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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范文第1篇

一、目标任务

(一)网络建设。20**年内完成8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其中:谯城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0个;蒙城县、涡阳县分别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利辛县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

(二)规范化建设。20**年完成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谯城区完成1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蒙城县、涡阳县分别完成3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利辛县完成1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三)购买服务。全面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议签订、考评、兑现率100%,资金规范使用率80%以上。

(四)人员培训。完成60名全科医生和70名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任务。

二、建设标准

(一)网络建设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基本达到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二)规范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按《**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房屋、设备、人员须满分。

(三)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四)参加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人员,80%以上通过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实施进度

2008年3月底前,完成网络机构设置,签订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协议,规范化建设机构装修招标。

4月底前,规范化建设机构装修开工,选派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培训人员。

5月底前,上报规范化建设机构配备设备目录,基本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建立。

6月底前,规范化建设机构装修完工。

7月底前,完成社区公共卫生年中考评,兑现半年购买经费。

10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络建设任务。

12月底前,组织社区公共卫生年终考评,兑现年度考评经费。

四、经费筹集

在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省政府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人均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础上,市、区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和1:4的分担比例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各县(区)财政原则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规范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原则上按政府投入比例1:1配套房屋修缮、设备配置经费。

五、经费使用原则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根据省、市卫生、财政部门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补助。

(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补助、人员培训、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以及考核奖励等。

1.房屋修缮按每个中心10万元、站2万标准补助。由区、县卫生、财政局按以下程序实施:规范化建设机构对照标准制定房屋修缮计划,报区(县)卫生、财政局审批;区(县)卫生、财政局根据房屋修缮计划,实施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各机构房屋修缮计划和议价情况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备案;施工完毕区(县)卫生、财政局考核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经费,不足部分从区(县)财政配套经费和规范化建设机构自筹资金中解决。

2.设备配置按平均每个中心15万、站2万元标准补助。区、县卫生局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规定,按填平补齐原则,上报规范化建设机构需要配备设备目录,由市卫生局汇总后委托市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统一招标采购。

3.人才培训补助经费。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培训,采取预拨与报帐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卫生局编制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补助额度60%资金。培训结束后由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拨付其余40%的资金。

4.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补助经费,按照省卫生、财政部门规定拨付使用。

(三)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建设、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按成本收费补贴、特困病人基本医疗费用减免等。

六、工作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县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

(二)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市、区(县)财政部门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按照财政厅、卫生厅《**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669号)和省民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规定,对建设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审计。

(三)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加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增加公办机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原则上应由政府举办或公立医院延伸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原则上也由政府举办或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举办。确实不能由上述单位举办的,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四)严格规范化建设的考核验收。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颁发的《**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坚持“六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基础设备、统一考核评估。

(五)强化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年初预拨一定比例经费,年终考核结算。确定的补助单位和补助金额,应张榜公布,并报市卫生局、财政局。不具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或没有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补助,服务不好的不能全额补助,服务好的予以奖励。

(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做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将妇幼保健、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农村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年,建立以市级医院为龙头、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下同)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农村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整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达到机构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广大农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率先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合理规划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市级医院为龙头,每个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行政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市”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基本建立“大院带小院、市级带镇街、镇街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好“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1.做大做强市级龙头医院。按照“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加快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二期、市中医医院迁建、市妇幼保院扩建等工程建设步伐,加大对医学科技投入力度,扶植龙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等重点学科建设。

2.大力推进镇(街)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镇(街)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并完成13所中心卫生院基本建设。年完成赤岸、城西2家卫生院基本建设并投入使用,年完成上溪和大陈卫生院基本建设并投入使用。到年底,各镇(街)中心卫生院硬件设施条件明显加强,培育社区康复、高血压、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省级社区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基地4个以上。

3.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建得起、办得好、能持续”的要求,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建设布局工作,实现“服务人口全覆盖”。

(1)规划设置。在农村原则上按20分钟的医疗服务圈或以1500左右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城区按照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镇(街)中心卫生院及原卫生分院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在地不再增设新的站点,部分服务人口数不足或空间位置较为接近的多个行政村(社区)合并建设服务站。现阶段全市统一规划设置355家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方式分已建、新建、利用公房改扩建、社会力量举办村卫生室4类。

(2)建设标准。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标识,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左右,服务人口(含常住人口)在7000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左右,服务人口(含常住人口)在1.4万以上的可以适当扩大建设规模。

(3)建设进度。两年内政府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54家、改扩建61家。年,每个镇(街道)至少启动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其中新建84家左右,改扩建48家左右。全市新(改扩)建站点运行后,继续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设105家以上。

(4)多元投入。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类型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社会等多个投入主体的作用。采取“村里负责出地、镇街负责建设、卫生负责指导、公共财政投入”的方式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充分利用镇(街)、村闲置房产改扩建,鼓励社会力量以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捐助公益事业等方式参与和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5)补助标准。对经过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市财政给予建设经费补助。新建80平方米左右的补助5万元(含设备),新建150平方米左右的补助8万元(含设备),新建3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12万元(含设备),利用公房改扩建的补助5万元(含设备);赤岸、大陈、上溪等镇街每新建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市财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补助2万元。对一批社会力量举办的村卫生室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助,对经审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按政府要求完成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的每个村卫生室补助运行经费3万元/年。

(二)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素质为抓手,加强农村卫生人才支撑建设

按照“培养招聘充实一批,在岗培训提升一批,保障待遇稳定一批”的要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培养招聘充实一批。以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制度,采取免费定向培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执业资格卫技人员等多种方式定向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到年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全科医师或执业医师200名,培养和招聘社区护士200名。

2.在岗培训提升一批。建立全科医生、社区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培训合格率95%以上;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轮训学习制度,每年选派卫技人员到省、市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建立基层医务人员退出机制,对卫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解除聘用关系。

3.保障待遇稳定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工资水平要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并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切实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的定性定编工作,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下派到服务站的,其身份和待遇不变;采取不占编制聘用的办法,择优聘用乡村医生到服务站工作。

(三)以城乡卫生一体化统筹发展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能力

1.市、镇(街)、村(社区)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对新招聘的医学毕业生,实行区域内卫生人才统筹使用、统一调配,建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专家库,落实好市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基层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探索大型设备、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医学资源整合共享利用。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强化龙头学科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继续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适宜技术下基层行动”,对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药物零差率销售及上述三项任务的市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能力。

2.镇(街)村(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新(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由镇(街)中心卫生院无偿使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用于医疗卫生以外的其它用途。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代表由镇(街)中心卫生院院长兼任,镇街中心卫生院对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以人员、机构、业务、财务、药械、信息“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

3.优先利用基层卫生资源。创新社区健康服务模式,年开始探索家庭医生社区健康服务试点,由家庭医生负责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建立分级医疗和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新格局。在不具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村庄,探索建立责任医生驻村制度或巡回医疗制度,由社区责任医生上门提供定时、定点、定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以中医“治未病”理念为核心,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引导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作用。

4.建立农村卫生信息化系统。一是完善城乡居民数字化健康档案建设和管理,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会诊,实现大病、小病和康复的分级诊疗;三是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和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诊疗工作站应用,实现农保、医保门诊即时结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是惠及农村基层群众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是推进新医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亮点,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领导,成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协调,落实工作职责。卫生、发改、财政、人劳社保、编办、国土、建设、民政、环保、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农办、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保障

要明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确立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制定各项保障政策。

1.建立稳定的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分级负担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范围,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5%以上,新增卫生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体系建设以及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财政部门要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落实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工作。明确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合理核定工作人员编制,乡镇按每万户籍人口15名标准配备,街道按每万户籍人口11名标准配备,每万外来常住人口按6.5名标准配备,按规划设床位的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

(三)加强督导评估

要建立和完善以绩效评估为核心的考核评估机制。一是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镇街,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进度,严格奖惩。二是实行工作任务落实进度情况月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办汇总通报,并实行财政补助与阶段卫生评估结果相挂钩办法。

(四)加强典型推动

坚持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鼓励创优的原则,选择部分镇和街道开展示范性建设,每镇街道也选择部分站点建设为样板优先推动。建立改革示范交流制度,及时总结创新创优做法,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我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工作,确保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注:

1.在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投入使用期间,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

2.年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区域内原则上不再设村卫生室。

3.对现阶段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的相关村居,镇(街道)、有关部门应把设置、建设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卫生体系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三、科室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室、治疗室、处置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和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一)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二)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范文第3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新农合的推进,农民群众对农村卫生服务的要求逐步提高,原有的村卫生室由于医疗水平和功能发挥的限制,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直接影响到群众参合的积极性。为此,我们按照镇村卫生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规划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调查中发现,近年来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进展比较缓慢,主要受制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村卫生室撤并、整合后,由于担心药品、器械、物资难以处置,收入得不到保证,乡村医生不愿干;二是由于乡村医生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医疗安全隐患多,卫生院不想干。针对这些问题,为消除乡村医生的顾虑和担忧,一方面,我们通过清点收购村卫生室原有的药品、器械,统一整合到服务站使用,消除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组织乡村医生代表座谈会,着重了解他们的思想顾虑,有针对性地分析讲解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益处和优越性,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以镇区街为单位分头召开专题动员会议,阐明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

同时,组织镇村干部和卫生院负责人,认真总结几年来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推行中的经验教训,现场观摩学习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使大家切身体会到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不仅可以使农民群众享受到安全、优质、快捷的医疗服务,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也增强了卫生院的发展后劲,给卫生院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引导大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为顺利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工作实效,县里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了对镇区街新农村建设考核项目进行重点考核,由县考核办组织检查、考核,既增强了镇区街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感,又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各镇区街将其列入分管领导和片长的工作实绩考核,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规划,全面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无缝隙覆盖

立足我县实际,我们合理确定建设规划,因村制宜、区别对待,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努力做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布局合理、高标建设、投入到位。

一是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划。本着“因村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技术力量、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服务人口在1500-2000人之间、服务半径在1-1.5公里以内、患者步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标准,在全县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203处,其中,改建111处,新建92处。在建设标准上,本着既不增加村委、乡医额外建设负担,又能达到服务站规范运作的标准,切实发挥其作用的原则,坚持因村制宜,保证分区合理、功能完善。

二是高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在资金的筹措上,采取村建、镇街政府(办事处)补助、乡村医生联合出资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共筹措资金1129.8万元,改造、建设了16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已投入规范运行。在设施的配备上,按照管理科学规范、功能发挥完全的总体思路,在完善基本医疗保健设施配备的同时,全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配备了微机和软件,实行信息化联网管理,在实现群众门诊医药费用当场报销、方便群众的基础上,将服务站财务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服务站从进药、售药、报销、上缴业务收入等全部实行网上结算,有效防止新农合资金的流失。以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试点工作为契机,3处市级医院分片包帮为5处卫生院提供设备援助,共援助设备价值6万余元,进一步提高了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有序到位

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高效运转,规范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为此,在工作推进中,我们严格按照“三制四统一”的标准来管理,依照发挥“六位一体”功能来规范,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一步到位。

一是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乡医工作积极性。一方面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考核,以镇区街为单位,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技术专长、照顾年龄因素,按照合理搭配、就近执业的原则,按服务人口2‰的比例为服务站聘任医生。目前,全县已有578名合格乡医被聘任到253处服务站中工作。另一方面,本着提高服务站诊疗水平的目的,精心选派215名卫生院业务骨干充实到服务站中去,有效加强了服务站技术力量。为确保乡村医生的权益,县里统一确定了乡村医生的基础工资,在保证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其绩效工资与服务站执业规范、营业收入、服务质量等挂钩。目前,乡村医生的月平均工资由实行一体化管理前的不足3200元提高到4630元。同时,县里明确规定,对经考核合格聘任的乡村医生,由卫生院每年一次性上缴社会养老保险金,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自觉服从管理。

二是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管理,保证药品安全有效。为保证药品质量,在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实行统一配送制,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配送,并通过药品管理软件和新农合报销管理软件统一管理,从而避免了多渠道进药出现的弊病,保证了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坚持人才为本、质量优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均衡发展。通过努力,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建立基础设施齐全、基本装备配套、人员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模式,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基层卫生服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家庭服务为主要服务方式,切实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明显改善农村基础卫生状况,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

1.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室全部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并根据人口数量的要求,本着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适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年至20*年每年建成12家,根据需求到2010年再建成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20*年通过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验收,20*年争创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3.所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

4.基层所有社区医护人员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20*年,全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5.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5%以上。

6.到2010年基层从事临床的医务人员,学历本科以上达到95%。

7.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为100%、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8.到2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加快村卫生室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步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科学规划,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和标准:

1.原则: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行政区划等综合因素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以一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为基础组建,服务5-10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数达到5000人口以上的再建数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置科室时,要做到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和方便、实用、温馨等特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00平方米,设社区卫生服务部、医疗康复部和行政部,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任务,根据居民需求等可设置相关科室与一定数量的床位。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开展适宜常规手术。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能开展“六位一体”综合所必须的基本医疗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使用面积400-600平方米。应设有疾病控制室、妇幼保健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健康教育室(健康档案室)、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室、化验室、药房。各室根据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城郊结合部的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配置诊察床、便携式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急救箱(出诊箱)、便携式氧气瓶(袋)等常用仪器及计算机、交通工具。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设置要求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卫生队伍素质

严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建立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加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培养一批具备全科医学理念、综合业务知识和技能,能运用适宜技术、提供适宜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增强综合卫生服务能力。

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卫生服务人员每5年应到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一次。加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农村卫生服务的专门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在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学历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和综合技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学历层次。到20*年,全区现有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加强区二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援,有计划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门诊、带教、讲座等业务指导。做好优秀人才引进和开发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专业学历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一年的规定。符合条件自愿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高级专家延退的有关政策,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同时区财政局、卫生局要每年拿出专项经费,鼓励和引导高级人才到基层服务。

(三)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健康需求

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综合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站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做好社区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做好辖区内孕产妇、儿童的保健管理工作,推行妇幼保健服务属地化管理模式;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提高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知识普及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咨询,做好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方便快捷、质量优良的基本医疗,逐步提高社区急救水平和能力;开展以肢体康复为主的康复服务,着力提高慢性病人的生活质量。

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脆弱群体为重点,对居民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规范慢性病、精神病人的管理,为康复期病人提供主动的、连续的、便捷的、有效的、廉价的服务。到20*年,我区60岁以上老人健康建档率达到95%以上。完善责任医生制度,全面实行团队服务,主动上门,提供契约式、人性化的服务,把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解决在基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

街道、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对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并纳入每年卫生经费预算,用于街镇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配备建设和设备配置、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补助经费随着社会经济和财力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区、镇街两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站的新建、改建分别给予改造建设资金。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备由区卫生局负责提供,土建项目由各镇、街道、村负责。每建成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财政给予30万元以奖代补;每新建、改建一家卫生服务站,区财政给予每家3万、1万的标准以奖代补。

区发改部门要将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积极推进我区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

区人事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核定出政府兴办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工资总额,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科学落实内部分配,最大限度的吸引优秀卫技人员进入基层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定点准入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将符合基本医疗服务的服务项目如家庭病床等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定点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使用的药品,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规定。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在二级、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自付比例。

区物价部门要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原则上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省物价局、卫生厅规定执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放开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基层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价格,收入由卫生服务机构自主分配。

区规划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城市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兴办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区税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

各街道、镇要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街镇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并无偿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区政府、各镇街要成立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农村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府发展农村卫生服务年度工作目标,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考核挂钩。同时,定期召开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展年度检查评比,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根本措施。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兼顾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以人为本,以居民满意为工作宗旨;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均衡发展,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2、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严格按照《*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和配置现有卫生资源,建立资源配置和功能更加合理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3、严格机构准入。通过对乡镇卫生院(含非驻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和调整,按照“一镇一中心,一村一站”的设置原则,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避免盲目建设新的卫生机构。

4、严格人员准入。配备精干、适当人员,卫生技术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5、依法设置审批。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注册。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内容,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度。2009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5%以上,2010年达到100%。

(三)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任务。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募工作,吸引高素质人才进社区,逐步建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和水平。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医院、区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作机制,按照分级医疗原则,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居民70%以上的医疗问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得到解决。

(五)落实老年保健工作。2009年农村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

(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防治工作。2009年慢性病人建档率、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

(七)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逐步为居民建立家庭和个人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2009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2010年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按照《*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每个建制镇(办事处)必须举办和建设好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转型),对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可改作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或中心的门诊部),同时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每个行政村或3000~5000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与《*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原则不符的,各镇(办事处)要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对于目前一些因历史原因存在的“一村多室”问题,各镇(办事处)要根据村级卫生机构人员变化,并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逐步予以撤并。

(二)扎实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省《农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和市示范产科、儿保、妇保、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加强镇村两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旧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的设备,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其履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及水平。新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审定施工图纸,统一标准验收,严格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达到省、市建设标准要求。

(三)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继续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业务骨干、社区护士和乡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全科医师规范培训任务,保证培训工作质量。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政策,改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整体结构。

(四)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区卫生局将加强对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中心要加强对职工服务绩效的考核,禁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经济收入考核指标同个人分配挂钩,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五)建立和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全面开展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预防保健机构、区医院的业务分工,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调整到社区,强化互补与协作关系,确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急诊比例达到80%以上。

(六)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观念

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责任医师团队,每个服务团队配备2名责任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2名社区护士、1名妇幼保健医师、1名公共卫生助理员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乡村医生。通过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定期上门巡诊,开设家庭病床,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家庭式、24小时随叫随到的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要。

(七)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建立健全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农村(城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加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力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八)落实一体化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认真落实一体化管理制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等纳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能够认真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执行基本用药目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组,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各镇(办事处)亦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监督,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区卫生局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办法,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强化监督、考核评估,重点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和农村居民的满意度。同时,全面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省、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并确保每年创建1所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所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