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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文第1篇

年3月26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教训非常深刻。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存在潜在隐患和薄弱环节,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涉及各行各业,使用单位量大面广,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品种和涉及的工艺相差悬殊,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使用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缺乏系统了解和掌握,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相比,使用环节已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此,各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

二、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排查摸底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实际,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排查摸底工作,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一企一档”,底数清,情况明。排查范围:在生产工艺中使用、伴随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橡企业;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主要产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包括数量)、工艺技术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和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等。

排查摸底情况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后,统一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以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为载体,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评价,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管理,有效防范“三违”行为。

三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高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有关要求,督导涉及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实施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检测报警装置。

四是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易燃易爆、强氧化剂、剧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在存储环节严禁各种禁忌物料的混存混放;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环节,严禁新开发工艺在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并办理相关手续前直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在试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

五是严格按照《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建设项目纳入安全行政许可范围,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安全审查的项目,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四、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立即开展一次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是要加强破产、改制、搬迁企业闲置厂房使用情况的检查,严防企业擅自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危化品安全生产条件且未经相关许可的单位,导致漏管失控酿成事故。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与“和谐发展”的理念,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各类生产装置控制水平,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内。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100%;

2、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验收达标率100%;

3、建立并执行专家检查制度达到100%;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工艺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连锁达到100%;

5、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达到省、市时序进度要求;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达到“四无”(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爆炸)。

三、重点工作

2009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是:以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认真扎实地改造提升危险工艺控制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以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受经济形势影响而停产、复产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过程中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重大危险源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提高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要不断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监[2008]186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

3、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在领(换)证时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大对员工职业病防治的投入。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2009年6月30日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条件要求调整到位;

(2)2009年底前,具有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少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3)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因金融危机而导致的停产停工时段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

5、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有关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省安监局苏安监[2009]12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安监局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情况等;

(2)各地要把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

(二)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

6、继续改造提升危险工艺控制水平。

(1)督促具有危险工艺且控制水平低的企业改造提升控制水平,通过装备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切断系统、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等,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2008年未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要于2009年6月底前改造完成;

(2)有条件的企业要在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安全仪表系统,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

7、继续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

(1)继续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企业要建立并实行专家检查制度,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组织专家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3)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4)继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红色等级企业的制度化检查,帮助企业排查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8、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力度。

(1)制定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2)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的投入,全面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本质安全度;

(5)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切实加强对移动危险源的监管。

9、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1)定期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的核查,实现将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平台;

(2)通过企业信用等级与评先评优挂钩、与银行信贷挂钩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3)继续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升降级制度,对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要予以降级。

10、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制订《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三)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11、从严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源头关。

(1)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契机,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完成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自2009年7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否则不予换证;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和有仓储的乙种证的现场核查力度。

12、继续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

(1)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的日常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以及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督促力度;

(3)对于未登记注册的将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违法行为追究力度和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3、不断加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力度。

(1)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工作重点放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上,做到关口前移,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3)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杜绝各类事故苗子和事故隐患。

14、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在对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岗位和装置的异常情况制定和完善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

(2)继续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促化工企业集中的镇依托重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互助体系,实现相关事故的有效救援。

(五)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服务的水平。

15、做好对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1)督促指导搬迁企业做好老厂区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设施带病运行;

(2)及时排查治理装置和建筑物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生产储存装置处置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做到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及时完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16、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停产复工企业的检查和服务。

(1)针对金融危机对我市化工企业的影响,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停产复工企业出现的新问题并予以解决;

(2)严格停产企业备案制度和复工企业专家组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复工企业,要组织3-5人组成的专家组对企业生产装置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才能同意复工生产;

(3)加强对化工装置开车时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车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文第3篇

(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和省相关实施意见或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着力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二)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的一线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年底前,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实现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全覆盖。驻厂安全监督员实行资格证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区县要加强后备力量的组织培训工作,建立驻厂安全监督员人才库,经考试合格发放《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由市安监局统一监制。

2、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力争年底前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重点加强外聘专家队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高层次外聘专家人才资源的引进工作,制定出台外聘化工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四个整治

1、开展“二重点一重大”企业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自动关闭停车。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继续聘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综合治理,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2、开展蒸馏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蒸馏系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蒸馏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措施,对蒸馏系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和安全控制技术改造,在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蒸馏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3、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底前,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9月底前,相关企业要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迎接省安监局在第四季度开展的对各市设计诊断工作情况的全面督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管线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修订工作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加以论证,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全力推动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危险作业票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三违”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和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尤其是针对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问题,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范、风险分析、安全条件确认、现场安全控制和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督促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事故发生。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文第4篇

监管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进行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企业素质

中图分类号: X9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3(a)-0000-00

1. 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现状

1.1 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的总体情况

我国的石油和化工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位置,作为世界的石油化工大国,我国的行业管理水平和生产情况却有很大的高低差距。中央直属的例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直属单位,它们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艺都较先进,安全监管问题也比较到位,总体管理比较严格,下属的职工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也比较高,而地方管理的石化企业,相对中央直属企业来说,虽然也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但是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都比较落后,因此安全问题也比较突出,相对中央和地方的石化企业,乡镇小型化工企业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他们的总产值占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但是这些企业的成分比较复杂,企业素质良莠不一,管理水平也不太相同,总体上的素质和水平都不如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因此这些企业也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国家和地方乡镇重点监督管理。

1.2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

危险化学品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等特点,因此危险化学品事故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易发性。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出来直到失去使用价值被废弃的过程,当受热、受潮、遇到水、受到摩擦撞击等情况,都可能引发化学品的本身反应,从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2) 突发性。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会在人们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即使在这之前有前兆也不易被人发觉,因此它的发生常常会让人感到突然。

(3) 连续扩散性。由于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生产流程很多,因此它引发的事故可能会引起相对应的一系列的连锁事故反应,从而扩散到更大的范围。

(4) 伤害形式多样,救援难度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会造成中毒、烧伤等伤害,个别事故还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不同性质不同,救援的方式也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化学反应特点来实行特定的救援。

(5)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原因复杂,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的伤亡很大,对社会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问题

2.1 行业缺少规范的管理和发展规划

化工行业近几年得到快速的发展,但是化工行的管理却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整体规划和指导,导致现在的化工行业形成一种盲目扩张的现状,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化工行业,但是却没有太多具有合格保证的化工项目。这些盲目发展的小化工企业管理水平差,职工的基本技艺和素质都较低,并且缺乏生产安全知识,由此导致这些小企业事故频发。

2.2 企业基础差,规模小,工艺技术水平低

我国大部分的化工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的差距,企业的数量多,但是生产出的化工产品产量却很低,企业的工艺技术较差,规模也小,这就造成我国化工企业数量较多却没有太多像样的好企业,不但生产耗费原料多,还使得化学品污染源和危险源增多,发生事故的风险随之增大。

2.3 规范和标准的设计与修订比较滞后,化工行业入行门槛低

近年来,化工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的设计与修订没有及时得到落实,很多需要根据化工行业现状进行制定和修改条例也较为缺失,导致化工行业入行的门槛低,甚至有些化工企业在成立的时候没有经过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就开始进行生产活动,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

2.4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事故

由于化工产业的物流方面还是不太完善,大量的危险化学品都是通过长途公路进行运输,这就出现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司机的疲劳驾驶、货物的超载等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而引起了危险化学品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危害。此外,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问题也很突出,很多不具备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厂家会选择非法运输这一途径来购买所需的化工产品,而且很多地区的交通、质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没有形成协调的监督检查作用,因此在车辆状况差、司机素质水平低且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没有基本常识的运输过程中就会频繁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泄漏与污染。

3. 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严格规范企业入行条件,整体提高化工行业的企业素质

在原有的准许入行化工企业的标准前提下,严格检查现有化工企业的达标情况,颁发一系列的合格证书,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化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或直接查封的处理,通过企业的换证程序来筛选企业的经营资格,淘汰一部分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从而减少生产原料的浪费和生产过程中事故产生的可能,进而促进其他企业加强整顿,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3.2 推行新技术,加强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本身的安全度和标准化

在容易发生化工事故的地点加强监管工作,例如推广加油站的防爆技术,危险品运输过程中推行GPS定位技术进行全程监控,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中采用紧急停车系统和离散控制系统装置,从而整体提高生产过程和企业整体的安全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重点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素质。

3.3 加强安全监督和执法水平,严格遵循国家指定的各项规定进行管理

化工行业的安全性不容忽视,在这方面的监管的工作也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需要提高安全执法队伍的建设,多吸收一些有专业技术、懂化工常识的人才,平常的工作中也需要经常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上和技术上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在进行监督和执法的过程也要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不能出现马虎应付的情况。

3.4 加强国家与地区的统一调控,控制化工行业的盲目发展

近年来化工行业的盲目发展,使得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变得越来越困难,从而导致各地区出现大大小小的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问题,因此政府需要进行协调的调控工作,控制化工行业的盲目扩大,提高各企业在安全方面的入行条件,完善化工行业的管理标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制造等各细节条例,从而促进我国化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舟.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2]王英.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3]周国寿.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研究[M].化工工业出版社.2008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文第5篇

二、主要任务(一)淘汰落后,取缔非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凡不符合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二)实施生产许可,严格市场准入。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年1月13日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的,一律停止生产并依法予以处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制造单位须依法取得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凡擅自开工生产的,依法严格查处。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监督管理,严格办证程序,严格条件审查,严格发证标准,从源头上堵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对不符合当地城市规划,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虽经批准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容器(包括用作运输工具的槽罐)实行定点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分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规定采购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压力容器、气瓶、汽车和火车槽罐车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三)加强安全监控,确保储存安全。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要认真核查从业单位底数,全面掌握生产、销售、使用和承运剧毒化学品的情况,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四)严格审批条件,规范经营秩序。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于经营设施、从业人员素质等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格。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依法取证情况的查处工作,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行为。

(五)强化执法检查,整治运输环节。加强道路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申报制度。建立地区间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查制度。对不具备资质或在内河、内湖进行剧毒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六)深入调查摸底,整治使用环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使用单位数量、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数量、工艺技术方式、储存设施设备等基本情况。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依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七)加强废弃处置环节的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合理调整专业处置单位的布局,解决接收和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依法对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单位实施许可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八)深化“双基”工作,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双基”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相结合,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和落实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三是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四是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细化标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九)建立预警机制,构建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增强安全预警意识,搞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工作,建立生产安全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构建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县(市)区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加强法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治秩序。(十一)建立信息网络,实现动态监控。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安全现状评估、危险源普查与监控、隐患整改、人员培训考核、宣传教育、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等措施,逐步建立起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政务服务的需要。(十二)鼓励科技进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组织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安全防护措施,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积极引导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生产企业进行产学研联合开发,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实施步骤(一)**年重点对生产、储存和使用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力争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取证率达到100%。1、**年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督促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尽快符合发证条件,申请取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关停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储存装置;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摸底和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小电镀厂和小电子器件厂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普查,关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资质和运输活动安全检查的力度,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2、**年。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部署开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生产、储存企业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评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定点证书;对**年1月以来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停产整顿或关闭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投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完善本地区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建立起全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二)**年重点对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力争杜绝重大恶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100%取得定点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