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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工程范文精选

校舍安全工程

校舍安全工程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在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安全现状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依据规划,综合考虑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分年度、分步骤实施。

2.质量为本、刚性标准。校舍建设坚持“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达到《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和《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3.抗震防震、综合避灾。校舍安全工程既要完成抗震加固任务,并满足防御暴雨洪水、防火、防雷击等方面的要求,综合采取各种防灾避险措施,全面保障校舍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使全区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暴雨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年—年,分三年按照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全面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拆除重建工作,逐栋建立全部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档案。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公办、民办、事业办所有中小学校。

(一)全面排查鉴定中小学校舍。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对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并通过具有资质的建筑安全鉴定部门或机构对每一座建筑出具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全区排查、鉴定和建档工作应在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分类处置各类中小学校危房。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区别情况、提出不同校舍改造意见,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进行重建;对洪水威胁区和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规划撤销的学校,危房必须拆除、不再使用。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易致灾区以及洪水威胁区。同时,新建和维修加固校舍要严格执行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

(三)科学制订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校舍处置意见,制订我区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全区实施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应于年11月20日前完成。

(四)分年度完成校舍安全改造任务。全区校舍安全改造,年完成总规划30%的工作量,年完成总规划60%的工作量,年完成全部任务,检查验收面达到100%。

四、资金保障和项目管理

(一)建立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保障机制。在整合有关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基础上,统筹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和社会、企业捐款资金等,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校舍安全工程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其举办者负责,区上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二)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执行,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工程资金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严禁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83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三)实行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充分、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突击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组长由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区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农水、审计、安监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同志兼任主任。区教育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各派两名干部组成日常办公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并保证日常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其他有关部门安排一名干部明确负责此项工作。

(二)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制订并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审定各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计划实施方案;统筹拟定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方案建议;落实工程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对工程建设收费的有关减免政策,制订和检查工程进度;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协调各部门支持校舍安全工程等工作。

(三)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指导支持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社会影响大、工程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区教育部门要把工程的实施纳入教育工作的重点,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的规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验收。

区发改委要把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工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程所需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措施,保障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

区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校舍鉴定、标准制订、工程勘察、改造方案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区监察、审计、安监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重点案件。

(四)相关学校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相关学校全面负责本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校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建立健全学校校舍安全档案;制订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管理;组织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校舍安全工程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全面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作任务: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对地处滑坡泥石流和洪涝灾害区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一)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规定,对我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使校舍全部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

(二)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受严重地质灾害影响(如山体滑坡等)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校舍防火、防雷等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三)对全县中小学校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危房,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对**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各乡镇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慎重确定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工程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四)坚持项目管理“四制”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设计人员都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负责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郧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发改、教育、财政、**、监察、国土资源、房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汇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若干个专业组,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工程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协调各部门支持安全工程,协调处理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二)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搞好实施。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教育局:配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制定校舍排查办法,对全县所有的中小学校舍逐栋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和鉴定;负责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局: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审核把关;负责项目施工材料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负责对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落实、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抗震设防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房管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县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并逐栋出具鉴定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学校所处位置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对迁建学校校址的地质情况进行检测和论证;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规划局: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可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和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查;负责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审核项目建设规划,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地震局:负责对校舍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排查;负责项目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鉴定、管理;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查处乱收费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对学校现有或新建校址防汛、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排查;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三)科学规划。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依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与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

(四)严格标准。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工程的投入,要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建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4号)有关减免和优惠政策,对“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安全工程”进行捐赠,这部分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要切实加大对“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校舍安全工程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舍安全和确保师生安全为根本,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创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机制和办法,群策群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从2009年开始,在三年内举全市之力,完成34376平方米现有d级危房的排危任务(不含新增危房),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大局。

二、目标任务

以省、州核定的中小学d级危房数据为基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等原则,采取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担的办法,安排专项资金,三年内将34376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排除。其中:2009年排除d级危房1362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037平方米,总投资39*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219.2万元;2010年排除d级危房131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8770平方米,总投资431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629.2万元;2011年排除d级危房762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765平方米,总投资2364万元,中央、省416.64万元、州69.44万元、市自筹1877.92万元。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规划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做到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坚持危、急、险、重学校优先的前提下,确定重点,突破难点。根据近几年我市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建设力度后,全市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大部分、大面积分布在市区的实际,采取突破重点的方式入手,按步骤稳步推进。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乡镇(区)、村涉及的学校优先,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优先,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工作积极主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优先。以集中办学为导向,根据城区和乡镇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按照山区、半山区、坝区和城区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的调整全市中小学校点布局,进一步加大校点撤并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集中建好一所村完小,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及一师一校点不纳入项目安排,就近撤并,集中办学。暂时难以撤并的校点,采用零星修缮,确保安全的办法进行过渡,不再作大的投入。

(二)以市为主,分级负责,强化具体责任的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负总责,各乡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部门,分解到相关人员。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

全市的校舍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20*年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159号)以及《建筑法》、《招投标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省学校校舍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科学、实用、经济、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改工程,把校舍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成立了《*市中小学排除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办公室。由市长王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长,由*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杨龙遇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对全市危改工程进行部署和动员,督促基层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按计划完成,乡镇(区)都要层层组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好相关业务。市人民政府将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市对乡镇(区)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业务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建设、财政、教育、国土、环保、消防、气象、地税、监察、安监、审计等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1、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是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主要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筹措项目缺口资金、落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等。

3、市建设局:负责对新增危房的鉴定,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报建登记,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的审核把关,落实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招投标(议标)工作,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办理项目的开工及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

4、市财政局:设立“危改工程”资金专户,由国库统一支付,统一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专款及配套资金,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自下而上建立危改项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并充分利用各方面监督机构,建立一整套正常的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5、市教育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申报,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排危规划。上级项目下达后,结合项目学校的实际,根据规划,负责确定项目的建筑面积、结构、标准、用途等,与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按协议拨付工程款,收集整理好项目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管理。指导项目学校签订项目协议书,按要求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公开验收结果,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包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工程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情况作出相应鉴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7、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及评价工作,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8、市消防大队:负责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查、审批及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业务。

9、市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业务。

10、市地税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工程项目的税费。

11、市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双合同”机制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2、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13、市地震局:出具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14、市安监局: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知识的指导,并进行综合协调和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善措施

各乡镇(区)、各单位要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的保障措施,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政策、制度和措施保障。建设、消防、气象、环保、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工程税费减免的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相关费用,全额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三分之一收取。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

2009-2011年三年内,全市计划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34376平方米,总投资1*85亿元。除中央、省、州的投入外,市级财政必须自筹8727万元。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市级财政压力巨大,为了不将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债务转嫁到学校。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州危改资金的同时,我市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每年在教育附加费中拨出1200万元用于危改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倡导社会力量进行捐集资用于危改项目的建设。

(四)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调查、鉴定、核实、确认、规划、初设、地勘、设计、报建、招标、合同、施工、质量监督与监理、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工程档案归档等过程组织项目实施。同时,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考察考核,采取招标、议标的方式,优选3-5个技术力量强、信誉好、实力雄厚监理部门、设计部门承担项目监理任务、设计任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进度快、质量好、讲信誉的企业(部门)将作为继续实施下一年项目建设的优选对象。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把危房鉴定关、项目规划关、工程设计关、招标关、监理关、验收关、审计关,确保危房鉴定、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议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资审计等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2、项目建设实施中,要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市项目建设专项督查组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对本年度实施项目的进度及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和巡视。市建设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后有管护,使建设项目始终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中,切实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质量。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所有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必须设置“*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建设、设计、施工、质检、监理单位名称、相关责任人和开工、竣工时间等相关内容。

4、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在任何一道程序上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都要以对组织、对人民、对师生、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若出现失职、渎职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对教育和建设部门的特殊要求

1、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和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当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分别制定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的工作方案。特别要做好技术力量不足或边远落后地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教育和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具体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各个环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特别重视校舍加固改造时学校师生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等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师生绝对安全。

(七)建立健全管理系统,加强校舍安全综合管理

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拓展系统的综合管理能力,对每年实施的校舍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综合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内容,做到动态管理与时点数据相结合,确保综合管理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为加强今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校舍安全工程范文第4篇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讲5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从4个方面阐述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义,很深刻、很到位,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对于教育事业来讲,对象是广大学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正如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同志讲的那样,它是一项生命工程。要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民生,校舍安全就是一项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如果校舍不安全,家长不会放心、学生不会放心、社会各界不会放心,就谈不上以人为本,谈不上科学发展。对于许昌来讲,这是一项惠及全市50余万中小学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基础工程、德政工程。因此,我们要从科学发展的角度、以人为本的角度、关注民生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希望教育、发改、建设、财政、土地、规划、审计等部门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好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这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非常明确,归纳起来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全面排查鉴定。要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在安全问题上进行排查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对所有危房进行改造维修。二是全面维修加固。对没有维修价值的D级危房立即拆除,彻底消除隐患。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中小学建设规范标准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对B级、C级危房制订维修加固方案,其中C级危房要立即进行加固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级危房要制订维修加固方案,加强日常监控,及早安排维修加固。对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也要依据相关建筑标准进行改造。三是全面落实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标准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校舍真正安全、学生真正安全。要通过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使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彻底消除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坚固、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工作环境。

三、科学规划,提高效率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特别是要按照“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办学规模、适度集中办学、提高校舍使用效率、优化校园环境”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制定好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要根据规划,合理定点,精心选址,用好有限资金,建设规模较大和育人环境较好的学校,以适应未来教育的需要。凡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方案中不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此次维修改造范围;布局规划中保留的学校,在对原来校舍改造的同时,要注重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进程和流动人口趋势,充分考虑学校今后发展空间,将维修改造与改建扩建结合起来,争取一次到位,发挥更大效益。

四、阳光运作,确保质量

校舍建设是百年大计,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一方面要阳光运作、公开透明,将校舍安全工程的任务、布点、投资责任、施工监理等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施工监管、质量监管、过程监管,真正使校舍安全工程成为家长放心、学生放心、社会放心的工程。刚才,山西省政府副省长张平同志在发言中讲到:如果校舍多一分安全、多一分坚固,党和政府就在人民心中多一分拥戴、多一分信任、多一分良好形象。讲的很好很恳切,我们要学习树立好这种理念,将其转化为精心施工、科学施工的具体行动。

五、加强领导,统筹兼顾

校舍安全工程范文第5篇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讲5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从4个方面阐述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义,很深刻、很到位,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对于教育事业来讲,对象是广大学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正如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同志讲的那样,它是一项生命工程。要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民生,校舍安全就是一项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如果校舍不安全,家长不会放心、学生不会放心、社会各界不会放心,就谈不上以人为本,谈不上科学发展。对于许昌来讲,这是一项惠及全市50余万中小学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基础工程、德政工程。因此,我们要从科学发展的角度、以人为本的角度、关注民生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希望教育、发改、建设、财政、土地、规划、审计等部门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好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这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非常明确,归纳起来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全面排查鉴定。要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在安全问题上进行排查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对所有危房进行改造维修。二是全面维修加固。对没有维修价值的D级危房立即拆除,彻底消除隐患。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中小学建设规范标准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对B级、C级危房制订维修加固方案,其中C级危房要立即进行加固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级危房要制订维修加固方案,加强日常监控,及早安排维修加固。对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也要依据相关建筑标准进行改造。三是全面落实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标准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校舍真正安全、学生真正安全。要通过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使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彻底消除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坚固、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工作环境。

三、科学规划,提高效率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特别是要按照“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办学规模、适度集中办学、提高校舍使用效率、优化校园环境”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制定好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要根据规划,合理定点,精心选址,用好有限资金,建设规模较大和育人环境较好的学校,以适应未来教育的需要。凡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方案中不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此次维修改造范围;布局规划中保留的学校,在对原来校舍改造的同时,要注重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进程和流动人口趋势,充分考虑学校今后发展空间,将维修改造与改建扩建结合起来,争取一次到位,发挥更大效益。

四、阳光运作,确保质量

校舍建设是百年大计,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一方面要阳光运作、公开透明,将校舍安全工程的任务、布点、投资责任、施工监理等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施工监管、质量监管、过程监管,真正使校舍安全工程成为家长放心、学生放心、社会放心的工程。刚才,山西省政府副省长张平同志在发言中讲到:如果校舍多一分安全、多一分坚固,党和政府就在人民心中多一分拥戴、多一分信任、多一分良好形象。讲的很好很恳切,我们要学习树立好这种理念,将其转化为精心施工、科学施工的具体行动。

五、加强领导,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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