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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

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

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范文第1篇

一、不同本位的早期干预研究

早期干预研究的本位包括家庭本位、学校本位和社区本位。李春梅(2009)从我国大陆及重庆地区早期干预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内外早期干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经验,建构适合重庆本土的早期干预模式,拟出家庭本位的早期干预服务流程,并探索家庭本位的跨专业团队合作途径。早期干预走进家庭之后,家长能够科学认识自己孩子残障的原因,以积极的态度加入到早期干预的行列中来,并主动与多学科专业团队紧密配合,形成教育和干预的合力,使特殊儿童得到早期成功的康复。李珂(2010)研究“城中村”儿童特殊的教育环境,针对问题构建促进“城中村”儿童健康成长的早期干预模式——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生态系统,为相关部门的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嘎娜(2014)以一名四岁唐氏综合征患儿阿亚为例,依据金野等所提出的语言干预康复模式,采用以游戏为载体的语言康复训练,同时运用感觉统合训练,通过训练儿童的精细动作与粗大动作,对阿亚进行了为期14个月的早期家庭干预,使该儿童在解决语言问题的基础上得到一个综合性的进步等等。这些不同本位的研究,侧重点不一样,但最终都强调多团队成员的支持与合作。

二、不同模式的早期干预研究

早期干预研究的模式包括医教结合模式(教康整合模式)、生态式模式以及其他模式。单一的医疗或单一的教育,其资源是有限的,使得很多有不同障碍问题或疑似问题的婴幼儿不能被及时发现、诊断,从而延误或错失了早期干预的良好时机,造成这些儿童在语言、认知、交往、情感等方面发育滞后。然而,通过“医教结合”或“教康整合”的方法,可使得过去医教分离所分别进行的工作达到相互补充、各施所长的效果,同时也使得障碍发现的时间前移。2010年,洛阳儿童福利院康复中心就开展了康复与教育综合治疗,以探索一种具有实用性及可行性的从早期干预到综合治疗再到职业技能教育的一套系统化康复治疗模式,使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相结合,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能最大限度地恢复其各项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生活质量,早日回归社会。2014年,成都市儿童福利院也积极尝试了把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相互融合、相互补充,探索出一条康教结合之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有效满足儿童的康复教育需求。

三、不同障别的早期干预研究

早期干预研究的障别包括ADHD、脑瘫、听障、学障、智障和自闭症等。经过统计发现,关于自闭症的早期干预研究最多。目前国内外治疗自闭症的主要方法有:结构化教育、应用行为分析疗法、感觉统合训练、听觉统合训练、精神统合疗法等,这些方法主要针对自闭症儿童在语言、交流以及感知运动等方面所存在的缺陷有针对性地对自闭症儿童进行教育。其次是智障、听障和脑瘫。在2011年中国康复医学会第十一届全国运动疗法学术会议中,有学者介绍了O—3岁聋儿四大语言康复策略,包括:(1)加强听觉训练;(2)重视发音器官的“基础训练”;(3)创编语言训练游戏案例;(4)构建聋儿语言康复训练的教材目录。ADHD和学障作为新起的障别,目前的研究较少。

四、早期干预的学段研究及该学段下的课程研究

由于早期干预的对象有年龄界定,所界定的年龄对应学前教育阶段,所以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研究也集中在学前特殊教育阶段。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分为一般课程和选择性课程。其中,一般课程包括:语言沟通、认知、生活适应、精细动作、粗大运动、美劳、体能。“通过收集儿童的技能、学习风格、动机因素、交往模式和行为等信息,基于儿童的优势和准备好的领域来制定个别化的发展和教育措施”,即个别化教育计划。将学科内容与其服务相结合,即采用跨学科游戏干预法,将特殊教育工作者及其心理学、医学和健康服务、咨询、社会服务和职业康复领域工作人员组成一起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学。学前教育教学评估通常采用课程本位评估方法,以儿童自身的进步为主开展教育评价,平均每半个月对短期目标进行一次评估,再适当调整教学,教师和学生更容易获得教育教学成效,促进其自信和新的合理需求的产生和发展,并将环境创新一并纳入到评估内容,实现了教育内容、教育诊断和教学评估一体化的课程模式。

五、早期干预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研究

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

一、我国残疾儿童教育现状

1.1 社会接纳能力不足

从特殊教育机构类别来看,尽管接收学前特殊儿童的机构有三类:一是专门特教机构专收特殊儿童;二是特教机构设普通班或附设幼儿园;三是一般幼教机构附设聋儿班。但只有少量听力、视力和智力残疾幼儿在特殊教育机构中接受学前特殊教育训练。从特殊教育机构所有权来看,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存在公办与民办两种类型,民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虽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公办机构的不足,但在准人、资质、教育质量和安全等方面亚待加强监管,至于广大农村地区的特殊幼儿早期教育还处于空白状态。

1.2 专业化程度不高

当前的学前融合教育还处于试验与起步阶段,大多数普通幼儿园及幼儿教师在教育观念、知识储备、教育能力等方面还未充分做好接纳残疾幼儿的准备。我国的学前教育师资中,只有极少数从业人员具备特殊教育的知识与技能;而其师资培训工作只在少部分地区开展,学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空间受限。

1.3 专业人员间缺乏有效的合作

过去人们对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发展需求基本上局限于教育本身,忽略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应包括幼儿教师、特教专家、医护人员、治疗师等不同领域的人员。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实效更主要地取决于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与否,各个环节皆需各方面的相互连接与互动,只有通过跨专业领域的合作,才能事半功倍[2]。

综上所述,我国残疾幼儿教育现状表明,一方面,残疾幼儿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残疾幼儿与普通儿童或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相比,存在着教育机会不平等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缺少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外,如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扩大、公共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分配不公以致矛盾凸显等也是制约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措施

2.1 通过立法保障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

一是尽快制定并颁布特殊教育法,完善现行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从世界各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历史来看,政策和立法一直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强大助推剂。我国也不例外,促进残疾幼儿教育公平的基石仍然是特殊教育立法保障;二是细化现有相关法律条款,加大执法力度。明确责权关系,细化相关法律中对特殊教育的规定,突出法律条款的指导性和操作性,避免相关部门执行时相互推诱;三是明确法律法规中对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部门、机构、个人逐层问责的条款,使特殊教育法律条款真正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

2.2 加大政府对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资金投入

首先,政府对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逐年增加财政投人,更多地关注缺少早期教育机会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将资金“天平”更多地倾向残疾幼儿这一弱势群体中的弱势;其次,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虽然在我国还远不可能使所有残疾儿童及其家庭都能获得同等质量的早期教育服务,但至少要通过政策的调控,缩小而不是扩大这些差距,不能剥夺弱势群体接受早期服务的机会,如逐步分阶段实施0一6岁的早期干预服务,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一定的资助(如经济补助、政策优惠等)[1]。

2.3 构建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的早期教育体系

残疾幼儿越早发现、越早干预成效越好,其早期干预需要专业团体提供的普及化与个别化服务,既需要特殊保育与向下延伸的特殊教育,也需要兼顾残疾幼儿的个别差异辅之以“个别化家庭服务方案”。为此,世界各国都积极兴办各种各样的早期教育机构以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要,同时鼓励社区和家庭积极参与早期教育,进行合力教育,从而促进早期教育的不断发展。因此,我国应分区域适度推进多样化的早期教育机构建设,倡导合力教育―发展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与服务机构,构建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的早期教育体系。

2.4 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对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

针对我国目前出现的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办学主体的多样化(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多部门公办与社会力量民办并存)、教育对象单一化(局限于听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等)、教育服务内容随意化(局限于听力语训及孤独症矫治、从业人员不稳定、没有统一服务标准)的局面,要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政府领导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4]。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评估办法与标准,把残疾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政府投人与经费筹措、落实教师待遇、教育质量等列人各级政府的督导内容。

2.5 培养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专业化师资队伍

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关键不仅是资金和设备,更重要的是教师和儿童,培养师资是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发展的基石。培养高质量的师资应从以下方面人手:①在高校相关专业增加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课程(如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类课程)。②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保障残疾儿童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③提高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教师的地位,重视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从而促进残疾幼儿早期康复。

2.6 逐步推行让残疾幼儿回归到普通幼儿园就读

让残疾幼儿有机会和普通幼儿一起学习,但课程设计的内容还是以普通幼儿的学习需求为主;融合教育是更重视残疾儿童需求的教育方式,教师在设计课程内容时,必须兼顾残疾幼儿与普通幼儿的学习需求;相较于以往实施的教育方式,较能关注残疾幼儿的学习需求。由此项措施可显示我国逐渐重视残疾幼儿的受教育权,尽管实施仍有许多困难,但从隔离式走向融合式的学前融合教育仍将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态势[3]。

三、残疾儿童教育未来展望

我国特殊教育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社会保障机构、学者专家、民间机构、家长团体与教育人员的通力合作下,已逐渐发展与时俱进。不仅重视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的受教育权,而且扶助弱势残疾儿童充分人学。期待未来我国的特殊教育能向上提升并往下扎根,积极致力于提升残疾儿童教育服务的质量,提供符合残疾儿童需求的课程、教学与无障碍学习环境,以达到服务对象普及化、人学安置多元化、行政支持制度化、人力资源专业化、课程教学精细化、学习环境优质化、家庭参与全面化、绩效评估标准化的目标,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实现残疾儿童从有教无类到因材施教与人尽其才的教育公平理想,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

【参考文献】

[1]戴卫东,顾梦洁。 残疾儿童教育的社会工作模型介入探讨[J]。 残疾人研究,2013,01:20-25。

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范文第3篇

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早期教育网络是当今世界学前教育的一个热点,备受世界各国政府、学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的关注,一些国际组织也都将这一问题列入其工作的一个要点。我国政府今后5年在学前教育改革方面的总目标就是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网络。这种类型的服务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将为我国广大地区的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和安全的成长环境。

在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在脑科学的研究取得新进展的情况下,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和动向。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关系的变化以及人口的流动等因素使社会向多元文化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趋向必然会反映在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方面,人们已经认识到早期儿童所受保育和教育的方式以及儿童在早期教育生态环境中所受到的各种成人和其他儿童的影响,是与社会文化背景紧密相连的一整套价值观念和信仰有关的,多元文化开始成为托幼中心、学校和家庭的一部分,家长和社区的实质性介入成为学前教育关注的一个问题。脑科学的研究的新进展,使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关注0-6岁,特别是0-3岁儿童的保育和教育问题,使每一个儿童在出世前以及自出生的那天起,就能受到良好的保育和教育,使他们的发展潜能可在最大程度上得以开发。有人作过统计,在儿童早期,对婴幼儿每投资1美圆,相当于对该儿童在高中阶段投资7美圆,可见,早期保育和教育是投资少,收效多的项目。

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和一些国际组织在极力推行“保育和教育相整合”的理念和实践,“早期儿童保育和教育”(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ECCE)这一整合性词汇开始被运用,在政府政策、社会运行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不少国家开始大力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学前教育机构,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整合性的教育、保育和健康服务。以英国为例,为了让处境不利的家庭和儿童摆脱贫困、摆脱伤害,通过社会提供有效服务的方式,对儿童及其家庭进行教育、培训和帮助,已经建立了100个左右的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早期教育中心,它们在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儿童健康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英国、德国、希腊、葡萄牙、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和我国的学者建立和参与了国际合作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在世界主要国家逐渐推行。

在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我国学前教育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向。由国务院转发的中央10个部委签发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年1月27日)指出,我国的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当今,在我国城市和农村中,社区的功能正在逐渐加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正是当今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特别是在政府将主要教育资源用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前提下,通过社会集资的方式,以社区为基础,大力发展具有整合性功能的服务网络,就更为必要。

在我国的部分地区,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少量的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学前教育机构已经有了雏型,许多问题急需研究和解决,例如,在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建立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所能起的作用的问题,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和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和谐发展问题,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运行机制问题,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功能整合性问题,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质量评价问题,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问题,等等。

以“在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建立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所能起的作用的问题”为例,政府应为此类服务网络的建立制定政策和发展方向,提供部分经费,对服务质量实施评价,对从职人员进行培训,发展国家或地区的实施纲要,等等。非政府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组织(如基金会、妇联、研究会,等等)、民间企业和机构,等等,它们则可对此类服务网络的建立提供支持和帮助,包括道义上的和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例如,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募集资金、根据各种需求设计与之相适合的服务模式、对家庭和儿童作宣传,等等。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过程中如果能相互协调,相互补充,那么,这种类型的服务网络的建立就会顺利得多。

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网络由服务中心组成,每一个中心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包括对0-6岁儿童提供高质量的保育和教育,为家长提供教育和家庭支持性服务,由社区对居民提供各种教育咨询和服务,提供以社区为基础的健康服务、培训和研究,等等。由于功能上的多样性和整合化以及组织上的网络化,能有效地保证对儿童保育和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以英国攀。

格林中心为例,这是一个以贫苦家庭和移民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心,其整合性功能包括(1)提供高质量的保育和教育(如:为1-4岁儿童提供根据需要而定的保教组合,2-4岁儿童的保育,4-11岁儿童的游戏,5-11岁儿童的校外俱乐部,为有特殊需要/情况的儿童提供整合性服务,玩具图书馆,等等);(2)社区为基础的健康服务(如:孕期测试,婴儿食品,婴儿按摩,健康咨询,与健康有关的学习班,等等);(3)与家长一起的工作(如:家长对保育学校的参与,家长参与对儿童的记录,建立与家长一起工作的文档,,家长小组活动,等等);(4)提供家庭支持服务(如:对所有儿童进行家访,家庭咨询服务,对单亲家长、少女家长的特殊咨询和服务,等等);(5)培训和研究(如:水平1、2和3的婴儿课程,家长对保育学校课程的学习,基本技能的学习,家长教育/社区成人教育,NVQ评价中心/水平2和3的NVQ

/会计课程,保教专业的硕士课程,开发大学网络学院的学分课程,等等);(6)对家庭的直接服务(如:社区午餐,社区非正式聚会,为家长和儿童举行的家庭活动,巴士出租,等等);(7)社区新生成的服务。

以社区为基础的整合性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网络的运行原则为:(1)通过就近的整合性中心的服务,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合作的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最有效途径。(2)服务中心对当地儿童及其家庭的需要应是有弹性的和有责任性的。(3)保教是以个别化和集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课程应与0-5岁儿童的发展相适合,应认识到游戏和语言是儿童早期学习最重要的事。(4)服务中心应尊重儿童和家长的个体差异。(5)服务中心应认识到教育自儿童出世起即开始,而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他们对子女承担早期教育的责任,因此,对家长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6)在服务中心内,家长教育和成人/社区教育保证对家长实施的教育应具有效性。(7)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是受过严格培训的,能公正地为参与者提供服务中心各种的条件。(8)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是有资格的,并经由社区认同。

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的建立和发展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种需求,对于解决儿童保育和教育面临的挑战具积极意义。在我国,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一致和共同努力下,建立和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网络,能充分发挥社会基本组织(社区)的作用,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减少各自为阵,相互扯皮的现象。可以相信,以社区为基础的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网的建立和发展将为我国广大儿童的健康和教育提供保证。

主要参考文献

1.Zhu Jiaxiong. (2002) 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 in P. R. of China, KEDI, Korean.

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学前教育 设想

一、0-3岁儿童教育的必要性

早教的重要性基本上可以用我们国家的一句俗语“3岁看大,8岁看老”来概括。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推进,我国农村家庭儿童出生数量普遍减少。家庭成员照顾儿童的时间大大增加,同时由于农村家庭孩子数量的减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新生儿童的物质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就为早期教育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因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理论指导下的、有组织的农村早教机构几乎没有。

二、0-3岁儿童教育设想

早教的重要性基本上可以用我们国家的一句俗语“3岁看大,8岁看老”来概括,当然“大器晚成的”也大有人在。

早教的可能性已经被古往今来的大量事实所证明,比如许多孩子在3岁前就能认识汉字和数字,会背诵古诗和儿歌等。

早教的目的:让所有的3岁前儿童都能健康发展;缩小个体之间在发展方面存在的心理(即认识能力)与行为的巨大差异(明显差异);促进3岁前儿童心理和行为的健康发展。

早教措施:我们可以通过改善生存环境、加强对父母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与指导以及对3岁前儿童进行跟踪调查与发展指导来缩短个体间差异的距离,但不能消除。同时能够及早发现心理和行为存在问题的儿童,可以对他们及时进行早期干预。

具体计划如下:

1.改善生活环境计划

在每个自然村或社区建立一个室外儿童活动中心,这个中心可以与农村里或社区里的文化大院或老年人活动中心建在一起。每个儿童活动中心应包括:(1)儿童玩的滑梯。可以设置一个大型的供3岁以上儿童玩耍,一个小型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可以买也可以使用砖、水泥等自己建。(2)儿童玩耍的大型沙坑。农村可以使用盖房子用的沙子,社区里可以白沙也可以和农村一样。(3)秋千数个。农村可以自建。(4)翘翘板数个。可以自己制作,也可以买。(5)供儿童攀爬的攀登架、台阶、小拱桥、平衡木(可以利用花坛的边沿)。(6)一个足球场。可以使用土地,也可以使用草坪,橡胶的更好。(7)一个适合儿童的篮球场。(8)可供儿童骑、坐的石头马、木马以及可以供儿童开的玩具汽车等。主要目的是为儿童提供集体活动的场所,促进儿童个体与社会心理和行为(动作)能力的发展。

2.优生优育培训计划

(1)对育龄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途径有:发放优生优育宣传册、宣传广告以及组织有关优生优育知识教育的文艺汇演、开展优生优育知识竞赛等。

(2)对育龄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技能培训。途径有:搞讲座、办培训班、设立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室、设立新型文化生育大院等形式。

(3)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宝宝活动竞赛。

以上活动要以社区或自然村为单位进行。在这一方面邢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来一定的经验。

3.对3岁前儿童进行跟踪调查与发展指导计划

对3岁前儿童进行跟踪调查与发展指导,可以分三级来实施。

(1)社区计划

在某一个市某一个社区建立一个早期教育活动示范中心。在上午一个固定时间内,通过亲子共同培育形式,根据0—3岁保教计划安排有目的的定期保教活动。同时要对3岁前儿童进行入户定期跟踪调查,并根据儿童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发展指导,并建立本社区新生儿成长档案。

这种保教活动1岁幼儿应该持续二十分钟左右,两岁幼儿则应该持续二十至四十分钟左右。在一天的生活中,这种保教活动,应该是直接教育活动的核心部分。穿插了这种保教活动的日常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因此在进行保教的时间里,让那些应该懂得辨别颜色的和面积大小的三岁幼儿去随意地画苹果,是不合适的。两岁幼儿应能熟练地使用剪刀,但是如果你认为要求过高或是怕危险而不让他接触剪刀,或把这项教育活动延至3、4岁,则是不应当的。我们应该按照幼儿的实际接受能力来进行保教工作,在保教时间里,应该有明确的保教目的,使儿童掌握当时应有的基础能力,并让每个儿童在这个目的之下、在家长的协助下、进行有意义的自由活动。保教时间要同其前后的其他活动时间明确的区别开来。除保教时间之外,不管是让儿童进行单独活动还是和其他的小朋友一起进行活动,都应该让儿童有意识地运用在保教活动中学到的东西,还要让他们在自由活动中了解今后所要学习的东西。

(2)城镇计划

在某一个县某一个镇建一个早期教育活动示范中心。在上午一个固定时间内,通过亲子共同培育形式根据0—3岁保教计划安排有目的的定期保教活动。同时要对3岁前儿童进行入户定期跟踪调查,并根据儿童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发展指导并建立本城镇新生儿成长档案。

(3)乡村计划

在某一个县某一个乡某一个村建立一个早期教育活动示范中心农村试点站。每天上午在一个固定时间内,通过亲子共同培育形式根据0—3岁保教计划安排有目的的进行定期保教活动。工作重点主要是对3岁前儿童进行入户定期跟踪调查,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发展指导,建立新生儿成长档案。

4.儿童发展早期干预计划

儿童发展早期干预计划是指通过改变儿童的生存环境以及家长的教育教养方式来达到促进儿童发展的目的。

(1)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实施,可以达到改善儿童生活的内外环境、加强对儿童进行科学的早期教育的目的,从而可以提高全体儿童健康发展的水平,实现儿童发展早期干预计划。

(2)通过早教中心的保教活动和入户跟踪调查,可以及时发现家长教育教养方式和儿童发展本身存在的问题。可以使我们及早制定出适合儿童发展的早期干预计划,早期进行干预。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问题儿童的产生,为提高我国整体人口素质的质量奠定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本项目完成的可能性、时间

本项目计划最短1年完成,最长3年完成。如果1年进行顺利、效果明显,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如果1年进行顺利,效果不明显,则需改进工作方法再进行1—2年。因为本项目主要依靠儿童家长在育儿专家的指导下完成,而上一辈家长往往有自己的育儿观,他们会对年轻父母养育孩子产生巨大影响,所以此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过不会超过3年。因为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按照儿童身体与心理发展规律对儿童发展进行早期干预,一定会取得圆满的结果。

注:3岁前儿童动作、语言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出生后第一年和第三年动作发展较快,而出生后第二年则发展较慢。2周岁以前语言发展缓慢,2周岁后语言发展非常迅速。

四、本项目具体实施过程及所需经费

由市政府牵头,在地方政府部门和基层人口与计生部门的协助下,由地方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负责实施,改善儿童生活环境,建设儿童活动中心经费由国家发展农村公共设施投入经费解决。建设城镇或社区早教中心经费由基层政府部门与基础计生部门共同解决,所需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本项目研究经费解决。

五、早教中心规划及从业人员解决办法

1.建立一个高标准早教活动中心规划

室外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其中有一个大型沙坑,有一个或两个滑梯,有一个小型足球场,有数个秋千,有一个转椅,有翘翘板,有平衡木,有攀登架,有可以攀爬的小拱桥等。

设一个大型室内活动室,活动室可以分为几个区域。如阅读区、手工制作区、涂鸦区、玩具区、自由活动区。

2.建立一个中低标准的早教活动中心规划

早教活动中心可以建在儿童活动中心附近或在建室外儿童活动中心时建一个室内活动中心,可以使用它作为早教活动中心。这样早教中心只需要设立一个大中型室内活动室即可。

3.早教从业人员解决办法

一方面,对各乡镇人口与计生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早教培训以便他们能够更好的负责这方面的工作。这项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完成。

另一方面,每一个早教活动中心至少需要配备1到2名学前教育专业人员,这部分人员可由我们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提供。目前我们可以采用由专业教师带队学生实习模式来进行,将来我们也可以采用河北省大学生支教模式来进行,最好是采用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

六、早期教育模式及长远发展目标

本早期教育项目采用免费制,0-1岁采用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家长实施为主模式;1-2岁岁采用专业人员指导,家长实施为主与专业人员实施,几名家长轮流协助相结合模式;2-3岁采用专业人员实施,每天2-3名家长轮流协助模式。目的是为了让每一个儿童都能享有同等的接受早期教育的权力与机会,从而缩小人与人之间的个体距离。让每一个儿童都能沐浴到党的阳光雨露,茁壮成长。这不单单是人口与计生部门的工作,也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国家、关心儿童的中国公民的职责。

参考文献

[1]沙莉,庞丽娟.立法保障学前教育科研:美国学前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学前教育研究,2008,(2).

[2]张凯.城市学前教育消费支出水平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学前教育研究,2008,(2).

早期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区别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4所,周岁适龄在园幼儿14238人,专任教师112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4所(集中在、秀街道),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5%,在园幼儿1528人,专任教师121人;全区共有省示范幼儿园4所,市示范幼儿园4所,区示范幼儿园7所,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01%。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办园的建设和投入不足,一定程度出现“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二是非法无证办学现象屡禁不止,虽多次整治,但仍时有反弹;三是个别幼儿园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不足;四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职工配备不足,学历合格率有待提高;五是个别幼儿园教育质量不高,存在“保姆式”和“小学化”的教育模式。

二、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以让适龄儿童接受良好学前教育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出发点,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创新管理机制,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实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优质化、均衡化,把学前教育作为“科教兴区”的奠基工程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的民生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共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及0—3岁早期教育。

三、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幼儿入园率。到2013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2%,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幼儿园建设。优先保证幼儿园的建设用地,新建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优先交由区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年在北峰街道的见龙亭小区、东海街道的海星小区、城东街道的美仙山小区建设3所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2012—2013年在清源街道、东湖街道、秀街道、华大街道、街道建设5所公办幼儿园,有效扩充公办幼儿园总量。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逐步淘汰不达标、不规范的杂、差、小、散民办幼儿园,三年内新规划建设民办幼儿园9所。到2013年,全区容纳6个班以上的标准幼儿园达到50所左右,9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达到25所左右。

(三)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到2013年,专任幼儿教师40%达到幼教专科以上学历,15%达到幼教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合格率达到80%以上;拥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达到5%以上。

(四)办园质量。到2013年,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发展到9所,区示范幼儿园发展到9所,区一级民办幼儿园发展到10所,区二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占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40%左右。

(五)管理体制。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区为主统筹建设,街道办事处依法管理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区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组织实施、统筹建设和管理职责,负责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工资发放和办园经费的统一管理,实行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保教工作和质量评估的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构建以街道公办中心园为核心,延伸至区域内各社区的学前教育网络,努力提高办园水平,满足辖区内(包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在教育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街道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

四、措施与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由分管教育的区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完善各项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审核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资格,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对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幼儿园建设发展。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市城乡规划局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跟踪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区人事部门要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相关工作,同时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科学核定幼儿园岗位总量和人员结构比例。区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区消防部门做好园舍消防标准的落实工作。区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落实膳食营养与餐饮食品安全、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预防、国家免疫规划等卫生保健工作。区民政、工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区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2.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整治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针对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大力办好公办幼儿园。新办的公办幼儿园必须在三年内达到区示范幼儿园的标准,五年内达到市示范幼儿园。注重发挥名园效应,东海街道海星小区的配套幼儿园由区实验幼儿园负责筹办,城东街道美仙山小区的配套幼儿园由区机关幼儿园负责筹办,充分发挥名园在贯彻学前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园本教研与培训、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新办公办幼儿园的园长采用选派区学前教育后备干部或公开招聘等方法选任。

4.严格民办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民办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方可办园。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对全区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民办幼儿园举办一年后必须参加等级评估并且尽量达到区二级以上办园标准。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通过媒体向社会任何公告、广告,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区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单列体系,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经费的比例,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区财政对公办幼儿园的财政拨款逐年增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评估表彰,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的补贴,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落实教师的经济待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的监管和督促,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必须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情况的督查。

3.幼儿园实行按质划类、按类收费的政策。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报区物价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保证各类幼儿园的保教经费按标准足额收取。

(三)重视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1.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选派思想政治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教师担任幼儿园园长。在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配备一名专门负责街道幼儿园管理指导工作的幼教管理员,纳入中心幼儿园编制。按照不少于幼儿园办园规模所需教师人数的50%标准为新办公办幼儿园配备师资,并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

2.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构建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建立相关培训制度和激励评价机制。重视园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园所间管理经验和教育理念的交流;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组织保教人员参加岗位培训。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1.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的教育模式和“小学化”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富的生活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促进其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2.积极开展幼儿园(班)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提倡广大教师立足本园(班)实际,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保教技能和专业素质。

3.加强幼儿园(班)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