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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范文第1篇

1.1工程监理的的市场还不够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监理市场的不规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各监理单位为追逐利益和争夺资源,再加上缺少完善法律体系的约束,造成了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了行业格局的混乱。其中,一个明显的不良现象就是监理单位为了尽可能的承揽业务,没有监理资质的单位大规模的在市场上非法挂靠监理证照,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市场规范;另一个现象是监理市场的区域保护非常严重,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市场在具有足够的开放性的前提下才能健康的运行和发展,这种区域保护行为实质上是对市场开放性的大肆破坏,是对市场竞争的公平的严重挑战,违背市场的原则就一定会影响市场的健康运行,进而会破坏市场的平衡,最终将严重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

1.2工程监理的工作及责任不明确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监理的工作及责任不明确。首先,由于业主行为的一些不规范等原因,监理单位要承担一些业主本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次,随着农业技术的改进以及城市建设的热潮,大量缺乏理论基础、工作经验及实际操作技术的农村劳动力大幅的涌入城市建筑工程中,建筑队伍低下的素质大幅增加了监理单位的工作和责任。再次,监理单位的工作及责任的加强也属于市场的潮流。监理单位在建筑行业历来处于比较赶尴尬的地位,建筑市场的监理制度形成之前,作为开发和投资的建设单位往往掌握着工程的控制权,时常对施工单位的工作指手画脚,在监理制度实施之初,建设单位仍然习惯于掌控工程建设,由于相关体系的不完善,监理单位只能处于尴尬的“架空”的地位,有责无权,严重制衡监理市场的运行。

1.3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提高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之四是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监理制度在我国建筑行业起步较晚,再加上监理工作的待遇较低,地位尴尬,很多高端人才都不愿从事监理工作。许多监理工作者都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只是经过了短时间的培训就上岗,或者有的是由其他诸如设计或管理岗位临时抽调过来的,在工作经验上有所欠缺,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也不甚到位,相关规范也不是非常的了解,为此,很多监理都只是把监理工作当做是质量的监督,认识非常片面。

2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对策研究

2.1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的问题,要进一步通过立法等形式制定有关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深入的明确有关监理工作的行为规范。不仅是有关施工阶段的规范,更要将这些规范延伸至整个建筑工程全过程,保证监理工作在整个工程期间的有序开展。另外,对于一些不合市场规律、有碍市场发展的法律或规定,要及时予以淘汰。

2.2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市场针对工程监理的市场不够规范的问题,要通过调节市场机制的方法予以进一步的规范。要将规范的招投标体制充分应用到监理市场中,保证监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抵制暗箱操作和不正当竞争。对于破坏市场开放性的区域保护性现象要予以果断的杜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

2.3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的工作及责任针对工程监理的工作及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要对工程监理的工作及责任予以进一步的落实。对于一些由于业主的不正当行为导致监理工作的增加,要针对业主设立一定的问责制。施工方在引入一些没有工作经验的农民工时,要对其进行足够的岗前培训,降低施工过程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减少监理不必要的工作。还要通过健全制度的方法,明确工程监理的主体作用,提高监理的工作自主性。

2.4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针对监理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方面监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另一方面还要从提高监理的地位和工作待遇方面入手。首先,对于一些应届毕业生和另外一些缺乏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要及时的通过理论学习提高自己,还要注意工作中经验的积累;摆脱了监理尴尬的行业地位、提高了监理的工作待遇就能大量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从而提高了进一步提升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设工程监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对策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几家监理单位投标价都低于标准取费的50%,业主筛选的两家监理单位重新竞标,结果某监理单位以标准取费的30%中标。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4)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5)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3关于规范业主行为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挥手工程、政绩工程等。

广州市某献礼工程,业主直接下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欠科学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无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已成为业主的资金分配,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

目前,指挥部常到施工单位抽调人员任业主代表,但这些被抽调出来的业主代表不能适时调整自己的位置,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违规现象较普遍,要理顺建筑市场应先着重抓项目法人制的推广、落实,建立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

4关于监理工作定位问题

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

某工程,砼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现蜂窝、麻面现象,业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责监理单位监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单位;在某道路工程中,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附加一条:若业主被上级领导批评一次,监理单位罚款一万元。把监理单位当作是业主的替罪羊;监理工程师下发了停工令,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指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监理应该对什么承担责任,应该说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均有界定,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说这些业主代表对合同文件了解不够,但这种现象不扭转,对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十分不利。

5关于信息化管理问题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监理行业应创造与之对称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的作用,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将企业资质管理(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轨道,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受理并审查各类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记录并公示企业的信誉及个人的不良行为等,方便社会监督,提高对资质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将政府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6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

6.1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6.2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6.3强化廉洁自律

建设工程监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越发显得重要。工程建设监理中,监理的对象不是工程本身,而是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行为及其权利义务的履行,是一项科学的管理制度,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优化设计方案,优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现从以下几点谈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一、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1、现行监理模式有两个特点:一是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但目前,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战线长,影响因素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形成一种混合型的监理。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直接控制。这种混合模式从根本上讲与工程建设监理的本质内涵不同,监理不具备独立性、公正性。由于业主的现场管理人员不一定都是专业人员,往往不能严格按合同文件(含技术规范)办事,因而监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就难于做到。大多数业主单位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往往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

2、监理取费偏低。当前监理工作中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许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监理取费标准比较低。二是建设单位不合理压价。由于大多数建设单位对监理制度缺乏认识,迫于政府强制实行监理的压力,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强行压低监理费。在委托监理时,一些建设单位还与监理单位签订阴阳两份合同,实际执行的监理委托合同的合同价远远低于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委托合同的合同价。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为了求生存,被迫接受不合理的压价要求。三是监理市场尚未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目前,在监理招标中,业主普遍以监理费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一些市场行为不规范的监理单位在监理投标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压价竞争,中标后不是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组织实施监理,而是采取减少人员数量、降低人员层次和减少监理工作程序的方式降低监理成本,以获取不正当利润,以至在监理工程中仅使用低价聘用的退休职工充当监理工程师。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不可逆的,因此,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只能一次成功,不能失败,每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和周围环境相结合。

1、建筑施工前要严格把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建筑工程监理组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进驻建筑施工现场并开展各项工作。“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制定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制定相关的工程质量工作意向书,量化监控的目标、标准”。量化的工程监理目标要能够充分反映建筑工程的具体特点,拟定所监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

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粗糙的方案,必须按照设计图细密矫正,不严密的细部环节,要依据规范、执行规范。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要精诚合作、取长补短,研究发现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设计中考虑不周到的问题监理严格把关。工程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际情况往往与设计有出入,监理工程师要能够依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工作的职责作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正确决定。

2、建筑施工中要事无巨细,亲力亲为,警钟长鸡,严把工程质量关。

监理在建筑工程巡视检查中常常会发现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作业,如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施工项目班子的质量管理不健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力量不强,人员不足。针对这种情况,监理人员要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工程监理,发现不规范施工及质量隐患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杜绝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要下工地现场巡视;要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结果和数据;要亲力亲为,独立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不受无关因素干扰。建筑施工过程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要防止下述现象的发生:①“打着一级企业的牌子,二级企业来投标,三级企业进现场,包工头来施工。”②转包经营,层层盘剥。③偷工减料、赶工省钱、降低质量。④贪图省事,施工过程无人管理。⑤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粗制滥造。对于上述行为,作为监理工程师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全程监督,及时制止,情况特别严重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防患于未然。

3、建筑施工验收后续监理要扎实开展,铁面无情,确保工程质量完美无缺。

建筑工程结束,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齐全的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秉着监理工作者的操守、职业道德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组织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监理人员要及时出示书面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处理,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完美无瑕。拒不改正的,将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给予处理,严格检查把关,以确保竣工工程质量。不仅让人民安心,更要人民舒心!

建设工程监理范文第4篇

摘要:通过对我国建设监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改变目前监理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建议,并对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提出了要求。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思考正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向完善、成熟阶段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提高对实施项目监理的重要性的认识目前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因此建设项目各方及质量监督机构必须认识到在我国过去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由于责、权、利不明确,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的现象不断出现,造成了许多钓鱼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开工、没有竣工的长尾巴工程,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使建设项目丧失了许多发挥效益的好时机,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证明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是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浪费的有效措施。为了帮助工程监督、检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中国工程检测网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监理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独立、科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要对业主负责,监理的一切活动必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为目的,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公正。监理与承包商都受聘于业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关系,也不得签署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参与承包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任何活动,他们只是在双方各自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约束下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权,认真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对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接受时,可以通过仲裁、申诉等方式解决。三、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一项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地质勘探、测量、设计、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与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把工程建设质量简单归结到设计、施工或监理任何一方的说法或结论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当一项工程立项以后,要从工程的勘探、测量、设计阶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运行为止。在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的缺陷,甚至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要根据工程建设资料,认真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找出责任方,以便追究其责任。四、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培训措施,规范监理市场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方面的知识。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我国目前持有监理培训证的人员有一万多人,从绝对数字上看人数不少,应该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建设市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考试制度,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学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监理质量没有保证。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科学性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建设工程监理范文第5篇

我国开展工程建设监理自1988年起步,至今已有17年。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基木形成了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建设监理制度顺利推行,但工程监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建设监理的认识问题当前,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还是监理企业内部都普遍存在着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对监理地位和角色的认识问题(1)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精神相违背。监理单位应该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2)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则无权干涉。然而,按照现行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监理人员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有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有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审批的权力,有对施工测量成果、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查的权力等相关权力。(3)有人认为,监理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保证具体的施工操作质量上。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间的关系协调。1.2对监理责任的认识问题部分业主认为,只要是委托了监理的工程,就不应该出问题,工程一旦出问题,就将责任归咎于监理人员。事实上,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而不是监理单位“监”或“检”出来的。这么说,并不是开脱监理的责任。因为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干扰因素很多,而这些因素并不是监理工程师所能完全驾驭和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只能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尽量避免这些干扰因素对建设目标的影响。但监理人员应对自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承担不作为责任,监理单位应对业主负责。即监理工程师如果发生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2监理范围和授权问题2.1目前,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检查的工具,仅给监理人员授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进度控制权(尤其是投资控制权)。业主出于自身的考虑,有些项目,监理即使被授予投资控制权,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是流于形式,离真正意义上的“控制”还相差甚远。但不同的授权范围会带来不同的监理效果。(1)只授予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难度就要高于实施全面监理的工程。这是因为业主未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承包商拿工程款不需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一样能拿到钱,导致监理人员也不能很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倘若业主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只对检验合格的工程签发付款通知书,监理工作就不会那么吃力,监理人员就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2)实施局部监理的工程,进度控制往往不能落到实处。而工程进度加快,就意味着业主投入的资金周转就能加快,投资成木就能降低,从而提高投资效益。没有实施全面监理的工程,其进度往往是失控的,因而也就影响了业主的投资效益。(3)实施局部监理的工程,往往会降低监理人员多提投资控制的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2.1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另外,从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3监理费的收取问题目前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木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再一方面,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竞相压价。4监理人员素质问题4.1考上的不工作,工作的考不上。在我国通过考试并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只占一半左右,有一部分在设计院工作,有一部分从事教学工作,他们中大部分人在监理企业注册挂名,而未从事实际监理工作。也就是说,通过考试的人员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并未通过考试,有些甚至未通过培训就上岗,企业注册监理的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4.2监理人员大多为转业而来,无“专业”监理人员。目前我国监理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搞设计出身的对图纸吃得透,但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不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点;搞施工出身的施工经验丰富,但往往对图纸吃不透;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4.3监理工程师专业结构不合理,工民建专业多,其它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行业的监理力量薄弱。4.4现有监理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数监理人员为临时聘用。监理队伍中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真正符合监理从业要求的监理人员比较少,监理人才的培养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二是监理企业对所聘用的人员把关不严,未进行严格筛选;三是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待遇偏低,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四是考试制度的影响,使会干的不一定能考上,能考上的不一定会干。因此,要想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从长远入手,今后在大专院校开设监理专业,培养一批精专业、‘懂法律、会管理、能协调的高素质监理人才;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监理人员上岗关,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三是高并监督企业落实监理人员的待遇;四是要注重现有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抓好监理全员培训,加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经常性的专门培训。为了帮助工程监督、检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监理企业的管理问题5.1监理企业体制问题。我国现在的监理企业挂靠严重,譬如重庆市万州区,大大小小的监理企事业几十家,但真实的只有几家,大多数为挂靠外地甲级监理企事业的私人性质的皮包公司,不择手段把监理业务抓到手,然后临时性拼凑监理队伍,这就出现一种怪现象,没有一个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企业竟然拥有甲级监理企业资质。5.2监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1)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监理企业虽然管理组织机构框图中各职能部门齐全,但实际工作中为了减少人员开支,除现场驻地工程师外,只有公司经理1人统管公司大小事务,往往就会影响企业的管理效能和水平。(2)监理工作程序不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监理程序工作,是搞好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而目前有些监理公司无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和制度,有些监理公司虽已通过工509002质量体系认证,也只是作为对外经营的一块招牌,程序文件如同虚设,实际监理工作中不按监理程序办事,监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3)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现场记录不齐全、不真实。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理旁站制度,尤其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必须实行现场跟班监督,做好现场记录。建设单位应依据工程重要级别,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旁站的工作范围和旁站部位,并上报旁站方案,监督旁站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应为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并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及监理员的职责,定期检查旁站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旁站监理人员对旁站监理工作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4)监理技术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照抄照搬。部分监理工程师在编写项目监理技术文件时,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照抄照搬监理技术文件范木,起不到编写技术文件的作用和意义。(5)监理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总监一身多职,难以真正起到总监的作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的全权代表,是监理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实现监理项目的最高责任人,项目总监的作用不是一般专业监理工程师所能替代的。而由于目前我国监理行业中缺乏总监人才,部分监理企业让一个总监担任四五个甚至更多项目的总监,使总监难以发挥总监的作用,不能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进而也影响到项目的监理效果。总之,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正处在发展阶段的产业,它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度、措施上予以扶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它在工程建设中“三控二管一协调”的作用,才能实现国家在基木建设中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