叉,又各不相同;有些网站在栏目设置、信息编排上缺乏科学性,查询者在获取一些信息时仿佛身陷“迷宫”。调研中甚至出现过针对相同的信息或者栏目,同一时间有的人能找到有关信息,有的人却不能;同一个人在某一时间可以找到,在另一时间却找不到该信息的情况。有的网站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检索功能,或者所提供的检索功能设计不合理,检索效果不理想。

另外,个别政府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部分政府网站配置了各类信息栏目,然而有关链接或者无法打开,或者链接到与标题无关的内容;有的网站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有误。调研组在用各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电话进行验证时发现,有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有的电话长期占线或一直无人接听,有的虽然有人接听,但接听人员表示本部门不负责有关事务,或者不熟悉相应业务。

政府信息公开说明书不够精细

编制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时应当履行的另一项职责。指南类似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明书,公众可以据此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谁有义务提供政府信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无法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时寻求救济和获得帮助的渠道等。

调研组还对政府网站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进行了验证,结果不理想。一些网站提供的号码或者邮箱地址有误,电话无法打通,邮件无法成功发送或者被系统退回。此外,指南描述的内容还有不够细致的地方。比如,对工作时间的表述仅仅使用“工作日”,无法令公众获知准确的办公时间;对机构地址的表述也未列明公共交通工具换乘方式或者方位示意图。

政府不应过分审查申请信息公开人身份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保障和落实公众知情权、减少政府机关公开政府信息自由裁量空间、提升政府管理透明度的重要制度。从调研结果看,很多问题值得关注。一些网站并没有建设在线提交申请的平台,或者所建设的平台只有空架子,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公众无法通过日益发达的互联网向政府索取信息;有些地方政府网站在线提交平台的设计不够便民,一些网站的在线提交平台、申请状态查询等功能没有被置于网站醒目位置,特别是没有集中排列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之上,需要反复检索查找。

此外,一些地方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存在错误认识,各地方普遍对申请人资格认识错误,过分关注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申请人告知申请公开信息的目的与用途,要求提供足够详尽的个人信息。这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错误理解,超出了法定授权和法定目的来收集个人信息,超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申请人应提交材料的范围。

拆迁信息公开不理想

调研发现,43个城市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显示,2009年度的公开信息申请中涉及拆迁的较多,这表明公众对拆迁问题的社会关注度极高。

很多地方政府都较重视在其门户网站乃至拆迁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开有关拆迁的信息,有的地方还专门建有城市拆迁方面的网站,集中公开有关信息。然而,拆迁信息的公开程度不理想,一些地方政府网站没有提供拆迁信息,通过其网站提供的检索功能也难以获取有关信息;一些地方政府网站虽然提供了拆迁信息,但主要集中于拆迁的法规政策及拆迁公告,对于拆迁公司、拆迁补偿评估公司、安置房等与拆迁有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

此外,信息存在不一致现象,主要表现为拆迁法规政策或者拆迁公告的数量、内容不完全一致。由于一些地方的拆迁信息零散地分布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拆迁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因此,有的信息只存在于市级政府的门户网站上,有的则只存在于拆迁主管部门的网站上,不能一站式地提供最全面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资源需要整合

报告最后提出,提高政府透明度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中国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渡性规定,其不可能自如地解决公开与不公开、如何公开等问题。而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不公开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依申请公开的资格与程序等的规定都有不完善之处,这也成为各级政府机关误读甚至错误适用有关制度的根源。因此,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不容回避的课题。

报告建议,各地方政府定期对本级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制度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工作态度以及网站运行状况、信息与相关栏目设置排版的科学性、检索功能等的有效性,以及依申请公开等在线服务平台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提高网站功能的可用性,杜绝信息与公众捉迷藏的现象,确保公众以最少的时间、最小的经济成本获取更多信息。

信息通信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一、问题的提出及问卷调查概况

长期以来,分部报告的披露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的飞速发展,加剧了这场争论。从理论上来说,分部数据应该能使财务信息使用者更准确地分析公司的各个组成部分,更合理地评价公司的股票价格。由于不同公司在其成长性、盈利能力方面存在着差异,从事多种经营的公司的不同分部存在着风险差异,使得评价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变得复杂化,因此,必须披露分部信息。在中国大陆,多样化经营公司分部信息的披露还很不规范。我们认为,是否以及如何规范中国上市公司分部报告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我们于2000年7月对37家证券公司(包含中国当前所有大的证券公司)的财务分析师和银行的85个信贷官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我们共发出问卷122份,回收67份,回收率约为54.9%。研究过程中,我们运用了SPSS/PC统计分析程序对回收问卷进行了分析和处理。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分部报告的作用、分部的定义、披露的时间、披露的内容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二、分部报告的重要性

公司是一个由多个分部组成的完整经济实体,通常来说,财务报告使用者无法评价公司对各个独立分部的依赖程度,而多种经营公司各个分部在成长性、盈利能力和风险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需要分部信息来判断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各分部的风险。有些风险如币值的波动、通货膨胀或政局不稳定可能是与个别分部相关的,而公司的财务报告可能不会披露这些风险。

我们认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转型经济国家,分部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许多公司的经营不仅涉及多种产品和多项服务,还涉及多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公司管理当局已经意识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他们在新地区引进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及其在这些地区的竞争能力,这与计划经济时代存在着显著差异。

关于分部报告信息的重要性,我们通过对回收的问卷进行分析发现,中国财务分析师和银行信贷官员对分部信息重要性和有用性的认识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91%的回收问卷认为分部信息重要,原因是分部信息可以为评价投资机会、进行投资和信贷决策提供相关信息。被调查者都认为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应披露分部信息。

三、分部的定义

对分部进行定义是近来争论的焦点。分部报告应向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关于公司未来价值的信息。没有分部报告的充分披露,投资者将不知道盈利分别来自哪一个分部。分部报告的目的在于为分析公司的各个组成部分提供有用信息。关于分部的界定,目前有两种观点。一些人认为,如果对外披露的分部报告和管理当局用于内部经营管理而编制的分部报告一致,这种分部报告将是非常有用的。另一些人则认为,按照风险和回报来披露分部信息将更有用。我们把上述两种观点分别称为重合法和类似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号(SFASNo.14)对如何定义分部提供了较大的自由空间,“企业行业分部的判定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公司管理当局的判断。”Hayes和Russel(1996)认为,由于许多企业把这种灵活性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这样就弱化了SFASNo.14的功能。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在其1990年、1992年和1993年的报告中也批评了这种灵活性。正因为如此,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决定对其分部报告准则进行修订。SFASNo.14“企业分部财务报告”把分部定义为“从事产品生产或是提供服务或是主要向非关联的顾客提供一类产品或服务,目的在于赚取利润的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分部的界定,留给企业管理当局一定的灵活性。1997年,FASB了SFASNo.131“企业分部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采用重合法定义分部,即向外报告的分部和管理当局内部使用的报告分部是一致的。该准则把经营分部定义为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1)从事可能赚取收入或发生费用的商业活动(包括与同一企业的其他组成部分发生交易产生的收入和费用);(2)企业主要的经营决策制定者在向分部分配资源时,会评价该分部的经营业绩,并作出决策。这样,按照SFASNo.131,如果对内报告时把类似的或不同的产品合并为一个分部来进行报告,那么在对外报告时也把类似的或不同的产品合并为一个分部来进行报告。版权所有FASB认为,既然重合法不仅用于对外报告的目的,也用于对内报告的目的,那么这种方法提供的信息应该更加可靠和相关。SFASNo.14采用的是类似法,即要求公司按照产品和服务来披露行业分部。这样就造成SFASNo.131规定的分部确定方法和SFASNo.14的分部确定方法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根据SFASNo.131,以前把多种产品作为一个行业分部来披露的公司现在可能要求按照其对内报告的要求作为几个分部来披露。

SFASNo.14和SFASNo.131之间的差异可以概括为:SFASNo.131基于如何管理公司而不是基于SFASNo.14规定的按照行业、地域或是主要顾客来披露分部信息。所以,SFASNo.131很可能要求企业报告更多的经营分部以及这些分部的更多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于1997年了一个新的准则IASNo.14(修订)“分部报告”。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风险和回报主要来源于同类产品,则把这类产品定义为一个分部。该准则认为“分部不应该包括带有不同风险和回报的产品”。如果向董事会提供的内部报告中使用的分部不符合这一定义,IASNo.14(修订)要求“尽量按照类似的产品作为一个分部来报告”。这样就会导致对内报告使用的分部在一定程度上与对外报告使用的分部相同。

IASC认为,如果按照相似的风险和回报来定义分部,并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将导致更好的决策,即按照相似性来定义分部会增加分部信息的相关性。分析师对其预测和价值判断的信心受重合法和类似法的影响。当对外报告与对内报告的分部一致时,分析师的信心就不会因同一个分部的产品相似或不同而受到影响。对内报告和对外报告的分部不一致时,相似的产品作为一个分部和不同的产品作为一个分部,分析师往往对前者的判断更有信心。这一结果表明FASB和IASC的新准则,通过修订分部的定义来增加分析师对分部数据可靠性的判断,增加了财务报告的有效性。

我们通过对财务分析师和银行信贷官员的调查问卷发现,75%的回收问卷认为通过重合法定义分部提供的信息更具可靠性和相关性,理由是重合法的分部不仅用于对外披露的目的,而且也是对内披露用于经营管理的手段。25%的回收问卷认为,把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作为一个分部来报告提供的信息更加可靠。

四、需披露的分部信息内容

SFASNo.131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经营分部的财务信息和描述性信息。财务信息包括分部的利润或损失、具体的收入、费用项目及分部资产。描述性信息包括决定经营分部的方法、经营分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报告分部信息和企业通用财务报告所采用计量方式的差异等。为了提高分析师预测分部经营现金流量的能力,SFASNo.131要求企业披露除了折旧和摊销项目之外的仅在内部报告时披露的其他重要非现金项目,同时,也要求披露重要的客户,如果公司10%或以上的收入来自于一个外部客户,则必须披露这一事项,同时应披露来源于各个主要客户的收入及总和。

用来计量分部经营成果的会计方法和用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不一定要一致。计量分部经营成果时甚至可以不必遵循公认会计原则(Bunce,1999)。然而,公司应披露各分部的合并总额与合并报表金额的差异程度和特征。

SFASNo.14和SFASNo.131的差异在于,SFASNo.131要求对经营分部进行详细披露,包括除了折旧、折耗和摊销之外的其他重大非现金项目,并要求公司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披露有限的分部信息,而SFASNo.14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关于需要披露的分部信息,85%的回收问卷认为,按照下列项目的重要性等级进行分类而提供的一组信息应该是充分的:(1)报告分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不同期间分部计量方法的变化;(3)各分部的专用资产;(4)报告分部信息所使用的计量方式和企业通用财务报告所使用的计量方式的差别;(5)各分部的收入和费用;(6)分部的利润和损失。五、披露的时间

除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分部信息之外,SFASNo.14和SFASNo.131还要求企业在中期报告中也应披露分部信息。而最近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AIMR)研究发现:财务分析师提议要求企业根据行业和地理分部按季度披露收入、经营利润或亏损以及可辨认的资产。关于被露的时间,我们对回收问卷调查的结果如下表所示:

39%的回收问卷赞成1997年SFASNo.131的观点,即要求公司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分部信息。

六、结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