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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

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

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和贫困村分布情况,省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于今年5月共同印发了《“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方案》,目前约有227个企业与46个贫困村进行了对接。这些企业综合运用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方式,把民营企业资本、技术、市场、人才等优势与贫困村生态、土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有力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总结前段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首先,基层政府要认识到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能“帮”不能“替”。要杜绝引进一大企业,政府就放心了、可以不管了的思想。各级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企业也不能代替政府去搞扶贫。其次,贫困群众要认识到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能“帮”不能“代”。贫困群众是脱贫的主体。民营企业能帮助贫困群众脱贫,但不能代替贫困群众脱贫,应帮助他们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再次,民营企业要认识到参与精准扶贫能“帮”不能“包”。签约结对帮村不是包村,签协议并不意味着包揽一切,修路、医疗、教育、养老等政府主导的职责,应由社保兜底家庭和没有劳动意愿的懒汉,不提倡企业包办;企业帮扶对象主要是那些想脱贫没门路、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户。同时,企业应认识到参与扶贫工作对社会和企业自身发展具有巨大推动力,要积极投入精准扶贫工作中。

二、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实现脱贫。民营企业精准扶贫行动最大的优势和特点是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帮助贫困群众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行动,使他们这一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应搭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信息服务平台,贫困地区建设需求和贫困户脱贫需求,让想扶贫的民营企业信息对称、渠道畅通,推动社会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实现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切实落实《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快“1+N”政策制定,形成我省完备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三、加大金融对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金融低息再贷款”相关政策。按照民营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量,给予企业相应额度的扶贫再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落实贫困户的扶贫小额贷款转移政策。按照国家扶贫办的要求,民营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贫困户所享受的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贷款可以用到企业发展上。省扶贫办应积极推进此政策的落实。

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据统计,*年,全市用于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各类扶贫资金总额达11964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693万元。扶贫贷款5910万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05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2365万元。利用扶贫资金主要扶持三类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一是大力扶持培育龙头企业。投入扶贫贷款3000万元,扶持塞飞亚集团建设2000万只肉鸭加工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在塞飞亚集团建设祖代种鸭场;投入扶贫贷款400万元,扶持康盛公司种兔繁育场建设;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0万元,扶持万利丰公司建设肉鹅繁育加工项目;投入30万元,扶持远大公司发展育肥牛项目。在扶贫资金项目的支持下,全市扶贫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增强了龙头企业对贫困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大力扶持产业化扶贫基地建设。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10万元,用于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化基地项目。其中投资100万元用于扶持敖汉旗北山优质肉羊繁育中心,购进优质种羊1500只;投资50万元在宁城县头道营子乡建设食用菌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投资50万元在喀旗龙山镇建设色素万寿菊种植基地;投资50万元在林西县十二吐乡建设小尾寒羊杂交改良科技扶贫示范基地;投资50万元在右旗巴彦和硕镇建设杂交牛繁育推广示范基地;投资30万元在右旗建设中草药产业基地;投资30万元扶持敖汉旗黄羊洼草业基地建设;投资50万元扶持红山区城郊乡大三家花卉基地建设。通过产业化扶贫基地建设示范带动,提高了贫困地区农牧民的科技应用水平。

三是大力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肉羊、肉蛋鸡、肉鸭鹅、梨枣、山葡萄、食用菌等为主导产业的扶贫项目.利用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肉羊31.1万只、育肥牛35873头、奶牛3866头、肉蛋鸡735.9万只、肉鸭180.5万只、肉鹅53.5万只,食用菌577万袋、种草47万亩、种植山1790亩、梨枣3370亩。通过上述产业化扶贫项目扶持带动3.29万贫困户,15.6万贫困人口,其中有4.2万人解决温饱,9.5万人实现稳定增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了对产业化扶贫工作的认识,切实把产业化扶贫作为提高农牧民素质、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和实现贫困户收入跨越式增长的突破口。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了对产业化扶贫工作的领导,将产业化扶贫工作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及社会发展和总体规划,作为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来认真抓紧、抓实。三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贫困旗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是产业化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扶贫办都指定一名副主任专抓产业化扶贫工作;市、旗两级社会扶贫单位都选派得力干部到定点帮扶的贫困嘎查村,帮助基层做好产业化扶贫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产业化扶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年底考核各旗县区和扶贫单位的扶贫工作时,加大了对产业化扶贫工作的权重。

第二,科学选项,规模布局。一是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特点,依托龙头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的辅射带动作用,科学合理地选定不同类型区产业化扶贫项目。按着“养鸡、兔起步,猪、羊上路,养牛致富”的基本思路,贫困农区和农牧结合区,主要依托龙头企业和市场大力发展牛、羊育肥,猪禽饲养等以舍饲和粮草转化、加工增殖及蔬菜、瓜果、药材等经济作物为主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贫困牧区主要以转变牧民生产经营方式为突破口,采取围封种草、种植饲料作物、青贮舍饲等多种途径,大力发展牛、羊短期育肥等产业化扶贫项目;贫困山区主要以扶持贫困户发展养羊、养兔、养肉鸡、蛋鸡、果树栽培、山葡萄种植等为主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二是按照全市产业化经营的总体规划的要求,认真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基地化建设,防止盲目选项,分散布局。三是市、县两级扶贫办都建立产业化扶贫项目库。

第三,加大投入,体现倾斜。一是各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的主管部门,牢固树立“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牧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贫贫困农牧民”的思想,多渠道积极争取、筹集各类扶贫资金,切实加大了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凡已解决“两基”和人畜饮水的“千村重点村”、世行项目村和移民扩镇示范项目村以及水源条件不好贫困村,都把扶贫资金重点投放到产业化扶贫项目上。三是配合农行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扶贫贴息贷款使用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承贷承还,项目到户,资金封闭运行和龙头企业担保、贫困户承贷,建立产业化基地及建立担保组织等几种成功的产业扶贫模式,千方百计提高扶贫贷款的到村到户率。四是本着“性质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自验收、各记其功”的原则,鼓励、支持、协调其它各类项目资金向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及基地建设倾斜投入。

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旨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断提高新疆贫困地区农业市场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促使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形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进而实现新疆贫困地区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推进新疆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

(一)主要目标

按照“强基础、保供给、促增收、惠民生”的基本思路,把加快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竞争力强的产业化格局作为抓手。把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市场竞争能力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前提,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促进新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新疆贫困地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农产品供应保持平稳增长、设施农业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实现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显著提升、农业科技转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应达到2800万亩,总产量应稳定在1350万吨左右。

巩固提升棉花产业。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棉花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保障全国棉花安全。

做优做强特色林果业。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优质林果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果品产量达到1500万吨,加工率达到35%以上,林果业收入在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主产区达到45%以上。到2020年,林果业收入在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5%以上,把新疆贫困地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有机林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到2015年,在新疆贫困地区农区建设1000万亩人工饲草饲料基地,在牧区建设1000万亩人工饲草饲料基地、1000万亩优质打草场,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组织。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要大力培育与贫困农牧民增收关联度大的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300家。引导贫困农牧民兴办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社会化水平。

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到2015年,贫困农牧民兴办“农家乐”、“牧家乐”总户数达1万户,到2020年达2万户。创建特色旅游乡镇,推进旅游扶贫。

(二)重点任务

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任务应在新疆农业《规划》和新疆扶贫《实施办法》的框架内。围绕其主要目标,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措施,着力打造全链条、多循环、质量优、高效益的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产业化扶贫新格局。

第一,确保农产品生产基地得到快速发展。强化产业链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粮食作物、畜禽养殖、特色种植等大型原料生产基地。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销售收入应占全疆农产品销售总收入的60%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带动一半以上贫困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

第二,确保扶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贫困地区集聚,突出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扶贫龙头企业。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型、流通型、生产型和中介组织型龙头企业,确保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这“三大扶贫区域”都有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尽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扶贫龙头企业扩量、提质、增速。突出发展与农民增收关联度大的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集群。重点培育300家新疆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能力强、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区域性产业化扶贫骨干企业应有150家以上,培育发展500家上规模、上档次、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确保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要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展一批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农超(批)对接,为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增强贫困地区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贫困地区应扶持和建成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20家以上,农产品商品率达到70%;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重应达到5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贫困农户要占到全疆贫困农户总数的80%以上。

第四,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要有重大突破。贫困地区应发挥区域扶贫龙头企业品牌优势,广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整合品牌资源,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品牌价值,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水平。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新疆级扶贫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应逐步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全疆要通过整合技术、人才资源,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等全国性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继续推动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形成一批“原产地”特色品牌、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

第五,确保农产品加工水平日益提高。农产品加工是朝阳产业,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农业产值高出近4倍,农产品加工程度达90%以上;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80%,农产品加工程度在30%-40%左右,明显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而新疆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农产品加工程度还十分落后。

新疆贫困地区是农牧业大区,也是一个优质农畜产品相对聚集的区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提高地区总体生产力水平,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具有根本的战略意义。新疆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尚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档次低,产品花色品种少,质量还有差距,价格也缺少竞争力。因此,要重新认识新形势下新疆贫困地区的种植业、畜牧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关系,种植业、畜牧业要由传统的生产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加工导向型转变,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对畜牧业、农业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规范,依法保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格局。

第六,确保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要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制度创新。强化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加快建立符合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发挥其在解决扶贫、就业、促进创业、增加收入中的重要作用。

基本要求与阶段步骤

(一)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贫困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部署,按照新疆第八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扶贫新《纲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疆扶贫《实施办法》)以及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目标措施,坚持把发展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力抓手。坚持以贫困地区农业区域资源优势为基础,坚持以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坚持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为基本手段,坚持以扶贫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和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组织化程度为重点。着力推进新疆贫困地区农业区域布局特色化、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扶贫龙头企业集群化、产业经营市场化、产业服务社会化,加快构建有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直接参与、科技力量支撑、展示品牌效应、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新体系,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二)具体要求

新疆贫困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具体要求:一是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不断优化和调整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打造绿洲经济;三是加快实施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把提升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放到优先位置;四是建设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五是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有机生态农业,打造绿色经济;六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和支持兴建“农家乐”、“牧家乐”,打造旅游经济;七是围绕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建设高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和推进贫困地区名优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培育新疆产业化扶贫的特色农业品牌;八是扶持一批稳健的、高成长性的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九是推进贫困地区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创新贫困乡村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十是构建农产品扶贫直销与现代营销相结合的网络物流体系,力争使新疆贫困地区的优质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大市场,全面拓展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增强扶贫示范、企业集聚、产业带动、区域辐射的功能。推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三)阶段步骤

今后五至十年,是新疆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按照新疆扶贫《实施办法》提出来的“两步走”战略,分两个阶段,全面组织实施产业化扶贫战略。

第一步:巩固温饱打基础阶段(2011-201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巩固温饱成果。到2015年,贫困地区力争实现户均1亩林果园或1亩有机无公害蔬菜地。通过发展其它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确保一户有一项稳定的增收项目,逐步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脱贫步伐,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步:形成产业奔小康阶段(2016-2020年)。这一阶段,主要是打造特色产业。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都有特色支柱产业。培植和确认300家新疆级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优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现代农业进程明显加快。贫困村发展的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贫困群众生活水平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各族人民群众同步迈进小康社会。

重点区域与战略措施

(一)重点区域

新疆扶贫《实施办法》为全疆扶贫开发划定了“三大扶贫区域”,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将在划定的“三大扶贫区域”基础上,实施和开发特色优势产业是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关键。而农业产业化则处于扶贫开发的主导地位,是未来十年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

1、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生态经济型产业区。党的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充分的阐述,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发展良好的生态经济型产业,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贫困地区各族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是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十分重要的战略措施。因此,新疆贫困地区要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尤其是把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建成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作为一个重要目标。因地制宜地发展与重点生态功能定位适宜的产业。

《实施办法》制定了“民生优先、夯实基础,科技支撑、产业带动,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的片区扶贫工作方针。还提出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南疆三地州自我发展能力为基本目标,按照政策特惠制、扶持全方位、开发强投入、保障全到位、设施多改善、产业为主导、打造经济圈、加速城镇化、拓宽就业路、收入大提高的片区扶贫开发基本思路,针对特殊区域、特殊贫困类型,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以戈壁荒滩、沙漠边缘等为连片开发、综合治理的重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抓住节水灌溉和盐碱地治理关键环节,着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并将防风固沙与发展特色林果业作为戈壁产业和沙漠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形成和推进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为主的南疆片区扶贫经济模式。可见。农业产业化在南疆三地州农村发展的整体进程中举足轻重。

南疆三地州生态经济型产业区建设与发展,应以脱贫、富民、生态为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以促进就业和资源优势转换为核心,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按照“保粮、调棉、兴果、促畜、扩棚”的发展思路,始终围绕新疆提出的建设粮、棉、果、畜四大产业基地的目标,着力把林果业培育成南疆三地州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南疆三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2、边境贫困地区――外向经济型产业区。《实施办法》制定了“立足民生、发展产业、统筹城乡、安边兴县”的边境扶贫工作方针。提出了建立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机制。边境地区应注重发展国际市场畅销的绿色食品,走产业化外向型经营之路。善于利用国际间分工与资源配置,不断开拓周边国家的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和传统民族手工业等市场,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3、贫困山区――循环经济型产业区。《实施办法》制定了“立足安居、改善民生、兴牧为主、生态良好、稳定脱贫、持续发展”的山区扶贫工作方针。提出了坚持就地开发与易地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新疆山区特困村扶贫攻坚工程”。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坚持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改善山区特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开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训转移劳动力,提高山区贫困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和收入水平,增强贫困山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贫困山区的跨越式发展。新疆是我国第二大牧区,而贫困山区则多为高寒牧区。山区畜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天然产业链,也是贫困山区育草养畜、资源转换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二)战略措施

推动产业发展是做好扶贫开发的关键。新疆贫困地区要根据“三大扶贫区域”不同的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和外部环境等状况,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以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为目标,确立并坚持“抓龙头、带产业,重特色、强基地,匕规模、带农户,有市场、保增收”的产业化扶贫思路。

第一,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根据新疆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区域布局、产业特色,立足资源优势,科学选定扶贫产业,引导贫困农户广泛参与。依照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专门制订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一村一品”建设力度,在特色产业示范村实行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加工、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的“基地”、“九大体系”、“十大工程”的建设步伐。以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突破口,以创建新疆知名品牌为核心,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带和区域特征明显的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重点以特色经济作物资源(棉花、甜菜、鹰嘴豆、大豆、番茄、胡萝卜、苜蓿、啤酒花、香料烟、胡麻、恰玛古)、特色园艺作物资源(哈密瓜、葡萄、香梨、杏、石榴、无花果、黑加仑)、特色林果资源(核桃、红枣、开心果、巴旦杏、枸杞、沙棘、沙枣)、特色药用作物资源(肉苁蓉、红花、甘草、麻黄、罗布麻、贝母、天山雪莲、沙漠玫瑰、薰衣草、薄荷、雪菊、孜然、甘草)、特色动物资源(马鹿、新疆细毛羊、新疆褐牛、新疆驴、骆驼、人工繁殖野猪、)其它特色物种资源(黑蜂、人工冷水鱼、驼鸟、草原鸡、鸽子、巴楚菇、羊肚菌)等六大类特色资源为主打产业交易产品。

第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好新疆贫困地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抓住中央支持新疆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现代农业重大项目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完善自治区财政支持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奶业、农村市场建设、农产品加工、科技支撑、农业产业化、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抗灾救灾等系列政策。确保各类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加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规模,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各类银行在贫困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与网点,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健全政策性现代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巨灾风险应对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保险。

第三,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扶贫龙头企业,一要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按照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原则。扶持不同类型的具有成长性前景的扶贫龙头企业,使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扶贫龙头企业处于公平竞争环境。二要提升扶贫龙头企业集群式发展水平。在新疆贫困地区组建一批集生产经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三要加快龙头企业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相互参股、引进社会资本入股和重组、兼并、整体出售等多种形式,调整、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龙头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尽快促进一批优势扶龙头企业在中小版、创业版上市,尽快打造一批强势上市的扶贫龙头企业。

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农民和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支持贫困地区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权流转形式与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享受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增值效益,积极推进和完善“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第四,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发展壮大扶贫龙头企业,打贫困地区特色牌、绿色牌,实现产业延伸做大一批、资本运作做强一批、招商引资兴建一批、品牌联盟组建一批。对有发展潜力、带动贫困户多的企业。建立健全“一企一策”帮扶推进机制。促进在“专精特新”方面发展壮大。

第五,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水平。一是要推进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集中。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聚,促进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集聚,加快基地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建设水平。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加大基地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三是要围绕龙头企业建基地。要结合龙头企业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

第六,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要继续做好外销平台建设工作。继续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农展会为突破口,借助援疆19省(市)中心城市的影响力。扩大辐射范围,攻占中高端市场。要发挥新疆口岸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抓住霍尔果斯和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机遇,重点建设若干个面向周边国家的大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批发市场,使之成为新疆甚至是我国农产品向西出口的中转站和贸易中心。

第七,积极发展贫困地区休闲观光农业。根据贫困地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农业资源和城镇功能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区,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富民”工程、“定居兴牧”工程相结合,与新疆特色旅游主导功能区资源开发相结合,创新休闲观光农业经营模式。

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关于“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扶贫工作随时随地、四通八达,让贫困地区群众在互联网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甘肃省网络扶贫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推进网络扶贫行动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突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网络扶贫工作机制

在金昌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扶贫办牵头,县、区及其他市直机关等部门参与,建立网络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举措,督促落实各项任务。按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制订了《金昌市网络扶贫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进度,落实配套政策和资金,确保网络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提升服务,实施网络覆盖工程。

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案,以持续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实现“两个确保”和“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大力实施“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补齐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短板,完善农村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民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拉近贫困地区与市场的距离,拓展农村创新创业空间,探索农业发展新模式,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和谐进步。截至目前,我市贫困地区4G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bps以上;乡镇广播电视光缆通达率达到95%以上,行政村广播电视光缆通达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

(三)突出平台建设,加快研发方便快捷的移动终端和手机应用。

支持和引导网信企业定制研发面向贫困地区的简单易用、成本低廉的移动终端,研发少数民族语言定制终端,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和需求的移动应用程序(APP),做好宣传和推介,引导农牧民合理使用。打造集扶贫政策解读、农业技能培训、农业动态、农资及农机信息、农产品价格、农业气象、农时信息、农业灾情预警等信息,电商、医疗、教育、交通等行业应用。

(四)突出培育主体,壮大电商扶贫发展载体

按照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有一能”建设目标,建立了农村淘宝运营中心,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覆盖到全市13个乡镇,优先覆盖15个贫困村,切实为农民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积极开展“双创”工作,支持金昌华博众创孵化园、永昌县具创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电商企业在全市各个行政村的推广和业务开展,构建农产品、农村手工制品上行和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下行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提升电商综合服务能力,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

(五)突出强化培训,提供电商扶贫人才保障

将网络技能培训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充分利用甘肃干部网络学院、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网络培训平台,整合组织、科技、农牧、商务、旅游等部门单位的培训资源,分行业、分层次、分片区定期开展电商扶贫、网络安全、互联网法规等相关培训。要求县区开展互联网知识及实际操作、电商知识、旅游经营管理、网络营销知识、服务技能等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其中永昌县培训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职校师生、残疾人和妇女主任等1500人次,并专门为残疾人和妇女分别举办了培训班,效果非常好。为永昌县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人才和技术保障。同时,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特色农产品,宣传我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推动电商扶贫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六)突出人才储备,注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扶贫业务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推进农村信息综合服务,推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做法与经验,指导贫困户通过网络获取生产经营知识信息,推动开展网络扶贫各项工作。从每个贫困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能人及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中选取网络扶贫带头人,加强对带头人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贫困户、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全村脱贫致富。注重发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的作用,配合当地政府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指导和带动贫困人口参与网络扶贫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网络扶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来看,还存在很多发展问题。一是移动终端和手机应用程序研发力量薄弱,新农合报销、惠农补贴、扶贫贷款等“一站式”精准扶贫服务管理应用程序未能上线运行;二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起步晚,大多数企业、合作社习惯采用传统的销售方式销售产品,对新型电子商务认识、重视程度不够;三是物流配送和信息化普及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物流与信息化基础工作相对滞后;四是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滞后,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相关要求和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网络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6〕10号)精神和全国网络扶贫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研究制定《〈金昌市网络扶贫行动计划〉2018年实施方案》,指导引领全市网络扶贫工作,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公共服务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在互联网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民营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目前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促进少数民族增收、提高少数民族社会保障水平、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促进民族团结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我市通过强化对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转移就业培训,有效提高了其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了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自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600万元,培训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12100人,转移就业9800人,就业率达到81%;累计解决了2万多贫困农牧民的温饱问题。

但据调查,我市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扶贫问题仍然十分艰巨。目前,全市农村牧区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仍有3.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13.7万人的26.3%,且贫困程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此外,受传统生产生活习惯、汉语语言能力等因素制约,培训后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不稳定、就业难问题较为普遍;受物价指数大幅上涨、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自主创业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及可以大力吸纳少数民族就业的微小企业多数陷入经营困难的境地。

二、工作任务

2012年,全市计划通过转移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等形式,解决5000名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发展致富问题。其中,转移就业培训1000人(各200人,托克前400人)。

三、培训扶持对象、专业及方式

(一)培训扶持对象。重点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有进入第二、三产业意愿,有脱贫致富积极性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进行转移培训;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自主创业的具有发展潜力的民族特色家庭作坊、小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及劳务公司,作为转移就业的实训基地。

(二)培训专业。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及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意向,计划设置民族餐饮、民族服饰制作、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民族器乐、农畜产品加工、农机操作与维修、室内装饰与维修、保安、计算机、电工电焊、家政服务、酒店服务、道路运营、美容美发、汽车驾驶、汽修、特种机械操作等专业。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引导性培训和宣传。

(三)培训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依需求定培训,将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大力开展订单培训、企业委培和政府委托企业培训,培训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与此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自主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培训组织及转移就业

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自愿提出转移培训申请,由所在村登记、乡镇汇总后,上报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区审核分类后向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培训名额,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依据各区的培训申请下达培训任务。

接受培训后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由区、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就业、劳动保障等部门及培训单位、各级包扶单位协助解决就业问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稳定就业。

五、扶持资金的分配与补贴

(一)培训资金的分配

2012年市财政共投入少数民族扶贫资金1000万元,其中用于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补贴自主创业且有带动作用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费用950万元;用于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30万元;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宣传报道及民族特色产品推介费用2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补贴办法及标准

1.转移就业培训。2012年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费用由市、区财政全额补贴,其中市级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培训工作开展后,市级按照各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先期拨付30%的培训资金,待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结业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并实现就业后,按照就业一个、补助一个的原则,由培训机构将培训券和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报当地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经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核实后兑现剩余70%培训的资金。

2.自主创业扶持。由自主创业者、微小企业法人等向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提交扶持申请。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要在7天之内组织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地点开展实地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和资信情况,有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是否具有经营能力;核实有关证件、营业执照等;经营项目及其可行性,吸纳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增收能力;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个人品行有无不良记录等。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依据调查结果、带动就业人数和产业发展前景,提出资金扶持计划,经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补贴。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将少数民族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继续实行一把手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及少数民族转移培训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各村民委员会要做好本村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人员及培训意向的统计上报工作;市、区扶贫部门要做好培训组织、补贴资金兑现及就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转移培训的摸底调查、统计及转移就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并做好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区、乡镇政府要做好培训后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就业安置工作。

(二)严格监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各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教学、实训、管理条件、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等为参考指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要达到100%,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各区要派专人对培训单位的各班次进行全面跟踪,培训结束时,要核实就业情况及就业率,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培训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培训机构凭合格报告、转移就业台账等材料报账。

(三)建立健全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市、区财政要将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培训费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足额预算,按时拨付。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地区优势产业、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信贷政策,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着力解决服饰制作、传统工艺加工、民族餐饮等微小企业和低收入少数民族自谋职业的融资困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少数民族农牧民比照城镇下岗职工有关政策给予优惠。对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信贷优先扶持,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增加劳动就业岗位,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就业。

(四)完善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问题。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开办一站式服务,集中、收集劳动岗位信息和用工情况,定期召开用工洽谈会,为自主创业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及创业咨询指导服务。各区、乡镇要成立劳动力转移机构,充分发挥乡领导和致富能人的带动作用,增加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各企业招工要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农牧民,对吸纳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工作突出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表彰,大力宣传。

(五)加大社会扶贫力度。以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就业为核心,继续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定点包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单位包村、领导挂钩、干部驻村的“一帮一”结对子形式,每个单位每年力争转移安置少数民族贫困户两至三户。规模以上企业采取“一企一村”的帮扶形式,每个企业每年转移安置少数民族贫困户三至四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