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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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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

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过数个多月的抗疫大战,我国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来,问十乡市场监管所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针对疫情期间的舆情,要自觉承担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首先,要严守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突出抓好正面宣传引导,第一时间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强化制度保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一是明确目标指向。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任务,理想信念教育、文化创作生产、舆论引导等各个环节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牢牢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维护意识形态阵地的安全。二是提升领导核心,使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有坚强的力量保证。要实现包括意识形态安全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不仅要发挥党在其中的掌全局、管全面、聚全力的作用,也要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压实责任,巩固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三是强化理念引领。既要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将法律法规、行政实践的刚性约束力和良好社会风气的柔性引导力相结合,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中完善现有制度和具体机制,不断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要抓准思想动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制度,全面抓起微信群、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干部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再次,要抓稳正向引导。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辨别信息真伪,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做到“不是权威发布的信息不扩散、不传播”;来自境外的负面信息不扩散、不传播;伪科学的防控措施和手段不扩散、不传播

最后是加强风险研判,深入梳理排查。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中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掌控,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止疫情反弹,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细则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地区应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对下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担任党委委员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級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與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大队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林草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大队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大队意识形态工作由“虚”变“实”、由“宽”变“严”、由“软”变“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巩固广大党员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继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大队支部指导和督促大队意识形态工作,大队在队伍管理和自身业务中应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支部统一领导、班子人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局机关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即每年的6月和12月各1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或当面汇报。

(三)继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大队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四)继续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守好大队思想阵地,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提升森防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森防队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增强队员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

(五)继续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大队支部书记应亲自抓、一手抓,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微信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大队领导班子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大队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大队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每年至少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建好有关档案

三、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根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情况通报》(XX字[2020]XX号)文件的要求,针对意识形态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针对问题,认真查摆在意识形态开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意识形态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项主题会议,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与行业管理充分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在企业中进行延伸,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引导。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成立了以XX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为副组长,XX局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局长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三是认真学习研究省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严格落实省委第六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于不足之处条条整改,须强化之处层层落实。明确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有计划地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整改。并完善整改台账。

二、针对理论学习的主动性成效性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使用,将全体干部学习强国账号纳入单位学习架构,要求全体干部每日进行学习;二是为落实好“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局领导高度重视,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近平台,持久激发学习热情;三是将定期以政治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巩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

三、针对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局内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管理,将相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整理归档;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使工作人员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努力成为善学习、勤思考的典范;三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及具体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加强网评工作落实,将评论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自整改以来,我局网评员已接受XX次网评指令,完成了XX次转发点评,每周按时报送信息动态,每月按时报送社会舆情信息稿件。

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本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加了在线考学及线下应知应会知识点学习,组织支委会召开10次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了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梁家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精神、集团公司印发的《中国移动综合领域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习近平同志7.2讲话精神等理论知识,并主动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如何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等最新知识。

二、周密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对财务部、全省财务线条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2月份,以自律、诚信、逐优为主题讲党课;3月份,在全省财务工作会上提出,以“党建财务双促进”为目标,深化学习,提高觉悟,落实党建党廉主体责任,贯彻一岗双责,加强党建党廉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打造廉洁从业环境;2018年召开约30次党总支支委(扩大)会议,进行宣传贯彻。

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党中央及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公司党委各项管理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践行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严格参加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狠抓党建工作质量。

三、在财务领域大力推进“四位一体”党廉工作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推进教育、防控、惩治、问责“四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与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5月7日,带领党总支支委成员,学习魏明书记在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要加快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落地实施,三是要坚决减少问题线索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5月24日,带领党总支支委及各支部书记,学习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点,宣贯公司党委印发的《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党委2018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粤移党委[2018]49号)。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用好四种形态,对财务领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及问责,针对省市财务涉财问题开展通报批评,责令相关单位确定责任人、实施问责:

4月12日,省公司财务部根据《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财务工作违纪违规问责管理办法》(粤移财务通〔2017〕330号)规定,对近期发现的3例涉财违规问题开展通报批评,责任单位为湛江分公司财务部、梅州分公司财务部。

7月6日,财务部问责委员会审议“我部发现存在逾期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移送公司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8月21日,省公司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针对增值税进项发票逾期未抵扣行为违反公司发票认证管理制度,对收入核算室全体员工开展提醒谈话,合计约10人次。

8月21日,全球通大厦29楼 大会议室,党总支支委及各支部党员骨干,通报2018年党建、党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署整改落实任务。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18年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约谈的通知》(粤移机关党〔2018〕22号)要求,财务部党总支书记带头落实、党总支支委集中专题研讨、支委会扩大会议部署落实,将机关党委2018年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精神传达至部门内全体员工。党总支纪检委员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检查发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层层落实,具体至每一位负责人。

9月19日,省公司财务部根据《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财务工作违纪违规问责管理办法》(粤移财务通〔2017〕330号)规定,对中山公司财务部进行点名通报及财务考核扣分,取消中山公司财务部2018年财务评先资格,取消中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8年财务评先资格。

11月19日,召集党总支支委及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中国移动综合领域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宣贯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综合领域人员从业行为规范要求,促进综合领域廉洁诚信建设。

12月14日,组织各支部委员、预算组全体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谈话,部署具体要求,主要涉及宣贯中央八项规定、廉洁从业各项要求,督促各支部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官僚主义等内容。

四、持续完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4月,组织召开党总支支委会,讨论2018年财务部党建工作要点,强调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集体审议财务部2018年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方案,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5月21日发布《关于发布《2018年财务线条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移通〔2018〕114号)。

指导发布《关于开展全省财务线条嵌入式廉洁风险集中梳理工作的通知》(粤移财务通〔2018〕151号),召集省公司财务部7个室组嵌入式防控建设负责人及21个地市相关同事审议风险点信息,会议重点关注财务线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领域,特别是《中国移动党风廉政建设及系统性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体系实务手册》(粤移党委〔2018〕24号)中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监督模板涉及各专业的问题点、场景点,确定新增或修订财务信息管理、差旅费管理、档案管理、发票管理、收入收款管理、系统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放管理、资金支付管理9个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内容,新增或修订风险点共计15个。

财务部通过发布《关于开展全省财务线条嵌入式廉洁风险攻防测试工作的通知》(粤移财务通〔2018〕178号),联动省公司财务部8个室组及13个地市公司于7月19日下午2:30至7月20日开展7大领域风险点的集中攻防测试以及风险等级评定,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及违规行为处罚措施,完成部门分册初稿修订。

通过将更新后的18年管理分册提交财务部党总支支委会专题审议讨论,将分册内容汇报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于2018年9月公文发布《关于更新财务部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的通知》(粤移通〔2018〕233号),新增财务系统管理、报账审核管理、收入收款管理三个分册。

   2018年2月及9月新增及修订的风险分册中,已于10月底前完成差旅费管理、收入收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领域12项制度流程的更新固化工作,其余分册涉及的6项制度流程,均在按计划开展更新固化,将在分册发布一年之内完成制度流程优化。

五、深入落实重要事项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机制2月,带领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嵌入式风险点更新情况,根据集团财务部嵌入式手册,财务部修订了广东公司财务线条嵌入式风险点,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18年财务部嵌入式手册设置情况,并重点介绍资金管理方面A级风险点的嵌入式防控措施和处罚措施的制定情况。新增风险点18个,修订风险点8个,删除风险点19个。

4月,带领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针对湛江、梅州2例涉财违规问题启动问责情况。

6月,带领收入核算室主任、梁雅文、董海兵、陈治鹏,向分管领导汇报《关于咪咕发票逾期未抵扣事项清查情况的报告》,根据禄总相关工作指示立即组织召开党总支支委扩大会议进行部署。

7月,带领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向分管领导汇报嵌入式风险点梳理排查情况,共新增9个风险点(B级3个,C级6个),修订4个风险点的个别字眼(A级2个,B级2个)。

8月,带领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18年嵌入式攻防演练结果及管理分册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针对发票认证逾期未抵扣问题开展提醒谈话情况。

9月,带领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针对中山公司财务部出纳违规将公司资金转移到帐外等涉财违规问题启动问责情况。

10月,带领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部18年嵌入式防控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六、落实对财务领域监督检查指导财务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与各基层财务部纪检委员签署监督责任书,并通过财务工作要点检查开展嵌入式廉洁风险点的检查,A级风险点全覆盖、检查至县区,B\C级风险点按要求进行检查。

2月发布公文《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移通〔2018〕24号),组织开展以嵌入式防控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监督检查。此次常态化财务检查由省公司财务部牵头组建小组,在2018年年度内分三批次对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总部与省公司每年更新发布的《财务基础工作检查要点》、财务管理领域嵌入式廉洁风险点、差旅费管理情况、前期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财务部发布公文《关于落实2018年常态化财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粤移财务通〔2018〕266号),反馈实地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推动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加强财务管理领域基础工作风险防控。

七、认真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对巡视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转办单,反映湛江公司差旅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员工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问题。我带领财务部高度重视,根据公司党委要求认真对待、马上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落实巡视组要求,并于10月17日和10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整改方案进行审议,公司党委审议指导后,我立即组织召开财务部党总支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并联合行政管理中心,最终形成整改工作方案。

10月30日提交公司党委专题审议通过自查整改方案,10月31日我组织财务部向全省正式发布自查整改方案,要求各单位在一周内完成自查整改。我组织各位财务部门领导分别前往肇庆、佛山、汕头和云浮进行了抽查督办。11月12日我带领财务部相关公司党委汇报了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报告,并通过审议。后续我将带领财务部门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持续优化管理办法和报销规范,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及宣贯,不断完善差旅费管理工作。

八、坚决抵制四风本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加强去地市单位调研等问题,2018年我前往深圳、佛山、梅州、云浮等市公司深入了解一线问题,并推动解决。针对进一步向部门内部传递从严治党的压力方面,我2018年多次组织支委扩大会议传达公司党建党廉的各项管理要求。针对党建检查中提出的党建基础工作问题,我对财务部党总支部的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组织架构上、工作模式、分工、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优化,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不存在侵害客户和员工利益的情况。

九、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8月,省公司财务部党总支纪检委员针对增值税进项发票逾期未抵扣行为违反公司发票认证管理制度,对收入核算室全体员工开展提醒谈话。

9月,召开财务部总经理沟通会,倾听全体部门人员的心声。同时,带领部门全体党员及群众,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和严密性,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学习省纪委编印的《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及公司印发的《广东公司2018年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情况通报(第1期)》(粤移党委〔2018〕55号)、《广东公司2018年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情况通报(第2期)》(粤移党委〔2018〕77号)材料,加强廉洁教育。

11月,组织召开财务部室组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会议,听取各室组负责人的党建党廉及思想汇报,对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了解,为后续工作安排打下坚实基础。

十、严格执行“六项纪律”、遵守党规党纪、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本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今年按公司人力部门要求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进行了详细报告。

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机关党委书记及公司党委书记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