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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

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

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1、在前任主管的协助及指导下,从3月17日至3月24日完成了《xxx之友》3期第2批及1&2期第4批共计96240本的计划、资源组织、分拣、包装、发货等工作,据此基本了解了物流业务流程及接口关系;

2、从3月24日至4月2日主导完成了学语文4期第1批共计约45万册的包转发货任务,并完成了库房资产的交接清点(含设备、辅料、工具等),以及学语文XX年1&2、3期的盘点;

3、从4月3日至6月5期组织完成了学语文4期第2批、5期、6期、7&8期共计约171.4万册的接收、入库、分拣、包装、发货、配送等,每期库存误差比例控制在目标范围内(目标值1‰);

4、在历史业务流程基础上,同时在不影响交付质量的前提下,对到货、分拣、包装、发货等部分操作进行了改良性的调整,提高了库存场地的利用率、库存货物的周转率及分拣包装的工作效率,并降低了错误返工率;

5、在信息流方面对前期零散的订单信息进行了模板化整合,减少了信息传递的错误及散失对业务的不良影响,降低了储运与市场环节之间反复确认的工作量;同时对单据核对方式进行优化,将原先3天完成的工作量缩短为2天。

后续工作策略

1、流程方面:建立并逐步优化储运环节的计划、订单处理、货物接收、在库管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客户服务管理等业务流程,实现相关业务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

2、人员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临时点数人员、临时包转人员的资源池及相关人员的情况说明,并定期维护更新;对内合理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减少人员变化对业务的影响;

3、物料方面:通过更加合理地安排发货计划,平衡到货、包装、发货等之间的步调,减少资源、时间等方面的冲突,提高包转合理性、库存周转率及整体工作效率;

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试运营演练,西安地铁,城市轨道交通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发展速度突飞猛进,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都在逐步建设或开始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城市轨道交通属于公共交通范畴,其运营组织具有特殊性,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复杂、涉及专业多、技术先进,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各个设备之间的联动运转性能是否良好,人员设备操作技能是否掌握,各工种之间是否配合默契、工作流程是否顺畅,这些都需要检验才能确定是否达到运营开通的条件;另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是面向广大市民服务的公共交通工具,社会关注度高,对安全性、应急事件的响应及处理能力有较高要求,所以为了顺利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在新线开通之前开展试运营演练具有重要意义。

2试运营演练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演练(本文探讨范围为新线开通之前运营筹备期的试运营演练,下同)是在新线开通之前模拟运营过程中正常及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活动。新线开通之前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演练具有重要意义,运营演练是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综合联调的功能验证,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与运营衔接的关键环节,是检验设备及人员队伍是否能够确保新线顺利开通。城市轨道交通是个复杂的大系统,共包括30多个子系统,各个子系统由不同厂家生产,一些系统由国内外技术、产品组合而成,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率,一些关键技术采用了国产化产品,相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来说是首次应用,存在着系统集成、系统结合后是否能够成功运行的风险,因此,运营演练将显得尤为重要。

(1)试运营演练对开通试运营的组织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完备性进行检验,并针对性的确定新线开通时相对最优且可行的运营组织、运作模式,提高城市轨道交通保障运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试运营演练可以检验各部门、人员之间相互协作、配合及快速反应能力。城市轨道交通发生火灾等应急事件后,涉及到的相关站务、乘务、调度、设备抢修部门均要参加到事件的应急处理中,通过试运营应急演练,可以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工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力[1]。

(3)通过试运营演练,加强运营管理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对新线设备的熟悉和了解,提高员工应急事件的协同处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达到锻炼运营员工队伍的目的。

3试运营演练前提条件

运营演练一般在综合联调完毕,新线开通前进行。根据运营筹备期的演练目的及性质,演练的开始时间应安排在“三权”接管后,并且大部分项目,尤其是运营组织方案演练类及应急预案演练类中可能对乘客服务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应在开通试运营前完成。设备故障抢修类演练项目可根据设备系统完善情况、检修机具到位情况、检修人员技术技能成熟情况及综合联调和演练策划时间等情况,安排在开通试运营前或开通后试运营期进行。

4 试运营演练主要内容

根据目前国内外城市轨道设备配置情况,运营演练按照目的及性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2]:运营组织方案演练类、应急预案演练类、重要设备设施故障抢修演练类。

4.1 运营组织方案演练类

运营组织方案类演练项目主要包括:运营时刻表演练、票务运作演练、信号降级运营演练。运营时刻表演练一般在试运营前1-2个月每天开展演练,其它各类演练穿插在运营时刻表演练中进行,票务运作演练的目的是为了锻炼票务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并检验票务设备的运转情况,信号降级运营演练是为了锻炼信号降级后调度、车站、司机人员及相关抢修部门的行车安全保障能力。

4.2 应急预案演练类

应急预案演练类项目主要包括:突发性大客流演练、应急公交接驳演练、车站火灾演练、列车发生火灾演练、区间发生火灾演练、车站大面积停电演练、屏蔽门故障演练、列车在区间故障救援演练等。以上演练项目是为了应对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通过应急预案项目的演练,使员工熟悉各类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并锻炼各岗位之间应急衔接配合能力。

4.3 重要设备设施故障抢修演练类

本类主要对重要设备设施故障抢修预案进行演练,验证重要设备设施故障抢修预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实效性,包括接触网事故演练、供电系统故障演练、线路挤岔事故演练、车辆故障处理演练、钢轨伤损及折断处理演练。设备设施故障抢修类项目演练需要占用资源较多,对正线时刻表演练或其它演练项目影响较大,所以这些演练项目可安排在车辆段等试车线进行演练。

5 西安地铁二号线试运营演练经验总结

西安地铁二号线是西安城市轨道交通首条开通线,综合联调及试运营演练均为第一次,地铁公司、运营分公司领导对联调演练高度重视,超前谋划,聘请专家、咨询公司作为技术指导,在各部门全力协作下,顺利完成了综合联调及试运营演练,具体经验总结如下:

5.1高度重视,超前谋划

试运营演练是开通之前练兵的重要时机,西安地铁二号线从2011年7月初开始试运营演练(2011年9月16日开通),在试运营演练之前,公司各级领导将试运营演练作为2011年重点工作去抓,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广州中咨公司专家及运营分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的工作组和广州中咨公司专家为项目指挥的执行组[3]。超前谋划,由广州中咨公司结合西安地铁实际情况编制演练方案,组织公司管理、技术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演练方案,并由演练项目指挥组织各个部门演练参加人员进行方案培训。

5.2 聘请专家团队,为演练保驾护航

西安地铁二号线开通前请经验丰富的广州中咨公司进行试运营演练组织、评估,对试运营演练进行全程指导,从第三方的角度对试运营演练进行客观总结、评价。另外聘请广州、上海、南京等国内知名城市轨道交通专家作为咨询团队,为试运营演练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从演练实际开展情况来看,专家团队及咨询公司为试运营演练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试运营顺利开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5.3精心组织、认真总结经验

按照开通节点目标,演练领导组织小组对试运营演练项目进行统筹考虑,按照演练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发生概率选出17项必做项目,将必做项目安排在试运营演练的前期开展,确保了必做项目的按时完成。为了保证演练的顺利开展,广州中咨公司演练方案编制人员提前组织演练项目培训,并于演练之前召开演练部署动员会,对演练重点事项进行强调。演练开展过程中,由项目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和结束,演练过程中评估人员全程参与各岗位的评估。演练结束后,所有组织人员及评估人员召开总结会,总结演练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广州中咨公司专业人员结合西安地铁特点对相关问题提出一定的建议,经过演练参与人员讨论、公司领导决策,演练总结会将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试运营开通积累了宝贵的现场运作组织经验。

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核电;调试;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9-0167-02

1 概 述

核电厂从萌发建设到寿命结束要经历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作为上述工程阶段之一,调试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调试过程是对设计、设备制造和安全质量的一次全面检查和验证,验证设备和系统的功能及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电站总的性能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电站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核安全局规定的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要求,最后将符合各种要求的核电厂移交给营运单位,可以把调试看作是质量检查的活动,所以对调试过程的质量监督也尤为重要,本文针对调试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提升的有效性进行探讨,核电厂经历良好的调试才能保证投入运行后设备和系统保持较高的可用率,为核电厂后续的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2 宁德核电厂调试阶段质量监督的体系现状及质量 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

由于需要调试的设备多,系统庞大,在结构上和功能上又相互密切关联,由于与其它阶段相比较,调试阶段更为活跃多变,动态程度更高,可靠的设备和人身的安全表现更为显著。调试过程是在相关施工队监督下将一个个系统从安装承包商接过来,逐步进行调试,完成一系列调试任务和验证设备可靠性后转交给营运单位。这样,调试过程既与前面的安装过程相联系,又与后面的生产运行过程相衔接。不仅如此,调试过程还与设计、设备供应商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说,调试过程显得尤为重要,不管总承包方还是营运单位对调试阶段的质量监督也非常必要。

2.1 宁德核电调试阶段质量监督的体系现状

根据宁德核电项目的总承包方式,调试工作由总承包方所属宁德项目部的调试分部负责,且根据《HAD-003-09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要求,总承包方和营运单位的质保部门也必须对调试过程进行监督,以验证调试工作与调试试验程序、管理要求、设计等要求相符。这样可以将调试阶段的质量监督分成三部分:一是总承包商方调试分部内部开展的技术性质量控制和过程性质量控制;二是总承包商方后台调试中心质保部门及项目部的质保办对宁德调试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监查;三是营运单位对调试承包商的质量监督和监查及调试过程的调试监督与见证。

2.2 宁德核电调试阶段质量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

宁德核电自2010年1月首个系统(0LBK)开始调试到2016年7月4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行条件,至今已经有六年多时间,在此期间,宁德核电1-4号机组分别经历了冷试、热试、装料、临界、冲转、并网等一系列调试过程,都顺利实现了商业运行,但在调试过程中通过调试质量监督和见证等发现的典型问题来看,调试过程及质量管理仍需持续改进。

2.2.1 人员培训和授权

人员培训和授权是否满足要求,是调试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之一,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的准备,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人员培训和授权问题主要表现为:

部分试验负责人(TS)或试验负责人助理(ATS)未取得相应的调试人员资格授权,却实际从事TS承担的调试工作;

未获得调试质量控制工程师(QE)授权便对质量计划进行审核设点并执行签字。

2.2.2 质量计划的准备与执行

调试质量计划是调试期间试验活动和检查内容的过程文件,用于调试过程质量控制,是实施调试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质量计划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质量计划的步骤设置过于简单,不能简述该步骤的工作内容,质量计划不具备可操作性;

②部分质量计划控制点的描述与相应试验程序要求不一致;

③质量计划中对质保分级不准确,部分系统应为与质量和安全相关(PQSR),但错误划为成与质量相关(QR);

④部分涉及有安全准则的试验,相应质量计划没有按照程序要求设置H点或未设点等,暴露出对质量计划的管理要求不清楚;

⑤部分质量计划的签字日期早于试验报告中的试验完成日期;

⑥部分质量计划中报告点(R点)签字不规范,执行者和调试质量控制工程师(QE)签字均由QE执行签字;

⑦部分质量计划中工作已完成但未及时签点;

⑧部分质量计划已关闭,但调试程序中的试验内容尚未完成或TR 报告尚未编制。

2.2.3 试验程序的准备与执行

试验程序是开展调试过程的基础和依据文件,试验程序的质量对调试过程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试验程序在准备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部分已通过调试审批或正在执行试验程序中安全准则与上游设计文件不一致;

②部分涉及安全准则调试程序中无安全准则内容或将安全准则内容错放入运行准则中;

③部分试验程序需要操作的设备信息错误,程序前后的要求不一致;

④部分技术程序中职责描述错误,所引用的参考文件不是最新版;

⑤个别试验报告中填写的试验工器具有效期信息错误;

⑥部分试验报告中记录的部分试验内容完成日期前后不一致;

⑦个别试验报告中涉及的安全准则内容未在报告中列出;

⑧个别试验报告中的试验数据缺失或试验数据记录错误。

2.2.4 调试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设备从安装移交到调试手中经历很长一段时间,一些重要设备和系统为保持其良好状态,必须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泵轴的定期盘转和加油脂防止锈蚀。所以根据设备和系统的重要程度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显得尤为重要,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未按程序要求建立重要成品保护系统、设备的清单并进行重点保护;

②个别系统未按程序要求编制巡检卡、未填写巡检作业记录;

③调试防异物高风险活动未按照管理程序要求编制并实施防异物专项控制方案;

④现场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如:部分转动设备缺油或部分设备存在锈蚀;

⑤调试期间设备维护保养作业和巡检结果,纸质签字记录单保存管理不全。

2.2.5 计量器具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包括在线和离线计量器具管理,在线仪器仪表指的是已安装设备上或电站系统上永久设计安装的各类仪器仪表,离线计量器具主要指调试时为获取试验数据,临时安装在电站系统中的工器具及单独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计量管理器具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部分在线仪器超过检定周期未检定,在线仪表信息更新不及时;

②调试过程中使用检定过期的计量器具;

③不合格器具未张贴《禁用证》标识;

④未对退检、不合格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进行的试验活动进行评估;

⑤计量库温湿度连续超标,但未填写《调试库房温湿度超标报告单》。

2.2.6 其它问题

①程序缺少对装料值长的资质及装料过程装料值长变更的规定;

②调试工作票已过期,尚未办理延期手续;

③移交调试后额外工作通知(AWN)填写不规范且施工人员未按工作程序施工;

④意外事件单(UES)分级错误或未按要求开启。

3 核电厂调试阶段质量监督有效性提升措施

目前宁德核电4台机组已全部调试完成并商运,结合宁德核电调试阶段质量监督体系现状及质量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通过总承包方和营运单位对问题的分析,及营运单位对总承包方质量监督的改进方式,制定了有效的改进措施,有效促进了宁德4台机组调试过程质量控制,为后续核电调试机组质量管控和改进提供了优化和改进的建议。

3.1 完善调试人员培训和授权制度

针对调试人员培训和授权问题,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和管理程序,采用“上岗必须授权、授权必须培训、培训必须考核”的原则,按照“全员终身培训制”的要求开展培训管理工作,为了合理、准确地确定满足各岗位要求的培训课程,对《岗位责任与规范书》中岗位职责所描述的主要工作范围和责任要求进行分析、判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应具备的能力,结合各岗位基本资格要求,确定相应的培训课程,可以分为授权课程培训和技能培训课程两部分,并根据培训情况,开展有效的理论和实操考核,使调试人员真正领会核安全文化理念及具备实际动手能力。

3.2 优化调试总承包方质量管理体系

完善调试总承包方调试过程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体系分技术性质量控制和过程性质量控制两类,按照系统试验负责人级和质量控制主管级两个层级执行。技术性质量控制主要是对调试技术文件的审查,包括调试程序、各类变更文件和调试试验报告的审查,以及试验结果的分析评价。试验负责人负责各类技术文件编写的责任,对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负全责,质控主管对其进行质量审查并按相关规定签字确认。过程性质量控制主要通过质量计划或者现场监督和巡检的方式对现场的调试活动实施监督和质量控制。试验负责人负责质量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质控主管负责质量计划的审核和设点,并批准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执行者是系统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根据质量计划的控制点设置情况提前通知质量控制主管组织现场监督活动。当完成质量计划规定的作业活动后,质控主管负责对这些文件填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作一次最终审查,并关闭质量计划。

在调试试验程序、质量计划准和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系统试验负责人和质量控制工程师作用,定期对调试试验程序、质量计划及试验报告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对其他同类程序、质量计划及试验报告进行普查,从制度上进行完善。

3.3 有效落实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调试计量管理程序,对在线计量器具和离线计量器具做好区分和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和定期检查工作,对退检、不合格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进行的试验活动进行追溯和评估,并对计量器具库房做好计量器具的标识和定期检查工作。

3.4 重视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设备从安装承包商移交给调试承包商后,调试承包商应建立调试期间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根据上游EOMM和预防性大纲要求以及设备和系统的重要程度,建立重要成品保护系统、设备的清单及维护保养规划,并根据规划建立调试期间设备维护保养的计划,按计划开展对应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为后续设备和系统的长期可靠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3.5 总承包的质保部门应发挥其监督作用

总承包方调试中心的质保部门及项目质保部门应定期对调试管理和调试过程进行定期监督监查,选取冷试、热试、装料、临界等重要调试节点,提前对其调试过程准备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监督监查,梳理调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有效持续改进调试过程和管理。

3.6 充分发挥调试经验反馈的作用

调试经验反馈的目的是建立起调试经验反馈运作体系,通过意外事件单(UES)、设计变更项(DCR)等形式对在调试活动中及其它基地发生的涉及到的人因事件、职业安全事件、设备故障事件等事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反馈,以快速有效地达到避免已经发生事件的重复发生。这就需要建立调试经验反馈有效运作组织,根据事件的重要程度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定期对以往发生的调试事件及其它基地发生的事件进行分析,并与宁德基地设备进行对比,包含根本原因、促成因素、扩展行动的对比,从管理上和技术上制定有效的整改行动,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7 营运单位持续发挥其监督和见证作用

营运单位虽然将调试项目承包出去,但对公众健康和安全仍负有最终责任,营运单位根据合同和调试质保大纲要求,选取冷试、热试、并网、临界等重要节点对调试总承包方进行监督、监查。

根据调试项目的重要程度,营运单位通过对调试文件审查、调试专项监督和调试进度跟踪等方式进行监督和见证,以验证调试试验程序的适用性、文件准备的充分性及试验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4 结 语

调试过程作为核电厂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阶段,调试结果对核电厂后续安全可靠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做好调试阶段的质量管控和监督,特别是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尤为重要,本文通过调试阶段质量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总承包方和营运单位通过持续改进形成的有效管理体系,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为后续其他核电机组调试阶段质量监督和改进提供参考和帮助。

参考文献:

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 工程造价

一、建筑业营改增全面实施

1、背景分析

2016年,第二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从上海开展,随后试点范围扩到全国8个省市,最后推广到全国试行,从最初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到广播影视服务业,紧接着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整个交通运输业都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在营改增试点改革过程中,给纳税人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减负,改革效果明显,减税规模日益扩大。

2、理论剖析

所谓“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将现行征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及销售无形资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生产资料、劳动力、剩余价值(利润)三部分构成了商品价值,根据计税原理,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增收的一种流转税,即是对劳动力和剩余价值的增加价值增税。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商品价值 - C = V +M

3、实施作用

提升项目组织管理能力。“以包代管”的行为模式阻碍了施工企业的组织协调能力,降低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制约着企业做大做强。建筑业存在施工项目金额大、周期长的特点,容易导致项目延期交付,增值税后,迫使企业改变项目经营模式,提高自身项目管理能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内容,否则容易造成工期延期,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及时抵扣,增加企业资金成本。同时,在结算时期,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存在验工计价或工程款拖欠等问题,以至于分包方不能及时验工计价并拿到已完工程项目款,总包方不能即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导致不能及时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

规范建筑材料市场,迫使建筑材料企业开具发票行为规范化与合法化。营改增后,企业购买材料、设备取得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避免重复纳税,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也让建筑企业在收取发票时,更加小心,避免虚假发票,有效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由于购买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能够促使企业汰旧换新,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新的机械设备智能化程度高,可以减少相应的操作人员,降低危险作业环境人工操作,有利于促进并规范建筑市场。

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营改增下,所有参与建筑活动的企业都形成了利益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与公平。建筑承包企业经常存在不合法的资质共享或联营等业务模式,在实务中,这种借用或挂靠其他公司资质的业务模式不仅违背了建筑法律法规,也容易导致合同签约方与劳务提供方不一致,导致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无法抵扣,迫使建筑企业在自有资质范围内承接业务,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使建筑业成为一个阳光产业。

二、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如何处理

根据建筑业计价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七部分组成。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的性质,但计算应纳税的方法不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税制要求进项税额不进成本,不是销售额(税前造价)的组成,销项税额计算基础是不含进项税额的“税前造价”。

1、人工费

人工单价的组成内容是工资,一般没有进项税额,不需要调整。

2、材料费

材料价格组成内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其中材料原价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扣减。运杂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使用税率11%扣减。运输过程所发生损耗增加费,以运输损耗率计算,随材料原价和运杂费扣减而扣减。

3、施工机具费

施工机具包括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组成;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由工程使用仪器仪表摊销费和维修费两部分构成。台班折旧费以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17%抵减。台班大修费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抵减。台班经常修理费,考虑部分外修和购买零配件费用,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抵减。台班安拆费按自行按拆考虑,一般不予抵减。台班场外运输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11%抵减。台班人工费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不予抵减。台班燃料动力费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抵减。

4、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包括14项。其中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4项内容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应予以扣除,其他项内容不做调整。办公费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扣减,其中购进图书、报纸、杂志适用的税率13%,接受邮政和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接受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的税率6%,其他一般为17%。固定资产使用费除房屋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不予扣减外,设备、仪器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工具用具使用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检验试验费以接受试点“营改增”的部分现代服务适用的税率6%扣减。

5、利润及规费

利润和规费均不含进项税额。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S].财税(2016)36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S].建标办(2016)4号.

运营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驾培业务;会计核算;收入确认;税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7-0140-02

1 关于开票问题

目前在学员在参加培训时,驾校报名点开票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收款后开具收据。正式发票要等到学员考试合格后,方能凭收据换取发票。二是收款后开具全额培训发票。

收到学员的培训款后,不论是开收据还是开发票,在会计业务的处理上会涉及到收入的确认、税收的缴纳。在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广州税务局的“穗地税函[2006]4号”文件中明确培训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培训劳务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当月培训劳务应纳税营业额= ∑(纳税期限内向培训学员收取的驾驶培训收入及各项价外收费-免税收费)

可见,驾培业务在学员交费时就是驾培公司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论是开具收据或是发票。

笔者认为,在开票环节上,应该采用第二种方法,即收款后直接开具全额培训发票。第一种方法开具收据有两个弊端:(1)收据换发票时手续比较繁琐,会计对每张收据都要一一审核,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增加了学员的麻烦。(2)开收据会让学员对公司的税收方面产生误解,增加公司的负面影响。

2 收入的确认

驾校报名――理论学习―理论考试(科目一)――基础驾驶(技能培训)――桩考――路考(内场)(科目二)――路考(外场)(科目三)――领证(如图1)。

图1 驾培业务流程

(1)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当月的培训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对于提供劳务收入: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一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二条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对于驾培这一特殊行业,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科目一考试,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考试。培训一个学员基本上需要45天左右,时间跨度为2~3个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驾培公司在确认收入时,理论上合理的方法是正确估算出正常培训一个学员所需要付出的培训时间(学时),而且在每期期末公司能够正确计算个学员当月培训的时间(或者是学习进度,即将培训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第二部分为通过科目二考试,最后的部分为通过科目三考试,学员通过第一部分,可认为劳务完成1/3,同样通过第二部分,可认为劳务完成2/3,依次类推)。学员的培训费乘以当月培训发生的时间(或者是当月增加的学习进度,如:某学员上月已完成科目一考试,当月培训并通过科目二考试,可以认为培训任务已完成2/3。该学员当月接受学习培训的进度增加了1/3),计算出该学员当月应计的收入,最后汇总当期培训的所有学员,就是这个驾培公司当月的实际收入。但实际上驾培公司很难做到这一点,原因有很多。首先,公司在下个月确认收入时需要把每一个学员预交的培训费减去上期已经确认完的收入,再按本月产生的学时(或增加的学习进度)计算当月的收入,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的驾培公司来说,一年培训十万个学员,而且具体个学员的培训费、时间进度都有可能不同,对个学员培训费分几次确认收入,工作量较大,造成会计无法确保收入数据的正确性。

其次有的学员报名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后来就没有时间来参加培训了,下一次参加培训的时间可能会间隔几个月。夏期班的学员今年考试没有通过,到明年暑假再来。还有有的学员学了几天又因各种原因决定不学了,产生退费,对这种学员的培训费只能先挂在预收账款里,而且需要个别单独挂账。

再者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计算结果,在会计期间(月度之间和年度期末)会存在较大的收入确认差异,对于“相同时间长度、不同招收人数、相同培训合格人数、期末未合格人数增减存在差异情况下”,笔者做过测算,收入的确认与其他方法计算的收入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并可能会产生虚增收入的风险。同时在成本核算上,也很难对按学时(学习进度比例)计算收入的学员人数所发生的成本进行配比,既不符合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要求,在具体核算中也无法实施收入和成本的配比原则、同时也存在按预估收入相对应存在较多成本费用金额未确认或确认滞后的现象。这种核算办法计算营业收入,可能会使相关业务人员在月度核算、年末调整埋下了调增或调减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缺口,运用不当会产生人为调节利润的可能。

以上情况使得会计核算无法运用完工百分比法来计算当期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第十四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但笔者认为驾培公司若按当月的实际成本来确认为当期的收入,也不符合驾培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不利于对公司的业绩考核。

(2)以当月开票金额确认当月的收入。

驾培公司若采取收款直接发票,会计根据发票在当期确认收入,会虚增当期的营业收入,此时主要的培训成本还没有发生(教练员的工资费用、教练车的成本),并会导致当期利润虚增。这样对当年来说,所得税费用会明显增加。

(3)以科目二合格学员的名单确认收入。

此时,培训成本基本发生2/3,但仍会发生学员退费、并且由于科目二合格学员名单的不确定性而带来会计确认上的困难,后续成本还将发生等不确定因素。

(4)以科目三合格学员的名单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是以培训学员科目三考试合格作为确认收入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个别确认法。以每个培训学员作为确认收入主体,以其缴纳的培训费作为计算收入的依据。学员报名时直接开票,会计核算记入预收账款。每月末按当月从公安取得的科目三合格人数清单,从预收账款中转出相匹配的学员预交的学费,确认本月培训收入。月末不计算在训学员应考虑的已完成学习进度(或不计算约当完成量)。

笔者认为按“科目三合格”作为驾培公司核算收入实现的依据,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要求,既清晰又直观,同时取数来源真实(直接从公安车管所取得合格人员清单)、可以稽核,既符合收入可以可靠计量确认、又符合收入和成本配比原则,达到“取值便利、核算清晰、可以复核”的核算效果。同时通过科目三合格人数确认收入,也体现了税收筹划的理念。能够较好的体现驾培业务经营实绩,有利于公司实施经营考核和提升管理,也有利于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和评价。

3 日常会计核算

3.1 驾培收入

收入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驾培收入,是指经营汽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的培训收入,包括学员的理论教材费。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包括:为车管所代收的考试费、代收的红十字会救护培训费、代收的保险费、代收的数码照相费等。

收入科目设置:驾培营业收入主要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帐务处理方式为:报名点收到培训费进“预收帐款”科目贷方,月末根据公安考试科提供的科目三考试合格学员名单从“预收帐款”科目借方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

(2)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代收代办红十字证、代收保险费的返回手续费收入等。

3.2 成本核算

公司在营运生产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可分为:

①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公积金。

②折旧费: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③车辆修理费:核算教练车的车辆修理费。

④燃料费:核算教练车的车辆用油、用汽燃料费。

⑤车辆保险费:核算教练车的车辆保险费用。

⑥设施维护费:核算车队使用的训练场地、训练用龙门架、铁柄、铁杆等设施维修、维护费用。

⑦租赁费:核算车队使用的训练场地租赁费用。

⑧事故费用:核算车队使用的车辆发生事故后由单位承担的费用。

⑨水电费:核算车队使用的训练场地、办公场地的水电费。

⑩公费:核算车队领用的办公用品。

B11通讯费:核算车队的电话费、通讯补贴。

B12开训特检费:核算教练车在开训前进入考试场地前的车辆特检费用。

B13营运间接费用:核算从营运间接费用中转来的各项需要先归集后分配的各项间接费用。

B14低值易耗品:核算进车队使用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办公桌椅等。

B15考试费:核算考试合格后支付的考试费。

B16公务车费:核算车队使用公务车的燃润料、轮胎、修理配件、保养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公务车驾驶员年审体检费、换证费、车辆年检费、事故费、保险费。

(2)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是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教务中心、市场部及各报名点费用、安全机务部及汽车修理、综合办场地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水电修理、汽配仓库保管的各项开支。月底本科目全部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营运间接费用”科目。

3.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营业收入按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金和附加税。驾培公司每月应以当期预收账款的增加数(即当期开票总金额)作为当期营业税应纳税额。

3.4 期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