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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绩效,组织实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分股室(中心)自查和法监股检查两个阶段:
(一)股室(中心)自查阶段:从2020年2月25日至3月6日为自查阶段,各被查股室(中心)要按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3月6日前报法监股(电子版、书面各一份,内容包含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及股室(中心)管理职能所涉及情况)。
(二)法监股检查阶段:2019年3月9日至3月20日为检查阶段。法监股将对4个被查股室(中心)进行检查。时间安排:3月9日—11日采管股,3月12日—13日经企股,3月16日—3月18日综合股,3月19日—20日国库股(可根据各股室(中心)工作实际适当进行调整,节假日顺延)。
三、监督检查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的目标任务。
对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了解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设置是否做到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重大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促进各机构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对检查组的具体要求。
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令第58号和《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做到事实清楚,数据无误,以确保检查合格、有效。
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不走过场。
接受法监股检查的股室(中心)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按要求提供各种资料和数据。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十四个方面的内容: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能;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经营目标或工作计划;内部独立稽核;岗位分设制度;印章保管;票据管理;网络审核;资金审签制度;登记制度;安全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其他。
2.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1)预决算编报情况。是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综合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严格部门预算审查,将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2)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机制,按照均衡性原则核批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核批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监管;是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3)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是否健全完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办法,全面清理、整合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预算资金;是否制定应急机动资金管理办法,预算追加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要求建立项目库,项目的选择、实施、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4)重大民生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资金管理办法,对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中应由本级承担的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
(5)乱发钱物问题。是否在部门预算编制审查中剔除不合规津补贴项目;是否强化决算审核,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津补贴相关政策。
(6)“三公”经费管理情况。是否认真执行调整压缩“三公”经费规定和其他一般性支出等规定,严格控制支出总量,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是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规范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7)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情况。各股室(中心)是否按要求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并有效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及收入上缴机制。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是省厅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涉及具体股室(中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也可能根据检查情况选择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
四、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一)检查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分工。
组长:政策把握,督促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对检查报告进行复核。
一、时间安排
从20__年5月中旬开始,到20__年7月中旬基本结束。
二、目标要求
以“找问题明方向、理思路促发展”为载体,统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围绕“打造人民满意财政,促进__科学发展”这个主题,重点深入分析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__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优化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财政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方案。
2、召开转段动员会议。在全面完成学习调研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报经县委领导小组及县指导检查组批复同意后,召开转段动员会。由局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邀请县委联系点领导、县指导检查组参加并给予指导,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二)继续深化学习
在学习调研阶段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会议精神等会议精神3次以上。进一步深化提高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领会中央、省、市、县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政策。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广泛征求意见。在学习调研阶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找问题明方向、理思路促发展”活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评议团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通过征求的意见来帮助提炼影响和制约财政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打好基础。
2、认真组织自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的发展实践,紧扣应对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紧扣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四对照、四查找”活动,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认真查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先进地区的新经验,认真查找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发展形势的新变化,认真查找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查找宗旨意识、政绩观、责任心和事业心、艰苦奋斗作风、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意识是否增强;查工作,看科学发展能力是否提高;查作风,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是否务实。要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的自查分析报告要在6月10日前交局学习实践办公室。
3、开展谈心活动。民主生活会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做到“三个必谈”,即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认识必谈、对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举措必谈、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必谈。谈心活动要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4、准备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要撰写好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主题鲜明、认识深刻、剖析准确、改进措施明确,重点围绕班子和个人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思路等内容展开。
5、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突出“打造人民满意财政,促进__科学发展”这个专题.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查找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吸取经验教训,自觉改进提高,为分析检查报告起草工作做准备;二是班子成员进行个人思想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在查找问题中要摒弃私心杂念,突出细节、突出具体、突出举措,勇于正视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敢于直面矛盾,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对找出来的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分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努力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这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组20__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初步确定6月12日召开。会议召开前3天左右向县分管领导、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报告。邀请县纪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县委联系点领导、指导检查组派人列席,加强指导。同时积极吸收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列席。
6、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员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讨论交流,紧密联系本职工作谈如何达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初步确定在6月13日召开。
(四)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1、撰写初稿。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认真研究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抓住核心问题。要向群众提前公开分析检查报告的提纲和起草说明,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修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
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以检查分析问题和理清科学发展思路为重点,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
工作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要写清楚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要充分反映局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二要写清楚党的十六大以来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取得的成效,应该简明扼要概述;对存在的问题,应该系统全面梳理。要分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三要写清楚局今后科学发展的主要思路。四要写清楚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民生、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等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五要写清楚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分析检查报告初稿须经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反复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质量。
2、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同时,报县指导检查组审阅把关,正式确定后上报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党组扩大会议邀请群众代表团和局部分党员及非党职工列席。会议结束后,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要专题研究,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体现到分析检查报告中。
(五)组织群众评议
1、合理确定参评人员。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参加评议的人员范围同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人员范围通盘考虑。确定群众代表团和局部分党员及部分非党职工列席。
2、认真组织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组织座谈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将积极的建议和正确的意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
3、公开评议结果。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及时上报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党组扩大会议或座谈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六)开展党员进户活动
组织开展党员进户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党的关心,用实际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要注重传播科学发展的理念,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查找自身工作的差距,从群众的期盼中理清发展思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七)回顾总结
分析检查阶段基本结束时,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找分析,并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分析检查阶段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学习与研究。20*年是《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我们全员参加了通化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的学习班,认真地学习了条例的全部内容。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国家现行的各项财税法律法规和条例,我们制定了适合我办实际情况的学习计划,通过统一组织、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先后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学习,并实行办内每人讲一个专题的形式丰富了学习内容,加深了大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通过对各项财税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全办人员税收质量检查的工作能力,为做好这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拓性地开展了税收质量检查工作
税收质量检查工作,是督查办20*年各项检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对此项工作,我们全办人员都给以高度重视。在分管局长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多次讨论后,提出了比较适合我市现实状况的《20*年税收质量检查方案》。为尽快进入检查工作的实质性阶段,我们及时草拟了《关于拟报20*年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函》上报市法制局并得到了批复,起草了《关于〈关于开展税收质量检查的通知〉的请示》报请市领导,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这些法律程序的履行,为我们实施检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利的法律依据。
为了搞好税收质量检查工作,我们非常注重与税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通过与地税局沟通,我们取得了税收质量检查工作所需的税务方面的相关资料,如纳税人的纳税定额,纳税人的区域划分及各行业纳税定额的核定情况。根据掌握的资料,按照市领导的要求,我们首先对39户各类工商业主20*年1至5月份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
为进一步加大税收质量检查工作力度,结合上一阶段的检查情况,经过反复讨论后我们又制定了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工作方案》。在方案中一是提议成立财政收入征收督查领导小组,下设以财政、税务部门人员为主组成的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长担任,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了举报制度、举报保密制度和奖惩制度;三是为便于开展工作,提议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办公室成员单位由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局等部门组成。本方案经局领导审定上报市政府并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后,我们又代政府起草了《*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工作的通知》,以梅政发[20*]27号文件下发。
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工作成效,我们放弃了国庆节休息日,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全办同志开动脑筋,冥思苦想,想方设法积极寻找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工作的切入点,经过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分两个检查阶段的《财政收入征收督查办公室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节后正式实施。
(一)探索性检查阶段。我们从10月11日开始组成3个检查小组历时5天对中心街、春天商业街和江山市场的589户工商业户20*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挨门逐户地检查。经查,正常申报纳税和有下岗优惠证件的391户,没有正常纳税的业户有198户,占被检查户数的34%。
通过对589家业户纳税情况的检查,我们发现歌厅、舞厅、足疗按摩等行业的业户纳税情况尤为不好,为确保对这些行业的业户检查取得明显效果,我们建议对这些行业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并草拟了检查方案上报市政府。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及省上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市本级预算安排、指定了专门用途需进行二次分配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省上切块下达由市级进行分配的各类专项资金。上级安排的已明确了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市级预算明确批复到各部门(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按专项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本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包括:
(一)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发展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小水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资金;
(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改贴息资金、企业节能减排扶持资金及“新网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三)教育事业发展资金、计划生育补助经费和科技项目及奖励经费;
(四)政法专项资金;
(五)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城市公益设施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六)其他未明确具体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 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二)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
(三)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四)绩效评价,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第二章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
第五条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六条 财政专项资金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各自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重点和范围的项目库;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并送财政部门备案;当年拟安排项目须在项目库中择优确定。
第七条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当年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提出拟安排项目意见商财政部门同意后,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对拟安排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和结论确定拟扶持项目予以立项。
第八条 立项项目确定后,由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并将立项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一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三章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
第九条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的资金拨付程序办理预算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
第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的规模、内容、进度及绩效目标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送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预算指标下达或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一条 对各县(区)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向县(区)下达项目计划和预算指标;对由市本级实施的项目,市财政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减少中间环节。
第四章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和公示制管理。凡符合报账制和公示制管理规定的项目,均要按照报账制和公示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报账制和公示制管理。
第十四条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中需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项目,改变资金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用途的,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相关依据的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六条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行竣工验收制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提请验收。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验收标准和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同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确定受益及管护主体。
第十七条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不达标、存在资金损失浪费现象的项目,在扣回资金的同时,取消项目实施部门下年度实施同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资格。
第五章 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财政、审计、监察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督查体系,确保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扶持效果。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到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的全过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督查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问效,做到财政督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方案实施项目,按计划使用资金,督促其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财务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比较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虚报项目、虚报投资总额,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虚假配套、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或者擅自调整项目、改变建设内容、变更资金使用计划的;
一、绩效管理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3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绩效管理内容如下:
1、履职履责(60分):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五个方面内容。
2、效能建设(40分):指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和效能投诉办理,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加减分项目等八方面内容。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分解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7月17日前,将工程类标后监管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建设预期目标分别报县监察局和房管局进行质量把关,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反馈意见,重新调整指标体系,加盖公章并提请分管县领导签字后,连同工作方案于7月19日前上报县效能办,审定后批复实施。如需调整,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县领导审核,报县长批准后,送县效能办备案。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从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统计填写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县效能办和相关牵头单位备查。各股室要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上报材料工作。
(三)指标考核。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在2014年1月中旬前填好《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自评表》和《年度绩效管理报告》,分别报县效能办和相关牵头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抓好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成立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各股室要履行各自职责,监察室负责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要各施其职,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绩效管理内容的任务分工和监察考核。