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市政管理论文

市政管理论文

市政管理论文

市政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市政道路施工组织的设计内容不够全面、不够细致,工程的设计人员和工程的施工人员缺少必要的交流,设计师们在进行道路设计的时候,只是依据自己的想象来完成,没有把工程施工的具体问题放在首位,对于工程后备量的情况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是十分大意的。由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没有较好的衔接,造成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出现了分离,致使整个工程好像就没有设计一样,使工程受到影响。

2施工管理经验匮乏

在工程施工的时候,工程的管理者没有充足的经验,这是十分关键的影响因素。在市政道路施工时管理人员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他们协调工程的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进行协商。但是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经验比较的匮乏,导致许多的问题随之产生,有时候工程的施工质量会因施工管理的散漫而受到制约。

3提升施工管理的方法

3.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要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就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第一,依据市政道路的实际状况,工作人员要事先做好勘察、检测工作,把勘察得到的数据作为基础信息,有目的、有计划的做好各项计划,例如组织施工、原材料的选择、工程的施工速度以及工程的施工器械等等。第二,市政道路施工的特点为环境繁杂、不稳定,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各项预测工作,对于工程的施工速度进行合理的掌控。第三,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企业一定要了解工程施工图纸的详细信息,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图纸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控,对于工程施工的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提升施工管理有效性[2]。第四,市政道路的所有管线的性能和埋设地点要了如指掌,注意施工的先后顺序,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

3.2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的管理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在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的费用占整个工程的一半。换句话说就是合理的使用道路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科学合理的掌控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带来深远的影响。整个工程的关键环节就是科学合理的使用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择优选取,从而使工程的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得到科学的使用。

3.3施工技术和工序科学的管理

市政道路施工的时候,施工技术制约着工程的施工质量,首先要有合理的施工办法,方能开始施工,因此在工程施工以前一定要掌握技术指标。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施工方想要变更施工方案就要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变更,科学掌控工程的施工技术,只有这样方能出台科学、合理的工程施工技术[3]。对于工程的工序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较好的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缘由,进而使市政道路的整体施工水平得到提高。所以一定要对道路的施工工序进行科学的掌控,创建和工程施工工序相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3.4创建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

只有出台以控制工程质量为出发点的质量管理标准,才能使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得到优化,把工程的质量标准放在核心地位,以质量监督标准为依托,创建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工程的实际状况来督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定时的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真正地得以实现。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来监督工程的质量,以工程的质量自检、自控系统为基础,全方位的掌控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质量标准得到真正的实现[4]。在市政道路施工的时候,如果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出现矛盾,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执行道路质量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4结论

市政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城管队伍建设

城管执法工作成效关键在于人。必须树立“忠诚、敬业、公正、文明”的城管精神来凝聚队伍。要适应新形势,城管执法的队伍建设必须有新的举措。一要严把进口关,新进城管执法人员除了应符合公务员的公招条件外,所学的专业应为法律专业。逐步提高队伍的法律素养。二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城管执法队伍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市容警察,具有半军事化的工作特点。其工作环境相对复杂,加班加点多,有时还要受委屈甚至于挨打受伤。需要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该增强他们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同时切实解决好福利待遇,执法队伍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业务经费必须由财政全额预算,并保证使用,使城管部门权利与责任直接挂钩,权利与利益彻底脱钩,从而增强城管工作的有效性。三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依法管理是实现长效管理的基本前提,要真正建立依法管理机制,必须完善岗位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科学规范的考核、奖惩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要加强业务培训。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对法制宣传的语言表达能力;对违法行为分析判断和现场处置能力。

二、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理顺领导协调机制

城市之间的竞争,核心竞争力就是城市管理,高效能的城市管理能优化资源配置和扩大功能空间,同时还能降低城市运营成本,提升城市对资源和要素的聚合力。强化城市管理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平台,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都在这个平台上配置,好的城市管理有利于社会进步,化解各方面的矛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明确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城市管理可以涵盖一个城市政府所有工作,包括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生态管理等。在目前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部门之间、领导之间、上下之间的权责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有必要建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辖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构。通过相应的规定,理清各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联系全面贯通,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执行。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三、研析供需矛盾,理清疏堵思路

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就很难根本杜绝。因此只有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堵”的同时,对一些确有市场需求、关乎群众利益的经营项目的无证摊贩,积极采取“疏导”的方法,实行分类、分级的管理,这样即可解决部分弱势群体就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一要区分行业:如修车、修鞋、擦鞋、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可按照“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形式把这些摊点从大街、闹市区疏导至社区的居住区各个点上。二要区分区域和地点:应根据我市建城区客观条件,划分严、严控区、控制区三种区域,实行级别化管理。在严域内禁止任何形式乱设摊点和占道经营。三要区分管理时间段。区分重点控制时间段,正常控制时间段,突发时间段,做到有弹性、有针对性、有重点。

四、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公正文明亲近执法是城管执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日常工作必须坚持“一说服、二教育、三引导、四警告、五处罚”的工作流程。努力做到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核实案情要细心。一是发现初期违规者,首先敬礼,出示工作证,并宣传管理法规,劝说疏导,让违规者自觉改正。二是发现违章未改的违规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违反的法规条款内容,教育其自行整改。三是发现多次违规者,确属外地小贩或进城经营的农民,则尽量提供经营条件,引导他们进入可以减免摊位费的正规市场上经营。四是发现多次纠正未改正的违规者,则做好笔录,指出未整改的事实,提出警告、限期本整改,并告知当事人,只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可以不立案查处。五是发现多次拒不履行整改的违规者,则使用摄像、录像对现场进行取证,作好笔录,并向当事人签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请其签收,如当事人拒签时,请现场证明人加以证明,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同时,还可与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信用制度对屡次违章的人员在进行相关经营证件验证、暂住登记时作出信用否决,促使自觉遵守城管法规。

市政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协调管理

很多市政道路,就其各专业本身,如道路的规划、使用功能、结构型式、安全合理性等,不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处理得不尽人意。到了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消费,影响工期,有的还会影响到道路的使用功能,严重的甚至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见,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不仅很重要,同时也很必要。作为项目的指挥者,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如何更进一步做好这项管理工作呢?

一、出现和产生问题的原因

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牵涉到从设计、施工到项目经理、甲方,多专业技术工种,多单位部门的方方面面,归纳起来主要有几点:

1.技术质量方面

现代交通设施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涉及的专业越来越多,安装的质量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位置空间、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未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考虑不周,则极易产生问题。

再者,由于市政工程牵涉的有关单位及专业范围广,每一项道路工程都是一件特有的产品,且每一条管线都有特定的要求,少有类同,这也增加了技术工作难度,增加了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同时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掌握,也会带来问题。

2.管理方面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施工单位的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主观上各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总希望相关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作。往往造成工作上的遗漏,人为地带来一些问题,增加了协调管理的复杂性。

此外,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做好协调工作的方法

1.充分认识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作为工程的建设者、管理者,首先要从对业主、用户负责的角度认识问题,要从履行合同中自己的责任义务的角度,认真对待协调问题。

同时,从提高行业标准,施工和管理水平上讲,做好各专业的协调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作为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协调工作的重要性,才有可能真正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2.加强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

加强管理,是指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品质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协调管理的措施

3.1技术协调:

熟悉设计图纸,减少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图纸会签关系到各专业的协调,设计人员对自己设计的部分一般都较为严密和完整,但与其他人的工作就不一定能够一致。这就需要在图纸会签时找出问题,并认真落实,从图纸上加以解决。

同时,图纸会审与交底也是技术协调的重要环节。图纸的会审应将各专业的交叉与协调工作列为重点。进一步找出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从图纸上解决问题。而技术交底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从而减少交叉协调问题。

3.2管理协调:

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

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当工作从图纸阶段进入实施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在雅瑶中路工程中,通过对路基、路床、排水管基础、排水管吊装铺设、道路水稳层、混凝土路面等分部工序的质量检验评定,杜绝了质量隐患问题,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3.3.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论是会签、会审还是隐蔽验收,所有制定的制度决不能是一个形式,而应是实实在在,或者说所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签名应承担相关责任。这些只有在统一的领导基础下,并设立相关的奖罚措施,才有可能一级一级落到实处。

3.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作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埋地管线与市政排水管的协调;周边建筑物与在建道路工程的协调;道路的使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施工工序、班组之间的协调等。

3.5.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市政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一、21世纪中国市长的历史使命

1、中国城市的特殊地位

中国城市的特殊地位与当代中国城市的基本特点是分不开的。

首先,当代中国的市与西方的city并不是对等的概念。中国的市本身具有特定的政治法律定位。所谓中国的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建制城市,即它首先是国家的一个行政区划概念,而不单纯是具有城市功能的城市,中国城市也不与某一学科定义中的城市完全吻合。照西方的标准,中国许多形成一定经济、政治和文化实体的居民聚集地,都可以称之为城市,但许多这样的地方恰恰还不是城市。美国的city一词可以包含中国全部建制市和建制镇,而中国的市只是美国City和Municipality(自治市)概念中的一部分。截止到2000年底,中国才有建制市663个,而1997年,美国的自治市就达19372个,其中伊利诺伊州(面积为14.6万平方公里)为最,有1288个自治市。该州人口约为1300万,平均每个市仅有1万多人。而与该州面积相等的我国辽宁省,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在内,同期总共有31个市。美国建制市太多的主要原因,是美国人自建国以来形成的自治传统,对多地方政府和小地方政府情有独钟,从而导致公共行政的极端地方主义倾向。在美国,即便人口只有几千人,只要公民联合向州议会提出纳入自治市的申请,大多数情况都能获准。

其次,当代中国城市有行政层级之分,西方国家一般没有这个特点。据2000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行政区划和区域分布表所列,城市行政级别分组有四:即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这四类城市的后三类具有经有关部门核准得到行政升级(直辖市不再升级)、合并以及被撤消的可变性特点。例如,建国初全国设立直辖市14个,1954年撤消其中的11个,天津直辖市曾一度被撤消降为省辖市达9年(1958-1966),后又恢复;1998年又增设重庆直辖市。此外,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对中央所划定的若干县(包括县级市)分别具有行政管辖权,此即所谓中国市管县的市政体制。正是这一体制,使城市的行政范围延伸到广大农村,不仅其行政范围十分广远,也造成了管辖人口的剧增。仅以1997年为例,我国地级以上城市有226个,按市区人口统计,年末全国城市总人口为23905万人,平均每个市只有106万人;而加上市管县人口,全国则达89772万人,平均每个市则有350万人。1998年重庆建直辖市后,管辖4个县级市、8个县和14个区(其中大多数为城乡混合区),行政管辖总面积为82403平方公里,总人口达3090万(2000年底),可谓世界“超级城市”之最。

由于我国市管县体制的建立,使得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范围,既包括具备城市功能的城市主体,也包括城市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延伸不到的那些广大农村。这种既管城市,又管农村;既管以市民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事务,也管以农民(也可以叫做广义市民、虚拟市民)为主体的各行各业及其公共事务的城乡并蓄和城乡共管,旨在城乡共同发展的体制,彻底打破了西方城市建制及其发展模式,即早期以城乡对立为前提的发展,以及20世纪以来对周围的县乡进行兼并的模式。市领导县体制造成了城市社会基础的改变与模糊、公共服务的拓展以及市政体制运行方式的多样化。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城市是集权的大政府、大市长(平均要负责几百万人管理与服务);而美国则是众多的小政府、小市长(平均仅负责1万人左右的管理与服务,象纽约、芝加哥等那样的几百万以至千万人口的超级城市仅有几个)。必须说,中国市领导县体制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它为中国城市的空间扩展从政治上铺平了道路,而绝不会产生美国城市发展中与其周围的县乡进行艰难的协调而带来的麻烦。而另一方面,它也为城市的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上的有力支持。当然,同时它也给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新的问题和因素。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市长们,能象中国的市长要做那么多决策,管理那么多公共事务,中国的市长在市民与农民及其他各阶层、群体利益关系上,需要进行全方位的谨慎权衡与协调,这一切都增加了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复杂性,特别是造成市长“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操作难度,同时对市长的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艺术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市长的职能和权责范围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市长,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市长倒象那里的一个省长、州长或郡长。

第三,中国城市的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各城市现代化综合指标有一定差距。西方国家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在20世纪初就已趋于基本平衡。例如,英、美、法、德等国各个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及其服务水准大同小异,市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需的主要产品在大多数城市都能同样获得,并不因为城市所在的地理位置而受到很大影响。而我国,由于城市自然条件有优劣,资源有穷富,文化素质有高低,开发有先后,历史活动影响有强弱,不仅使我国城市的分布及规模存在较大差异,而且东西南北、内地、沿海与边疆各地区城市,在其基础设施、经济产业和文化产业,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水平以及该城市对国家的创造和贡献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比如,大上海与大西北高原上的某座城市的市民生活质量指标不可同日而语。当然,我国各地的市长素质、能力、施政艺术及其管理风格也存有较大差异。在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们迫切需要具有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公共服务,从而为城市功能的充分发挥和提升找到更广阔的拓展空间。21世纪向中国城市公共管理提出的巨大挑战就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中国各地的城市现代化综合指标要趋于相对平衡。

第四,中国的城市形象差异。所谓城市形象,即城市这一物质实体的外显,以及包括市民素质在内的整个城市内在精神的展示。城市形象的高低优劣跟城市规模有一定关系,一般说来,城市大,人才多,创造大,具有声名远播的基础,但明星城市也有中小城市,例如珠海、威海、张家港、中山市等。这些明星城市的形象更多凭仗现代城市综合指标的人均方面,靠的是基础设施、环境、市民素质的优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闪光亮点来树立形象,特别是市长形象对整个城市形象的影响。如果说,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外在形象是一笔巨大有形资产,那么,作为市民精神和市民综合素质融汇表现的城市内在形象,则是一笔巨大无形资产。在一定意义上,市长形象本身也属于该市的巨大无形资产,体现该市的城市精神,是整个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一个杰出的市长名字本身,就是该城市精神、城市形象以及该城市地位及其影响的代名词。市长的管理和施政活动及其业绩对整个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例如,市长的管理和行政艺术对大连市城市形象的提升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尽管他因某种需要离开了这座城市,但这笔城市无形资产仍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一个才干超群的杰出市长可以使城市这一巨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而一个低能平庸的或者声名狼藉的市长却使该市的城市形象受到损害。21世纪对中国城市形象的要求就是,包括市长形象在内的整个城市形象在较高的水准上趋于相对平衡。

2、中国市长的三重身份

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的历史时空,中国市长应具有三重身份。

其一,市民的政治领袖。

这里的“政治领袖”,有其特定内涵。所谓“政治”即城市公共管理。作为全面负责城市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城市政府首脑,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全体市民的政治领袖。市长的身份和职能,既是市民意志的表达,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市长的政治权威是城市本质力量的确证。根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市长负责制原则,市长拥有最高行政决策权、指挥权、以及统一协调权、人事提名和任免权、最后决定权和城市最高代表权。市长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具有不容质疑的法理性。

在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市长作为市民的政治领袖,其本质就是一连串公共服务。西方公共管理学家称这种服务是最高的和最难的服务。如何能做到最佳服务,即市长管理艺术的最佳探求,诸如城市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政治发展民主化方面的创造性举措等。城市政府改革已向企业放权,并继续向社会进行一定的放权,但放权并非一定是“大社会”、“小政府”、“小市长”和“虚市长”,21世纪的中国城市需要的是强政府和强市长,以及强有力的市民政治领袖。

在中国城市,实际上就存在两个“市民的政治领袖”,而且各有其成立的依据。市长和市委书记的权威是并行不悖的。这里说市长是市民的政治领袖,并非否定中国共产党的一元化核心领导,而恰恰遵循了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统一原则。当然,从政治改革的观点讨论,市长、市委书记这两个市政角色由一个人担任也是可以的。就我国城市公共管理的历史考察,既有实现这种“合一”的现实社会基础,也有这种市长与市委书记合一的经验先例。

其二,城市管理的专家。

21世纪的我国市长必须是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专家。

由于城市公共事务的广入性,即公共事务进入城市社会生活领域的范围广,涉及面大,造成了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复杂性。

尽管21世纪的中国市长已不能再象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那样,充当市场规则的教练员、宣传员和裁判员,但由于新公共管理浪潮的挑战,特别是由于“经营城市”这一最新理念的提出,市长仍然负有使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断增值的时代重任。在某种意义上,城市也可以视为一个使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断增值的大公司,市长则是这个大“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21世纪的中国市长尽管不再会对本市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号施令,但却要对城市这个虚拟的大“公司”一丝不苟地进行指挥和调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城市管理专家的中国市长,一半是英明的政治家,一半是精明的企业家。

21世纪的市长,必须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家里手。这要求市长要致力于解决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要问题,把智慧和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共设施、交通与住房,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防灾减灾等具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完善上,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质量,有效地协调城市包括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盈利与非盈利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市民更多受益,所谓市长是城市管理的专家的更确切说法,应是中国特色的市政管理专家。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市情,以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背景,21世纪的中国市长,远比美国的所谓城市经理所面对的公共管理客体及其环境复杂。因此,我国市长也要比美国的城市经理所要求的素质更高,知识更为全面和丰富,其技能更多样、更高超,其公共行政的方式和手段更加追求卓越。

其三,市民的伦理楷模。

所谓市民的伦理楷模,即市长在其管理和行政活动中,其言行举止特别是在其与国家、与广大市民的关系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境界,不仅在较高层次上遵从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道德准则规范,同时具有超越城市公共行政领导干部一般道德要求的闪光亮点。中国官德传统,不只是唐太宗式的纳谏、包拯式的公正、清廉以及清康熙式的勤政,同时更有当代共和国市长的礼贤下土,彭真市长的务实爱民,王鹤寿市长的严惩。21世纪的市长一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敬业勤政,不说假话,永远把关心市民福利、百姓疾苦牢记在心,跟腐败、堕落、作彻底的决裂,从而成为当代世界最清廉、最爱民、最进取、最务实,最高效的城市首脑。

二、我国市长的培养和塑造

1、大批市长的培养和塑造迫在眉睫

首先,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将提高市长的地位。改革开放20年来,由于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化的巨大发展,已使沿海和内地不少地方出现“农村工业化”的迹象,加之实施“离土不离乡”的户籍政策,结果一方面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在双低水平线上,一方面东部发达地区工业化水平又高于城市化。正是由于城市化水平的相对滞后,对我国国民经济、科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的更大发展造成一定阻碍。

为此,我国投入巨大资源,全力加速城市化的进程。随着新建城市的不断增加,以及原有城市人口及空间的扩张,截止到1999年底,全国城市行政管辖总人口达97426.88万人(市区与辖县合计),其中市区总人口为26018.47万人(不是全国城镇总人口),分别达到同年全国总人口125909万人的77.3%和20.7%。这就是说,一方面,市长的公共服务要面对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义市民,一方面,因建制市的市区人口(狭义市民)所占全国人口比例相对较低而需要增大。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整个国家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每个城市具体分担和落实的。由此,市长的地位和职责也必然提高和加重。

其次,是我国加入WTO后,由于全球客商对我国城市投资环境优化的需要,以及与此相连的强化城市公共管理职能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市长的综合素质和施政水准的提高也提出了挑战。可以说,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城市的市政体制经过不断探索和改革,特别是在市管县、计划单列市、区街体制改革、城市政府机构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的完善方面,已经取得不小的成绩,但各城市在市政体制和市政职能的改革中也存在某种缺憾和不足,由于上述大都是一个模式,明显缺乏创造性和本市的地方特色。实际上,有关公共服务的各项改革在与中央精神一致所谓前提下,还是应有各地城市的创造性。诸如,怎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全体市民提供最有效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如何处理下放权力和强化权力的关系,把城市政府建设成一个廉洁的高效率的强政府,而不是城市的弱政府和虚政府;如何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协调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改善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运作方式,以促进城市经济的更快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市长都要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再者,加速推进城市化,是本世纪党和国家的战略任务,也是西部开发战略内涵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西部开发的城市化不能走传统的城市发展老路,也不应是一个统一的模式。鉴于各地市长的综合素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平衡,特别是西部市长的管理艺术及服务水准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1世纪中国市长培养及其能力表现的重大改变,就是市长素质和管理水准趋于相对的平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西部和全国的市长都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学习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以使自身的管理理论及其实践能力得到提升。政府如何支持西部城市化建设的市场化运作、科学技术进步及发展教育怎样成为西部城市化进程的有力支撑、西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如何协调、西部城市与东南沿海以及中部城市怎样合作与互补、如何创造西部城市开发的新亮点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向广大西部市长以及全国的市长提出了挑战。

2、市长选任的历史回顾

建国以来,市长对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发挥过巨大作用,上个世纪的每个时期都有一些杰出的市长载入共和国城市史册,但由于极左思潮等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市长的权威及其职能的发挥长期存在不稳定和不平衡的状况,其施政水准及其业绩也常常因人因环境而异。1982年宪法规定实行市长负责制后,市长职能有明显的增强和扩大,特别是从1983年开始,中央有关部门举办了数届市长研究班,对市长素质和服务水准的提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有力地推动了城市领导干部学习管理理论的风气。80年代中期李铁映同志的关于“研究城市学,建立社会主义城市”,“现代城市是一个大系统”的理论;包头市市长乌杰同志关于城市研究的系统辩证思维及其城市管理理论和实践,以及同期许崇德、夏书章、徐理明等专家学者对市长职能及市长形象的探讨,都具有一定开创性,可谓城市公共管理现代化和市长建设现代化的舆论先声。由于种种原因,或许说关于市长选任的科学化和制度化,以及市长(包括副市长)的职能范围及其权责内容,在立法上是否应加以明确等课题,在上个世纪最后几年还未来得及深入探讨。

3、市长的任职资格——全才加通才的水准

市长资格形象的内涵结构应包括:以马克思主义信仰、邓小平改革开放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的把握为依据的政治素质、以城市建设和管理知识为核心、以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为基础的综合知识素质、以战略头脑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组织能力等因素为前导的综合能力素质。市长资格形象,包括智商素质,也包括情商素质;既有身体素质,也有心理素质,同时也包括上述综合素质的外部表现形式,诸如市长的谈吐、举止风度、人格魅力方面。市长资格形象,是服从21世纪中国市长的三重身份(城市广大市民的政治领袖、城市管理的专家、市民的伦理楷模)需要的政治素质、综合知识素质、综合能力素质及其外部表现有机融合的统一体。当然,市长的任职资格形象,必须符合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这是选任党和国家各级各类干部的普遍原则。但这一方针和原则,在干部队伍的不同领域,还应有其特定内涵。

所谓“全”即全面,知识面宽,可以涵盖城市社会生活运行的各个领域;所谓“通”就是将城市建设和管理知识同文理工科知识、政治与经济方面的知识、社会与艺术等方面的知识融会贯通。全才和通才市长的必要性就在于,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本身就涉及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诸多方面。西方学者关于公共政策与公共行政的区别的论述,对全才和通才市长的必要性给我们做了经验性的提示。澳大利亚著名政治学家和公共行政学家欧文.E.休斯认为,公共政策分析人士是一群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更加关注分析的方法和数字,而公共行政是有才华的业余者的领域,这个领域需要通才,英明和有效的统治与任何一种方法和统计都无关。无疑,休斯的观点含有偏激成分,因为在公共管理上所表现的任何所谓“天才”,都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灵感”,英明的和有效的管理一定要有科学的思维和经验的积淀为前提,而“经验”基本上是可以用统计学等科学方法验证的。

新世纪大批“全”“通”市长的产生,将使城市管理更科学、更文明、更高效,同时也彻底改变传统的大智若愚的贤者模式,从而推动和促进城市管理主客体的全面发展与自我完善。至于,任职前的市长资格形象到底要具备那些知识,其全面和贯通达到什么程度,其细化标准如何,国民教育如何适应市长培养和市长资格形象的塑造,则需要有关部门和专家包括广大市民深入探讨和论证。

市长资格形象的全才与全通,实际也是对市长的专业化要求。所谓市长的专业化,即市长工作内容的专业化,它是基于国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分工要求,以及市长任职所必须把握的知识和技能的普遍要求,对市长职能及其权责内容所作的明确规定。这就是说,全国的市长所从事的工作具有同类性,具有相同的职能和权责。当然,市长的专业化需用立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形式明确地固定下来。“全”、“通”市长的任职,是21世纪市长专业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必须说,目前我国“全才”和“通才”的市长还很少,至于在任职前符合上述市长资格形象要求的则更少。因此,市长选任前的综合素质培养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21世纪的中国市长是需要特殊培养的,包括学校培养和实践培养,不能全靠干中学。所谓“干中学”,是共和国大规模建设初期,各种人才奇缺,党和国家迫不得已而采用的一种人才应急手段,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的21世纪,为了广大城市有更科学、更文明、更高效的公共管理,为了给广大市民带来更多福祉,“全才”和“通才”市长产生的第一环节,就是进行科学地特殊培养。

4、市长培养的途径和方法——学校培养加实践

本文认为,对未来市长进行科学的特殊培养,可采用高等学校前期培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做法就是,在国家指定的高等学校的院、系设“市长专业”,学制可长一些,或者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衔接起来,招生对象可基本确定在有几年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范围。学生在指定课程修满,考试合格,可颁发市长专业毕业证,作为选任市长的资格证书。市长专业毕业生可到市党政部门应聘公务员,经一定期限的实践锻练后,可参加市长等级序列最低一级的考核,以后可根据情况参加市长序列中较高级别的考核。市委所通过的市长候选人提名,须从持有市长专业毕业证并通过实践考核的公务员当中确定。为此,国家应有相应的立法保证。在上个世纪,市长这一职务几乎可以由来自任何从业领域的干部担任,其经历和阅历也是各有千秋,绝大多数市长没有受过公共管理专业的高等教育培养。

由于未来的市长具有共同的前期专业培养经历,为“全才”“通才”市长的选任以及市长管理艺术的完美表现打下良好的基础,市长职能也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这跟交响乐团的指挥基本来自音乐学院指挥专业的毕业生相类似,又如当司机必须要有驾驶证一样,获得驾驶证书的人可以不开车,但开车必须要有驾驶证,当然,需要获得市长专业毕业证书的城市领导干部还应有: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市长秘书、市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市人大常委。这样做,可以为市长的管理和施政活动,进行更有效的配合和监督。在上个世纪,各种市政会议的出席人,常常对自己陌生或知之甚少的领域中的提案也要进行讨论和表决,不得已受别人意志左右,议决中的从众现象,实是出于无奈。在21世纪,由于全才全通的城市公共管理者不断增多,市长职能以及整个城市公共服务水准都将会有划时代的改观。

市长的专业化培养以及“市长资格证书”的颁发,是21世纪中国的一项艰巨而伟大的任务。

截止到2000年底,我国城市总数已达663个,建制县为2074个。按我国入世及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发展趋势,在21世纪前20年将全国县城总数的一半(1037个县城)升格为市是极有可能的。这样,在2020年全国将有1700个城市。假定每个市有市长1名、副市长平均5名,我国将有1.02万个正、副市长任职。按20年换届4次,新任和连任概率为50%计,全国需有2.04万个正、副市长先后任职或连任。同时,需要获得“市长证”的市领导干部的数量也会成倍扩大。假定,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委书记和副书记、市人大正副主任等领导,按每个市平均各10名计,每个市将另增30名领导干部持市长资格证书上岗;这样,需获“市长证”的城市三大班子领导则增加5.1万人(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需持市长资格证书的人数未计)。依照前面换届4次,新任和连任概率为50%计,需获市长资格证书的市领导干部又将增加10.2万人,再加上前面的新任和连任的正、副市长2.04万人,总计需持“市长证”的城市公务员数量可达12.24万。如果每个市政领导岗位有3个竞争者,那末,本世纪前20年将有36.72万人应持“市长资格证书”。

我国有十几亿人口,在本世纪前20年,广义市民,即城市行政管辖范围的全部人口所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超过80%的条件下,全国城市几千万公务员队伍中,有几十万人持市长专业毕业证书不能算多。虽然持有“市长证”者不一定能被选任为市长和副市长,但持有“市长证”的大多数人将在市政领导岗位以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其他岗位上工作,这对加速和正在实现城市化的我国,的确是件好事,它将改变和优化城市公务员的素质结构;并使其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公共服务水准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城市领导干部及全体公务员的竞争机制。

由于市长在现代城市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市长必然成为城市管理者中一种极为重要的职务和职位,同时它也应成为一种职业。长期在市长的岗位上工作,使市长的工作成为一种稳定的职业,即市长的职业化,本文认为,应提倡市长的职业化,这是我国市长建设的发展方向。市长作为一种职业,市长的任职、晋升以及工作调动还应是市长或副市长,尽管变动后的职务行政级别或相同或不相同。当然,也不排除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优秀的在任市长因国家需要,选任其它岗位。市长的职业化,还应有严格的市长职称制度相配合,市长既是一类职务,同时也是一种职称,市长职称还应有序列化等级,比如,设见习市长、候补市长、一级市长,二级市长、三、四、五、六、七、八级等级别以及荣誉市长等称号。同时,市长任职也应实施程序化。诸如,其职务与职称可以一起晋升的情况和条件,晋升职称而不升职务的情况和条件,市长职称和职务可越级晋升的情况和条件,市长的职务和职称的高低极限及其相互关系、晋升细则,市长连任的晋升规定,以及晋升程序与选举、任命怎样结合等,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回答都应通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科学论证,并从立法上加以明确和保障。

必须说,市长任职的稳定性也是与市长的职业化紧密相关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市长的职业化是市长任职的稳定性的基础;另一方面,市长任职的稳定性也是市长职业化的保障。这是因为,城市的建设与管理的最优化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长期的艰巨的事业,培养和塑造市长亦是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此外,杰出市长的形象魅力的产生和增强,及其影响的扩大需要一定时间;市长的管理和服务经验的积累及其业绩创造,也需要一定时间;而保证市长施政方针的连续性,以及由于市长工作出现某种失误而改正错误、检验和评价市长的功过,都需要一定时间。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主张市长任职的稳定性。上个世纪,许多市的市长走马灯似的频繁变换,有的市甚至在八年之中,竟换了六任市长,尽管不少市的市长任职变动,也有其合理性,但在许多情况下给城市建设和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当然,这样的故事不应在21世纪重演。为此,我们主张市委在市政府班子换届进行市长的提名时,应支持、鼓励市长连任,由此保证和促进市长任职的稳定性。

市政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一、加快农民进城的紧迫性

我国经济改革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变化,就是20多年间有1亿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已占农村总从业人员的30%左右,使乡镇工业取代国有工业,成为我国工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再配置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则逐渐地减缓,并在近几年因市场变化而出现倒流趋势。仅1997、1998年两年统计,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就净增366万人,1999、2000、2001年每年至少也有净增100多万人。出现上述情况并不意味着资源配置效应的潜力告终。主要依据是:尽管已有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领域,但由于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迅速增长,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还有3亿多,同改革初期相比,不但没有减少,还增加了100多万。农业与非农业的边际生产率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我国国民经济经过20多年高速增长的量变积累,已经呈现质的变化,即绝大部分商品的供给已经满足或超过市场需求,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大多数乡镇企业在市场导向下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饱和,不再有超常发展的空间;而高技术含量的生产领域虽然市场广阔,却需要乡镇企业进行重大结构调整,不可能再以低技术和粗放经营的方式跨进结构升级这道门坎。况且,80%以上分布在村落的乡镇企业,由于缺乏所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远离城市集中地带,难以再走“离土不离乡”的道路。我国乡镇企业发展正面临着一个调整期,这就不可能再以从前那样的超常速度增长着。与此相联系,乡镇企业可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趋于下降。从“七五”期间年均925万人,降到“八五”期间年均719万人,降到1996年674万人,再降到1997年的400万人。在今后的若干年中,如果不可能出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前面所说的资源配置效应,将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经济增长速度将会显著放慢。

我国经济改革以来的一、二十年间,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就业,并因此带动了乡镇企业高速度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城市化的发展,但这种替代终究是有限度的。农村人口城市化规律是不可阻挡的,限制城市化是积累矛盾,加剧矛盾,而不是解决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与城市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是现代化进程中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剩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取得史无前例的进展,但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进程仍然十分缓慢,这两者之间表现出极其明显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的后果,集中反映在最近几年前者速度大幅度回落,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农村经济增长速度及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明显趋缓。这就要求必须因势利导地解决这种不协调问题,并使之相互促进,以开创中国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阶段。

要有效地解决我国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就必须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关系。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推动现代化进程不可缺少的原动力,也是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可缺少的原动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伴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水平也不断提高,这是产业结构变迁引起就业区域结构变迁的结果,也是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结果。我国的工农业产值结构已由建国初期的3:7转移为7.5:2.5,而城乡人口结构乃为3.6:6.4,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的工业化是在城乡隔离的环境下并且独立于城市化进行的,使得迅速增长着的剩余农业劳动力无法被城市二、三产业所吸收。1952年至1978年,我国城市工业所能提供的新的就业岗位只有3723万个,而同一时期由于人口政策的失误,全国城乡劳动力共增加19127万人,大部分新增劳动力不得不被安置于农村,这就必然严重地制约着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增长。市场取向改革以来,我国市场化程度有了显著的进展,并且与工业(尤其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道路基本上打通。这些年来,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也正是市场化因素不断强化的结果。然而,在依靠市场机制和农村工业化力量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城市化滞后的矛盾又日益突出出来。

二、是进小城镇抑是进大中城市

关于我国城市化与城镇化问题,国内外学术界都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但是,对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至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这就很难对我国农民进城的方式和条件作出正确的回答。我们认为,城镇化不等于城市化,甚至不是城市化的主流。发展小城镇是我国特定条件下城市化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发展小城镇是城乡二元体制下被迫作出的选择,而不是最佳的选择。确立这样的一种观点,才能正确认识我国农民进城的方式和条件。换句话说,我国农民进城的方式和条件的特殊性,在相当程度上是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与此相联系发展小城镇战略联系在一起。在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被破除的背景下,大中城市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同农村问题的解决无关。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提出发展小城镇战略时,又总是同解决农村问题联系在一起。我国现阶段农民进城方式和条件,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在城乡分离或城乡分割体制尚未消除的背景下,人们往往把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型的社区。与此相适应,在农民进城上,也可以划分为进大中城市和进小城镇这两种方式。当城市化还没有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必然是进大中城市和进小城镇并重(目前两者人口各占一半),而且在一定时期内,进小城镇的人数还会比进大中城市的人数多得多。当城市化演变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城镇化就会逐渐被城市化所代替。届时,农民进城的方式,主要表现为进入大中城市,或进入大中城市的人数远远超过小城镇。

我国小城镇的战略地位,是源于农村工业化是在城市化严重滞后的背景下运行的。农业劳动力向乡镇企业转移,是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方式。剩余农业劳动力就地向乡镇企业转移,比起旧体制下农民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缺乏必要的劳动力流动机制,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这种初级形态的劳动力市场,毕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突出表现在剩余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就业空间上的封闭性和分散性。封闭性指的是面向农村,就地转移。分散性指的是92%的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分布在村落,向小城镇集中的不及8%。应当这样看,即小城镇建设对带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将继续发挥一定的作用。我国目前仍然有大量分布过散、缺乏规模效益的乡镇企业,迫切需要改善布局和基础设施条件。但由于企业自身和外界条件的限制,它们大多数还很难向大中城市集中,而小城镇的进入门坎则要低得多。但是,和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镇的集聚效益差,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小、档次低,对投资的吸引力和对劳动力的容纳能力很有限,不应对它在城市化中的作用寄予过高的期望。我国小城镇的发展速度很快,目前总数已突破60000个,但每个城镇平均人口(指非农业人口)只有2000人左右,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载体的初衷始终未能达到。大中城市可以吸收大量的乡村劳动力和其他资源,可以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为了扩大小城镇的规模,提升小城镇的档次,客观上要求小城镇建设必须同大中城市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在与大中城市一定距离内和交通干线附近形成小城镇群带,可以有效利用大中城市对周围地区的扩散和带动效益,并减轻其膨胀压力。事实上,目前有些小城镇所表现出来的规模和效益,有相当部分来自邻近大中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应当认识到,农民进入小城镇,是在传统的城乡分割制度安排下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今后我国新增就业岗位,将有很大一部分集中于第三产业,如果绝大部分人口集中于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严重受阻。我国城市化已经演变到一个新的阶段,即小城镇数量扩张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放在提高建设质量上。还应当指出的是,我国经济增长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往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发展起来的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市场已经相对饱和,在乡镇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资产重组和产业转移,小城镇是无法满足这一结构重组要求的。大中城市不但比较容易提供乡镇企业进行调整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人力资源、市场条件等,而且还将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统计资料表明,我国100万-200万人口的城市,劳动力在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高达45%,而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其比重仅占23%。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在继续为小城镇发展(扩大规模、提高档次)提供必要条件的同时,把城市化政策的重心,从消极限制向积极鼓励发展大中城市。与此相联系,农民进城的方式将越来越由集中小城镇转向集中大中城市。

与农民进城方式相联系,在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二元市场,即进城农民的就业市场与城市居民的就业市场同时存在。从相对意义上,这两类市场是相互分割,相互独立的。由于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养老制度等方面的差别,转移到城市的农民还不可能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权利和就业条件,还无法同城市居民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在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上,进城农民所从事的多为城市劳动者不去竞争的岗位,并领取比城市居民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相对少得多的社会福利。这种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消除。至于城市中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产业领域,农民进入的机会也很少。这种制度上的市场结构差异,目前起着缓解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就业的冲击力的作用。与此相联系,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其就业性质一般是属于非正规就业。所谓非正规就业,指的是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有别于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它包括非公有部门里的各种就业门类,和正规部门里的短期临时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等。相对于传统的国有、集体单位的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稳定性较弱,流动性较强,加上非正规部门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要被城市居民所普遍接受,还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适应性过程,使得这种就业岗位大都留给进城的农民。

三、制约农民进城的制度性与结构

农民进城的条件,首先取决于城市门槛的高低。要形成有利于农民进城的条件,就必须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1980年国务院作出“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其中的一个考虑,就是农民进入小城镇的门槛相对比较低。从理论上说,要把一个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大约需要三种基本投入:(1)生产资本投入,为创造一个就业岗位所需要的资本投入;(2)生活资本投入,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属在城市安家和生活所需要的资本投入;(3)基础设施投入,就是生产与生活所必需的水、电、路、汽等基础设施。这三种基本投入大中小城市的差别不是很大。但是,根据我国的国情,越是中心城市,政府的补贴越高,大中城市建设的制度性成本所占比重很大,而小城镇则近乎等于零。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城市居民所享受的而农民又享受不到的社会福利(或国家财政补贴),大城市最多,中等城市次之,小城镇最少。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的条件,尤其是进大中城市的条件,就必须消除附着在城乡户籍上的各种待遇差别(包括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养老制度等),实现城乡一体化。由此可见,为了加快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就必须从根本上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是由政府负担的,城市居民的高福利、高保障是由政府负担的。受政府财政资金的限制,政府很难把对城镇居民的义务扩大到农民身上。因为农民的大规模进城,意味着政府财政支出的扩大。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政府所作出的反应,自然是限制农民进城,即阻碍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因势利导地促进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逐步实现城镇建设市场化,使城镇化建设从以往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市场诱导型,即不依赖于国家投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诱导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多渠道筹措城镇建设资金,解决城镇发展中的人口集聚、经济发展和建设资金三大问题,使城镇化步入快车道。

当前我国农村城市化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难点,就是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严重地滞后于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这就必须逐步改革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变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为统一的居民身份证一元户籍制度。其具体内容是: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如实地反映公民的职业和身份状况的本来面目,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只有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才有可能为劳动力在产业之间、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条件。以往那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它从制度上堵塞了农村人口城市化途径,抑制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使这种转移能够比较顺利地进行,政府一方面要为增强这部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和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还要为这部分劳动者的生存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包括养老、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包括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在内的就业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严重滞后的现象,已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劳动力市场功能的发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这是我国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现实的情况是,绝大部分农民尚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经进城的农民享受不到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在住房、医疗、教育、劳动就业、养老等方面,身份没有变化的农民只能自己承担高额费用,导致在许多已经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出现进城农民又回到农村“人口回流”现象。

我国农民进城的条件,除了要受一系列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同时还要受其他非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约束。世界上那些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其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上都是发生在经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之前。也就是说,在粗放型经济增长阶段,工业规模急剧扩大,需要劳动力大量增加,为大量剩余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供良好机遇。当经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之前,社会上大部分农村人口已经进入城市,大部分劳动力已经在工业中就业。此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主要不再依靠绝对规模的扩大,而是依靠效率或效益的提高。但是,与世界上那些已经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赶超型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即不是发挥劳动力资源充裕的优势,反而选择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化为发展重点。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这一典型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外延型工业化阶段中,剩余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是与工业中技术、资本和对劳动力排挤同时发生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遇到很大的障碍。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以来,宏观经济运行发生很大的变化,经济增长速度趋向回落。这固然和改革进程的深化以及世界经济增长放慢有很大的关系,但就国内因素而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和经济结构不合理,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国民经济增长建立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但是,与我国经济转型相联系,或由我国经济转型派生出来的,则是就业问题的尖锐性,以及为解决就业问题所必须应对的就业模式的转变。计划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短缺经济”。当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必定要经历一个长期被压抑的需要迅猛释放的阶段。但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市场结构也随之由以往的供给主导型转变为需求主导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国有企业,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加上经营机制转换滞后,大量产品积压,生产能力严重闲置,致使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伴随着市场竞争力度的加大,这种结构性矛盾必将进一步加剧,进而由工业制造业本身结构调整所形成的结构性失业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使以往传统体制下,以低效率为代价的大量隐蔽性失业显性化,即转化为公开性失业。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角度,这种变化是积极的、必要的、进步的,从缓解由此带来的公开失业压力的角度,这又是改革所必须付出的机会成本。根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国到各地城市打工的农民约有8800万人,而城市劳动力市场总体上是供大于求,不少城市下岗失业人数越来越多,不得不采取本地市民就业优先的原则,并采取各种强制性手段限制外来农民工就业。现在全国不少城市在招工程序、招工比例、务工的领域、行业工种等方面,采取各种行政、法律手段予以限制。从严格意义上说,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部分(目前全国城市约有8800万农民工)、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实际上是属于城市边缘群体。从行政管理上讲,他们被看作没有获得城市户口的农民;从政治上讲,他们不被承认为工人;从经济上讲,他们没有城市起码的劳动福利保障。这种产业工人队伍隐性化,是不利于国家稳定的。应当认识到,尽管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歧视性待遇和不公平待遇,但他们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实际失业率远远低于城市实际失业率,他们已成为全国各省区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没有被确认为城市的正式户口,也没有得到基本公共服务,但其生产与生活方式和城镇劳动力大体相同。为了促进我国结构变革、城市化进程,政府应当制定公平的民工就业政策,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劳动安全和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实行常住人口申报制和登记制,只要具有劳动岗位(正规就业或灵活就业)、合法收入和居住地就可以视为当地注册人口,并有获得公共服务的选择权和公共事务参与权。目前进城农民工的真正后顾之忧是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各种保障制度,农民工一旦成为城里人,其原来拥有的土地如何处理,是今后制定农民工政策的一个难点。对此,胡鞍钢教授曾经提出“给户口置换土地”的设想。即如果农民工愿意选择留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那么,就应该给其城镇户口,让其享受与城里人同等的权益。即应该根据《劳动法》给其各种社会保障权力,包括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障都应该拥有。与此同时,由于居住地点的改变,农民工就会自动放弃其原来所拥有的土地。但是,受国家财力的限制,已有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远未到位,又要解决近亿个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实践操作中仍有许多待解决的难题。

【参考文献】

①《了望》周刊记者:《中国城市化提速》,了望周刊,2002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