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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污染治理方法

河流污染治理方法

河流污染治理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淮河流域;水环境;协同控污

引言

安徽省淮河流域覆盖淮南、蚌埠、淮北、阜阳、宿州、亳州、滁州、六安和合肥9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由于流域水环境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以及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利于流域环境的治理,使得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必须创新制度,建立协同控污机制,统筹规划,合力治污,使整个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一致,从而有效遏制和治理淮河水污染。

1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现状及问题

1.1 水环境现状

从安徽省淮河流域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来看,水质为Ⅱ~Ⅲ类的水体占总量的近一半;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即水质为Ⅳ类的水体占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即水质为劣Ⅴ类的水体占总量的近六分之一;其余的水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即Ⅴ类水质。由此可知,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水体占总量的一半以上,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1.2 存在的问题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

部分因子超标严重。

城镇生活污染排放不断增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历史欠账较多,治理资金匮乏,影响规划的有效实施。

局部水系污染严重,跨界纠纷问题有待解决。

流域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且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2 协同控污机制的方法研究

2.1 管理主体协同

在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的治理中,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应该有机联系起来,明确划分各自功能,实现三大环境管理主体的协同控污。特别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企业责任主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流域水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和区域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联动的沟通机制,使环保共治从单一的政府行动向多元化、全方位的社会行动方向发展。

2.2 管理政策手段协同

管理政策手段包括命令控制、经济激励和宣传教育。命令控制包括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或流域污水排放标准和统一、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等措施来处理协调控制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污染,同时加大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形成法律威慑力,真正做到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

经济激励包括生态补偿制度和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通过出台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和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使企业能在利益的驱动下,积极地进行生产工艺改革、实施清洁生产,增加排污余额。

宣传教育以宣传内容、宣传组织以及宣传形式为手段,提高公众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使得公众更好的参与到淮河流域的水环境治理中。

2.3 技术方法协同

由于流域水体的流通性,上游排污往往会对下游水质产生影响。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区域信息共享机制,不利于流域整体的污染控制。

因此,在治理淮河流域污染时,流域各区域应联合建立水环境信息系统,实现省流域内水环境信息的共享,协同控制水环境污染;逐步建立区域之间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共享和有效利用;建立流域水环境联合监测体系,提高各区域环境监测水平,提高水质采样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建立环境预警联动系统,有效应对流域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各区域联合构建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体制,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加强与周围区域的联合监察执法。

2.4 管理部门协同

淮河流域的综合整治不是单一的环保或者水利工程,涉及到各个行政区域的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建设等不同部门的共同管理。流域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是确保成效治理淮河流域污染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治理过程中,应建立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明确各个行政区政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各区域地方主管部门之间,水利、环保、市政、土地等部门之间需建立起联合防污控污机制,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应保障畅通,实施区域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确保区域环保共治的科学性、统一性和有效性。

2.5 水域陆域协同

水体污染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人类社会在水域上的活动,二是人类在水体周边陆域上的活动。对于绝大多数的水域来说,陆域污染物是引起其污染产生的最主要来源。水域环境和陆域环境两者关系密切,互为依托,互相促进。陆域环境的改善,也将有利于水域环境的改善和保持。因此,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必须贯彻水域陆域协同的整体系统指导思想。以陆域污染控制和治理为前提,通过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控制城市面源以及制定政策法规、防治农药、化肥的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规划布局、面源污染源普查和建立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等措施控制农村面源,实施清洁生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发生量,强化源头治理,并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技术阻截控制污染物的转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外排,在陆域就地治理污染物,可获得事半功倍之功效。

2.6 总量控制与产业结构优化协同

以总量控制为前提,开展水污染协同控制理论模型研究,建立多源水污染协同控制分配模型,限制各区域内各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确定区域内各污染源的削减量,使得各区域内各监测断面水质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该模型计算得到的污染物总量分配及现有污染物的削减量,以此为依据合理调整各区域产业结构,提高准入门槛、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最终实现流域内水环境质量达标的目标。

3 结束语

淮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不仅要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强巩固治理成果,更亟待的是要积极拓展水污染治理途径,改变传统工程治理的单一模式,寻找从管理主体到管理政策和技术方法的多角度控污方法,特别是总量控制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协同,为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一种新的管理方式,从而切实有效地实现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协同控制,稳步推进淮河流域沿岸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金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3.

[2]姬鹏程,孙长学.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的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09(7).

[3]石玉敏,王彤,胡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状况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0(36).

[4]周勤.乐山市茫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初步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5.

[5]张远,张明,王西琴.中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问题与对策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7,29(11).

河流污染治理方法范文第2篇

1983年,伦敦的一位钓鱼爱好者拉塞尔·多伊格竟然得到了一项大奖:一座银杯,还有190英镑的支票。颁奖给他的是英国泰晤士河水务管理局,而他获奖的原因,并不是为河水治理募捐,也不是他为环保做了什么贡献,只是因为他无意中从泰晤士河中钓上了一条鲑鱼。

钓上一条鱼有什么稀奇?在其他地方没什么稀奇,但在泰晤士河,已经有一百五十多年没看到什么鲜活的生物了,这一条鲑鱼,反映了英国人一百多年来努力所取得的成效。

泰晤士河全长约400公里,横贯英国首都伦敦等10多个城市,流域面积1.3万平方公里。英国的政治家约翰·伯恩斯曾说:泰晤士河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因为它是一部流动的历史” 。在英国,泰晤士河流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伦敦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提供饮水和工业用水。

从“母亲河”到“死河”

1878年,一艘名为“爱丽丝公子”的游轮在泰晤士河上发生了事故,640名游客死亡。按理说,泰晤士河的水面并不太宽阔,不至于造成如此之大的伤亡。调查结果揭示了些伤亡的原因——其中大部分遇难者并不是死于溺水,而是死于有毒的河水。

事实上,直到1800年左右,泰晤士流淌的河水还是洁净卫生的。但在那个时代,伦敦甚至整个英国的上上下下几乎都没有环保意识。为了取水、排污方便,大量的屠宰场、制革厂等工厂都沿河而建。因此,大量工业废水甚至是动物尸体都纷纷涌入泰晤士河。到了1858年,泰晤士河已经没有了“母亲河”的美好形象,而只是一条下水道,泰晤士河已经成为一条“死河”。

1858年的6月,伦敦天气干燥且非常炎热。这时候,已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干旱的泰晤士河沿线上游供水量急剧减少,而伦敦城内的污水还是源源不断地排到泰晤士河中。由于供水量不足,河水渐渐退下去,沿岸的淤泥出来,经阳光暴晒后,发出了惊人的恶臭。这就是著名的1858年“大恶臭事件”。

除了工业污染外,对“大恶臭事件”负主要责任的还有排入河中的大量粪便。1805年,伦敦的人口已经增长到了100万,在随后的10多年内,人口继续增加,各种排泄物也在大量增多。据估计,到1857年时,泰晤士河每天都会接受大约250吨的各类排泄物。一旦泰晤士河受到潮汐的影响,在潮汐上涨期间还会使大量的废水急剧倒灌,造成臭水满街泛滥的情况。

一河臭水严重影响了沿岸人们的身体健康。科普作家亚当·哈特·戴维斯说:“尿液是无菌的。如果真想喝的话,但喝无妨,它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但粪便不一样,里面有很多细菌,所以非常危险。” 有两种恶性疾病与人类的排泄物有关,首先是霍乱,另外一种是伤寒。

1848年,伦敦爆发了霍乱疫情,当时,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把各种脏东西用水冲走,就能解决问题——泰晤士河又成了最大的下水道,这使情况变得更加严重。到1949年疫情结束,已经有超过14000人死于霍乱。此后,霍乱又多次光临伦敦,导致伦敦及其周边地区三万多人死于该病。

人类终于意识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从1858年“大恶臭事件”后,泰晤士河的治理开始提上议事日程,英国也从此开始了一百多年的水污染大治理。

艰难的治污历程

19世纪中期以后,英国政府开始修建拦截式地下排污系统,这套系统对伦敦污染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将市区的污染问题转移到了伦敦下游的河口处,他们在这里修建了污水仓库以存储污水,等退潮时将污水排入河流。1887年至1891年,排污口采用了化学沉淀法(石灰和铁盐),以减少污染物负荷量。这只是污水处理漫长历程的开始。

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公众对河流污染等环境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英国政府下决心全面治理泰晤士河。此时,英国的河流污染防治真正走上了健全的法制轨道。政府通过立法,先后制定了《河流法》《水资源法》 《水法》 《污染控制法》等法律。比如《污染控制法》,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司法监禁或经济制裁等处罚规定,对控制污染河流及其他水环境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英国有关当局还重建和延长了伦敦下水道,建设了450多座污水处理厂,形成了完整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目前,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先集中到污水处理厂,在那里经过沉淀、消毒等处理后才能排入泰晤士河。污水处理费用计入居民的自来水费中。

这一时期,英国水资源经历了从地方分散管理到流域统一管理的历史演变。自20世纪六十年代起,英国对河段实施统一管理,把泰晤士河划分成10个区域,合并了200多个管水单位,建成了一个新的水务管理局——泰晤士河水务管理局。它在环境部的管辖之下,负责对泰晤士河流域进行统一的规划与管理。泰晤士河水务管理局有权提出水污染控制的政策法令、标准,有权控制污染排放。

经过长达150多年时间的艰苦整治,耗资数十亿英镑,如今流经伦敦的泰晤士河已由一条“死河”变成了世界上最洁净的城市水道之一,泰晤士河这条“母亲河”终于重新焕发了生机。濒临绝迹的海马重新游弋于泰晤士河中,另外还有124种鱼类也重新出现在泰晤士河内。这表明相关部门对泰晤士河的治理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泰晤士河的水质有了相当大的改善。

治污的同时还需治人

如今,泰晤士河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流经首都城市的水质最好的河流,泰晤士河的“先污染后治理”的经历也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关于河流污染的例子。

然而,泰晤士河的经历与其说是一个值得效仿的榜样,不如说是一个应当汲取的教训。它清晰地表明,水体污染等环境问题具有污染破坏容易而治理恢复困难的特点。这就要求环境保护必须以预防为主,国家或地方政府切莫只顾眼前利益或短期经济效益,要从长计议,事先采取措施并严格限制种种不利于环境的行为。

河流污染治理方法范文第3篇

一、治理目标

1、2014年底渭河流域水质控制目标

在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实现水质基本变清。

2、2014年底在上游水质达到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胭脂河按照新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区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把项目准入、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

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淘汰工艺落后、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对没有能力进行污染治理、达标无望的排污企业要实施关闭;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审批印染、造纸、果汁等高耗水、高排污项目以及对水环境有较大污染的化工企业。鼓励经营状况不佳、治污难度大的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关闭或转产。按照新颁布的《黄河流域(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

-2011)督促排污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2年6月前不达标的实施停产治理。年内完成省造纸厂关闭工作。

(二)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和管理

在不断加强污染源监管的同时,积极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华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开工建设污水升级改造工程,力争2012年8月底完成进行调试运行;对已完成污水升级改造工程的兴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综合废水治理工程、市晁庄实业公司屠宰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工程,2012年6月30号完成验收;对新建、扩建涉水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我市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照《黄河流域(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挂牌督办。

(三)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中水4万吨。2009年8月24日正式投运以来,运营良好。2011年对一期除磷、脱氮进行提标改造,已进入调试运行,2012年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为了解决我市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力争2012年4月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3年底主体工程完工,2013年底建成投运。加大污水管网和中水处理能力建设,开工建设8.7公里的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投入运行,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利用率。

(四)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解决乡村垃圾污染问题;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发挥发酵床养猪技术的示范作用,降低养殖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和单位能耗。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重点解决畜禽粪便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加大市星光良种猪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的营运管理,2012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力争2013年5月开工建设市赵村桑园兴农奶牛养殖场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渭河治理综合决策机制

市政府设立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环保局、考核办、发改局、工发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局、水利局、国土局、商务办、电力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杨文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同时,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部门协抓,共同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严格责任考核,认真实施渭河治理奖惩机制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措施和项目负责到人。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从2012年起,全市要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渭河治理向纵深发展

市发改局要做好重大污染治理项目的立项和国债资金的申报推进工作;市工发局要做好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关闭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的资金保障;市监察局要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市考核办要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考核;市环保局是渭河污染治理的职能部门,要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和污染源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做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要做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市水利局在重点做好渭河生态基流保障、水土保持控制河流输沙量和含沙量减少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入河口审批,按照三道控制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管理要求,健全渭河区界断面的水文监测管理体系,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源监控机水质监测,共同做好渭河污染物总量考核及生态补偿工作;市农林局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作,负责流域内植被恢复与保护;市工商局要及时吊销淘汰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取缔无照违法生产和违法排污企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机制。

河流污染治理方法范文第4篇

淮河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地跨豫、皖、苏、鲁四省35个地(市)、158个县(市、区),全长1000公里,流域总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淮河流域水污染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进入80年代,水污染事故频发,水质恶化加剧,给沿淮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洗衣灌溉,七十年代水质变坏,八十年代鱼虾绝代,九十年代身心受害”,这首歌谣是淮河流域水质变化过程的真实写照。

1994年5月国务院环委会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了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揭开了淮河治污的序幕。随后,相继制定和实施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十五”计划。

经过13年治理,尽管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有所削减,但由于污染物的长期积累,淮河流域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从排污量来看,淮河流域排污总量居高不下。2005年,淮河流域废水排放量41.7亿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4.2万吨,是“九五”目标的2.8倍,“十五”目标的1.6倍,“十一五”目标的1.2倍;氨氮排放量14.0万吨,是“十五”目标的1.2倍,“十一五”目标的1.3倍。

从水质来看,污染仍然十分严重。今年上半年,淮河干流14个监测断面II、III类水质比例仅占14%,Ⅳ类水质比例占29%,Ⅴ类、劣Ⅴ类水质所占的比例高达57%。淮河支流总体上呈中度污染。

从饮用水源来看,饮水安全状况堪忧。2005年,淮河流域63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有12个未能达到功能要求,100万人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需要说明的是,囿于条件限制,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特定污染指标未监测,否则不达标的情况将更严重。

淮河流域水污染痼疾“久治不愈”的原因

第一,自然、社会与经济的先天不足增加了淮河流域的治污难度。淮河流域治污的先天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自然条件差。淮河流域水资源并不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83毫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62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仅为全国的3.4%;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年内6-9月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70%;年际之间降雨变化剧烈,最大年降雨量是最小年降雨量的3-5倍;坡降小,流速缓,水体自净能力差;闸坝林立,全流域有大小5000多个闸坝,大量水资源拦蓄后,水环境容量大为降低。

二是人口压力大。2006年。淮河流域总人口约1.7亿,平均人口密度为630人/平方公里,居七大流域之首。淮河流域“十五”水污染防治中期评估表明,淮河流域生活污水污染负荷占总负荷的比例已高达63%,治理生活污染的压力已经超过了治理工业污染的压力。

三是经济欠发达。淮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2005年全流域GDP约为1.6万亿元,超过全国1/8的人口只创造了不足全国1/11的社会财富。经济欠发达不仅使各地经济发展需求迫切,增加了环境压力,同时使污染治理资金筹措面临重重困难。

四是结构污染突出。造纸、酿造、化工、制药、皮革等重污染行业仍是流域主导产业,也是工业污染物的主要来源。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电(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饮料制造业等7个行业的COD排放量占全部重点工业企业的80.5%,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两行业氨氮排放量占全部重点工业企业的84.6%,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五是面源污染严重。农业是淮河流域主产业之一,全流域约有耕地1333万公顷,占全国可耕地的1/8,化肥农药的粗放使用导致面源污染严重。现在的问题是面源污染底数不清,初步估计淮河流域面源污染占COD总负荷的40%(清华大学估算为70%)。此外,缺乏对面源污染的实质性控制措施,将成为今后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一个主要难题。

第二,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最直接表现就是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指标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并且环境保护计划中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指标还在不断增加。《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中规定,到2000年,淮河流域COD最大允许排放总量为36.8万吨/年:“十五”计划规定,到2005年,淮河流域COD排放总量控制在64.3万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1.3万吨/年:“十一五”计划规定,到2010年,淮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88.4万吨/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0.7万吨/年。淮河流域的实际环境承载能力如何呢?2005年,水利部提出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应该分别控制在38.2万吨/年和2.66万吨/年,国家环保总局也在此前提出COD和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应该分别控制在40.0万吨/年和3.28万吨/年。如果说“九五”计划中确定的淮河流域COD最大允许排污总量36.8万吨/年是保证水质变清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十五”和“十一五”计划中确定的COD和氨氮控制指标,早已让位于地方的经济发展,也从根本上放弃了水质变清的目的。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淮河流域环境容量,“十一五”计划中COD控制排放量是环境容量的2.2倍,氨氮控制排放量是环境容量的3.3倍,根本无从保证淮河流域的水质改善。

第三,治污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安排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59座,到2000年底,建成并运行12座,占20.3%;在建32座,占54.2%;未动工的15座,占25.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共安排了488个项目,计划投资255.9亿元。到2005年底,已完工项目342个,占70.1%;在建项目88个,占18.0%;未动工项目58个,占11.9%。累计完成治理投资144.6亿元,占56.5%。由于工程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导致污染物治理老账未还,又欠新账,淮河水污染积重难返。

第四,环境污染治理责任长期得不到落实。尽管早在1995年出台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五条就明确规定:“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人民政府各对本省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分解到有关市(地)、县,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考核有关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但是“九五”、“十五”淮河水污染防治目标没有实现,并没有哪一个地方领导因此而受到处罚甚至影响升迁。责任不追究的直接后果就是在各级领导中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年年喊达标,年年不达标,狼来了喊多了,也就没有人信了。这里仅举了一个政府的例子,其实,《条例》中规定的“自1998年1月1日起,禁止一切工业企业向淮河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针对企业的规定也从未得到严格执行,如果“十一五”依然如此,淮河污染治理也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根治淮河污染的对策建议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淮河污染问题,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要坚持环境容量不动摇。淮河流域水质能否改善并最终实现变清的目标,坚持环境容量不动摇是关键,即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应该分别控制在40.0万吨/年和3.28万吨/年(环保总局数据)或38.2万吨/年和2.66万吨/年(水利部数据)。为此,各地要按照环境容量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暂停审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地区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化肥、农药的使用和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有效控制面源污染;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有效控制城镇生活污染;要加强闸坝调控,增加水体自净能力。

河流污染治理方法范文第5篇

淮河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地跨豫、皖、苏、鲁四省35个地(市)、158个县(市、区),全长1000公里,流域总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淮河流域水污染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进入80年代,水污染事故频发,水质恶化加剧,给沿淮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洗衣灌溉,七十年代水质变坏,八十年代鱼虾绝代,九十年代身心受害”,这首歌谣是淮河流域水质变化过程的真实写照。

1994年5月国务院环委会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了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揭开了淮河治污的序幕。随后,相继制定和实施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十五”计划。

经过13年治理,尽管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有所削减,但由于污染物的长期积累,淮河流域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从排污量来看,淮河流域排污总量居高不下。2005年,淮河流域废水排放量41.7亿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4.2万吨,是“九五”目标的2.8倍,“十五”目标的1.6倍,“十一五”目标的1.2倍;氨氮排放量14.0万吨,是“十五”目标的1.2倍,“十一五”目标的1.3倍。

从水质来看,污染仍然十分严重。今年上半年,淮河干流14个监测断面ii、iii类水质比例仅占14%,ⅳ类水质比例占29%,ⅴ类、劣ⅴ类水质所占的比例高达57%。淮河支流总体上呈中度污染。

从饮用水源来看,饮水安全状况堪忧。2005年,淮河流域63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有12个未能达到功能要求,100万人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需要说明的是,囿于条件限制,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特定污染指标未监测,否则不达标的情况将更严重。

淮河流域水污染痼疾“久治不愈”的原因

第一,自然、社会与经济的先天不足增加了淮河流域的治污难度。淮河流域治污的先天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自然条件差。淮河流域水资源并不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83毫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62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仅为全国的3.4%;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年内6-9月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70%;年际之间降雨变化剧烈,最大年降雨量是最小年降雨量的3-5倍;坡降小,流速缓,水体自净能力差;闸坝林立,全流域有大小5000多个闸坝,大量水资源拦蓄后,水环境容量大为降低。

二是人口压力大。2006年。淮河流域总人口约1.7亿,平均人口密度为630人/平方公里,居七大流域之首。淮河流域“十五”水污染防治中期评估表明,淮河流域生活污水污染负荷占总负荷的比例已高达63%,治理生活污染的压力已经超过了治理工业污染的压力。

三是经济欠发达。淮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2005年全流域gdp约为1.6万亿元,超过全国1/8的人口只创造了不足全国1/11的社会财富。经济欠发达不仅使各地经济发展需求迫切,增加了环境压力,同时使污染治理资金筹措面临重重困难。

四是结构污染突出。造纸、酿造、化工、制药、皮革等重污染行业仍是流域主导产业,也是工业污染物的主要来源。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电(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饮料制造业等7个行业的cod排放量占全部重点工业企业的80.5%,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两行业氨氮排放量占全部重点工业企业的84.6%,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五是面源污染严重。农业是淮河流域主产业之一,全流域约有耕地1333万公顷,占全国可耕地的1/8,化肥农药的粗放使用导致面源污染严重。现在的问题是面源污染底数不清,初步估计淮河流域面源污染占cod总负荷的40%(清华大学估算为70%)。此外,缺乏对面源污染的实质性控制措施,将成为今后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一个主要难题。

第二,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最直接表现就是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指标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并且环境保护计划中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指标还在不断增加。《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中规定,到2000年,淮河流域cod最大允许排放总量为36.8万吨/年:“十五”计划规定,到2005年,淮河流域cod排放总量控制在64.3万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1.3万吨/年:“十一五”计划规定,到2010年,淮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88.4万吨/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0.7万吨/年。淮河流域的实际环境承载能力如何呢?2005年,水利部提出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应该分别控制在38.2万吨/年和2.66万吨/年,国家环保总局也在此前提出cod和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应该分别控制在40.0万吨/年和3.28万吨/年。如果说“九五”计划中确定的淮河流域cod最大允许排污总量36.8万吨/年是保证水质变清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十五”和“十一五”计划中确定的cod和氨氮控制指标,早已让位于地方的经济发展,也从根本上放弃了水质变清的目的。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淮河流域环境容量,“十一五”计划中cod控制排放量是环境容量的2.2倍,氨氮控制排放量是环境容量的3.3倍,根本无从保证淮河流域的水质改善。

第三,治污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安排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59座,到2000年底,建成并运行12座,占20.3%;在建32座,占54.2%;未动工的15座,占25.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共安排了488个项目,计划投资255.9亿元。到2005年底,已完工项目342个,占70.1%;在建项目88个,占18.0%;未动工项目58个,占11.9%。累计完成治理投资144.6亿元,占56.5%。由于工程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导致污染物治理老账未还,又欠新账,淮河水污染积重难返。

第四,环境污染治理责任长期得不到落实。尽管早在1995年出台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五条就明确规定:“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人民政府各对本省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分解到有关市(地)、县,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考核有关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但是“九五”、“十五”淮河水污染防治目标没有实现,并没有哪一个地方领导因此而受到处罚甚至影响升迁。责任不追究的直接后果就是在各级领导中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年年喊达标,年年不达标,狼来了喊多了,也就没有人信了。这里仅举了一个政府的例子,其实,《条例》中规定的“自1998年1月1日起,禁止一切工业企业向淮河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针对企业的规定也从未得到严格执行,如果“十一五”依然如此,淮河污染治理也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根治淮河污染的对策建议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淮河污染问题,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要坚持环境容量不动摇。淮河流域水质能否改善并最终实现变清的目标,坚持环境容量不动摇是关键,即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的入河排放总量应该分别控制在40.0万吨/年和3.28万吨/年(环保总局数据)或38.2万吨/年和2.66万吨/年(水利部数据)。为此,各地要按照环境容量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暂停审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地区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化肥、农药的使用和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有效控制面源污染;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有效控制城镇生活污染;要加强闸坝调控,增加水体自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