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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管理实施方案一毕业班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窗口,是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关键。多年来,我校在毕业班管理工作中,通过狠抓学生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狠抓教师的考核激励,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狠抓毕业班的常规管理和过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荣获县教育局突出贡献奖表彰。为加强本届毕业班管理,全面提高我校教学教育质量,确保我校在全县教学质量考核评比中上档升位,努力实现保二争一的教学质量奋斗目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毕业班管理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毕业班工作的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班管理工作,成立了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组,把毕业班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组长:钟益春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考核毕业班工作。副组长:王胜波负责毕业班业务管理,不定期进行全面或专项业务指导。
成员:王敏、张玉林、张雪、刘世界、林祥会、覃小刚、六年级班主任和任科教师。
教导处职责:教导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毕业班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校务会成员职责:认真落实六年级管理责任制相关要求,扎实做好蹲点联系工作,协助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工作。
六年级全体教师职责:工作有信心、有目标、有恒心,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立足实际,认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复习计划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二、明确目标,奋力实现保二争一
力争通过不懈努力,确保在全县毕业考试中,语、数学科平均成绩全县第一,A段生全比率全县第一,综合学科平均成绩进入全县前三名,A段生比率进入全县前三名,为教学质量综合目标考核达到全县第一名打下坚实的基础。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家校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学生平安顺利毕业,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三、夯实措施,全面抓实毕业班后期管理工作。
学校班级管理实施方案二为了配合学校班级管理,促进班级管理水平,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全面科学地评价各班级的管理与发展水平,依据20xx年全面提高师生生命内涵的有关要求,制定《班级管理方案》。
一、管理项目
管理项目共6项:团队意识、卫生保洁、安全文明、惜物节能、文化特色。
二、考核权重:
团队意识检查主要包涵课堂、课间、路队、课间体操与眼保健操、各项活动中班级团队表现。(每日考核)
卫生保洁包括室内生、室外卫生、个人卫生、共众场合卫生。(每日考核)
安全文明包括学生在校内外安全文明礼仪行为。(定期检查)
惜物节能包括班级桌、凳、电教设备、班级公共财物、学校公共场所物品的爱护惜珍,对学校水电等能源的节约等。(定期考核)
文化特色包括班级制度、班级活动、班风、学风的建设及成效等。(定期考核)
三、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以小红帽校园文明监督员为主体的日常管理小组。
日常管理小组组长:邓子超
日常管理小组学生成员:(见附表1)
日常管理小组,负责对全体学生及各班级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并以《考核方案实施细则》为依据,每天对各班级的考核内容进行评分,第二天早晨7:40之前,将评分结果公布于全校师生。
每周对实际检查项目汇总各班成绩,以年级组为单位(总分低于90分不参与评比),第一名获得班级管理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周一升国旗时发放。获奖情况,每月一总结,并依据班级获奖次数及人数,给与每人一元的班主任管理基金,予以奖励。
评分细则:(见附表2)
四、管理与使用:
每学年对全部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以年级为单位,总分第一的由学校统一颁发优秀班级奖状。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优秀班级的班级,该班年度三好学生评比的比例较其它班高出5%的比例,优秀干部名额较其它班多出1个名额。
考评细则:(见附表3)
五、使用时间:
20xx年2月25日~20xx年7月5日。
学校班级管理实施方案三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构建和谐校园,夯实班集体建设,提升教育质量管理年意识,打造班级精细化管理的内容体系,准确,及时评价班任教师的岗位工作绩效,促进学校管理步入教育质量管理年的运行轨道,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长全面指导、分管德育、安全的副校长具体负责,教导处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带班领导、值日师生共同参与考评,全体教职工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
领导小组:组长:岳希武
副组长:董付娥、李新、司利彩
成员:杨国波、张小东、平智勇
张海菊、巩保平、张国平
邵贵玲、常永宾、梁现恩。
三、考核方法
1、采用百分考核与加分相结合。
2、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取以年级为单位横向比较,进行打分排名。
3、采取每日三考核、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小评、每年一总评操作方法。
4、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当日考核成绩次日公示,如发生异议,应在公示当天向考核小组的值班负责人反馈,以便进行复核,过期不候。
5、评价人员的组成:领导小组、带班领导、教导处、学生会。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功能
1、班级管理考核成绩作为班任教师班级管理岗位工作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班级管理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
3、班级管理考核成绩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关键词:分组管理;自主管理;班级建设
一、起因
高一的时候,我担任两个重点班其中一个班的班主任,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发现本班的学生除了比较乖(老师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外,存在很多很多的问题。
1.班级无凝聚力。大家对班级的事务不关心,好像班级的事情不是自己的事情。像班级篮球赛的时候,很多学生待在教室里学习,而不出来给同学加油。
2.不热心参与活动。大家对学校、班级的活动不热心。像学校的象棋、乒乓球、演讲、朗诵等比赛,报名的人寥寥无几。
3.缺少互帮互助的精神。有学生反映成绩优秀的学生常常因为自己的作业未完成而拒绝帮助同学解答问题。
4.上课与教师互动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上课没反应、不互动、不反馈,上课只是低头听,对课堂上的问题不主动回答,不懂的问题也不提问,上课就像教师在唱独角戏。
5.缺少自主学习能力。不会自主学习,教师布置什么作业就做什么作业,不会自己总结巩固,不会自主复习。
6.无纪律性。学校集会时总是拖拖拉拉,两操也不认真,常常被扣分,而班干部管理时学生总有抵触情绪。
总之,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抄作业、晚自习讲话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学生热心参与活动,认真自主学习,遵守校纪班规,我苦苦思考了很久。经过和很多老班主任的探讨,并查看了许多资料,最后我决定在班级里尝试分组管理的模式,下面就谈谈自己在尝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不成熟的做法。
二、班级自主管理方案
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学生时,学生很兴奋,跃跃欲试,很期待这种新颖的班级管理模式,于是改革开始了。
1.班级的布局。班级总共42人,分成6组,每组7人。在全班选出6名班干部担任各组组长,组长再按抽签顺序选择自己的组员,给自己的组取一个个性组名。
2.班级分组自我管理。班级分组工作的基本布置:安排好座位的位置,确定组长、组员,为本小组起组名;制定出本小组每天班级事务的具体安排;完成教室的布置;完成小组量化评比细则的方案。班级分组管理使班主任工作发生了本质的变化。首先,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分组后,班级事务按周一至周日的顺序各小组轮流负责,每小组具体分工,落实到人,班主任不必事必躬亲。其次,抓大放小。分组后,班级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本小组的学习、纪律、卫生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班主任只要抓组长,具体工作落实由组长组织实施,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培养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关键词:民办院校 奖励基金 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
由于人力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知识资本的力量日益壮大。因此建立一套规范、公平、竞争力强的奖励基金激励计划,是民办职业院校亟需解决的股权激励的过渡性方案。因为民办职业院校属于高级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而且目前面临着公办院校用人机制的巨大影响,如何留下这些“知本家”确实是一个难题。基于以上的考虑,我们设立了破解民办高职院校用人难的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由于这些都是在探索中前进,所以我们在股权激励的大背景下,先行研究奖励基金,也才顺理成章出现本命题方案的研究设计。
一、民办职业院校奖励基金的内涵界定
民办职业院校为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员工凝聚力,激励员工长期服务、爱岗敬业,而对长期服务于民办职业院校的教职员工每年按其工作表现经年终评定考核后,每年可享受民办职业院校的年功奖励基金激励。可享受的年功奖励基金以民办职业院校的经济效益为基础进行提取,按每个会计年度或学年度当年度归属于民办职业院校所有者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该年度奖励基金的总额用于对教职员工的奖励。其实质是让教职员工分享一定比例的股权的红利以吸引优秀人才与股东共谋长期发展,其奖励以基金形式发放,量大而时长,一般设置有三年以上的等待期和锁定期,用利益来捆住教职员工与股东共同进步,以达到留人用人之目的。
二、民办职业院校设立奖励基金的目标指向
民办职业院校设立奖励基金的目的,从本源上讲是蕴含于民办职业院校内部的利益调整机制,即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建立起的一种新型的利益关系。从民办职业院校内部经营管理上讲,设立奖励基金属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奖励基金是一种报酬机制,在民办职业院校的薪酬包中,工资是保障要素,奖金是短期激励要素,福利是保健要素,而奖励基金是员工持股的变相形式,是长期激励要素。
民办职业院校奖励基金激励方案设计的主要目标指向可以概括为:
1.完善民办职业院校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让教职员工分享民办职业院校的发展成果,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民办职业院校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提升民办职业院校的核心竞争力;
2.完善院校激励机制,奖励为民办职业院校持续贡献的员工,激励员工不断地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促进民办职业院校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民办职业院校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
3.建立对民办职业院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民办职业院校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民办职业院校可持续发展;
三、民办职业院校奖励基金激励方案的基本设计
(一)确定激励对象
一般来说,民办职业院校奖励基金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分为三个层面:核心层、骨干层、操作层。核心层是中流砥柱,与院校共命运;骨干层是红花,是机会主义者,他们是激励的重点对象;操作层是绿叶,对于他们来说工作就是一份工作。具体的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对象: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为民办职业院校的正式员工;(2)截至某年某月某日,与民办职业院校的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了3年以上;(3)为民办职业院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专业技术教职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民办职业院校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审批,并经民办职业院校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二)确定奖励基金总量和个量
奖励基金总量的确定是民办职业院校实施奖励基金激励方案的首要条件,因此了解激励总量的影响因素和确定方法是必要的。
影响激励总量的因素有民办职业院校的总股本、总利润及薪酬福利规划等,一般来说,激励的总量应与总股本和总利润形成一定的比例,民办职业院校的股东自觉自愿拿出多大股本的利润与其发展壮大的员工分享。从股东的利益来说,这个总量当然是越少越好,但如果太少的话,又不能达到理想的激励效果,且当今民办职业院校的教职员工的总收入呈总体上升趋势,而民办职业院校如果薪酬福利较高,那么激励的总量相对降低,反之则提高。总量的确定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民办职业院校留存利润率的最高额度。这一额度往往代表了股东所能承受的最高额度,再超出这个额度股东就不愿意改革激励方案了。
2.根据薪酬水平来确定激励总量。这就是按照院校的薪酬总量来确定某个比例,或以其他薪金为基础,计算出激励的总量。有研究表明,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所拥有的分红价值是其年薪的1.5倍;20年以上的是其年薪的4倍。
3.基于院校业绩来确定激励总量。这就先要确定业绩目标,在完成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拿出多少比例用于激励,超额部分重奖,未能完成少奖。
单个激励额度的确定,就是在院校激励总量范围内,明确每个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的奖励基金激励数量。激励额度确定的关键点,一是要参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要利用价值评估工具对激励对象的贡献进行评估;为此我们拟引入奖励基金激励计划的实施考核机制,具体见下文;三是平衡激励对象的收入结构。影响激励个量的因素有职位、业绩表现及工作的重要性、工作年限和学历职称情况等等,我们要重点考虑激励对象的影响力、创造力、经验阅历、历史贡献、发展潜力、适应能力六大因素。
我们建议用于奖励基金激励的奖金总量为学院当年总利润的20-50%为宜。个人授予量根据人力资本价值予以确定,即个人授予量=奖金总量(万元)×个人人力资本价值/∑个人人力资本价值。如果民办职业院校的学年度利润较前学年提高10%以上,其超过部分可提取30-60%用于奖励基金,以显示利润分享激励的内涵和和实际。
(三)确定时间
奖励基金激励计划涉及的时间,主要包括这么几个: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兑现日等等。有效期为三年,自民办职业院校股东大会批准奖励基金激励计划之日起计算。授予日就是民办职业院校将在实施奖励基金激励计划通过后的第一次授予日,此后每一学年度的这一天如9月10日教师节都授予一次。等待期就是激励对象每期获授的标的奖励基金在授予日后的三年内为锁定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标的奖励基金在锁定期内锁定,不得承兑。可兑现日,就是等待锁定期满后的第一天,如每年教师节后的9月11日为可兑现日,从这一日后的每一天激励对象都可以自由兑现自己可以解锁的奖励基金。以下是解锁规定: 转贴于
激励对象获授的标的奖励基金在距授予日满三年后,分两次解锁:第一次解锁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一年,解锁数量不超过相应的获授标的奖励基金总数的60%;第二次解锁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解锁数量不超过相应的获授标的奖励基金总数的40%。激励对象可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标的奖励基金向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申请解锁,由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标的奖励基金解锁事宜。
(四)确定奖励基金激励的调控机制
1.设置管理机制。成立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奖励基金激励的计划和管理。
2.业绩考核机制。对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考核,将考核分为民办职业院校绩效、部门绩效(或项目绩效)、个人绩效三个层面。对于层面比较高的员工,强化对民办职业院校绩效的考核;对于层面稍低的员工,强化对个人绩效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划分成S、A、B、C、D五个等级,按考核等级确定最终激励额度,比如依次为1.2倍、1.1倍、1.0倍、0.8倍、0倍。可以以每一学期为考核的时间单位,激励计划的实施要建立在一个科学的考评体系之上,需要院校内部机构合理设置层次、岗位职能权责分明、目标业绩考核体系完善。没有有效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就不能把奖励基金奖励给该得到的人。
3.控制、变更、终止机制。
民办职业院校的实际控制人若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可由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提出奖励基金激励计划变更议案,报经民办职业院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民办职业院校合并、分立时,可由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提出对奖励基金激励计划变更议案,报经民办职业院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若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民办职业院校任职的,其所获授的标的奖励基金不作变更。若激励对象离职(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民办职业院校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民办职业院校的聘用合同到期,民办职业院校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和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本人不愿与民办职业院校续约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不再解锁和兑现,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与民办职业院校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民办职业院校经营性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和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不再解锁和兑现,予以作废。
(3)激励对象与民办职业院校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民办职业院校提出辞职并经民办职业院校同意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和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未经民办职业院校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不再解锁,予以作废。
若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和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由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酌情处置。
若激励对象退休或死亡的,其已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和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继续有效。
民办职业院校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奖励基金激励计划: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民办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3)最近一个学年度的业绩利润不能与上年持平并出现利润大幅下降的。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民办职业院校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民办职业院校利益或声誉的,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标的奖励基金。
参考文献
关键词:辐射;伴生矿;环境;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L752 文献标识码:A
1.我国伴生矿环境安全现状及管理概述
一直以来我国对伴生矿资源开发都十分重视,并且将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的重心置于尾矿及废矿处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随着伴生放射矿开采规模的加大,给相关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在现行的辐射安全标准体系当中,《放射环境管理办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是主要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伴生矿环评制度、监测监督以及检查制度等均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参考。但不同的法规之间也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也就造成了监管主体的差异性,可能会让实际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矛盾,会对监管工作的成效产生一定影响。总体上来看,在伴生矿安全管理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体系,但体系当中部分环节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2.伴生矿开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在伴生矿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性的采矿作业会对地表植被产生破坏作用,使得伴生矿暴露出来。部分矿物可能在风力或雨水作用下出现迁移,导致大气环境及周围水源受到放射性污染。
(2)伴生矿开采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这些废水当中某些物质的放射性水平要远高于正常水体,甚至超出标准规定。同时,这部分废水当中存在大量悬浮物。若未进行针对性处理,将其排放到正常水环境当中,将会导致放射性核素富集,对水质产生严重影响,并威胁到生物健康。
(3)在伴生矿产品加工过程中,某些放射性物质会被浓缩,最终获得的加工成品放射性含量较原材料更高,会对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4)伴生发射性矿矿井及加工车间环境辐射水平较高。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配备防护性设施或防护性设施无法达到标准要求,会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3.影响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的相关因素分析
(1)发射性污染控制标准有待完善。在伴生矿废弃物管理方面,我国对放射性废水排放具有明确标准及规定,但对废气、废渣等却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及处理规定。伴生矿废渣是导致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造成伴生矿废渣管理不够规范,对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整体成效产生了一定制约。
(2)资金保证制度存在缺失。要充分落实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无论是工作人员保护、废渣处理,还是周围环境的保护都需要一定成本投入。这无疑会增加矿产企业的整体运营成本。由于资金保证制度的缺失,部分矿产企业迫于经济压力,并不会在辐射安全管理上投入太多资金,使得相关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充分发挥效能。
(3)分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不同类型的放射性核素在活度浓度限定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某些矿产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并不高,并不需要进行针对性控制;还有一些伴生矿的品位较高,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能够对铀、钍等资源进行再利用。因此,需要对伴生矿进行明确分类,通过分类管理来提升管理效率,并降低管理成本。但从目前来看,分类管理并未得到普及,相关工作还未能落实到位。
4.加强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及防护的有效策略
4.1 充分发挥监管机构导向作用
在加强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及防护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导向作用,督促矿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尽最大可能控制伴生矿辐射源。我国矿产企业数量较多,且规模差异较大。在伴生矿开发环境统一监管的基础上,可以地方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如辐射环境监督站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结合地区矿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科学的技术指导文件,并逐步完善监管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引导矿产企业对伴生矿开采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将发射核素控制在限定范围内。具体监管过程中,可采取分层监管模式,对于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实施具有差异性的管理方案,避免因为管理同质化而降低管理工作效率。由中央监管部门实施统一化监督,对龙头型矿产企业进行重点管理;地方监管部门则对地区矿产企业进行监督、引导。
4.2 完善采矿公司内部管理
采矿公司本身应该积极响应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做到自觉自律,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工作。一方面,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公司可指派专人来负责采矿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为保证员工、周围环境及居民不受到辐射侵害。通过一定措施,将辐射控制在限定范围内。同时,公司内部需要制定出标准化生产流程,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采矿作业时,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给予通告及惩罚,以示惩戒。公司内部监管部门还要开展定期辐射安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督促相关工作按规定执行。公司还可邀请上级环保部门进行视察、指导,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并修复。另一方面,公司要对采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及工作方式进行合理规划、指导。为控制工作人员辐射吸入量,可适当缩减原料库及暂存库人员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加班工作。在进行原V及废渣处理时,尽可能通过机械操作,并要求机械操作人员与原矿及废渣保持一定距离。在磨矿作业时,要求实施隔离操作或密闭操作,降低工人与放射性物质的接触频率。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作业区通风换气速率,以此来降低作业区放射物浓度。
4.3 加强采矿废水及尾矿处理
采矿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废水及尾矿必须进行回收及净化处理,其中发射性核素如镭、铀等经回收后,能够再次利用。主要处理方法包括离子交换法、中和交换法等。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采取微生物法进行处理
结语
伴生矿辐射安全管理完善过程中,需要监管机构及采矿公司共同参与进来,形成合力,共同创建出良好的采矿环境。除了要做好管理工作外,也要重视环保技术、隔离技术、新型采矿技术的应用,借助技术手段进一步控制伴生矿辐射源,避免放射性污染对环境及人体造成危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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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晓超,杜娟.伴生放射性矿山辐射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J].铀矿冶,2013(2):104-108.
[3]李全省.新疆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辐射安全和污染问题探讨[J].新疆环境保护,2013(3):25-28.
一、文物、器具征集实行“一体化”管理
全县古城文物、器具、资料征集收购实行“一体化”管理,预计征集1万件左右。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2件,国家二级文物5-10件,国家三级文物10-20件,全部放置在县博物馆,其它一般文物、民用器具、资料放置在恢复建设的县衙、官宅、民俗、佛事等各功能区展出。
二、文物、器具鉴定及交易
古城文物、器具、资料的收集、收购是政府公益行为,按照“能借不买,能托管不买,能征不买”的原则进行,能借不买即从文物、器具所有者手中借到古城相关展厅展出,所有权仍属原主;能托管不买即所有者将文物、器具交由县文物管理部门委托管理,所有权不变;能征不买即无偿征集所有者自愿捐献的文物、器具。县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向文物、器具持有者颁发文物、器具的借据、托管或捐献证书,并登记造册,搞好管理。对确需交易购买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鉴定小组。成立县文物鉴定小组,小组由9人组成,其中,聘请省级专家3人(省博物馆、文研所、山大文研所各1人),市级专家2人(市文研所、学院各1人),县内文物专业人员4人。
(二)专家鉴定。所有征集、购买的文物,先由县文物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不能确定真伪的,交县文物鉴定小组鉴定。对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文物,必须在县文物鉴定小组鉴定,并填写《县文物鉴定单》,鉴定人员分别签字后,再行定价交易,以确保文物货真价实。鉴定、交易过程要公开透明。为避免国家财产损失,鉴定人员应对鉴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批鉴定。为避免文物鉴定次数过频,造成人、财、物力浪费,对确需鉴定的贵重文物,不作零星鉴定,实行成批鉴定,即每积累到20件左右鉴定一次。
(四)器具鉴定。居民生产、生活器物、工具的收集无需专业人员鉴定,视其完整,即可收集、收购。价值在100元以内的器具,文物组收集人员可现场酌情办理,但须有3人以上在场鉴定、定价和签字证明。
(五)公开交易。准备收购的已经鉴定的文物、器具等,由原鉴定人员进行定价后,进行交易。定价交易须填写《县文物、器具定价交易单》,由交易双方及现场参与定价人员签字,并完善相关手续以备存档。因本次文物、器具、资料收集、收购为政府公益事业行为,文物定价参考市场交易价格,经协商后从低交易。
(六)转交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文物,完成鉴定签字、交易手续后,由文物组全体负责人签字后,当场转交县文物管理部门入库,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文物、器具购买批准权限
价值在100元以内的文物、器具,文物组收集人员可现场酌情办理;价值在100元(不含100元)至500元之间的,由文物组全体负责人集体研究通过后购买;价值在500元(不含500元)至1000元之间的,由文物组上报分管指挥批准后购买;价值在1000元(不含1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由文物组上报指挥部,经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后购买;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由指挥部报经县主要领导批准后购买。
四、文物、器具管理
所有文物、器具、资料等统一实行“三单”管理,即《县古城文物、器具鉴定单》、《县古城文物、器具定价交易单》、《县古城文物库存登记清单》均登记清晰后,每单一式三份,分别由组长、副组长、保管员各持一份存管。凡借展、托管、捐献文物者,文物组均向物主颁发《县古城文物借展、托管、捐献证书》,并登记《县古城文物库存登记清单》,各证书、各单一式四份,分别由文物组组长、副组长及中介人、文物所有者持存。
五、文物、器具归展
贵重高档文物移交县文物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一般文物、器具待古城区恢复工程竣工后,按照各功能区分类归展,布展工作由县文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县旅游指挥部文物组协助。
六、文物、器具失真及失误责任追究
在文物、器具的鉴定、定价工作中,因鉴定失误或定价失实,造成损失的,鉴定或定价责任人员负相应责任,照价赔偿;文物、器具的管理,设置专门处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排专人守护,并订立《县古城文物、器具安全管理责任书》,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按双倍价格赔偿。
七、文物、器具收购资金管理使用
文物收购资金,由县旅游开发指挥部向县政府申请,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财务支出票据按照规定程序签批,严格管理,手续齐全后方可下账。
八、主要工作方式、工作范围及辅助工作
利用已建立的“文物、器具征集网络”,在县城内的县直单位、乡镇、村户全面开展征集工作;县外到国家及省、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全面征集。
(一)外出收集。到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济南各文化单位,搜集具有文化历史的文物、信息、复制作品,主要包括历史名人的著作、书画作品、史料等。
(二)本县收集。全面收集县直各单位、各部门的文物、器具;进村收集居民生产、生活器具,如耠子、耙、耢、耧等大型农具等。
(三)文物鉴定。按照文物鉴定步骤,组织实施鉴定,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杜绝。
(四)复制文物。对古城区恢复必需又难以征集到原物的文物,组织能工巧匠进行制作、复制,对技术要求高的文物可到外地聘请专家制作。
(五)外出业务。与县外、上级有关单位联系业务,开展文物鉴定,到省、市聘请顾问、聘请鉴定技术人员等等。
(六)考察、学习。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外地博物馆建设、文物征集的经验做法。
(七)印刷必需材料。印刷《县文物捐献证书》、《县文物信息联络员名册》、《县文物顾问名册》,购买制作文物捐献纪念品,颁发给无偿捐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