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无偿献血条例

无偿献血条例

无偿献血条例

无偿献血条例范文第1篇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用血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包括暂住的外地人员)自愿无偿献血。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第四条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献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献血规划和年度献血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三)保障献血工作必须的经费;(四)开展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五)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完成献血计划情况;(六)奖励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和上报年度献血方案,保证年度用血计划落实;(二)负责医疗机构用血和应急采血管理工作;(三)负责血液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献血事业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五)开展献血的宣传工作。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设置规划,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血站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各级财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献血工作。

第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统计和上报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献血公民人数,并动员和组织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公民参加献血。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以各种方式依法捐助献血事业。

第八条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组织献血,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献血,也可以直接到血站或者血站设置的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献血。

第九条公民不得冒名顶替献血,不得雇用他人献血。血站应当查验无偿献血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不得接受冒名顶替者或者身份不明者献血。

第十条血站对无偿献血者必须免费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经检查符合国家规定《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方可采血;不符合国家规定《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不得采集血液,并向本人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公民献血后,血站应当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无偿献血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

第十二条未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活动。

第十三条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采集、提供医疗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组织。血站必须按照《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内容、范围从事采供血活动,并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外设采血点和流动采血车,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十四条血站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保证血液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血站应当计划采血和供血,保障医疗临床用血,无法提供急救所需血液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必须对血站提供的血液严格核对,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血站发出的血液必须标有供血者姓名或者条形码、血型、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并在用血后24小时内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的,应当确保采血用血安全。应急用血的范围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自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终生按献血总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前两款规定的用血者在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由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第十九条血站对医疗机构供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其中全血和手工分离成分血价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上浮标准收取。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按血站供应价和临床用血服务费两部分收取。

第二十条血站在采供血业务活动中的所有收入属于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用于献血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其中国家规定的全血和手工分离成分血供应价格的上浮部分及单位和个人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捐款,作为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由献血管理机构专户管理。

第二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符合国家无偿献血奖励标准的;(二)在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三)在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冒名顶替或者雇用他人献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出租或者转让无偿献血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拒绝、阻碍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献血工作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无偿献血的公民,需要临床用血的,适用本条例。

无偿献血条例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无偿献血,安全输血”为宗旨,以“献血屋”为平台,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全区献血模式的转变。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引导,把公民志愿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大力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互爱道德风尚,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总量递增,结构调整。调整各社区(单位)计划献血任务的结构,逐步实现献血模式由指令性计划献血向公民志愿无偿献血的转变,取消献血后的高补贴和长休假。

(二)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区、镇二级政府以辖区户籍人口数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投入无偿献血工作。成立*区献血促进会,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社会公益事业,实现无偿献血工作与无偿献血社会保险的联动,推动我区无偿献血模式与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接轨。

(三)申报承诺,质量评估。提出申报创建志愿无偿献血的社区(单位),必须制定献血应急预案,履行“献血承诺书”的内容。区创建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小组通过对申报社区(单位)无偿献血的数量、质量、过程管理等相关指标的追踪评估后,确定达标的等级。创建不能达标的单位,必须按市级比例完成当年指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初步建立以“法律支持、政策引导、个人参与”的无偿献血运作模式,从源头上彻底消除“血头”、“血霸”和雇人冒名顶替献血的违法现象,从数量上实现献血总量的每年递增,从机制上保障志愿无偿献血成为我区临床用血配置的主流,力争三年内创建成志愿无偿献血区。

(二)具体目标和指标

1、到*年底,有1~2个社区、3~5家单位创建成志愿无偿献血社区(单位),志愿无偿献血率力争达到50%。建立一支500人以上的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和100人以上的固定献血志愿者队伍。

2、到2005年底,尝试政府下达指标和社区(单位)创建相结合的新形式,建立健全无偿献血与社会保障机制,力争使全区70%以上的社区和单位创建达标。实施《*区无偿献血应急预案》,建立一支5000人以上的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和1000人以上的固定献血志愿者队伍。

3、到*年底,全面转变献血指标行政下达的形式,全区80%以上的社区和单位创建达标,参加志愿无偿献血人数不低于常住人口的1%。完善《*区无偿献血应急预案》,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人数达8000人以上、固定献血志愿者队伍人数达2000人以上。

四、策略与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形成工作网络。在*区健康促进委员会下设的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下,组建*区创建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计划,稳妥开展创建志愿无偿献血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卫生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充分发动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推进创建志愿无偿献血区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实行申报制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年初要拟订创建志愿无偿献血的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志愿无偿献血社区(单位)申报制,鼓励所有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对创建达标的社区(单位),区创建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小组提议区血液管理办公室下发“*区无偿献血达标社区(单位)互助用血证”。达标单位按照《*市献血条例》的第26、27条的规定,享受单位和个人的互助用血。

(三)创新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成立*区献血促进会,将公民的诚信行为与社会激励、保障机制相联动,落实无偿献血与免费用血、家庭储血和互助献血制度,推广无偿献血者“爱心回报”保险工作。外来人员献血逐步纳入外来人口管理范畴。公民“无任何报酬,完全志愿”的志愿无偿献血行为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为。

(四)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宣传示范。建立和完善用血和献血的制约和激励制度,对献血中违法的行为要做到教育、处罚并举。强化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的优势,弘扬奉献关爱、倡导文明向上的城市精神,普及血液生理知识,转变公民陈旧的献血观念。全社会要加强对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言行的批评,摒弃各种陋习,弘扬社会新风。

无偿献血条例范文第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实施十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强领导、部门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20*年我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全市共有22156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同比去年(19033人次)献血人数上升16.4%,其中街头市民自愿献血19019人次,政府机关及社会各团体单位无偿献血3137人次。为做好2009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计划

依照《献血法》和省政府关于临床用血应百分百来自无偿献血的要求,结合我市临床用血实际情况,2009年度全市计划发动公民无偿献血2.4万人次,其中政府指导性团体无偿献血5500人次,街头自愿献血18500人次,年度计划执行时间从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止。具体工作方案由市卫生局制定并实施。

二、具体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继续按照《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本上保证无偿献血工作持久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各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主动协助县(区)政府组织实施献血计划;各级红十字会应依法参与,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直及省直属单位要按照计划指标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级各部门应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积极宣传并落实无偿献血政策措施。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应定期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履行献血义务和参与、支持无偿献血的意识,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工商、城管等部门要齐抓共管,为流动采血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无偿献血条例范文第4篇

一、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员工思想觉悟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谱写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新篇章。党的十七届全会召开后,全站干部职工认真聆听和阅读了胡总书记的报告,胡总书记在报告中关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阐述,强化政府在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样对发展输血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偿献血事业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有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广泛支持,我们有信心和能力,紧紧借助十七大这股强劲的东风,紧紧抓住十七届全会赐给我们的大好机遇,齐心协力,团结奋进,开拓进取,不断谱写无偿献血工作的新篇章。

2、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我站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部署安排,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研究方案,并将之作为加强血站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头等大事,制定了血站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书记、副站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先后5次召开全站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保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使全站员工深刻领会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大大提高了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按照省纠风办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我站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开展行风评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加强血站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血站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作风建设的新路子,实现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建立了与用血单位及广大无偿献血者之间的良好和谐关系。无偿献血工作是“求人”的工作,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单位的前途和命运。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措施力促服务工作上台阶。结合行风评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了“百日优质服务竞赛”、“争创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示范岗”等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制定了文明服务公约、文明服务“五修养”、文明礼貌用语100句、文明工作“十不准”;明确提出“爱是我们共同的语言”、“为献血者提供超出其预期的服务”、“让献血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等口号。通过开展这一系列的活动,我站行风站风建设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人人乐捐血点被授予“文明窗口”和“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4、心系社会,奉献爱心。4月初,江西籍献血者温志华,患了严重的尿毒症,来信给站领导求助,站领导高度重视,详细了解他的献血经历及患病经过后,动员全站干部职工奉献爱心,为献血者温志华捐款。全站员工积极响应,纷纷行动,共为温志华募得捐款2800多元,解了他的燃眉之急。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站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响应市政府、市红十字会、团市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号召,共为灾区人民募得捐款21000多元;30名党员还缴纳了特殊党费25000多元。充分体现了全站干部党员和职工奉献爱心和崇高的思想境界,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举办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一是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长年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二是加大无偿献血招募力度,加强了与全市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今年共组织了4次无偿献血积极分子联谊活动。12月19日,召开了全市自愿无偿献血团体招募座谈会,来自全市各行各业代表1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三是继续办好《惠州献血》刊物,全年共出版了4期,用稿102篇,发行5000余份。四是设计和制作了多种的小纪念品赠送给献血者,不仅可以表达感谢和尊重,同时可以通过小纪念品作宣传广告,意义非凡,深受广大献血者的欢迎和喜爱。五是“6.14”第五个世界献血者日期间,举行了纪念《献血法》实施十周年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并在江北丽日购物广场门前举行了“无偿献血,救人不绝”大型文艺晚会。

2、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扩大无偿献血影响。全市各新闻媒体重视无偿献血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经常派记者采写无偿献血稿件,发表了大量宣传无偿献血文章。我站还与《惠州日报》、《东江时报》社合办了《惠州献血》专版,每月2期,内容包括“献血法规”、“献血之星”、“献血动态”和“各捐血点分布及时间安排”等。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先后在《中国红十字报》、《中国输血报》、《中国输血协会网》、《中国献血网》、《南方都市报》、《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惠州电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无偿献血宣传稿件210余篇。通过开展这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市民无偿献血意识不断提高。

(三)创新工作模式,发展稳定的献血者队伍

1、加强团体招募力度,扩大应急献血队伍。积极主动上门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部队等单位联系及沟通,赢取他们的重视、帮助与支持。今年新发展献血单位30家,上门送宣传资料80多家,开展献血知识讲座13次,回送感谢信180家,回送献血结果及回访69家。组织单位献血69家,其中献血100人以上的单位有21家,今年献血两次以上的单位有18家,共采血5553人,9186单位。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为做好应急储血工作,我们制定了“以预约登记为主,适度采血为辅”的控采方案。5-6月间,共接待预约献血登记单位180多个,个人预约献血登记8500多人。

2、加强与献血者的沟通、联系及后续保障服务工作。全年录入献血者资料34104份,更正、修改献血者资料460余份,追回补录献血者身份证155份,接听和解答献血者电话5800多次,打印邮寄检测结果报告卡3200份,发送各类献血短信15万多条,发送感谢短信6200条,生日祝福短信670202条,留言短信回复1500多条,合格结果短信31805条,阳性结果短信1631条,短信通知志工服务工时470次,网站留言回复160人次。

3、增设固定采血点,方便市民献血。为开拓各县(区)无偿献血工作这个薄弱点和方便各县(区)广大市民无偿献血,我们在去年原有各县(区)设立采血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增设了陈江医院和港惠新天地固定捐血点,现有固定采血点达10个。我们还对人人乐捐血点的采血服务时间由原来的9:30-17:30延长至21:00。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人人乐玻璃献血屋,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待设计方案最后敲定后,即可投入建设,有望在春节前后建成投入使用。固定捐血点的增设,既方便了广大市民就近献血,又减少了外采工作的盲目性。

4、加大外采工作力度。外采工作是血站各项工作的龙头,体采科主要负责各固定捐血点的外采任务。为确保全市各医院临床医疗急救用血需要,不管是赤日炎炎,还是寒风刺骨,或是刮风下雨,一年365天,全科员工忙碌在采血第一线,克服种种困难,团结协作,想方设法,加班加点,每天都完成和超额完成采血任务,从未发生过血液告急的现象。

5、采供血量创历年新高。全年共有33667人参加了无偿献血,其中a型9720人,占28.9%;b型7627人,占22.7%;o型14339人,占42.6%,ab型1981人,占6%;献血量达12.02万毫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0.91万毫升,同比增长8%,其中一次献血400ml19539人,占58.4%。供应全血11100ml,比去年同期减少34(转载自第一,请保留此标记。)00ml;添加红细胞56071.75u,洗涤红细胞476u,冷沉淀2957.5u,新鲜浆3288550ml,普通浆1135850ml;冰冻血小板656.5个治疗量,机采血小板1336个治疗量。

6、机采血小板和成分血满足临床需求。今年新增机采血小板捐献者171人,电话回访机采捐献者1300多人次,共制备机采血小板2055个治疗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62个治疗量,同比增长8.56%,100%满足临床对机采血小板的预约需求。成分血分离率达99.85%;制备添加红62407.5u,同比增长10.5%;制备新鲜冰冻血浆486.92万ml,制备普通冰冻血浆149.4万ml,同比增长47.5%。

(四)注重质量建设,确保血液质量安全有效

1、规范行业行为,确保血液安全。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为提高全站员工的法律意识,更快、更好、更准确地领会“一个办法、两个规范”的内容,多次组织全站员工学习。为检查贯彻落实质量体系建设的效果,9月下旬,对新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第二次内部审核,共查出31项不符合项,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11月26日,由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伍新民率领的省血液质量体系建设督导组和12月24-25日,以朱为刚副主任为分组长的卫生部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督导组第八分组,先后到我站检查,他们在听取市中心血站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后,深入血站各科室,检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市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规范和质量体系建设情况。通过检查,他们均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从政策、人力、经费上对血站建设给予了大量的支持;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全市临床医疗急救用血和机采血小板100%来自于自愿无偿捐献的目标,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范”,血站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执业人员资质符合有关规定,建立了血源管理档案和计算机网络管理体系;有突发事件血液应急预案;血液管理规范,采供血正常有序,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科学、合理,严把血液质量检测关,确保了临床医疗用血安全有效,从未发生过血液质量问题。

2、加强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今年对计算机软件和网络进行了升级,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了血站的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目前已对采供血全程实现网络化管理,按照《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认真核实献血者身份,从血源登记、体检、检验、采血到血液包装、入库、出库等,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了血液质量。

3、加强血液检测,严把质量控制关。严格按照《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采集的每一份血液标本分别由2人同时用国产和进口试剂,对血型、血色素、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七项进行两次检测,对可疑阳性标本还进行了第3次检测,确保了血液质量。今年共参加卫生部、省临检中心和市疾控中心三家单位组织的室间质控3次,都取得优秀成绩。今年共检测血液标本35720份,合格率95.01%,去年同期合格率93.17%,今年合格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是hbsag初筛检测质量提高;不合格率为0.57%,去年为2.06%,下降1.51%。alt不合格率(去年/今年)3.59%/3.49%,hcv抗体不合格率0.3%/0.22%,hiv抗体不合格率0.01%/0.02%,tp抗体不合格率0.77%/0.69%等项目与去年基本持平。rh阴性分型、抗体筛查145例,疑难血型鉴定3例、疑难血型交叉配血5例、孕产妇检查20例、医院退血检查12例。发现abo亚型(疑难血型)2例,圆满完成全市各医院疑难血型检测确定、疑难血型交叉配血及某些疾病在输血方面的检测项目。今年还对各储血点进行了5次检查,指导临床合理用血,并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管理和实时上报制度,实行专人专管,没有发生过因输血感染传染病引起的医疗纠纷和安全质量事故。

4、加强岗位质量监控,确保血液质量

(1)血液质量监控。质控科每月定期抽查成分血质量,今年共抽检成分血192袋,未发现有漏检和细菌生长现象。全血血量监测,300ml共抽查2226袋,符合2215袋,不符合11袋,符合率为99.5%。400ml共抽查3840袋,符合3815袋,不符合25袋,符合率为99.3%。血袋漏血的有48袋,其中血袋辫子因热合不良漏血的有30袋,成分离心破袋的有18袋。

(2)原辅材料监控。今年共购进山东威高血袋15批,其中t-400袋6批、q-400袋3批、t-300袋5批、t-200袋1批,抽样检查结果全部合格。共抽检购进试剂39批次,其中tp10批、hbv8批、hcv8批、hiv8批、抗a和抗b标准血清5批,抽样检查结果全部合格。抽检acd-a保养液2批、血液保存液3批、氯化钠注射液1批和转移袋t-XX、t-1001各一批,抽样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3)工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捐血车4台、采血室、净化间、成品库、待检库、分浆间、储血冰箱4台,共13个监测点。共检测152个区域,145个合格,7个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细菌总数超标,总合格率为95.4%。市疾控中心每季度监测1次,今年共4次。空气采样15份,全部合格。物表35份,全部合格。护士手培养12人/次,合格11人/次,不合格1人/次。使用中的消毒剂抽查19批,全部合格。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3次,2次合格,1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含有嗜热脂肪芽胞菌。

(4)无偿献血者登记表审核。审核无偿献血者登记表31929份,符合要求29829份,不符合要求113份,合格率为99.6%,其中身份证错填91份,工作人员漏项7份,未满18岁采血8份、献血者未鉴名9份。

(5)血液报废审核。正常报废8398袋,报废原因包括检验结果异常、脂肪血。非正常报废134袋,其中纤维蛋白析出51袋、脂肪颗粒17袋、脂肪血浆17袋、破袋20袋、凝块6袋、血浆中肉眼可见红细胞13袋、过期报废9袋,非正常报废率为0.06%。

(6)阻止列表信息删除和献血者屏蔽。全年发血科共发现阻止列表信息35例,包括检验初检和复检信息的更改,修改检验结论。屏蔽献血者6例,主要原因是直接抗人球试验阳性,与多位用血者配型均不合。经血型室确认后,将献血者信息永久屏蔽,列为不能再次献血。

(7)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站内业务培训主要以科室为单位,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培训学习,使员工了解、熟悉和掌握操作规程,工作中按规程去操作。外出短期培训,今年共派出10批人员到全国各地进行短期培训,其中广西南宁2人/7天、北京3人/5天、广东省内8次合25人/21天。通过短期培训学习,开阔了员工视野,增长了业务知识,传递了多方信息,对业务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8)严格执行《岗位质量扣分标准》。今年共提交站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处理的严重差错有一例。一般小差错共发现187个,扣分187分,违规扣款1870元。

(五)继续开源节流,降低物品成本损耗

1、做好开源节流工作。为控制成本,减少消耗浪费,我们对所有物品实行了统一采购,并实行货比三家,使采购渠道从零售商转为一手批发供应商,在成本费用上有所减少。今年共采血33667人,机采血小板1860个治疗量,比去年增加119个治疗量,检验费用和血袋耗材费用共452万元,与去年449万同期相比仅增加3万多元,在采血人量增加的情况下,成本费用明显降低。创可贴比去年减少59盒,一次性手套减少1600对,熔接片减少350片,采血管减少1300支,纸巾减少51包,牛奶减少2296支,矿泉水减少7315支。

2、加强财务及财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执行“三个一”:即一支笔审批、一个部门管理、一本帐登记。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所有开支经过站长同意,及时开票,及时入帐,报销实行“三章”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积极开源节流,加强对招待费和水电的管理,实行建帐、建档,做到新添物资有登记,消耗物资有记载,借领物资有手续。

3、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做好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历来是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针对血站的特点,制定了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各科室的仪器设备实行“日日管理,分室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各科室负责对所有资产进行分类,并进行微机登录记帐,做到条目清楚,帐目相符。

4、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大楼的消防安全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修理门窗、门锁和维护水电设施,杜绝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1、血液时有偏型,尤其是春节前后,o型血就显不足。

2、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献血者反映查询结果不方便,少数工作人员献血咨询不耐烦,还有多次进针不成功的现象。

3、无偿献血宣传面不够广,宣传深度不够,部分市民对献血仍感陌生。

4、缺乏学科带头人和拔尖技术人才;部分员工学习风气不浓,刻苦钻研学习精神不够。

5、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偏多,造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不到上级规定的75%要求。

三、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建立一支稳定的无偿献血者队伍

1、积极做好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强化政府领导,真正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2、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登统计和联系工作,努力扩大固定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实现目前随机自愿无偿献血向固定、预约自愿无偿献血转移,由一次、偶然自愿献血向多次、重复自愿无偿献血转移。

3、积极做好应急血库成员的发展工作,尽快建立起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血液供应和保障能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4、要加强献血办、血源科外联工作力度,与多年来无偿献血工作一直做得比较好的单位和积极分子保持联系和沟通。依靠全市各县(区)政府、机关、企业、学校、部门,发挥他们人多和组织性强的有利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一支相对稳定的应急献血保障系统。

(二)进一步做好采供血网络的整体规划和调整工作

1、制定和完善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完善人人乐玻璃捐血屋的建设管理,力争在步行街再设立一个玻璃捐血屋。

2、制定血液计划供应制度,使供血网络覆盖到每一个需要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保证血液供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范”

1、教育员工树立正确、全面的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并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将采供血的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提高全站员工素质的长效机制,开展全员培训和考核;通过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观念,使制度和规程的要求变成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四)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无偿献血意识

1、充分发挥献血办公室这块金字招牌的作用,深入全市各单位、企业,把组织自愿无偿献血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中,并作为一项长期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好。

2、打造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品牌,充分发挥志工在无偿献血宣传中的地位和作用。

3、为纪念世界献血者日,拟举办第二届“爱心无限颂献血”有奖征文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指导和用血监管工作

1、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检查指导。

无偿献血条例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号)精神,结合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公益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大力推进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切实抓好血液管理工作不仅是卫生防病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保证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抓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从实践“三个代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和落实献血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严格规范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法将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政策措施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目标管理到位,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无偿献血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四个转移、一个延伸”(即由指令性计划指标献血向无指标的自愿献血转移,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移,一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移,临床用全血向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转移;无偿献血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严防经采供血途径传播疾病的发生。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主要目标是,保证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成分输血占临床用血的90%以上;全面加强血液安全管理,血液质量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四个转移、一个延伸”比例逐年上升,自愿无偿献血者招募率逐步扩大。20*年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完成5个献血屋的建设,2010年力争在我市建立起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到位、管理科学规范,从采供血机构到临床用血机构的全程服务管理网络,全市公民无偿献血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提高全民参与无偿献血意识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大力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尤其要把向农村地区延伸和面向广大青年宣传作为重点,强化献血知识健康教育,树立正确的无偿献血观念,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新闻宣传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重点,将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纳入目标,加强对新闻媒体的指导和督查,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设立专门栏目并免费播放和刊登有关公益广告,坚持经常性和连续性地正面宣传报道单位和个人参与无偿献血的典型事迹,不断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卫生部门要主动协调和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扩大和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面向社会广大群众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和服务咨询,并为各地的宣传工作提供技术和资料支持,起到无偿献血的表率作用。

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与

“三下乡”活动相结合,编印适合农村的宣传资料和手册,配合卫生部门在农民群众中普及和推广无偿献血科普知识。

城管、交通部门要为无偿献血宣传点和街头自愿无偿献血采血点提供支持和保障。

教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教育,鼓励大中专院校适龄学生踊跃加入无偿献血自愿者宣传队伍并积极参与自愿无偿献血。

红十字会、工会、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活动。

各区(市)县、乡(镇)政府在引导农民搞好生产、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四、健全保证医疗急救用血机制

(一)健全无偿献血招募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要积极推进“四个转移、一个延伸”,认真探索自愿无偿献血者应急招募的激励机制,努力建立一支无偿、健康、稳定、预约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基本满足本地区医疗、急救用血需要,提高我市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要将无偿献血宣传与招募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招募工作制度,加强对招募工作的培训,重点做好固定和成分献血者队伍的招募工作,培养和发展自愿者积极分子,保证招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健全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推进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从献血者招募、固定献血者管理到血液采集、检测、制备、储存、运输、应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持续改进措施,制定无偿献血和医院用血应急预案,做好医疗急救用血和备用血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临床抢救用血的需要。

(三)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我市采供血机构与医院用血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成都市血液中心为龙头,郊区(市)县级储血点为基础的采供血服务网络,使我市采供血服务网络覆盖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充分挖掘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质量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要建立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加强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牢记为献血者和用血者服务的宗旨,从改变细节入手,内练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重点要优化采供血和临床用血服务流程,血液双倍费退办流程,积极开展成分血制备并指导临床成分血的应用,促进我市血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依法加强血液监管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血液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程序和制度,依法加强我市采供血(浆)管理,按“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三个统一、四个到位”(即以保证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为中心;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健全血液监督管理体系;统一规划设置采供血机构、统一管理采供血、统一管理临床用血;实现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技术到位、服务到位)的管理原则,巩固血液(浆)专项整治成效,加大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对采供血(浆)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拉网式检查。对过去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全面暗访检查,对可能造成后果的不规范管理问题要及时进行追踪,坚决打击和杜绝违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的行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我市的采供血工作秩序,狠抓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薄弱环节,重点强化血液(浆)采集、储存、供应、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次性采供血器材使用后的无害化毁型和有关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传播。要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用血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非法自采自供血液事件发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继续实行验收准入和应急用血的统一调配管理,对已取得临床用血准入资格的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血液并不得擅自转让血液给其他医院使用。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生产、进出口以及采供血器材的生产、准入、销售的监督管理,杜绝伪劣血液制品和输血器材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