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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

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

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范文第1篇

目前,在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方面,以及在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的教育上,存在系统单一、普及面窄,持续性和受众群还远远没有达到社会公众对无偿献血的深入了解和自觉关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经过有益的尝试,经南京市科委立项建立了江苏省第一家无偿献血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暨无偿献血科普教育馆。该馆的建立突显了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传递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在帮助公众认识、了解无偿献血的同时也积极地促使其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笔者认为无偿献血科普教育馆的建立在助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上有其积极的作用。

一、有助于消除公众误解,重建社会信任

近年来,网络上流传的“一个老中医对献血的忠告”、“血浆浇花”事件,以及“郭美美”事件,让无偿献血事业在公众中的信任度降至冰点。公众的疑虑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一是有些人担心献血不安全,会被感染疾病;二是有些人认为献血会伤及“元气”,身体健康会受影响;三是有些人认为“献血无偿,用血有偿”的规定是血站牟利的手段……,这些误解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科学知识与健康知识普及以及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的低效与失灵。

无偿献血科普教育馆通过有针对性地对适龄献血人群和团体进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专家答疑,以及现场参观、深入体验,正面有效地回应公众的质疑,实现采血、供血以及保存血液等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加无偿献血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可以有效地缓和因血液供应紧张造成的一些社会对立情绪,消除社会公众对无偿献血事业的误解和疑惑。

二、有助于培育无偿献血的基础人群,扩充无偿献血的队伍

国内外多家机构应用KAP方法,即“知-信-行”理论,是从认知到采取健康行为的一个成功理论,在对民众及无偿献血者进行调查研究认为,在诸多影响献血行为的因素中,民众对无偿献血有关知识的了解对其是否决定参与无偿献血的行为,及其今后是否能够成为固定无偿献血者存在着一定的影响。有资料明确显示,接受过献血宣传的献血者愿意再次献血率明显高于没有接受献血宣传者。据学者统计发现,规范的献血健康教育前后,自愿献血人数、再次献血人数、一次献血400毫升人数分别从20.16%上升到66.42%,1.23%上升到31.59%,0.32%上升到18.07%。

同时,这些人,每一个都相当于一个广播站,他会宣传影响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等,而一旦献血宣传活动有效的开展,整个社会将会开始意识到献血作为一种有意义的人道主义博爱延伸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献血者相互谈论献血经历,从而对献血活动产生巨大的推动力,进而形成“宣传无偿献血——扩充无偿献血基础人群——更广更深地进行无偿献血宣传——继续扩充无偿献血的基础人群”的良性动念循环。

三、有助于提高血液采集的合格率,减少血液资源的浪费

通过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的宣传,可以在公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防止艾滋病、性病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据研究统计发现,规范的献血健康教育后,由预前后献血者体检合格率从67.8%上升到86.86%;脂肪血的比例从5.80%下降到1.49%;主动退出人数从1.86%上升到26.53%;延期献血人数从36.03%下降到12.58%;不宜献血人数从62.11%下降到60.60%。

无偿献血知识的科学普及能够促使有意向的献血者了解自己所献的血液既能挽救病人的生命,又存在着传播疾病的风险,使有高危行为者及其他不宜献血或暂时不能献血者主动放弃或暂缓献血,也能使有意向的献血者了解献血对身体健康的要求,进而有助于提高血液采集的合格率,减少作为稀缺资源——血液的浪费。

四、有助于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培育未来的无偿献血者

青少年,尤其是小学生,在献血理念上是一张白纸,在中小学生中进行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的教育宣传,有利于在这张白纸上写出纯洁正确的内容,让他们从一开始接触无偿献血接受的就是献血助人的理念和动机,为培养未来的献血者人群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道德素质教育一直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学生时代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接受、模仿新生事物的能力很强,在这个阶段学习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也有助于引导青少年学生破除迷信、关爱生命,树立团结互助的意识。

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献血者

【关键词】 献血者;血清学;检测

笔者对2003―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情况及其血清学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文资料来源于2003―2004年山东省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者体检及血清学检查原始记录,共计90496例,年龄18~55周岁。

1.2 统计方法 采用SAS82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方法为χ2检验、CochranMantelHaenszel检验[1]。

2 结果

2.1 无偿献血者性别及年龄分布 2003―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性别构成情况见表1。由表1可见2003、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的性别构成差别有统计学意义(χ2=2598,P

见表2。可见,无偿献血者中,18~25岁者最多,占总无偿献血者的比例超过了70%,其次为26~35岁人群。总体上,无偿献血人群的年龄分布以35岁以下年轻人为主,占到了无偿献血总人数的90%以上,呈现年龄越大献血人数越少的趋势。同2003年相比,2004年18~25岁的无偿献血者明显增加,增加了8.60%,而其他各年龄组的无偿献血人数都有所下降。经统计学检验,两个年度济南市无偿献血者的年龄构成情况差别有统计学意义(χ2=16952,P

2.2 无偿献血者血清学检查情况 2003、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血清学检查的不合格率分别为4.75%、3.68%,2004年比2003年下降了1.07个百分点。经统计学检验,两年无偿献血者检查不合格率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χ2=64.08,P<0.01)。2003年无偿献血者的HBsAg阳性率、抗HCV阳性率及梅毒阳性率分别为3.28%、1.07%、0.41%,2004年分别为2.49%、0.84%、0.35%,均有所下降,特别是HBsAg阳性率下降了0.79个百分点。经统计学检验表明,两个年度无偿献血者的HBsAg阳性率、抗HCV阳性率的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2004年阳性率明显降低;而梅毒阳性率的变化不大,其差别无统计学意义。

进一步按年度、性别分层统计结果表明,2003年、2004年不同性别无偿献血者抗HCV阳性率及梅毒阳性率差别均无统计学意义,而HBsAg阳性率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都是男性阳性率较高,其HBsAg阳性率分别为3.58%、2.85%,见表3。表3 2003―2004年济南市不同性别无偿献血者血清学检查结果及比较(略)

为进一步研究不同年龄组无偿献血者的血清学检查情况,本文将献血者划分为4个年龄组进行汇总统计,结果见表4。可见,不同年龄组的抗HCV阳性率及梅毒阳性率均呈现随年龄增长而递增的趋势。χ2检验结果表明,2003年不同年龄组的抗-HCV阳性率及梅毒阳性率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2004年不同年龄组的梅毒阳性率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3.1 无偿献血者的性别及年龄分布 与2003年相比,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总人数增加了350%。无偿献血者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2004年男女性别比达到了1.67∶1。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决定的,如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等,根据卫生部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应暂缓献血[2]。献血人群的年龄分布在18~55岁之间,其中以18~25岁献血者为主。从这两年献血者年龄分布来看,26岁以上献血者所占比例及绝对人数2004年有所下降,表明今后除了继续巩固扩大18~25岁年龄组献血人群之外,尚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26岁以上人群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和意义,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3.2 无偿献血者的HBsAg阳性率、抗HCV阳性率有所下降 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的HBsAg阳性率、抗HCV阳性率分别为2.49%、0.84%,均比2003年有所降低。而我国的HBsAg阳性率、抗HCV阳性率分别为9.80%、135%[3],显示济南市无偿献血人群的HBsAg阳性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2004年不同性别无偿献血者的HBsAg阳性率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男性都高于女性,可能与男性参加的社会活动多于女性有关。

3.3 无偿献血者的梅毒阳性率变化不大 本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2004年济南市无偿献血者的梅毒阳性率分别为0.41%、0.35%。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报道基本一致,如2002年武汉市献血者的梅毒阳性率约为0.41%[4],2003年枣庄市献血者的梅毒阳性率约为0.30%[5]。从年龄组来看,26岁以上献血者的梅毒阳性率较高,而作为献血主力的18~25岁年龄组阳性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原因主要是18~25岁献血者多为未婚,属低危人群,是采血机构应该重点争取的对象;而26岁以上献血者绝大部分已婚,社交活动多,性生活相对活跃,需加大对这类人员的献血筛查,预防梅毒经血液的传播。

参 考 文 献

1. 贺佳, 陆 健.医学统计学中的SAS统计分析[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 200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血站管理办法附件.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3. 戴志澄, 祁国睨.中国病毒肝炎血清学流行病学调查(上册) [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1997 392

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无偿献血:伦理困境;对策研究;血荒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9-016-01

一、无偿献血的涵义及其伦理意蕴

(一)无偿献血的涵义

血液是生命之源,输血是一种支持与代偿性的治疗措施,用于补充血液成份的损失、破坏和缺乏,恢复和维持患者血液的携氧能力、容量、凝集特性和抗感染功能。无论是全血、成份血,还是有关血液制品,都是医疗抢救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特殊物质,其功能和作用,目前还没有可资替代的制品。

(二)无偿献血的伦理意蕴

对无偿献血的道德认知,伦理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把它看做是一种善行,也有人把它看做一种仁慈之举,还有人把它定义为一种“道德义务”。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善与恶,而善与恶又分不同的等级。善是一切符合道德目的、道德终极标准的行为;恶是一切违背道德目的、道德终极标准的行为。无偿献血是善的,它增加了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因而是符合道德目的、道德终极标准的行为。

二、我国无偿献血的伦理困境

(一)生命伦理问题

无偿献血涉及重要的生命伦理问题。大多数没有医疗常识的民众认为正常人献一点血对身体是有损坏的,再加上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献血对身体有害的这一观点被一部分人认可。因此,无偿献血应特别注重自愿。 一个人愿意为了挽救别人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臂,这是社会公益事业最彻底的表现形式。然而,一个人不去献血,也必须得到理解和尊重,切勿有道德意志的强制性。康德认为,人是拥有自主性的,自主性本身即是颂道德法则,即必须尊重每一位公民的白主意志。一些事业单位为解决“血荒,下达硬性指标并将献血与评优考核相挂钩,基于违反了自也就得不到伦理辩护。要想解决血荒,在具体行政措施中应该不只关注有效性,而应更关注它的合伦理性。

(二)行政伦理问题

公务员作为行政伦理的主体之一,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也决定了这个群体在种种社会公共事务上的带头模范作用。然而在自主献血的人群中,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是主力军,有数据显示大学生、农民工无偿献血比例超90%,但以昆明为例,公务员参与无偿献血的比率仅占0.92%,医务人员的比率则仅1.2%。就目前“血荒”问题,虽然很多省市公务员献血已经不再是“说说而已”,但就全国公务员献血而言,公务员献血率依然不高,公务员社会责任意识亟待增强。

(三)管理伦理问题

1.血液管理机制有待透明

单靠献血也许短时间内可以缓解“血荒”现象,但血站管理规范更必不可少。对“不献血的原因”一项调查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血液管理机制不透明”。对于公众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在于:“我们的血用到哪里了?”虽然“根据《献血法》规定,采供血机构所采集的血液只能用于临床输血。但不向献血者公开其所献血液的去向是国际惯例。”但这样无法消除公众对血的流向的质疑。

2.义务和权力缺乏对称性

公民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一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是公民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志。无偿献血与献血者享有的权利却缺乏对称性,“血荒”的尴尬也是无偿献血制度没有处理好献血者权利与义务的尴尬。一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献血的义务。另一方而,献血者对于自己血液的去向和用途却毫不知情、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甚至在实际生活中还出现了因献血感染疾病的事例。

三、媒体伦理问题

(一)媒体报道失真

媒体传播对伦理道德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媒体传播的社会教化功能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在无形中在接受媒体的教育。所以媒体报道要尊重客观事实、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旋律,这才是媒体的主要功能。而随着社会发展,各种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出现,不良信息与失真报道也随之出现。在这方而,媒体报道失真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有些市为了吸引眼球,虽然初衷是为了给一名献血者的父亲赢得更多的社会帮助,但是在知道这名献血者不是献血冠军时仍然用献血冠军的标题吸引眼球。只能说媒体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也间接伤害了真正“献血冠军小二黑”,这样媒体失真的报道不提倡,更应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宣传定位不准确

无偿献血反映了人区别于动物的一般特征,体现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的精髓。无偿献血体现了人类互助互爱精神品质的行为,是公民自愿的高尚的不期任何形式回报的自觉行为,它折射出社会生活中公民的人文关怀义务。大多数献血的人都是怀着挽救他人生命的善意和仁慈去献血的,而不是考虑对自己有利或者无害才去献血的。鉴于此,媒体对无偿献血与健康关系的宣传不应回避,而应该实事求是,如实告知公众献血的轻微危害,并且能够很快恢复。虽然有一定的损害,但能挽救他人的宝贵的生命,是无私奉献的品德和崇高的行为,相信只有这样的宣传定位,才能更被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而不是去一味地夸大献血者的英勇事迹,甚至歪曲事实来进一步解决血荒问题。

参考文献:

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无偿献血既是一项光荣的社会公益事业,又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群众性工作。县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无偿献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确定党委副书记分管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县供销社无偿献血招募规章制度。

二、科学宣传,广泛动员

对于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县社遇到了难题,供销系统绝大多数职工年龄偏大,超出了无偿献血年龄要求,符合年龄条件的几位年龄人身体素质不适合献血。面对这种情况,县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成为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榜样。通过科学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县社将自愿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专门召开供销系统全体职工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省公民献血条例》;二是举办两期宣传栏,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相关知识及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三是在无偿献血活动月,通过献血站提供的献血宣传单,要求各股室、各企业在无偿献血活动月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无偿献血志愿者。

三、狠抓落实,措施得力

县社在年轻职工少、招募志愿者难的情况下,坚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供销系统全体职工,两次召开无偿献血宣传动员会,并成立了无偿献血志愿者小组,有5名同志主动要求加入。

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社会交换理论 血荒

【中图分类号】 B8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8231(2011) 08-0657-02

社会交换理论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美国,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的一种社会学理论流派,它主张人类一切社会活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交换,人们在社会交换中结成一种交换关系。早期国外的研究大都通过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婚姻关系、商务洽谈等社会经济领域。近年来,在我国运用社会交换理论对我国社会人际关系、企业组织管理及国际商务谈判等方面领域进行研究已逐渐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一个热点。[1]社会交换也存在于中国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如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礼节制度、心理思想等。中国古代的“礼”、“报”、“让”、“义”充分体现了社会交换思想。

前期,我国许多城市出现了“血荒”现象,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排除季节性“血荒”和需血病人增多等客观因素,我们从献血者角度进行思索,用社会交换理论探讨献血者的不愿献血的原因,这有助于我们在“献血”等类似亲社会行为领域中提出实践上的相关问题及对策思路。

1社会交换理论的基本观点

1.1社会交换理论的基本命题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社会交换即是个体以已有的某种资源为代价,从其他个体或团体组织那里换取某种报酬的社会互动过程。个体在采取行动或选择交换对象时,首先会对他人所能给予自己的回报做估价,即预期的回报期望值,按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择最佳的交换对象。[2]

其创始人霍曼斯提出了理论的五个基本命题:①成功命题,个体的行为会因为得到奖赏而重复出现。②刺激命题,相同的刺激情境可能会带来相同或相似。③价值命题。如果某种行为的后果对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么,他就越有可能去重复同样的行动。④剥夺与满足命题。某人(或团体)重复获得相同奖赏的次数愈多,那么,这一奖赏对该人(或团体)的价值就愈小。⑤攻击与赞同命题,当个体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符合其有利于自己的意愿,则会出现赞同行为,反之则出现攻击行为。

1.2社会交换的基本过程

社会交换的基本过程包括:①资源吸引,即个人期待报酬或奖励而被吸引到交换中去,这里的报酬或奖励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报酬或内在奖励,包括满足感、爱、荣誉、社会地位、归属感、乐趣等;一种是外在报酬或外在奖励,包括金钱、特殊的服务待遇、纪念品等。当个体或组织发现对方拥有自己所需的社会资源时,就形成了吸引。②竞争,在这种供需交换关系中,各方都会尽可能的表现出自己的优势,以此在竞争中占的有利位置,同时也会选择最能给自己带来利益或报酬的合作伙伴,成功地换取自己所需的资源。③分化,由于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是不均等的,其结果必然造成分化,占有资源优势的人就可以顺利的换取到自己所需的资源,更顺利的完成交换。而那些缺乏有效资源的人则不能如愿换取所需资源,当这些人愿意通过服从来回报资源给予者时,就形成了权力的分化。④整合,当缺乏优势资源的人愿意用服从来获得自己所需资源,而拥有着稀有资源的人愿意提供资源来换取别人的服从时,就确立了权力结构的合法性,整合作用就是权力向权威转化的过程。

2社会交换与无偿献血行为

2.1成功命题与无偿献血行为

成功命题是指个体的行为会因为得到奖赏而重复出现。我国于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对无偿献血的行为进行奖励,共有三种,①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的无偿献血者。②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以其它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③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奖励临床供血达到100%由无偿献血者提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3]

对于无偿献血的集体和个人而言,这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无疑都是很好的奖励刺激机制,如果有效的实行可以促进并强化人们的献血行为。但是近几年来,社会中出现政策实行时伴随的不良事件。尤其是无偿献血促进奖和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产生了副作用,有报道称,北京市每年都要根据当年医疗用血的供求状况,制定下一年度献血计划,并将计划下分到区县等单位。而且,献血指标的完成与否还直接关系着单位的政绩和利益。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职工还要交纳献血补偿金。因此,一些单位年年都要搞献血动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个别高校甚至出台了“不献血不发学位证、取消保送资格”等政策;还有一些单位规定,不献血者不能评先进、扣发奖金等。[4]这些都使无偿献血带上了“指令性”色彩,使资源无偿献血变成了强迫性社会交换。一些单位给献血者“高补贴”、“长休假”等经济补偿,这不仅对真正的自愿无偿献血者不公平,而且让“血头”、“血霸”钻了空子,给血液安全带来隐患。不仅如此,单位的高额补贴还使公众对献血产生了误解,认为交换有所付出才会有所得,献血有害身体。许多单位不得不提高献血者“待遇”,以努力完成指标,使“有偿献血”陷入恶性循环。

2.2刺激命题与无偿献血行为

刺激命题是指相同的刺激情境可能会带来相同或相似。在目前的献血队伍中,大学生一直是献血的主力。据不完全统计,因为事实上的压力和宣传利好的诱导,士兵们、大学生们和农民工们在无偿献血中,一直处于领军者的位置,他们将献血作为进步的一种表示,这种内在报酬会对志愿者产生很大的激励作用。但是近年来,大家开始不断的质疑国家公务员和医护人员献血少的问题,举例,分析往年昆明市无偿献血的统计报表就能发现,目前,大学生、农民工无偿献血的比例超过了90%,而昆明市公务员参与无偿献血的比率仅占全年无偿献血人数的0.92%,医务人员的比率则仅仅有1.2%。[5]这无疑造成了普通民众对无偿献血的怀疑,对无偿献血的谨慎态度有不断的影响了周围的人。

2.3价值命题与无偿献血行为

价值命题是指如果某种行为的后果对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么,他就越有可能去重复同样的行动。许多无偿献血的志愿者本着崇高的意愿,为了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他们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志愿者服务本身对他们具有很大的价值意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很多地方出现了血站服务人员威逼利诱要求献血者达到400cc的献血量,再加上当今时代的网络媒体的发达,许多人对于这一行为很反感,“被强迫”现象大大降低了血站的良好形象,这无疑变相增加了不愿献血的动机,另外,与献血的无偿变成医院售出血袋的高价格,虽然进行血液的测试、保存会花费一些成本,但其中巨大的价格差,让人不断的怀疑,血站利用公共资源的垄断地位来进行敛财,使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初衷蒙上了阴影。也有一些无偿献血的志愿者,为了索取对等的社会回报,在自己或者家属需要血液时能够享有优先使用或者报销的奖励,但现实情况又让不少人心寒,血袋的费用必须先在医院交付,而费用报销的过程复杂又要求严苛,使不少人不得已自愿放弃报销,这种结果往往强化了对无偿献血的不良印象,也对自身的价值是否得以实现产生怀疑。

2.4攻击、赞同命题与献血行为

攻击与赞同命题,当个体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符合其有利于自己的意愿,则会出现赞同行为,反之则出现攻击行为。志愿者认为无偿献血制度,可以坚决制止买血卖血行为,才能保证医疗用血的质量,才能遏制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的经血液传播疾病的传播,并减少医疗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地保护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如果现实结果可以符合志愿者的期望值,就会更加激励强化志愿者持久的无偿献血观念。[6]但是如果出现了相关机构,或无偿献血被滥用甚至是不负责任的丢弃,这无疑大大低于志愿者的期许值,无偿献血这一行为会遭到群众的质疑甚至是攻击,从而使部分人停止无偿献血的行为。

3建议

我国无偿献血事业正在不断的发展推进,这是人民爱心奉献的体现,这也是病员解除病痛甚至抢救他们的生命的保障,但是其中伴随产生的问题是不容忽略的,需要对其进行积极的反思。①国家无偿献血的奖励政策,伴随产生了“计划献血”、“有偿献血”。国家应该贯彻无偿献血的“自愿原则”,严厉禁止单位,企业为了争取好的业绩而强迫组织职员献血的行为,更要严厉打击“血霸”“血头”组织卖血的行为。②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医院和政府单位的宣传,消除有关献血的误区,提高思想觉悟,但不能强迫其进行献血。③加强血站的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献血者,不能强迫规定献血者的献血容量,其献血的流程和血液的最终去向要公之于众,为了避免大家误认为血站,血站工作人员的工资要实现透明化。④尽快完善用血返还费用的制度,尽可能的减少无偿献血者费用报销的步骤,献血证实现全国统一认可,也可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实现网络上的报销转账,提高无偿献血者对这一制度的认可,解决实际问题。[7]

无偿献血的志愿者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也是医疗急救的重要保障。从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来说,交换顺利完成的基础是双方在付出自己的资源后都获得了预期的回报。无偿献血者义无反顾、积极的参与献血行动,而国家相关机构和医院会也积极的接待、并全面快速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政策,社会也给予高度的赞扬和宣传。国家、社会与无偿献血者之间的资源互换,确保了我国献血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社会交换理论中的价值命题,即某一种行为的后果给人带来的价值越大,人们就越会去重复这一行为,其对个体的吸引力就越大。可以认为,如果无偿献血者的特殊性与它所带来的丰厚内在报酬越多,就会使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地投身到无偿献血的行动中去。

参考文献

[1] 黄秀兰.当代中国社会人际关系论析―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思考[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2] 俞弘强.社会交换理论与理性选择理论之比较研究-以布劳和科尔曼为例[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4(3).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4] 李珊珊.为何出现“血荒”[J].南方人物周刊,2010,(40)

[5] 俞评.从制度上缓解“血荒”和“血慌”[J].观察与思考,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