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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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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

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大连市首创的居家养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发展前景,是具有创意的就业新形式。

论文关键词:居家养老社会保障社区养护员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还存在许多不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机制颇为重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重视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途径,于2002年9月首创“居家养老院”,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纽约时报、读卖新闻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居家养老院”的情况。

美国驻沈阳总领事、日本养老问题专家多次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解决了一个世界难题。”民政部领导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具有创意的就业新形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况

居家养老,不是指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而是特指与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紧密联系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即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人们可以向服务站申请医疗和家政服务,由服务站派人到家中提供有偿的各种长期服务的养老方式。大连的具体做法是:根据社区老人经济条件和养护员岗位的需求,分为A、B、c、D四个档次。A类:每户每月享受政府养护补贴300元,条件是户籍、居住在本地,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高龄(80岁左右)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的人);无子女享受低保的老人。B类:每户每月享受的政府养护补贴200元,条件是户籍、居住在本地,生活需要照料的男70岁、女65岁以上的老人;双亲老人家庭月收入1000元以内(含1000元)、单亲老人家庭月收入在600元以内(含6OO元)的;年龄在70岁以上的病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卧床不起、下肢瘫痪等重大疾病由医院出具证明),如其子女是本区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作为养护员选用,但必须经过街道、居委会人户调查,情况属实,由居委会张榜公布3天,如无异议,可享受政府补贴。C类:每户每月享受政府养护补贴100元,条件是在享受B类条件以外的社会老人生活需要照料的;夫妻一方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是失业人员且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D类:居住在本地,经济条件较好,需要此项服务的自费老人。居家养老审批时间定在每月的10日前,由所在街道将申报者的户籍、工资、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套)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审批。

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现有六十岁以上老人9700多人,占辖区人口的12%,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600多人,孤寡老人近20户。通过调查发现,全街道共有47户特困老年家庭急需照顾,有的是孤老户,有的是子女下岗、失业无力赡养户。以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经常在生活上给予他们帮助和照顾,但是由于人力有限,时间不固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另外随着退休职工纳人街道管理,社区干部愈加繁忙,很难长期担负起照顾老人的任务。虽根据“星光计划”要求,在对老人服务上,建立了三级服务网络,为老年人建立了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每个社区都有老年活动室和室外健身器材,但对重病、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仍未解决。同时,街道有许多下岗职工,尤其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困难,长期在家,靠低保金过日子,生活十分坚苦,而下岗女工都是料理家务能手,加上老人的特点是恋家,所以街道巧妙地将这两个弱势群体结合起来,先将下岗女工培训成养护员,再利用社区慈善会所得捐赠支付养护员工资,这样既解决了照顾扶养老人问题,又解决了就业问题,可谓一举两得,开创出一条不设围墙的家庭养老模式。

由于居家养老费用低、服务周到、家庭氛围浓、适合老人生活习惯、符合中国国情,所以到各层次老人欢迎,居家养老迅速发展起来,由最初的13户17人发展到现在的77户118人,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社会有关部门的认可,沙河口区在全区16个街道推行这一做法,目前沙区居家养老院已发展到498户,2003年居家养老院获得区长特别奖,目前此项措施已在大连市全面推行。

二、居家养老的组织机构

为了促进沙河口区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沙区居家养老事业健康、适度、有序的发展,特设立以下机构。

第一,沙河口区成立居家养老院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行业审批、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福利养老人员的审批,把居家养老院纳入社会养老机构重点指导、服务、管理范围。

第二,街道成立居家养老院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日常管理工作,院长由街道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院长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研究确立家庭养老院的工作计划、措施的实施,人户摸底调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居家养老院的养护对象和养护员;负责签署养护员协议、养护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和培训、发放养护员的工作补贴;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募集慈善资金等。

第三,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居委会主任兼任,主要职责是:调查、采集家庭养老需求信息,上报社区需要增加的养护对象;定期征求老人意见,改进服务;负责养护员的管理、业务学习、考核和业务讲评;为有家庭养老需求的老人选派养护员;负责居家养老院的设施建设与维护;传达部署养老院工作任务。

第四,居家养老院。每个居家养老院由一名养护员和一户被养护对象组成,养护员与老人签订协议书和服务承诺,养护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爱心奉献,热情服务;必须每天到老人家中提供服务,清扫卫生,买菜做饭,和老人谈心,带老人看病等。有病、有事需要到居委会请假,居委会派人接替,养护员每日填写日记和家庭财务收支帐;经求老人意见,居委会月考核、季评议,如果老人不满意可提出更换养护员。

第五,社区医院。社区为每户居家养老院选派家庭医生,为每个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载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疗和预防;每周一次为老人体检并做好记录,为每个老人发放一个急救卡,老人可享受免费就诊;定期对养护员进行日常护理培训和老年人常见病例护理以及各种急救常识的培训。

第六,监督员。监督员由街道老龄委、退管站和部分老党员组成,负责养老院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对养护员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征求养护对象意见,及时提出有利于养老院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三、居家养老的发展趋势

居家养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各方面趋于完善,目前正向“六化”方向发展。即管理规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养护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1.管理规范化。养老事业水平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居家养老院从创建到现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居家养老院的发展,市、区政府出台了《大连市家居养老院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行社区居家养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即“十五”期间,沙区要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规范的居家养老院管理机构,确保生活需照料的三无老人、享受低保的老人,全部纳人居家养老院福利服务养老范围,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提供有偿、低偿的养老服务;各街道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必须具备“9有”,社区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合同文本、统一体检、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建立养护员考勤、考核、评议、奖励制度,使居家养老院在管理体制、用人制度、补贴标准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规范。

2.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制约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随着居家养老规模的日益扩大,供养对象的增多,支付养护员工资标准的提高以及培训费用、管理费用的增加,资金不足、来源渠道不稳定等问题凸现出来,必然制约、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发展居家养老的资金应建立多元的筹措和运行机制,具体的方法是: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沙区政府为每个街道下拨居家养老院开办事业费,对无子女、享受“低保”的老人,区政府每月资助300元养护费,低收人老人每月补助200元,社会老人人均月收人低于1200元的月资助1120元。区政府年出资十万元用于养护员公益岗位工资和培训,每年市民政局发行1-2次专为居家养老筹集资金的社会福利彩票,所得资金款项用于居家养老费用。沙河口区成立慈善总会,各街道成立慈善办事处,动员社会力量向海内外募集款项,对捐助额4千元以上的单位、个人可给予一年“冠名权”,长期包户捐助可予以永久“冠名权”,对为社会福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3.运行市场化。居家养老事业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制度、责任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沙区居家养老院已发展到498户,其中享受资助的“三无老人”仅41户,其余全部自费。目前,全市已发展自费户500多户,养护费每月300-1300元不等。沙区今后的工作重点是通过政府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资助和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发展自费户,未来居家养老市场潜力非常大,不仅适合“独居”、“空巢”老人,而且适合与子女同住的老人,这种方式使双职工子女白天安心工作,免去其后顾之忧,晚上同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又可以节省子女去养老院探视的时间,费用适中,因而受到不同层次老人的欢迎。

4.服务方式多样化。目前居家养老院提供的服务是老人需要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随着其发展还要满足老人更高层次的需要,根据不同老人特殊需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满足老人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比如根据老人兴趣、爱好提供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健康老人提供室内外活动场所,社区医院为低收人老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为老人提供小时服务、单项服务、日托、相谈等服务。中山公园街道还联办了“夕阳红”养护院,为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24小时服务和针对临终老人的“临终关怀”。

5.养护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的“银发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劳动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优先在公共服务社及辖区失业人员中培训养护员,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沙区中山公园街道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医护理学院联合办学,建立了中山公园居家养老培训基地,利用高校的师资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基地常年开设家庭护理、老年心理、老年常见病防治和急救知识、养护员职业道德规范等课程,请专家教授讲课,建立标准化题库,使养护员培训正规化。市劳动局为居家养老院设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并逐步建立养护员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制度,未来的养护员的工资依职称和服务质量而定。中山公园街道目前已培训253名养护员,184位已走上养老护理岗位,并且和市内各军队干休所达成协议,派出养护员40多名。

6.服务对象公众化。居家养老院在确保国家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无子女享受“低保”老人需求的同时,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即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四、发展居家养老的重要意义

1、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的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0%,并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据估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左右,占亚洲老年人口的1/2,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这已远远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老人多,子女少,4个老人2个孩子照顾,压力大;二是社会服务提供的家庭保姆和小时工虽可解决老年家庭服务的部分问题,但服务质量、稳定性无法保证;三是公办养老院数量有限,对急剧增加的老人来说怀水车薪;四是私人养老院收费较高,管理不到位。而居家养老是一种更普遍、广泛的养老方式,随着它的不断发展,其覆盖面不仅包括“三无”老人,而且包括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甚至可以惠及到广大城乡的全体老人。

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老年护理人员;激励机制;综合素质

一、提出问题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海市2008年从事社会福利行业的人员,国有单位的职工平均年收入为47410元,集体单位为18487元,其他单位为21171元。护理人员的年收入大多处于18000元-20000元不等。现阶段养老机构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与国家行政单位人员有着非常明显的差距,作为需要较高社会支持的行业,社会化运作还未能启到社会效应,赢得广泛的社会支持,养老机构无法大规模增加职工的薪酬。况且,我们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是:社区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从业人员整体年龄有逐渐偏高的趋势。护理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不愿进入社区养老机构从事养老事业等诸多棘手的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家政服务人员待遇低下、频繁跳槽所造成的人才流失等问题,是社区养老这种新模式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本文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已有研究及本文的立场

对于我国社区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异常丰硕,但是对于社区养老中的护理人员的研究则为数不多。在仅有的研究中大多侧重于护理人才的培养问题,且研究较抽象,没有具体的实证研究。黄岩松等人着重探讨了养老机构人才的培养问题,并针对现状提出了一系列的人才培养措施。比如待遇较低导致从事护理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高校在培养护理专业的学生时无法做到专业对口,护理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较差,锻炼机会较少等(黄岩松2006)。

虽然这些学者都提到了研究机构养老中护理人员技能与素质,并从多个角度采取诸多措施解决当前所面临的困境,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养老制度受到了挑战,制度在培养人才方面的缺陷,服务人员的需求得到了格外的关注,但他们仅仅从培训方式上如何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以及如何完善护理人员晋升制度上入手,忽视了激励机制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从老年人需求和护理人员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探讨,通过配合现有制度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对护理人员进行管理,督促老年社区护理人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解决当前服务水平差的问题。

三、调查对象、方法及结果

以松江区某街道的敬老院为例,自2000年由政府创办以来,该院在某街道的养老事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松江区的其他敬老院相比,该院对于社区养老服务有较深的资历和实践经验。以其作为研究对象,能够较为真实地反应出松江区社区养老事业的现实情况。

调查对象为该院院长、护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老人。共计85人。研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以及访谈法作为研究社区护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途径,调查内容分为3个部分:社区护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户籍、学历、属于何种社会群体等;社区护理人员的需求(薪水、工作强度、自我实现);影响社区护理人员素质的因素。

该院共有老人75名,平均年龄在为82岁,其中需要一级护理的为5人。护理人员与老人的比例约为1:3。工作时间为24小时,实行轮换制。护理员的年薪在18000元-20000元。调查通过对该院22名护理人员进行访谈,并对60名老人进行问卷调查的形式,籍此了解老人对于护理人员服务的满意度。问卷实发65份,回收60份,合格率92.3%。该院的护理人员共计22人,以中老年为主(50岁以上占91.5%),以初中学历为主(占73%),护理人员多数为本地户籍(占68%),以退休职工为主(91%)。无人拥有高级职称。调查显示,8%的护理人员选择晋升机会少,50%认为待遇太低,42%选择工作辛苦,压力过大。总的来看,该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劳分配制度不合理

该院在实行社会化运作之后,政府在资金支持方面采取的是差额补贴方式,与政府包办之前有所减少。此外,资金不足导致护理人员人手不够,待遇降低。同时,由于护理工作繁重,休息时间较少,付出与获得不成正比。使得护理人员对工作的热情度较低,自我价值也难以实现。

(二)制度老化

该院所沿用的管理制度为1999年的管理标准,无法与现今的社区发展相匹配。尤其在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上,尽管进入养老院的护理人员都会经过正规的培训程序才能上岗,但高素质人才不愿到社区养老院工作的事实,让养老院在实际招聘时的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此外,对于护理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也多为基本医疗知识培训,无法满足在老人突发急病下的护理要求,实际的护理范围非常有限。

(三)社区支持度不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增多。人口的频繁流动使得居民社区的依赖性降低,该养老院在社区内的居民支持度不高,在开展老年活动时,社区居民的参与度较低。而在遇到问题时,社区居民自发性的管理与调节较为缺失。同时,对于护理工作普遍存在的偏见,使得某些居民对护理人员的态度较为冷淡,无形中打击了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影响了养老院开展养老服务。

综合已有研究以及本文所作的调查,现阶段社区养老机构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养老机构资金不足、制度老化、管理不善。二是由上述原因所引发的护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才供应匮乏等问题。上海养老机构的整体情况怎样?哪些问题需要额外关注?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四、讨论

(一)对上海市养老机构现状的思考

近10多年来,虽然我国养老机构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与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口数量相比较,供需方面仍存在很大的缺口。上海的老龄化程度甚至接近了世界最高水平,据市人口计生委的统计,去年全市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81.28岁。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服务的供给能力不足,护理人员人手不够。快速的老龄化对上海市的养老机构造成了严重影响,最普遍的现象是床位不够用,护理人员人手不够。据统计,2007年底上海市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50.24万人,而全市机构养老床位约8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供给能力相对不足。尽管2008年又新增10030张养老床位,使得上海养老总床位达到9万7千张,但上海老年人的整体基数较大,供需矛盾仍旧困扰着大部分养老机构。

2、服务功能结构单一,心理咨询人才匮乏。据“上海市500例老人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11%的老人存在中度以上心理问题;6%的老人心理健康知识很差;仅8.2%的老人靠自己解决一般心理问题。居住环境、经济状况、社会文化氛围等是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大多数老年人的心理健康自助需求强烈。但目前,上海市的养老机构根本无法满足老人的心理诉求。

3、养老照护人才素质普遍较低。目前,从事养老机构护理工作的人员多数都是下岗、退休或者外来务工人员。学历大多在小学、初中水平,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即使经过一定的入门培训,对于技能的掌握与熟练运用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加之养老机构正在逐步从政府包办转向实行社会化经营,原先管理制度上的缺陷使得资金匮乏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由此引发聘用的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低待遇也无法吸引高素质人才从事养老事业,大大影响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的养老机构,由于资金缺口,在激励机制方面只能采取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办法。但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达到预计的激励效果,使得护理人员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依然是亟待管理者解决的问题。

(二)人才的培养现状

1、高校护理专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职业定位不明确。对于养老服务人才认识不统一,体现为对于养老服务的理论研究不足,在学科的开设方面模棱两可,养老机构也不知道该如何设置相关的岗位,无法做到专业对口。第二,理论研究不足也导致了缺乏统一的、有效的教材。第三,缺乏完善的办学条件和高素质的专业师资,特别是实践教学条件不能满足需求。

2、没有普及职业标准和职业准入制度,缺乏有效的职称晋级制度。职业标准和职业准入制度是一个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必由之路。2002年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国家标准”,但是从目前的调查数据来看这一职业标准远没有得到有效的普及,绝大多数地区对于养老机构从业资格没有规范,从业人员素质难以提高。而缺乏有效的职称晋级制度则导致养老服务人才没有专业归属感,难以长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直接造成人才流失。

因此,人才素质问题是直接导致养老机构服务单调、质量低下的重要因素。

五、对于改善护理人员素质的建议

(一)完善晋升制度,出台扶植社区养老政策

强制实施养老服务行业的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与完善职业体系和职业标准,建立一套合理可行的养老服务职称晋级制度。同时,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对于护理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给予补贴、解决户口等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入主养老机构,以此提升机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制订并更新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上海市的养老机构所沿用的法律法规,是1998年6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的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无论从完善性还是适应性上都存在着些许漏洞,已经无法满足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需求。因此,政府部门在出台相应的政策之前,应该首先制订并完善法律法规,避免因法律不健全造成各种民事纠纷,影响养老机构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三)开设与学科对口的实践课程

对于养老服务人才而言,实际动手能力、操作技能的培养十分关键。在培养过程中,可以开设建立课程实验实训、专业见习、假期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毕业实习等一系列实践性教学。

(四)建立有效的护理人员激励机制

对于护理人员来说,不同层次、岗位、年龄的人,需求满足的内容是不同的,应该采用不同的激励措施,满足不同护理人员的需要。对于同一个护理人员来说,职业生涯的阶段不同,需求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更应该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满足其在不同阶段的需求,以此调动他的积极性,使每个人都获得发展,确保一支稳定优质的队伍的形成。因此应该将护理人员进行划分,差别培养。

参考文献:

1、黄岩松,陈卓颐.养老服务高素质人才培养探讨[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6(4).

2、潘玲.上海市聘用制社区工作者的激励机制研究――以徐汇区虹梅街道为例[J].面向太平洋,2007.

3、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统计年鉴[EB/OL].2008,218.242.177.54/2004shtj/tjnj/tjnj, 2009.

4、于森,王月朗,刘晓虹.上海市500例老人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J].护理杂志,2008(9).

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老年照护服务;城乡一体化;战略;体系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9-0146-02

十年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家庭小型化及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照护服务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体系迫在眉睫。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与健康发展的大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构建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体系

1.改革完善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国的国情,要发挥党和政府在老年照护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把城乡老年照护服务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民政与医疗卫生部门具体实施,加强宏观管理。要改革完善社会养老体制,制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服务质量标准。(1)推进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公办民营、托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快福利性养老机构的改革、改组、改造。逐步淡化养老机构的行政色彩和事业单位的属性,逐步实现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转变。(2)要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使其成为未来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的主力军和社会事业、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政府要实现职能转换,逐步实现老年照护服务社会化,向民办服务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同时,也要允许养老服务机构适当收费。(3)各类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失能老人的照护关爱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妥善处理事故,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4)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协会,发挥其协调政府、社会和个人之间关系和组织交流管理经验、护理技术的作用。

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体系最重要的是制度建设,有了制度才会有稳定的事业和系统的科学工作程序,才会有理想的工作成效,切实为老年人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舒适、稳定的生活环境,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需要有这样一些制度:(1)法律保障制度。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条令以保障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得到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保障需要长期医疗、康复和护理的老人得到医疗保健服务。(2)分级照护管理制度。由民政部门组织,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承担老年日常照料服务;由社区和民营企业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由医疗卫生部门组织各类老年医院、托老中心或居家医疗保健所实施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维护、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3)长期照护服务保险制度。要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将长期照护服务纳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建立国家、企事业(县乡村)、个人共同负担的,三位一体的长期照护服务保险制度。(4)培训上岗制度。老年照护服务是一门深刻的学问,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老人,都希望得到自己满意的照护服务。办好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培训学校或在有关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开办老年照护服务课程,是规范老年照护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适应和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需要的重要方法。有关院校应开设老年护理、老年养生、老年餐饮、家政服务、老年心理学、老年健康娱乐等课程。鼓励青年学生关爱老人、热心老年事业、积极从事老年照护服务工作。同时,要建立上岗培训考核制度,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5)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持证上岗。不断提高老年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3.制定和完善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政策。(1)特需老人信息化管理政策。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要定期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需要社会照护服务的老年人进行专访、登记、建档,以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进行信息化管理。(2)老年照护服务机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利性养老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对养老机构的基本用地与设施建设要积极支持。(3)老年照护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政策。对城乡老年照护服务人员应实行星级工资制。主管部门根据他们的服务技术、质量和工作时间进行考核定级,并按工时计算工资,形成激励性收入分配政策。

4.积极倡导城乡老年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实行服务主体多元化的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市场运行机制。根据中国老年人普遍选择居家养老的现实,党和政府要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乡村)照护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这个体系中的服务主体包括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家、志愿者。政府主办的服务机构起导向作用与其他服务主体共同发展老年照护服务事业。服务项目至少应该包括五项内容:一是日间照料。即为缺乏家人照顾的体弱及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等;二是医疗保健。即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家政服务。即到老人家中做(送)饭、搞卫生清洁、维修维护、陪聊、购物等;四是网络服务。即开通全天候老年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和网站、建立志愿者服务信息网络。五是社区综合。开展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服务。

5.广泛开通老年照护服务经费来源和渠道。无论什么形式和内容的老年照护服务都存在经费来源问题,尽管中国目前在不断增加退休金并不断提高低保标准,逐步推行养老保险制度,老年照护服务经费仍是捉襟见肘,这就注定此项服务的收费不可能太高。仅靠政府投资难以在短期内满足社会需求,因此,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投资兴办适合老年人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养老机构、开展各类老年护理服务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在中国一些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城市社区已经开始全面推广“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辖区内高龄老人、独居、困难老人,都可以享受由政府出钱购买的上门养老服务。社区负责落实家政服务员,所需资金列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这种老年照护服务的方式深受社会欢迎,但是,在大多数地区都没有达到这样的水平。为了缓解资金短缺的压力,中国已经开始从养老金“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进制”过渡,2009年底实行省级统筹,2012年计划实行全国统筹。笔者认为,除了这种统筹方式外,还应该鼓励老人的子女和亲属为老人享受更好的照护服务捐款,所捐款项计入该老人名下,作为老年照护服务资金统筹制度的组成部分。同时,应该把老年照护服务分为若干个星级,每个星级规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基金数额享受相应级别的服务。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鼓励和支持儿女孝敬父母;二是鼓励和支持老人的亲朋好友关爱老人;三是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四是不断提高老年照护服务水平;五是增加老年照护服务基金;六是在老年照护服务中引进市场激励机制。

二、实现城乡老年照护服务社会化与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1.严格规范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行业社会标准。为了保证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的质量,国家应依托老年医院建立老年照护服务评定中心,严格规范老年照护服务行业标准。该中心的职责是:(1)严格实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2)评定老年人享受长期照护服务的层次,决定将老人送到什么样的长期照护服务机构。(3)针对不同的特需老人制定不同的长期照护计划。(4)协调老年照护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5)配合政府和社会宣传媒体加强对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质量的监督。(6)对不合格、群众意见大的老年照护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要及时帮助整改,整改无效时要上报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取消其营业资格或上岗证。

2.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产业链。(1)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产业。目前,中国包括城镇和农村在内的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建立居家养老模式面临种种困难。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产业,对于推动和促进居家养老照护服务的快速发展,拉动老年消费,发展老年经济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2)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公共养老照护服务产业。伴随着老年人,特别是年轻人观念的转变,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去养老,或者是老人自主到养老院去养老,将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成为社会需求。地方政府应在城乡积极发展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产业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敬老院、养老院和老年公寓。当新式的养老观念被广泛接受,养老照护服务产业被激发和培育出来时,社会公共养老照护服务就会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3)大力发展老年照护产品产业。现代化的老年照护服务需要一系列相关产品。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部门和企业家努力研制、开发和生产老年照护服务需要的各种物美价廉的优质产品,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促进银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断发展完善,从对每个人的思想道德约束逐步发展成为一种优良的社会风尚,再由一种社会风尚发展为一项神圣的社会事业――老年照护服务,这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与升华。构建城乡一体化老年照护服务体系意义深远,难度很大,但是,只要我们党和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会一定能够成功。

参考文献:

[1]太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等.老龄问题与科学发展[C].太原市老龄研究论文集,2009:11.

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按照县委关于“**”主题教育要求和民政局党组主题教育活动安排,为深刻检视问题,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进主题教育和实际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立足自身职责,结合省市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和当前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深入全县5所农村敬老院以及相关乡镇,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质量提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至2018年底,全县人口数为x万人,60周岁以上老人x万,占总人口的x%。其中60-69岁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52.3%,70-79 岁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35.7%,80-89 岁老人x人,占老年人口的11.2%,90-99岁长寿老人x人,百岁老人x人,高龄化趋势明显。目前,我县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全县共有x家公办养老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大院等老人活动场所x家。

一是发展格局初步构建。以农村闲置房屋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为基础,以农村幸福院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县福利院、 乡镇敬老院等机构养老为支撑,以“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平台和网络为纽带,以和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为保障,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补充,全县“六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至目前,全县建成县福利院x家、 x农村敬老院家、农村幸福院x处、日间照料中心x处、农村老年人娱乐活动场所xx处。已建成投入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xx处,养老床位总计x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x张,全县养老机构共入住老人x人。近年来,县民政局和相关乡镇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全面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实施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不断提升。

三是网络建设加快实施。甘肃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已采集录入60岁以上老人信息xx条。与县和谐医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静宁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合同,制定了《静宁县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运营方案》,采取自主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用工的方式,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全县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 和“12349便民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办公场地布设、工作人员招聘、部分硬件设备采购,正在开展城区老年人数据普查、档案建立,正与电信部门衔接接入12349便民热线、与相关服务商街接确定服务内容、与相关网络公司衔接设定服务公众号、与相关金融部门街接定制服务二维码,并着手准备开发城区15分钟服务圈APP. 通过上门巡诊、家政服务、送餐服务、护理服务等,为社区老年人24小时提供助洁、助购、助餐、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医养融合探索发展。在县福利院设立了医疗护理站,聘用专业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和康复员各x名,基本满足了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服务。建立危重病老人定时巡诊制度,开通在院老人急救“绿色通道”,开展疑难病会诊等业务,基本解决了入住老人最为关切的生病就医问题。积极开展康复服务项目,重点对脑血栓后遗症、肢体偏瘫等失能老人开展康复评估,坚持长期性、综合性康复治疗和功能锻练;定期开展老年人保健知识讲座,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体检。各农村敬老院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确定具体医疗服务人员定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并根据不同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能力、 服务需求,分级制订医疗护理计划,实行亲情化、个性化的服务,有效提高了医疗护理服务水平。

五是规范建设全面推进。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严格对照评估指标履行评估程序,运用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六项指标,初步对全县特困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提供了准确数据。从食品、消防、用电、取暖等重点安全管理方面,为各农村敬老院购置了食堂消毒柜、电冰箱、食品留样柜等厨具用品,配设了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提示牌等消防器材,更新了院内老旧老化用电线路,安装了节能、环保、安全的壁挂式电暖采暖设备,督促指导各敬老院建立健全了出入登记、日常巡查、值班值守、清扫保洁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敬老院安全规范运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拟购买服务人员x多人,对全县所有特困老人开展保洁、护理、探视等上门服务,其中为各敬老院购买服务人员x人,专职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实施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累计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级养老服务培训xx人(次),培训养老护理员xx余人。 ? 4人有证

二、结症分析

从全县养老服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上看,主要存在“五难”的问题。一是土地审批难。目前全县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非常有限,而用于养老的土地指标更是少,因为没有可用建设用地,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无法开展项目投资。二是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县属六盘山片区特困地区和甘肃省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预算几乎为零,全县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资金全部为省级补助资金,由于申请上级资金审批手续严格、环节复杂、时间较长,致使李店敬老院、四河xx、红寺xx等项目建设至目前仍有缺口,制约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度。三是工作协调难。养老服务业发展涉及部门众多,一个养老机构从立项建设到运营管理,涉及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诸多部门,办理手续繁多,存在协调难问题。四是监督管理难。当前全县各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权限划归当地乡政府所有,虽然各相关乡镇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但由于在乡镇一级未设立民政工作机构,加之乡镇日常忙于其他重点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乡镇对敬老院的监管责任不明、措施不力、消极懈怠。五是人才培养难。目前,全县各养老机构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初、中、高级的养老护理员仅有xx人,对于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所需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尤其是养老护理专业毕业或医学护理毕业的专业人员更是匮乏。

从全县农村老人的生活现状和养老意愿上看,主要存在“三乏”的问题。一是收入贫乏。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村老人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是自己的劳动收入,主要依靠子女供养。老年人每月的可支配收入在x元左右,用于养老的资金非常有限。二是精神匮乏。现在农村老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精神相对空虚匮乏,单独居住的老人面临着生活保障、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三大挑战,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老人的子女经济收入一般,难以很好的照顾老人,不少老人正面对心里危机的困扰。“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多数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写照。三是观念缺乏。许多老人认为进敬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大多数老人不愿走出家门。同时一些老人对社会化养老模式了解不多,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缺乏自觉意识,居家养老仍然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

三、改进措施

综合分析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当前国家、省市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最重要的是社区居家养老,最需要的是护理型养老机构,最薄弱的是农村养老,最缺乏的是专业化组织服务队伍。因此,在工作决策部署上重要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拿出实招硬照,着力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改善养老基础设施。按照当前全县农村敬老院布局和实际配置,结合各敬老院周边区域老人实际需求,大力争取实施百万院床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入院老人数量,配齐完善饮食、娱乐、健身、护理等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敬老院管理跟得上、服务有质量,逐步把x所农村敬老院打造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申报争取省市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对基础设施老化、承载功能落后的古城、甘沟x所敬老院进行拓展重感对成。界石铺x所顿老院进行改道提开,并持续延伸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以养老基础础设施的不断健全完善,努力带动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二是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突出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和主体地位,以和谐居家养老服 .中心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采集老人数据信息,加快建成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养老信息数据库,促进社区老人与服务商有效对接,实现对社区养老热线、基本养老服务、老人健康档案、养老服务组织的资源整合,普及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一站一中心”为主要内容、功能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将专业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

三是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县福利院医疗护理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配备相关医疗设备,从病理、护理、心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聘请充实专业医疗护理人员力量,切实保障入院老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以健康扶贫为契机,充分发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敬老院医护需求与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农村敬老院康复护理功能。

养老院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星光老年之家为网点,建立和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服务方式相互补充、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公开、平等、开放、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机制,大力扶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探索构建能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服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二、明确目标,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业体系

1、科学规划,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城乡规划、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时,将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和社区福利服务综合设施等养老机构建设优先纳入规划,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或提供相应的场所,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认真贯彻和组织实施省政府提出“千亿惠民安康”工程,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养老床位,实现老有所养。到2012年底:①以市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各种所有制形式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总床位由现在2435张增加到4000张;②市区街道建立1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中心;③社区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④依托现有的敬老院设施资源,在镇乡改扩建一处可集中供养、社会养老、康复、照料、娱乐、健身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福利中心;⑤到2010年底建立农村星光老年之家100家。

2、全面推进,实现市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坚持以社区为依托,遵循就近方便原则,围绕老年人的需求,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公司参与经营社区养老项目,重点为社会高龄、空巢、困难和需要护理老人提供日托、配送餐、生活照料、护理康复、心理慰籍,家政服务及临终关怀为主的服务。加大对以护理康复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养老机构和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实行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点信誉星级评定制度,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3、面向农村,大力推进“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依托村级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室等现有场所,进行改扩建,三年内建成100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逐步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居家养老工作,探索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和拓展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家政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籍、应急救援等服务机构和服务业务。

4、加大投入,确保养老事业的财政支持。要把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作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建立长效的政府资助和补贴机制。市财政每年根据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需求安排一定的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的改扩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等补助。其中20万元专项为重点保障服务对象提供“福利服务券”的政府基金

三、落实措施,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1、供地优先制。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供地,出让底价根据市场评估确定;由公共财政建设且闲置的国有房产经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有关规定改造为养老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安排本行政村集体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要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直接颁发给养老服务机构,不得分割和改变土地用途。

2、规费减免制。建造福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部门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贸部门对新型墙体基金先征后退;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给予政策倾斜;林业部门优惠收取森林植被保护费。

3、税费优惠制。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服务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服务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市慈善总会和民政部门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免收养老服务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视听费。

4、项目扶持制。⑴发改部门对建造福利性、非营利性、营利性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审批和核准;⑵对新建或改(扩)建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60张以上,总投资100万以上,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达到消防、卫生标准的,市财政按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所最多补助20万元;⑶现已营运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年内新增床位20张以上,或一次改(扩)建投入建设资金2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实际投入资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⑷对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养老服务机构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⑸镇乡、街道敬老院在保证五保户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剩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收养社会老人每张床位予以一次性奖励1000元;⑹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经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每年给予补助1-2万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功能配套齐全,验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机构建设经费8-10万元,服务中心运营第二年起,市政财每年给予补助机构营运维护费2-3万元;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经市民政部局和市财政局验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3万元。

同时,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市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5、服务补贴制。建立“福利服务券”制度,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⑴对承担城乡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任务的镇乡、街道敬老院,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由民政部门核定的人数,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列入市财政预算进行补贴;⑵对福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公益岗,每个服务中心核定工作人员2人,每人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由市财政补贴;⑶对政府重点保障的服务对象和特殊困难老人,按照特殊人群优先,独居、空巢老人为重点的原则,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由社区提出初步意见,经街道审查后报民政局批准。政府补贴分两种对象,第一种是政府全额购买服务的对象,其标准每户每月120元的服务补贴;第二种是减半购买服务的对象,其标准每户每月60元。补贴通过购买服务券的形式予以支付。

6、收费市场制。除政府投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椐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及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报民政、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收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人数达到该机构收养总人数40%以上的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7、培训免费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养老服务志愿队伍,经参加养老护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的,由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按实补助。

8、社会参与制。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向养老服务机构捐资捐物,各养老服务机构应加强管理、财务公开、确保开支合理。积极发挥慈善总会在养老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领导,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民政、财政、地税、国税、国土、发改、建设、经贸、人防、水务、卫生、人事劳动、林业、供电、广电、电信、慈善总会、工商、残联、公安、司法、法院、总工会、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养老服务业领导小组。

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业务指导、改进服务方式,全面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养老机构的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负责受理社会对养老服务机构投诉、举报的查处;负责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年检、年审;建立财政补助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依法监管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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