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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2017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11个,到2020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20个,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 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积极推进"两抓一控"工作。"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利用 2015至2020年5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抓好环县城、省州县主干道沿线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抓好本乡镇的示范区,培育示范典型。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积累经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品示范点",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及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打造一批城乡统筹、独具特色、生态文明的精品亮点。每个乡镇打造5个精品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实现养殖大户和散养殖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

(四)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7月—2015年 12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县城、环景点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020年 12月)。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乡镇、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住建、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环境整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地

中图分类号:X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2304

1引言

农村环境问题一直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拦路虎,因此解决好农村环境问题是保障全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点。2008年国务院首次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话会议,提出了农村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环保部下达《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十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4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正式拉开了帷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对实施治理的村镇采取“以奖促治”政策,以激励和促进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不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自2010正式启动以来,全国已经有近半的省份进行了整治,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同样被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现就以编制过程中的实际经验,讨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的方法及存在问题,便于今后更好的稳步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给后续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员以参考。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以村庄为单位。实施内容是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就以上几方面,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为例分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方案。

2研究区域概况

眉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东南部,地处黄河中游川塬沟壑区,秦岭主峰太白山处于境内,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地形地貌由南到北依次为秦岭深山区、黄土台塬区、山前洪积冲积平原、渭河冲积平原和渭北黄土台塬。境内形成了东西沟塬相间、坡面南高北低的自然地貌,素有“七河九塬一面坡,六山一水三分田”之称。全县土地总面积863km2,辖8镇,12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2.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35万人。

眉县多年平均地表水量为2.36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18亿m3,水资源总量为3.54亿m3,全县平均径流深283.7mm,平均径流总量2.448亿m3,按多年平均值计算,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09.7m3,占全国人均值的37.64%,占全省人均值的64.3%,属于贫水区域。

3项目规划时限

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整县推进,涉及全县8镇的123个行政村。项目实施规划为2012~2014年。为确保项目逐年,有计划的推进连片整治工作。规划2012年实施4个镇24个行政村,农户数12364户,145组,共计47846人。2013年实施7个镇48个行政村,农户数27507户,355组,共计106645人。2014年实施7个镇51个行政村,农户数28846户,382组,共计108925人。

4眉县农村环境问题现状

眉县自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特别是通过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等)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村容镇貌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环境处理处置设施运转费用高昂,农村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农村居民缺乏广泛的参与热情以及小农经济的影响等多方面原因,致使眉县农村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4.1生活垃圾方面

根据计算,眉县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7.6万t。调查显示,眉县还有3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是任意堆放的,即使是收集堆放的部分,60%以上也以简易填埋为主,距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还有较大差距。4.2生活污水方面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黑水和灰水两部分。灰水主要为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黑水主要为冲厕排水。经计算可知: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为240万t,其中BOD年排放量约为144t、COD约为288t。目前,眉县除了首善镇的葫芦峪村正开展农村生活废水(灰水)的人工湿地处理试点外,其余村庄均无相应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旧村改造中虽然建设了简易污水管网,但未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中的集水坑渗入地下,或流到街道上,或直接排入村中的沟渠后进入水体。尤其是各镇周边各村的污水排放量大,成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给眉县周边流域水体水环境、地下水、土壤及周围环境均带来严重影响。

4.3饮水水源地保护方面

8个示范镇区中除了汤峪镇的楼观塬村和营头镇的街道村部分村组的饮用水水源为地表水外,其余示范镇的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深井水),井深均在100~200m之间。眉县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307处,其中采用地下水源共有257处、地表水源共有50处。目前已有92处划定了保护区范围,并实施了水源地保护措施,还有215处未划定保护区范围,尚未设置标志牌和界桩等警示标志及隔离保护措施。个别地表水水源地上游存在小尾矿库遗留矿渣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一些地下水水源地范围内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杂物任意堆放,存在潜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问题。

4.4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

眉县涉及的养殖小区共计19个,其中养牛小区9个,养猪小区6个,养鸡小区4个。经计算,年排放污水量约2.5万t,CODCr、氨氮和总磷的年排放量分别为241.5t、 37.3t和28.1t,畜禽养殖小区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

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便和污水任意堆放和排放,对大气、水体、土壤、动物与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系统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5示范工作内容及实施计划

5.1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一直是解决农村环境的热点方面,研究一种高效、投资低、运行费用省的污水处理设施更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方向。根据相关规程及规范\[1~7\],结合眉县的实际考察情况,考虑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具有自然排放、回收利用、蒸发与下渗的损失较大,其排放量占总用水量按70%考虑,农村人均平均日排水量定额为25L/d·人,镇区周边村人均平均日排水量定额为35L/d·人。由于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到渭河水体,其排放标准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研究过程中随即抽取首善镇第五村、段家庄村、横渠镇街北村、豆家堡村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水质结果见表2。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宜采用无动力和微动力的自然生态净化处理工艺,其中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水冲式厕所不太普及,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污水分散处理技术;镇区及周边农村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卫生条件好(水冲式厕所普及率高)、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人工湿地和氧化塘等集中处理技术。根据眉县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最终确定眉县适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自然生态处理法,其工艺流程图见图1。

图1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包括污水主干管、集中式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分散式污水净化处理设施等。污水净化处理设施以自然生态处理法为主,即人工湿地法和氧化塘法等。经计算分析,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共建设89处,其中集中式处理设施为14套,分散式处理设施为75套,污水主干管总长度57.68km。其工程量和总投资见表3。

5.2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

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生活垃圾应实现分类收集,并且分类收集应与处理方式相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宜采用有机垃圾(农业果蔬、厨余等)和剩余以无机垃圾为主的简单分类的方式收集。有机垃圾进入户用沼气池或堆肥利用,无机垃圾结合当地废弃物收购系统,对其中可回收利用垃圾(纸类、金属、玻璃、塑料等)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危险废弃物运至指定危废机构进行统一处理,其余不可利用无机垃圾填埋或进入周边镇垃圾处理系统。眉县垃圾处理模式见图2。

图2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根据计算研究,眉县农村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75kg计算,人口增长率为3.14‰,到2015年,预测全县日垃圾量为125.35t。经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眉县每10户配置2个垃圾收集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以红、绿二种颜色分别代表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每50户配置1辆保洁车(三轮手推车)和1名保洁员;1个行政村配置1辆机动三轮车、1个垃圾分类收集房、1个有机垃圾堆肥房和1个3~5亩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眉县大部分连片村属于经济较发达和欠发达的村庄,从降低成本角度考虑,在垃圾填埋处理的同时,建议建设自然通风静态堆肥场。

眉县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由收集与清运项目、资源化利用项目、垃圾中转站、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等构成,项目总投资3352万元,其工程量和投资汇总见表4所示。

5.3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按照“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要求,推广生物发酵床、干湿分离堆肥及厌氧发酵、“畜沼菜”、“畜沼果”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用技术。

畜禽养殖治理的基本工艺流程是: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或厌氧反应器)(生化池)氧化塘人工湿地农田灌溉或达标排放。

根据对国内同类地区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的类比调查,各种畜禽粪、尿及污水的产生系数详见表5和6,眉县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7。

根据现场调研,眉县全县畜禽养殖户234个,其中80%无处理设施,需要建设10m3沼气池188座。畜禽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分布20处,需要处理池容积为3600 m3,建造干粪堆池57个,设置固液分离机(脱水装置)57个。建设集中处理设施20处。其工程量和投资分部及总投资汇总见表8。

5.4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根据眉县农村饮用水工程调查结果分析得出,眉县农村饮用水需要开展8个镇110个村组215处的水源地保护工作。水源地保护主要采取大口井砖墙围井、泉水采取砖墙围泉、河道取水口采取铁丝网保护等措施,划定保护区范围,建立界桩、围栏和标志牌,并对周围植树绿化,进行源头保护。

地下水大口井水源地保护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设定保护区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m(最小15m)的范围保护区边界实施砖墙围井或铁丝网封闭并设置警示牌,标明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开垦荒地,防止破坏水源储存条件。围绕边界平均设立警示牌4个。

地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设定保护区为以取水点向上游延伸50~100m,向下游延伸30~50m的范围保护区边界实施铁丝网封闭(泉水也可采取砖墙围泉)并设置警示牌,标明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开垦荒地,防止破坏水源储存条件。围绕边界平均设立警示牌4个。

同时对保护区实行生态恢复治理,逐步实现退耕还林还草,涵养水源,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保证水源水质合格、水量稳定。定期进行水量水质监测,观察水环境变化,掌握水环境变化规律,确保供水安全、正常。

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主要采取大口井砖墙围井、泉水采取砖墙围泉、河道取水口采取铁丝网保护等措施,建立围栏和标志牌\[8\]。其工程量和投资分部及总投资汇总见表9。

表9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量及投资汇总

结语

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包括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镇与村的生活垃圾治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大方面,总投资费用:8510.3万元。项目实施后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70%,受益人口26.5万人,收益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可以说从根本上提高了眉县农村环境面貌,对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等各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居民对于环境的意识还应该不断提高,加强宣传,并同时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建议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制定有利于农村经济与环保协调、融合的政策及相关规定,明确农村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同时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巡察制度,保证农村环境的改善长期有效。对于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研究及工作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今后会不断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更高效的节能处理设施技术进行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310-200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CJJ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JJ124-2008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北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8.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S\].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HJ 574-20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0.

[8]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环境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试行)\[12\].西安:陕西省环保厅,2012.

收稿日期:20130129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村民卫生素质、实现村容整洁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效机制,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使得农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创建活动全面展开,整治后的乡镇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全面完成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年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包括坪塘镇、含浦镇、莲花镇、雨敞坪镇、天顶乡5个乡镇67个村(社区)及8个涉农街道25个村,今年主要任务如下:

(一)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政办函[]14号)和《区年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政办函[]21号)的要求,各乡镇和辖村街道办事处的所有村组和农户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

(二)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年底前完成莲花、雨敞坪2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在莲花、雨敞坪镇各建1个村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示范点。

(三)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按照《市区年畜禽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政办函[]20号)要求,禁养区(四镇一乡以外的区域)内一律禁止进行任何养殖生产,并对已存在的养殖场(户)实行无条件关闭取缔;限养区(四镇一乡所属范围)内实行限制性养殖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根据城市开发进程逐步退出养殖业;一律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化养殖场。对限养区内不符合环评要求、用地手续不合法、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养殖场实行关闭取缔;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四)整治农村工业污染。组织开展一次农村工业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保障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通过严格执法,促使影响和干扰农村群众生活、工作的污染源进行整改或搬迁;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保护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比例不低于40%,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和保护标志。保护区范围内农户生活污水实行全治理。

(六)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工作,定期监测水源数比例不低于5%;组织开展农村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试点。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七)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生产沼气、秸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成熟的综合利用技术。村域范围内秸秆合理堆放,禁止露天焚烧或抛河等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

(八)启动“三全”试点。在莲花镇开展污水全收集、垃圾全处理、裸土全绿化试点工作。

(九)落实中央“以奖促治”项目。中央“以奖促治”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考核验收评定为“较好”。

(十)开展生态创建。一是创建环保先进乡镇。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创建环保先进乡镇有关规定>的通知(政办函[]132号)》中市环保先进乡镇考核指标,完成坪塘镇、含浦镇、莲花镇、雨敞坪镇、天顶乡5个环保先进乡镇创建。二是创建生态村。按照《湖南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或《部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深入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年在四镇至少创建3个省级生态村,雨敞坪镇新卯村创建部级生态村。

(十一)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各街道、乡镇要按市、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级环保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设立环保办,配备1-2名环保监管员及基本的环境监察监测设施;各企业、村、社区要有一间环保办公室,至少配备1名环保监管专干。

(十二)开展环保知识培训。1、环保知识要进入区行政学校课堂,所有培训班必须开设环保专题讲座;2、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联合组织的乡镇领导干部环保专题培训班,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和综合决策能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以奖促治”等各项环保政策取得实效;3、其他副职及乡村环保专干培训由区行政学校和区环保局共同组织;4、各村设立环保课堂,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村民骨干环保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十三)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知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二是通过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宣传生态文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环保理念,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三是每季度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四清四洁”、“爱国卫生运动”等环保活动,引导农村居民消除生活陋习,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组,副区张铁炎,副区吴江,副区苏春光,区政府副调研员李梦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绩效考核办、区委宣传部、区行政学校、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乡镇及涉农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副调研员李梦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刘菊娥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制定规划。区政府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34号)和《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的通知》(发[]33号)精神,组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实施,统筹安排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齐心协力,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政府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绩效考核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宣传和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区行政学校:负责将环保知识纳入区行政学校课堂,所有培训班必须开设环保专题讲座;与区环保局共同组织对乡镇及涉农街道副职、乡村环保专干的培训。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市、区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资金落实。

区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

区建设局: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和治理工作;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助乡镇做好环保先进乡镇创建工作和莲花镇裸土全绿化试点工作。

区工业经济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淘汰落后产能。

区城管局:负责协助涉农街道、乡镇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指导生态创建、环保组织建设、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区环卫公司: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垃圾转运处置和保洁员队伍培训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养殖场违法用地行为开展国土执法。

区工商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污染企业进行取缔。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搭建的猪栏、猪舍等违章建筑开展执法行动。

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乡村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乡镇及涉农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以目标责任书形式明确(见附表1-2)。

(四)强化督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督查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乡镇及涉农街道将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不予评选“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十快乡镇街道”,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则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由行政正职具体负责。乡镇要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措施、分步实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层面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爱卫办等部门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要利用各种媒体、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三是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宣扬环境保护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部门联动。农村环境综合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到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协商、联合办公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确保全区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立州和“四个发展”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突出重点,连片整治,解决重点区域和流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牧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探索具有高原农牧区特点的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典型示范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州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连片治理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农牧区环境问题为目标,统筹安排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全面推动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2.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结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筛选和推广周期短、见效快的实用技术,总结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的管理模式,培育典型、树立样板、逐步推广,促进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3.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州、县、乡(镇)政府将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纳入“三农”工作日程,健全措施,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工作职责要求,确定重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见成效。

二、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选取原则

1.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通过连片整治示范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2.优先支持农村牧区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村”。

3.优先支持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

4.优先支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百企联百村”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区)、农村清洁工程以及生态移民和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1.黄河干流州内段的主要乡镇连片村庄。

2.州内国道、省道沿线的重点乡镇周边连片村庄。

3.湖、贵德等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连片村庄。

三、工作目标、内容及示范成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年三年时间内,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相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与已有环境基础设施相结合,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使整治村庄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相关环境指标达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要求。

(二)主要内容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牧区水源地划分相应保护范围,配套相应保护设施,治理污染源,消除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隐患。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优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布局,推广畜禽粪便污染物资源再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技术,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3.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推广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收集转运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分散或相对集中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

(三)示范成效

1.农村牧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开展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牧区生活污染得到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3.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环保理念,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环境保护和建设。

4.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逐步推广。通过连片整治示范,以示范工程为载体,逐步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编制完成《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并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及州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二)编制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三年实施方案,经州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州政府与示范片区所在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整治措施、目标要求。

(四)组织实施

启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州政府成立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五)考核评估

年度项目完成并运行一年后,由州环保局、州财政局牵头,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

五、资金筹措

-年中央财政安排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6.5亿元,其中年1.5亿元,年、年各2.5亿元。省筹集配套资金3.25亿元,其中年0.75亿元,年、年各1.25亿元。我州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并整合涉农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与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实施,同步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州政府成立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监管,包括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和成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牛宝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明确责任分工

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州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州发改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州监察局负责示范项目实施的行政监察、效能监督和考核问责工作。

州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负责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相关项目的配套实施。

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州有关部门落实州级配套资金,督促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示范项目的审批、招标、监管、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

州住建局负责农村牧区村庄规划的监管,示范村规划审查,指导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及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州水利局负责配合实施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项目,加快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州农牧局负责配套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积极发展农牧区可再生能源,推进农村牧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州林业局负责配套实施村庄绿化工程。

州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政府是整治示范工程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州、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整合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示范项目,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完成预定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把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实行项目报备制度。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县级环保部门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修改后,上报州环保和财政部门审批,并根据下发的批复组织实施。二是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由县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物资采购等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州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四是项目完工后,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项目运行管理责任制,明确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办法,建立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设施长期发挥作用。五是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内容、目标和责任要求,加强目标考核和问责,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应由负责哪一环节的部门或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我州已列入全省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为确保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州及示范片区所在县环保部门,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牧区环保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3、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牧区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筹集和管理、项目组织、考核验收、绩效评估等实施办法,规范示范工作管理。建立信息通报、项目报备、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措施,强化示范项目管理。示范片区所在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措施落实。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加快脱贫步伐,提升我村整体形象。根据乡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村位于永和县***乡政府南部,距离县城30公里,辖3个自然村。毗邻黄河,全村共有230户712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24户356人,常住人口71户。

该村毗邻黄河,村委有保存较为完整“武状元”旧址;及典型黄土高坡窑洞布局,正在规划建设的忆苦思甜教育基地(被誉为当代愚公“***”30余年沟壑治理区)。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按照“实现干净整洁、保持田园风光、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挥本村延黄旅游资源、古村落资源、当代愚公“***”吃苦耐劳教育基地等优势资源,全力做好环境治理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村,提升全村人居生活环境质量。

三、总体目标: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使全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保持常年干净整洁,形成长效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进村路和主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适地进行绿化,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美丽新农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村村口至党支部沿路、村口至***家外延伸30米的巷道进行综合治理,村内沿路垃圾、柴垛等清理,沿路枣木特色护栏安装、路旁绿化等,进村道路周边清理。

五、主要工作任务

1、美化村庄。村内主要巷道安装特色栏杆约650米。需投入资金5.5万元。

2、卫生整治。按照村容整洁、人居舒心、规范管理、长效受益的要求,全面清理沿路生产生活垃圾、柴垛等,进行集中清运处理。对村内巷道和公共场所周边垃圾、柴垛等清理和绿化;进村道路两边全部进行整修清理。需投入资金2万元。

上述实施项目,共计投入7.5万元。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引导和发动老干部、老党员和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确保村庄美化亮化工作取得成效。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

通过会议、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整治”,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全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环境大整治”活动,清理巷道“三堆”、门前杂物、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安装特色栏杆;全面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

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要达到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七、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环境整治工作,村委会要具体负责环境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进度安排等。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