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子公司 财务监控

一、财务监控方式

1、资金监控。资金监控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的监控,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监控的核心。资金监控最普遍的方式是集团公司同时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方式。财务结算中心是集团财务总部下设的职能机构,财务公司是独立法人,由集团母公司或集团主体企业出资控股,吸纳各子公司入股,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建立财务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后,取消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全部集中到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开户,实行统存统贷、统一结算,并对各子公司资金实施调剂和监控。

2、资产监控。由于子公司的资产包含母公司的投资,故当子公司因为经营上的需要变更公司资产时,一定得让股东们知道,否则可能资产全部流失而股东还不知情。因此,母公司应设置资产变更条例以防止子公司的不法行为。

3、成本费用监控。重点审查子公司年初成本费用预算计划的科学性,并实施过程控制;子公司建立内部费用控制制度,报监管机构备案,监管机构定期对子公司成本费用开支标准进行审查。对于一些重点科目,例如递延资产的处理、固定资产的竣工入账、待摊和预提费用的处理都要严格监控。比如:对于待摊和预提费用,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预提费用项目及标准,需报财务总监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预提数额与实际数额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额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4、收入及利润分配监控。子公司应严格按《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界定收入,准确核算利润,按规定程序实施利润分配。监管机构对子公司收入、利润实现的真实性和税后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管理。

5、财务报告监控。财务报告监控要求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财务监控的时效性和针对效,以实现企业集团的既定目标。这些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收入情况表、费用情况表、资产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资金分析报告以及财务情况分析报告等。子公司应按月、季和年度向监管机构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和有关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还应同时报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二、加强财务监控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及其有效执行。集团公司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不侵害、不干涉子公司作为独立经济法人的地位的基础上制定有关实施财务监控的办法和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统一的财务制度是企业集团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集团公司实行财务监控的前提条件。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监控制度可以分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入利润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与评价制度等。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制度的关键是明确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2)资本金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企业资本构成、筹资来源与方式、审批程序、责任归属、权利义务以及资本保值、增值、使用及核算要求等。

(3)资产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企业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存货、对外投资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管理方法、程序、权限要求及责任等。

(4)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企业内部有关开支的项目、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及权限与责任等。

(5)收入利润管理制度主要规定收入、利润的预测及日常管理、货款结算方式与收回措施及其责任,以及利润分配的方法、程序、比例及审批程序等。

(6)财务报告与评价制度主要规范企业应编制的财务报告种类(包括内部财务报告种类)及格式、内容、报送时间以及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财务分析方法的确定、财务指标计算口径和评价方法等。

2、选择适合的财务人员管理模式。目前,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大体采取五种模式:分权型、集权型、会计主管委派型、财务总监委派型和集中办公型。

(1)分权型管理模式是子公司拥有财务人员选聘和人事管理权。其优点是有助于充分发挥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财务会计职能为企业经营献计献策的积极性;缺点是财务会计信息很大程度上受所在单位领导影响,容易产生信息不实。

(2)集权型管理模式是由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全体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选聘和人事管理权都集中在集团公司。其优缺点与分权型相对。

(3)会计主管委派型管理模式是由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遣财务主管,人事关系在集团公司。其优点是操作简便,容易实施;缺点是与《会计法》规定的各单位应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和人员的规定相违背。

(4)财务总监委派型管理模式是指在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由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其工资、奖金、待遇也由集团公司决定、支付,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由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其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其优点是可以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全过程控制,较好地避免了分权管理和集权管理的弊端。

(5)集中办公型管理模式是将企业集团财务人员从成员企业分离出来,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均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与子公司只是核算、服务和监督关系,不受子公司的行政干涉。其优点是会计核算中心处于中立立场,能够提供有说服力的指标;缺点是不能发挥会计的预测、决策功能,规避了子公司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违背了《会计法》的要求。

3、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采用事先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方法,通过对子公司下达分项预算和总预算,落实集团公司的财务目标,明晰各自的权限空间和责任区域,从而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绩效考核。

鉴于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制的特点,预算编制一般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准确、合理的预算本身并不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只有严格执行预算,使每一项业务的发生都与相应的预算项目联系起来,才能真正达到预算管理控制的目的。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将子公司报送的资金收支情况和会计信息等数据与预算进行比较,通过预算信息月报、季报达到过程控制的目的。同时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关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针对预算执行的偏差,客观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或建议。预算是为了把握未来的变化,适应形势的发展,而不是束缚自己的手脚,而未来必然存在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实际完全符合预算的情况是很少的,当实际的变化超出预计很多时就需要调整预算。为了体现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必须对预算执行的结果进行评价,我国企业通常称之为“考核”,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子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奖惩,确保预算目标的最终实现。

4、加强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审计在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子公司经营规范化和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考虑,集团公司还必须对子公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对子公司的审计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年度报表的审计属外部审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则主要由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的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

内部审计可以重点审计子公司是否按照企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计算成本、是否多提或少提费用、是否人为地调节利润水平;有无重大投资筹资活动;有无挂在往来账上而长期无法收回的债权;有无违规和为他人担保等。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提出管理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等问题,坚决予以处罚;集团公司根据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确认各单位及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评价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程度,兑现有关奖惩措施。集团公司监管机构对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子公司法人代表离任,须由监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5、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创新。应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推进企业集团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为财务集中管控与共享服务、动态绩效管理与决策支持及资金集中管理、监督控制、规避风险提供可靠保障,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

应用统一的计算机财务软件,实现财务信息与业务流程一体化,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许多成功企业的经验。企业要找准切入点,从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着手,以财务管理为依托,针对当前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大力促进企业广泛采用计算机财务软件,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进而达到强化监督与控制、规避财务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要遵循企业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程和规律,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1)企业应选择使用国家认可的财务软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并将其作为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重要内容。

(2)企业应积极推进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工作,建立统一的计算机平台,采用统一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软件,把企业规章制度体现到计算机的应用管理程序上来予以固化,实现财务系统与销售、供应、生产等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使预算、结算、监控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保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置于严密监控之下。

(3)逐步引进先进的ERP软件。要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变革企业内部管理模式,调整企业生产组织结构,将用户需求、企业内部生产活动及供应商的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合理配置企业各项资源,全面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

【参考文献】

[1] 刘菁: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研究[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亚细亚曾取得过几个“全国第一”:全国商场中第一个设立迎宾小姐、电梯小姐,第一个设立琴台,第一个创立自己的仪仗队,第一个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当年的亚细亚以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创新创造了一个平凡而奇特的现象“亚细亚现象”。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近200个大中城市的党政领导,商界要员来到亚细亚参观学习。然而,1998年8月15日,郑亚商场悄然关门!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人们众说众说纷纭。我们以为,导致亚细亚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内部控制的极端薄弱是促成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拟用coso报告提出的标准与评价方法,对其进行分析,从中引发对改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几点思考。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仟村百货”以参股的形式投资10亿多元,先后在河南省内建立了四家亚细亚连锁店,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很多参股公司。亚细亚商场于1989年5月开业,之后仅用7个月时间就实现销售额9000万元,1990年达1.86亿元,实现税利1315万元,一年就跨入全国50家大型商场行列。到1995年,其销售额一直呈增丧趋势,1995年达4.8亿元。1993年起,郑州亚细亚集团(简称郑亚集团)

一、对“亚细亚”内部控制失败的系统分析

1.控制环境失败

coso报告认为,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具体包括企业的重事会,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与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与经营观念,企业文化,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等。企业控制环境决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发挥作用,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那么,郑亚集团的内部控制环境如何呢?

(1)经营者品行、操守、价值观

(简称“海南商联”),郑亚集团没有投资,法人代表是王xx本人。郑亚集团公司重事会作出决定,委托海南商联管理和经营郑亚集团股份公司;并在郑亚集团董事会1995年6月28目的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者(海南商联)按销售额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于是就形成了海南商联受托经营郑亚集团的运作模式,并与郑亚集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总部设在广州。从此总经理在外地遥控实施对郑亚集团和商场的管理。王xx既是海南商联的法人代表,又是郑亚集团的总经理,可以随意抽调人员与资金。这种制度安排的结果是亚细亚的信誉和人员被海南商联利用,亚细亚的经营利润被海南商联占有,而这一切都是无偿的。?1992年11月,亚细亚商场总经理王xx就在海南注册了”海南亚细亚商联总公司。

又如,南阳亚细亚商场借到贷款两千万元,股东高xx却要了600万元,询拨到成都给其一位朋友做房地产生意,结果全亏,以两栋楼房抵债。抵债手续尚未办妥,高xx却对欠债人说,你不要向南阳还债了,你把两栋楼房给我,南阳的钱由我还。最终,南阳亚细亚分文未得。

上述事实只是郑亚集团暴露出来的极小部分,但已能说明郑亚集团经营者的品行与操守状况。

(2)董事会

coso报告认为,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一个重要要素是董事会,并认为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董事会,董事会要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起到真工监督引导的作用。在郑亚集团公司内部,董事会一直处于瘫痪状态。郑亚集团公司的注册日期是1993年10月,但直到1995年6月才最后确立。在近两年的时间里,集团公司决策层一直处于不断演变的状态之申,没有按章程规范化运作,董事会从未召集董事们就重大决策进行过表决,凡事都由总经理王xx一人拍板。1995年初,亚细亚的主要股东中原不动产公司董事长易人,新任重事长认为前任批准的股权转让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予承认,表示股权纠纷问题不解决就不参加董事会。从此,郑亚集团最高决策机构、监督机构陷于瘫痪。比如,冠名权展于无形资产,其转让照理应该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但实际上是王xx一个人说了算,只要他签字同意,别人就可建个“亚细亚”,如许昌、安阳、洛阳、商丘的亚细亚都是他签字同意的。在郑亚集团,总经理成了国王,董事会如同虚设。

(3)人事政策与员工素质

coso报告认为,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亦是重要的内部控制环境因素。那么,郑亚集团的人事政策与员工素质如何呢?

1.以貌取人。1995年底,广州、上海、北京三地大型商场相继开业,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亚细亚从西安招聘了几百名青年,经过短期培训后,准备派往三地。由于不了解个人情况,只好对名观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的派往广州、上海或北京的商场当经理或处长,其他人员则当营业员。

2.随意用人。亚细亚商场艺术团的报幕员周xx,不值管理不会看帐,被任命为开封亚细亚商场的总经理。

3.任人唯亲。亚细亚某领导的一位表弟,原郑州市郊的农民,被任命为北京一家大型商场总经理;某领导的两位妻弟,山东农民,也被委以重任;就连他家的小保姆也被任命为亚细亚集团配送中心的财务总监。

4.排斥异己。亚细亚曾有四位年轻的副总,因他们不附和总经理的意见,在1990年借故被派往外地办事处。1991年夏,亚细亚驻外办事处撤销,四位副总返回商场时,他们的位置已被别人取代,接着半年闲试,被调离商场。

这就是亚细亚的人事政策。

(4)企业产权关系及组织结构郑亚商场是由河南省建行租赁公司和中原不动产公司共同出资200万元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其中,租赁公司102万元,占51%的股份,中原不动产公司98万元,占49%的股份。由于郑亚商场计划在1992年改组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必须在5家以上才具备上市资格。由于种种原因,改建的郑州亚细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未获成功。1993年9月,经河南省体改委批准,仅仅有过渡意义的郑州亚细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郑州亚细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是,亚细亚上市未能做成,但虚拟的股权转让己被河南省体改委等政府职能部门认定,即河南建行租赁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海南大昌实业发展公司18%,转让给广西北海巨龙房地产公司10%;中原不动产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海南三联企业发展公司18%,转让给海南汇通信托投资公司18%.由于股权受让方未按协议及时把购股资金兑付,从此埋了了一个巨大的资金隐患。特别是后来中原不动产公司新任董事长认为前任批准的股权转让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予承认。郑亚集团产权关系混乱局面就此形成。

郑亚集团设有一个“货物配送中心”,其职能是为郑亚商场本店和四家直接连锁店配货,该中心负责向厂家直接定货,目的是降低进货成本并防止各商场自行进货时吃回扣。但该中心配送给各大商场的所有商品,价格不但比批发市场上的批发价高出许多,甚至高于自由市场上的零售价!“货物配送中心”实际上成了一个大黑洞。

上述四个方面较清楚地说明了郑亚集团的控制环境情况。其内部控制环境若此,其最终结局亦在意料之内。

2.风险意识不强coso报告认为,环境控制和风险评估,是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关键。郑亚集团如何进行环境控制和风险评估呢?原郑亚集团总经理王xx,对以往的经营失误总结了六大教训,其中有四条涉及到对风险的认识和把握问题。

第一是“对市场认识不足,对形势认识不足”。在我们前进的过程中,不但遇到了国内商业同行的压力,而且国外零售业的大举进入也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导致我们认为较先进的经营模式一下子就被冲得体无完肤。

第二是“过于自信、乐观、想当然,其结果是骄兵必败”。

第三是“面对零售业艰难的状况,我们的应变能力差,整个经营进入死胡同,最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第四是“抗风险能力差,一近事阵脚就乱了。”这几个教训说明,在郑亚集团管理层的思想中缺乏风险概念,没有设置风险管理机制,因此抗险能力极低。

3.缺乏适当的控制活动coso报告认为,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帮助企业保证其针对“使企业目标不能达成的风险”采取必要行动。郑亚集团运作中几乎不存在控制活动,或者即使存在所谓的政策和程序,也是名存实亡,未实际发生作用。且看一组数据:亚细亚一年一度的场庆花费都超70万元;集团某股东从郑亚商场借出8叨万元,连借条也没有,后来归还300万元,剩余5山万元商场帐面和收据显示是“工程款”;集团另一个股东1993年借走商场57万元,也无人催要盯997年,郑亚商场管理费用就高达18.6亿元。郑亚集团的控制活动若此,何以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实现?

4.信息沟通不顺畅coso报告认为,一个良好的信息与沟通系统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业须按某种形式在某个时间之内,辨别、取得适当的信息,并加以沟通,使员工顺利且行其职责。在郑亚集团内部,信息沟通系统几乎不存在。据称,集团内部一不需要成本信息二不计算投资回收期及投资回报率,三不收集市场方面的信息。会计信息系统由管理层随意控制队资金被大量挪用,却不知去向何方。在郑亚集团,t息系统已经不再是一个管理和控制的工具,而是上层管理人员的话筒,信息随其意愿而变。

5.内部监督缺乏coso报告认为,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系通过纳人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现的。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等,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在亚细亚,自开业以来,没有进行过一次全面彻底的审计。偶尔的局部的内部审计中曾发现几笔几百万元资金被转移出去的事,后来也不了了之。任何事情都是总经理说了算,属下当然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在内,全无发言权,可见内部监督极度缺乏是既成事实。

二、由“亚细亚”引发的思考:改进我目企业内部控制

由亚细亚,内部控制的五要素皆存在问题,必然最终走向倒闭之路。尽管它只是我国企业的一个个案,但这种现象却颇具普遍性。目前,我国加入wto在即,来自外部世界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给中国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若以“亚细亚。状况去应对竞争,其结果不难预料。因此,如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如何以一种更积极的状态参与到世界竞争的潮流中去将是我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难题。经济现实迫切要求我国企业早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从现实看,我国企业经营效益普遍较差;会计造假行为严重,财务报告严重失真;企业违法违规现象愈演愈烈,进而成为普遍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内部控制的缺失与缺陷难逃其咎。问题还在于,我国很多企业还未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还存有很多误解,以为内部控制就是十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或者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性控制等,甚至对企业内部控制根本没有概念。现状函需改变!

我们认为,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改进,可从两方面人手,其一是由权威部门制定内部控制的标准体系;其二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作出强制性的安排,做到二者并举。

1.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首先,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是一项国际惯例。长期以来,内部控制一直被视为企业内部事务,属企业管理当局责任范围内之事。纵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历年来对内部控制的定义、解释、修改、再修改的过程,不难发现,mcpa过去一直认为内部控制目标是为了保护企业资产、检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企业执行既定的管理方针等,不管对这些目标如何进行排列与组合,为企业内部的管理与经营服务是其共同特征。以往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大部分集中在制度的设计和审计方面,重在改进内部控制的方法与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直到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国外贿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fcpa),该法案规定,每个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这种行为发生。该法案在其会计标准条款中accounting standards provision)规定,业如达不到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内部控制目标,可被罚款1万美元、责任者受5年以下的监禁。至此,建立和强化内部控制已成为企业应履行的一种法律责任。1991年11月,美国联邦委员会发表的判决指南指出,如果发现公司即使有一个雇员犯罪,该公司将受到强制性罚款,罚金数额可高达数十万至儿百万美元。这一法规的出台,强化了管理者对遵守法规的重视,遵循适当的法规、规避可能的罚款所带来的损失也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曲美国注册会计协会(aicp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财务经理协会(fei)、美国会计学会(aaa)、管理会计学会(ima)共同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即coso委员会)提出了内部控制综合框架公告,认为“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职员的影响,旨在取得(1)经营效果和效率(2)财务报告的可靠性(3)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并对内部控制作了新的扩展,提出了内部控制的五要素。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该报告的提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作用如同早期的公认会计原则,其未来在管理界的地位也如今日的公认会计原则一样”。coso报告很快受到了广泛的认可,世界各国及各专业团体纷纷效仿coso报告对内部控制进行重新研究,并采coso报告的最新理念,了自己的文告。可见,建立一套有关内部控制的标准体系,已成为一项国际惯例。

其次,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是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与企业遵循法律法规的重要条件。现代企业的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由于股权较为分散,企业所有者(包括权益所有者、债权所有者及人力资本所有者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般只能通过企业对外出具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所有者、政府部门、材料供应商等作为外部人与作为内部人的经营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其二是保证企业法律法规的遵循性。从这两个目标可以看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是企业一种自愿自觉的行为,也是企业的一种责任与义务,是企业对外部利益集团负责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标准,是达成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条件。

最后,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有利于统一看法,更新观念。目前,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界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内部牵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结构阶段,认识还很不统一,甚至还有不少错误认识。而且,企业界、司法界、会计界等不同行业与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不一,彼此就此进行沟通时,缺乏共同“语言”。即使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也多局限于其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因此,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不仅可以为各方人士的沟通与理解提供统一的基础,还可为企业评估和改进其内部控制提供标准与方法。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研究。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联合我国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包括理论界、实务界、各种职业团体、协会、中介机构等,在coso报告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深人的研究,建立一套如coso报告那样内涵与外延统一、可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并准则或提出指南,使企业管理当局或注册会计师等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要将内部控制的全新理念与精神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尽量使管理当局用以评估内部控制的标准、注册会计师用以审计内部控制的标准与投资者用以审视内部控制的标准相统一,以减少可能的期望差距。

2.对内部控制实施强制性审计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立之后,企业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需要外都力量予以保证。为此,美国审计鉴证准则(ssae)第六号与台湾《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要点》等要求企业对外界公众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及有重大问题报告,尔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企业的一般做法是,企业首先对自身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自我评估,出具对外报告,包括无重大问题报告,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发表审计意见。虽然不同国家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与做法不一,而且对于内部控制是否不再只是企业内部事务的观点也存在争议,但不管如何,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带来的效用是显见的。因为,企业对外出具内部控制报告,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加重了企业管理当局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而责任一旦加重,企业管理当局出于减轻自身责任及企业长期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在注册会计师的协助下真正关注内部控制的缺陷与缺失,实实在在地不断健全与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也会为降低自身的风险而督促企业改进内部控制。这样就带来了另一方面的效用,即降低企业营运的风险,提高企业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高企业对外出具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证券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不过,在我国推行内部控制审计,目前还存在较大的困难。(1)我国内部控制基础十分薄弱。一方面,这是我国需要实行内部控制审计的直接原因之一,但也正是这一点,使我国实行内部控制审计困难重重。因为要对不健全的内部控制出具管理报告或发表审计意见无疑是困难的,受到的阻力也会比较大。(2)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我国还未提出过类似美国coso报告的权威性很高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现行具体审计准则第九号“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观念还未更新,还停留在内部控制结构阶段,而且也只是从审计的角度的。新修订的《会计法》虽然对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因为它不是专门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规定的,因此在内部控制的实务方面不具有可操作性。这就使得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及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无据可依。(3)我国公众的法律意识不强。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管理当局能否如实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并且对于其自身在内部控制报告中的承诺,企业管理当局能否真正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注册会计师能否如实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否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广大社会公众对内部控制报告及审计报告能否正确认识与应用,会不会形成很大的期望差距,造成不必要的诉讼与纠纷。(4)我国投资者普遍素质不高。这就形成两个问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他们有无增量信息;会不会被他们误用。这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审计有无实行的必要性问题。(5)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很健全,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划分、t化、奖罚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明确。由于存在上述种种困难,再加上对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重大性问题、责任分摊问题等本身就是学界研究的难题之一,因此,在我国实行内部控制审计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就不言而喻了。

为此,我们并不建议对我国所有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而是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是可行的,也是必须的。首先,上市公司的运作较为规范。国家为了保护众多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对其规模、业绩、运营体制、治理结构、财务制度等都有特殊的规定,其管理人员素质也相对较高。其次,上市公司的利益牵涉面最广,直接关系到我国各大中小型投资者的利益,其业绩好坏、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都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直接相关,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前景。此外,上市公司可以对所有其他企业产生示范效应,带动其他企业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运作的轨道。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应采取的模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企业管理当局方面。我们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不仅要向注册会计师出具管理当局声明书,而且要向社会公众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前者强调企业内部控制是管理当局的责任,后者向社会公众声明企业的内部控制无重大缺失或存在哪些重大缺失等,让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向企业管理当局出具关于内部控制的管理建议书,便企业管理当局可以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还应向社会公众出具审计意见,增强企业内部控制报告本身的可靠性。

(2)在内部控制审计强度方面。我们认为,我国应该要求各上市公司在上市前三年(或上市前2年加上市后一年)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要求在公司上市时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一是出于降低审计成本的考虑,二是将内部控制审计视为一种过关性审计。至于上市之后,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则作为常规年度审计的一部分进行。

(3)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整个年度的审计与报告。虽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就某一时点而言的,但某一时点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能说明它能保证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也不能保证企业在整个期间内守法经营。只有对整个年度琳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与审核,才能发现在这一过程中内部控带在的重大缺陷或缺失,才能判断这些缺陷或缺失是否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coso报告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应能达成三项目标,即合理保证企业营运的效率和效果、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这样分类的好处在于允许不同的人因不同的目的从不同的角度关注内部控制的不同层面。由于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与这个目的直接相关的是与企业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有关的内部控制及与资产安全性等有关的部分内部控制,因此,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可以只限于内部控制的这两个部分。如果某一特定团体要求企业或注册会计师出具特定的内部控制报告,则对内部控制的审计范围可以另行确定。但企业管理当局向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声明书应该包含内部控制的所有内容,因为他们必须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负责。将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缩小,一方面是因为只有该部分的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可以缩小注册会计师的取证范围,降低审计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的负担。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总审计师的职权范围广泛IIA在《框架》属性标准1100中规定CAE的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如制定审计计划、进行资源管理,与组织高级管理层保持适当沟通,坚持进行审计质量评价,实施改进程序等。CAE在组织内拥有充分权力,能够保障审计独立性并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沟通,能依据审计意见采取适当行动等。调研发现,这些跨国公司在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章程以及内部审计章程里,对总审计师的职责和权限都做了明确规定,而且总审计师的职责权限十分广泛,如微软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章程中明确规定,总审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财政健全委员会(FinancialIntegrityCommittee)的工作,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估和改善企业内部控制、风险和治理水平等;联合利华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总审计师的职责包括确保所有可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重要风险能被充分识别和管理,同时总审计师还是企业纪律与道德章程委员会的成员,其权限也很大。总审计师享有充分的独立性保障IIA在《框架》属性标准1100-1中对组织上的独立性明确规定,CAE必须向组织内部能够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层级报告,并且必须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确认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中的独立性。同时,IIA在《框架》中倡导采取CAE职能上向董事会报告,行政上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双向报告路线,认为这种模式能够充分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和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IIA的一项调查显示,34%的CAE行政上向CEO报告,89%的CAE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且这种趋势不断扩大。《框架》规定CAE业绩评估和任免、年度薪酬和工资的调整都属于董事会的职能范围,这为CAE保持独立性提供了充分保障。调研发现,这11家公司总审计师的独立性都有较强的制度性保障。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大部分采取IIA倡导的总审计师双向报告路线,即职能上向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报告,行政上向高管层报告,如纽约人寿、美国健康集团等。二是总审计师与董事会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关系,如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联合利华、摩根大通公司的总审计师可以在保密的基础上随时与董事会保持沟通,审计委员会的主席或成员都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触总审计师,审计委员会可定期与总审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的完成和变动情况进行沟通等。三是总审计师的任免、薪酬及绩效评价都由董事会等高层决定。如摩根大通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有权就总审计师的任免、更换、调职等进行审核和协商;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推荐总审计师的任免,评估总审计师的绩效,就任何可能影响总审计师薪酬和定级的行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保总审计师能够不因为自己职位的安全而依附于银行的经营管理层。总审计师的专业性较强IIA在《框架》中对CAE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定义中明确要求“首席审计执行官或其他向他报告的人员需要具备适当的职业资格和资质”。经过对这11家企业总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考察发现,作为一个专业岗位,对总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无论是从总审计师的个人简历,还是企业的招聘条件上来看,总审计师均具有非常丰富的审计、金融、会计方面的从业经验,具有多个大公司的高层管理经历,多数具有会计、金融本科以上学历,或者MBA学位,大部分具有CPA、CIA等专业资格证书。而且,总审计师职位基本上是专人专岗,很少存在着职务交叉的现象,体现了很强的专业性和职业化的特点。

国内总审计师制度的实践

总审计师有较强的独立性保障。一是实行双线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首席审计官的独立性。适应公司治理的需要,农行、建行、中行、招商银行等建立了双线报告制度。如建行首席审计官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向总行行长、监事会汇报工作;董事会听取首席审计官和银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对总审计师的任免、报酬及绩效评价等有明确规定。如建行公司章程第121条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行长、首席审计官和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中行公司章程第165条规定董事会稽核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任命总稽核,需要时提请董事会解聘并更换总稽核,有权审查总稽核的任职资格,绩效考核及其独立性,批准其报酬等。中央企业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情况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快速发展,其内外部风险也随之加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已成为中央企业的必然选择。调研显示,一些大型央企,如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旗下的中广核工程公司均设置了总审计师职位,这些公司的总审计师制度有如下特点:1.总审计师职责权限有明确规定。部分企业在内部审计规定中明确了总审计师的职责权限。如中材集团在其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中明确规定总审计师是公司治理框架之一,负责风险监管,参与决策和重大事项监管,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秘书,负责全集团的内部审计业务;东方航空的总审计师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还全面负责企业的风险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总审计师除全面负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外,还牵头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等。2.总审计师的独立性相对较强。一是从报告关系来看,总审计师向企业最高管理层报告工作。如中材集团总审计师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长负责。东方航空、中航工业、国家电网公司、国电集团、华电集团等未进行董事会试点的企业,如东方航空、国家电网公司的总审计师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向其报告工作。二是总审计师进入了高管团队。如东方航空总审计师相当于集团公司副总级别,中航工业总审计师是副总工程师级别,国电集团总审计师属于助理总师级别。3.总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强。从专业胜任能力上来看,总审计师普遍具有会计、审计以及相关经济管理知识,审计业务和管理工作经验都十分丰富,大部分具有注册会计师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综合素质比较全面。民营企业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情况我国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如华为公司、新东方集团、江苏海澜集团、江苏丰盛集团、天津泰合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厦控股集团公司、山东荣成成山集团等也设置了总审计师职位,加强总审计师制度建设,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些民营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动因有一些共同点,即都是基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的内在需要而设置的。如华为公司将总审计师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下设置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和总审计师组成,提高了总审计师的地位和发言权。浙江广厦控股集团于2011年在审计部上设置了首席审计师(总审计师),并进入高级管理层,内部审计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有力地保障了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山东荣成成山集团明确总审计师直接受董事会领导,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议。集团总审计师直接领导内审部门,对集团整体内部审计建设、工作开展及成效负总责。该集团设立总审计师后,进一步增强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提高了同级审计的力度,强化了公司对经营决策和财务执行的监督,维护了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外总审计师制度的借鉴意义

由于中外企业的制度文化及治理结构的不同,总审计师制度的产生背景、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通过以上对国内外总审计师制度实践的考察、比较,国外总审计师制度有以下方面值得借鉴。(一)总审计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调研的国外公司来看,一个重要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总审计师进入了公司高级管理层团队,在公司中与CEO、CFO、COO等同样处于重要地位。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的总审计师制度比较健全和规范,如总审计师的设置、职责权限、报告关系、任免、薪酬等在公司章程或审计委员会章程中都有明确规定,总审计师的独立性保障很强。目前来看,我国总审计师的定位还比较模糊,职责权限不是很清晰,多数企业尚没有在公司章程或内部审计章程中对总审计师作出明确的制度性规定。多数企业总审计师没有进入高级管理团队。实践中,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以及审计委员会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总审计师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二)总审计师职责权限的广泛性和职能发挥的充分性从对国外总审计师制度实践的考察来看,很多大型跨国公司的总审计师站在较高的战略层面,在促进内部审计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以及风险防范,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发挥着的重要作用。相比而言,我国总审计师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总审计师的专业性国外企业的总审计师通常是专人专岗,基本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相比较而言,我国一些企业的总审计师还存在由企业副总或纪委书记兼任的情况,没有充分体现总审计师作为一个职位应具有的专业性和职业化特点。

推动我国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财政部《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财经字[19**]114号)印发后,对于建立社会经济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现就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审计的企业范围

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除以下特殊规定的行业企业外,应当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

1、军工企业有保留或封存军工科研生产能力的(不包括其投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品企业),不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已撤销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企业以及有保留或封存军工科研生产能力的企业投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品企业,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军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不论审计与否,均应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复。

2、国家物资、粮食及副食品等三种储备企业,其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及其享有特殊政策的相关业务执行情况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结果为准。

3、监狱劳教企业、**生产建设兵团、**垦区和边境农场,暂不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其年度会计报表由主管财政机关审批。4、企业在境外投资兴办的企业,由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

5、年度会计报表由主管财政机关审批的金融企业,其实行审计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关于社会中介机构的条件

承办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财政部印发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对承办以下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合并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含内设成本中心)达到40个以上的企业集团,对其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60名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的条件。

2、对于拥有上市子公司控股权的集团公司,对其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有证券业的从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跨地区、跨行业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任何地方、部门或行业不得干预。

三、关于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范围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包括个别会计报表审计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以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个别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对于尚未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汇总,其汇总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委托审计。

四、关于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业。对于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以下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1、存货计价方法,存放时间超过3年的存货;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及其主要债务人,坏账处理办法;

3、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主要内容及处理情况;

4、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无形资产主要内容及摊销办法;

5、企业长期投资的类型、主要项目及投资效益;

6、企业固定资产主要类型、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7、企业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及工程结算情况;

8、银行借款期限、利率、借款条件等情况;

9、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要内容、主要债权人;

10、提供抵押、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

11、企业从事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占用资金和效益情况;12、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变化数额及其变化原因;

13、企业利润分配情况;

14、公有住房出售、职工住房补贴以及住房周转金转销处理情况;

15、主管财政机关要求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上述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注册会计师如对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存在异议,或者企业已编制的会计报表未按审计意见调整,或者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认为的其他重要事项,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反映。

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出具管理建议书。

五、关于企业集团审计工作的组织以资本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以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集团公司为单位,按照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财务管理职能,统一组织、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尚未实行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企业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以招标等合理方式选择多家符合《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牵头审计。企业集团在委托审计时,对纳入年度会计报表合并(或汇总)范围的子公司必须全部委托审计。对子公司所属基层企业,或者由原政府主管部门改组而成的行业性企业集团下属县级公司或者没有县级公司的市级公司,由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有关重要性的规定进行审计。

牵头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企业集团年度会计报表总体审计方案,并组织其他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实施,同时出具总的审计报告,并承担审计责任。在总的审计报告中应当恰当反映各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审计情况。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确定与变更问题各级企业从20**年1月1日起,必须确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连续审计两年以上、具备《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论是牵头审计企业集团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参与审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不得随意变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企业确定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报其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备案。其中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企业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跟踪上年审计差异的调整结果,在年度中间进行预先审计。

七、关于年度审计报告的管理

企业的审计报告,报其国有资本持有单位管理。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其审计报告应当连同当年度会计报表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集团企业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XBRL产生于1998年,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会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标准化以及深度分析和利用问题。如今,XBRL逐步得到上市公司、会计中介机构、政府宏观管理和监管部门的认可。按照XBRL国际组织的定义,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一种可以将财务和商业数据电子化的全新语言,作为在财务报告信息交换方面的一种应用,XBRL在财务信息的显示、分析和传递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优点。目前,XBRL的足迹已遍布了多个国家,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XBRL的应用包括两个层面――XBRL FR(外部财务报表)和XBRL GL(全球通用账簿),XBRL FR是针对财务报告中涉及的概念及概念间的逻辑关系订立的协议,而XBRL GL则是针对财务报告的来源数据及其结构订立的协议。二者都建立在XBRL技术规范基础之上,能够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完整、及时的有用信息,可以说,XBRL GL是对XBRL FR的延伸和扩展。在我国,上市公司XBRL的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内部信息系统管理主要还是依赖ERP。虽然证监会在2002年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要求上市公司采用XBRL技术,在报送年报时除传统数据格式外还必须附上XBRL格式的年报全文并在平台上共享,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只是转换了传统报表的格式,仍然停留在会计信息处理的报告层面。

二、集团公司引入XBRL GL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集团公司引入XBRL GL的必要性 ERP系统加速了公司财务业务的一体化,在信息整合、集中储存以及生成报告的效率上有一定的优越性,但由于不同软件之间储存的信息格式不同或不同区域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差异,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尤其是组织结构复杂的集团大公司,在数据获取和转换上会有大量的成本耗费,在转换过程中容易出现数据遗漏、乱码等问题。而XBRL GL 很好的解决了ERP中系统兼容的问题,在方便各系统数据流通的同时也提高了财务数据的交流频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为会计信息的交流提供支持。在交易和事项发生之时就对其进行标记,然后根据不同的概念模式将信息组合在一起,由转换器自动完成财务报告的转化。对于组织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的集团公司来说,大大减少数据处理的人力和财力。(2)有助于产生交互式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在循环之初就被标记了,之后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实时生成各个层次需要的、不同汇总程度的信息,方便从多维度进行分析和生成报告。(3)利于审计、税务部门的工作检查。审计部门通常因为不同公司采用的数据格式多样化而无法应用通用软件进行审计,经过XBRL GL的转化,审计人员无需为不同的被审计公司设计专门的审计软件,节省了审计成本,税务机关也能过通过XBRL GL减少繁重的税务稽核工作。

(二)集团公司引入XBRL GL的可行性 (1)政府组织支撑。2007年,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向XBRL国际组织提出成立XBRL中国地区组织的申请,并于2010年正式成立。第21次国际XBRL大会上,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的制定和,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技术规范,并指引企业系统改进的前进方向,有效运用XBRL为企业财务带来了便利。(2)与ERP系统关联。XBRL与ERP软件之间并不是毫无关联的,因此在考虑引入XBRL时无需过于担心高昂的成本问题。有针对XBRL软件供应商的调查显示:有2/3的财务软件供应商在所开发的财务软件包产品中至少有一个产品已添加了XBRL模块,这些软件开发商包括:微软、SAP、Oracle等。由此可见,XBRL逐渐成为提高财务数据透明度及上市公司报告一致性的重要工具,与ERP的信息集成共享也是数字化报告时展的必然趋势。

三、XBRL GL在我国集团公司中的应用

CC集团是以航运为主业的综合性国有航运企业集团,为国家能源和进出口贸易提供了强大的运输支持。目前集团采用的ERP系统是2002年上线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功能已不能完全满足业务所需,而引入XBRL能够弥补系统的不足。

(一)CC集团特点 作为中国大陆最大的航运企业,CC集团有着其自身经营管理特点:首先是地域分布广、跨地域、跨国度。CC集团数百家国内外成员单位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远洋航运和全球物流支持的全球业务网,涵盖了香港、美洲、欧洲等9大区域。对于这样一个经营范围广阔的跨国集团,XBRL无疑能提供其良好的跨区域交流平台。其次企业结构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CC集团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千余家企业和经营机构,目前在境内外控股和参股的有6家上市公司。如此复杂的组织结构以及数量繁多的分支机构,更能满足XBRL平台的交互式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便集团生成多维度的分析报告。然后是跨行业经营。现今CC集团致力于发展壮大船舶运输航运主业的同时,还扩展了物流、船舶、航运网络科技等多个配套行业服务,企业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这就给国家审计、税务部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障碍,而XBRL的转换功能,能够为审计部门节省审计核准的成本,也为税务部门省去了冗杂的税务稽核工作。

(二)CC集团现有财务系统 CC集团现行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主要是SAP系统(ERP产品),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信息的及时性。但集团所属企业众多,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实施统一的大型软件,综合考虑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集团优先在核心企业实施SAP,其他企业继续运行原先的管理系统。SAP与其他财务软件共存的模式在企业扩大发展经营的道路上造成了阻碍,并且存在多国会计制度、多币种、多种语言和实现实时信息等问题。因此,引入XBRL GL是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

(三)基于ERP系统的XBRL GL引入 借鉴国外企业成功案例,将SAP中各子系统传输的数据进入XBRL GL自动记账系统,采用嵌入XBRL格式转换器的模式,把EXCEL、WORD形式的财务报表自动转换为XBRL格式文档。这样一来,既可以保证原有业务系统功能的不变,降低技术改造的成本,又可以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数据无缝连接,经过转换的业务系统数据可以直接输入到新的SAP财务系统中。XBRL GL的引入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ERP系统内信息集成,二是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

图1 XBRL GL自动记账系统

(1)ERP系统内信息集成。该类信息集成是企业内部各分支或者ERP系统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信息集成,只是在原有的ERP系统的基础上嵌入XBRL GL转换器,不改变各功能模块自有的功能。通过转换器,可将ERP系统输出的数据(包括租船业务、航次运行进度、集装箱租赁等)自动转换成XBRL GL标准格式的数据,并在ERP系统的输出终端实现XBRL FR标准财务报告和XBRL GL文档的无缝连接。由于生成的数据具有统一格式,可以在不同系统直接运用,减少了人工处理数据的繁琐,提高了企业内部运作效率。生成的报告中不仅含有财务信息还包括有关内部管理的非财务信息,如客户订舱满意度等,报告格式多样化,方便企业管理人员有选择性的查阅。

(2)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子公司组成,是多个利益相关的法人联合体,内部组织机构日趋复杂,资产规模大、资本链条长、管理跨度宽、地域分布广,使得财务管理问题更加突出。在会计处理上,除了分别报送母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外,母公司还需要报送合并财务报表。因此,在现有的ERP系统基础上,嵌入XBRL格式转换器较为可行。但对于不同区域采用的会计准则有所不同,按要求,子公司单独报送需要采用当地的会计准则,而合并财务报表则应采用与母公司相一致的会计准则。在转换过程中,需要对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同一会计准则下的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这里嵌入的XBRL转换器也是独立于母子公司自有的ERP系统的,不改变其原有的功能特点。因为在同一会计准则下,所以嵌入的转换器应用程序是一致的,即具有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XBRL转换器分别将母子公司ERP系统内的数据转换为统一格式,并单独生成母子公司的XBRL财务报告。在母子公司统一格式数据的基础上,生成集团合并财务报告与合并工作底稿,共享母子公司间内部交易事项信息。

二是不同会计准则下的母子公司间信息集成。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其子公司遍布于全球各国,适用的会计准则也不同,因此应该嵌入不同的XBRL转换器应用程序。对于母子公司单独报送财务报告来说,分别嵌入适用各自的会计准则的转换器即可,然后生成各自的标准财务报告。与同一会计准则的情况不同的是,子公司的ERP系统中除嵌入适合子公司当地会计准则的XBRL GL标准转换器外,还需要嵌入与母公司当地会计准则相一致的转换器,最终生成适用于母公司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与母公司XBRL格式数据汇总,生成集团合并财务报告及合并工作底稿。对于在新加坡、日本等地均设有境外子公司的CC集团,大大减少了合并报告中财务数据会计准则的处理工作,有效降低会计处理中的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四、XBRL GL引入过程相关问题与对策

XBRL在国内的应用较少,集团公司在引入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信息化人才和分类标准选择方面的问题,需要其做好充分准备,以保证引入工程的顺利对接。

(一)引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XBRL是一项集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于一体的新型技术,因此公司需要各方面精通的复合型人才。现阶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软件开发、维护部门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而XBRL的导入与应用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人才,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培养大量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支持XBRL的推广工作,人才的匮乏是实施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障碍。(2)分类标准的选择。复用方式方便数据的互通,但对企业财务报告与通用分类标准中的格式契合度要求较高,而CC集团属于航运企业,存在一些行业特点,在应用过程中,实际的报告与通用分类标准的表格存在较大的差异,调整的工作量较大。

(二)解决对策 (1)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对企业的财务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不只是对原有的专业知识巩固,更多的是教授其他方面的知识,将财务与信息二者共通之处相互融合,双方人员对于XBRL的引入交流讨论,共同解决遇到的财务或技术问题。(2)采用重定义方式。重定义方式下能最大程度地符合企业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但是对人员的综合素养要求较高,对重定义方式要有深层次的理解,并且也要有一定的实施经验。因此,企业可以与国外成功企业进行交流,引入技术人才,帮助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财务报告的作用愈发重要,XBRL GL的引入适时的顺应了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发展的潮流。目前我国公司对于XBRL的应用仍处于摸索阶段,前进的道路上存在很多无法预测的阻碍,因此企业要向国外借鉴经验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对策应对困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