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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刻汲取近期多发火灾事故的教训,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坚决避免此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今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____任组长,____公安分局副局长____、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____、大队长____任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家庭式收养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午托部、员工宿舍、培训学校(班)等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

3、沿街门店、出租屋、“三合一”场所;

4、烟花爆竹、“孔明灯”销售、储存、燃放场所;

5、居民(村民)楼院。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村民)家庭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居民(村民)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每名群众能够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具备灭火逃生自救能力的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工作方法

(一)实施办事处网格化排查。各办事处要明确建立街道办“大网格”、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小街道、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小网格”三级网格。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要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要严格落实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要分包“大网格”;街道办领导要分包“中网格”;街道办工作人员要分包“小网格”。街道办、居(村)民委员会等要对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 ”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排查档案。要组织安监员、巡防队员、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力量,结合日常工作,走进居民(村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居民防范火灾。公安派出所特别是社区警务室,要在督促居委会、村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常住人口登记情况,利用人口户籍和出租房屋管理等系统,采取网上排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群租房、居住人员在4人以上(含4人)的家庭式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进行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随时提示消防安全。要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社区、行政村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街道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和灭火器材,办事处和较大型社区配备消防巡逻车。要深入推行“巡消一体化”、“保消一体化”工作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专兼职消防队、巡防、保安和消防志愿者队伍,使其更好地履行防火巡查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

(二)落实行业系统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 实开展工作,强力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区住建局要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整治;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培训学校开展排查整治;区文化局要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区民政局要组织开展家庭式收养所、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区工商局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区商务局要对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区民族宗教局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区旅游局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排查整治;区人防办要组织对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区电教中心要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并指导、监督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认真实施。对从事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职业的作业人员,要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范围。

(三)严格烟花爆竹管控。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明确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区安监局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点审批,对销售、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取缔。区公安派出所要严格燃放活动审批,对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及时通知区消防大队联合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街道办、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在每个居民小区、村庄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和时段,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不间断巡查,发动燃放区域周边单位和居民彻底清理可燃物,实施洒水湿化,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除夕、春节、元宵灯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的时段,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禁放场所及周边派出警力,加强现场监护。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尤其是对在禁放时段、禁放区域或在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安全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要立即制止,依法处罚;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拘留。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要迅速组织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宣传活动,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在媒体广泛开设消防专题、专栏,在黄金时段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知识、烟花爆竹燃放常识、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教育、卫生、民政、文化、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办要组织人员在沿街门店、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等普遍设置固定消防橱窗和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挂图。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要逐家逐户发放冬季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灭火逃生自救消防知识手册和典型家庭火灾案例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对居住4人以上的家庭必须入户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农村大喇叭等形式,每天提示、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组织消防志愿者在社区、农村设立消防服务台,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志愿服务,切实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要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环卫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消防水源特别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普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区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居民家庭类火灾的特点,组织官兵深入居民社区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初战控火、疏散救人的能力。要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消防队道路熟悉、就近靠前的优势,对其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督促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切实提高对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期,我省居民家庭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处于冬季火灾高发期,加之春节、元宵节临近,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大量增加,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社会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各相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稳定火灾形势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综治、安监、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立即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要落实“实名制”排查,逐一检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将消防宣传与排查检查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宣传逃生自救常识、提醒消防安全,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各单位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同时,始终紧紧盯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规定的任务要求,对重点单位进行排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重点单位发生火灾。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为解决XX县城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减少因此类问题造成的小火亡人、小火酿大灾的隐患风险,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的《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力争在2020年底,完成对XX县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成小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重点场所等内部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治理,全面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督能力,提升人民群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主观意识,为彻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打下坚实基础。

(一)消防通道划线工作彻底清零。

按照前期上级部门关于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要求,稳步推动消防通道划线进程,重点清理无物业管理小区无人管理划线难、部分重点单位场所未完成划线等问题。2020年底前,确保所有划线工作全部完成。

(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全方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媒体曝光警示机制,消防车道堵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提升物业企业管理主观能动性。2020年底前,群众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持续减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三)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逐步完善。

形成常态化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建成。畅通隐患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小问题各部门现场纠正独立解决、大问题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刚性措施,提升执法质效。

(四)从源头扼制隐患问题增量。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引入标准划线管理模式,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纳入小区新建工程审验环节重要内容。城区改造过程中合理安排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研究制定便民的停车措施,实行专业化管理方式。

二、主要措施

(一)完成老旧小区及部分单位消防通道划线工作。

组织公共建筑以及老旧住宅小区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将小区划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创卫考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镇人民政府〕

(二)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执法。

具有执法权的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对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各部门可统一先行独立处理,同时对违法行为人信息进行第一时间共享,对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完善违法行为曝光和消防安全宣传机制。

对已查实查处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曝光,在县级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定期公示;有效利用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和相关单位的LED显示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同时深入居民社区进行定期宣传,普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XX镇人民政府〕

(四)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事项纳入建审、验收、备案环节。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将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纳入工程审验、备案考评内容之一,对于已申报的项目工程,对接建设单位补充完善该项工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新住宅小区,对接物业服务公司完善划线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乡改造重点内容。

在老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规划安排增加小区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停车位,缓解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根源问题,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方式。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及划线费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30日)。

各有关部

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9月30日前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针对消防车通道隐患问题严重且经督促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区及相关场所,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共同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四)总结验收(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消防通道划线、违法行为查处、媒体曝光、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划线事项纳入工程审验内容、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消防专业委员会汇总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对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协同推进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定期协调沟通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共享,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行为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曝光、行政拘留等措施,对隐患问题轻微的责令当场整改,对隐患问题严重或久拖不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政府挂牌督办并实施联合惩戒。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行动,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攻坚治理”行动,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围绕“双万”安全警示行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素质提升。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事故案例、设置警示教育栏、举办警示教育宣传课等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三是组织安全生产“进机构、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公众疑惑咨询。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加强民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负责人和一线工作人员学习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方法、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技能,切实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组织研究部署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查出来,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各部门各岗位,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推动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全体员工要对照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推进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稳步开展,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机构自查、属地全面检查、部门异地互查、党委政府监督检查、专业机构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完善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全面督导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督促责任措施落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对照民政领域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统筹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以清单形式逐项落实工作措施、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进展情况等内容。坚持边整改边排查,针对排查新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并列入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必须马上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项目设置整改时限,加强对整治情况跟踪监督,确保逐条逐项整治到位。

(五)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实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

三、方法步骤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和执行情况,制定“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2021年4月至12月)。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落实隐患整改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确保各项风险管控到位、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集中攻坚”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示范引领,统筹推进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前期部署推进基础上,积极总结提炼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三)加强考核督导,逐级压实责任。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督查重点内容,并作为全市民政系统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民政局自2021年4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15日前报送“集中攻坚”阶段专项行动报告。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新建、扩建、改建厂房、仓库及其他建筑物时,应按照要求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保存备案记录;工程项目应按照要求和分类进行消防设计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建设工程竣工后、投用前,企业应按照要求组织消防验收,验收资料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保存备案记录;建筑物需要改变原用途时,应按新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重新进行消防设计评审或审核、消防验收。

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1)在安全管理部门内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单独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岗;(2)消防控制室应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并保存培训考核记录;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1)制定企业消防安全相关管理制度;(2)消防控制室应编制管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消防重点部位宜结合现场实际制定相关消防规定;(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账或清单,保存相关资料;(4)编制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各重点消防部位应编制火灾现场处置预案。

3动火审批制度。(1)动火作业应实行分级管理;(2)高风险动火应由企业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应编制动火方案,审批时应对方案进行审核;(3)其中相关方从事的高风险动火应由相关方编制动火方案,企业审批时审核;(4)灭火器材的配置应作为动火审批的审核要求;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所在部门或所在部位。

三、志愿和专职消防队、灭火方案

消防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各级消防安全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镇、村、安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我镇无火灾发生。

二、工作任务

深入对镇辖区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煤气经营户等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三、组织领导

镇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范围和职责

1、镇安监站配合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单位(3个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个煤气经营户)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2、全镇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3、办公室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

4、各村配合镇专项整治小组负责辖区内易燃易爆企业和村民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五、整治内容

1、开展全镇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企业的数量、种类、危险性、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完善全镇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16日)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7日一6月27日)

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开展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责令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确保按期消除隐患;6月底前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普查一遍要进行完毕,7月份着重检查存在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

镇专项行动小组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跟踪到底,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