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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北方夏秋季节;强对流天气;鱼塘管理

中图分类号:S9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224-1

1 加强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和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众,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防灾减灾上。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各地区的农牧、水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养殖场户灾情预警信息,要利用农民信箱等平台和手段,将天气动态、防御措施等信息迅速传达给渔民、养殖基地、设施渔业大户等,布置指导并动员渔民群众做好防范暴雨、洪灾等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并针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灾害,结合当地养殖业生产具体情况和实际,落实好各项防灾、避灾措施。要完善养殖业防洪抗灾应急方案,做好防洪应急队伍、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做到有应急预案、有预警系统、有抗救队伍。各乡镇办要尽快深入村、户,及时指导做好防范准备,特别是协助畜牧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做好防范工作。

2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应对强对流天气的准备工作

养殖场及养殖户普遍存在的对强对流天气对渔业生产的危害认识不足、准备不足、行动迟缓的问题。农牧渔业部门应该尽早制定《渔业生产如何应对强对流天气的措施》通告,通过学习班、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宣传,也可以在养殖场、集市、养殖集中区张贴通告,动员从渔农民做好应对强对流天气的准备工作。

3 立即开展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

农牧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分片包干,开展一次养殖业防汛安全隐患的大排查。一是要全面排查苗种场的防汛隐患,重点对亲本池、鱼种池进排水系统加强检查,确保亲本、鱼种不逃逸、不损失。二是要巡查主要养殖场基础设施,重点对排灌机械、防逃设备、网箱、池埂护坡、涵闸、电路等做到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限时整改,确保安全应对强对流天气对渔业生产造成的危害。

4 提早检查养殖场的各类设施及棚舍

强对流天气来临之前开展各类设施及棚舍安全检查,养殖场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各类设施、贮料库、围墙、办公室和职工宿舍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加固,防患于未然。对居住在有危险性棚舍内的人员和奶牛要及时转移,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夯实池梗(田埂),加固拦鱼设施,排泄掉池塘(稻田)多余的水,防止强降雨造成的漫埂、倒埂(坝)现象发生;加固养殖生产用房,防止倒塌伤人;加强防洪排涝设施设备的检修,疏通进、排水沟渠和排洪渠道,确保排涝通畅;加强用电设施设备安全检查,防止短路、电线断裂、电杆倒塌等现象发生;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风、防雹、防雷电准备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认真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强对流天气成灾后,往往是鱼类疫病多发时期,要切实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免疫消毒和病死鱼无害化处理,加强疫情监测,强化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突发疫情。

5 积极做好灾后复产工作

一旦发生灾情,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进一步蔓延。灾后,根据受灾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渔业减灾复产措施,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渔业灾区第一线,深入村场和养殖基地,现场指导渔民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保证渔业生产安全,确保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迅速开展苗种调剂工作,帮助指导灾后渔民补充投放鱼苗鱼种,减少损失。及时将病鱼死鱼打捞上岸,集中销毁,坚决杜绝死鱼流入市场,对部分地区进行防病消毒,加强水质和疫病检测,防止灾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6 强化渔政执法

防止趁灾乱捉滥捕行为,着力在加强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扩大服务范围,防止各类渔业违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灾后生产有效恢复。

参考文献

[1] 王文彬.春季鱼塘饲养管理要点[J].渔业致富指南,2004,

(06).

[2] 李东.鱼塘的早春管理[J].云南农业科技,2003,(02).

[3] 张金平.春季鱼塘要精管[N].云南科技报,2009.

[4] 司作志.夏季鱼塘管理的主要措施[J].河北渔业,1994,

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以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三是坚持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监管执法和宣传帮扶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以主要领导亲自抓为标志的组织领导更加强化,以“网格化”管理为标志的监管方式更加完善,以依法行政为标志的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以守法生产经营为标志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加快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在畜产品中无检出,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着力打造“畜产品最安全”的行业名片。

三、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八项监管措施

要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养殖及相关环节,落实“八项强化”措施,着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强化畜禽养殖环节监管。生产源头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按照“六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环境生态化)标准,加快推进养殖场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养殖场(户)监管,严格饲养企业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二是督导畜禽养殖场(户)按照《畜牧法》规定,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记载的信息要连续、完整、真实,实现养殖环节质量安全过程全面监控、出现问题能够有效追溯。三是依法严力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犯罪行为。

(二)强化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一是加大对辖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力度。监督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饲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及不合格产品召回和销毁制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兽药和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一卡三档三书”(即养殖场监管联系卡、养殖场药品购入和使用台帐档案养殖档案及监管档案、养殖场安全用药告知书保证书和监管工作责任书)用药用料管理模式,指导、监督养殖场(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二是建立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月报告制度。三是严禁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及其化合物,严禁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违禁化合物。四是建立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承诺制度、诚信档案制度和劣行“黑名单”制度,增强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促进投入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畜禽收购贩运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畜禽收购贩运人员全部实行动态登记备案制度和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收购贩运人员建立全市统一的畜禽购销登记台帐(样表见附件1),无产地检疫证明及来源不清的畜禽不得上市交易。

(四)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环节监管。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人员,并严格落实屠宰与检疫、检验同步制度,对证标不全、不符以及来源信息不清和没有检验合格凭证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实行定点屠宰的肉牛、肉羊等活畜参照上述办法办理。

(五)强化监督监测环节监管。按照农业部畜禽养殖场(户)逢出必检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合理确定抽检比例和频率,做到属地管理、分级检测、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科学公正、随机抽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科学严谨地做好样品检测,确保结果真实有效,详实填写原始记录,规范出具检测报告。鼓励大型畜禽养殖场(基地)开展企业自检。

(六)强化“三品一标”监管。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标准化养殖场参与无公害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认证和登记;强化无公害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的证后监管,提升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证地理标志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建立退出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农业部核准注销。

(七)强化出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生产、加工出口畜产品企业的备案和信用登记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体系,一旦有进口国检测出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出口企业要及时报告。

(八)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对初步调查认定涉嫌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犯罪行为的,要按照农业部等八部(局)印发的《“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农质发[2011]10号)和省政府“三个一律”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案件移送后的协查工作。对其他涉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部令第63号)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查明违法事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六项监管制度

(一)宣传教育与技能培训制度。市、区市两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年度宣传教育与技能培训计划,确定兼管领导,落实宣传培训经费,丰富形式内容,分级实施、确保效果。一是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养殖场(户)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的法规宣传和技术指导,提高其守法生产经营意识和科学用药用料水平;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公信力。

(二)舆情监控与媒体应对制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复、核查和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依照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敏锐掌控舆情信息,做好搜集、分析和应对工作,善待媒体、慎对媒体、善用媒体。

(三)应急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市、区市要分别制定和动态修订本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科学合理的做好两级应急预案的协调与衔接,将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到单位、小组和岗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问题隐患和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生命健康危害、负面社会影响和经济财产损失控制到最低作为应急管理的终极目标。

(四)风险评估制度。为及时消除系统性、区域性和环节性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业部有关要求,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建立市、区市独立风险评估和评估信息共享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成立评估小组,掌控风险信息,确定评估频率,做好评估记录。通过风险评估,切实摸清危害因子的种类、区域范围和影响危害程度,研究提出科学防范和有效消除的措施和办法,科学甄别风险预期并按程序启动风险预警。

(五)量化考核制度。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鲁牧质监发[2012]8号)要求,从2012年起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量化考核评估,各区市于当年11月20日前,做好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市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局考核评估小组于年底前对各区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评。

(六)文档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文档的完善和管理,做到分类(项)管理,一类(项)一档;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一案一卷且文书齐全、手续完备,案件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案卷内容。

五、突出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三个监管重点

(一)“瘦肉精”监管。“瘦肉精”监管要全面实行“四个全面排查”和严格落实“八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建立完善、规范的养殖和监管档案。

四个全面排查是:对生猪、肉(奶)牛、肉(奶)羊养殖场(户)全面排查并登记备案;对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排查;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排查;对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全面排查。以生猪、肉羊、肉牛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及相关环节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

八项管理制度是:一是建立健全养殖场(户)全覆盖登记备案制度,对所有养殖场(户)依法进行备案,敦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加强动态监管,净化产地环境;二是建立健全不生产、兜售、使用“瘦肉精”承诺制度,促进企业加强诚信自律,守法经营;三是建立健全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和经纪人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教育监督,实现问题可追溯;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测与生产经营主体自检相结合制度,加强监督检测,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同步管理制度,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抽样检测记录制度,确保生猪证标齐全、来源明确、产品安全;六是建立健全“瘦肉精”黑名单制度,对企业生产、兜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在案,并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监管;七是落实“瘦肉精”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八是落实“瘦肉精”举报奖励办法。按照《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青政办发[2007]40号)办理,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普遍关注,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要严格实行“两证一单三管四控”制度。“两证一单”即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和生鲜接单;“三管”是要突出管好三个环节。即奶畜养殖环节要建立养殖档案、防疫监管档案和休药期等制度;生鲜乳收购环节要检查督促建立健全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进货查验、卫生管理、留样追溯和质量安全保障等制度;生鲜乳运输环节要认真填写生鲜接单。“四控”是指严控非法添加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等犯罪行为、严控兽药残留、严控疫病共患、严控黄曲霉毒素M1等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

(三)餐厨废弃物、“地沟油”监管。餐厨废弃物、“地沟油”监管要实行“抓住重点、突击排查、依法查处”的监管机制。具体是以突击排查和监管排查为手段,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为重点排查区域,以小型生猪、禽类养殖场、散养户和以油脂作生产原料的饲料生产企业为重点排查对象,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用“地沟油”替代饲料用油脂生产饲料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和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例行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安全风险评估等。

(二)健全监管体系。尽快建立起市、区市、乡镇、村四级上下协调、各负其责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和区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应独立,有编制,有人员。基层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要充分利用空余编制,做好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加快优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力量,提高待遇,充分发挥其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明确监管责任,层层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和承诺书,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懈怠和监管不力者要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主要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平安问题,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一个是发展问题。平安问题涉及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平安,另一个是养殖平安。刚才市长就“瘦肉精”监管、食品平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很高的要求,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扎实落实,确保我市在食品平安上不出问题,不能因为食品平安使我市整个畜牧业遭到繁重的甚至是毁灭性打击。下面,根据会议的布置,再讲三点意见。

一、引以为戒。

国务院,3月15日“瘦肉精”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总理批示:此案要坚决查处,不管涉及到谁,否则将失信于民”、回良玉、副总理也分别做出批示。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国务院联合工作组于3月19日至25日到河南省指导案件查办工作。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迅速查清,严肃处置。郭庚茂省长于3月15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并出台5项紧急措施。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认定涉嫌犯罪的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监察部门对53名公职人员需要承当的责任进行了调查取证,其中已有32名被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初步处置。

依照省政府统一布置,自3月15日以来。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先后召开2次常务会议和4次专题会议,安排安排“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月23日,依照省政府规定的抽查范围和比例,市按时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布置的抽检任务。为科学全面评估我市牲畜质量平安状况,市从3月25日至4月10日,对全市存栏生猪、肉牛、肉羊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行新一轮全面排查抽检,不漏一村、不漏一场、不漏一户,覆盖面100%3月25日至3月27日,以县区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所有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养殖档案。3月28日至4月10日,对现有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逐场逐户排查“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尿样。截至4月5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00多人次,已排查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2612户,抽检尿样4958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监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与养猪场户法人代表(或户主)技术负责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许诺书3827份,与生猪经纪人签订“不收购含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生猪”许诺书101份;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5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50家次、餐饮门店925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检查牲畜屠宰加工厂13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38家,抽检样品9个批次,检查肉制品和生鲜猪肉经营户2649户次,检查集贸市场98个次,未发现“瘦肉精”猪肉;暂停销售济源双汇肉制品454公斤,取缔无照经营肉制品和生鲜猪肉商户4家。

但也给我市食品平安工作敲响了警钟,这起“瘦肉精”案件虽然发生在其他地市。必需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我市在瘦肉精”监管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级政府领导重视水平够不够,执法人员执法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瘦肉精”监管是否存在缺失。尤其是这个敏感期,如果我市再出现类似问题,无法向省委、省政府交待,无法向市委、市政府交待,无法向鹤壁人民交待。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行深刻反思千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务必把“瘦肉精”监管工作真正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决防止和杜绝此类案件在市发生。

二、建立和完善“瘦肉精”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抓源头。做到五个杜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瘦肉精”监管力度,严把源头关、养殖关、出栏关、屠宰关、入境关等“五道关口”严把源头关。加大对牲畜经纪人、兽药经营门市、饲料生产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瘦肉精”流入养殖环节。严把养殖关。加大对养殖场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养殖场户添加使用“瘦肉精”严把出栏关。强化对出栏牲畜的瘦肉精”监督抽检,严格产地检疫,坚决杜绝饲喂“瘦肉精”牲畜流出养殖场户。严把屠宰关。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指导屠宰企业建立牲畜屠宰购销台账和肉品质量平安可追溯制度,严禁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定点屠宰企业要积极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检测,对检测出的问题牲畜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坚决杜绝含“瘦肉精”畜肉流入市场。严把出境关。严把出境关口,认真检查、监测外调牲畜,坚决杜绝饲喂“瘦肉精”牲畜入境。

二)严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总体要求,建立监管责任目标体系,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自身要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的检验检测规范,建立完善自检体系,提高自检能力,健全质量平安内控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对质量安全做到可知可控。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细化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主体、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责任主体落实到位。着力推进畜产品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政策措施。实行牲畜经纪人备案、有奖举报、黑名单等制度。建立信用约束体系,健全畜产品加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置畜产品质量平安问题。监管工作中,反应要敏锐,行动要迅速,措施要得力,处置要及时,确保畜产品质量平安。

三)加强全程监管。一定要按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全程管理,前后衔接,无缝对接,消除盲点,监管纵到底、横到边。养殖环节,要以养殖场户自配饲料、食槽饲料和育肥牲畜为监控重点,对发现的可疑物质要及时抽样送检。对出栏牲畜,要依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加大抽检力度。针对在牲畜经纪人、牲畜收购贩运者监管方面存在单薄环节,要抓紧制定管理方法,完善监管手段,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对牲畜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牲畜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牲畜无害化处置和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加大监督肉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厂生鲜肉等原料查验制度。加大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肉食店的巡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加强对冷鲜肉及其肉制品的抽样检验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肉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的畜肉,要立即封存,及时通报和移交有关部门。加强对可作为“瘦肉精”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严防从药用渠道流失。

四)强化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市、县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实验室或中心建设,增添必需的技术装备,空虚人员力量,提高畜产品检验监测能力和依法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整合畜牧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完善执法手段,建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不时提高执法能力。加快畜产品质量平安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建设监管机构和生产加工企业畜产品质量平安信息系统和质量可追溯系统,完善畜产品质量平安可追溯制度。修订突发畜产品质量平安应急实施方案,完善突发“瘦肉精”等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关键是夯实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出台再好的政策和措施也落不到实处。

五)加大惩罚力度。强化督导,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危害食品平安的犯罪行为,要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牲畜生产、销售、收购等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牲畜经纪人唆使诱导养殖场户添加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同时,要严肃问责制度,以实事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严肃追究有关执法监管人员的责任,不管涉及到谁,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交司法机关。

三、实施现代畜牧业提升工程。

产业基础好,市是河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畜牧产业优势很大、潜力很大、态势很好。十二五”时期,全市畜牧业正处在一个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处于一个爬坡攻坚的关键阶段。既要逐步解决畜牧业发展中存在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又要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提供的难得良机;既要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紧迫感,又要强化机遇意识,看到畜牧业发展具备的有利条件,更加坚定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信心,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铸造全市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新辉煌。

市畜牧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十二五”期间。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四大提升工程”一个目标”把我市建成全国的现代畜牧业示范市,实现第三步跨越。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四大提升工程”规范化规模养殖提升工程、畜牧产业化提升工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升工程和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提升工程。通过实施现代畜牧业提升工程,进一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平安等畜牧业维护体系,基本形成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平安的可继续发展道路。力争到2015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3∶1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5%

一)实施畜牧产业化提升工程

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组合,发展畜牧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化。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保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殊途同归。依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它带动基地发展、畜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和示范等方面的作用。要着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发展高科技含量、市场旺销又有品牌价值的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行系列开发,出精品、创名牌,延伸产业链。要通过正确引导和积极扶持,建立和健全畜牧业专业合组织,变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为有组织、有计划、有保障的集约经营,不时提高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形成以名牌产品为主导、大型骨干企业为支撑、上下游产业配套、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格局。

二)实施规范化规模养殖提升工程

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畜禽规范化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当前,市畜禽规范化规模养殖面临着规范化水平不高、粪污处置压力大等问题。因此,必需立足当前,着眼久远,以农牧结合、适度规模为基础,以规范化生产为核心,以畜禽养殖规范化示范创建为载体,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畜禽规范化规模养殖发展。继续开展部级畜禽规模养殖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带动全市养殖场规范化改造。对新建养殖场按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努力提升全市畜牧业规范化水平。鼓励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立优质货源基地。依法规范养殖场管理行为,认真落实畜禽养殖场备案制度,建立养殖档案,规范畜禽生产过程管理。逐步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置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达到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养殖效益稳定增加、畜产品质量平安可靠、生态环境友好和谐。

三)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升工程

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重大动物防控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市的综合防控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必需牢固树立抓动物疫病防控就是抓畜牧业发展的思想,更加重视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以建立完善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依托,以构建公共财政保证机制、强化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基层防检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区域性防疫检疫站,疫病监测网点、检疫网点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平台,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体系,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运转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改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平安隔离区建设,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相互配套、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应急反应、可追溯管理、依法监管水平,实现动物疫病防控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要重点抓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一要科学免疫。依照“政府失密度、部门保质量”要求,当前。扎实抓好集中免疫工作,及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及时补免补防,做到五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畜)禽(畜)不漏针,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必需达到100%二要加强疫情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针对重点疫病、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完善监测技术规程,及时分析监测结果,科学评估疫情风险,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三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完善动物疫情演讲、疫情举报核查制度,抓好应急物资储藏,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发现可疑动物疫情,要果敢处置。四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政府负总责为主体的六位一体”防控责任体系,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确保各项防控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实施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提升工程

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2015年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组长、总农艺师任副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县能源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办公室、信息股、财务股、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经管股、产业办、烟办等股室及各乡镇农业站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农业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救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组织农业有关技术人员、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分赴联系的乡镇、基地等灾情一线抗灾救灾。

2.2.2根据《旌阳城区2015年防洪预案》各部门职责和责任区划分,协同县广播电视台、电信公司,并积极配合好新桥居委会,共同做好旌阳镇城区阮家坝桥至洋滩电站城防工作,并负责提供灾后农业生产物资。

2.2.3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洪涝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4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5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6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7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8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9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安排好汛期值班、落实好抢险人员队伍等。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洪涝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防汛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防汛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2.4.1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种植业)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2县蔬菜办公室:核查、收集和反映蔬菜灾情。督导各乡镇农业站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搞好蔬菜余缺调剂,组织检查蔬菜大棚等设施的受损情况,帮助菜农做好病虫防治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2.4.3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2.4.4县农机管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投入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5县名茶办、烟办:及时提出茶叶、烟叶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本产业灾情。

2.4.6委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负责做好灾后补改种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确保救灾种子质量;负责做好灾后农药、化肥、饲料、消毒药品、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的市场质量检查,确保灾后农资市场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4.7产业办、经管股:负责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收集和反映各类经营主体灾情;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8委农业信息股:协助办公室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全县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9委财务室: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

2.4.10委纪检组:负责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使用,查处贪污、挪用农业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委属单位捐赠救灾钱款、物资管理和重点帮扶对象的联系工作;负责做好农业三场防汛救灾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2.4.11各乡镇农业站:负责做好本乡镇农业防汛救灾、灾情统计上报、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站站房及办公用品、仪器设备、文件资料等安全防护检查,确保办公和生产生活安全稳定;三溪镇农业站特别要积极配合委纪检组,做好农业三场老职工住房等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来源

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灾情信息,各乡镇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县农委与县气象局、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局等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县农委通过农业信息网络和协同办公系统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站采集农业洪涝灾害信息。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和损失情况;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农业站应立即向本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委报告,再由县农委汇总报市农委和县政府,并通报到县民政、财政、水务等部门。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县农委可直接报省农委,并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农委。

3.3.2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日报告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于3日内补报详情。

3.3.3一般性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

3.4灾情信息

县农委应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民政局做好洪涝灾害信息工作。各乡镇农业站要及时汇同本乡镇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农业洪涝灾害,需对外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3.5预警报告

获悉县气象、水务部门的洪涝灾害预测预报。应立即发出农业洪涝灾害预警。

3.6灾害预防

3.6.1组织思想准备。县农委成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办公室和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名单附后),委属各单位及各乡镇农业站依据职能成立相应的组织或确定专人抓生产救灾工作,不断完善农业防汛抢险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洪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作准备。县农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洪涝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避灾抗灾能力。

3.6.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汛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攻关。督促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7适时防控

3.7.1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

3.7.2洪涝灾害前,各乡镇农业站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人员、设备的转移工作。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农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的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各乡镇农业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绝收面积,灾害分级为四级,并相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响应:

(1)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1.2一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主任主持召开洪涝灾情通报和生产救灾动员会,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及时将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3小时内到岗。

(3)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县农委灾害信息网络系统紧急启动,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紧急《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县农委紧急部署生产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6)请求省政府、省农委紧急下拨农业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2二级应急响应

4.2.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响应:

(1)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面积的20%—25%,受灾面积达6—8万亩。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3—4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2.2二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部署救灾工作,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

(3)县农委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紧急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级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6)请求省政府、省农委紧急下拨农业生产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3三级应急响应

4.3.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累计达到5—6万亩。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2—3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3.2三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

(3)要求受灾乡镇农业站及时核查灾情,定期上报。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

(5)对灾区恢复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争取省政府和省农委下拨部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6)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等物资。

4.4四级应急响应

4.4.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观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四级响应:

(1)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累计达到3—4万亩。

(2)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到1—2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洪涝自然灾害。

4.4.2四级响应行动

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要求联系受灾地区和乡镇的工作人员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灾情,并将核实的灾情按规定程序报告县政府和市农委。

4.5应急解除

当洪涝灾害结束后,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县农委应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农委要积极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与水务部门联系,调动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渔塘淤泥,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在发生一、二、三级响应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县农委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及时做好补改种工作。

5.1.3县农委和各乡镇农业站要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禽、水产养殖业恢复生产。

5.2协商救助

5.2.l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多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资金来源: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委拨付的农业生产专项救灾资金以及其它资金。

6.2物资保障

在洪涝自然灾害易发期,县和乡镇农资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各类农业防汛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县农委要进一步加强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两级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县和乡镇两级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洪涝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采取实际演练等方式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养殖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近况及做法

近年来,市委、市当局把开展畜牧业作为优化农业财产构造,加速农业增效、农人增收的主要计谋行动,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根底、招商为动力、农人增收为目标,抓根底、调构造、育龙头、促开展,全市的畜牧财产坚持了优越的开展态势。截止2010年岁尾,全市生猪、牛、羊、家禽的豢养量辨别到达157.63万头、9.84万头、101.76万头、1610.95万羽,肉蛋奶产量辨别到达11.9万吨、4.26万吨、3.44万吨,畜牧业总产值18.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超越50%。

畜牧业投资力度不时加大。充沛应用国度和省防疫系统建立、畜牧业出产搀扶政策,特殊是国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规范化规划养殖场建立项目和生猪良种补助项目资金,有用拉动了全市畜牧业规划开展。2007年来,共落实各项搀扶资金5040万元,个中:能繁母猪补助资金945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642万元;生猪良种补助项目296万元;奶牛补助资金17万元;生猪规范化规划养殖场建立项目资金1010万元;蛋鸡肉鸡补助资金130万元。

畜禽养殖堆积区建立效果明显。经过政策资金搀扶、龙头企业带动等伎俩,积极指导和培养畜牧乡镇开展规范化养殖,现已构成以温氏家禽、福星种鸡场为龙头的肉鸡出产基地,以钧龙和鸿雁养殖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生猪养殖基地,以绿春源公司为龙头的猪肉加工基地和升源乳业为龙头的奶成品出产加工基地。各类养殖小区到达42个,个中生猪养殖小区15个,肉鸡养殖小区9个,蛋鸡养殖小区4个,养鸭小区3个,肉牛养殖小区5个,奶牛养殖小区3个,养羊小区3个。

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分明。对峙把引进、培养龙头企业作为开展和带动全市畜牧业的计谋行动,新上了一批畜牧龙头企业建立项目,收到了优越的结果。个中黑马动物药业、六和九品饲料公司、中鑫奶牛养殖公司累计投资近2亿元,建成后可年产中药兽药4000吨、各类饲料15万吨、豢养奶牛360头。当前,全市畜牧龙头企业到达18家,个中省级龙头企业1家,许昌级龙头企业17家,带动规划养殖4000多户,投资规划在100万以上的猪场80个、禽场65个、奶(肉)牛场18个。尤其是朱阁乡,在温氏家禽(汉元家禽有限公司)的带动下,开展了500多个养鸡场,年出栏家禽600多万只,占全市的1/3,户年均收益2万元。

严重动物疫病防控才能不时提拔。全市初步完美了乡级兽医系统,组建了村级防疫员步队,遍及树立了防疫监视治理、产地检疫、市场准入检疫、疫谍报告、免疫证实、免疫标识治理等多种动物防疫准则,使防疫任务走上法制化、标准化、准则化轨道。树立一级监测网点1个、二级监测网点10个、三级监测网点140个,设立动物检疫报检束51个,产地检疫率到达100%,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四种动物严重疫病免疫打针密度均到达100%。近年来,全市没有发作严重疫情。

二、存在问题及缘由

总的来看,我市畜牧业固然获得了阶段性效果,但在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亟待处理的问题。

(一)资金、用地问题是畜牧业开展的制约瓶颈。各级财务对畜牧业的投入严峻缺乏,畜牧财产根底设备单薄,加之金融信贷门槛高、顺序繁、放贷慢、用款周期短等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畜牧财产规划化开展的难题。别的,依照国度保耕地、增粮食的微观政策,我市地盘资本紧缺,尤其是对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畜牧业的用地空间越来越小,畜牧用地矛盾日益凸起。

(二)缺乏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影响畜牧业财产化历程。畜禽产物发卖加工企业少,规划不大、质量层次还不高,畜牧产物特征不强,缺乏品牌优势,拉动才能较弱。畜禽产物只能以原始产物出售,产物附加值不高,抵挡市场风险的才能弱。

(三)畜产物质量平安问题尚未获得基本处理。受好处差遣,抗生素、化学组成药物和饲料添加剂等在畜牧业中被普遍使用,在完成降低动物灭亡率,缩短动物豢养周期,促进动物产物产量增进的还,也形成畜产物中的兽药及一些重金属、抗生素等风险人体安康的兽药残留添加,畜产物的平安问题已惹起全国上下的高度存眷。

(四)乡村养殖户缺乏技能。当时,我市散户养殖出产设备、出产技能以及出产前提相对掉队,加之这些养殖户文明程度相对较低,承受现代化的专业养殖技艺比拟坚苦,技能的缺乏已成为乡村大规划开展养殖业的一大妨碍。

(五)畜牧业开展面对环保压力增大。大都养殖场无粪污无害化处置设备,污染排放不达标。特殊是一些小规划的养殖户污染更为严峻,曾经超越周边情况承载才能,畜禽粪便等养殖抛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本化应用率有待进一步进步。

三、几点建议及对策

(一)加速基地建立,积极培养龙头企业。以进步出产程度和竞争力为目的,凸起绿色畜产物出产,具体推行规范化规划养殖,建立专业化出产基地。一是积极支撑规范化规划养殖开展。量体裁衣,积极指导开展规划养殖,鼎力展开“专家面临面、效劳零间隔”科技下乡运动,施行“百期培训工程”,全方位展开技能培训,普及规范化规划养殖技能,完成良种良法的有机连系,进步出产程度和规划效益。二是鼎力开展养殖小区。统筹规划,合理结构,强力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生猪规范化规划养殖场项目等资金,依照“六一致”的规范(一致情况生态化、一致设备规范化、一致出产标准化、一致防疫准则化、一致粪污处置无害化、一致出产记载电子化),集中连片建立养殖小区,强力施行“千场百区规范化提拔工程”。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力开展畜产物加工企业。要紧紧抓住当时财产转移的前史时机,依托我市的资本和财产优势,加紧经营、包装、储藏一批投资大、质量高、可操作、易招商的好项目,对准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争夺引进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畜牧加工企业。

(二)拓宽任务思绪,出力破解制约瓶颈。一是破解融资难题。完美银企对接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畜牧企业的高效对接。依据养殖企业和小区建立进度,按期召开借款协调会,协助已完成根底设备建立、契合借款前提的企业(小区)协调借款,处理企业活动资金缺乏问题。二是破解用地难题。对峙以闲置场地革新、抛弃地合理应用、养殖企业进山上岭的用地准则,有用合理应用地盘资本。将规划养殖用地需求归入规划,为畜牧业开展预留足够的地盘储藏。鼓舞农人接纳让渡、租赁、股份协作等多种方式对地盘承包运营权进行流转。三是破解治污难题。鼓舞养殖加工企业建立无害化处置、资本化应用设备,鼓舞养殖企业经过生态养殖方法完成养殖粪污减量化排放,鼓舞养殖企业展开种养一体化建立、完成养殖粪污轮回应用。

(三)抓住政策时机,打造省级奶牛财产集聚区。要抓住列入全省奶牛优势区这一时机,把奶业开展作为往后畜牧业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争夺在奶业开展上完成新的打破。一方面,要扶植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引进省表里的乳成品加工企业入驻我市,鼓舞这些企业经过合伙协作、兼偏重组等方法,在我市培养1-2家较大规划的乳成品加工企业。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建议市财务每年布置必然的奶业开展专项资金,接纳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重点支撑新建的200头以上规范化奶牛养殖小区开展。发改委、农业部的奶牛规范化规划场建立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改扩建500头以上的奶牛规范化规划场区。要经过这些组合政策的落实和指导,完成奶业的大开展、新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