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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范文精选

民营企业融资

民营企业融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

十五大以后,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使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措施,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让出了一条大路。这不仅为民营经济放手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正在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中国还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的潮起潮落中,少数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决策得当,超过了初创期的艰难,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跃升为企业明星。而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后的成长期,有待于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与此同时,却有不少民营企业成立后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虽一时赫赫有名,但并未逃脱昙花一现的命运;还有为数不少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的夹缝中惨淡经营。政策环境的局限和民营企业的自身弱点阻碍了多数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有这些中,尤为突出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

一、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砝码,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诚实经营,讲究信誉与消费者和企业密切相关,它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好的信用会给银行好的印象从而能比较顺利地取得贷款,而不良信誉或信用等级偏低则会取到很少的贷款甚至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指导性意见中有一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禁止贷款类:

1.欠息,无偿债能力;

2.贷款用途不大;

3.不守信誉;

4.企业管理混乱;

5.经营无固定场所;

6.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一般性加工企业的基建项目;

8.信用等级BB级以下。

当然,其它企业比如国有企业等也会出现一系列信用问题,但民营企业的资信状况更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个数据是,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是BBB级或BBB级以下的信用等级,而从评级经验和指标体系的严格程度来看,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据,更别说依照国际指标体系。

(二)民营企业税负以外的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利润和大企业无法比拟,但却要承担比大企业多得多的税外费用,从而拖住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给民营企业减负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银行难放心。银行惜贷说到底是为了逃避风险,而风险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资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是会导致逆向选择。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即有关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比贷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优势使得贷款者在借贷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贷款者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过去平均的信息来设定贷款条件,而不是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确定利率。这样,就会对那些高于平均条件的优良借款者不利,后者就会退出借贷市场。这一过程的不断重复,借贷市场上借款者整体素质就会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贷款者常常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的人。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贷款后,可能改变原来的承诺,从事使贷款不能归还的高风险投资或者故意逃废债务。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比国有企业、大企业更加严重,其原因是因为民营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问题。民营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是很难获得有关民营企业的信息的。民营企业在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本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于民营企业对资本和债务要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提供贷款。

可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问题已成为金融市场正常发挥功能的重要障碍。

(四)民营企业贷款难与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关。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企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为赶超发达国家而重点发展资本密集型工业部门的结果,导致我国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垄断想象较为严重。我国金融机构也以大银行为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银行业的高度垄断与产业中的高度垄断相一致,大银行与大企业之间的互生关系非常明显,导致大银行不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就必然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

(五)所有制的歧视势必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愿给国有企业贷款,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在中国,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最后才轮到民营企业。而只要是民营企业贷款,大多都会出现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减少贷款额等诸如此类的现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上述五个原因,归纳起来就是以下三点:

第一,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银企联系不强。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同时,有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

第三,社会服务体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专门的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为防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对信誉程度较高的民营企业才给予贷款,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财力的不足,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还贷不力,资金来源不断萎缩,负债经营过重,资产质量下滑,可以放贷的资金十分有限,难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支持。

最后,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不可能再采取干扰措施让银行放贷,使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二、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为了能让民意企业更健康地成长,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打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一)民营企业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要想通

过间接融资从而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这方面,民营企业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常A级以上信用级别企业的各项指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50%,利息支付倍数达到4倍以上,全部资本化比率在40%以下,资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货周转率在4次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营企业还应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还款的信誉程度,大力开拓产品市场,用订单证明自己的实力,并作为抵押。

信用虽然是一种主观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观性约束。即在金融系统,要建立起民营企业的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包括对民营企业进行分类,择优建立信用等级档案,建立完善区域物业和产权交易的二级市场,使银行能将抵押品变现,解除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后顾之忧。

民营企业要构筑信用体系,需建设好以下五个子系统:

1.信用体系法制保障系统。首先必须建立起各个方面、多种层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会的信用程序。

2.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和企业资信。构筑这个系统的基础性要求是真实、完整、准确。完成这个系统的建立要靠统计、工商、税务、法院、银行、海关、房地产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业和个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门应依法开放信息。

3.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可以按照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评级的确定信用类别的理论和方法。加入WTO,它会强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体系,这是WTO最核心的价值。企业信用评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考虑到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可以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第一阶段,由政府有关机构主持;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由主持评价转化为监督评价;第三阶段,在前段运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区域企业信用评价中心。

4.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系统。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统。信用服务作用于交易的全过程,可以帮助企业防范坏帐风险,降低成本,追收帐款。这类中介服务机构是信用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这方面已有较成功的实例,如欧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的主要信用管理机构都是企业,有些已有百多年的历史,他们通过提供作信用调查、欠款追收等服务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明晰企业的税费用,禁止向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

(三)大力发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我国中小金融机

构是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步骤。中小银行和民营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亲和力,是天生的合作伙伴。

减少逆向选择,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机制,创建市场化担保机构。

目前,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在地方财政支持下,组成的担保中心。担保企业资金来源可多家负责,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营企业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自愿者出一些等等。一般来讲,能获得担保的企业应具有这样的条件:企业具有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为本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主要产品有市场、有收益等等。

担保基金可存入商业性金融机构,由商业金融机构协助管理。

搭建民间金融机构平台。尽快允许开办私人银行或民营股份商业银行。建立私人银行,最大程度为民营资本的流通与扩张提供舞台,同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没有传统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的“毛病”与“官气”,让民营企业可以自爱相对心情愉快的状态下平等地讨论贷款等严肃问题。现在虽然有几家所谓的“民营股份制银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国有资本的影子,甚至又有点回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倾向。

尽快允许开办私人投资银行有限公司或财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行业协会性质的资本流通管理与仲裁机构,规范民间拆借或借贷行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场经济特色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风险投资同产业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不同,这是一种集融资、投资、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为一体的全新的资金融通形式。风险投资具有风险排他性,其逆向选择的程度较小。我国风险投资业务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营造出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可能成为民营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形式。

(四)政府应鼓励银行积极地向民营企业贷款,给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在民营企业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就股权融资而言,没有发达国家的风险基金和公众基金。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民营企业所能得到信贷资金品种也比较单一。因此,政府应该做的就是让银行与民营企业携起手来。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力度,且有关方面正在落实和完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四)转变观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视,给民营企业以“国

民待遇”。

应减少民营企业贷款手续,加强民营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是否贷款以企业项目的风险高低为标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在银行面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地位。

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信A股,也应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行B股、H股、N股等特种股票和存托凭证以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在资本经营已被企业普遍重视的今天,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与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产权重组,谋求更大发展。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也应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允许民营企业在符合发行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参考文献:

[1]罗国勋主编:《二十一世纪: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2]张厚义、明立志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民营企业融资范文第2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作为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中小型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其融资难状况在总体上并未得到改变,快速的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抑制其活力的瓶颈。再者企业融资是企业理财的重要决策之一,我国的民营企业要想在新世纪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更有作为,就必须解决好融资问题。

1民营企业融资难成因

民营企业对市场经济的巨大贡献与其获得的金融支持极不对称。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笔者认为,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1金融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放贷的经营成本较高

金融机构向民营中小企业放贷所涉及的经营成本大大高于大型企业。由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等大致相同,而每户民营企业平均获得的贷款大大低于大企业,因而民营企业每笔贷款的经营成本对金融机构来说相对较高。据世界银行1978年在菲律宾的调查,大额贷款的运作费用为贷款总额的0.3%~0.5%,而向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尽管金额较少,运作费用却高达2.6%~2.7%。

1.1.2金融机构“亲大远小”倾向突出,所有制偏见仍很严重

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主要是面对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因为对其放贷风险相对较小,安全可靠,利润也丰厚;而民营企业因其经营规模小,资信状况差等原因,难以像大企业那样与金融机构建立传统联系。由于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放贷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使其收益与放贷所承担的风险不相称,导致“亲大远小”倾向突出,这是民营企业不能与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的突出表现。调查显示,1996年在北京中关村的上千家科研型民营企业中,只有约20%的企业能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金融机构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由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所有制的不同,所以很难通过这种融资体制来实现融资。另外,金融机构在思想上仍然不能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存在严重的政策性歧视。金融部门只看体制、不看效益,将饱受资金困扰的民营企业拒之门外。

1.1.3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机制

由于政府对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贷款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导致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放贷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贷方市场占主导地位。如果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竞争,企业就能以自己的条件来选择金融机构。按照经济学原理,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只要接受市场价格(利率)的人都可以得到贷款;但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金融机构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放贷,不管企业愿意付出多高代价,也不向你发放贷款,这就是所谓的“信贷配给”,从而导致符合信贷条件的民营企业贷款受阻。

1.2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不是按照民营经济运行的要求设置的,因此出现了民营经济政策政出多门的现象,不仅政府的计划部门在制定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税务、劳动、工商管理等部门也在制定此类政策,从而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产生矛盾,这种状态难以形成政府与民营经济间良性的互动关系。正因为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中介机构也难以健康地发展起来,导致民间投资者在获取投资信息,争取资金支持方面不能普遍得到有效的服务,从而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难度。

1.3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

1.3.1民营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存在认知偏差

(1)对自身承担风险能力的认知存在偏差。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偏向于过度追求发展速度,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经营不够稳健;在过度追求暴富的浮躁心理等非理性思维支配下,往往风险意识不足,易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另外,从财务管理角度看,一些民营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在资金运用、债务管理方面没有系统化知识,导致承担债务过多,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现象。

(2)对履行债务义务的认知存在偏差。对所欠债务还本付息,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许多民营企业不注重信誉,对履行债务的义务重视不够,“欠债老大”、“逃废债”现象很多。债信(即还债信誉)问题的存在,使银行贷款风险程度大幅度升高,导致贷款意愿大大降低。

1.3.2民营企业高比例歇业或倒闭使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加大

民营企业的不稳定性及高歇业率或倒闭率,加之在市场变动和经济波动中表现出的脆弱性,是金融机构惜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有近30%的民营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60%在4~5年内消失,如此高的倒闭率和歇业比率,使得金融机构放贷时慎之又慎,加上放贷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较高,导致金融机构不愿给民营企业放贷。

民营企业融资范文第3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作为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中小型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其融资难状况在总体上并未得到改变,快速的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抑制其活力的瓶颈。再者企业融资是企业理财的重要决策之一,我国的民营企业要想在新世纪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更有作为,就必须解决好融资问题。

1民营企业融资难成因

民营企业对市场经济的巨大贡献与其获得的金融支持极不对称。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笔者认为,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1金融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放贷的经营成本较高

金融机构向民营中小企业放贷所涉及的经营成本大大高于大型企业。由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等大致相同,而每户民营企业平均获得的贷款大大低于大企业,因而民营企业每笔贷款的经营成本对金融机构来说相对较高。据世界银行1978年在菲律宾的调查,大额贷款的运作费用为贷款总额的0.3%~0.5%,而向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尽管金额较少,运作费用却高达2.6%~2.7%。

1.1.2金融机构“亲大远小”倾向突出,所有制偏见仍很严重

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主要是面对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因为对其放贷风险相对较小,安全可靠,利润也丰厚;而民营企业因其经营规模小,资信状况差等原因,难以像大企业那样与金融机构建立传统联系。由于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放贷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使其收益与放贷所承担的风险不相称,导致“亲大远小”倾向突出,这是民营企业不能与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的突出表现。调查显示,1996年在北京中关村的上千家科研型民营企业中,只有约20%的企业能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金融机构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由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所有制的不同,所以很难通过这种融资体制来实现融资。另外,金融机构在思想上仍然不能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存在严重的政策性歧视。金融部门只看体制、不看效益,将饱受资金困扰的民营企业拒之门外。

1.1.3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机制

由于政府对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贷款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导致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放贷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贷方市场占主导地位。如果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竞争,企业就能以自己的条件来选择金融机构。按照经济学原理,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只要接受市场价格(利率)的人都可以得到贷款;但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金融机构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放贷,不管企业愿意付出多高代价,也不向你发放贷款,这就是所谓的“信贷配给”,从而导致符合信贷条件的民营企业贷款受阻。

1.2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不是按照民营经济运行的要求设置的,因此出现了民营经济政策政出多门的现象,不仅政府的计划部门在制定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税务、劳动、工商管理等部门也在制定此类政策,从而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产生矛盾,这种状态难以形成政府与民营经济间良性的互动关系。正因为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中介机构也难以健康地发展起来,导致民间投资者在获取投资信息,争取资金支持方面不能普遍得到有效的服务,从而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难度。

1.3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

1.3.1民营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存在认知偏差

(1)对自身承担风险能力的认知存在偏差。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偏向于过度追求发展速度,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经营不够稳健;在过度追求暴富的浮躁心理等非理性思维支配下,往往风险意识不足,易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另外,从财务管理角度看,一些民营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在资金运用、债务管理方面没有系统化知识,导致承担债务过多,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现象。

(2)对履行债务义务的认知存在偏差。对所欠债务还本付息,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许多民营企业不注重信誉,对履行债务的义务重视不够,“欠债老大”、“逃废债”现象很多。债信(即还债信誉)问题的存在,使银行贷款风险程度大幅度升高,导致贷款意愿大大降低。

1.3.2民营企业高比例歇业或倒闭使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加大

民营企业的不稳定性及高歇业率或倒闭率,加之在市场变动和经济波动中表现出的脆弱性,是金融机构惜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有近30%的民营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60%在4~5年内消失,如此高的倒闭率和歇业比率,使得金融机构放贷时慎之又慎,加上放贷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较高,导致金融机构不愿给民营企业放贷。

民营企业融资范文第4篇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局面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不足的原因,也有金融制度和政策限制的因素。

首先,部分民营企业信誉、形象欠佳,使银行对民营企业态度冷淡。我国早期的民营企业是在传统体制的边缘和缝隙中成长起来的,经营者多为工人、农民、小商贩或供销人员,很多是政策催生,他们缺乏现代企业经营者的理念,执行的是家族垄断的产权制度、隐私式的财务会计制度、任人惟亲的人事制度和家长式的治理制度,企业形象先天不足。从财务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料不全、数据失真、信息失实的问题;从抵押来看,明显薄弱;从经营手段审视,粗放、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甚至一些民营企业为急于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而不择手段,从而失去诚信,败坏了民企整体信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了一个数据,60%以上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是3B或者3B以下的等级,银行难免对其谨小慎微,贷款自然举步维艰。

其次,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低,民营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我国现行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公众直接融资问题,入市门槛较高。2005年10月通过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发行债券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一般民营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型民营企业是不能进入现行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最终仍然需要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因此,完善资本市场,引导资金资源的有效配置,是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出现,无疑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工具。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PrivateEquity),是指按照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对非上市实业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也被称为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产业投资基金定义为“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投资期限较长,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所以说它是民营企业融资的最佳途径之一。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的迅速壮大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先决条件。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信托法》的颁布,《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合伙企业法》的修改,基本消除了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及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法律障碍,发展私募股权市场的条件有了很大的改观。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和监管更加透明,以及创业板即将设立,使大批机构投资者不断涌入到直接股权投资市场中来。目前,在私募股权基金中,不仅有凯雷、软银、鼎辉、清科等国内外著名私募股权基金的身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从资产配置和提高收益的要求考虑,也开始进军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探索综合经营提高竞争力的角度,在政策逐渐放宽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试点,甚至丰富的民间资本也积极地参与到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中来。经过近一年多来的暴发性增长,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的资金规模已经很大,大规模的资金为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

民营企业融资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分析民营企业融资难,探讨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旨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从而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需要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共同努力,为民营企业融资开辟更多渠道,从而使其发挥在国民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一、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产生的原因

(一)民营企业自身难以满足市场融资的盈利性等基本需求

1.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较高、效益低,难以满足银行和投资者的盈利性需求。由于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对贷款需求有“急、频、少、高”的特点,贷款一般要的急,多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需求频率高、数量少,管理成本高,客观上增大了银行贷款的管理成本,造成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部分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差,经济效益相对低下。民营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无法准确预测,难以吸收投资者注意,并且民企的生命周期短使得投资者投资的风险过大而不愿意投资。

2.民营企业资产结构状况存在较大缺陷,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担保需求。从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偏好来看,虽然没有规定流动资产不可用作抵押,但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要求企业用固定资产来抵押,同时对抵押物的选择一般仅限于土地、机器、设备、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民营企业普遍具有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的特点,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用于贷款抵押难度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是租赁经营,更没有有效的资产可用于贷款抵押。

3.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相对较大,难以满足银行和投资者的安全性需求。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局限于对农副产品的粗加工,趋同性严重,造成企业抗市场风险能力差,盈利能力低;同时由于民营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只要能借到钱,不考虑筹资成本的高低,有的企业甚至向民间高利借贷,借款利率远远高于投资报酬率,加上借款期限短,筹资风险加大,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部分民营企业信息披露意识差,为了逃避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缺乏反映企业运行状况的基本信息数据,甚至出现对银行、税务提供两套账的现象。

(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

1.间接融资方面,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体制的制约。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贷款给国有大中型企业,而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请求,往往不予支持,基层的银行贷款权限受到严格的限制,信贷条件让民营企业望而止步,贷款审批程序烦琐。二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在自身发展和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有些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较高,财务亏损严重;中小金融机构业务趋同、市场趋同,真正面向民营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中小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加大了基础设施及消费性贷款比重,也增加了国债等非贷款资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相对减少;中小金融机构社会信任度不如国有大银行,结算支付手段落后以及受其他诸多因素制约,其资金来源受到明显影响,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减弱。三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民营企业担保难、抵押难。抵押贷款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一种贷款制度,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价值低,特别是高风险、高科技的民营企业,无形资产占的比重很大,能够作抵押的资产价值不足。担保机构制定的贷款担保条件比较严格,与银行贷款的条件基本相当,民营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寻求担保非常困难,大多数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2.直接融资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存在层次缺陷,民间金融发展受到抑制。一是主板、二板市场的融资门槛过高。二是债券市场融资条件苛刻。我国目前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管理、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及各项指标均由国务院统一确定,并且发行时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及城市公共措施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并通过债券方式融资。三是国家对民间金融的管制限制了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由于缺乏面向民营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民间股权融资等其他民间融资方式无疑成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融资渠道。但民间金融虽然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但民间借贷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融资行为,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政府配套服务不到位,使民营企业难以摆脱融资难

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一是立法不规范。目前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二是法律执行环境差。

2.政府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许多政策法规没落到实处,或者在落实上打了折扣;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城建、环保、卫生、计量、质量监督等多个部门,在对民营企业管理中,往往出现相互交叉、缺乏协调的现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在对经济机构协调方面,由于政府调控不力,致使企业重复生产,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在监督方面,有的政府部门未能很好的履行监督职能,致使企业本身行动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