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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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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执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控制

一、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交通事业的发展也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高速公路的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交通事故不断上升,其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因此,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控制方法的研究是目前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的概述

交通工程是一个研究人、车与道路关系的综合性学科,是保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舒适的重要措施之一。交通工程几乎囊括了高速公路沿线的所有设备设施,房建设施、公路沿线供配电设施、安全设施、监控装置、管护机构等都属于交通工程的研究范围。在交通工程所包含的所有设施中,对高速公路运行安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有:公路标志、标线、公路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等。这些设施的布局与配置方式的正确与否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存在影响,如果设计不当,则极有可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损害生命和财产。

三、高速公路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

高速公路交通是由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要素构成的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闭环系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多因素联合效应的产物。导致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严峻的原因,也应从这几个因素中寻找答案。

1、人的因素

人是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诸因素中最活跃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驾驶员和行人两个方面。其中,根据我国各地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统计,驾驶员责任事故就占到总数的70%~80%。由于我国总体道路等级低,交通组成复杂,又是混合交通,广大驾驶员习惯于中速行车,不适应高速公路高速行驶的环境,对高速行驶以及在高速行驶中处理突发危险的情况显得经验不足、措施不力,往往会惊惶失措。错过采取有效措施的时机。驾驶员不懂高速公路法规。缺乏长时间高速行驶的心里承受能力,应变能力差。总体来说,我国驾驶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驾驶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违章驾车,文通法规意识淡薄,忽视交通标志、标线的安全告示作用;疲劳驾驶现象严重;超速、超载现象普遍。

2、车的因素

由于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一般为80km以上,因此要求有性能较好的车辆与之相匹配。我国高速公路交通流组成与国外不同,大车所占比例较大,且车辆构成复杂,各车型之间性能差距较大。虽然近几十年来我国的汽车工业有了较大发展,货车性能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与国外相比,货车的总体性能仍然偏低,无法实现与高速公路合理有效匹配,而且货车超载现象一直较为普遍,这就造成了车的因素对高速公路安全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机动车技术状况堪忧、稳定性能变坏、机件易于损坏,安全性能下降、车辆类型复杂、车胎容易爆裂。

3、路的因素

高速公路由于道路环境因素不良直接导致的交通事故很少,但这并不能说明高速公路道路环境是完美无缺的。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人们对道路环境因素认识不足。过分强调人的因素及车辆因素所致。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人、车、路三因素中某一独立因素引起的,往往是由于两个或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在事故处理中,只能确定一种作为主要原因,故作为次要原因的道路环境因素在统计中往往被忽略了。

在道路交通系统中,人、车因素如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的心理、生理反应,车辆的技术状况,尽管会随时间变化,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其变化量均较小。而由道路线形、路面、沿线景观、交通量等参量构成的道路交通环境因素则随时间、地点的不同迅速变化。因而在驾驶员、车辆因素确定后,道路环境因素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决定道路交通系统的重要因素。道路环境是否与人、车保持协调,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重要影响。

4、环境的因素

不良的气候是导致重特大恶通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2004年,在雨、雪、雾、大风、阴天、沙尘等天气条件下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03,661起,死亡23469人,伤97848人,直接经济损失612万余元。当天气急剧变化时,特别是雨、雪、雾及冰雪路面,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种天气下有的路面是能见度低,有的路面是变光滑,摩擦系数很小,车辆一旦刹车势必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不良气候中的雾,是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5、管理的因素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失误是指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责任,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管理失误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它却是背景原因,且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本质原因。我国高速公路交通科学化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与我国高速公路现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尚未形成。由于高速公路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应管理法规建设滞后,专业管理人员不足,致使管理水平总体不高。不可否认,我国高速公路中的许多交通事故都与交通管理水平不高密切相关。

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

1、加大投入改善交通条件,克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高速公路的线形设计与交通事故关系较大,设计上有缺陷的高速公路对高速行驶的车辆会产生不稳定的感觉,驾驶员容易产生视觉上的错觉,这些都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要加大投入改善交通条件,如:拓宽高速公路道路,增加交通信号装备率,增加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斑马线,建设过街天桥或通道,科学合理地对各种交通流实行物理分隔,绿化低矮化,平缓路肩,平缓交叉口曲率,加强道路施工管理,制定和完善现行交通法规,交通事故快速响应等等。

2、加大投入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还是制约了高速公路的使用效果,因此需提高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大交通监控设施建设,来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3、定期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进行排查

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行有效控制。如:在高速公路上加装大型可变情报板、摄像机,对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及时诱导,并对高速公路路况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在事故多发段地带要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以提醒驾驶员高度注意。

4、应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针对高速公路的行驶特点,要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让驾驶员牢记高速公路上行驶中的注意事项,做到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超载超速行驶,保持一定车距行驶,车辆要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车况。对那些违章的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教育处理,必要时进行罚款,使其从中吸取教训。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的部分,我们应该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树立新理念,建立新机制,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驾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控制和预防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发生,才能确保道路畅通,实现高速公路公安交通事业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郗恩崇.高速公路管理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6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范文第2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接收、处理和应用,正日益成为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社会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也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技术提供的支持。近年来,在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大量信息技术被引入其中,如高速公路路面和重点路段(特大桥隧等)监控系统、应急电话系统、ETC自动收费系统等,逐步成为交通执法工作的,尤其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而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执法工作,由于其信息量大、信息需求种类较多,以及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等要求,尤其需要信息化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在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工作门类中,路政执法是一个重要执法门类,其执法效果更依赖于执法档案的记载管理,同时这也是做好高速公路养护、通信、收费、服务、指挥调度等工作的基础。本文拟从路政执法档案系统分析入手,研究其具体信息化功能的实现。

2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档案管理

2.1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档案的含义及特征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档案是指高速路政管理机构在执法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各种方式和载体的文字资料。既是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路政执法工作的凭证,也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实施活动的原始记录。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档案与其他档案一样,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价值性等特点,其中历史再现性为其本质属性,其他特点为其一般属性。但是,路政执法档案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①执法档案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过去和现在路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电子信息以及其他载体固定下来的信息和资料;②执法档案是文件材料、电子信息和其他信息与条件转化固定下来的;③执法档案是路政管理机构在实施执法管理活动中的原始记录,具有凭证性、经验成果性、宣传教育性和规范性等明显的行业特征。

2.2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档案的分类

在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实践中,路政执法档案通常分为路政执法文书档案和一般路政管理档案。其中,路政执法文书档案进一步分为路政处理(路政赔、补、偿)、路政处罚、路政许可、路政强制、路政监督检查等5种档案;其他路政管理档案,如路产档案、路政装备器材档案、路政人员档案、路政车辆档案等,归为一般路政管理档案。

2.3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逐步推进,以“公平、公正、公开”为目标的合法、合理行政,日益成为社会管理部门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对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规范性及科技含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路政执法档案信息化所具有的优势,使得信息化在路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中尤为必要。(1)可以提高路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如执法文书档案的电子化、路政管理数据的信息化,能够大幅度提高路政执法文书制作和路政管理统计速度,节省人力、物力,提高路政管理工作的效率。(2)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路政管理信息化需要依托一定的管理软件构成的管理系统,这要求路政人员在操作这些系统时,必须按照系统的规范或执法程序操作,进而促进了路政执法的规范性。(3)便于进行路政执法的统计分析,为路政执法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路政执法档案系统一般都具备较强的数据集成及统计分析功能,通过生成各种统计报表和图表,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部门决策提供第一手数据和统计资料。

3高速公路执法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构建规划

大多路政执法档案信息系统主要植根于路产、路权管理,一般分为法规规章查询系统、路政案件报表系统(路政机构信息管理)、路域档案管理系统、路产档案管理系统、路权档案管理系统和路政案件处理档案(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系统等。其中,路政案件处理档案系统包括路政赔补偿案件的处理系统、路政处罚系统、路政强制措施系统和路政许可处理系统,均属于对外执法性质,需要在处理案件时通过无线传输方式,现场录入档案信息并输出执法文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而在录入信息终端方面,有采用笔记本,还有利用“PDA”方式的。这些系统的建设多以B/S架构进行构架的,即各个客户端计算机不需要安装数据库系统,客户端仅需通过专网或公网,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软件操作。采取此构架的路政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主要不足是:①数据同步处理方式带来的时间冗余。由于采取同步一问一答的方式来完成信息交换,因此逻辑上受到严格限制,造成处理时间的冗余;②受到公共服务网络限制响应速度慢;③数据报表等功能较弱。一些路政日常手工报表,由于受机构限制很难完全在系统上实现;④路政管理灵活性与执法程序严格性的矛盾,给B/S架构带来大量的、无状态方式的会话成本控制,进而在系统完善和升级换代带来一定的难度。要实施有效的路政执法,不但要继续实施传统的路政执法手段,还要引入养护、收费、通信和应急管理的内容,这是一个相对复杂,且需要多部门协作的体系,在B/S构架下如何实施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档案信息系统构成及功能

如上所述,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档案信息系统的构建,应当是以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为基础,以内部“OA”办公系统为协同,以B/S、C/S相结合架构为基本技术架构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下面以此为顺序,对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档案信息系统的构建进行探讨。(1)路政巡查作为执法信息系统构建的基础要素。路政巡查就是路政执法人员对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整体情况,进行巡视与监督检查。其目的是通过巡查发现各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情况,并通过路政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需要采取行政执法措施的(路政赔偿、路政处罚、路政强制)依法采取,需要监督其他部门完成的,现场予以监督。因此,反映在路政管理信息系统上就是实现执法过程的声像实时传输、行政执法措施(路政赔偿、路政处罚、路政强制)的档案现场录入与存储、需要其他部门办理的情况(如养护、通信、收费和应急事件)的报告等功能。因此,在系统模块建立上需要路政执法档案管理模块、现场音像传输与存储模块,以及依托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养护、收费、通信、应急处置等信息报告模块。(2)内部“OA”办公系统作为执法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协同系统。协同办公在电子政务领域,是指各部门将自己的业务通过信息联网来向公众服务。高速路政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或者案件,除了要通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处理,同时还承担着对路政部门综合巡查发现的不属于公路保护业务,需要通过指挥中心转办到养护、收费、通信、经营等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并监督办理结果。与此相应的体现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就应具备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OA办公系统协同实现互联互通,这样才能通过发挥中心实现公共网络与局域网络的结合。多数OA办公系统由于是在高速公路局域网内运行,因此架构多是基于C/S,但是通过路政巡查等采集高速公路路面的各种信息,为了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绝大多数是采取公共网络传输,且基于此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大多是B/S架构。要想通过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路面信息采集和转办到相关职能部门并监督其实施,应当建立基于以B/S、C/S相结合的架构的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上述功能。(3)B/S与C/S相结合的架构作为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架构。路政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此种混合架构,对有大批量数据处理,如路面各种信息采集后,通过OA系统转办到各职能部门,以及需要各职能部门灵活报表,体现部门职能个性化较强的使用C/S架构;而对于路面信息采集、路政综合管理信息报表和执法档案数据的录入,则应采用B/S架构。不仅如此,考虑到执法档案、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在传输方式上应当通过虚拟专用网(VPN)来实现,因为虚拟专用网可以帮助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分支机构,通过内部局域网建立可信的安全连接,并保证数据的安全传输。另外,虚拟专用网还可以保护现有的网络资源,经济有效地连接到高速公路管理分支机构,及其用户的安全外联网虚拟专用网。

5结语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范文第3篇

一、监督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客观评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和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运输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总结推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整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瓶颈障碍,通报表扬一批交通行政执法先进典型,通报批评一批不规范执法案例。加强执法形象建设,整体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打造交通运输执法良好形象。

二、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程序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在基本了解和掌握被检查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和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开展执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各市、州和高速公路支队的基层执法单位。厅法规处随机抽取指定各市、州1—2个基层执法单位和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下属1个执法大队,并于监督检查工作开始3天前正式通知检查组。

(二)监督检查时间

对每个被抽取基层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间不超过1天。

(三)监督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和队容风纪情况,纠正基层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彻底整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坚决杜绝粗暴执法。

2.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凡不符合国民教育大专学历要求(三州除外)、未参加培训或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以及没在正式编制内的人员一律不得申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等协管人员要严格控制管理,协管人员只能从事整理档案、维持秩序等辅工作,不得从事行政许可、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

3.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以下五类执法行为:

一是检查上路执法行为。检查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二是检查罚款行为。检查“罚缴分离”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检查“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检查处罚单据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三是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检查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自由裁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情况,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作出5000元以上的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四是检查调查取证的行为。重点检查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采用了复式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检查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五是检查行政许可行为。检查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做到尽量简化程序和压缩审批时间,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4.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制定执法队伍形象建设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和资金保障情况;执法形象“四个统一”的实施情况。

检查组应按照《省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标准》(见附件1)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进行考评打分。

(四)监督检查方式

各检查组要听取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和被抽查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抽考执法人员、询问案卷相对人、查阅案卷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基层和群众,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检查组听取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台账。

2.检查组随机抽取各被检查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每一个单位抽取案件数量不少于10件,做好评查记录,填写《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3)。检查中发现特别优秀和存在重大问题的案件应当当场复印卷宗带回。

3.检查组到被抽取基层执法单位开展实地检查。

4.抽取执法人员考试。由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5名执法人员进行书面考试,考卷由厅统一印制,考试内容以《行政强制法》为主,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询问案卷相对人。检查组要通过查阅案卷等手段,联系了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件相对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6.情况反馈。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检查组要填写《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表》,并与被考评市州、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和基层单位交换意见,反馈检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组织安排

厅将组成6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组长由厅直各局分管局领导和厅法规处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各局、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各支队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每组负责检查3-4个市州和1-2个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各组具体出发时间和检查日程安排由组长确定。各组派车单位要安排好检查用车。

四、工作要求

(一)轻车从简,深入基层。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与各地各单位的自查相结合。要深入基层,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基层执法工作存在的真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厅“十二项规定”要求,从简从精,减少对交通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的影响。检查组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各组成员单位自行承担,不得接受纪念品、土特产以及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安排。

(二)严格检查,保证质量。各组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做好监督检查的保密工作,确保检查的随机性和真实性,要采用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整改,务求实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采用积极有效措施的方法,发掘好制度、好做法。各组应于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的一周内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并按《省2014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标准》(见附件1)对被检查市州和高速公路支队进行考评打分,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附件1、3、4、在检查中发现的优秀案卷和典型违法违纪执法案卷复印件(各市、州、高速公路支队不少于各一件)一并提交厅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要侧重于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情况,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二是执法人员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执法考试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三是队伍形象建设情况,“四统一”方案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四是实地检查基层执法单位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五是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六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应按照检查组提交的《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及时整改,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2014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5)报厅政策法规处。

五、准备事宜

(一)请各检查组成员单位于2014年3月27日前将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6)报厅政策法规处。

(二)请各检查组组长单位于2014年3月27日前将组长、联络员名单(见附件7)报厅政策法规处。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 人为因素 安全对策

在我国现阶段,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营状况并不令人满意,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高速公路的安全质量能够与其在国家公路网络中的重要地位、与其高昂的建设成本相一致。因此,深入系统的研究我国高速公路的安全问题,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紧迫课题。本文研究高速公路事故的起因及发生机理,提出高速公路安全的对策及预防方法,对提高高速公路安全性、经济形势是非常必要的。

一、高速公路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高速公路交通是由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要素构成的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闭环系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多因素联合效应的产物。导致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严峻的原因,也应从这几个因素中寻找答案。

(一)人的因素

人是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诸因素中最活跃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驾驶员和行人两个方面。其中,根据我国各地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统计,驾驶员责任事故就占到总数的70%—80%。由于我国总体道路等级低,交通组成复杂,又是混合交通,广大驾驶员习惯于中速行车,不适应高速公路高速行驶的环境,对高速行驶以及在高速行驶中处理突发危险的情况显得经验不足、措施不力,往往会惊惶失措。错过采取有效措施的时机。驾驶员不懂高速公路法规。缺乏长时间高速行驶的心里承受能力,应变能力差。总体来说.我国驾驶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驾驶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违章驾车,文通法规意识淡薄,忽视交通标志、标线的安全告示作用;疲劳驾驶现象严重;超速、超载现象普遍。

(二)车的因素

由于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一般为80km以上,因此要求有性能较好的车辆与之相匹配。我国高速公路交通流组成与国外不同.大车所占比例较大,且车辆构成复杂,各车型之间性能差距较大。虽然近几十年来我国的汽车工业有了较大发展,货车性能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与国外相比,货车的总体性能仍然偏低,无法实现与高速公路合理有效匹配,而且货车超载现象一直较为普遍,这就造成了车的因素对高速公路安全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机动车技术状况堪忧、稳定性能变坏、机件易于损坏,安全性能下降、车辆类型复杂、车胎容易爆裂。

(三)路的因素

高速公路由于道路环境因素不良直接导致的交通事故很少,但这并不能说明高速公路道路环境是完美无缺的。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人们对道路环境因素认识不足。过分强调人的因素及车辆因素所致。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人、车、路三因素中某一独立因素引起的,往往是由于两个或3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在事故处理中,只能确定一种作为主要原因,故作为次要原因的道路环境因素在统计中往往被忽略了。

在道路交通系统中,人、车因素如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的心理、生理反应,车辆的技术状况,尽管会随时间变化,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其变化量均较小。而由道路线形、路面、沿线景观、交通量等参量构成的道路交通环境因素则随时间、地点的不同迅速变化。因而在驾驶员、车辆因素确定后,道路环境因素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决定道路交通系统的重要因素。道路环境是否与人、车保持协调,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重要影响。道路环境未能满足完全行车条件,往往会形成事故多发区。影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道路因素主要有道路几何线形要素、路面状况、车道宽度、交通安全设施等。比如:线形不良导致事故、连续长大下坡导致事故多发、路面状况不良导致事故多发、无港湾式临时停车区、护栏防护强度不够,无法有效阻止车辆穿越、护栏端头设置不合理。

(四)环境的因素

不良的气候是导致重特大恶通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2004年,在雨、雪、雾、大风、阴天、沙尘等天气条件下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03,661起,死亡23469人,伤97848人,直接经济损失612万余元。当天气急剧变化时,特别是雨、雪、雾及冰雪路面,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种天气下有的路面是能见度低,有的路面是变光滑,摩擦系数很小,车辆一旦刹车势必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不良气候中的雾,其是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管理的因素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失误是指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责任,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管理失误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它却是背景原因,且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本质原因。我国高速公路交通科学化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与我国高速公路现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尚未形成。由于高速公路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应管理法规建设滞后,专业管理人员不足,致使管理水平总体不高。不可否认,我国高速公路中的许多交通事故都与交通管理水平不高密切相关。

二、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对策

道路交通系统是由道路使用者(驾驶员和行人)、车辆、道路(包括环境)三者共同组成的。因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总体对策就必须从人、车、路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针对我国的高速公路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总体策略。

1.广泛开展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对驾驶员和行人进行高速公路使用和安全的教育。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有本质的区别,这与以前普通公路的旧观念形成强烈的反差。例如,不准行人、自行车上高速公路,有时很难让沿线群众接受。因此,加强对驾驶员、行人(特别是沿线群众)的高速公路使用常识宣传和安全教育,在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刚刚起步的时期至关重要。

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报道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行车意识。

2.加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执法力度,严禁各种违章行为。由于高速公路自身的诸多特点,因而在交通管理方面,与一般公路有显著的差异,其要求高得多。高速公路只有在科学严格的管理下,才能充分发挥其快速、方便、舒适、安全、经济的运输效益。由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特殊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队伍来加强交通管理,对于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前面的研究分析超速行驶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居交通事故的各种原因的首位。交通事故的大部分也是因交通违章而引起的。因此,要加强执法力度,严禁各种违章行为,同时应加强车辆检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带病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范文第5篇

一、诱发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现场的人员、车辆、抛洒物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分析近年京珠高速多宗二次事故,发现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原因主要有四类:一是初次交通事故方原因造成的;二是初次事故处理方原因造成的;三是途经初次事故现场方原因造成的,四是上述2个或2个以上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

(一)初次交通事故方的原因。初次交通事故人员包括肇事司机、车主和乘客。

1、肇事司机、车主失当行为表现:一是未随车携带雪糕筒或其他危险警告标志,事故发生后未能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虽然携带警告标志,但事故发生后没及时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事故发生后未启用机动车危险警告灯,事故现场缺乏应有的警告作用,影响来方车辆的行车安全。二是驾驶员、车主未能意识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事故发生后急于检查车辆损失、修理故障,没及时采取必要的躲避措施,让自己以及乘客随车留在超车道、主车道上,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没留意高速行驶的来方车辆,在无意中置身于极容易被撞击的危险位置。三是当事人为争取个人的最大利益,忙于“扯皮”争吵推脱责任,一些单方简单事故、双方轻微事故,在减少占用道路资源不影响事故处理的情况下,以“保护现场”为由“赖”在原地,全然不顾占用大量道路资源,长时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2、乘客失当行为表现:事故发生后,有的乘客交通安全意识低,在好奇心理、焦急心理和逆反心理的影响下,在高速公路上围观事故现场,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未及时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安全位置,或转移到安全位置后又偷偷返回事故现场周围,置身于随时可能被来方车辆撞击的危险位置,给正常交通秩序造成进一步破坏,诱发二次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方的原因。交通事故处理人员主要包括交警、路政、交通拯救、医疗、消防、殡葬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1、交通民警失当行为表现:一是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的速度缓慢,事故现场迟迟未得到有效维护,初次交通事故有关人员、车辆、物体长时间严重地干扰来方车辆通行安全。二是维护事故现场措施不力,没按规定设置雪糕筒、警告牌等交通事故现场的警告标志,没做好途经事故现场的车辆分流,没及时将群众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以外的安全地方,让群众长时间停留于高速公路上的危险位置上。三是事故现场处理工作缓慢,事故现场物体迟迟得不到彻底清理,致使初次事故现场长时间占用道路资源,干扰来方车辆正常通行。四是民警思想麻痹大意,缺乏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危机感,专注于事故现场勘查忽视安全防范,在无意之中诱发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救护医生、拯救队员等其他事故现场处置人员失当行为表现:一是高速公路虽是国民经济建设大动脉,但一些部门负责人过多侧重于考虑经营的经济效益,居于利益原因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够重视,人员装备投入不足,参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积极性与实际需要不相称,处置速度缓慢,作业不够规范高效,延误初次交通事故的处置速度。二是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措施不足,在参与初次交通事故处理中置身于危险路段上,在无意中增占新的道路资源,增加安全隐患。

(三)途经初次交通事故现场驾驶员方的原因。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途经初次交通事故现场时,因躲避不及与初次交通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车辆、物体发生碰撞肇事。实践证明,驾驶员驾车躲避不及主要是由于其操作不当原因引起的,常见表现如下:一是驾驶员超速驾驶,因机械惯性原因造成躲避不及。二是驾驶员疲劳驾驶,因反应迟缓、操作不及时造成躲避不及。三是驾驶员驾车时使用手提电话、听高声音响、看车载VCD、与乘客谈话、思考影响安全驾驶的其他问题,因精神不集中造成躲避不及。四是车辆超载、机件有故障,驾驶员操控车辆难度大,因操控车辆时间长于正常时间造成躲避不及。五是驾驶员侥幸心过重,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预见性,因疏忽大意行车造成躲避不及。

二、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对策思考

针对高速公路的交通特点和二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笔者认为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主要对策有如下几种:

(一)民警应当树立预防二次交通事故比处理初次交通事故更重要的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提高警惕。

初次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人的意志有可能预防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避免出现新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高速公路车速快,交通繁忙,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比较常见,哪怕是1宗小事故、1个小路障,如果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得当,就极易引发比初次交通事故损害更严重的二次交通事故。但长期以来,一些民警对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险性认识不足,存有麻痹大意思想,不重视预防二次交通事故,并因此而付出深重的代价,有的民警还为此献出宝贵的生命。血的教训警示我们,高速公路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可能性大,损害效果异常严重,交通民警尤其是高速公路交通民警应当牢固树立预防二次交通事故比处理初次交通事故更加重要的意识。各级领导特别是大队、中队领导要以对民警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关心爱护民警出发,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理顺交通事故接报警工作,对辖区路段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巡逻执勤和电子监控,提高发现事故现场速度。

发现问题是处理问题的前提,要及时处理初次交通事故,消除初次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首先要及时发现初次交通事故。发现事故现场方法有两种,一是被动等待,通过110、122和值班、办公电话接受事故报警发现;二是主动发现,通过民警巡逻执勤和电子监控系统检查发现。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部门接警人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时,必须第一时间准确了解事故地点、形态、占据车道位置、车辆大小及损坏情况,以便指挥人员发出及时准确的处置指令,避免因错误指令而延误处警现象的发生。高速交警部门应实行全路段全天候24小时巡逻执勤,坚持交叉、错时、错向巡逻,主动检查发现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查处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后未设置警告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接受上级关于前往附近路段处警的任务。高速公路公司建有比较完善的全路段电子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应与公路公司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利用该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道路上车辆损坏、交通事故、交通阻塞等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另外,交警部门在落实勤务签到、领导查勤基础上,给巡逻执勤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对一线勤务工作进行更有效的实时监督,提升勤务管理水平,保证落实勤务。

(三)配齐配足执勤装备,规范事故现场处理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勤务安全检查机制。

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需要出发,为各中队配齐执勤执法和事故现场处理所需的反光背心、反光警告标志、雪糕筒、照明灯具和自身防护等装备。高速公路容易发生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对民警自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为此,事故处理民警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现场处理,事故现场必须有人负责交通维护,现场处置人员要重点防范刚到达事故现场和撤除事故现场这两个易麻痹大意时段的安全防护工作,不要因工作急忙而生乱,也不要因完成任务而随意。大队甚至中队需要制定严格的警务监督制度,每天检查民警及车辆的安全装备,把民警路面执勤执法和事故现场处理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检查内容,督促落实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强化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让民警养成注意安全防护的良好习惯。

(四)把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巡逻中队民警,解决过分依赖专职事故处理民警处理事故问题,增加事故处理人手,提高事故处理速度。

交通民警从单位到事故现场往往相隔数十公里,而且不时在不同地段于相同、相近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专职事故处理民警仅在赶赴现场上就耗费大量时间,有时也忙不过来。而高速公路初次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越长,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越大,缩短初次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是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关键。高速公路实行全天候24小时民警交叉、错时、错向巡逻执勤,无论是在巡逻中发现事故现场,还是接报后赶赴事故现场,处警速度总比在单位待命的专职事故处理民警快得多,警力也相对充足。高速公路上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轻微居多,事故责任也相对明显,巡逻中队民警经培训,配备相应警用装备后,完全有条件胜任大多数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此可见,把事故处理权限下放给巡逻中队民警是可行的,是提高初次事故处理速度,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客观需要。

(五)快速彻底清理初次交通事故现场,尽快终止初次交通事故占用道路资源,恢复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事故现场附近巡逻民警前往处警,并视情况需要通知拯救、路政、救护、消防、殡葬等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联合开展事故现场拯救、清障等工作。民警到达现场后,须立即启动车辆危险灯、警灯,在事故来车方向后方规定距离摆设明显的警告标志,设置雪糕筒渠化分流车辆,并加强应急车道管理,严禁无关车辆在应急车道上行驶、停放,确保救援车辆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同时迅速把相关人员转移到高速公路防护以外的安全地带。对于无人伤亡事故以及轻微事故的,积极鼓励事故当事人进行快速协商,在事故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当场调解,出具当场调解协议书,及时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除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力量还包括故障车辆拯救队、路政大队、医院、消防、殡葬等部门,快速彻底清理事故现场消除路障安全隐患,很多时候有待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交警部门一方面通过主动与之沟通协调,另一方面通过上级、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从多个方面施加影响,争取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规范安全高效作业程序,积极配合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快速彻底清理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