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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检查总结

校舍安全检查总结

校舍安全检查总结范文第1篇

本次活动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中小学校根据实际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住建局根据自查情况,对档案资料完整性和建立安全档案情况、D级危房情况和存在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规范要求、是否严格按施工图进行施工以及履行变更手续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二、检查基本情况

市共有中小学47所,校舍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面积44万平方米,加固校舍面积14万平方米。在新建校舍中,90%以上由江苏援建;加固校舍都严格按照灾后重建相关抗震规范进行修建加固。

从检查结果看,由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法制意识、质量意识的增强,各项目都能遵守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格按图施工,并按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建立完善了校舍管理档案;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良好,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总体受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检查中未发现有D级危房。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绝大部分校舍由江苏援建,根据灾后重建任务“三年重建,两年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项目存在着赶工期的现象,致使校舍在投入使用后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

1、屋面、卫生间、变形缝、外墙等处渗水,并导致墙面、顶棚有脱皮等问题;

2、地坪因回填土原因有空鼓、下沉现象;

3、室外电缆及室内电线有短路现象;

4、运动场塑胶地面脱落,且因回填土下沉场地凹凸不平问题;

5、楼梯金属栏杆、围墙金属护栏锈蚀;

6、食堂地面防滑地砖不防滑;

7、卫生间隔板材质质量较差。

四、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局、住建局要求学校在暑期中进行整改,市教育局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维修所需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截止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

校舍安全检查总结范文第2篇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年--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开展抗震加固、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中小学校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三年内重点完成:1.对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迁建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任务;2.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的设施完成整改任务;3.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国家的校舍安全技术规范,集中全市的专业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包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鉴定。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并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建立每幢校舍综合安全档案。

校舍排查工作要于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校舍鉴定检测工作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正在实施的破旧校舍维修改造,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年、2011年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分析论证结果确定治理或避险搬迁;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进行集中重建;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确保立即拆除;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校舍安全工程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新建校舍选址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河流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部门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舍安全工程由举办方负责实施。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予以保障;高中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部门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举办方负责,政府给予指导和实施监管。

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学校举办单位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制定和落实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切实节约投资。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政府统一组织,市、县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为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排查鉴定组、项目实施组、资金筹措组、监督检查组等若干专业组,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

市校安办和各工作组要在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举全市之力,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幢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幢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校舍安全工程。

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按时完成所分担的任务: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总体协调,校舍的迁建、重建和加固改造;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负责校址避开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有隐患的河流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灾区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建设局、建管局等负责中小学校舍结构、质量安全的排查鉴定和检测,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提出加固改造建议方案,协助市教育体育局完成D级危房的重建和C级校舍的加固改造;市气象局负责校址避开台风易灾区和存在雷击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消防大队负责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科技局负责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市财政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监督和审计。其他部门负责相关任务的完成。

校舍安全检查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全面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作任务: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对地处滑坡泥石流和洪涝灾害区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一)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规定,对我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使校舍全部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

(二)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受严重地质灾害影响(如山体滑坡等)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校舍防火、防雷等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三)对全县中小学校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危房,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对**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各乡镇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慎重确定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工程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四)坚持项目管理“四制”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设计人员都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负责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郧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发改、教育、财政、**、监察、国土资源、房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汇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若干个专业组,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工程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协调各部门支持安全工程,协调处理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二)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搞好实施。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教育局:配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制定校舍排查办法,对全县所有的中小学校舍逐栋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和鉴定;负责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局: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审核把关;负责项目施工材料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负责对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落实、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抗震设防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房管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县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并逐栋出具鉴定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学校所处位置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对迁建学校校址的地质情况进行检测和论证;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规划局: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可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和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查;负责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审核项目建设规划,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地震局:负责对校舍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排查;负责项目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鉴定、管理;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查处乱收费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对学校现有或新建校址防汛、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排查;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三)科学规划。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依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与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

(四)严格标准。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工程的投入,要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建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减免和优惠政策,对“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安全工程”进行捐赠,这部分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要切实加大对“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校舍安全检查总结范文第4篇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校舍、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2009年完成任务总量的30%,2010年完成总量的60%,2011年完成总量的10%。

二、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

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校安办下设五个工作组,其中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设在县教育局、排查鉴定工作组设在县建设局、资金管理工作组设在县财政局、项目推进工作组设在县发改局、监督检查工作组设在县监察局。

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校安办做好校舍安全工程改造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二)排查鉴定

8月1日—9月10日,由排查鉴定工作组牵头,并和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共同制定排查鉴定方案,依法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逐室排查。排查鉴定工作组要将排查结果分A、B、C、D四个级别形成鉴定报告。C级校舍由排查鉴定组做出加固改造方案,D级校舍必须拆除重建。

(三)科学规划

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本着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2009—2011年度C级校舍加固改造计划和D级校舍重建计划,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整体加固、改造规划制定工作。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1、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两部分构成。地方专项资金部分按省级和县级5:5分担。

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经费由省、县按5:5分担解决。

县财政局应采取预算调整等相应措施,足额安排2009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排查鉴定费和充足办公费。2010年和2011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要列入同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县发改局要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县民政局要通过慈善总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募捐。布局调整撤并校的校园、校舍应由县教育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协商后进行拍卖,变现后集中用于校舍安全工程。

根据[2005]44号文件规定,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全部予以免收。涉及经营性收费,应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缓。乡镇政府对工程建设所收取的各项费用一律免收。

2、设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拨付工程款。

(五)规范运行

校安办根据各年度计划,按时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进行,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政府采购、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

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严禁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对各项目学校的招标书、投标书、图纸、合同、各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要全部归档。

三、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

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与管理、监理、质检等单位要各负其责。校舍安全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舍安全检查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2、实行学校食品卫生量化考评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实行量化监督检查,制定《*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堂“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及《*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3、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卫生安全督查。

为了加强区属高考、中考考试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我区高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办对设有考点的学校提出卫生管理要求,采取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公示食谱等形式,安排专人对各考点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传染病防治实行全程监控。

二、注重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

三、强化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

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今年,我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精神,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对学校后勤安全实行“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受到兄弟县的关注。今年4月8日,高县教育局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一行8人参观了我区学生宿舍建设与管理,同时还参观了农村学校饮用水工程;4月25日,屏山县教育局带领20余名校长到李庄镇兴中小学、关圣小学参观蒸饭建设及饮用水工程;5月12日上午,高县教育局校长培训班一行30余人参观了我区邱场中心学校、同兴小学的后勤安全管理,这些兄弟县对我区的“双饮”安全管理及学生宿舍建设与管理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鞭策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努力与敬业,方能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管理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我办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拟订了详实可行的住校生管理工作计划,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资料装档要求》规范了资料收集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水平,今年3月份,我办制定了《*区学校“星级学生公寓”评比标准》。今年,我办继续实行联系人负责制度,对有学生宿舍的的学校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对住校生多的重点监控学校间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等制度,同时,明确了有住校生的学校实行安全自查季报告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督查力度,特别注重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培训。

六、切实加强校办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校办企业产值、利润在去年的基础上约有下降。截止今年5月,全区校办企业已完成销售产值281万元,上缴税金14.5万元,完成销售利润10.6万元。具体开展工作:

1、年初制定了20*年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继续实行企业联系人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力度。上半年综合性安全检查二次,财务检查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检查1次,上半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健全组织,制定措施,落实制度。各校办企业成立了以企业法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校办企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金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今年3月26、27日,我办对校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企业法人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与员工签定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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