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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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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

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特克斯县初级中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特克斯县初级中学围绕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开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进行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秩序状况调查几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现将第一阶段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

2、工作职责:

总 指 挥:对校园暴力和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总指挥:对《校园暴力和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特克斯县初级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特克斯县初级中学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一是邀请公安干警来我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安全报告会。报告会上,从校园暴力欺凌行为特有的欺凌逞强型、恶意斗狠型、蓄意报复型、无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种表现形式入手,列举了大量鲜活案例,阐述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发生的人群、地点、动机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产生的根源,随后对预防校园暴力欺凌行为提出了五条预防措施。要求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还要求各学校师生及家长携起手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的社会氛围。

  二是阿扎提江书记为学生做校园安全专题讲座。

阿扎提江书记结合近年来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校园欺凌案例进行了剖析。通过某些学校因学生打架、敲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让家长承担经济责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学生要洁身自好,不通过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闲杂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敢于与来自校园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自我防范、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并强调学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校园欺凌隐患,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使校园欺凌事件能够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开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各班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分析、教师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校园周边哪些地方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点,知道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实施校园暴力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环境状况调查。

我校利用“三进两联一交友”和“精准帮扶”活动为契机加强校园欺凌家校沟通,通过家长意见反映、实地走访摸排、校内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园欺凌问题,多措并举保障学生校内外安全。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校园展板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范文第2篇

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从2018年3月以来,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各项工作。现对本镇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工作

按照教育局的要求,2018年3月以来,在校长、支部书记的组织下,召开了多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其中有支委会,校委会,教师大会,在会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制定《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排查“校园贷”“套路贷”工作方案》等,全面布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2019年以来,针对本镇学校开展情况,于3月1日,5月24日、8月23日、10月12日、11月4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做到了对工作的再学习、再部署。二、强化工作领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

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委会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学校“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确定了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氛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心学校加强了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一年来,召开各方面会议9场次以上,对工作进行布置、宣传;悬挂标语横幅4条;利用校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条;班主任利用家长微信群,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次;利用qq群向家长宣传2次;向学生家长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家长一封信3次;校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2次;张贴宣传画5处;利用教师微信群,qq群向教师宣传8次;利用晨会升国旗时间,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4次;全校召开“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队会二次;在教师政治学习中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并进行“应知应会”的测试;与家长、学生签订“预防校园欺凌承诺书”规范家长、学生的行为等。通过宣传活动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学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为收集线索提供有力条件。

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了“一案一整治”活动;校园周边线索摸排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工作;按照教育局的部署,落实“四个清单”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深入开展。

四、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整治工作

中心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整治和防控工作:

1.中心学校依据本校的实际,设计了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内容涉及到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各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学校一楼大厅设立一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同时公布两个举报电话,分为中学部、小学部各一个。

2.根据学校的条件设计了一张宣传单,发给学生,以起到对学生的教育。

3.组织全校在5月13日召开一次“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各班级采取讲解与问答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

4.在5月17日的“律师进校园”活动中,学校邀请律师在其讲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方面内容,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对学生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9月16日中心学校退休支部书记,为学生上了一场有关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的教育课,为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提供了依据,对学生起到了教育目的。

5.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活动。按照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特点,学校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承诺书”,要求家长和孩子在承诺书上签字,共同做出承诺。

6.在5月28日和9月6日,分别组织小学部和门卫安保人员学生进行了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通过情景设计,学生学会了在应急情况下,在班级教室怎样应对暴力突发事件。

7.利用初三家长会,初一新生家长,初一新生教育会的契机,由安全办、政教处对家长进行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家长会,让家长明确“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防治方法,为更好地教育学生奠定了基础。

8.通过学校通过电子屏进行宣传,同时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责任状,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良好氛围。

9.学校两次召开教师培训会,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教职工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能力水平,遇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10.修改和健全了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的能够,建立了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11.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常见的表现形式和应对方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12.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排查。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或倾向及时处理性、苗头性问题。对校园周边不良青少年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危害校园安全等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

14.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学校坚持落实校园欺凌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了责任到岗到人,坚决防止欺凌事件发生。经过工作全校没有出现一起欺凌事件。同时认真开展了管制刀具收缴等工作。各个班级做到了每日两次的管制刀具的收缴。学校由安全校长及相关人员每周抽查一至二次,并请驻地派出所民警到校进行管制刀具的收缴,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全学期没有收缴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五、加强摸底排查,对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学校下发家长一封信,动员学生家长按照线索摸排内容,向学校提供线索。中心学校由班子成员牵头,对周边的重点人群进行检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工作方针,对校园周边进行全面的入户排查,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掉一户的进行收集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学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启动联动机制,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中心学校积极联系驻地派出所,请公安民警入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及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同时配合镇安委会,镇扫黑办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联动机制,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村小的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的治理

在中心学校的指导下,各村小依法协助相关部门打击涉教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周边乱象,加强综合整治,实施有效打击,促进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

八、做好中、小学失学、辍学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范文第3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

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

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

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

使校园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不受伤害。

二、主要目标

1.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

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

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长:黄洋

副组长:王静

欧阳龙

组员

:

毕重喜、雷荣兵、陈朋飞、百福全、吴勇、各班主任

1.组长和副组长全面负责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办法,

并对相关人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负责应急。

4.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向有关方面通报事故情况;

6.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二)应变保护员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正当防卫等。

1.人员救护员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2.疏散引导员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3.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员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可能引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1.原因分析: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预防措施:

①依据上述原因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

②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

措施和方法等,

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③心理咨询(卫生保健)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

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严格门卫登记、

管理制度,

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牢记校园欺凌报警电话,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⑥经常性地与派出所、

联防队沟通联系,

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二)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

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

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

2.校园欺凌事件治理小组应急措施: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长和副组长接到校园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

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

(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员及相关人员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应急措施:

①应变保护:

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

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

(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②疏散引导:在组长、副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员)与欺凌者周旋时,

本组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

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③通讯联络: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负责摸清情况,同时向“

110”和上级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畅通;

④现场救护: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在组长、副组长带领下,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

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

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

“120”

紧急救护,送往医院治疗。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员在“

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家长情绪;

②学校应急员负责协助“

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五、处理流程

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各工作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 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 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 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范文第5篇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国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4月―7月

1. 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 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 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 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 监督指导。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6. 组织部署。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制定本省(区、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和学校认真实施。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各地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1. 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

2. 县级普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政府。

3. 市级复查。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级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