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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培训总结

助理培训总结

助理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培训工作的全过程,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引导大学生选择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大学生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入党程序,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表率,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及宝贵经验,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条件与当代大学生的现实追求,入党手续及入党常用文书写作,大学生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大学生诚信教育等。

三、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班采取以自学为主的培训方式,并与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社会实践等形式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1月6日,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和培训,培训时间(包括自学、听课、讨论、社会实践、考查、总结等)不少于40学时。

五、组织管理要求

1. 培训班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派专人组织落实。

2. 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指派党员辅导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学员听课,做好学员出勤考核,维持课堂秩序,督促自学,组织讨论、学习总结,开展各项有益的主题实践活动等,以利于增强培训效果。

3. 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要关心本单位学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安排时间参加学员的讨论活动,要注意考查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将其表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能够入党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学员纪律及有关要求

1. 学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到学生组长处签到,学生组长下课后将考勤情况报到本单位辅导教师处。

2. 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参加与培训有关的活动,认真学习规定的教材,深入思考问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上课时不能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不能听音乐或大声喧哗,不准携带与上课无关的书籍资料。

3.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实需要请假的,须书写请假条,经辅导教师签字、党总支审核盖章并报学校党校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2次(含2次)以上或旷课一次,不准参加结业考试,迟到或早退2次当旷课一次处理。

4. 要求在培训期间,采访一位身边的共产党员,并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学习总结,总结要联系思想实际,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在结业考试前交到辅导教师处。

七、管理人员的配备及要求

1. 管理人员主要有班主任、党校助理、辅导教师和学生组长,其中:班主任、党校助理由党校办公室从党员干部或优秀学生党员中选聘;辅导教师由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派优秀的党员教师、学生党支部委员或学生党员担任,学生组长由辅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在学员中指定。

2. 班主任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具体指导辅导教师、党校助理开展工作,确保培训班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培训工作结束后,认真撰写培训班工作总结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 辅导教师对培训工作实行全程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学员上课、考勤、专题讨论、观看录像、开展各项有益的主题实践活动,做好学员结业考试试卷评改、结业成绩评定、优秀学员评选和学习总结的收集、审阅、存档等工作,主动向党总支反馈学员的出勤、学习、讨论、开展活动等相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培训工作结束时上报所在党总支和学校党校,同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学校党校邮箱:

4. 学员上课,班主任、党校助理至少提前30分钟到场;辅导教师、学生组长至少提前20分钟到场,并在本单位座位区负责组织学员签到入座。

5. 班主任、党校助理、辅导教师与学员一起参加培训活动的全过程,不能早退,每次培训活动结束后,应到党校工作人员处签到后方可离开。

八、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1. 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结业考试形式:开卷与闭卷相结合。

九、结业证书的颁发

学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取得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的结业证书:

1. 遵守党校教学秩序,按时出勤,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讨论,踊跃发言。

2. 积极参加学校党校及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3. 按时按质完成学习总结。

4. 请假不超过一次,无旷课现象。

5. 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十、优秀学员的评选

优秀学员的评选名额为结业学员数的15%。学员现实表现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培训期间没有缺勤现象,结业考试成绩优秀,可获得参评优秀学员的资格。具体评选工作由各党总支组织开展,优秀学员经学校党校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附:培训日程、座位安排表、学员名单 

助理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合作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了探索在当前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途径和方法,以便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和有效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农委决定2013年在全市较大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其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区县

经区县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市农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万州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县、潼南县、丰都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秀山县、石柱县为市级试点区县;黔江区、巴南区、武隆县为农业部试点县,在完成农业部试点任务的同时,完成市级试点任务。

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础。要在总结过去几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思路和办法措施,使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培训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探索新形势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

培训试点突出专业、就近办班和实训的培训特色,以提高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农业生产专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政府办班培训为主,探索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的途径和机制。全市2013年试点工作培训任务1万人以上,其中试点区县培训完成8200人(不包括农业部试点任务和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培训任务);农机专项集中培训500人;市高等职院校承担培训1200人。

(一)试点区县培训

1. 培训对象。试点区县按市农委下达的试点培训任务和培训办班的要求,及时落实具体的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家庭经营以农业为主,本人就业为农业生产(种植业或养殖业),即全年80%左右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且原则上具有初中毕业以上的一定文化基础和年龄50岁以下的农民,本人自愿。重点以种养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为主。

2. 培训办班。以同一产业办班和尽可能方便受训的农民为原则,原则上凡能进乡(镇)或村按一个村或几个相邻村或镇办专业培训班的,都应到村里或镇里利用农民田间学校或中、小学等场地办班培训。若某些培训班培训对象分布于试点区县各乡镇的,亦可考虑在试点区县某地集中办班培训。

3.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试点区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采取政府主导,以办粮油、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保供给的种养业专业培训班为主;同时,鼓励围绕有关区域性特色效益农业,开展政府与龙头企业的联合办班,培训与龙头企业密切联系的生产基地的种养殖大户,以推进生产基地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以及土地综合产出效益为目的,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紧密合作共赢,如:烟叶生产、蚕桑生产、某一特色水果生产等。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承担培训费用的约1/3,政府承担的培训经费不低于2/3,培训方案由试点区县农委与龙头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共同组织培训,共同监督。

4. 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培训以提高受训者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促进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培训内容和方式应针对受训农民的特点,适应农民的需求。培训时间为10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低于6小时,可一次性培训,也可根据专业性农事季节的需要和特点分几次完成。(1)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培训种养业专业生产有关的科技知识、高产优质关键技术、病虫害及自然灾害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技术等,采取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结合的课堂授课为主,教与学互动式讨论、答疑为辅的方式培训。培训时间约占总培训时间的30%。(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培训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方面知识、农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课堂授课为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农业生产经营实践的案例分析。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30%以上。(3)实作训练:在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基础上,开展技能操作实训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经营管理问题的实践培训。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30%。(4)座谈讨论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10%。

5. 培训机构及师资。培训工作由试点区县农委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的培训机构可以是试点区县的农广校或其他具有职业农民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提倡通过竞争机制由区县农委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应充足,应具备有与培训课程内容要求的专业和中级以上的专业职称,并且熟悉农村、农业、农民情况,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教育培训农民的经验。承担技术操作培训的可以是农村土专家和经营管理能人,其师资条件可适当放宽。区县师资名册应报市农委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同时,市农委将从有关单位选择确定一批师资,以支持有关区县开展培训工作。

6. 培训教材。今年试点工作暂选用以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我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新编写的有关专业教材为主。各试点区县结合培训班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培训辅助教材。在总结培训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适当时候,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以保证职业农民的培训教材更有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专业全覆盖。

7. 经费安排。市农委按培训农民每人补助1500元安排,主要用于培训农民生活、住宿、交通补助、培训教材、教具、考察实习等费用开支,讲课补助等。

(二)农机专项培训

由市农机校和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共培训500人。受训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农民;培训内容为农机作业操作技能、农机维修养护技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管理知识等,时间10天;培训补助经费按每人1500元安排。由市农委农机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市涉农院校培训

分别由西南大学及其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市广播电视大学、市农业学校、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共培训1200人。

1. 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班:由西南大学培训中心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初高中毕业返乡青年农民、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由各区县农委、团委组织申报、推荐,市农委审查备案,培训具有农业种养业、加工业创业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本领。

2. 畜牧重点养殖大户培训班:由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承担培训50人,对象为荣昌县重点畜牧养殖大户(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养殖、疫病防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由荣昌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落实人员,并与承担培训任务学校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和方案及监督措施。

3. 农业生态旅游经营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由市广电大学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从事农业生态旅游经营的农民大户,培训以规范和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内容为主,各区县农委协助做好培训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

4. 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提升培训班,共850人:一是由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在万州片区的区县办班培训200人;二是由市农广校与市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合作在潼南、璧山、铜梁三个重点蔬菜基地县培训200人;三是由市农校在丰都县、酉阳县、石柱县等地培训300人;四是由市农广校承担在江津区、万盛经开区培训150人,培训对象都为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大户、农民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以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为主,提高生产技能和经理管理能力为目的,由相关区县组织申报、推荐并参与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四种类型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天(每天培训净时间不少于6小时)。培训经费按每人4000元安排。培训机构制定方案报市农委审查同意后实施。

5. 培养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班: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市农校等涉农院校在读学生中选录100人,每所院校录取人数不少于20人。目标为农业企业培养既熟悉农业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又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实用性高级管理人才。选录的条件是:在我市涉农院校就读种植、养殖类农业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高职二年级学生(原则为高职专科生),重庆籍学生,原则上出生农民家庭,学习较优秀,在校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有到农业企业去工作或创业的意愿,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市农委核定。培训在不影响院校正常教育管理的前提下,组织录入学生研修与管理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有关的课程3~4门,采取自学加辅导加到农业企业实践研修、实训的方式培训,在每个学期中对每门课组织辅导1~2次,每次1天;在假期,先集中培训3~5天,然后带着学习目的安排到有关企业实习研修,于学校开学前再集中约2天左右开展座谈交流讨论式培训。录取的学生,每个月由市农委补助100元学习、生活费,一年1200元(含实习保险费),学习资料及培训费用由市农委解决,并对所在院校按一年每个学生安排日常管理及协助培训经费补助500元,今年100人的培训计划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专项经费中预安排50万元。学生毕业时,经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农委颁发“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并根据学习情况、个人潜能情况向有关农业企业推荐,经双方选择进农业企业工作。100名学生整体为一个大班,由市农广校一名领导担任班主任,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日常联系和管理,组织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每个院校的学生(20名以上)为一个小班,同一专业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学校落实一名同志做好日常管理和上下联系相关工作。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1. 培训管理责任。分别为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区县农委负责培训试点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结束后的总结。

2. 培训过程监管。由试点区县农委和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区县培训班、市集中培训班派员,对各培训班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管,重点监管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建立培训日志记录和检查登记、资料归档制度,作为查验和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3. 建立培训效果双向考评制度。一是对培训对象的考评。主要考核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农业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对达到专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农民标准的,分别发给农业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书。二是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考评。在培训结束时,由各区县农委组织,培训过程中专项监督人员参加,参考培训过程中相关记录资料,由全体参训人员和乡镇、村领导代表等参加评分,同时通过开展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和教师完成任务情况及培训效果等进行考核、测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全款兑现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和是否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参考。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和受训农民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另文下达各区县参考。

三、认定工作试点

(一)制定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经广泛讨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后制定现阶段重庆市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和认定工作程序。

(二)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及认定程序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后,组织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县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1~2个,按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开展试点,认定证书由市农委统一制作。市农委将安排一定的认定试点工作补助经费。

四、培育机制探索

培训是基础,培育是关键。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时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事关未来农业是否科学、稳定、持续的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是否顺利推进。在试点工作中,要发挥各试点区县的创造、创新作用,探索有利于重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快速发展的机制。

各区县在试点工作中,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一套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行动。一是要对职业农民,加大现有扶农惠农政策的协调兑现落实力度,该倾斜、可倾斜的政策要倾斜;二是要积极主动研究更有针对帮扶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形成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三是要对职业农民的长远教育培训工作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四是要将职业农民作为农口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区县和乡镇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五是加快农民技术员职称和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并制定能更好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在今年试点工作结束时,要在认真总结各区县试点工作经验和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制定全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指导性意见。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农委成立以夏祖相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启明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农委计划处、财务处、科教处、粮油处、畜牧处、水产处、特经处、蔬菜处、审计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和市农广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委科教处,由科教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进行领导,对试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给予及时协调、解决,对试点区县的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区县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保证试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有序开展。

助理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一、培训对象

县直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医疗机构的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等50人。

二、培训形式

培训参照高级生命支持培训模式﹙ALSO﹚,采取理能讲座和技术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师资

由参加市级培训的人员、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的科主任及骨干医师担任此次培训师资。

四、培训内容

培训以ALSO教材为主要参考,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调整培训内容,具体分为理论讲座及技术操作内容。

(一)理论讲座内容:

(1)孕早期并发症

(2)孕期内科合并症

(3)孕晚期出血

(4)早产/胎膜早破

(5)难产

(6)产后出血及第三产程急症

(7)孕产妇复苏

(8)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相关问题解答

(二)技术操作内容:

(1)胎儿监护

(2)胎位异常

(3)阴道助娩

(4)肩难产

(5)产科病例讨论

(6)会阴撕裂

(7)超声

(8)新生儿窒息复苏

(9)剖宫产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本次培训分期分批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院内妇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等12人的培训。培训地点:妇幼保健院会议室。时间:2012年7月23日。

第二批:县人民医院负责院内妇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等20人的培训。培训地点:县人民医院会议室。时间:2012年7月25日。

第三批: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各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等16人的培训。培训地点:妇幼保健院会议室。时间:2012年8月3日。

六、考核要求

(一)场地要求:准备1个独立的场所。用于笔试和操作考核。

(二)设备要求:

进行笔试的场所应有一定距离的桌椅;操作考核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模型。

(三)考核程序

首先集中进行笔试,然后分别前往授课技能和操作考核考场,依次进行考核。

1、知识问卷测试

知识问卷笔试时间共30分钟。全部学员集中答题。

2、操作考核

学员按照抽取的考题题签进行技术模拟操作,每人15分钟。由教员对技术操作情况进行评估。

助理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会上,医保局的李医师主要讲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而金医师则主要讲了保障办法的《实施细则》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两位医保局领导留了电话()以方便企业学员咨询。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2012年1月1日实施的市医疗保障办法及实施细则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展开,主要的知识点如下: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即3+1模式)。

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纳入参保范围的三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的,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所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应缴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用于建立个人帐户,其中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不缴纳。

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用于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其中持有有效期内《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予以免缴的免缴。自愿参加医疗困难救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1元,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一并缴纳。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按月缴纳的2%;另一部分根据不同年龄段,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划入。具体划入比例为:35周岁(含)以下的0.4%;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的0.7%;45周岁以上的1%。

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医保开支范围,按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

参保后,应当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符合参保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以下简称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可按规定补缴满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不计算中断年限。职工医保费的补缴费率(不含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标准确定;补缴基数为上年省平工资,在办理补缴手续时,应同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一次性缴纳门诊统筹启动资金。其中,协缴人员和持有有效期内《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灵活就业人员,按2038元的标准缴纳,其他参保人员按3396元的标准缴纳。

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未在三个月内办理补缴手续的,视作中断参保,在办理补缴手续并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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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历年帐户的资金为:( 600-358.33)×80%=193.34元

2月份其基本信息中,门诊起付标准累计支付600元,本年帐户结余0,历年帐户结余193.34元,固化门诊起付线358.33元。

临时外出3个月以内的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的,应在15天内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外出期间,在本市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办法》第十九至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结算。

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其在工作或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其中,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委托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服务中心(中山中路198号,电话87807786)按规定办理结算,并对该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定额考核、弹性结算。

医保培训的详细资料见医保中心发的三本小册子:《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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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柯氏评估;规范化培训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7年9月—2018年5月,选取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专硕研究生743名(2015级282人、2016级225人和2017级236人)。同时调查导师、轮转科室护士长和带教教师共210人。

1.2研究方法

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法构建专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研究模式;采用柯氏评估模型从反映层、学习层、行为层和成果层4个方面评价专硕研究生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效果。反映层为满意度评价,1~5分;学习层是通过考试测试专硕研究生对医学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行为层评估是通过导师、轮转科室护士长和带教教师评价取三者平均分,满分10分;成果层是培训的最终结果。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3.2进行问卷调查数据录入,采用SPSS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定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两两比较釆用LSD-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反映层分析

在培训态度上,专硕研究生对培训重要性有较高的认知并愿意参加培训;在培训内容方面基本满足专硕研究生的培训需求;在培训方法和培训考核结果方面,结果显示培训教学方法单一,考核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真实水平;培训补助方面满意度最低,与培训年限呈负相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5);培训后各方面能力得到提升,满意度较高,其中培训对提高临床技能和培训达到预期目标这两项与培训年限呈正相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2学习层效果研究

医学专硕研究生培训后理论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较培训前均有显著提高,理论成绩与培训年限呈正相关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技能考试成绩2015级与2016级培训后得分无差异,与17级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3行为层效果研究

总体来讲,培训后各项素质能力均较培训前有所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随着培训时间的延长呈现2015级研究生总体评分≥2016级研究生总体评分>2017级研究生总体评分的正相关趋势。其中医患沟通、采集病史、体格检查、诊断鉴别诊断的临床思维、辅助报告阅读、门诊急诊中处理常见病、抢救危重病患者、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原则等与实际操作技能相关的能力提升较多,差异均有统计学差异。但是医疗法律知识、处理医患纠纷和维护医院医生权益较其他项评分较低。在病例书写、查房、医德医风、团队合作、责任感、保存医疗档案这六个方面,各年级间相互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4成果层效果研究

成果分析主要目的是医学专硕研究生参加培训后是否能达到一名合格住院医师的标准,是否提高培养质量这也是并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最终目的。此次接受调查的的743名专硕研究生患者投诉率为0.00%,事故率为0.00%,医学专硕研究生承担住院医师工作,真正的负责患者从入院到出院的管理。2016级专硕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为95.53%,2015级专硕通过率为98.34%。预计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