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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上报工作目标。每年年初,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述职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班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上报本年度要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镇乡、街道主要上报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区级机关主要上报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措施和工作打算。

二、撰写述职报告。每年年底,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机关对照区委确定的年度述职内容和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特色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形成过程中,要求广泛征求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老干部、村(社区、企业)负责人等各层面代表人士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政人大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形成正式的书面述职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实绩指标分析。在镇乡(街道)党(工)书记和区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委会述职前,由区委政研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提供能反映镇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数据材料;由区人事局牵头,提供反映区级机关工作成效的主要数据和材料。其中,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经济、党群两大方面工作的具体工作成效,具体涵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等量化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定性评价。区级机关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基层群众的评议情况以及在全大市系统内年度考核排位情况等内容。

四、进行公开述职。区委组织部提前三天将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书面述职报告和实绩指标汇总情况等材料发给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审阅、思考和比较。在此基础上,区委以召开专题全委会的形式,安排一天时间,由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区级机关主要负责人轮流上台述职。述职结束后,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可就有关问题询问述职对象,述职对象当场作出回答。

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一、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素质,增强办案力量

保证足够的人员和精力,是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不少乡镇仅有一名纪委书记,而且其他工作任务重,用于纪检工作的时间少、精力少,纪委委员基本不参与纪检工作,根本无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为此,一要配齐人员。每个乡镇纪委除配备一名纪委书记外,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或专职纪委委员,保证有2名以上的纪委干部专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提拔、调任时,做到随缺随补。二要专职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或纪委委员应该尽量不分管或少分管纪检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三要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乡镇纪委干部流动比较快的特点,县级纪委每年都必须举行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新从事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干部进行培训。还可以分期分批把乡镇纪委干部抽调到上级纪委机关跟班学习,突出办案业务,着力帮助乡镇纪委干部提高办案能力。同时,还可选送部分乡镇纪委干部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扩大他们视野,提高办案能力。

二、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办案责任

县级纪委要将全年的工作任务,以目标管理的形式下达到各乡镇纪委,进行定量、定质、定责,并突出查办案件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建立查案责任制,把查处违纪政纪案件作为考核乡镇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签定责任状,对有案不查的乡镇党政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县级纪委平时要抓好督促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并把目标管理考评的结果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政绩向组织部门通报,载入干部档案,与他们的奖惩、评优、晋升等挂钩。这样,无论是乡镇纪委,还是乡镇党委、政府肩上都有担子,心里均有压力,从而形成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局面,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乡镇工作繁忙为由,放松纪检监察工作,甚至有案不查的现象。

三、加强办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

县级纪委在对乡镇纪委实行目标管理的同时,对县级纪委机关各室也应实行目标管理,把乡镇办案工作与机关各室的目标管理考评挂钩。采取领导包片,科室包乡镇,个人包案的方法,深入基层指导办案。县级纪委领导包括副书记、常委应分工包干一片,对所辖区域的办案工作全面负责。各室挂点包乡镇,不定期下乡督查办案情况,进行对口指导。从听汇报、走访、清理件入手,帮助乡镇纪委排查案件线索,从中挖掘案源。从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进行实践指导,帮助乡镇纪委人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与乡镇纪委干部共同研究具体方案,立案查处,指导案件查办的全过程。乡镇纪委除了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党委请示汇报外,还要向县纪委负责,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办案情况,及时查办县级纪委转办案件并回报结果。遇到疑难案件和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到县级纪委询问、请教、求援。县纪委要甘当“参谋”,做“顾问”,帮助排查违纪违法线索,分析案情,指导查处。对一些大案要案,县级纪委可采取跟踪办案的措施,组织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前往协查,为其出谋划策,督战压阵。对乡镇纪委办理的重大案件,在乡镇党委讨论处分前,先由县级纪委审理室审核,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上把好关,防止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

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1、健全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各乡镇党委要真正树立“科学发展是硬道理,基层党建是硬基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没有基层组织的和谐稳固,就不可能有县域经济社会事业的大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真正分析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对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每个问题都要责任到人,限定完成时限,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动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每次召开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例会,要有详细的网会议记录,每季度末报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工作列入每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与村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每个月至少要召开2次与村干部交流会,认真听取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汇报,交流感情、发现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帮助所辖村党支部解决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每次交流会时间不能少于2个小时,要有会议记录,记录要真实、详细,每月底将记录报县委组织部。对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由部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

3、实施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包难村、乱村制度。每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首先要联系难村、乱村,长期深入所包村进行排查、调度,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带着感情深入群众中做工作,帮助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强力推动后进村的整顿转化。同时,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村、一个企业、一名党员、一名科技致富能手、一个贫困户、一个村民代表的活动,切实做到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不断凝聚党心、民心。

4、建立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村务述职会议制度。为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村级干部责任意识,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村务述职工作制度的意见》,通过一年来的运作,村务述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后村务述职工作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头参加所辖村的村务述职会议,并对每位村干部的述职进行详细点评,认真提出整改意见,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5、建立乡镇下派干部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乡镇机关到村任职干部作用,各乡镇党委要建立下派干部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下派干部工作汇报会,汇报内容包括开展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突出问题和信访隐患由下派干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固定资产投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基础。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确掌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规模是政府实施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填报情况复杂,项目又具有阶段性和间断性,实时统计和管理的难度较大,而且我县固定投资统计基础还比较薄弱,统计制度和方法又处于不断修改、完善过程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工作。

二、结合实际,确定工作要求和原则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要按照“制度统一、条块结合、项目互通、处理集中”的要求,确保投资项目不重登漏登,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统计数据要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不论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哪条渠道,工程是否列入投资计划,凡已经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依法统计。

2、项目主体独立上报原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由投资主体独立上报,确保投资数据来源可靠。同时项目上报不得“合并”、“肢解”。

3、项目进度统计原则。统计数据要能真实反映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形成工程量,就应统计投资额,避免统计数据出现“大起大落”的不正常现象。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县统计局和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库区管委会)。县统计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审核、汇总、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的数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库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系统和本辖区内投资单位(项目)数据的上报和核实工作。

县统计局: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涉及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和直报单位的统计工作布置和检查;检查、认定、核实投资项目;审核、汇总和统计数据,并进行评估和分析;做好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库区)和直报单位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新开工项目信息。

县发改局: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部门,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库管委)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做好无主管部门的城镇投资项目、重点项目的统计;负责做好新开工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反馈新开工项目信息列表中的项目审批情况。

县经贸局:是全县工业、商贸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乡镇(街道、开发区、库管委)工业、商贸投资项目进展及统计情况,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技改项目审批清单(电子文档)等相关信息;配合县发改、统计部门做好工业投资项目现场核实以及有关数据的检查认定;及时向县统计部门提供技改项目清单,反馈新开工项目信息列表中的技改项目审批情况。

县建设局:是项目开工审批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项目和建筑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全县房地产业及建筑业统计工作和本系统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有关基建的新开工项目基本情况表,反馈新开工项目信息列表中的项目规划与施工许可审批等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全县土地整理及分解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库管委)项目的统计工作,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新开工项目的土地审批清单,反馈新开工项目信息列表中的土地审批情况。

县环保局:负责督促全县环保项目及分解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库管委)项目的统计工作,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新开工项目信息一览表中的环保审批情况。

县监察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每季抽查,汇总检查结果由县府办通报。

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报送本系统以及所管辖行业的投资项目报表,督促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管委)项目的统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库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除明确由部门负责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组织协调者,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投资项目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投资单位、村、居委会统计人员进行投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完善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按统计制度要求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主体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上报时间、上报方法和上报范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报表网上直报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的合法性、唯一性;要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搜集、管理和使用,避免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的来源可靠。

2、建立新开工项目确认入库制度。限额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实行项目确认制度,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负责对计划总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个上门现场核查,对500~3000万元的新开工项目实行电话跟踪确认制度。同时,定期对500~3000万元新开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抽查,并将最终确认情况报送县统计局,由县统计部门建立新开工项目基本情况信息库。

新开工项目涉及部门多,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县统计、经贸、发改、国土、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新开工项目信息的维护工作,县统计部门负责资料的汇总和建库。项目库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新开工项目列表及项目基本情况为基础,各相关部门对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予以补充,并将本部门掌握的项目开工信息通报统计部门,确保新开工项目统计不重登漏登、准确无误。

3、实行数据质量核查制度。要加大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核查力度,县监察、统计、发改、经贸等部门组成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核查小组,采用全面核查与重点抽样核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末对项目以及项目的各项投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限上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限下项目进行抽样核查,样本项目由电脑随机产生,一般抽查数为所有项目数的20%,并根据抽查情况核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库管委)工业投资统计数据。

乡镇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为认真总结年工作,全面掌握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为制定明年的工作目标提供依据,根据委发〔〕26、2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组织有关人员对年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开展年终综合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内容

1、对各乡镇按《年度乡镇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委发〔〕26号)和《年度乡镇目标管理经济工作考核细则》(委办〔〕23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其中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另行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通知。

2、对县直各单位按《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工作考核意见》(委发〔〕27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检查时间

年月-日对乡镇进行考核;年月-日对县直各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检查的形式、责任单位及人员组成

1、考核检查形式: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进行考核,并统一汇总。

2、考核检查的责任单位:⑴乡镇目标管理的考核,基层组织建设由组织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由宣传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负责,农业经济项目考核由农业局(农办)牵头,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教育局、食用菌办等单位组成,其他项目分别由人武部、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⑵县直机关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各考核检查项目主管单位为考核责任单位,负责该项目的考核检查;党群及其它部门和政府所属及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别由县委办、县府办负责。

3、考核检查组组成方式:考核组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安排若干个综合考核组(乡镇4个组,部门7个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考核。各项目的考核检查,由各责任单位安排1-4名人员参加考核检查,并派一名副科以上领导带队,且负责汇总上报该项目考核检查结果。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准备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有关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的书面材料(一份于月底前上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留各单位供综合考核组检查考核时使用),并由分管领导配合做好各项目考核检查工作。

2、严肃考核纪律。各部门及检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这次考核检查工作。考核检查小组在考核检查期间,需在乡镇用餐的一律在乡镇政府食堂内按标准用餐,部门考核一律不准在考核检查单位用餐,并不得收受各种礼物,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将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如实汇总统计上报年度工作实绩,确保统计数字准确。各责任单位要对考核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年度综合考核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有关部门要确保考核时间、考核人员、考核用车“三到位”,服从统一安排,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考核检查任务。

4、各单位于年月底前,将本单位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项目的证书、奖状、文件等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